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特色列表评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维基百科特色列表

这里是特色列表的评选页面。特色列表是维基百科最佳列表的典范。请参看特色列表标准来了解评选的标准。

您在提名特色列表之前,也可以先到Wikipedia:同行评审中接受意见和反馈。如果您认为一个特色列表不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您可以把该列表放在本页(注明“重选”),重新评选该列表能否成为特色列表。

如果一个提名的列表超过了规定的评选时间,无论是否成为特色列表,都将会被从这里清除并存档。

目前有3个提名列表。

特色内容

特色列表工具

提名程序


  1. 您可以在评选前将列表放入同行评审征求意见,润色后再提交评选。
  2. 请确认您是自动确认用户(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编辑至少50次),否则提名无效;
  3. 仔细审阅提名条目,确认是否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4. 请勿在条目上一次优良条目特色列表评选结束后不满30天便重复提名,否则提名无效,惟上一次评选由提名人于提名后48小时内撤回者不受此限。
  5. 若将优良条目递交特色列表评选,评选期间可提出优良条目评选(重审)。特色列表评选在优良条目评选期间暂停,暂停时在特色列表评选投票无效但仍可提供意见。优良条目评选结束时:
    • 如条目丧失优良条目资格,特色列表评选无效并存档;
    • 如条目保留优良条目资格,特色列表评选继续且评选期延长补回暂停时间;
  6. 不是列表的条目提名无效;
  7. 存在侵权内容的条目提名无效;
  8. 如果提名为新评选(当前不是特色列表者),请在列表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LC}}模板;如果提名为重选(当前为特色列表者),请在列表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LR}}模板;
  9. 如果条目是要重新评选特色列表,建议提名人查看条目修订历史或讨论页,并在主要贡献者的用户讨论页上告知,好让条目能在投票期间进行改善;
  10. 点击这里提交新的提名。填了提名模板之后保存编辑即可。


投票程序


  1. 请确认您具有评选资格,即为自动确认用户,其标准为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有至少50次修改行为;
  2. 仔细审阅被提名的列表条目,确认是否符合特色列表的标准
    • 如果要收回或改变意见,使用删除线“<s>...</s>”划去原意见,说明理由并签名。
  3. 如果有其他意见,使用“{{意见}}”,说明意见并签名。
请使用以下代码表明您的立场,除{{yesFL}}外,其他须附上理由!
表明立场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中立 意见
代码 {{yesFL}} {{noFL}} {{中立}} {{意见}}
效果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中立 (!)意见


存档程序


评选/重选期分两阶段,分别为基础评选期(14日)及延长期(14日),如有效票数未达8票则进入下一评选期。如基础评选期除提名者外无人投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则不延长评选。任一评选期结束后绝对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和“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绝对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数低于或等于总票数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计入总票数,仅有参考意义),该列表就入选或维持特色列表(如果已经是特色列表)。如时效已过未达要求,提名条目从名单删除并存档。

特色列表评选的整理步骤如下:

评选 重选
  1. 通过特色列表评选
    • 将提案讨论从本页里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在列表条目顶部加入{{Featured list}}
    • 删除列表条目讨论页的{{FLC}},并同时使用{{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将列表条目列至Wikipedia:特色列表
    • [[Wikipedia:特色列表/<列表名稱>]]为当选条目撰写一篇简介页面。
  2. 未通过特色列表评选
    • 将提案讨论从本页里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删除列表条目讨论页的{{FLC}},替换成{{Article history}}模板。
  1. 撤消特色列表状态
  2. 维持特色列表状态


参选条目内容问题处理程序


侵犯版权:
  1. 在参选时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若在投票期结束时,侵权内容仍未完全移除,则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落选。
  2. 在获选后发现条目参选前存在侵权内容,除非另有明显共识认可该条目在移除侵权内容后仍然符合标准,否则该条目须立即进行重审,条目的资格以该明显共识或重审结果为准。
  3. 在获选后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
提交新的评选提名
中文维基百科内容评选
条目 新条目推荐 · 优良条目 · 典范条目 其他 新闻动态 · 同行评审 · 特色列表 · 特色图片

🎯 评选标题 👍 👎 状态 ⏲️ 💬 👥 🙋 最新发言 🕒 (UTC+8)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 3 反对3 5天后 16 6 FradonStar 2024-10-10 09:4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长河流列表 4 1 3票 9天后 21 10 红渡厨 2024-10-06 23:29
3 鼓浪屿近代建筑群 1 反对1 11天后 15 6 自由雨日 2024-10-16 19: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23日 (一) 08:28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9月23日 (一) 08:28 (UTC) 至 2024年10月7日 (一) 08:28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10月7日 (一) 08:28 (UTC) 至 2024年10月21日 (一) 08:28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 (三) 08:29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三) 08:29 (UTC)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长河流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长河流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27日 (五) 05:36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9月27日 (五) 05:36 (UTC) 至 2024年10月11日 (五) 05:36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10月11日 (五) 05:36 (UTC) 至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36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10日 (日) 05:37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24日 (日) 05:37 (UTC)起
《中国主要江河水系要览》这本书不错,但主要是从流域面积这一角度来归类整理,可能需要一本从长度来归类的书籍。--东风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4:43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将列表收录标准限于某一个值,这一实践根本就不是“研究”,不应滥用“原创研究”概念。——三猎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6:46 (UTC)[回复]
    胡说八道。曲解方针。《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载明了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综合或总结,并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以上意味着维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个人观点、经验或争论的场所。现在这个条目,给出的来源哪里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长河流”是“流经中国境内,且境内部分长度在1000千米以上的河流”?不是原创研究是什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0月6日 (日) 04:07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14810jessie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2:39 (UTC)[回复]

鼓浪屿近代建筑群

鼓浪屿近代建筑群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0月13日 (日) 13:11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10月13日 (日) 13:11 (UTC) 至 2024年10月27日 (日) 13:11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10月27日 (日) 13:11 (UTC) 至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11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 (二) 13:12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 (二) 13:12 (UTC)起
和“《鼓浪屿近代建筑群》是否可评为特色列表”无关的讨论(由U:自由雨日2024年10月16日 (三) 11:51 (UTC)折叠)[回复]
@红渡厨 基本同意阁下之见,将鼓浪屿和相关文物分离的做法也是我最初的设想。原定于在八月末对条目编修的计划,因个人现实生活原因无法实现,尚祈见谅,最近较长时间内可能无力维护条目。----大禾花古典音乐专题 · 留言 2024年10月14日 (一) 09:26 (UTC)[回复]
感谢您先前对本条目的贡献,祝您现实生活顺利!--———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0月14日 (一) 09:3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