佀鶴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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佀鶴舉(17世紀—1642年),健翎北直隸大名府清豐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佀鶴舉是崇禎六年(1633年)的舉人[2],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黃州推官,發奸摘伏,審理案件公正;十二年(1639年)負責鄉試,取錄解元曹胤昌,一時地方人民稱慶。之後他因為父親逝世回鄉,父親下葬後和弟弟舉人佀鴻舉廬墓哭泣,十五年(1642年)清兵攻至,家人勸他們離開,他說:「生不能侍奉,怎麼忍心離棄坏土。」因中流矢而死於廬側[1]

引用

  1. ^ 1.0 1.1 康熙《清豐縣志·卷六》:佀鶴舉,字健翎,崇禎丁丑進士,任湖廣黃州府司理,發奸摘伏如神,獄有疑者一經審斷無不稱平。己卯分房,得曹□昌卷,擊節起舞薦元三楚,一時慶得人。以父艱奔里,哀毀異常,既葬,與其弟舉人鴻舉結廬墓側朝夕環泣,適壬午兵至,家人以避,告曰:「生不能奉顏色,何忍棄坏土,曾盧氏之女不若也,復何避為。」因中流矢沒于廬側。
  2. ^ 康熙《清豐縣志·卷五》:舉人……崇禎 佀鶴舉 癸酉,詳進士

參考文獻

  • 康熙《清豐縣志》·卷五
  • 康熙《清豐縣志》·卷六
官衔
前任:
周大啟
明朝黃州府推官
崇禎年間
繼任:
傅上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