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惟芳
劉惟芳(17世紀—1637年),字菉斐,湖廣荊州府石首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劉惟芳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餘姚知縣,以清廉自矢,檯案沒有案件留下,三個月後在任內去世,餘姚人民哀痛的拿出金錢殮葬他[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石首縣志》·卷五·選舉志
- 同治《石首縣志》·卷六·人物志
官衔 | ||
---|---|---|
前任: 朱芾煌 |
明朝餘姚縣知縣 1637年 |
繼任: 王正中 |
|
|
劉惟芳(17世紀—1637年),字菉斐,湖廣荊州府石首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劉惟芳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獲授餘姚知縣,以清廉自矢,檯案沒有案件留下,三個月後在任內去世,餘姚人民哀痛的拿出金錢殮葬他[1]。
官衔 | ||
---|---|---|
前任: 朱芾煌 |
明朝餘姚縣知縣 1637年 |
繼任: 王正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