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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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逢春(1610年6月26日—1681年),孟育木翁廣東廣州府南海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林逢春年十二能作文,在縣學二十多年,先後為居庠督學張瑋蔡侃張天麟所重,教授生徒數百人多所成就。崇禎九年(1636年),中式廣東鄉試舉人四十二名,次年(1637年)聯捷進士,先在吏部觀政,授浙江會稽知縣,平均當地九湖患田累贅,調劑各繁忙驛遞,讓人民悅服,又清理被侵佔的鹽稅,餘額申報鹽運司作為儲備。崇禎十二年(1639年),因和上級不合,貶福建汀州照磨[2][3],陞永定縣知縣。其縣在山中,突然有怪物傷人,他得知後說曰:「邪不勝能正,放心吧。」不久不再聽聞怪物傷人。有流寇數千人逼近縣城,他召集士民登城擒拿對方首領,縣民得以安寧。

之後林逢春獲上級推薦,陞為常州府推官,重申六條要政,改革宿弊、停止侈靡,在浙江提拔王自超章貞吳南岱莊有筠等人,崇禎十六年(1643年)陞戶部主事於浙江督餉,不久改任員外郎弘光時,遷任池州府知府,不久因病辭官,在龍山鄉隱居。門人請求他講學,有《家乘識乘》、《醫書詩韻》、《蘭陵鄞江》行世。卒年七十三歲[1][4]

家族

  • 曾祖父:林一鳳[3]
  • 祖父:林栢[3]
  • 父親:林羽翺[3],侍奉母親蕭氏孝順,在母親生病時曾禱告以身代之,兄長患惡疾也親自調理,教育子弟以忠孝疏財好施,晚年與名流結社,寄情詩酒,著有《唱酬集》,追贈戶部主事[5]
  • 兒子:
    1. 林子瑜,恩貢
    2. 林子璟,歲貢、教諭

引用

  1. ^ 1.0 1.1 同治《南海縣志·卷三十六·列傳五》:林逢春,字孟育,號木翁,百歲翁憲副雪堂公元孫也,生而頴悟,年十二能文章,為舉業必規先正,居庠二十餘年,督學張瑋、蔡侃、張天麟皆以國士目之,授生徒數百人多所成就;崇禎丙子丁丑聯捷進士,出黃道周之門,除會稽令,邑故繁劇難理,民奸吏猾,逢春至人不敢欺,均九湖患田之累,調剛各驛幫遞之勞,民皆悅服,輪黨掣鹽所清侵匿,以餘羨申鹺院為積穀計,後人憾之。以弗諧上官左遷汀州永定,邑在萬山中,有物怪傷人訟至,逢春曰:「邪不勝正,第安之。」已而妖果息,有流寇數千逼城,逢春集士民登陴擒其渠魁,民賴以安;當路題敘尋擢常州,申行要政六條:釐夙弊、革侈靡,皆切時務,在江浙雅意作人,如王自超、章貞、吳南岱、莊有筠輩胥其所造士也。癸未晉戶部主事督餉浙江,尋轉本司員外,遷池州知府,未赴抱病歸,隱龍山鄉一室,僅蔽風雨,門人復請講學,手不釋卷,所輯《家乘識乘》、《醫書詩韻》、《蘭陵鄞江》諸集行於世,年七十三卒,子子瑜恩貢,子璟歲貢、教諭。
  2. ^ 乾隆《汀州府志·卷十六·職官》:明……(汀州府)照磨……林逢春 南海人,以上俱崇禎間任
  3. ^ 3.0 3.1 3.2 3.3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林逢春,曾祖一鳳,祖栢,父羽翺,憲木,詩一房,庚戌五月初七日生,南海縣人,丙子四十二名,會一百三十五名,三甲二十九名,吏部觀政,授會稽知縣,己卯降。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鳳、廬、安、太、池、寧、徽、滁、和、廣先後府州縣官可紀者:……林逢春,字孟有,南海人。崇禎十年進士。授會稽知縣,均九湖患田之累,調劑各驛幫遞之勞,以不合上官,調簡永定。寇迫力守,禽渠。遷嘗州知府【推官】,歷戶部員外郎、池州知府。隱龍山鄉,卒年七十二。
  5. ^ 同治《南海縣志·卷三十七·列傳六》:林羽翺,字漢直,少治舉子業,為邑令周蔣兩公所器重,事母蕭氏至孝,母病告天願以身代旋獲愈,年至九十六;兄患惡疾,躬調治之不忍離,兄亡撫其孤一介不私,居家整肅,教子弟以忠孝疎財好施,雖罄乏弗顧也,晚與名流結社,寄情詩酒,有《唱酬集》。子逢春登崇禎丁丑進士,官戶部主事,贈如其官。 據魏志修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同治《南海縣志》·卷三十七·列傳六、卷三十八·列傳七
  • 乾隆《汀州府志》·卷十六·職官
  •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
官衔
前任:
張夬
明朝會稽縣知縣
1637年-1639年
繼任:
周燦
前任:
徐承烈
明朝永定縣知縣
1639年-崇禎年間
繼任:
馬伯升
前任:
于重華
明朝常州府推官
崇禎年間
繼任:
何家駒
前任:
謝禧昌
明朝池州府知府
1645年
繼任:
馬宏良
清朝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