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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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惟才(?年—?年),號秋水,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浙江乡试解元,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吏部观政,授兴化府推官[1],甲申之变时,被顺军拷夹一夹。隆武元年(1645年)三月,受鲁王朱以海命出使福建隆武政权,加光禄寺卿[2]

參考文獻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曹惟才,秋水,诗一房,甲辰六月十六日生。会稽人,丁卯一名,會三百八十九,三甲二百六十二名。吏部政,授兴化府推官。曾祖仲榮。祖大有。父復,生员。
  2. ^ 《明季三朝野史》:隆武元年三月,鲁王遣使柯夏卿、曹惟才来聘。上加夏卿兵部尚书,惟才光禄寺卿。手书报王曰:「吾无子,王为皇太姪,同心戮力,共拜孝陵。吾有天下,终致于王。取浙东所用职官,尽列朝籍,无分彼此」。又遣都御史陆清源齎银千万两,犒劳浙东军士。至江上,方国安纵兵,尽夺其饷,杀清源,且出檄文数上罪。张国维歎曰:「曲在我矣」!。
官衔
前任:
吴麟徵
兴化府推官
1632年-1639年
繼任:
許承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