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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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兰友(?年—?年),字翰荃,號自芳[1]福建兴化府仙游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祯四年(1631年),中辛未科进士。刑部观政,授临桂知县,十年(1637年)行取,十一年擢南京湖广道御史。因夺情事弹劾杨嗣昌[2]贬为浙江按察司照磨。与何楷黄道周刘同升赵士春称“长安五谏”。迁光禄寺丞。崇禎十七年,李自成陷北京,林蘭友薙髮自匿,仍為賊所捕獲,拷挾備至,終不屈服。李自成敗,逃離北京。唐王时,任太仆少卿,迁佥都御史。清军攻进福州后,全家逃往海边,十余年后逝世。[3]

参考资料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林兰友,自芳,诗二房,丁未九月二十五日生。仙游人,丁卯二十名,会二百三十,三甲三十九名。刑部政,授桂林知县,丁丑行取,戊寅欽选南湖广道御史,补浙江按察司照磨,降。曾祖。祖大鹗。父日章。
  2. ^ 《崇祯实录》卷十一: “丁酉,湖广道试御史林兰友劾大学士张至发票拟屡误,经画无闻,并言兵部尚书杨嗣昌画中枢,束手无策,惟求市赏,苟且侥幸,是沒皇上所以夺情意乎? ”
  3. ^ 《明外史·何楷傳》載:“林蘭友,字翰荃,仙遊人。崇禎四年進士,授臨桂知縣,擢南京御史。因論楊嗣昌忠孝兩虧,貶浙江按察司照磨。與楷及黃道周、劉同升、趙士春稱長安五諫,遷光祿署丞。京師陷,薙髮自匿,為賊所執,拷掠備至。賊敗南還,唐王用為太僕少卿,遷僉都御史。事敗,挈家遁海隅,十餘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