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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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鎏(17世紀—17世紀),石可如礪廣東潮州府海阳县福建莆田[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鄒鎏是户部侍郎邹守愚的曾孫,嘉靖四十年舉人、戶部主事鄒迪之孫,年幼失去父親,有孝順母親名聲,天啟四年(1627年)中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成進士[2][3],礼部观政,五年獲授戶部山东司主事,六年管理河西钞关稅務,並兼管漕運,清除宿弊,八年升任員外郎,專理新餉,升四川司郎中,外任襄陽知府,就任前請假探望母親,長跪受教後才前往履新。

張獻忠佔據穀城,襄陽幾乎失陷,鄒鎏就訓練士兵、籌集糧餉,出奇制勝,四月後城池保全,御史林銘球上疏推薦他署任鄖襄道監軍副使;適逢士兵兵變,他開諭和平解決此事,不久張獻忠詐降,上級打算用公帑犒軍,他指出張獻忠難以預料,不可相信,而且沒有功勞,不能擅動庫藏,因而違逆熊文燦,不久以母親年老請求回鄉。

永曆帝即位,擢任鄒鎏為太僕少卿永曆七年(1653年)和郝尚久在潮州反正,拿出家產助餉;郭之奇上疏推薦他和洪夢棟適宜陞用,不久李定國攻打新會敗歸,他就不再出仕,有《可園詩文集》流傳[1][4][5]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鄒鎏,字如礪,海陽人。崇禎四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榷河西務,釐剔一清。累遷員外,專理新餉四川司郎中。出為襄陽知府。張獻忠據穀城,練兵籌餉,出奇制勝,固守四月,城獲全。署鄖襄監軍副使,禁旅變,諭解之。獻忠詐降,議發帑犒師。鎏力言不可信,且無尺寸功,不宜擅動庫藏,執不可。忤熊文燦,以母老歸。昭宗即位,擢太僕少卿。永曆七年,與郝尚久以潮州反正,傾家助餉。郭之奇疏薦鎏、洪夢棟宜陞用。會李定國攻新會敗歸,乃不出。
  2. ^ 光緒《海陽縣志·卷十四·選舉表三》:天啟朝……鄒鎏 詳進士……已上四年甲子科(舉人)……崇禎朝……鄒鎏 戶部主事,襄陽府知府,累官太僕寺【少】卿,有傳。 四年辛未科(進士) 謹案鎏仕至知府,後厯官在明桂王朝,與辜朝薦同詳本傳
  3.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邹鎏,石可,诗三房,庚子十月初三日生。海阳籍莆田人,甲子五十一,會一百五十六,二甲三十八名。礼部政,壬申授户部山东司主事,癸酉管河西钞关,乙亥升员外,管新饷艮库,升四川司郎中,升襄阳知府。曾祖守愚,侍郎赠右都御史、謚襄惠。祖迪,举人、主事。父〇〇,贡生。
  4. ^ 光緒《海陽縣志·卷三十八·列傳七》:鄒鎏,字石可,迪之孫,少孤,事母以孝聞,崇禎辛未進士,授戶部主事榷河西務,兼管漕運,釐剔夙弊;轉員外郎專理新饟,出知襄陽府,歸假省母,長跪受教而後履任。張獻忠據穀城,襄陽幾陷,鎏練兵籌饟出奇制勝,閱四月而城得全,御史林銘球薦署鄖襄監軍副使;適禁旅兵變,鎏諭辭解之,張獻忠詐降,當事議籍帑犒軍,鎏謂獻忠叵測且無尺寸功,縻庫藏不可。以母老乞歸,著有《可園詩文集》。 同上
  5. ^ 光緒《潮州府志·卷二十八·人物》:鄒鎏,字石可,海陽人,事母以孝聞,崇正辛未進士,授戶部主事榷河西務,兼管漕運,釐剔夙弊一清;轉本部員外郎專理新餉,升四川司郎中,出知襄陽府,請假歸省母,長跪受教而後履任。張獻忠據容城,襄陽幾陷,鎏練兵籌餉出奇制勝,閱四月而城得全,御史林銘球疊薦署鄖襄監軍副使;適禁旅兵變,鎏諭解之,張獻忠詐降,當事議籍帑犒軍,鎏謂獻忠叵測不可信,且無尺寸功,擅動庫藏執不可。以母老乞歸,有《可園詩文集》。

參考文獻

  • 光緒《海陽縣志》·卷十四·選舉表三
  • 光緒《海陽縣志》·卷三十八·列傳七
  • 光緒《潮州府志》·卷二十八·人物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
官衔
前任:
范汝梓
明朝襄陽府知府
1636年-1639年
繼任:
王承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