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徵求意見/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 關於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否適用於模板;以及判定模板為「原創研究」的客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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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 § 《WP:字詞轉換處理#歷史》一章中的「模板:Tq 只能用於討論和項目頁面。請勿在條目中使用。」
「在以前有繁簡兩版本的文章現在仍然需要人手合併,但目前已經大致完成。
」這反映的應該是中文維基百科極早期的狀態了吧?應該依事實修訂為「目前早已完成」或「已於20XX年完成」?--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4日 (六) 16:35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義 § 消歧義項描述末尾是否需要加句號?
目前該格式指引中加了句號。但論述《WP:消歧義的薦與不薦》中強調不要使用完整句子,TW提醒模板{{uw-dab}}中稱「不要加句號」,英維也不用句號。目前中維的消歧義頁似乎是加句號或不加句號的頁面都很多,明顯並未統一格式。--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30日 (五) 10:10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義 § 消歧義項後接描述句,使用冒號還是逗號?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 建議將Wikipedia:維基媒體姊妹項目升級為格式指引
前一陣子有不少條目移動至中文維基學院(例如Template:新北市區公車路線中的部份條目),而移動過去的條目目前有一部份是用計畫間連結的方式處理,因此,我提議將Wikipedia:維基媒體姊妹項目升級為正式的格式指引以確立這類條目的連結處理方式。
另外,現有「模板型」一節似乎可以拆出至Wikipedia:模板消息/姊妹項目,如此修改較有彈性,不必都放在此頁面。--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0:30 (UTC)
條目名為「中國地理」,但通篇介紹的內容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就是「中國大陸地理」——即少部分涉及主權聲索等問題時實質上是在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用「中國」一詞代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違規;其餘不涉及主權等問題時則是單純介紹中國大陸這片區域的地理,用「中國」一詞代表了「中國大陸」,違規。如果是一般的條目,只消將條目名移動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或「中國大陸地理」然後明確介紹範圍即可。但「中國地理」本身是極重要的「中國」類條目,更是《中國》條目〈地理〉章節的主條目,可以說中維必須要存在一個名為「中國地理」的條目,因為這直接關係到中維「中國」一詞的「地理」涵義(類似{{中國歷史}}模板和《中國歷史》條目對明確中維「歷史意義的『中國』一詞指什麼」的重要性)。綜上,該如何處理本條目?或者說,在中文維基百科,「中國」一詞的地理涵義是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25日 (三) 19:25 (UTC)
Talk:餘杭 (消歧義) § 餘杭重定向至餘杭區,根據WP:消歧義指引應恢復原先的主題目寫法
具體見WP:消歧義#快速創建。另見WP:格式手冊/消歧義頁#鏈接至主要條目。@Berthe:--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5日 (六) 17:46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 § 有關「國民政府」、「國民黨政府」及「國民黨當局」等詞的使用
更新:參照WP:互助客棧/方針#應當允許使用「中共政府」一詞討論中提到「國民政府」、「國民黨政府」及「國民黨當局」等詞的部分,現擬議增修下述條文至WP: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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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歷史上有多個政府自稱或通稱「國民政府」。一般而言,「國民政府」一詞指由中國國民黨一黨執政的南京國民政府(抗日戰爭期間曾遷都重慶者)。若在其他情況下使用「國民政府」一詞而可能產生歧義,則敘述時應適當加註以茲區別(如「北平國民政府」、「汪精衛國民政府」等)。又中華民國於1948年5月20日行憲,國民政府於是日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前者不復存在。自此之後,除非條目前文已明確提及「中華民國政府」或類似詞彙,否則不應逕稱其為「國民政府」。
「國民黨政府」、「國民黨當局」及其類似詞彙常用於指代由中國國民黨執政(不僅限於一黨執政時)的政府,在部分語境下帶有負面含義。一般而言,除非有特別描述中國國民黨執政的必要(如與中國共產黨或民主進步黨執政對比),否則不應以相關詞彙指代國民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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