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二四佈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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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期間支持佈告的標語

七·二四佈告,是指1968年7月24日,中共中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文化革命小組關於陝西武鬥發出的佈告。

背景

1968年5月1日,陝西省革命委員會成立,李瑞山任主任,黃經耀胡煒楊煥民肖純等任副主任。當時,陝西省地、縣級革命委員會還未成立,兩派大規模武鬥不斷升級。1968年4月28日,《陝西日報》發表社論《徹底砸爛我省反動的公檢法》後,民眾衝擊公檢法機關,陝西省有281個公安機關、110個檢察院、61個法院和法庭被砸爛,公檢法機關的檔案、槍支、彈藥被搶走[1]

內容

針對局勢惡化,中共中央聯合其他部門,在7月24日頒佈《佈告》,指出陝西省一些地方組成專業的武鬥隊,連續製造了一系列極其嚴重的反革命事件,包括搶劫國家銀行、倉庫、商店,燒毀和炸毀國家倉庫、公共建築和民用房屋,搶劫車船,中斷鐵路、交通、郵電,私設電台,連續衝擊人民解放軍的機關部隊,搶奪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武器裝備,殺傷解放軍指戰員;拒不執行中共中央指示。[2]

《佈告》重申:任何群眾組織、團體和個人,都必須堅決、徹底、認真地執行《七·三佈告》。不得違抗,立即停止武鬥,解散一切專業武鬥隊,拆除工事、據點、關卡,搶去的現金、物資,必須迅速交回,中斷的車船、交通、郵電,必須立即恢復;立即交回搶去人民解放軍的武器裝備,對於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搶劫、破壞國家財物,中斷交通通訊,私設電台,衝擊監獄、勞改農場,私放勞改犯的現行反革命分子以及幕後操縱者,必須堅決依法懲辦。《佈告》還要求各地黨政部門要做深入細緻的政治思想工作[3]

結果

《七·三佈告》、《七·二四佈告》的發佈,對於緩解混亂局勢有所好轉。7月30日,廣州地區30萬人舉行貫徹中央「七·三」、「七·二四」佈告的誓師大會[4]。7月28日至8月14日,廣東省革命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會議通過《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七·三」、「七·二四」佈告精神,深入開展對敵鬥爭的決議》[5]

在陝西方面,9月19日,李瑞山陝西省革命委員會第三次全體委員擴大會議上作題為《緊跟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落實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在全省範圍內迅速掀起一個偉大的斗、批、改新高潮》的報告。其中稱陝西省貫徹中央七·三佈告、七·二四佈告,經過一個半月的時間,該省範圍內武鬥已經停止,武鬥據點、工事、關卡已經拆除,各地的專業武鬥隊已經解散和瓦解。共收交各種武器七萬餘件,各種彈藥四百多萬發。陝西省八個專區、三個市、九十三個縣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員會[6]

1978年9月3日,《陝西日報》以《加強人民的專政機關,批判〈徹底砸爛我省反動的公檢法〉的反革命口號》的社論加以糾正[7]

參考

  1. ^ 白文華等編. 当代中国的陕西 上. 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 1991.03: 135–136. ISBN 7-80092-000-3. 
  2. ^ 有林,鄭新立,王瑞璞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通鉴 第3卷. 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 1993.12: 419. ISBN 7-80092-500-5. 
  3. ^ 廖蓋隆主編.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 社会主义时期. 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1991.05: 327. ISBN 7-5035-0425-0. 
  4. ^ 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著. 中国共产党广东历史 第2卷 1949-1978.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09: 558–559. ISBN 978-7-5098-2197-8. 
  5. ^ 中共清遠縣歷史編委會著. 中国共产党清远县历史 1949.10-1988.1. 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12.05: 155. ISBN 978-7-218-07681-2. 
  6. ^ 李平安等編. 陕西经济大事记 1949-1985. 西安:三秦出版社. 1987.02: 304. 
  7. ^ 陝西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 陕西省志 第58卷 审判志. 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4.09: 223. ISBN 7-224-03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