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聰
洪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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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南安府知府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字號 | 字謀甫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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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聰(?—?),字謀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鹽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第三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1][2]。正德末年,任南安府知府。當時明武宗南巡,布政使司命各地籌集費用。洪聰以地偏民寡為由,請求減免,使民眾不被煩擾。道光《晉江縣誌》有傳。[3]。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晉江縣誌·卷四十二·人物誌·宦跡三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洪聰,字謀甫。弘治壬戌進士。正德末,知南安府。值大駕南巡,藩司諭處上供費。聰以地僻民寡,力請減損,郡得無擾。邑佐有怙當道勢虐民者,執之,民稱快。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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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季斆 |
明朝南安府知府 正德年間 |
繼任: 何文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