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刪除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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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現行頁面存廢討論的方針規範

原標題為:取消2019年3月1日通過的刪除方針修訂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此處重新説明提案:現提請社羣討論現行頁面存廢討論的方針規範是否合理,主要探討範圍是重複提刪同一頁面對關注度提刪與其他提刪而言是否合理。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6日 (五) 06:42 (UTC)[回覆]

現行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且並非因關注度不足而被提刪,或存廢討論刪除後經存廢覆核還原,則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樣的請求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更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經管理員決定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還原)的條目,保留後不應再次以關注度不足為由提刪,這樣的請求也會以快速保留結案。無共識保留的頁面可以在時機成熟後再度交付討論。

提議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或存廢討論刪除後經存廢覆核還原,則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樣的請求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更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無共識保留的頁面可以在時機成熟後再度交付討論。

近日的一次AFD中發現存在此前AFD討論無法有效認可條目具備關注度的情形(該條目的前次AFD僅有提刪人自説自話,提刪人當時認為他給出的兩個來源有進行有效介紹,但經重新查看後發現有效介紹並不存在),當時有用戶以WP:刪除方針#存廢討論中「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還原)的條目,不應再次提刪」的規定請求快速保留,然而經查發現該條是已被全域禁制的蟲蟲飛未取得廣泛共識的情況下自行宣告通過並加入的,而當時Antigng有特別提過「涉及關注度也有可能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因此我認為當時的討論未能滿足WP:共識#什麼是共識所要求的「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條件,而當時通過的刪除方針修訂也應該盡快予以取消。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3日 (二) 13:46 (UTC)[回覆]

@AntigngYFdyh000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3日 (二) 13:57 (UTC)[回覆]
不認同整個廢止,該修訂有一定道理,保留不是問題,但「不應再次提刪」的部分有疑慮:若首次以關注度不足提刪獲有共識保留,而後複查來源並非存在合理關注度來源,存廢覆核討論正是用來提出覆核的,應容許提出覆核討論而不是一刀切禁止再次提刪。--西 2024年2月13日 (二) 23:55 (UTC)[回覆]
DRV有限制「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如不完全廢止當時的修訂,管理員理論上應該以此為由駁回所有關注度覆核,此前沒有直接駁回關注度覆核的管理員實際上違反了方針。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00:58 (UTC)[回覆]
「原先判斷明顯不符合方針要求」就顯然不是「僅」由於反對,請勿擴大理解。「僅」由於反對是指僅因個人不滿意過往結果的重複提刪,若確有方針指引理據支持而原存廢討論未有考量就已經不是僅由於反對。--西 2024年2月14日 (三) 03:37 (UTC)[回覆]
你的見解不符合實務上的處理情況。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04:13 (UTC)[回覆]
請論述為何如此見解?「僅」就是「僅」,正如修改前的WP:避嫌條款也是「僅」,被過度解讀是過度解讀的問題,不是方針本身就授予過度解讀的權利。我已經受夠了閣下三番二次指我的說法不符合實務,卻從來無法提供論證的不負責任行為。--西 2024年2月14日 (三) 06:12 (UTC)[回覆]
我先前在DRV的經歷與你設想的情況迴異,因此我才會說「你的見解不符合實務」,我也只是在說實話而已。除非你有辦法確保/強制所有的管理員完全按你的意思來做事,不然就算你上面說的有可能是對的,我也實在是無法按照你的解讀來執行方針。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07:05 (UTC)[回覆]
管理員不執行不等於方針不是這樣寫,也不等於方針不需按字面解讀。因噎廢食就是形容這種行為,有規則不執行不去檢討、要求澄清,卻是直接就來提出廢除。避嫌方針有因為被多次濫用以至最終整條廢除嗎?沒有啊,「不得僅因反對」條款仍然存在於避嫌方針當中,只是添加更多訊息加以詮釋,而非整個廢掉。倉促通過是問題,但若您留心閱讀蟲蟲飛當時留言,指出的是遇到[Antigng]提到的問題,就是把證據拿去drv,而不是重複多次afd。這說法顯然有相當道理,AFD有共識保留就不該再提AFD,DRV保留也不該提AFD,而都是應該叫DRV再次審理。--西 2024年2月14日 (三) 07:18 (UTC)[回覆]
  1. 此前存在管理員因認為方針無法執行而廢除方針的情形,我很好奇你會不會也把這情況打成「因噎廢食」。
  2. 你覺得我弄了一個根本沒有管理員遵守的方針有用嗎?這豈不是跟沒做過任何事情沒有差別?
  3. 避嫌方針是管理員會遵守的方針,不能與這裏的情況相提並論。
  4. 我不認為蟲蟲飛的「回應」有真正回應到Antigng當時的問題。這裏真正的問題是:為何關注度提刪可以特殊化處理?關注度提刪與其他提刪有何顯著的區別嗎?如果沒有的話,那特別為關注度提刪設定更嚴格的規則並不合理。Antigng當時的留言説明的正是關注度提刪與其他提刪並沒有任何顯著的區別這點。
  5. 其實我本來也沒有必要特地就着實不實務的問題和你在這裏討論,畢竟如我下方所説,蟲蟲飛當時的修訂實際上並未得到共識許可,我就算不開討論直接移除也是完全合規的操作,我之所以選擇不直接操作而是開討論單純是因為我想慎重一些而已。
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0:41 (UTC)[回覆]
  1. 「無法執行」跟「沒有執行」是兩回事;
  2. 沒有人遵守的方針該做的是公開要求澄清和遵守。
  3. 避嫌方針過往是被強制過度解讀,管理員被社群個別成員強制遵守的是超出方針原意的要求,根本不能算是「會遵守」。「會遵守」的話管理員就會認真考量、參照避嫌方針背後不是要管理員「因任何反對都不能動手」的束手束腳。執行的跟方針立意和文本都不相符,跟目前討論的議案問題相同。
  4. 你在討論通過後才「認為」沒有真正回應到當時的問題,這最多是重新探討是否適用,而不是直接要求無效化。
  5. 如同魔琴下方的推論,蟲蟲飛當時有做到公示,且回應後無後續質疑,顯然符合共識方針要求,「蟲蟲飛已被全域禁制」或「當時共識無效」也顯然是無效論點。
--西 2024年2月14日 (三) 12:57 (UTC)[回覆]
此外,當時的修訂實際上並未得到共識許可,我理論上可以隨時移除。因此,這裏正確的處理是要得到共識同意保留當時的修訂,才可以讓它繼續留下去,如果不存在同意保留當時的修訂的共識,那最終結果仍然是移除,這點我必須予以澄清。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01:01 (UTC)[回覆]
蟲蟲飛的回應應屬有效,因為此人指出這種情況可以發DRV。無論DRV是否能夠接受,既然當時無人提出質疑,應該算是有共識。而且也公示了七天,而當時Wikipedia:共識甚至沒有7DAYS的硬性要求。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2月14日 (三) 12:12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魔琴行,那不妨就就着我在2024年2月14日 (三) 10:41 (UTC)的留言中的第四點,也就是關注度提刪與其他提刪到底有沒有任何顯著的區別這點來討論。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3:05 (UTC)[回覆]
絕對有。原先存在關注度的不會忽然沒了關注度,此條禁止的是走關注度30日程序再次提刪,而未曾禁止就過往可能存在的判定錯誤提出存廢覆核。條文明確寫明禁止「提刪」(正常理解是AFD),存廢覆核討論不是AFD流程而是「覆核結果」。除非存廢覆核決定發還(即推翻原先討論結果),那麼存廢討論認定有關注度的就不該再走關注度或AFD流程,而是針對過往結果提出覆核。--西 2024年2月14日 (三) 13:14 (UTC)[回覆]
「原先存在關注度的不會忽然沒了關注度」這點容我先打個問號。如果你説的是GNG的話,那我不反對你的説法,但如果你説的話包含SNG的話,由於SNG實際上是在假定主題的關注度,假如SNG的條文要求收緊,收緊後的條文完全有可能導致部分條目不再能根據SNG假定其關注度,這點中文維基百科是有過實例的(該次討論最終導致本來可以直接假定關注度的大部分日本都道府縣道條目再一次不能直接假定關注度)。Sanmosa 起視四境 而秦兵又至矣 2024年2月14日 (三) 13:28 (UTC)[回覆]
規則變動導致不符合關注度就顯然不是「忽然」沒了關注度,而是有因的果。顯然是兩回事。--西 2024年2月15日 (四) 00:12 (UTC)[回覆]
但這仍然屬於「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這恰好説明了關注度提刪與其他提刪同樣會遇到「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的情形。現在對其他提刪的規定是如不存在「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的情形,6個月內不能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裏並沒有要求「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的那個「變化」必須是「忽然」的。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5日 (四) 00:46 (UTC)[回覆]
規則變化(尤其是縮窄要求)下,本身以改變前條款保留的存廢討論顯然自動無效。本身就無效了的討論若被視作相同理由就顯然不合理了。「共識要求關注度標準收窄」已是原討論「關注度不足」以外的新理由。--西 2024年2月15日 (四) 12:42 (UTC)[回覆]
你確實回應到我提到的第一與第三種情況了,但你沒有回應到第二種情況。另一方面,我這裏所説的「關注度提刪與其他提刪到底有沒有任何顯著的區別」也不一定要從關注度提刪的特質來論述,比如現在的條文容許相隔6個月以上、提刪理由完全一樣的非關注度提刪,但如此容許的恰當性也值得商榷。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5日 (四) 13:31 (UTC)[回覆]
此條文原先設計可能(我不確定)是用來防止有共識保留以供改善的條目在短時間內再次被提刪吧。--西 2024年2月16日 (五) 13:53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但現在能不能起這樣的作用?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17日 (六) 10:58 (UTC)[回覆]
不確定,不常出現。--西 2024年2月18日 (日) 01:42 (UTC)[回覆]
我想到另外一種情況:這裏我引用當時的討論中Antigng的説法,「上次提出的關注度來源涉及學術醜聞,雖然一開始看起來可靠,但是事後被證明完全不可靠」,這種情況下那個來源在被發現涉及學術醜聞前被認為是可靠來源,但在被發現後不再被認為是,而由於關注度要求可靠來源,這也會直接影響某個主題是否符合關注度要求,因此確實存在「忽然沒了關注度」的情況(雖然「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並不要求「忽然沒了關注度」),因為判定一個來源是否為可靠來源的場所不要求必須是AFD或DRV,也有可能是RSN或互助客棧。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5日 (四) 00:52 (UTC)[回覆]
還有一種更極端的情況,就是像最近另一次AFD一樣,因為此前發現有人以傀儡操縱共識形成的程序,而導致先前的討論共識無效,這也是「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的情形,但這確實不是「忽然沒了關注度」的情形,因為這種情況相當於把上一次討論當作從沒進行過。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5日 (四) 00:58 (UTC)[回覆]
所以這個修訂涉及的是關注度與重複提交存廢討論的關係對吧?實在看不太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15日 (四) 06:17 (UTC)[回覆]
@Ericliu1912是的,確實如此。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5日 (四) 08:05 (UTC)[回覆]
很努力的嘗試解讀條文以後簡單說說:我也覺得此修訂不需要整段廢除。本來關注度就是存廢討論的一大問題,那特別寫一段也無大礙;另外,顯然「無共識保留」不適用於這以上整句,條文一開始也寫明「有共識地保留」(注意那一句用的是分號,範圍有涵蓋),應該沒問題。如果怕「跟不上變化」,大可限定該段語句為「一般而言」,意即有明顯證據或社群共識認為不適用時即可推翻之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15日 (四) 13:05 (UTC)[回覆]
@Ericliu1912「一般而言」一般而言會被自動忽略(比如「一般而言」在我這句裏的用法),如果我覺得有規定「有明顯證據或社群共識認為不適用時即可推翻」的必要的話我會明確寫進去,但現階段似乎沒有這種必要。我感覺我和你對於分號的作用的理解有些分別,我的看法是該處用上分號會使因無共識而保留結案的關注度提刪不能再次以同樣理由提刪,因此存在需要明確因無共識而保留結案的關注度提刪可以再次以同樣理由提刪的可能性。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5日 (四) 13:38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這個討論是不是該搬運到WT:刪除方針那邊走RFC系統機制?畢竟VPP現在還是40多萬位元組長,我也不想為VPP帶來太大的負擔。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6日 (五) 05:59 (UTC)[回覆]
非必須,您隨意。--西 2024年2月16日 (五) 06:11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Ericliu1912魔琴通知一下:這個討論改為走RFC機制,所以搬運過來這裏了。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6日 (五) 06:20 (UTC)[回覆]

更新版本

更新擬議條文版本如下:

現行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且並非因關注度不足而被提刪,或存廢討論刪除後經存廢覆核還原,則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樣的請求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更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經管理員決定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還原)的條目,保留後不應再次以關注度不足為由提刪,這樣的請求也會以快速保留結案。無共識保留的頁面可以在時機成熟後再度交付討論。

提議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或存廢討論刪除後經存廢覆核還原,則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以相同的理由該頁面再度送交存廢討論(此情形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亦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但不限制送交存廢覆核請求無共識保留、因發起存廢討論者撤回存廢討論請求而快速保留(不論發起存廢討論者與關閉討論者是否管理員),或為容許改善條目而暫時保留的頁面可以在時機成熟後再度交付存廢討論。

此版本使相隔6個月以上、提刪理由完全一樣的非關注度提刪與關注度提刪一樣不再被容許,但明確存廢覆核請求不在此限。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18日 (日) 04:32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Ericliu1912魔琴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18日 (日) 04:40 (UTC)[回覆]
應該沒問題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2月18日 (日) 13:07 (UTC)[回覆]
能在「因無共識而保留」後面加一句「或為容許改善條目而暫時保留」?既然你要在前面移除這個規定,也得補充一下這一點放在前面的原意。--西 2024年2月26日 (一) 00:27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暫時保留」不止關注度的情況,但這不影響你說的事情的有效性,已加入。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27日 (二) 03:34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Ericliu1912魔琴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打算把這個版本送去公示。因着我現在還有一個要求有至少一個用戶明確同意相關討論存在共識才可以把提案送去公示程序的禁制,我需要先走一次確認程序。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6日 (三) 13:47 (UTC)[回覆]
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6日 (三) 16:28 (UTC)[回覆]
同意存在共識。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3月7日 (四) 01:19 (UTC)[回覆]

現公示2024年2月18日版提案7日。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3:32 (UTC)[回覆]

暫時撤下公示,並重新調整提案,@LuciferianThomasEricliu1912魔琴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0日 (日) 07:20 (UTC)[回覆]

根據WP:共識#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討論達30日後的提案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故現再次公示2024年2月18日版提案7日(自今日起計)。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7日 (日) 07:51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重議刪除方針規定「多餘無用」模板模組提刪條件及確立廢棄模板模組提刪規範

WP:DP#9規定:

9. 多餘無用,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

此規則長期引來爭議,尤其限制了廢棄的模板模組提刪(當G1G2G3G14G15都不管用的前提之下),甚至有人因為類似原因吃上了禁制先前也有修訂該方針的討論但無共識作結。以下有三條路可以走:

  1. 禁止廢棄模板模組提刪
    亦即禁止一切因為僅僅是廢棄的模板模組提刪
  2. 有條件才能提刪
  3. 允許一切提刪
    也可以說還原Wikipedia_talk:刪除方針/存檔5#提高無連入模板刪除門檻_2的修訂
    當然管理就要做好DRV增加的可能,畢竟某個被小工具使用的模板就被同一個人提刪了兩次,說不定下次就不小心被刪掉了呢
  4. 擺爛
    如果您們不介意刷編輯數的人的話...

另,若是要允許廢棄模板模組提刪的話,個人建議不妨直接建個集中提報頁處理。

以上。副@SanmosaA1Cafel阿南之人A2569875--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4日 (四) 10:37 (UTC)[回覆]

其實本人一直都主張「扔掉」,例如廢橋就該拆破鐵路就該廢等等。之前只是符合我的觀點才不斷提刪,既然被封了就算了。既然現在改動方針的話,我也不反對。 2024年3月14日 (四) 10:52 (UTC)[回覆]
小心屎山,搞不好拔了一個不起眼的東西,某些東西就塌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14日 (四) 12:19 (UTC)[回覆]
那些放在子模板的廢棄模板並不會哪天就把你站炸了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4日 (四) 17:07 (UTC)[回覆]
站大概不會炸,只是突然發現某個模板調用出問題,結果找了一圈才發現某個以為沒用的模板刪了就樂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15日 (五) 00:55 (UTC)[回覆]
那就有點太過預想錯誤會存在了🙃--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5日 (五) 11:58 (UTC)[回覆]
從沒壞不修和保留歷史貢獻角度,我是傾向不刪慎刪的。如果非要做清理工作,希望參考關注度、草稿化流程,例如,刪除前確定無鏈入,懸掛告示模板並使模板失效(例如用模板包起,或者註釋、移除代碼),懸掛至少3或6個月,以確認無負面影響,期滿後提刪(類似關注度提刪)。告示模板時是否通知可選(需工具與模板支持),告示期間有爭議、合理理由則流程中止直至解決。--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1:52 (UTC)[回覆]
比較支持YFdyh000的意見,確定無鏈入,宣告失效並至少保持幾個月,之後如果認為仍然不會造成問題再提刪。通知方式我認為還可以直接在模板中嵌入失效通知,有頁面使用失效模板的話更容易發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3月15日 (五) 02:58 (UTC)[回覆]
但是如果是小工具以js的mw api使用的話,可能也不會發現……--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15日 (五) 03:36 (UTC)[回覆]
@A2569875這個我覺得學Wikipedia:被連鎖保護的項目/嵌入在MediaWiki命名空間處理就好了,小工具也就那幾個手動更新就好了--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5日 (五) 06:21 (UTC)[回覆]
偏向擺爛或者保留,如果沒有確鑿的理由說明模板沒被使用(存在通過條件判斷嵌入的情況,這樣鏈入檢查是看不出被嵌入的)。同時要注意一些為了令模板能被認為「沒用」刪除而故意移除對其的嵌入的編輯。存廢討論的意義在於此,這個條款很「『指引』,而非實際規則」。——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14日 (四) 12:18 (UTC)[回覆]
畢竟用指引沒有的條款就是IAR,我不認為大量IAR是好事啦,--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4日 (四) 17:05 (UTC)[回覆]
老實説當時的討論根本沒有有效凝聚共識,我傾向於認定當時的通過結果無效(雖説我也不反對重提WT:刪除方針/存檔7#有關模板的刪除理由中我或KirkLU的方案)。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4日 (四) 15:39 (UTC)[回覆]
個人傾向Bluedeck之前的意見,刪除歷史模板會讓歷史頁面版本顯示出現問題,除非認為歷史頁面完全沒用(似乎不是),所以既然不影響當前運作,標記為歷史模板不好嗎。Kethyga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23:28 (UTC)[回覆]
不好,這恐怕只是中文維基百科獨有的清奇想法。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05:38 (UTC)[回覆]
哪裏不好了?另外獨有的清奇想法[來源請求],我倒覺得您們閒閒沒事幹整天去找廢棄模板模組提刪比較「清奇」...--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5日 (五) 06:27 (UTC)[回覆]
就我看到的情況,其他維基百科對於機能已被取代的模板的處置方式就是刪除。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06:55 (UTC)[回覆]
其實很多已刪除的模板並未直接引用在條目里,而是被其他模板調用(例如Module:MTR),刪除後不會影響歷史版本的。 2024年3月15日 (五) 13:46 (UTC)[回覆]
對於使用有一段時間的模板,大可停用,能不刪則不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04:46 (UTC)[回覆]
我之前好像有提及過如果不直接刪掉模板的話,總有用戶會誤用已「停用」的模板。中文維基百科的「停用」並無約束力。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05:40 (UTC)[回覆]
所以這跟刪除被lua取代的模板有關嗎?這類子模板你誤用給我看--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5日 (五) 06:24 (UTC)[回覆]
還有依照這種邏輯的話你維一堆histroical都可以刪掉了(要我舉例我再找來),因為會有人誤用嘛--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5日 (五) 06:29 (UTC)[回覆]
我個人確實是支持刪掉所有或大部分historical的。除非是極為特殊的情況,不然掛historical本質上就是懶政。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06:54 (UTC)[回覆]
翻歷史垃圾堆的時候還是有點用的,雖然用處不大----Cat on Mars 2024年3月15日 (五) 10:21 (UTC)[回覆]
既然用處不大,那你確定這樣的「用處」真的有實際價值嗎?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15:31 (UTC)[回覆]
那我說,我看到頁面歷史裏一堆因刪除而壞掉的模板會很煩躁,產生負面情緒,甚至引發精神疾病,如需醫師證明,我可以請我的精神科主治醫師寫,進而影響我的正常貢獻,你接受嗎?--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15日 (五) 15:36 (UTC)[回覆]
我認為這不是合理的理由,難不成這裏的任何人能因為在這裏跟大家討論會很煩躁而拒絕討論嗎?大家不也還是要在這裏討論?畢竟這裏應該沒有人是Jimbo吧?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15:38 (UTC)[回覆]
作為貢獻存在的證明,只要曾經是有益的,我都傾向保留(指可檢索)。雖然目前實際做不到,包括速刪請求、存廢刪除、版本刪除等等都會使貢獻不可見,僅已刪百科之類的東西部分彌補。--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01 (UTC)[回覆]
「停用並無約束力」?那請示範一下您可以在哪個頁面上使用{{Cat also}}?然後再看看Template:Deleted template#實際範例的說明。--Xiplus#Talk 2024年3月15日 (五) 13:17 (UTC)[回覆]
啊?我説的是{{Deprecated template}}。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15:30 (UTC)[回覆]
既然軟停用({{Deprecated template}})沒約束力,那改用強制停用(en:Template:Deleted_template/{{Deleted template}})不就有約束力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15日 (五) 15:33 (UTC)[回覆]
不是所有情況都適合使用{{Deleted template}},而且也不是所有情況都適合使用{{Deprecated template}}。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15:36 (UTC)[回覆]
建議您再讀一次您的發言看看您是不是打錯了,讀起來好怪...--SunAfterRain 2024年3月15日 (五) 16:54 (UTC)[回覆]
調整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7日 (日) 07:56 (UTC)[回覆]
支持刪除廢棄模板、模組,理由同Sanmosa。--紺野夢人 2024年3月15日 (五) 07:03 (UTC)[回覆]
User:MilkyDefer對評級系統修改開出的第一槍就是對{{WPBS}}維持原生Wikitext架構下來改,因此為了同步至{{WPBM}}同時也維持User:MilkyDefer原生Wikitext架構下來改,因此產生了此輔助模組:Module:PJBSClass/page,功能為將WP:通用評級讀給純wikitext模板使用完成實現。那麼假如未來評級模板徹底實現全面Lua化,將不需要「專門讀資料給純wikitext模板的模組」,屆時肯定會出現類似:
然後就刪掉沒人看得到我曾經寫過這個?那我今年年初是寫了個寂寞??[1]你們訂立這個根本變相在抹滅他人的編輯歷史紀錄,讓他人曾經做過的貢獻永久消失永久不為人知,連檢閱都不給,這是甚麼鬼。這跟條目更新後把以前所有版本「歷史版本消除掉」讓別人看不到某人某時某刻曾做出某貢獻有甚麼差別?要不要條目永遠都只留一個版本,除了最新版本外所有歷史版本刪除?反本你們覺得「歷史紀錄」很「沒用」嘛。再來,維基百科是創用共享創意署名-相同方式分享4.0協議授權,那你們透過訂立該指引技術性地在未來某一刻抹滅我曾經為評級系統做出的貢獻,因為「刪除」了,所以「署名」不見了,但評級系統只是改版而已,但我的署名「被消失」了,是否違反共享創意署名-相同方式分享4.0著作權?因為這就跟條目全文重寫後,你把條目全文重寫前的歷史全部WP:RRD掉沒兩樣嘛。留着到底哪裏礙到你們了?當這個議案通過之後,Module:PJBSClass/page就等於被你們宣告死刑了,幾年後我的貢獻就要被你們的「惡法」而「被消失」了,比阿卡林更可怕,是真的消失了,永遠不復存在。所以我要(!)抗議,就這樣。--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16日 (六) 02:53 (UTC)[回覆]
你不是引了討論連結嗎?單是這一點,「讓他人曾經做過的貢獻永久消失永久不為人知」這個説法就顯得過分誇張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7日 (日) 08:59 (UTC)[回覆]
只讓人看得到討論,卻封殺具體內容(刪除模板/模組使其具體內容只剩管理員看得到,其他所有人都看不到,不叫做封殺叫做甚麼)?這是什麼?新式變相言論封鎖?--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17日 (日) 09:37 (UTC)[回覆]
而且討論中,沒有提到技術實現細節採用Module:PJBSClass/page,只說了「詳細實現請參考沙盒,以沙盒內容為主公示」,那麼被刪除後,鬼才知道有人貢獻過Module:PJBSClass/page。既然「鬼才知道」,那「讓他人曾經做過的貢獻永久消失永久不為人知」哪裏過分?鬼嗎?--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17日 (日) 09:42 (UTC)[回覆]
最好還是少殺慎殺,不影響別人那留着沒害。--素菓霖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16:03 (UTC)[回覆]

修訂案

鑒於上方似乎沒有辦法再提出更多有價值的意見了,參考上方內容提出一版修訂案: Wikipedia:刪除方針

現行條文

9. 多餘無用,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

提議條文

9. 多餘無用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影響百科運作的模板

註:看起來只是逗號換位置了,實際上是將原來的條文刪了並重新寫了一條適合直接提交到頁面存廢討論的條文上去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廢棄模板模組Wikipedia:廢棄模板模組處理指引 請參考User:SunAfterRain/sandbox/DeprecatedTemplate 註:先聲明,以上條文並沒有嘗試整合上方意見,覺得不妥請直接講或是合理範圍內直接修訂頁面,謝謝

Template:ProposalDeprecated 請參考User:SunAfterRain/sandbox/DeprecatedTemplate/Template:ProposalDeprecated

以上。@SanmosaA1Cafel阿南之人A2569875Ericliu1912MilkyDeferYFdyh000--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4日 (日) 14:35 (UTC)[回覆]

@SunAfterRain 我有個問題,像這種已失效的模板能不能直接以DP12刪除? 2024年3月25日 (一) 04:13 (UTC)[回覆]
@阿南之人個人傾向失效不代表不符合使用目的,而且如果沒有影響到新模板命名的話放一下感覺比較安全。(反正如果影響到你的新模板命名的話可以用新的DP9刪掉)--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5日 (一) 10:50 (UTC)[回覆]
上述關於廢棄模板模組的條文更正成指引--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6日 (二) 09:45 (UTC)[回覆]
我覺得不需要特別為這個東西弄一大堆指引⋯⋯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6日 (二) 12:04 (UTC)[回覆]
我覺得曾發生過的爭議級別達到有人被WP:BAN過的情況,宜立指引確立共識。--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3月26日 (二) 12:09 (UTC)[回覆]
@Mys 721tx 請閣下解釋一下對本人的禁制,以及回應對廢棄模板爭議的立場。 2024年3月26日 (二) 12:40 (UTC)[回覆]
User:阿南之人在受到質疑後仍然不尋求共識自行大量提刪,是為擾亂。阻止擾亂行為不需要在相關爭議中有任何立場。--Mys_721tx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4:12 (UTC)[回覆]
@Mys 721tx 前兩次被封是因為把有用的模板清理連結,然後以廢棄模板為由提刪。第三次純粹是提刪了真正的廢棄模板,但還是被人舉報。後者不構成擾亂行為。-- 2024年3月27日 (三) 04:24 (UTC)[回覆]
換句話說,前兩次因為亂刪有用的模板然後被封了。好了,我不亂刪了。第三次卻因為持續提刪未實際影響維護的已停用模板而被封了。這兩個原因分別很大。還有,明明你覺得我錯誤提刪,設置禁止提刪模板的禁制就可以了嗎,幹嘛不准我編輯模板? 2024年3月27日 (三) 04:31 (UTC)[回覆]
@Ericliu1912如果是指不要再多一個「指引」出來或許可以做為刪除方針的子集處理但有沒有先例這個還得研究;如果是指新訂規則的話,廢棄模板真的不適合去存廢討論混(沒有什麼好討論的,又不會突然就變有用了二哈二哈),加上現在的方針明顯是排斥廢棄模板的,不如直接一次處理掉這兩個問題--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6日 (二) 12:21 (UTC)[回覆]
其實完全可以寫成論述,然後在相關方針與指引中提及,推薦參照這一流程。不需要鉅細靡遺的把這些東西全部寫到政策裏面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6日 (二) 13:27 (UTC)[回覆]
@Ericliu1912如果當論述處理,那這個提案就完全沒有意義了,您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6日 (二) 18:17 (UTC)[回覆]
(已在站外提請對方提出他認為能符合需求的草案)--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7日 (三) 02:48 (UTC)[回覆]
不反對把較繁瑣的定義及程序性內容寫成論述或參考流程(實際上英文維基百科存廢討論就有很多),所以不知道是要額外提出什麼草案。我甚至認為刪除方針原條文也不用修正,只需要在刪除指南中提及相關流程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8日 (四) 02:48 (UTC)[回覆]
重新看了一遍流程草案,單獨為此類提刪建立頁面實屬多餘;要不然就正好比照英文維基百科,把整個模板(模組)存廢討論切出來,倒是意外可行的辦法。另外,三個月審核期顯然太久,維持一般存廢討論程序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8日 (四) 02:48 (UTC)[回覆]
@Ericliu1912三個月與其說是審核期倒不如說是讓不是真棄用的還有挽救的時間(總比刪掉再來覆核好),而且放在那裏三個月也不礙事,礙事的話直接AFD處理就好。如果說要直接切出來倒也行,其他人覺得合適的話再來擬TFD獨立的改法,一開始只拆分棄用模板模組是想說如果把TFD直接拆分了可能會導致更加嚴重的relist現象。--SunAfterRain 2024年3月28日 (四) 09:18 (UTC)[回覆]
我認為直接分出TFD比較可行,但感覺不完全拆分也不是不可以。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4月1日 (一) 02:21 (UTC)[回覆]
個人仍然(×)傾向刪除所有廢棄的模板。簡單說一下為什麼個人認為保持歷史版本的理由不成立:維基的歷史版本預覽既不會使用共時的模板歷史版本渲染,內鏈也不會連結到共時的歷史版本,這樣渲染出來的上古版本毫無意義,而刪除又不太影響近期版本。真·歷史版本出門左轉 Archive.--DvXg 📬 2024年4月2日 (二) 15:21 (UTC)[回覆]
(!)抗議User:David Xuang完全不把我User:MilkyDefer」看在眼裏。我們的貢獻全部都被您弄成白工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4月2日 (二) 15:27 (UTC)[回覆]
Cry me a river and get yourself a wambulance. 有建議提意見建議,不要搞稻草人謬誤給我植入我沒說過的話、還沒罵起來就自己加戲表演受害者,在接下來是不是還要接着非暴力不合作啊。我從來就只說過支持刪棄用模板,又沒有要迫害你不准你在新模板里留reference和credits。替代方案被你搞得像什麼重大讓步,但棄用模板既然是零鏈入哪裏會有人看,署名轉到活躍模板訪客才看得見。
維基百科的結構是一個有向圖,和GC管理的內存模型類似,懸吊節點當然要刪掉,不然時間一長搞得模板空間比條目空間還大。替代模板給原作者署名本來就是應有之義,CC-BY本來就要求這個,舊模板沒刪的時候可以用內鏈替代,刪了那自然是要把署名手動掛上。怎麼這個都想不明白了,這一點為什麼還需要作為一個觀點被提出來討論,這篇論述/指引不存在的話,願意寫的人現在就可以開始準備了。--DvXg 📬 2024年4月2日 (二) 16:20 (UTC)[回覆]
參考開源軟件社區的實踐:重寫只有給原作者留署名的義務,沒有把原項目的commit history存下來的義務。如果重寫是淨室的,連署名義務都沒有。--DvXg 📬 2024年4月2日 (二) 16:26 (UTC)[回覆]
藍桌說了「維基百科的刪除又沒有任何技術上的好處比如節省磁碟」,所謂刪除根本沒有從「儲存設備」中移除,反而還要加上一個「已刪除」標記,並沒有省空間,所以我認為所指「GC管理的內存模型類似,懸吊節點當然要刪掉」完全站不住腳,除非你直接從後台資料庫DELETE,否則沒有實際意義上的「刪除」。既然你要硬舉GC,好,那我告訴你,我研究過維基百科後台php代碼,維基所謂刪除只是更改一個標記的,設置成只能讓管理員能看到有關內容,其他人看不到,代表儲存空間仍然佔據,但其他人看到是紅鏈接,(對非管理員而言)就像是遺失了內容,[但還佔據記憶體空間,豈不是一種類似memory leak的概念?][比喻]未必比較好。(2024/4/3 13:05 UTC+8註:我這樣說並不意味着他真的memory leak,事實上資料庫資料都還在,紀錄還在,可查、可控,並未流失。我想講的是,對一般非管理人員來說,他可能記得曾有甚麼東西在維基,但現在卻找不到了,出現認知落差;有時要追查上古技術債或其他的西要拿相關連結附上來,參與特定討論,討論某東西時也不好處理,因為你看不到了。相關存檔中的diff連結失效,徒增未來查閱討論者的困擾。)--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4月2日 (二) 16:54 (UTC)[回覆]
一個標記位從假翻轉成真,為什麼會佔用額外空間?
數據庫里沒有真正的刪除,所以呢?學過計算機的多級緩存結構嗎?不標記為刪除,會不會不必要地佔用站內和站外的緩存?是不是會污染站內外搜索結果和編輯聯想?主數據庫本身是沒有瘦身,但頁面刪除(公開不可見)當然會從各方面減少開銷,包括硬件資源和人的注意力。
「攔截」後台數據庫?「內存泄漏」?請你不要再討論你完全不熟悉的領域了,徒增笑耳。--DvXg 📬 2024年4月2日 (二) 17:08 (UTC)[回覆]
就數據庫而言,數據是放在磁盤上的。非公開可見之後,一個頁面就不太會被訪問了,就不會有無聊的爬蟲導致這條數據被數據庫引擎讀進內存,再返回給反向代理伺服器,然後再被CDN緩存下來。基金會就是再有錢,也不會把整個數據庫放內存里,而內存比冷數據磁盤的成本高若干個數量級。這樣,一個沒有被刪除的頁面,當然會有額外的開銷。
閣下的發言印證了閣下並不具備泛計算機科學專業本科的水平。比如對數據庫的見解暴露了閣下對「計算機組織與結構」和「數據庫」這兩大專業課並不熟悉;對「內存泄漏」的見解和胡亂類比提示閣下可能不熟悉手動內存管理、RAII以及JVM/CLR這樣的託管運行時。建議閣下在技術上謹言慎行。--DvXg 📬 2024年4月2日 (二) 17:41 (UTC)[回覆]
WP:PERF。「不然時間一長搞得模板空間比條目空間還大」,那是否能說條目歷史比條目大得多(並且維基百科存儲每個版本的完整內容而非差異),署名並刪除舊版本豈不是更優化性能。我認為您的要求才不合情理。--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17:55 (UTC)[回覆]
我提的性能理由不是在為刪除背書,而是先前某人對Mediawiki和計算機的解讀實在是太離譜,我對GC的提及是類比而不是討論性能,性能不是我主動提出的話題。
對於這裏的提案,刪除條目包括兩個操作:
  • 刪除entry,不再可被內鏈、嵌入;
  • 刪除history,不再可被查閱。
我之前提到的污染結果很顯然主要是前者。Mediawiki做不到只刪entry不刪history,那就是mw的副作用。刪除不再有用的entry天經地義,不可能說沒有鏈入的條目可刪、沒有鏈入的模板反而不能刪了。副作用能不能緩解、需要緩解到什麼程度是需要討論的。不同程度的緩解措施可以包括:
  • 刪除時手動轉移署名
  • 開發小工具導出署名
  • 魔改mw,提供帶完整歷史dump的特殊刪除功能
--DvXg 📬 2024年4月3日 (三) 03:29 (UTC)[回覆]
@David XuangWikipedia:不要擔心性能,如果不刪除這些廢棄模板性能能有多顯著下降請你去找基金會討數據來並且由他們證實影響很大必須處理,不要用理論論事,人家基金會都不在乎了你在乎幹嘛?--SunAfterRain 2024年4月3日 (三) 02:13 (UTC)[回覆]
  • 我沒有說這些對性能影響很大,但先前對維基後台的描述存在事實錯誤
  • 我提到的不僅僅是性能,污染結果、造成誤用、干擾注意力的影響是很重要的。
--DvXg 📬 2024年4月3日 (三) 02:59 (UTC)[回覆]
@David Xuang那請你四個都舉證。--SunAfterRain 2024年4月3日 (三) 03:24 (UTC)[回覆]
  • 我為什麼要舉證性能?性能不是我主動提及的話題,我提及GC是在類比抽象結構,是某人堅持沒有性能問題並作出了一篇不夠專業的論述;
  • 干擾結果這個方面是要舉出什麼樣的證據呢?模板名總該是要搜索和聯想的罷。平行或者承繼關係的模板(組)可以相互干擾搜索的例子是有的,比如大陸軌道交通的車站結構模板有好幾個家族,名字也有相似之處。
--DvXg 📬 2024年4月3日 (三) 03:42 (UTC)[回覆]
如果只是存檔陳舊頁面,這些都有非刪除手段緩解。模板可以更名、放入子頁面,模板文檔可以標註過時、歷史性、最新替代品,站外索引可以禁止爬蟲,哪怕全文搜索被認為干擾,也可清空頁面但保留歷史記錄、連結(如索引頁)。除非您在意的是歷史記錄爬蟲或者數據庫轉儲的增長。--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3日 (三) 11:42 (UTC)[回覆]
沒有刪除commit history的必要。大量編輯(翻譯頁面、移植代碼等等)未能履行署名義務,我贊成儘量留存原始歷史。--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16:41 (UTC)[回覆]
我不覺得這個情境下實然可以超越應然。就翻譯而言,確實管不了。但刪除棄用模板這個情景,管理員是必然顯式地參與到這個過程中的,這裏都不能enforce先署名後刪除的政策,那等於說維基站務就是什麼都幹不了,討論出來的方針什麼用都沒有。那還開這個討論做什麼。--DvXg 📬 2024年4月2日 (二) 17:15 (UTC)[回覆]

目前這個版本的DP9的始作俑者是我,我就出來說明一下為什麼當初要改成這樣。1、有些模板只subst使用;2、有些模板只通過腳本、api等外部方式調用;3、有些模板對大量歷史頁面的歷史完整性起到正面作用。原來的條款是「多餘無用的模板即可刪除」,但是其實上述三種情況不應該屬於多餘無用,所以即使按照原來的刪除守則,也不應該刪除。在實際操作中,有的模板單純因為沒有連入就被提刪人和管理員共同認定為多餘無用,這是不對的。改成這樣就等於強調了一下請不要這麼做。其實呢,如果你能保證上述三種情況都不發生,也就是「真·多餘無用」的模板,那麼我為什麼要關心他刪不刪除呢🐶?我不關心。但是我認為你永遠無法做到證明一個模板的「真·多餘無用」性,維基百科的刪除又沒有任何技術上的好處比如節省磁碟,所以不珊少刪我認為是最合理的,就改成了現在的樣子。當然我現在的看法其實也沒有改變,我希望維持目前的條款。Bluedeck 2024年3月31日 (日) 08:09 (UTC)[回覆]

其實我在相關的AFD也有提到過當時把DP-9改成現版本並沒有有效的討論共識支持,而且現版本的寫法也顯然超出了Bluedeck上方提到的設想(雖説我自己不認同他的第三個設想是保留模板的理由),我質疑現版本的寫法的正當性。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4月1日 (一) 02:19 (UTC)[回覆]
說得基本有道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10日 (三) 03:10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我並不是要說我寫這個很辛苦,評級案因為最辛苦的環節不在這(如編程Module:PJBSClass/page等),而是在手工移動上千個分類的那個步驟。舉這粒只是借題發揮,認為不該所有廢棄模板/模組/程式腳本都該刪除,而是有些應可作歷史保留,尤其是檢視歷史後還會看到的那一種

更新版修訂案

TFD的具體細節似乎還存在着一定的爭議,因此這裏僅保留上方修訂案中修改Wikipedia:刪除方針的部分,並作為獨立提案:

現行條文

9. 多餘無用,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運作的模板

提議條文

9. 多餘無用影響其他模板命名,或影響百科運作的模板

以上。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1日 (四) 16:04 (UTC)[回覆]

@A2569875 @SunAfterRain @Sanmosa @A1Cafel 本人突發奇想,想到了一個讓雙方都能容易接受的方案:
  • 廢棄,而且沒有任何價值的模板/模組可以進行刪除。
  • 廢棄,但有價值的模板/模組可以考慮不留重定向移動至某頁(Wikipedia:已刪除的模板存檔?)的子頁面,以進行存檔。
  • 廢棄,但有價值,而且有需要完善歷史修訂的模板/模組可以進行存檔,但保留Template->Wikipedia的跨命名空間重定向。
以上方案不但保留了使用者應有的勞動成果,也可以儘量避免廢棄模板誤用的問題(至少我不會覺得礙眼的),一舉兩得。 2024年4月15日 (一) 10:5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