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以平
黨以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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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鈞州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守衡 |
出生 | 生年不詳 河南鈞州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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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以平(?—?)。字守衡,河南鈞州(今禹州)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五年(1510年)考中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登進士[1],歷任戶部主事、郎中。嘉靖三年(1524年)大禮議中,參與左順門事件,被廷杖[2]。嘉靖十二年八月(1533年9月),擔任浙江左布政使。官終右副都御史,在任職御史時,直言劾奏,不徇私情,後辭官歸里。終年八十三歲。賜詔祭文中有「鄉稱人瑞,國為典型」[3][4]。
家族
父黨玫。
參考
- ^ 孫富山,郭書學編. 开封府志 整理本. 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 2009.08: 485. ISBN 978-7-5402-2093-8.
- ^ 《明史·卷一百一十九》
- ^ 郭水林編著;時殿元審定. 名人轶事. 西安:陝西旅遊出版社. 2000.01: 138–140. ISBN 7-5418-0549-1.
- ^ 臧文瑩,郭水林編著. 禹州古今名人传略. 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 2006.12: 410–411. ISBN 978-7-5034-18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