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方 (正德進士)
朱方(1476年—1556年),字良矩,號適齋,浙江金華府永康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一百八十八名進士[1][2],舉進士時年三十九,有人勸他更改年齡,朱方道:初學事君,即可欺乎?初授河南泌陽縣知縣,官道旁種植柳樹可獲利千金,朱方不取。嘉靖十年(1531年)任湖廣寶慶府知府,十四年(1535年)七月升雲南按察司副使,十八年(1539年)升雲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在雲南八年,身旁唯一侄兩仆,床榻蕭然[3]。
參考資料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永康縣誌》:朱方字良矩,正徳甲戌進士。厯官雲南副使,進右㕘政。性誠樸,言笑不妄,舉進士時年三十九,或勸以隱年,方曰:初學事君即可欺乎?初令泌陽,官道傍植柳歲贏千金,方不取,後邑人復追饋於丹陽,亦弗納。在淮安,代守入覲,諸屬邑供送行齎俱峻卻,守贐以履韈,亦卻之,守書「廉吏」二字以贈。在雲南凡八年,從惟二仆,一榻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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