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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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大屠殺,又稱陽江「亂打亂殺事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發生在廣東省陽江地區的一系列大屠殺事件[1][2][3][4][5][6][7]。依據中國共產黨陽江市委黨史研究室的數據,陽江縣的屠殺事件發生於1968年1月5日-1969年1月中旬、共造成909人死亡;陽春縣的屠殺事件開始時間更早、於1967年9月23日起始,共造成2,664人死亡,兩縣總計造成3,573人非正常死亡[1][2][3]。陽江大屠殺期間,殺人手法極其殘忍,包括棍棒或鋤頭打死、開槍掃射、捆綁淹死、匕首刺死、禾叉插死、石頭砸死、鞭炮炸死、煤油燒死、活埋等等[1][2]。屠殺由當地縣軍管會組織,由各人民公社生產大隊成員實施,受害者主要是黑五類及其親屬(包括嬰兒),大屠殺一度導致漠陽江上遍佈漂浮屍體[1][2][4][5][7]

1968年5月11日至15日,廣東省湛江地區海康縣召開由全區公社革委會主任會議,要求「反三右一妖風」(即「反對右傾機會主義、右傾分裂主義、右傾投降主義和堅決粉碎右傾翻案妖風」)[1]。此後,陽江地區的亂打亂殺事件逐漸升級,截止6月1日,在陽江縣縣軍管的支持下,全縣不完全統計,25個公社有17個開始亂打亂殺,槍決178名黑五類及其子女[1][2]。1968年夏,中共中央發佈《七·三佈告》、《七·二四佈告》,當地縣軍管會才開始派人制止殺人、亂打亂殺現象才逐漸減少,但殺人行為至1969年1月中旬底才停止[1]

事件歷史

歷史背景

1966年5月,毛澤東等人在中國大陸發動了文化大革命。1967年9月23日,廣東省陽春縣(現屬陽江市)發生「亂打亂殺」行為;1968年1月,陽江縣也開始出現亂打亂殺現象,程村公社中平大隊支部書記、治保主任黃某主持召開群眾大會,並自立法庭、宣判槍殺兩名地主[1][2]。此事經由縣公安局軍管小組向縣軍管會副主任原某匯報,但後者並未制止[1]

3月31日,陽江縣新洲公社副書記黎某召開群眾大會,批鬥懷疑參加反革命組織、地主出身的黃萬齊,致其重傷後,令民兵執行槍決;與此同時,新洲公社東安大隊對一名從事副業的人進行刑訊逼供,迫其供出子虛烏有的「中國青年反共救國軍」組織,造成多人受到株連而被槍斃[1][2]。縣軍管會也知道此事,但並未制止或追查[1]

屠殺過程

1968年5月11-15日,廣東省湛江地區海康縣召開由全區公社革委會主任會議(即「海康會議」),由縣領導帶隊參加,會議要求「反三右一妖風」(即「反對右傾機會主義、右傾分裂主義、右傾投降主義和堅決粉碎右傾翻案妖風」),特別針對叛徒、特務、頑固不化的走資派和黑五類(地、富、反、壞、右)等一切階級敵人[1]。5月15日,「海康會議」結束後,陽江縣軍管會主任於某召集各公社革委會主任開會,做了一個多小時報告,誇大了陽江階級鬥爭的嚴重性[1]。他強調要反右傾保守,對四分子要摸底排隊,對破壞活動、資產階級勢力要狠狠斗,此外各公社要召開「三級幹部會」,要求規模大、聲勢猛、行動迅速[1][2]

此後,陽江地區的亂打亂殺事件逐漸升級,截止1968年6月1日,在陽江縣縣軍管的支持下,全縣不完全統計,25個公社有17個開始亂打亂殺,槍決178名黑五類及其子女[1]。而6月1日至15日,陽江縣召開2,800多人參加的「反三右一妖風」四級幹部(縣、公社、大隊、生產隊)大會,進一步組織群眾開展大揭發、大批判、大鬥爭,導致全縣形成了亂打亂殺高潮[1][2]。截止至7月23日,全縣亂打亂殺致死573人,其中204人被槍斃、274人被打死,另有95人被逼自殺[1][2]

1968年7月,中共中央發佈《七·三佈告》、《七·二四佈告》,當地軍管會才開始派人制止殺人、亂打亂殺現象才逐漸減少[1]。截止1968年11月20日,陽春縣亂打亂殺地主、富農及其子女達1,995人、另有164人被逼自殺(其中1967年515人,1968年以來1,480人)[4]。陽江地區的亂打亂殺現象最終於1969年1月中旬結束[1][2]

屠殺方式

陽江大屠殺中的殺人方式包括用棍棒打死、鋤頭鋤死、開槍掃射、捆綁淹死、匕首刺死、禾叉插死、石頭砸死、鞭炮炸死、煤油燒死、活埋或打得半死後活埋,還用鐵線穿鼻子[1][2]。屠殺期間還發生了強姦、搶劫等犯罪行為[1]

在陽春縣河口公社的上雙、龍門等生產大隊中,不用經過批准就可隨便殺人,殺人者用長麻繩將黑五類及其子女綁成一串,勒令他們站在河邊,然後開槍掃射或是用棍毒打,並把屍體或毒打後的活人推進河裏,致使漠陽江上遍佈浮屍[1]

死亡人數

依據中國共產黨陽江市委黨史研究室的數據,至1969年1月中旬,陽江縣的屠殺事件共造成909人死亡,陽春縣的屠殺事件共造成2,664人死亡,總計造成3,573人非正常死亡[1][2][3]

  • 截止1968年6月1日,陽江全縣不完全統計,共槍決178名黑五類及其子女[1]
  • 截止1968年7月23日,陽江全縣亂打亂殺致死573人,其中204人被槍斃、274人被打死,另有95人被逼自殺[1][2]
  • 截止1968年11月20日,陽春縣全縣有1,995人被殺、另有164人被逼自殺(其中1967年515人,1968年以來1,480人)[4]

參見

參考資料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陳寶德; 李學超. 阳江“乱打乱杀事件”始末. 《炎黃春秋》.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7) (中文).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楊繼繩. 天地翻覆: 中国文化大革命历史. 天地圖書. 2017-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1) (中文). 
  3. ^ 3.0 3.1 3.2 宋永毅. Chronology of Mass Killings during the Chinese Cultural Revolution (1966-1976). 巴黎政治學院. 2011-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7) (英語). 
  4. ^ 4.0 4.1 4.2 4.3 施鐵如. 一餐鹅饭的代价. 香港中文大學. 《共識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2) (中文). 
  5. ^ 5.0 5.1 【九鼎茶居】 談林子健疑案及其他. 自由亞洲電台. 2017-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8) (中文). 
  6. ^ 黎晉偉. 紅衛兵續編. 國防研究院出版部. 1970年.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7) (中文). 
  7. ^ 7.0 7.1 張伯強. 青春之哀歌-: 在階級鬥爭陰霾下的生活紀實. 獵海人. 2015-11-01: 64–65 [2020-04-08]. ISBN 978-986-92202-5-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9) (中文(臺灣)).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