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快速刪除方針/存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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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D的斜體改為着重號

已解決:
Xiplus去除斜體:「整個準則主文都是重點,不需要對重點再劃一次重點」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2年1月3日 (一) 05: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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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CSD G5G12兩款的斜體改為着重號(使用{{zh-em}})。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2年1月2日 (日) 05:13 (UTC)

依據格式手冊調整格式,似乎可以直接進行。但還是建議直接改成粗體,以避免在不同環境下的顯示問題。--Yangwenbo99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2年1月2日 (日) 11:08 (UTC)
喜歡的話直接改唄…又不是全保護或者模板保護,也不是修改實際內容。--安憶Talk 2022年1月2日 (日) 11:18 (UTC)
可能需要同時修改Module:Template:Delete/data。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2年1月2日 (日) 11: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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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條目命名空間頁面被移動到草稿後原名稱又建立重複頁面的處理問題

最近出現了條目命名空間頁面被移動到草稿後,原名稱又建立重複頁面的情形。為便利處理,我建議把WP:CSD#A5中的「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更改為「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或草稿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或草稿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MilkyDefer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6日 (日) 13:57 (UTC)

這樣也太怪了,我假如以複制的方式發佈草稿,是不是代表我要的條目要被A5?--Ghren🐦🕚 2021年12月26日 (日) 15:58 (UTC)
@ghrenghren:這種情況下我會建議以複制的方式發佈草稿後將草稿送G10,使該草稿不符合「現存」的條件。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03:38 (UTC)
假設我有保留草稿,先在草稿編輯再發佈的習慣吧。--Ghren🐦🕓 2021年12月27日 (一) 08:35 (UTC)
表示無語了。--夏雪若留言2021年12月27日 (一) 08:43 (UTC)
同我對Xiplus的回應。雖然關注點不一樣,但道理是一樣的。--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06 (UTC)
例如編寫好50%的內容先發佈成條目,之後再於草稿完成剩餘50%,應該是合理可預期的情況。--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4:59 (UTC)
(-)反對,如果建立者沒有注意到條目被移走(又或是編輯衝突)導致在條目空間以原先內容的基礎上修改出新版本,那麼新的修改內容要直接快速刪除嗎?實務上就不是這樣做的,正確的做法是合併歷史。--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0:42 (UTC)
不過目前合併歷史程序是包括在Wikipedia:移動請求,通常7天才處理,將需要盡速處理的合併歷史請求合併於此確實不太適合,可以完善{{Histmerge}}及相關程序,將單純的合併歷史程序獨立以處理類似問題。--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0:48 (UTC)
@Xiplus:請留意「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這個字眼,如果出現「以原先內容的基礎上修改出新版本」的情形,一般來説應該不屬於「非常相似」的情形,因此本來就不適用A5。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03 (UTC)
@Sanmosa:修改可大可小,例如將錯字修正成正確的,難道您覺得修錯字的前後版本不屬於「非常相似」嗎?--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10 (UTC)
我會傾向直接在草稿替他修改他在條目空間修改過的東西。不過就算「以原先內容的基礎上修改出新版本」包含小修改的情形,就現在的情況來看,這還是少數案例。--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7日 (一) 13:13 (UTC)
前面只是舉了極端例子,像是多寫一段文字等等不算小修改的編輯,也應該都還能符合「非常相似」,而且這應該是可預期且我實際看過的情形。--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4:39 (UTC)
所以您不同意合併歷史才是正確的做法嗎?--Xiplus#Talk 2021年12月27日 (一) 15:00 (UTC)
我不是這個意思,但我認為合併歷史後仍應刪除重複建立的條目頁。--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28日 (二) 00:49 (UTC)
合併歷史就會同時刪除了啊,您是不是不清楚合併歷史的運作方式?--Xiplus#Talk 2021年12月29日 (三) 09:15 (UTC)
遇到這種情況再移到Draft就好了,順手發個罐頭警告什麼的。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2年1月1日 (六) 14:18 (UTC)

快速刪除縮寫微調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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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D是「快速刪除的準則(criterion)」的縮寫,而不是「快速刪除」(speedy deletion)的縮寫。本人已經逕自修改版本差異),並在此補 公示,為期7日,2022年1月9日 (日) 05:07 (UTC)結束。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2年1月2日 (日) 05:07 (UTC)


魔琴公示期已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01: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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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訂快速刪除方針R2

用戶CCPSupporter將User:CCPSupporter/求聞百科移動至條目命名空間,但沒有刪除對應的重定向,我發現後打算根據快速刪除方針R2速刪有關重定向,但因並非位處條目或草稿命名空間而不予受理。為填補有關漏洞,建議修訂有關條文如下:

現行條文

R2. 跨命名空間重定向

適用於條目命名空間和草稿命名空間。
  • 社群同意設立的偽命名空間不適用。
  • 草稿重定向速刪前,請確保草稿已經完成其作用,且其歷史已移動到相應的正式頁面。
  • 使用模板{{d|R2}}或{{d|interwk}}。
提議條文

R2. 跨命名空間重定向

適用於條目命名空間、草稿命名空間或任何重定向至條目的非條目命名空間。
  • 社群同意設立的偽命名空間不適用。
  • 草稿重定向或曾用於草稿的用戶頁重定向速刪前,請確保草稿已經完成其作用,且其歷史已移動到相應的正式頁面。
  • 使用模板{{d|R2}}或{{d|interwk}}。

--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2年1月9日 (日) 14:09 (UTC)


反對,建議提案人先論述一下為什麼不能保留這種重定向,以及為什麼不能走AFD。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2年1月9日 (日) 15:58 (UTC)
這裏建議提案人先看看WT:CSD#CSD:R2擴展至用戶沙盒。的討論。我不喜歡CCP但是也沒必要這樣搞,反對。--Ghren🐦🕛 2022年1月9日 (日) 16:22 (UTC)
Wikipedia talk:快速刪除方針#CSD:R2擴展至用戶沙盒。--Xiplus#Talk 2022年1月10日 (一) 02:20 (UTC)
反對,用戶可以自行提O1,沒有必要讓其他人幫忙提。--BlackShadowG留言2022年1月10日 (一) 01:28 (UTC)

修訂快速刪除方針G5

現行條文
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提議條文
G5. 曾經根據最近一次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 (新增第二點)新創建的內容滿足以下情況之一:
    1. 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管理員刪除前務必檢查是否確實相同或非常相似。
    2. 原內容和新創建的內容均侵犯版權,無論侵權來源為何。
    3. 原內容為關注度不足刪除,且新內容沒有列出更多來源。[1]

實際上我很早就有這個提案的想法。另外本提案明確了來源的重要性,例如有得威詹天文這種列出了新來源的應交存廢討論評估來源是否能支持關注度。--GZWDer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4:46 (UTC)

  • 感覺文字邏輯上和現有版本有點區別:G5的核心是「重新創建的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但是在你的提案里這變成了可以滿足的3種情況之一;換言之,如果按你的提案,那重新創建的內容即便與已刪除版本不相似,但沒有列出更多來源(原內容為關注度不足刪除)時也符合G5了。(這跟後面的「明顯不同」一段也矛盾了)。
我想也許這樣後更好?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 (新增第三點)如該內容之前屬於關注度不同刪除,而新內容列出了更多來源,請交到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2]

以上。Itcfangye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13:04 (UTC)

@Itcfangye:現在有些用戶只要條目以前刪過再重建(不管內容是否相同)都去提G5,管理員也不考慮「相同或非常相似」這個原則,就像上面提到的有得威這個條目。--GZWDer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15:19 (UTC)
反建議第三點改為「原內容為關注度不足刪除的話,請轉交至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同時在確認具備關注度之前移動至草稿以待審核。」關注度成疑的內容不應直接置於條目空間。--AT 2022年1月17日 (一) 10:31 (UTC)
也可以改成「原內容為關注度不足刪除的話,不得於草稿或用戶空間以外的地方重建,直至關注度在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得到確認為止。」--AT 2022年1月18日 (二) 12:09 (UTC)
Doughnut (單曲)估計就要在草稿放一兩個月了,粉絲會追着打的 囧rz……。假如DRV速度正常也無可厚非,但是這個速度移至草稿就比較......。--Ghren🐦🕖 2022年1月17日 (一) 11:06 (UTC)
說實在沒差,因為粉絲看到維護模板也就已經不滿了,不過放在草稿顯得更慎重,大家也能夠查閱,也讓關注度成疑的東西不會長期存在於條目空間內。至於速度,只能看運氣。--AT 2022年1月17日 (一) 11:20 (UTC)
能否Index的差別可遠了。但是假如詹天文這種列出了更多來源的每次都要走存廢其實這樣不太好。大約走了三次DRV,每次的來源都像是連結炸彈一樣,但是真正能証明關注度的來源只有一二。--Ghren🐦🕗 2022年1月18日 (二) 00:17 (UTC)
那就是用戶判別關注度來源的能力問題,跟移動至草稿沒什麼直接的關係,至於走不走或如何走存廢,您有更好的方法也歡迎提出。--AT 2022年1月18日 (二) 05:18 (UTC)
我在指出上述議案的問題,您完全誤解我的用意。--Ghren🐦🕐 2022年1月18日 (二) 05:46 (UTC)
那請您說明清楚。--AT 2022年1月18日 (二) 09:08 (UTC)
條目-->存廢-->刪除-->新來源-->存廢,然後重新循環。我在批評Itcfangye案的問題。Ghren🐦🕚 2022年1月18日 (二) 15:00 (UTC)
了解。--AT 2022年1月19日 (三) 05:48 (UTC)
關注度刪除後就應該移送存廢覆核申請重建,而不是先建條目後奏。--🎋🎍 2022年1月22日 (六) 05:55 (UTC)
現在討論的是如果有用戶直接重建了應該怎麼辦。如果嚴格按照G5的條文,只要有幾句話不同都不適用,但是某些管理員的理解似乎不是這樣。--GZWDer留言2022年1月22日 (六) 22:18 (UTC)
現行條文
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提議條文
G5. 曾經根據最近一次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 (新增第二點)新創建的內容滿足以下情況之一:
    1. 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
    2. 原內容為關注度不足刪除

--🎋🎍 2022年1月23日 (日) 05:42 (UTC)

@Newbamboo:容許我重整一下你的提案:
現行條文

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 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其中
    1. 之前經頁面存廢討論、檔案存廢討論刪除的,提請速刪者須在速刪模板標註原存廢討論頁面的位置;
    2. 之前經侵權審核刪除的或所提報頁面目前疑似侵犯版權的,提請速刪者應一併加掛疑似侵權模板(使用Twinkle的編輯應先提掛侵權模板再提掛速刪模板,以免速刪模板被誤移除),並提供足以查證的相關刪除資訊(例如,頁面之前被刪除日期、相關刪除日誌、原存廢討論頁面的位置等)。
  • 如該內容之前屬於快速刪除,請以相同理由重新提送快速刪除。
  •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 使用模板{{d|G5}}或{{d|rep}}。
提議條文

G5. 據最近一次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建立頁面

  • 該頁面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並符合以下兩項條件之一
    1. 重新建立後的版本與已刪除版本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或
    2. 該頁面的刪除理由包括未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而重新建立後的版本明顯同樣未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
  • 以此款提請速刪者須留意以下事項:
    1. 之前經頁面存廢討論、檔案存廢討論刪除的,提請速刪者須在速刪模板標註原存廢討論頁面的位置;
    2. 之前經侵權審核刪除的或所提報頁面目前疑似侵犯版權的,提請速刪者應一併加掛疑似侵權模板(使用Twinkle的編輯應先提掛侵權模板再提掛速刪模板,以免速刪模板被誤移除),並提供足以查證的相關刪除資訊(例如,頁面之前被刪除日期、相關刪除日誌、原存廢討論頁面的位置等)。
  • 如該內容之前屬於快速刪除,請以相同理由重新提送快速刪除。
  • 如該內容
    1. 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就條件1而言);或
    2. 重新建立後的版本並非明顯與被刪除的版本同樣未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就條件2而言),
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 使用模板{{d|G5}}或{{d|rep}}。

以上。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3日 (日) 13:02 (UTC)

我的想法其實與GZWDer相似。我認為列出了新來源的重建條目不應花時間走G5+DRV程序,甚至如果重建條目能夠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的話,我覺得連AFD也可以免去。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3日 (日) 13:17 (UTC)
大致認同修訂。不過「甚至如果重建條目能夠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的話,我覺得連AFD也可以免去。」這要怎樣判斷?--AT 2022年1月23日 (日) 14:03 (UTC)
@AT:我覺得必須是非常明顯(非常容易判斷)的情況才能如此(有點WP:SNOW),劉永才 (韓國藝人)可能算是一個例子(雖然我當時還是依規先請求恢復條目狀態才修改的);如果不是非常明顯(非常容易判斷)的情況的話,AFD程序還是要走的,所以我沒把這寫入正式條文。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33 (UTC)
所以有爭議時就轉交AFD或DRV吧?--AT 2022年1月24日 (一) 05:39 (UTC)
是的。這靈活處理的空間一向以來都存在。--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50 (UTC)
那我是(+)支持的。--AT 2022年1月24日 (一) 15:02 (UTC)
反對此提案,因為很多關注度不足條目是WP:CRYSTAL刪除的,這種條目未來會有明顯的變化,甚至有時以前不符合WP:BIO的現在變得符合了(例如獲得某知名獎項,或者參加重要的體育賽事)。--GZWDer留言2022年1月23日 (日) 19:37 (UTC)
@GZWDer:補了「而重新建立後的版本明顯同樣未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一句,是我疏漏了。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05:33 (UTC)
我仍然反對。參見英文版w:WP:NEWCSD,一個快速刪除標準應該符合4個原則:1、客觀性,也即任何熟悉維基百科規則的用戶能明確判斷頁面是否符合標準,不應出現一些用戶認為符合一些用戶認為不符合的情形(目前R7的條文就不客觀,我曾經提議修訂過,沒有成功);2、無可置疑性,也即任何符合該標準的頁面均需被刪除(例如R2曾經排除了偽命名空間,這需要明確寫進方針);(3)頻繁性,根據WP:CREEP不應對理論上可能出現但實際上出現甚少的場景制定標準(目前的O8就不符合);4、非重複性,也即如果可以擴展現有的快速刪除條文,不應制定新的快速刪除條文。--GZWDer留言2022年1月24日 (一) 09:13 (UTC)
中文維基百科的情形與英文維基百科有不同,不同之處在於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未必真正熟悉維基百科規則,導致客觀性條件根本不可能得到滿足,例如現在關注度指引的執行情形就是一個例子,甚至也不是所有管理員能正確判斷。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堅持認定客觀性條件必須得到滿足,我認為此處的所有提案都無法滿足此要求。--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13:55 (UTC)
另一方面,我也很懷疑enwiki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做到完全符合en:WP:NEWCSD的條件,至少就其A類別的快速刪除條文而言我覺得是與其原則背道而馳的。--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24日 (一) 14:00 (UTC)

參考資料

  1. ^ 只有管理員可以直接看到被刪除的條目內容,但其他用戶也可通過已刪除內容查詢和已刪百科等方式檢查被刪除的條目內容。如果用戶無法查閱已刪除內容,而新創建的內容不屬於完全沒有來源等顯然情況,建議交存廢討論代替。另外「來源」按照實際內容計算,在不同地方發表的相同內容為同一來源。
  2. ^ 只有管理員可以直接看到被刪除的條目內容,但其他用戶也可通過已刪除內容查詢和已刪百科等方式檢查被刪除的條目內容。如果用戶無法查閱已刪除內容,而新創建的內容不屬於完全沒有來源等顯然情況,建議交存廢討論代替。另外「來源」按照實際內容計算,在不同地方發表的相同內容為同一來源。

合併快速刪除方針G10款與O1款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鑒於快速刪除方針G10款與O1款除適用的命名空間外基本重疊,現建議將該兩款合併為單一的快速刪除方針G10款(效果為原G10與原O1共享G10編號,除此以外實際執行情況不變),條文如下:

現行條文
G10. 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實際貢獻者只有一人
  • 提請須出於善意,並附有合理原因
  • 移動產生的重定向頁,移動前的建立者視為原作者。
  • 被匯入的頁面,匯入者視為原作者。
  • 使用模板{{d|G10}}、{{d|author}}{{d|ad}}。
O1. 用戶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頁或其子頁面。
除了自己的使用者頁面,只要是移動而來的頁面,皆須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或{{d|aup}}。

已廢除準則 (略)

提議條文

G10. 原作者提出刪除。

  • 提請須合理且出於善意
  • 如該頁面並非位於用戶命名空間
    • 該頁面的實際貢獻者須只有原作者一人方可依此款刪除;
    • 如原作者清空頁面,應視同原作者提出刪除。
  • 用戶頁(不含用戶子頁面)所屬的用戶視為用戶頁的原作者。
  • 移動產生的重定向頁,移動前的建立者視為原作者。
  • 被匯入的頁面,匯入者視為原作者。
  • 使用模板{{d|G10}}、{{d|author}}{{d|ad}}或{{d|aup}}

已廢除準則 (略)

  • O1.(併入G10) 用戶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頁或其子頁面。

(略)

Module:Template:Delete/data中O1部分的代碼應刪除,而G10部分的代碼應由以下代碼代替:

    {
        code = 'G10',
        aliases = {'author', 'ad', 'aup', 'o1'},
        criteria = '原作者提出刪除',
        description = '提請須合理且出於善意。如該頁面並非位於用戶命名空間:該頁面的實際貢獻者須只有原作者一人方可依此款刪除;如原作者清空頁面,應視同原作者提出刪除。用戶頁(不含用戶子頁面)所屬的用戶視為用戶頁的原作者。移動產生的重新導向頁面,移動前的建立者視為原作者。被匯入的頁面,匯入者視為原作者。'
    },

以上。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07 (UTC)

那麼被別人建立的用戶頁,不能O1也不能G10怎麼辦?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1日 (二) 15:10 (UTC)
@桐生ここ:被別人建立的用戶頁如果是建立到錯誤的位置的話,可以發起移動請求;如果是具破壞性質內容的頁面,可以G3;如果是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根據G1的説法,可以送AFD。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16 (UTC)
簽名頁怎麼辦?我覺得沒壞別修。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1日 (二) 15:20 (UTC)
我不認為簽名頁內的簽名可以算作「實際貢獻」。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21 (UTC)
那麼比如,你在用戶空間建立一個維基誌異,歡迎其他人補充,後來你不想要了,還不能自由刪除自己用戶空間的內容?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1日 (二) 15:29 (UTC)
同Hotaru Natsumi,比如被標題黑名單需要自動確認,因此由其他人代為建立的用戶頁怎麼辦?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1日 (二) 15:31 (UTC)
你提到的問題在我調整過的提案中應該不存在。--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32 (UTC)
如果簽名頁要在此案例硬說成不算實際貢獻的話,假設某個工作小組在WP空間有簽名頁,那麼建立簽名頁的人某天想要刪除是不是就可以用G10刪了?使用者空間的簽名頁,擁有者想刪就能刪並不是依靠簽名不算實際貢獻這個條件(G10),而是依靠使用者空間較高控制權的這個條件(O1)。--Xiplus#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3:11 (UTC)
同Kiryuu,用戶頁理論上可以被他人創建,合理期望符合現行O1而不符合G10的情況可以是申請了特殊權限的用戶沒有創建用戶頁,管理員加入topicon時一併創建,也有新用戶歡迎機械人建立用戶討論頁主頁、其他用戶建立CA而來的用戶的用戶討論頁主頁等。HotaruTalk 2022年2月1日 (二) 15:25 (UTC)
@桐生ここHotaru Natsumi:我剛才對提案進行了一些調整,你們可以再看一次。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30 (UTC)
如果功能一樣不反對。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1日 (二) 15:34 (UTC)
現在的版本來説的話,功能應該完全一樣(用戶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頁與並非移動而來的用戶子頁面不需要任何額外條件與理由,用戶請求刪除移動而來的用戶子頁面須附有合理原因但無須為惟一實際貢獻者)。--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37 (UTC)
看起來使用者子頁面被排除了啊?哪裏一樣?--Xiplus#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3:21 (UTC)
這樣的話不反對。HotaruTalk 2022年2月1日 (二) 15:39 (UTC)
雖然很討厭這句話,但是沒壞別修。O1優先於G10就好了,沒必要強行擴展「原作者」的含義。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2年2月1日 (二) 17:24 (UTC)
但歸根究底的問題是我們要兩個作用基本重複的快速刪除規則的用意為何?--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07:19 (UTC)
您在整合的時候就應該發現兩條準則有所不同,不然為什麼原本只有(3+1)條描述合併之後加到7條。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2年2月2日 (三) 16:20 (UTC)
(-)反對,您真的知道您在說什麼嗎?使用者頁面不是自己建立,原作者就不是自己啊,到底為什麼能硬把所屬的使用者視為原作者。--Xiplus#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3:07 (UTC)
「有鑑於快速刪除方針G10款與O1款除適用的命名空間外基本重疊」,我看不出基本重疊在哪裏,最多是給人感覺比較像而已。O1的基礎極為簡單,就是用戶想要刪自己名下的子頁面不需要理由;G10完全不是這樣。--Tiger留言2022年2月2日 (三) 19:29 (UTC)
(-)反對:不可合併,敘述款項不同,維持原方案簡單明瞭--小躍大海撈月2022年2月3日 (四) 11:36 (UTC)
(-)反對。現在有倆輪子,沒有必要硬重造輪子,何況新輪子還更顛簸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3日 (四) 12:10 (UTC)
(-)反對無合併必要。另外同Xiplus和老虎君。--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2年2月4日 (五) 01:33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長年濫用O4的問題

O4指所有空的分類都可以提刪,實際上的執行就是成為用戶移除所有分類,然後再提刪的操作。問題是移除這個操作在對應分類上難以查閱,結果每次我看見CAT:CSDO4的時候,結果就是考慮:

  1. 是誰將這個分類清空呢?
  2. 這個分類本來有什麼頁面是什麼呢?
  3. 其將這個分類清空的原因是什麼呢?

特別是當U:Jimmy-bot過於智能,實際上提刪這個動作還不需要用戶來完成,於是就出現了管理清空分類,機械人提刪,管理再提刪的情況,我不想猜想具體用戶背後是否濫權,但是這其實不利於確認其提刪理由。每一次都要猜測是什麼維基人進行清空操作,其背後的提刪理由是什麼,這並不合快速刪除的原則。用戶認為明顯不合適的分類,對於所有用戶不一定是明顯不合適的。其背後的理由假如不是一望而知的話,其實理應交回提刪討論所決定,因此希望作出以下修訂:

O4. 空分類。
  • 使用模板{{d|O4}}或{{d|uc}}。

--Ghren🐦🕙 2022年1月2日 (日) 14:33 (UTC)

(-)反對,如果要限制清理分類的話,理應同時對於新建分類作出一定的限制,否則不應在分類泛濫的情況下反過來指責花時間清理分類的用戶。—AT 2022年1月2日 (日) 14:48 (UTC)
  1. 我不是限制清理,而是請先在WP:AFD有共識再去清理,WP:DP#REASON第十款可以處理的東西請不要用WP:O4處理;
  2. 直到如今,我依然搞不清你實際提刪的理由,我也不認為社群可以在一望而知知道你具體在做些什麼,直接的後果就是打編輯戰,你清理完之後U:Ws227就會不知何年何月走去還原(Category:奈良時代皇胤Category:日本皇女),這個不應該是O4正確的用途,也不是健康的社群生態。
  3. [1]我己經說過不要做管理清空分類,機械人提刪,管理再提刪這種不避嫌的操作。WP:CSD:「另外,管理員須避嫌,不得處理自己的快速刪除請求。」,理論上不是你提出的,但是製造O4情況的正是閣下,O4是需要復查的,也是有管理說會覆查的[1],請你避嫌;
  4. 我也很討厭努力論。請在規則可以的情況下繼續努力,謝謝。--Ghren🐦🕓 2022年1月3日 (一) 08:33 (UTC)
  1. 如果社群共識是對於存在各樣問題的分類均必須通過AFD來處理的話,我自當遵從。
  2. 您上面已經引用了我的觀點,該處已有清楚說明。
  3. 如果您能夠承諾不再使用添加分類至自己的用戶空間等手段來阻撓其他管理員去處理的話,我也可以承諾不刪除由我造成的O4分類。至於認為有需要複查的話,也無任歡迎。
  4. 以目前規定而言,不認為存在違規行為。謝謝。—AT 2022年1月4日 (二) 05:30 (UTC)
    1. 我以為O4是不包括用戶者頁面的,為了避免查詢困難,我才直接在CAT:CSD中直接抄出來,但過程中忘了使用冒號語法,這點我抱歉。太懶了不好意思。
    2. 這項提刪理由無論是對於管理還是我來說查詢實在過於不便。先要從使用者頁獻找出對應在對話空間的記錄,再找討論存檔,為了找這一節討論我找了大概15分鐘左右,現行O4實際上不太可能複查。我相信無論是任何的提刪討論都應該有清晰的理由,刻意用查找方式,或者估計O4背後實際的提刪理由都不合WP:快速刪除方針第一句:「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或檔案,省去存廢討論的時間」,又怎可能在空分類下看出原本的分類有什麼明顯不合適的情況。目前我根本無法判斷是不合WP:SMALLCAT,又或者是否合Smallcat,我暫時認為是這些分類是一個廣為接受的子分類計劃的一部分。部份由妃嬪移至後官的操作也讓我大叫不懂,似乎只是將容器分類改成一般分類。
    3. 「所有頁面必須保證無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報快速刪除。」,原則上我可以回退你所有編輯,這是快速刪除原則的一部份。這些分類所收集的頁面有明顯可回退的版本。
    4. 從有關歷史中我猜還有還有其他討論,但是實在找不到。DRV裏也沒有,能不說明一下五年前發生了什麼?
    2022年1月3日 (一) 20:35‎ Jimmy-bot 留言 貢獻‎ 80位元組 +23‎ 機械人: 請求快速刪除(CSD O4)
    2015年9月5日 (六) 22:24‎ Ws227 留言 貢獻‎ 小 57位元組 +32‎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東亞君主子女
    2015年9月5日 (六) 22:23‎ Ws227 留言 貢獻‎ 小 25位元組 +25‎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日本皇胤
    2015年9月5日 (六) 22:23‎ Ws227 留言 貢獻‎ 空 0‎ 創建空白頁面
    2015年1月9日 (五) 20:36‎ AT 留言 貢獻‎ 71位元組 +14‎ 請求快速刪除(CSD O4)。 using TW
    2014年10月6日 (一) 18:00‎ Ws227 留言 貢獻‎ 小 57位元組 +32‎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東亞君主子女
    2014年10月6日 (一) 17:59‎ Ws227 留言 貢獻‎ 小 25位元組 +25‎ 使用HotCat已添加Category:日本皇胤
    2014年10月6日 (一) 17:59‎ Ws227 留言 貢獻‎ 空 0‎ 創建空白頁面--Ghren🐦🕓 2022年1月4日 (二) 08:18 (UTC)
關於我對於分類的想法有以下,到底有沒有必要細分、沒有對應的跨語言分類以及分類命名是否準確。至於,為何從妃嬪移至後宮,那是因為日本根本不會稱後宮為妃嬪,而且兩者幾乎是同義,於日本而言不準確的情況下沒必要同時存在,而且妃嬪沒有對應跨語言分類但後宮有,加上從日維的條目數量也可以推測到沒有細分的必要(或是說細分的方式不對),反之像內親王、女王或中宮等有條件細分的分類,就算沒有跨語言分類,我也悉數留下,因為這些細分是有意義的。另外,與其說是討論,不如說就我上面的留言而已,W在維基上沒有回應太多,TG私下好像跟我談了一下,不過很快又故態復萌。—AT 2022年1月4日 (二) 08:32 (UTC)
這裏姑且ping一下@Ws227。——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4日 (二) 17:15 (UTC)
(-)反對:未見明顯濫用現象,且發生濫用的可能性小(畢竟管理員在刪除時會再次檢查)。--Yichen Ding留言|主賬戶2022年1月3日 (一) 13:50 (UTC)
「畢竟管理員在刪除時會再次檢查」:這個問題你去問AT。檢查這個動作實在太難完成,如我上方所述。--Ghren🐦🕘 2022年1月3日 (一) 13:59 (UTC)
藉機提處理快速刪除過程中的一個感受:在處理O4提請時,個人一般會傾向於在如有可能的情況下,檢視一下分類清空的原因。但由於分類的成員變動不像其他的頁面編輯,是沒有歷史可檢視的,所以前述的檢視在很多情況下無法執行。所以根據現行方針,在沒有顯著的一些證據表明刪除不合理的情況下,通常空分類會給予刪除。提案人的提案本意是良好的,我能感受到現行方針不是完全沒有問題。但是由於技術限制,類似於「因為該分類收錄的最後一個頁面被刪除,而引致此分類無收錄任何頁面或子分類」的規則技術上難以確認,由於分類成員的變動沒有歷史,速刪的處理人無法在不知道此前分類有何成員的情況下去證實這一情況。因此本修正案可行性可能值得商榷。--Kirk # 2022年1月6日 (四) 05:00 (UTC)
關於「分類的成員變動不像其他的頁面編輯,是沒有歷史可檢視的」以及「檢查這個動作實在太難完成」,其實是能夠透過「監視清單」來檢查。從「監視清單」的「篩選變更」處勾起「分類變更」就能完成,我自己是把「監視清單」弄成兩個篩選條件,其中一個篩選條件就只有「其他人的變更」與「分類變更」。所以管理員在處理O4時,先把分類加至「監視清單」,再點選為「其他人的變更」與「分類變更」的篩選條件,就能檢查分類是否近期被清空的。近期變更監視清單。-- 2022年1月6日 (四) 07:24 (UTC)
啊,感謝分享。這個方法確實有效!--Kirk # 2022年1月6日 (四) 10:36 (UTC)
感謝Kirk從管理角度提供觀點。當然我這提案並不算太好,但是既然有方法和工具可以查詢,似乎O4能否修改還可以討論一下,此外吐槽為什麼好用的工具這樣少人用。--Ghren🐦🕐 2022年1月7日 (五) 17:00 (UTC)
推薦這個小工具,會給分類頁面下方添加一欄「分類中頁面的近期變更」。因此我自己查詢O4原因時就從來不會有類似困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6日 (四) 11:46 (UTC)
慚愧了,大家原來都有辦法。感謝!--Kirk # 2022年1月7日 (五) 05:49 (UTC)
長知識了。我覺得好用的js就應該讓更多人知道,不如匯集各種js至同一頁面吧,這樣大家都可以用得到。--AT 2022年1月7日 (五) 08:25 (UTC)
這咱不是有嗎,WP:小工具,只是年久失修了而已--Milky·Defer 2022年1月7日 (五) 09:03 (UTC)
現在才知道有這東西,不過這也太難看了吧。找天我自己匯集一遍算了。--AT 2022年1月7日 (五) 11:50 (UTC)
Wikipedia:用戶工具Wikipedia:小工具商店都有收錄,不過看起來很少。此外一些User:Example/jsUser:Example/script(s)User:Example/public等的子頁面也有一些小工具。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2年1月7日 (五) 13:12 (UTC)
創建了User:AT/js,希望大家能夠提供有用的工具,並且稍作介紹,方便其他人決定是否試用。謝謝。--AT 2022年1月9日 (日) 08:20 (UTC)
其實這有點重造輪子,我預計會借鑒英維使用者工具列表,將既有之維基百科頁面改用表格形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9日 (日) 12:24 (UTC)
好的!--AT 2022年1月11日 (二) 05:46 (UTC)
  • (!)意見:路經此地,敝人斗膽貼個題外話。敝人竊以為可將「Wikipedia:小工具」和「Wikipedia:小工具商店」適當整併,以「小工具商店」之名置於新手首頁或網站其他醒目處,方便有需要的使用者選用(或許很多一般用戶根本不知道這些工具的存在....)。進一步而言,或可以此期待吸引更多新用戶甚至技術人才加入,不論是一般編輯或技術貢獻甚至工具開發。
此外,在下建議可以在「小工具商店」中的清單列出每一項入選架上小工具的創造或開發者(如果當事人不反對的話),以為紀念、宣揚或表彰。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1月9日 (日) 16:56 (UTC)
不相干討論已被拆分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使用者工具列表,部分留言重複是為了討論銜接。--Xiplus#Talk 2022年1月11日 (二) 06:06 (UTC)
考慮到內容不多,且沒有繼續發展的趨勢,已經重新合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9日 (三) 02:46 (UTC)

參考資料

  1. ^ WT:CSD:O4算是比較寬鬆,但我還是會檢查最近一次移出分類的條目為何,該編輯是否合理。--Xiplus#Talk 2021年9月18日 (六) 11:05 (UTC)

研擬快速刪除LTA創建的雪球關注度條目

新建一個G18快速刪除條款(如果上面的通過就是G19),為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創建的雪球關注度條目。按照快速刪除時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同時提報刪除時必須指出對應的LTA--BuenosDías 2022年1月31日 (一) 23:17 (UTC)

引用前兩樓討論提到的:英維甚至有en:WP:CSD#A7:No indication of importance (people, animals, organizations, web content, events),即明顯缺乏關注度的條目。

但是在中文維基百科目前不能直接使用該條款,因為按照假定善意的原則,許多維基人創建的無關注度條目都是無意的而並非惡意,另外也有1/10的條目通過頁面存廢討論被保留。

毫無疑問該快速刪除條款僅針對特定的破壞者,如LTA:114.27LTA:x43 BuenosDías 2022年1月31日 (一) 23:28 (UTC)

G3: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2年2月1日 (二) 02:13 (UTC)
@魔琴:有點不同。LTA創立的條目就算存在關注度問題,也不代表是破壞性的內容,G3是不處理非破壞性的內容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2:49 (UTC)
@Seele2021:zhwiki此前有類似性質的WP:CSD#G6,我覺得這種情況下你的提案可以翻用舊編號。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2:49 (UTC)
對此案反對,同Sanmosa,「LTA創立的條目就算存在關注度問題,也不代表是破壞性的內容」。( π )題外話我認為只有被全域鎖定者方有資格享用類似的快速刪除套餐[開玩笑的]。--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01:05 (UTC)
(-)反對:能G3的就G3了,不能G3的可以送存廢7天或者送關注度30天,即使是R1t5和X43創建的條目也不應當因為他們是LTA這一點而快速刪除。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8:29 (UTC)
說明:不是說LTA創建的雪球關注度條目不能刪,而是說LTA這一點不應當作為是否應用原則的依據,但是LTA+雪球關注度本身可以作為純粹破壞的判定理據,那可以直接應用G3刪掉。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8:33 (UTC)

研擬快速刪除紅鏈消歧義頁

基於此前的紅鏈消歧義在AFD的結果均為刪除,故提議設立G18刪除準則: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G18. 無有效連結的消歧義頁面。

  • 「有效連結」指連往任何頁面(含有效的重新導向頁面)的維基百科內部連結。
    • 「參見」章節或性質相同的章節內的任何連結均不視為此項所指的「有效連結」。

--WPCD-DTV科比死亡二周年 2022年1月30日 (日) 00:16 (UTC)

@CreeperDigital1903:你可能需要看看Wikipedia talk:消歧義#不超過一個藍鏈的消歧義頁。雖然如此,我一如既往地對此類提案給予完全的(+)支持,但容許我代為調整你的提案內容。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6:26 (UTC)
提案再調整於2022年1月30日 (日) 09:28 (UTC)。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28 (UTC)
這裏給出en:Wikipedia talk:Criteria for speedy deletion/Archive 36#Needless disambiguation page CSD供參考,我認為消歧義頁面存在能連往任何頁面的連結才能起消歧義作用應當理解為常識。另一方面,雖然持續多時,但管理員公然支持背離方針指引的舉措的發言還是令人震驚的,我認為這裏與以往討論對此提議的反對意見正正是公然違反Wikipedia:共識#共識的級別的最佳例證。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8:21 (UTC)
若要以英文維基作為參考,也請大家參考en:Maria Adams這個消歧義頁,完全沒有藍鏈主項或連到條目章節,僅在其他條目有提及,但在en仍是可被接受的消歧義頁。還有請小心您的言論,WP:DAB本來就沒有強制,亦很明文說了這衹是「儘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8:45 (UTC)
@Cdip150:請你仔細點開我留言中的連結,維基百科不是詞典是方針這點我是沒有搞錯的,而且我也補了「與指引」這三個字。「指引本來就沒有強制」這點我不認同,指引是具備一定的強制性的,例如現在關注度指引Wikipedia: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的執行情況就是如此,另一方面我上面給出的enwiki連結也顯示了指引條文是訂立快速刪除規則的依據(而且該討論中所有人都認同這點)。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8:50 (UTC)
關於〝補了「與指引」這三個字〞,把我收回了的話又放回去是甚麼回事?另外請您搞清楚WP:維基百科不是詞典的規管範圍:「所以僅有一個定義而沒有其它文字的條目不應該放在這裏」,消歧義頁不是條目,自然也不適用,否則如果適用,藍連項目都會違反該方針。還有指引是具備一定的強制性的是沒有錯,但既然明文說了是「儘量」的話,那麼意味着部份不應被視為強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9:01 (UTC)
edit conflict沒為意,你如果要再刪除一次的話請自便。「如果沒有混淆的可能,儘量不要加消歧義」説的是歧義項關聯度不高的時候不需要消歧義頁面,而不是說沒有任何連往任何頁面(含有效的重新導向頁面)的維基百科內部連結的消歧義頁的情形。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11 (UTC)
見下,不重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9:54 (UTC)
還有,現在提議的條文寫的是「沒有有效連結的消歧義頁面」,沒要求「有效連結」必須要在歧義項內,因此我不認為en:Maria Adams是此提案的適用對象(雖然我自己也傾向刪除這種頁面)。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8:54 (UTC)
煩請澄清一點:像是這樣的消歧義:

公園街可以指:

是否屬於本提案的快速刪除對象?(假設沒有其他的公園街,也先不要討論應否AFD的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9:09 (UTC)
根據我上方的定義,這確實不是G18的處理範圍。如果en:Maria Adams中的「John and Maria Adams House」與「John Crenshaw」都不是藍色連結(或根本沒有連結),也就是説只有「See also」(參見)處的「Marie Adams (disambiguation)」與「Mary Adams (disambiguation)」是藍色連結,這才是G18的處理範圍。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16 (UTC)
調整於2022年1月30日 (日) 09:28 (UTC)。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28 (UTC)
如果這樣理解,那麼就算把WP:DAB關於至少一個藍鏈視為具強制性,上例的公園街例子其實也不違反指引(因為真的至少有一個藍鏈,是有連往頁面的維基百科內部連結)。--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1月30日 (日) 09:54 (UTC)
@Cdip150:確實,因為WP:DAB説的是「如果你一定要建立一個消歧義(當然這也是你的自由),請至少包含一個存在的連結(條目)」,但沒説明必須為歧義項內的連結(當然,「歧義項內的連結」是有點難單純從文字上定義的)。Sanmo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57 (UTC)
我想周秦是一個很好的反例,在AFD裏就得到改善了。所以就算一開始是全紅也不代表就要立即刪除,頂多是AFD,故敝人對本提案續予以反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2月6日 (日) 12:04 (UTC)
(+)支持:G18可以明顯去除一些不必要的消歧義頁面,但是我認為需要設置一個寬限期。(!)意見:和G14的條款一樣,需要設置一個暫緩刪除的期限,對於全紅鏈的消歧義,設置3天期限後刪除,而全綠鏈的消歧義設置14天後才提報快速刪除。以下僅為鄙人的意見。 BuenosDías 2022年1月31日 (一) 11:09 (UTC)
如果要寬限期,那走ASD就好了啊。--Koala0090留言2022年1月31日 (一) 12:15 (UTC)
那就不是速刪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2月1日 (二) 07:30 (UTC)
僅僅是有效連結那肯定是不行的,畢竟有關注度的東西未必就一定有條目。紅連消歧義在理論上需要指向目標確實沒有建立的可能(也就是沒有關注度)或是不符合消歧義的定義才能夠被刪除,只是全紅就要刪除的話可能太過武斷。--AT 2022年1月31日 (一) 15:53 (UTC)

O7的意義?

我在無聊煮客棧時留意到O7,思考後認為O7沒有存在的必要,原因如下:

  • 實際上被O7的草稿沒有違反任何其他方針(違反的早被其他方針給刪了);
    刪除不會從資料庫移除內容!
  • 刪除頁面不會釋放空間(其實我們天天煮客棧才是炸伺服器的主要原因[開玩笑的]);以及

「在backup方面草稿會霸佔硬盤位置。」這中解釋是完全錯誤的,刪除不會將頁面內容從數據庫中抹除,只會限制普通用戶對頁面訪問的權限。因此刪除完全不能釋放資源。

不需要您操心基金會的硬盤。

  • 對於重新開始草稿編寫造成不便。

故此,我建議大幅修改O7,有以下建議:

O7:廢棄或過時的草稿。
  • 需符合以下一項或多項
    1. 對於有對應條目頁的草稿,草稿頁明顯已和條目頁嚴重脫節;
    2. 對於無對應條目頁的草稿,草稿如被發佈至條目頁,將會明顯違反內容方針,並草稿已被擱置超過一個月。
    草稿指任何在草稿命名空間的頁面,以及掛有{{AFC submission}}的非內容頁面。
    注意只有明顯符合條件的草稿方可提請快速刪除,否則應該提請頁面存廢討論
    如果草稿同時符合其他快速刪除條件,應優先使用其他快速刪除條件。

以上,祝編安。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26日 (三) 01:57 (UTC)

關於刪除:業務刪除(標記刪除flag或者斷掉關係id)也是刪除,只要大部分人看不到就是刪除了。Wikipedia:不要擔心性能,某組織都說了,基金會的資金儲備夠當泳池游了,組多幾個磁盤陣列存儲數據也不是問題。刪除就是為了讓某個頁面不可見,而不一定是徹底消除。
O7的核心應該和O1、G10差不多,可以理解為讓特定頁面連同歷史也「徹底」不可見。如果不介意有前續歷史的話,草稿頁是公共的,不可以被OWN(想OWN的話,最好在用戶子頁處理),只要沒人繼續寫,O7再開也行,草稿接着編輯也可。我認為現階段O7的描述對於執行沒太大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26日 (三) 06:02 (UTC)
如果不想速刪的話,我建議將過期草稿不留重定向地移動至相關用戶的子頁面,這樣就不會有「對於重新開始草稿編寫造成不便。」的問題,同時也可以確保草稿空間不會長期被一些廢棄的草稿佔有,讓後來者可以隨時在對應草稿頁進行編寫。--AT 2022年1月31日 (一) 15:58 (UTC)
O7草稿事實上是可以直接恢復的,聯繫管理員即可,如果不想6個月刪除也可以移到用戶空間下面。但是6個月不刪除,如果6個月後有新用戶來想要建立這一個頁面到草稿空間,發現原有草稿擱置了很久沒人動工,自己想要重寫的話這個頁面就不算是他自己的頁面了(清空然後重新開始,創建者還是原有的創建者),這個時候對他DYKC、GA、FA等都會有問題,同時如果被提存廢的話不會通知到實際創建者。O7對6個月的草稿無差別刪除事實上可以解決這一個問題。HotaruTalk 2022年2月1日 (二) 15:48 (UTC)
(✓&)有條件同意:如果有人想要編寫草稿,他應該先檢查現有草稿(包括過期的),儘量減低重造輪子的麻煩。但現行O7令此變成不可行。或者可以:
1. ( π )題外話 改善「頁面作者」的判斷方式,把清空重來計入考量;
2. 同AT君,移動至原作者(使用改善後的考量方式)的子頁面,並在特定頁面列出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01:25 (UTC)
Emojiwiki第一點mw軟件技術不可行,不能期望小工具作者以清空重來判斷頁面作者,頁面創建者的判斷方式是寫死在mw軟件裏面的,看&action=info就明白了。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3:37 (UTC)
EmojiwikiTemplate:AFC_submission並不合理,可能是拒絕很多次的拒絕模板,應該是有引用Template:AFC_submission/pending的才能豁免-- Sunny00217  2022年2月10日 (四) 03:11 (UTC)

書名號重定向頁面

剛才一大堆由帶書名號重定向至沒有重定向的頁面以R3刪除(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12/15),但R3項中根本沒有包括書名號使用的問題,而且,假如我們可以接受以上書名號命名作品列表(Category:電影獲獎與提名列表),或者作品分類(Category:《詩經》篇目,我們是不是更加應該對帶書名號的重定向更加寬容,因為重定向是極為廉價的,完全可以考慮到讀者看見有部份頁面使用了書名號命名而使用了書名號搜索。WP:R中根本沒有說明這種情況,而我認為這種重定向是有助於偶然連結。以上,給予社群討論。🐦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1:46 (UTC)

《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任意内容是沒有問題的,《任意内容》才是需要刪的。--Txkk留言2021年12月18日 (六) 03:39 (UTC)
問題是《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之間,《任意內容》這個命名預期會更常使用啊,而且如果根本上用書名號表示作品是R3。這樣沒有消歧義作用的列表、名單都應該是格式錯誤,兩者不應該有別。🐦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3:57 (UTC)
書名號之外沒有字符的重定向是沒有必要的。--Txkk留言2021年12月18日 (六) 04:18 (UTC)
你能否直接說明為什麼書名號之外沒有字符的重定向是沒有必要的?而書名號之外有字符的重定向是必要的?--🐦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4:43 (UTC)
感覺違反直覺。--Txkk留言2021年12月22日 (三) 16:39 (UTC)
WP:CSD#R3列舉的情形是不完全舉例,還是僅限這些情形。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12月18日 (六) 03:59 (UTC)
我理解WP:R3在TW的時候只能是四選一的,所以應該是僅限這些情形。特殊情況可以雪球,比如我之前提刪過「上海文峰美容美髮有限公」(沒有司字)之類漏字的。--🐦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4:05 (UTC)
漏字符合主條文「明顯筆誤」應該完全沒有任何疑義,不認同是雪球。--Xiplus#Talk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14 (UTC)
2012年10月提過一次,可惜更新時未將「僅限」二字寫入方針;2012年11月有一次較大規模的討論可以參考。消歧義括弧跟間隔號兩項的都是有經過討論決定出來的格式規定,與「我覺得不應該使用這樣的格式」有程度上差異,目前是未能符合R3準則的,當然如果你們討論出不接受這樣格式,請務必寫入R3,不要再以「我覺得應該刪除」的心態來使用R3。--Xiplus#Talk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36 (UTC)
還有一種奇葩的情況是《任意内容》任意内容《任意内容》,我還沒有見到過[2]。--2021年12月18日 (六) 04:08 (UTC)
只討論一種情況,就是一個作品類條目是否允許創建「《<作品名>》」的重定向,我認為沒必要,因為不太可能有人搜索時會連書名號一併搜索,對於搜尋引擎的話,帶書名號搜索可以直接定位到對應作品的條目,即使該條目沒有帶書名號的重定向(搜尋引擎是以導語段加粗的導語詞作為匹配,似乎幾乎所有的作品類條目的導語詞都會添加書名號(暫時沒找到沒有添加書名號的情況,和確認搜尋引擎對於以帶書名號的作品名搜索會如何匹配))。——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18日 (六) 07:05 (UTC)
但是有時候書名號會帶有消歧義的作用,例如《知識》這類的,帶書名號的直接重定向更為方便,現在[3]站內找「《知識》」一詞根本不能帶到知識 (雜誌)一詞。而且重定向一文也說明應該要考慮到有些人是直接以url搜索,而非用google或者站內功能。--🐦T 2021年12月18日 (六) 09:40 (UTC)
搜索時不加書名號不行?--Txkk留言2021年12月18日 (六) 12:19 (UTC)
在第十個結果。就是不方便啊。--🐦T🕙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06 (UTC)
WP:消歧義(如果歧義項少,現階段只有兩個的話,可以用主題目消歧義)應該可以解決這類多事物同名的簡單消歧義。——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28 (UTC)
《知識》」相當於「知識 (作品)」,這個範圍太大了。而且讀者就算加書名號,也未必是想找這本雜誌,畢竟en:The Knowledge (album)也可能適用「《知識》」。
而且普通讀者一不確定知識 (雜誌)這個條目建立與否,二無法預知《知識》是否導向到其他作品(或者因為沒有任何作品條目建立,所以無處定向直接紅鏈):所以搜索「《知識》」很大可能是不盡人意,有點投機碰運氣的意思。理性的搜索方法還是不加書名號,直接通過知識的頂注跳轉。
而且現在建立帶書名號的重定向,將來很可能就要改知識知識 (消歧義)《知識》三處,維護上也會不方便。--洛普利寧 2022年1月3日 (一) 08:41 (UTC)
(!)意見:常用於詩書篇章、歌曲影劇、報紙雜誌、圖表名稱兩旁加上的《書名號》,有助讀者分辨哪些條目是介紹作品。 --李美連 2021年12月18日 (二) 10:25 (UTC)
WP:消歧義的主題目消歧義可以解決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18日 (六) 14:05 (UTC)
我認爲是可以解決的,個人觀點。--夏雪若留言2021年12月19日 (日) 18:13 (UTC)
消歧義是消歧義,重定向是重定向,是兩個問題吧 囧rz……。--🐦C🕕 2021年12月20日 (一) 10:35 (UTC)
確實不能放在一起談。--夏雪若留言2021年12月20日 (一) 14:12 (UTC)
@ghrenghren:,因為你提出的一個例子,知識雜誌,完全可以用消歧義的處理方式解決,而不需要添加書名號。——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2日 (三) 02:16 (UTC)
也有可能「知識」這個詞的普遍性,導致知識雜誌的權重偏低而結果偏後。但如果只以「知識」作為關鍵詞,再配合消歧義的處理,可能更快到達目標條目(或者直接以「知識 雜誌」作為搜索關鍵詞組)。有些獨特的作品條目名稱(不至於同其他常見的通用用詞相同),加不加書名號的搜索權重都很高,沒有為作品類條目添加帶書名號的重定向的需要。——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2日 (三) 02:24 (UTC)
重定向的問題大多都是可以靠消歧義解決,但是加了書名號能直接到的話為為什麼不做呢?--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5:24 (UTC)
那為什麼要做呢?一個純屬個人主觀的操作問題(至少在站點搜索某個作品的條目還帶書名號是很反常的操作),另一個是純屬技術問題(搜尋引擎對書名號實際不太感冒,對於獨特的作品名加不加都能高權重,對於以常用名稱命名的作品名,使用常用詞的其他條目怎樣都會壓過作品條目)。對於衍生條目為了區分出作品名而加書名號我不反對(實際上更早的做法是不加書名號,但基於某些作品名會對某些讀者產生歧義才覺得有需要加上),但以重定向的核心是為了處理別名的話,我不認為加書名號的作品名是作品名的別名而視為添加為重定向的考慮。——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5日 (六) 03:32 (UTC)
個人完全不能理解書名號外內容有無會導致二者出現什麼實質上的差別,例如說「不太可能有人搜尋時會連書名號一併搜尋」這一句很有道理的話就同時適用於二者。要嘛就一律刪除,要嘛就一律保留,無論是條目、列表還是重新導向頁面皆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2月20日 (一) 20:47 (UTC)
像「《藝術家》獲獎名單」這樣的,加書名號是為了消除歧義(不是一群從事藝術的人獲了獎,而是一部名叫「藝術家」的作品獲了獎),那些與之相同格式的標題是為了命名一致性上次討論在此,可惜無疾而終)。--Txkk留言2021年12月22日 (三) 16:52 (UTC)
不要炒大雜鍋。這次應該主要考慮作品類條目是否加一個作品名帶書名號作為重定向名。對於衍生的其它條目暫且應該不是這次的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3日 (四) 02:13 (UTC)
我同意Eric的觀點,格式錯誤理由是通用在本體和衍生條目的。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5:29 (UTC)
重定向不等同於衍生條目,重定向的核心是解決類似別名的處理,但帶書名號的「條目名」不是別名。——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5日 (六) 03:24 (UTC)
假如就是格式錯誤,藝術家 (電影)獲獎名單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帶書名號的「條目名」(列表等等)既然不是別名,這樣的話就更沒有保存的理由了,未見得其合乎WP:POFR的哪一項。--Ghren🐦🕖 2021年12月25日 (六) 11:24 (UTC)

我接受且認為邏輯自洽的方案有三個:

  1. 完全可以保留帶書名號的重定向,不視作格式錯誤;
  2. 書名號只作消歧義的方式,在有歧義的時候可以加,沒有歧義話就刪除;
  3. 書名號就是格式錯誤,完全不能接受。

--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5:29 (UTC)

由於命名一致性產生的作品類主體條目的衍生條目(但不包括重定向),例如各種列表等,作品名部分以書名號括注並不反對。對於單純的只括注書名號的作品名並作為重定向的話,不太認同,不符合搜索習慣,而且有消歧義的命名方法和WP:消歧義的內容處理方法去解決。如果作品名足夠特別,作品名作為關鍵詞加不加書名號在站點引擎搜索似乎沒有差異。對此不認為需要這樣建立重定向頁。——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4日 (五) 06:19 (UTC)
命名一致性和消歧義和格式錯誤本身的問題沒什麼關係吧。你們現在提出來的論點就是帶書名號搜索不合習慣不合當識,你的習慣不一定是讀者的習慣,用url直接搜索的讀者也不在少數。習慣問題是我無從辯駁,也不是合理的理由吧。帶書名號的命名可以直接引導讀者去正確標題,而不是《知識》→知識→知識雜誌中間再帶一層。我只接受上面1或者2的方案。--Ghren🐦🕒 2021年12月24日 (五) 07:50 (UTC)
你的習慣(加書名號搜索)也不一定是其他讀者的習慣(至少我和Txkk都認為這不符合操作直覺)。而且維基的連接性就是希望讀者能多遍歷其他條目。——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5日 (六) 03:34 (UTC)
我認為還可以增加一個邏輯:作為衍生條目的條目名稱,而為作品名添加書名號括注不是格式錯誤,但單獨為一個作品條目添加帶書名號的重定向(來達到某些特殊的操作便捷等)是反常規和不必要的,也就是算是格式錯誤。——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5日 (六) 03:44 (UTC)
你這個邏輯不合NC:#書名號,衍生作品依我所見也是包括在書名號的規定之內的,如果你認為要這樣理解的話,請你寫進去。操作直覺可能每個人都有所不同,所以假如是單純從條目命名而言,我不在乎從眾。但是重定向應該是寬得多,只要有一部份人認為合直覺,應該可以使用,重定向的標準不必和條目這樣緊。維基的連接性和這個重定向似乎沒什麼大關係。假如單獨為一個作品條目添加帶書名號的重定向是沒必要的話,這樣以方案2作結論只建立有歧義的就好。--Ghren🐦🕖 2021年12月25日 (六) 11:18 (UTC)
如果以命名常規關於書名號的說明,這種帶書名號的作品名作為條目名本身就是不符合的。一致性也只是規範同一分類的條目命名模式一致(不太確定,作品條目的衍生條目對作品名部分加書名號括注好像見過是一次方針版討論確立過,但我沒找到對應的條款)。另外,衍生條目本身還是條目,一個有內容的頁面,但重定向頁是技術性頁面,不是條目,所以不認為這是衍生條目也不是不認為是消歧義,因為消歧義在條目名的處理早有方案。——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6日 (日) 02:00 (UTC)
即使從Wikipedia:重定向#KEEP的情況考慮,例子上都沒有對「帶書名號的作品名」作為重定向名這種情況有支持,基本圍繞着重定向就是作為某個頁面的別名處理而存在。——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6日 (日) 02:18 (UTC)
條目一致性和分類一致性都是些很理想但是不能實行的條文,暫時放一邊好,上次在Category_talk:電影獲獎與提名列表討論的時候就有人指出這個書名號規範不明確,似乎是以直接執行至衍生條目但缺乏共識。重定向的消歧義方式一般都是比條目命名為廣,元朗西鐵站這種明顯不合命名常規表達方式在重定向也是可以,以因為條目有對應解決方案,來論証重定向不能以此消歧義似乎有所不妥。衍生條目的命名能否要和主條目一致似乎沒有結論,重定向和消歧義的相關方針似乎都對書名號的相關使用缺乏支持。--Ghren🐦🕐 2021年12月29日 (三) 05:48 (UTC)
單純元朗西鐵站也有少量連入(Special:鏈入頁面/元朗西鐵站),我認為可以套用「方便連結」的理由去滿足重定向的需要(元朗站也的確區分了輕鐵站和西鐵鐵路站)。書名號不認為屬於這種情況。——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9日 (三) 09:06 (UTC)
一致性的處理更像是約定俗成,而非明文規則。例如最起初的作品類條目及衍生條目(包括各種列表)都是直接作品名XX列表進行命名,ACG類幾乎都是這樣處理,但部分真人電影出現了特別情況,例如前面提到的「藝術家」例子才有考慮將作品名部分用書名號括注。回歸這個主題的重點,就是似乎帶書名號的作品名重定向沒有符合重定向裏面允許的情況。——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2月29日 (三) 09:15 (UTC)
是的,所以嘛討論的時候無視一致性這個規制,沒什麼用。書名號的作品的確在各方都缺乏明確規定,無論是重定向還是條目也好。條目的規定比較語焉不詳。所以,藝術家 (電影)獲獎名單或者藝術家獲獎名單 (電影)就不行嗎 囧rz……。--Ghren🐦🕓 2022年1月4日 (二) 08:38 (UTC)
後者可能會與WP:消歧義條目命名機制重合,前者反常規的命名。另,對於「藝術家獲獎名單」我不反對,一來作品類衍生條目習慣的命名處理,二來ACG類沒見過這種情況所以不好判斷。——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4日 (二) 09:14 (UTC)
@Cwek:前者反而沒有明文禁止,後者我覺得機制重合但是只要沒有相同的內容也不會有歧義吧。--Ghren🐦🕗 2022年1月13日 (四) 12:12 (UTC)
後者參考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存檔16#命名常規(方針) § 括號的使用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存檔16#命名常規(方針) § 括號的使用2,後者的用法會被認為就是命名消歧義(所以不是全名有歧義就不應該這樣寫法)。前者是沒明確規定,但不合常理。——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14日 (五) 01:06 (UTC)
理論上一切條目都要遵循一致性,因為一致性被歸到了技術限制,而技術要求必須得到滿足。--東風留言2022年1月4日 (二) 08:48 (UTC)
這是不可達成的終極目標。--Ghren🐦🕒 2022年1月10日 (一) 07:37 (UTC)

題外:另一個極端,命名上不能允許有書名號?

一部分找到的前置討論: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存檔16#條目命名一致性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存檔15#維基百科:命名常規#書名號之商榷
由於留意到Ghrenghren似乎想申請移動一部分使用書名號括注作品的衍生條目(《死侍》獲獎名單),看了一下命名常規中的書名號部分,「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條目名稱」,這樣的描述框定了一個十分明確的範圍,這樣的描述並不好,從IAR的考慮,我認為應該是指作品類條目的條目命名不應該帶書名號,所以我認為有必要考慮修改一下描述「作品類(包括但不限於:書、篇、報紙、刊物、歌曲、戲曲)的條目名稱不帶書名號。」
另,作品類條目的衍生條目(例如:獲獎列表、人物列表等)的「作品名」是否允許(注意,不是必要)用書名號括注,並將這個論述字面化?(如果結合上面一句,添加為「但對於其衍生條目(包括不限於獲獎列表、人物列表等)社群暫時沒有。」)上面提及的討論就涉及書名號這方面的問題。另外,我沒能找到關於允許前述情況的討論或共識確認,如果有了解相關討論的,希望留個連結檢查。——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10日 (一) 06:14 (UTC)
現行電子遊戲命名方針衍生列表要求不加書名號。當然這項方針是8年前通過的,當時社群還沒有考慮過書名號的問題,而隔壁日文維基列表也沒有加書引號的習慣。這條方針反映的就是當時的現狀。
書名號是用於標示語段中出現的各種作品的名稱的符號,不是語段的情況沒有要求。不像數學上的向量,無論單用還是放到上下文裏都要標箭頭或加粗。另一方面,英文音樂單曲要加引號,但英維條目命名時一樣不加引號,比如en:Saturday (Fall Out Boy song)而非en:"Saturday" (Fall Out Boy song)。類比就是中文維基不加書名號了。
至於「《死侍》獲獎名單」一類,我認為在標題上用書名號強調「死侍」是作品的意義不大。一方面「XX獲獎名單」不是常設條目,讀者往往是從相關條目連結進入的,不需要關心條目標題;另一方面只看「《死侍》獲獎名單」,讀者同樣無法得知列表是電影還是漫畫的獲獎情況。所以這就要求寫出良好的序言,讀者根據條目第一句判斷找對作品沒有。加書名號的作用我認為主要還是「好看」,或者說儘量和正文風格一致。
個人看法,標題兼有頁面ID的意思,主要還是在維護便利的前提下,兼顧讀者的感受,不需要像正文一樣嚴格要求。比如英文維基專輯標題斜體,只是格式上順便加斜,不改變標題實際文字;等到單曲加引號字元的時候,英維標題就又不加了。至於中文維基衍生列表,命名加或不加書名號都有各自的道理。我認為這應該有統一的標準,或者都加、或者都不加,而不是根據編者喜好先到先得。統一的格式有利於製造模板和統一維護,也不會讓新編輯創建條目時困惑。--洛普利寧 2022年1月10日 (一) 07:13 (UTC)
由於有一部分電影作品條目的衍生條目是作品名加了書名號括注,或者說電影類作品特別喜歡使用常見代詞或名詞導致產生衍生條目時產生語義歧義才有考慮添加。如果就「衍生條目類的條目名作品名部分是否添加書名號括注」需要方針化的話,分幾種情況:1.有子方針約束允許或禁止的按子方針處理(對應電子遊戲方針);2.電影條目允許加,尤其是不添加下會產生語義歧義的(對應現時部分電影的情況);3.社群沒有定論。以上?——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10日 (一) 08:53 (UTC)

Wikipedia:FILEREDIRECTWP:R6是否衝突?

過往設立討論:Wikipedia_talk:快速刪除方針/存檔8#快速刪除方針修訂:明顯不恰當的

看起來R6是將移動的所有重定向都刪除,而文件重定向方針則認為除WP:FNC#8外都不應刪除,請問方針是否矛盾?--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2年2月23日 (三) 04:29 (UTC)

我覺得某個頁面需要刪除 → 我發現我的理由符合快速刪除準則 → 提交快速刪除
我發現某個頁面性質符合快速刪除準則 → 但不會有任何人覺得需要刪除 → 仍然提交快速刪除--Xiplus#Talk 2022年3月4日 (五) 04:43 (UTC)
(?)沒看懂啊沒看懂 囧rz……--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2年3月4日 (五) 09:46 (UTC)
如果有重定向需要刪除,可以用R6;而不是所有重定向都需要以R6刪除。--Xiplus#Talk 2022年3月4日 (五) 09:58 (UTC)
明白,但問題是只要一移動文件就有人提速刪,有些頁面甚至連鏈入頁面都還沒改就有人刪。--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2年3月4日 (五) 10:03 (UTC)
此類速刪一律拒絕,但我不知道其他管理員怎麼做。--Xiplus#Talk 2022年3月10日 (四) 05:13 (UTC)
此處@Wcam,您上次處理了我掛了hangon模板的R6速刪。--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2年3月10日 (四) 09:18 (UTC)

快速刪除被全域禁制個人的編輯

原標題為:快速刪除被全域鎖定個人的編輯

全域鎖定條款規定所有被全域鎖定的個人所做出的編輯均不得保留,但目前維基百科沒有相應的快速刪除方針,使得用戶在刪除時無法找到相應清楚的理由。因此,建議以下條文:


GXX. 被全域鎖定個人的編輯

  • 注意此理由只適用於被全域鎖定者被全域鎖定後的編輯。
  • 如用於頁面(而非修訂版本刪除),該頁面的創作者為被全域鎖定者。
  • 使用模板{{d|GXX}},並清空頁面。

以上,希望可以方便用戶操作。附帶一提,使用RD5 GXX來進行修訂版本刪除。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1日 (二) 13:19 (UTC)

直接G3,或者依據全域方針的速刪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1日 (二) 13:34 (UTC)

不同意以G3純粹破壞定案,因為對於全域禁制的方針和本地處理破壞的方針不一樣,須要額外列出一個條款 BuenosDías 2022年2月1日 (二) 14:31 (UTC)
可參考已廢除的條款WP:CSD#G6,但是要指出被全域禁制的用戶及其傀儡 BuenosDías 2022年2月1日 (二) 14:15 (UTC)
@Emojiwiki:「全域鎖定條款規定所有被全域鎖定的個人所做出的編輯均不得保留」請提供「全域鎖定條款」原文(全域禁制有這種規定我反而是知道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4:50 (UTC)
@Sanmosa桐生ここ
中文翻譯: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00:56 (UTC)

所以這是全域禁制的條款而不是全域鎖定啊。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2日 (三) 03:06 (UTC)
同Sanmosa,另外可以改設立:

GX. 根據基金會行動、全域方針、本地方針必須刪除且無需存廢討論的頁面。

其他維基媒體計劃也有類似條款。--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1日 (二) 14:58 (UTC)
各位參考一下一下老CSD G6:「在被封禁後,只由被禁封用戶一個人編輯的文章。當然,這個條件有爭論性。」,全域鎖定用戶和本地永久封禁性質上都是對嚴重違反方針(全域或本地)進行的處理,而原G6正是對本地永久封禁的處理,後續被G3合併,個人認為CSD更多是為了刪除頁面,而不是為了刪除頁面的同時提供一個精準的原因。全域鎖定用戶事實上是屬於破壞者,其創建的頁面按照全域鎖定方針可以定性為破壞,那麼直接以G3速刪即可,沒有必要再設其他條款。HotaruTalk 2022年2月1日 (二) 15:31 (UTC)
@Hotaru Natsumi:非也。全域鎖定者也可進行建設性編輯,儘管很少見以及不被允許。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00:43 (UTC)
Emojiwiki如此可以考慮綜合@桐生ここ的意見,把G3條款改為「根據基金會行動、全域方針、本地方針必須刪除且無需存廢討論的頁面。」,純粹破壞明顯屬於上述範圍,可以併入。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3:33 (UTC)
另外我翻遍了Meta的方針,只找到了關於全域禁制的要求,沒有全域鎖定,你要不然再看下是不是把兩個搞混了?關於全域禁制的話題可以繼續,但是全域鎖定的沒有對應條文就沒必要繼續了。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4:55 (UTC)
對,搞混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12:52 (UTC)

修訂G3使其符合該討論中全域禁制用戶的建設性編輯

現行條文
G3. 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信息、人身攻擊等。
  • 包括明顯的錯誤信息、明顯的惡作劇、信息明顯錯誤的圖片,以及清理移動破壞時留下的重定向
  • 使用模板{{d|G3}}、{{d|attack}}或{{d|van}}。
提議條文
G3. 基於方針的刪除,包括但不限於純粹破壞
  • 基於本地方針的刪除,如:
    • 純粹破壞
      • 包括明顯的錯誤信息、明顯的惡作劇、信息明顯錯誤的圖片、明顯的人身攻擊
    • 因破壞產生的重定向
    • ...
  • 基於全域方針的刪除,如:
    • 刪除全域禁制用戶被禁制後繞過禁制創建的頁面
    • 基金會行動
    • ...

提請時注意:
  1. 明顯需要存廢討論或符合其他快速刪除準則的頁面不適用本條。
  2. 若非明顯破壞,提請時需要附上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G3}}、{{d|attack}}、{{d|van}}、{{d|pol}}或{{d|oa}}

同時修改Module:Template:Delete/data中37行至42行如下:

    {
        code = 'G3',
        aliases = {'r4', 'attack', 'van', 'g6', 'oa', 'pol'},
        criteria = '基于方针的删除,包括但不限于纯粹破坏。',
        description = '包括基于全域和本地方针的删除;不适用于符合其他快速删除准则的页面和需要存废讨论的页面,非纯粹破坏需附上原因。'
    },

以上。可考慮通過大修G3達到該種目的,並無需設立新條款,若設立新條款會造成G3和G?條款大面積重合,造成提刪時難以選擇。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4:29 (UTC)

如果通過的話,是不是LTA開新號創建的條目都要被刪除(如Special:用戶貢獻/臭臭貓)?--東風留言2022年2月2日 (三) 05:42 (UTC)
這個條文只針對全域禁制,全域鎖定的LTA不算的(後面如果出了新方針的話能直接套就是了)。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6:34 (UTC)
支持,條文目前看上去沒啥問題。--~~Sid~~ 2022年2月2日 (三) 07:17 (UTC)
「基於全域方針的刪除」我認為可以理解成根據基金會行動而作出的決策,因此我不建議寫入G3。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07:23 (UTC)
此案初衷就是將基金會行動和全域方針納入G3,避免設立新的CSD條款造成大面積重複(畢竟能引發基金會行動的大多數都是純粹破壞範圍),如果單獨對基金會行動設立新條款的話上面的其他修訂就不會有太大意義了。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07:52 (UTC)
@Hotaru Natsumi:「能引發基金會行動的大多數都是純粹破壞範圍」對於見證過兩次針對zhwiki的基金會行動的我來説完全是背離事實的描述。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0:41 (UTC)
我是只見證過一次,2021年的那次行動中WMCUG的做法顯然屬於對站內秩序等等的擾亂,同時還有泄露他人私隱的問題,個人是會把這些行為作為純粹破壞看待的。Hotaru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0:49 (UTC)
@Hotaru Natsumi:這種情況/這些行徑我無法理解為單純的「破壞」(這比「破壞」遠更嚴重)。2018年的那次OA其實與2021年的那次類似,只不過規模比較小。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1:18 (UTC)

單開新條文

G18/G19/G20. 基金會行動

在特殊情況下,維基媒體基金會辦公室保留刪除任何內容的權利。此外,管理員可出於協助強制執行基金會行動的目的於不違反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刪除由被全域禁制用戶所建立的內容。此類刪除未經維基媒體基金會許可不得撤銷。

我會建議就這種情形單開條文。雖然之前類似提案被人説基金會不需要此條來執行刪除動作,但考慮到本地社群成員可以出於協助強制執行基金會行動的目的代為執行刪除動作,在這種情況下,這條還是有作用的。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11:18 (UTC)

(+)支持,感謝。--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12:46 (UTC)
{{Shortcut}}還沒定案就別強行加了,排版問題就不加{{deltalk}}了。--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12:59 (UTC)
(※)注意:請參考以下兩則討論:2018年2月2020年8月。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2年2月2日 (三) 16:36 (UTC)
語錄節錄:
2018年2月相關語錄:
2020年8月相關語錄(除非特別指明,否則G4均為提案中的「基金會行動」一案):
以上,望參考。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日 (三) 23:39 (UTC)
@Emojiwiki:「本地管理員也不能以基金會行動為由刪除頁面」與事實不符。我假設有位因基金會行動而被全域禁制的人在zhwiki建立了一個頁面,那無論那個頁面裏面有甚麽內容,由於被全域禁制的人被禁止作出任何貢獻,相關頁面應該刪除,管理員是可以因此出於協助強制執行基金會行動的目的執行刪除動作的。我原本還想寫一句「但維基媒體基金會辦公室在執行相關刪除動作時未必會在編輯摘要中附上此款的連結」,但由於我也提出了另外一種用法,我就不打算寫進去了。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3日 (四) 09:32 (UTC)
對,這就是我提案的原因,避免此時管理員陷於沒原因的尷尬境地。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3日 (四) 12:08 (UTC)
稍有不準確。管理員確實不能以「基金會行動」作為刪除理據,此係冒認基金會做出行動,有所不當。您的意思是否管理員以「根據基金會行動而執行全域(禁制)方針」作為刪除理由?--路西法人 2022年2月5日 (六) 09:32 (UTC)
@LuciferianThomas:是的(如果這樣理解比較恰當的話)。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5日 (六) 15:28 (UTC)
是的! G4隱藏版便是給基金會人員使用,要不要刪頁面由基金會人員抉擇!--小躍大海撈月2022年2月3日 (四) 11:41 (UTC)
「此類刪除未經維基媒體基金會許可不得撤銷」(是不是我思想特別奇葩才想到)會不會如此被濫用:
  1. 一濫權管理員(下稱濫君)使用GX刪除了某頁面;
  2. 一正常管理員(下稱管君)還原了頁面;
  3. 濫君以「未經維基媒體基金會許可不得撤銷」為理由,撤銷管君的反刪除並指責管君濫權;
  4. 事件最終要基金會親自下手才解決。
囧rz……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6日 (日) 11:37 (UTC)
(-)反對以上所有提案:首先「Any contributions made by a banned individual, directly or indirectly, may be reverted or removed as part of ban implementation.」注意這裏是may不是must,也即全域禁制用戶的貢獻並不是必須撤銷;其次,方針沒有要求WMF之外的其他用戶執行禁制的義務。--GZWDer留言2022年2月7日 (一) 03:18 (UTC)
以往社群對蟲蟲飛封禁後的發言也是一律移除處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8日 (二) 01:18 (UTC)
蟲蟲飛那是在客棧留言,刪了沒什麼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15日 (二) 06:53 (UTC)
may是must的委婉表達,在此種情境下應當將may理解為must(Wikipedia的server是在Florida的,因此以Florida的法律為優先;Florida的法律是英美法系的,經常會有委婉表達的情形出現)。其次,雖然WMF之外的其他用戶沒有執行禁制的義務,但現在沒有方針容許願意幫助執行禁制的WMF之外的其他用戶執行禁制,因此有需要此條來容許這種情形。--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2日 (六) 04:36 (UTC)
基金會的方針又不是法律,may就是may,為什麼非要解釋成「must的委婉表達」?而且基金會如果真的想說must,那直接說must就好了,幹嘛說may?難道美國人也很喜歡委婉含蓄?--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15日 (二) 06:57 (UTC)
此句may的意思應理解作「若看不順眼,認為頁面不宜留下,則可以僅以創建者被全域禁制為由刪除,無需找其他理由」,而無must之意。Sanmosa閣下可以看看英維的編輯en:WP:REVERTBAN是如何將英美法系的Florida的may理解成may的。"This does not mean that edits must be reverted just because they were made by a banned editor"。WMF Global Ban也屬該文所說的ban的一種(en:WP:BANAUTH)。可見英維的理解與Sanmosa閣下的理解有出入,而此事上應認為英維的理解比起Sanmosa閣下的理解更令人信服。——留言2022年2月15日 (二) 19:13 (UTC)
(-)反對:不宜將meta:WMF_Global_Ban_Policy範圍蔓延 成所謂「所有被全域鎖定的個人所做出的編輯均不得保留」。 --Zhenqinli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06:42 (UTC)
同上。--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2日 (六) 04:33 (UTC)
同上。--Zheng.Z.Xu留言2022年2月17日 (四) 09:46 (UTC)
(-)反對,有需要直接IAR+G3大量刪除就好,不宜立快速刪除方針-- Sunny00217  2022年2月10日 (四) 03:13 (UTC)
@Sunny00217:如果要這樣的話,我有預感以後IAR的應用率很可能會大幅增加。Sanmosa A-DWY3 2022年2月12日 (六) 04:33 (UTC)
IAR還可以還原啊,立方針就完全無法了-- Sunny00217  2022年2月12日 (六) 04:51 (UTC)
本來就是未經特別許可不可還原的操作,就算是IAR+G3還是不能還原。--Sanmosa A-DWY3 2022年3月5日 (六) 02:46 (UTC)
有條件反對,認同GZWDer第一個反對理由,may就是may。如果全域禁制用戶建立的是條目,請按照條目的正常刪除規則來處理,不應以建立者的身份來考慮,如果本身品質OK就留着,有改善的餘地但是懶得管請提刪,可以把創建者封禁。Hotaru Natsumi和Sanmosa的版本「刪除全域禁制用戶被禁制後繞過禁制創建的頁面」以及「刪除由被全域禁制用戶所建立的內容」都應該將條目排除在外。(假如全域禁制用戶創建了符合基本品質的2022年自由車隊徐州八孩母親風波這樣的時事熱門條目也要刪?)--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15日 (二) 07:18 (UTC)
我認爲may(在此案中)就是must。因此,很遺憾,就是GA我們也得刪除。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46 (UTC)
讓基金會人士出來解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4:53 (UTC)
(...) 吐槽後面反對一面倒啊……是不是我看使用條款真的看錯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19日 (六) 05:12 (UTC)
要不然給T&S發郵件問一下?--Steven Sun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2:09 (UTC)
問問清楚比較好。--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23日 (三) 02:10 (UTC)
同意。但我不懂往那裏發,求幫助。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30 (UTC)
是否「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交一般信任與安全諮詢和濫用報告:ca‐at‐wikimedia.org,符合基金會行動方針。」?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41 (UTC)
先試試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04:53 (UTC)
有人在做嗎?(不想勞煩TS看兩次)如果沒有我就發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6日 (六) 00:08 (UTC)
發郵件詢問基金會嗎?--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2月26日 (六) 06:03 (UTC)

A global ban prohibits individuals, either in their own capacity or as agents of others, from all editing or other access privileges in Wikimedia Foundation websites, platforms and activities.

——John Sullivan,T&S #38334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3月10日 (四) 08:28 (UTC)

你的主張是刪除全域禁制的人的貢獻,基金會說的是被全域禁制者不能編輯維基百科項目網站,和你說的不是一回事。你應該問他們「如果被全域禁制者創建了條目,應該刪除嗎?」--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08:38 (UTC)
補充參考條文:
違反全域禁制的行為是不可接受的。違反基金會的全域禁制可能導致對受禁制個體的立即操作;這包括但不限於:全域鎖定、IP位址封禁、IP段封禁或內容移除。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24日 (四) 04:38 (UTC)
有條件反對 除非是純破壞用戶,看不出來這一規則有何建設性。類似於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不是維基百科方針應該點的科技樹。如果是純破壞用戶,一鍵批量撤銷確實可以大幅減少管理員/回退員操作。我認為需要至少兩名管理員/回退員確認,或社群討論+管理員/回退員確認(或自動確認用戶提議+管理員/回退員確認)才可批量撤銷(例如100次以上編輯)--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22年3月4日 (五) 00:13 (UTC)
問題在於這是基金會的政策,我們無權反對。--Sanmosa A-DWY3 2022年3月5日 (六) 02:46 (UTC)

提議引入CSD:U5


在英文維基中,CSD:U5是常用於刪除與維基百科無關的用戶頁的快速刪除的理據。在中文維基中似乎缺乏相關的用戶頁面快速刪除準則,致使部分明顯違例的用戶頁面需要使用存廢討論,乃至多次存廢討論。

U5. Blatant misuse of Wikipedia as a web host

Pages in userspace consisting of writings, information, discussions, or activities not closely related to Wikipedia's goals, where the owner has made few or no edits outside of user pages, except for plausible drafts and pages adhering to Wikipedia:User pages#What may I have in my user pages?. It applies regardless of the age of the page in question.

Before placing this template or deleting a page under this criterion:

Read Wikipedia:User pages#Handling inappropriate content and Wikipedia:User pages#Deletion of user pages.

Consider blanking pages with a significant history unrelated to the content that is being deleted.

For draft articles that are on a user's main page and which do not otherwise qualify for speedy deletion, consider moving it to a sub-page.

機械翻譯大概是這樣的

U5. 公然濫用維基百科作為網絡空間

用戶空間中的頁面由與維基百科目標不密切相關的文字、信息、討論或活動組成,所有者在用戶頁面之外幾乎沒有進行編輯,除了看似合理的草稿和遵循Wikipedia:用戶頁

無論相關頁面的持續存在的日期如何,它都適用。

在放置此模板或根據此標準刪除頁面之前: 閱讀wp:UPNOTWP:D-UP

考慮將具有與正在刪除的內容無關的重要歷史記錄的頁面清空。

對於用戶主頁上的草稿文章並且不符合快速刪除的條件,請考慮將其移至子頁面。


引入這一CSD可能能加快部分涉及用戶頁面的刪除爭議問題的解決速度?

--Pavlov2留言2022年3月5日 (六) 19:03 (UTC)

支持引入。--Jhstriver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2:43 (UTC)
有「刪除爭議問題」不就應該在存廢討論中討論嗎?此提案很矛盾喔。--Xiplus#Talk 2022年3月9日 (三) 07:16 (UTC)
如果這話是在2021年OA前說的話,我會同意,但現在這種情況我覺得「刪除爭議問題」未必存在。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9日 (三) 13:48 (UTC)
實質上,所謂的「刪除爭議問題」並非爭議,
本身就嚴重違反用戶頁方針的用戶頁面也能多次在本地得到保留,甚至AFD不通過,是某種變相的拉票或管理戰的結果。--Pavlov2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07:01 (UTC)
社群在用戶(子)頁面是否符合(快速)刪除要求這一點上無明確共識。--東風留言2022年3月9日 (三) 08:32 (UTC)
對於被濫用的用戶空間頁面是否符合快速刪除要求並無(明確)共識的原因是從未就此進行針對性的討論。對於被濫用的用戶空間頁面是否符合刪除要求並非並無共識,至少OA後的多個AFD都已經明確支持刪除被濫用的用戶空間頁面。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9日 (三) 13:50 (UTC)
部分WMC成員或非WMC成員,持續地用戶頁濫用,由於中文百科缺乏這方面的方針,因而多次以無共識逃避刪除。這正是提出引用此類CSD的直接原因。
感謝閣下的指點--Pavlov2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06:59 (UTC)
不明所己,這樣的話你修錯位置了。--Ghren🐦🕖 2022年3月10日 (四) 11:31 (UTC)
注意U5的適用限制:「所有者幾乎衹編輯用戶頁面,不計看似合理的草稿和遵循WP:UP的頁面。」這CSD不是用來快速處理內容有爭議的用戶頁(例如判斷是否違反WP:UPNOT之12,經存廢討論較為適宜),而是用來處理例如已因WP:NOTHEREWP:GAME(用戶頁刷編輯數)為由封禁的用戶的用戶頁,較無爭議。引入U5亦無妨,但目前此類情況似乎並未泛濫到需要專屬CSD處理(?)。引入CSD不能加快處理任何爭議,因為CSD向來衹能用於毫無爭議之處。--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12:04 (UTC)
【1】本地化時可以調整相關適用限制。【2】有關刪除被濫用的用戶空間頁面是否有爭議這點,請參見我與Pavlov2對Xiplus於2022年3月9日 (三) 07:16 (UTC)的留言的回應。Sanmosa Veritas Vincit 2022年3月10日 (四) 13:35 (UTC)
完全認同【1】,但不贊成放寬。關於【2】,刪除被濫用的用戶空間頁面沒有爭議,但是頁面是否屬於濫用可能存在爭議;也認同對於一些頁面,「刪除爭議問題」未必存在,此時存廢討論將輕易通過,例如「OA後的多個AFD都已經明確支持刪除被濫用的用戶空間頁面」,但是,「刪除爭議問題」雖然未必存在,仍可能存在,每個頁面狀況不同,支持以存廢討論定奪,而不應加速,CSD衹應適用於完全沒有爭議的情況。--留言2022年3月10日 (四) 14:14 (UTC)(2022年3月10日 (四) 14:21 (UTC)追加說明)
我覺得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在OA過後應該不至於如此是非不分,那些「爭議」其實從一開始也就是那些人瞎搞出來的,所以我能肯定OA過後那些「爭議」不存在。基本上會寫出那種用戶頁的人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別有用心的。Sanmosa 2022年3月10日 (四) 14:33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E7%8E%8B%E6%BC%A2%E7%91%8B 這個就是一個經典的U5--Pavlov2留言2022年3月12日 (六) 05:07 (UTC)
這是G3/G12,尤其見「豐功瑋業」一節。--留言2022年3月12日 (六) 15:03 (UTC)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3/22#User:Felixwuuuu這個討論看得我惱火,英文維基一個U5就飛過去了。----仁愛親誠Pavlov2 2022年3月22日 (二) 15:29 (UTC)
有這種行為的用戶多嗎?--Tranve () 2022年3月26日 (六) 08:42 (UTC)
多,而且倔。----仁愛親誠Pavlov2 2022年3月27日 (日) 04:25 (UTC)
(!)意見:雖然這種想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一下子照搬英文維基的標準社群會難以快速適應,不過對於U5的標準首先應該有以下幾個標準
1.把用戶頁當作個人博客網站
2.用戶頁僅有用戶及相關人員的聯繫方式
3.大量的宣傳性內容(如果滿足G11則以G11開始刪除)
4.將用戶頁用作角色扮演遊戲,如果是明顯的惡作劇則應該以G3快速刪除--BuenosDías 2022年3月29日 (二) 09:36 (UTC)
不看好管理員執行該標準的一致性和友好性,速刪難以追溯,所以還是存廢討論吧。--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4日 (一) 18:46 (UTC)
或者說這個速刪只能提到AfD,有爭議的話就煮,沒爭議的話收到(×)快速刪除票再速刪?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2年4月5日 (二) 01:12 (UTC)

帶括弧重定向去留

重定向的意義是讓讀者可以搜尋搜尋其他別名都可以搞到相應的條目,照此邏輯任何無連入括弧重定向都不會發揮到導航的作用。我的想法是把R8延伸到任何帶着括弧的重新導向都適用,看一下意見-某人 2022年4月5日 (二) 07:31 (UTC)

1.搜索建議。2.內鏈目標。個人建議個例/批量存廢討論,而不是全盤處理。另外,刪除這些重定向只有成本而沒有收益,移動產生的重定向(例中國 (電腦遊戲))改掉鏈入、速刪掉,產生價值嗎。--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08:08 (UTC)
之前可能有討論過?或可翻翻相關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5日 (二) 08:15 (UTC)
括號連結本身己經修得麻煩了,李鵬飛已經由主條目移至李鵬飛 (香港),然後有同名香港演員,又移去(政治人物),然後有同名政治人物,又要移動。在此情況下,無用的生年括號重定向是否真的沒有必要?只怕未必。猴年馬月依然顯得出他們的作用,即使像李鵬飛這樣的例子,很長時間括號重定向沒有被使用也好,但是因為預先建立而吸引了編者使用,後人移動的時候價值上就可以修少一個,所以我不太同意說沒有連入就刪掉,重定向只有利益可言。--Ghren🐦🕓 2022年4月5日 (二) 09:15 (UTC)
中正区 (台北市)中正區 (臺北市)雪梨 (城市)悉尼這類重新導向刪除會導致輸入zh-cn、zh-tw等模式顯示標題無法跳轉,直接連結形成紅連結。其他無連入的重新導向我覺得沒甚麼用,刪除無妨。 紺野夢人 2022年4月5日 (二) 10:40 (UTC)
速刪無鏈入可能導致一個問題,假設我覺得China (樂團)導言的"中國合唱團"更不錯於是移動,鏈入(5項)被我或機械人改掉,然後China (樂團)作重定向速刪、管理員看符合標準執行。不久後我或其他人覺得這樣命名有問題,再移動回去、糾正內鏈。所以,沒必要就別動這些重定向和內鏈。--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15:29 (UTC)
反對刪除——還有一個理由:例如李鵬飛 (香港)被移動到李鵬飛 (政治人物),後面有人又想建另一個叫李鵬飛的條目,如果重定向還在那麼創建者可以知道該標題有歧義從而換一個標題寫。同理,仍然有歧義的條目名稱應重定向到消歧義頁,以免被人誤建成條目。--GZWDer留言2022年4月5日 (二) 17:09 (UTC)
可能會導致繁簡轉換的問題,比如傳染病 (電影)全境擴散,如果刪除該重定向,大陸用戶就難以找到條目。--BlackShadowG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0:09 (UTC)
這種不少,最近剛建立的異形大戰鐵血戰士 (遊戲),如果刪去可能某些語言區的用戶會搜索不到條目。另外還有作者筆名表字問題。--Kethyga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8:51 (UTC)

修訂快速刪除方針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參考英文維基百科標準,提議修訂快速刪除方針。

G3和G12

現行條文

G3. 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信息人身攻擊等。

  • 使用模板{{d|G3}}、{{d|attack}}或{{d|van}}。

G12. 未列明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提議條文

G3. 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信息等。

  • 使用模板{{d|G3}}或{{d|van}}。

G12. 攻擊性頁面,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人身攻擊未列明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等。

  • 使用模板{{d|G12}}、{{d|attack}}或{{d|bio}}。

--12З4567留言2022年4月23日 (六) 04:12 (UTC)

G15

現行條文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沒有對應文件的文件頁面;
  2. 沒有對應母頁面的子頁面,用戶頁子頁面除外;
  3. 指向不存在頁面的重定向;
  4. 沒有對應內容頁面的討論頁,討論頁存檔和用戶討論頁除外;
  5. 不存在註冊用戶的用戶頁及用戶頁子頁面,localhost對應IP用戶的用戶頁和隨用戶更名產生的用戶頁重定向除外。
提議條文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沒有對應文件的文件頁面;
  2. 沒有對應母頁面的子頁面,用戶頁子頁面除外;
  3. 指向不存在頁面的重定向;
  4. 沒有對應內容頁面的討論頁,討論頁存檔和用戶討論頁除外;
  5. 不存在註冊用戶的用戶頁及用戶頁子頁面,localhost對應IP用戶的用戶頁和隨用戶更名產生的用戶頁重定向除外;
  6. 全部指向不存在頁面的消歧義頁面。

--12З4567留言2022年4月23日 (六) 04:12 (UTC)

(-)反對:完全換湯不換藥。G3和G12相等於沒修。--Ghren🐦🕓 2022年4月23日 (六) 09:46 (UTC)
(-)反對 如此修改,G12將包含對非生者的批評、爭議等內容,「攻擊性頁面」自由裁量權很大。--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23日 (六) 11:24 (UTC)
我不信任社羣的自制能力,由此無法支持對G3/G12的修改。節刪 2022年4月23日 (六) 17:09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引入A7速刪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A7. 明顯不會有關注度的事物

適用於任何真實存在,但根據常理明顯不可能達到關注度準則的事物。如果此主題不是非常明顯地不符合關注度應該轉交存廢討論或走30天關注度流程。

現在經常有些明顯沒有關注度的的事物立條目,例如訂閱數一百幾十的youtube channel,而這些又不一定可以套用G11 (這些情況被管理員駁回也不在少數),所以建議引入英維這條速刪準則以處理這個不足-某人 2022年4月6日 (三) 07:13 (UTC)

(-)反對,A7以前是有實行過(即WP:CSD#A4),但是已經被廢除。「常理明顯不可能」在以往的經驗裏經常容易引起爭議,所以才被廢除並改為現在的一律轉交存廢討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6日 (三) 08:15 (UTC)
要不廢除關注度三十天提刪流程,覺得沒關注度直接提刪算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8:42 (UTC)
(-)反對(!)強烈抗議廢除關注度30天流程。上次「Wikipedia_talk:關注度/存檔11#關注度程序30日過長。」就引起強烈社群反彈。光是縮短30天流程就引起那麼大的七萬字社群反彈。抗議。你們故意移除30天流程等於是「惡意讓編者沒有時間尋找線下來源」這也是上次討論的結論之一或觀點之一。「條目裏面沒有來源不是刪除條目的理由,努力找找不到才是」(這句antigng說的,出處,請遵守方針),我也強烈抗議「0納秒瞬間秒刪」、「秒刪」的行為,我無論如何都要認為這種行為極端惡意,惡意至極,維基百科又沒有最後期限,你們在趕什麼?趕火車?趕飛機?留意一下前次討論的一些觀點:「為甚麼要急於刪去條目呢?用戶也要有足夠時間改善條目,而且來源不只限於線上,線下來源需要更多時間去尋找,一兩個星期沒能抽空到圖書館,就要刪去條目嗎?何必急於刪去條目呢?;有些新手寫了條目後,要多花時間去找來源,我們要給予足夠時間讓新手有足夠時間去改善條目,急於提刪條目會嚇怕新手;巡查條目不能只看線上來源,對於已存在於條目的線下來源,巡查員也要花時間到圖書館驗證,這都需要足夠的時間;google 自己也說他們不會把所有來源都呈現在搜尋器中,而且涉及版權問題,有很多來源都不會放在線上,線上來源始終有限,大部分來源都存在於線下,我們須給予用戶足夠時間尋找線下來源;明顯不符合關注度的可以雪球提刪,何必急於刪去可能符合關注度要求的條目呢?;在沒有給多足夠改善時間,就急於提刪條目,是很容易引起爭議的;方針訂明刪除應是最後手段,維基對於提刪及刪除條目都傾向審慎的,在提刪前,應給予足夠的改善時間。」基本(!)抗議未給緩衝就提刪的行為!這是惡意行為!!—-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留言·簽到2022年4月6日 (三) 09:21 (UTC)
想再來一次七萬字?我可以ping來當時所有人!!—-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留言·簽到2022年4月6日 (三) 09:46 (UTC)
@A2569875,我們都很清楚您的意思,也請您避免「大喊大叫」。--🎋🎍 2022年4月6日 (三) 11:18 (UTC)
(:)回應我把部分文字弄灰了,有看起來比較「小聲」一點嗎?-- [雪菲🐉蛋糕🎂]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4月6日 (三) 11:21 (UTC)
鑑於執行標準不統一、「常理」標準含糊,這種還是得提存廢,期間有可能被改進擴充,而不是直接被刪。大量出現有G11/G3/「批量提刪」討論可用。--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15:28 (UTC)
(+)支持,提刪和速刪之間目前是存在一些可以填補的空間。有些新建條目整個頁面只有用於避開A1的寥寥幾句話,且明顯無法滿足關注度要求,可是缺乏嚴格對應的速刪選項。還有類似來自某某中學的學生個人傳記這種...幾乎每個月都能看見好幾個,要說G3也未必,人家自己寫的還很上頭,當真是找不到完全滿足的速刪選項。這些條目所有人都知道明顯是留不下來的,但最後全都只能走一遍關注度或者提刪流程,所以A7的加入能夠很好的處理這類情況。當然A7容易給人一種泛用速刪選項的感覺,可能會增加管理員把關的工作量,不過我個人認為是利大於弊的。--南冥大鵬👈把我批判一番出偏差要負責👊微小的工作歷史的進程2022年4月6日 (三) 22:02 (UTC)
(-)反對,應該參考之前速刪A4的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4月7日 (四) 00:58 (UTC)
(-)反對:走個存廢討論有這麼難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7日 (四) 02:44 (UTC)
你說的存廢討論是不是那種,一個「雪球關注度」為理由,一堆支持刪除的附和意見的那種;那有什麼顯著區別。 Stang 2022年4月7日 (四) 03:24 (UTC)
區別是掛7天,想拯救條目的人有時間搜集和改寫,而不是任一管理員附和一下就刪掉內容,其他人還得及時發現、考慮查詢、存廢覆核。--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07:58 (UTC)
區別是至少有其他人看過是不是真沒救了。--Temp3600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09:52 (UTC)
上面有提到「提刪和速刪之間目前是存在一些可以填補的空間」,這個空間可以考慮引入英文站的提議刪除機制,即「不開討論,只掛模板,若干日無人反對即刪;如反對再轉xfd」來填補,而不是將明顯浪費xfd資源的討論直接下放到快速刪除。--Antigng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04:27 (UTC)
不過有的頁面瀏覽量並不高,即使被人看到了也有可能是純讀者,不知道如何反對,此時刪除與否似乎就取決於瀏覽量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04:54 (UTC)
現在侵權和部份圖片快速刪除的機制事實上來說是一種提議刪除的機制,不是說不行,但是一樣都會有持續7天的時間,這似乎和提案者初衷不同。Ghren🐦🕐 2022年4月7日 (四) 05:00 (UTC)
(-)反對。User:Wing於2010年說過「快速刪除應該僅僅用在非常明顯的情況下,而且應該在能夠不使用的情況下儘量不使用。因為快速刪除沒有任何討論的過程,往往新用戶不理解怎麼回事就被刪除了。他根本沒有回應的機會。因此使用快速刪除對付新用戶不但非常不友好,實際上非常違反維基互動和互重的支柱。」[4] --Mewaqua留言2022年4月8日 (五) 13:19 (UTC)
@Mewaqua:能適用A7的都是一百幾十個sub的youtube channel或者一個中學生的自傳,我會說正常人會知道為什麼被刪除-某人 2022年4月10日 (日) 04:36 (UTC)
(-)傾向反對:易引起爭議Abcd715留言2022年4月9日 (六) 11:08 (UTC)
閣下放心,如果中文維基能有共識引入這個,太陽就從西邊升起來了。關注度是什麼,中文維基一直搞不明白。引入關注度快速刪除?--PAVLOV仁愛親誠 2022年4月9日 (六) 18:11 (UTC)
謝謝您Abcd715留言2022年4月10日 (日) 07:51 (UTC)
(-)反對:爭議很大,建議走afd。--🍰487186 2022年4月11日 (一) 06:58 (UTC)
(-)反對:會有爭議。如果能將明顯速刪範圍縮減至如AINH君所解釋的(訂閱數一百幾十的youtube channel),且幾乎無相關來源來證明關注度。則(+)支持。--可愛くって かぷってしちゃうから🛎#がうる・ぐら可愛いです! 2022年4月12日 (二) 14:38 (UTC)
(-)反對,不好界定範圍--SunAfterRain 2022年4月14日 (四) 14:34 (UTC)
(&)建議 可以引入英文維基的A7,即沒有表明關注度的條目,學校除外。--QiuLiming1留言2022年4月19日 (二) 23:34 (UTC)
學校除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4月24日 (日) 11:47 (UTC)
{{Notability unreferenced}}--YFdyh000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16:58 (UTC)
(-)反對不過可以考慮縮短時間是真的--懶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2年4月26日 (二) 02:49 (UTC)

研擬快速刪除孤立消歧義頁面

這提案先不用放着在這討論吧,我現在似乎沒能分出太多時間在這,反正當初我就沒預期這提案能過。這背後的問題我預期最終只能投票處理。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7日 (二) 14:3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快速刪除紅色連結消歧義頁面的提案被常年反對我就忍了,現在竟然連涉台用語 (消歧義)這樣的無歧義項+無歧義項連結消歧義頁面都有了,會不會太離譜了些?先把基本步走好非常重要,所以這裏也就來提個案: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G18. 孤立的消歧義頁面。
  •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並無列出任何歧義項的消歧義頁面。
      • 如頁面名稱並不帶有「(消歧義)」字樣,則不適用。
    2. 所有列出的歧義項均不包含任何維基百科內部連結(無論是否可連結到任何已有維基百科頁面)的消歧義頁面。
  • 此項不論頁面是否引用消歧義模板消歧義訊息模板均適用。

以上。符合上述兩種情況的頁面應該很明顯不符合消歧義頁面的定義了。節刪 2022年5月5日 (四) 12:44 (UTC)

上面所提到的那個頁面只是標題有「消歧義」而已,按內容來看根本就不是正規的消歧義頁面。我認為這是孤例,不需要為此制定快速刪除準則,走一般頁面存廢討論程序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5日 (四) 12:59 (UTC)
(-)反對,第一類:同上意見,而且即使打着消歧義名稱但內容不是消歧義,描述的內容是否肯定不能移到其他命名?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應在AFD讓人個別評估,不能一概而論。第二類:這些也是應該放在AFD讓人評估是否有被修正為有連結的可能,沒有任何連結就斷定一定沒有修正的可能而去速刪,根本過於武斷。--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5月5日 (四) 13:10 (UTC)
(1)@Ericliu1912:我不認為這種情況真的是「孤例」(或許是以「孤立」表達擬議G18的意思的方式不夠好),下面提及到的「綠營 (臺灣)」已經算臨界。@Cdip150:一個正常人不可能在無「(消歧義)」字樣的頁面名稱無頁面的情況下建立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頁面名稱的頁面,因此你這個問題本來就有問題。(2)不接受這個理由。按這個邏輯,快速刪除方針可以完全廢止,因為所有頁面都有「被修正的可能」。我希望你能提出除此以外的其他理由。節刪 2022年5月5日 (四) 14:39 (UTC)
或許我詳細解釋一下為何Cdip150的問題本來就有問題。在一個正常人不可能在無「(消歧義)」字樣的頁面名稱無頁面的情況下建立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頁面名稱的頁面的前提下,那該頁面的內容一般來説會是對該主題的一般性內容介紹,因此如果一個人在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頁面名稱下建立並無列出任何歧義項的消歧義頁面,頁面的內容只可能併回主條目(並不留重新導向)。至於一個人在並不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頁面名稱下建立並無列出任何歧義項的消歧義頁面的情況,那那個人就相等於正常建立條目,因此我特地將這種情形排除出G18外。節刪 2022年5月5日 (四) 14:56 (UTC)
這種情況下衹考慮「正常人」會或不會做某些事情本來就有問題了——這是明顯的因人設事啊。況且,新手們作出一些不正常的編輯我想都是等閒事,他們建立一些完全沒有連結的頁面(不論名稱有否「(消歧義)」字樣)也是見慣不怪的事情。就打個比方:如果有位新手創建「區議會 (消歧義)」(請假設這是個不存在頁面),然後僅寫上「一些國家或地區的區域性議會組織,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劃分成十八區的議會。」完全不帶任何連結的兩句話,如果有理沒理就此拿去速刪而不經討論(因為符合上述G18的第2項),我會覺得非常非常的武斷。而說到「快速刪除方針可以完全廢止」完全又是偷換概念,上述被修正的可能性並不像其他的速刪那般微不足道,根本不能直接類比。--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5月5日 (四) 16:11 (UTC)
我認為你就是在誇大偶發性事件的發生頻率。恕我真的看不出來你搬「應該放在AFD讓人評估是否有被修正的可能」(以及「被修正的可能性並不像其他的速刪那般微不足道」、「不可(直接)類比」)來當理由還有甚麼合理的用意,這些「理由」我已經聽得太多次了,難道你就不感到煩厭嗎。節刪 2022年5月6日 (五) 00:43 (UTC)
快速刪除本身就不是單看出現頻率來決定是否適合,衹是說某些事情不頻繁出現所以就不考慮,不見得這種用意又有何合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5月8日 (日) 06:05 (UTC)
@Cdip150:我覺得你實際上做出來的東西往往與你說你正在做的東西是有差別的(雖然這未必是故意為之的)。你這裏說的話是「快速刪除本身就不是單看出現頻率來決定是否適合」,但你實際上表現出來的潛在意見是「快速刪除條文不能將出現頻率作為決定設立與否的因素」。你必須論證在擬議G18的情境下就算偶發性事件的發生頻率處於極低水平到底還能合理地產生甚麽危害(而且你還要論證最後產生的結果確實是無可爭議的「危害」),我才能相信你的真實想法真的是「快速刪除本身就不是單看出現頻率來決定是否適合」。節刪 2022年5月9日 (一) 08:28 (UTC)
很明顯您並未正解本人的意思——我是在說「快速刪除本身就不是單看出現頻率來決定是否適合」而不是「快速刪除本身就不是看出現頻率來決定是否適合」,請不要吃掉我中間的「單」,所以我的理據並不構成「快速刪除條文不能將出現頻率作為決定設立與否的因素」這個意思,換句話說,除了頻率之外,您還要舉出其他合理理據來配合,不然單說頻率多少是不足夠的(簡單說您就是把「不足夠」錯誤理解成「不能夠」)。況且,G18會有甚麼問題,我想下面有人舉出的AFD反例已說明了一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5月16日 (一) 02:50 (UTC)
不,我的意思就是説你説出來的意思是「單」,但你內心實際想的意思沒有「單」。你知不知道你跟他在同類話題的出現頻率已經高到讓我開始懷疑你跟他有關聯?下面那個例子不叫「改善」,那叫「改寫」或者「重寫」(在條目評選以外的場合有必要區分兩者),請你跟他不要把這兩種概念混淆。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21 (UTC)
Wikipedia:文明#其他不文明行為:「援引他人留言並斷章取義,以令他人誤以為發言者抱持某觀點而其實際並無持有,或達到中傷之效」,我的意思確實是有「單」,您硬要斷章人家的意思我不知道還有甚麼好討論。下例我認為其內容是基於舊版本進行格式修正:舊版本明顯是在解釋歧義,衹是不依格式罷了,之後的看成是依WP:格式手冊/消歧義頁進行修正其實也不為過,符合Wikipedia:刪除方針#可能不需要通過刪除解決的常見問題:需要改進的條目——依格式手冊清理頁面,所以還是「改善」。(用戶之間的關聯與否屬離題,我衹會答您一次:您不說我也不知道,此後一概不予討論;請勿透過肆意的懷疑來企圖行中傷之實)--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5月17日 (二) 03:10 (UTC)
我認為,只要消歧義頁面具備任何有意義的非破壞性內容,無論其格式如何,都不應該走快速刪除程序。顯然此快速刪除準則不能滿足前述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5日 (四) 15:21 (UTC)
不接受這個理由。按這個邏輯,快速刪除方針只留着G3款就可以了,但這明顯不合理。節刪 2022年5月6日 (五) 00:44 (UTC)
正是因為已經有條目了,不合格式消歧義頁面的內容才不見得多數時候都不必經過討論而快速刪除,而是應該逐個討論如何整併,或至少應該給社群看過一遍。請銘記快速刪除的保守本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7日 (六) 17:07 (UTC)
這樣說翻譯粗劣就應該提刪然後給看看哪一個好心用戶要不要打撈囉。如是者大可刪掉很多速刪規則。依我看來速刪是以目前這個狀態:某頁面必定無用,因此刪除,而不是讓用戶打撈以使其變成不可速刪的狀態,這不是很好的理由。如是者O4、G13大可以不要。但是假如真的需要時間打撈的話,可以以G14的方法給14天的時間給用戶去做。--Ghren🐦🕐 2022年5月8日 (日) 05:24 (UTC)
@Ericliu1912:上面這個意見真不是我說的,但我也想聽一下你的回應。節刪 2022年5月9日 (一) 08:32 (UTC)
(!)意見:若消歧義頁已表明「某事可指A或B」,則不屬「無列出任何歧義項」,不能僅因沒有採用點列格式而斷言「無歧義項」。此種例子有涉台用語 (消歧義)已刪除的「綠營 (臺灣)」的歷史版本。當然在下認同該兩頁面應當刪除,但是理由不是「無歧義項」或沒有列出歧義項,似乎也沒有必要為此訂立速刪準則。——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4:08 (UTC)
@HTinC23:我認為「列出」並不意味「點列」,就像zhwiki的列表條目也不是必須使用點列一樣(甚至zhwiki的FL大多數都對點列避之唯恐不及)。你不妨再看一下涉台用語 (消歧義)説的話:「涉台用語……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台宣傳用語及其他國家地區的涉台用語」,這句話的意思大概與「蘋果包括紅色的蘋果與紅色以外的顏色的蘋果」一樣,都是毫無意義的,用中國大陸的網絡用語來説就是「廢話文學」,因此我覺得這種情形屬於「無歧義項」。節刪 2022年5月5日 (四) 14:46 (UTC)
(:)回應:有道理,但是對於有列出(看似)歧義項的(看似)消歧義頁,要判斷其所列各項是否確實屬歧義項(同名不同義),抑或如閣下所舉蘋果的例子是同名同義(但屬同一主題下的分題),可能比較微妙,有經存廢討論的必要。速刪衹應處理最明顯的情況。——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4:57 (UTC)
證明消歧義頁面有列出歧義項的責任在於建立者本身,如果一個普通人無法在消歧義頁面中直觀地看出歧義項,那判定為並無列出任何歧義項是沒問題的。另一方面,擬議的G18也包含「所有列出的歧義項均不包含任何維基百科內部連結」一條,因此就算該消歧義頁面可能有列出歧義項,也不用擔心刪除理由不當的問題。節刪 2022年5月6日 (五) 00:53 (UTC)
速刪消歧義就像是每個月都看的大戲一樣,沒有意義,也不可能通過。--Ghren🐦🕚 2022年5月5日 (四) 15:12 (UTC)
容我毫不客氣地說一句:我感覺那些常年反對就是為反對而反對而已,那些常年反對意見基本上就是一個template,但根本沒管理員能正視問題。節刪 2022年5月6日 (五) 00:56 (UTC)
同Eric Liu。--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5日 (四) 15:33 (UTC)
問一下「涉台用語 (消歧義)」這樣的例子是否常見,如不常見,感覺無必要設為速刪。--東風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10:30 (UTC)
我就只見過這一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17日 (二) 11:01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議引入en:WP:CSD#G5以快速刪除被封禁用戶濫用傀儡創建的低質條目

G5. Creations by banned or blocked users

This applies to pages created by banned or blocked users in violation of their ban or block, and that have no substantial edits by others. G5 should not be applied to transcluded templates or to categories that may be useful or suitable for merging.

To qualify, the edit or page must have been made while the user was actually banned or blocked. A page created before the ban or block was imposed or after it was lifted will not qualify under this criterion. For topic-banned editors, the page must be a violation of the user's specific ban, and does not include contributions legitimately about some other topic. When a blocked or banned person uses an alternate account (sockpuppet) to avoid a restriction, any pages created via the sock account after the earliest block or ban of any of that person's accounts qualify for G5 (if not substantially edited by others); this is the most common case for applying G5.

G5. 由受編輯禁制或封禁的用戶創建

由受限於編輯禁制或封禁的用戶繞過禁制或封禁創建的頁面,且該頁面的主要貢獻者僅此用戶一人。但不適用於可能有價值或適合被合併的嵌入模板或分類。[請求校對翻譯]

此標準僅適用於創建者在被禁制或封禁期間創建的條目,在其生效之前或移除之後創建的頁面則不適用。 對於受限於主題禁制的用戶,此標準僅適用於該特定主題的頁面,不適用於其它主題的正常貢獻。 當受禁制或封禁的用戶使用替代賬號(傀儡)繞過限制,所有創建於此人任意賬號最早封禁生效之後的頁面都適用於G5標準(除非期間有其它用戶密切參與此頁面的編輯)。

這將有助於快速清理有償編輯者或者出於特定不當意圖的被封禁者濫用傀儡大量創建低質量條目。例如,有償編輯者LTA:123A創建的條目,大都內容質量不佳(只適合重寫)、來源低劣、關注度極低(往往不是「百科全書網絡的一部分」,根本不會有內鏈,但也未必滿足WP:雪球)。按照標準大多都最終會被刪除。但如果按照現有流程,有時需進行關注度提報再等候一月或無價值的提刪流程。關注度流程的首要目的是讓條目的主要貢獻者或其它編者有足夠時間改進條目,但是此種情況下實無必要。社群沒有必要為這種條目投入任何多餘精力。--虹易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2:36 (UTC)

可以套用G3來處理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2:59 (UTC)
(+)支持沒有這條則封禁/禁制缺少震懾力,被封后不申訴只是換個帳號重來的大有人在;en:WP:BMB可供參考。「濫用傀儡大量創建低質量條目」的例子還有LTA:Adam Asrul,直接全部刪除最好。第一段末句可以翻譯成:G5不適用於已被嵌入的模板,以及可能有價值或適合被合併的分類。--Lt2818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3:17 (UTC)
回顧近幾年本地在封禁事務上的種種不合適處置,如在傀儡方面蟲蟲飛案嘉傑案Comezgirl案的顛倒黑白,以及時有冒出的對輕罪重判的投訴,此時引入英維G5可能尚不合適。G5能在傀儡被發現後,將其建立的頁面格殺勿論,或將加劇冤假錯案造成的傷害。--Lt2818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1:32 (UTC)
可以強調「低質量」,或是限定在頁面創建x天內有效(如14天或30天)。本身被有效編輯過就不適用G5。以及可以存廢覆核(視同重建)。--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1:44 (UTC)
「低質量」較為主觀,標準難以劃定。限定在頁面創建x天內有效挺不錯。--Lt2818留言2022年5月20日 (五) 12:02 (UTC)
(+)傾向支持,但注意本地已經佔用G5代號。@Cwek:確實很多情況下G3可以用來套用,但很多時候G3有頗大的灰色地帶,例如LTA建立的非破壞性又非錯誤資訊(G3: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資訊、人身攻擊等),但又無保留可能的條目使用G3又好像有點擦邊。例子如LTA:RF創建的新聞性條目(非破壞且真實資訊)、LTA:AALTA:123A的劣質條目,這些都不是純粹破壞,但又無任何保留價值,用en:G5刪除我覺得還算合理。--西 2022年5月11日 (三) 03:48 (UTC)
直接搬材料這種完全屬於G3。甚至封完之後開Nuke就完事了。如果能被修葺的就不適宜SD。——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6:05 (UTC)
G3的主語是「純屬破壞」,「包括但不限於」。主要問題是管理員的speed快還是無聊人的幹活速度快。(甚至更遙遠時期直接使用標題黑名單限制全部非自動確認用戶來臨時阻止創建條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1日 (三) 06:07 (UTC)
@Cwek:您的意思是指「包括但不限於」這一則嗎?--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1 (UTC)
還有啊,直接搬材料的直接構成G3了?--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11日 (三) 21:23 (UTC)
如果要對應的話,侵權、沒來源的原創研究(本來應該考慮提刪的),加上多次出現(只要有管理員之前處理過類似的,作為案例),都可以直接處理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2日 (四) 00:14 (UTC)
@Cwek:其實這一條也不完全是針對LTA吧。如果是說繞過WP:PAID等禁制而建立頁面,頁面未達G11標準(明顯的廣告),也明顯不是破壞或錯誤資訊(不適合套用G3),但又很可能被提刪(不符合關注度或包含軟廣告),則適用這一條。「沒來源的原創研究」也未至於G3。--西 2022年5月12日 (四) 03:01 (UTC)
期望明確:1.提報或刪除時是否要提供清晰理由(G5/LTA創建/某某LTA創建)。2.「substantially edited」(「密切參與」)的程度認知,比如:30%內容被改寫/重寫(可能是:3句中的一句,3個章節中的1個章節,或者按新增字數等),增加關注度來源,至少其他2人做出內容上的編輯,是否算而不應該G5。substantially可能是大篇幅,也可能是「本質上有」?--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6:59 (UTC)
1.應該要指明是哪個用戶(英維提交格式為{{Db-g5|name of banned user}})。2.en:WP:G7亦有substantial字眼,在本站跟WP:G10同一標準即可。--Lt2818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7:27 (UTC)
包括用戶子頁面/草稿頁嗎?--東風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23:50 (UTC)
G而非A,自然是包含的。如果不含,創建很多草稿也挺麻煩,走存廢還得舉證向外界解釋、提升LTA曝光度。--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3:14 (UTC)
標題為「低質條目」,英文原文為「Creations」,我才這麼一問。--東風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04:15 (UTC)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G6. 在被封禁禁制期間,只由被封禁用戶或其傀儡創建和編輯的頁面。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符合刪除方針規定之任意一條刪除原因的頁面;
  2. 明顯沒有關注度,或關注度極低的條目;
  3. 低質量條目(包括但不限於沒有維基化原創研究、大量引用不可靠來源)。

--12З4567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14:50 (UTC)

行文怪怪的。建議:「僅由被封禁的用戶或其傀儡繞過封禁而創建的低質量頁面。」、「違反編輯禁制視作繞過封禁」。以及建議「善意用戶對頁面內容進行過實質性補充時不適用[1]」。--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2日 (四) 15:27 (UTC)

參考資料

  1. ^ 含可推定善意的IP用戶、一般用戶,不含調整分類或格式、語句潤色,含補充可靠來源、新增原本未有可靠信息。
@12З4567:這些感覺都沒有必要,走存廢不好嗎?--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12日 (四) 21:54 (UTC)
(~)補充:第一則,我認爲快速刪除方針(CSD)旨在加快刪除明顯不合規頁面或文件,若不明顯合規應當走存廢流程就好了,存廢討論本來就是要求上述頁面在有限的時間內積纍一定討論,讓諸位用戶發表意見以達成共識。第二則和第三則同理。--紹💓煦11000+ · 意見箱 2022年5月12日 (四) 23:12 (UTC)
(-)反對,這與早前才被廢除的WP:CSD#G6實務上有何分別?逐點再看——第一則:刪除方針的理由除第1點外本身都不是可速刪的理由,若僅以一個用戶是否被封禁就能被延伸至CSD,有訴諸人身之嫌,速刪應衹針對內容而不應針對身份。第二和三則:這恐怕會重蹈已被廢除的WP:CSD#A4的覆轍,不久前才說過,明顯沒有關注度等這類速刪理由在以往的經驗裏經常容易引發爭議,才導致有關速刪標準被廢止;而且應該會與WP:NOTCSD所指的「原創研究」和「不合關注度的頁面」不可作為速刪理由發生矛盾。--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5月16日 (一) 04:03 (UTC)
我建議限定僅Cross-wiki破壞者適用,畢竟管理員(例如上面那位,但顯然不止上面那位)分辨相關內容是否Cross-wiki spam的能力低下,我真不明白為何普通用戶能極快以極為簡單的方式分辨出Cross-wiki spam,而管理員不能。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29 (UTC)
(+)支持,有鑑於LTA:R1t5今年建立的臺灣籃球運動員條目跟去年相比,越來越多不具備關注度(R1t5建立當下不具備,或許未來可能具備),且條目質量也是低到不像話,當然如果有人特別有時間、耐心還沒被R1t5磨光,而一直幫R1t5打撈條目的話,我沒什麼意見。附上R1t5近期的帳號供參考條目的質量有多低,Special:日誌/4251jygt79dm。-- 2022年5月25日 (三) 05:39 (UTC)
(-)反對還有補救可能的低質量條目(特別是CRYSTAL的)可以先移到草稿,明顯惡作劇的G3就行了。--GZWDer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18:24 (UTC)

跨命名空間重定向

用戶頁用戶討論頁重定向到「Wikipedia:首頁」是可以被允許的嗎?--Txkk留言2022年6月3日 (五) 09:12 (UTC)

社群對使用者命名空間是不怎麼做限制的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3日 (五) 14:08 (UTC)
允許,WP:R2僅適用於條目與Darft空間。--紹💓煦意見箱 · sign 2022年6月6日 (一) 06:29 (UTC)
template重定向到category(或反之),help重定向到user(或反之),portal重定向到file(或反之)等應該都不可以,但這裏面沒說。--Txkk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07:53 (UTC)
使用者命名空間要連結到哪裏基本上應該是該使用者的自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3日 (一) 13:18 (UTC)

維基百科:快速刪除方針

維基百科:快速刪除方針有提到「嚴禁頁面創建者與主要編修者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是沒有明確說明其他人是否可以去除快速刪除模板,不過快速刪除實際上是將「顯而易見、無爭議」的頁面刪除,如果有非主編、非頁面創建者有意見的話說明這個頁面很可能就不符合快速刪除。雖然不同意的人可以直接提交存廢討論,但也可以選擇「不提交,直接去除速刪模板,並且闡明理由」,後者的話不知道能不能接受。--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7月15日 (五) 14:50 (UTC)

另外一個問題:原作者掛G10速刪,後來原作者想保留了,為什麼就不能移除模板呢?--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15日 (五) 16:01 (UTC)
所以方針有不合理的地方以及盲區,需要改善。--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7月15日 (五) 16:07 (UTC)
實務中是可以的。如果有其他人移除,要麼是破壞,要麼發生了較明顯爭議(從而不符合「顯而易見、無爭議」)、不墨守陳規,認為不需要管理員二次審核「異議」。G10方面同上,「方針與指引所蘊含的原則和精神比字面措辭更為重要」,不需特別指明,不然移動導致的「創建者」變化、「主要編修者」門檻等問題也可在方針中指明。只是,如果發生了悄悄移除速刪/存廢等模板,沒有使用撤銷/回退,也沒有後續標記、討論或告知,行為可能有些失當,應被提醒,但目前來說未做明文限制。--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5日 (五) 18:10 (UTC)
移除G10會被過濾器攔截。--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15日 (五) 18:18 (UTC)
這種情況下可以掛{{hang on}}闡明撤銷提報,並不需要自己去刪速刪模板。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2年7月16日 (六) 00:44 (UTC)
所以最好是在移除速刪模板闡明理由的同時提醒一下掛板者?--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7月16日 (六) 03:10 (UTC)
「手動回退」而無系統自動通知時,我一般在編輯摘要中ping,有必要長文就發討論頁。但這目前並無強制性。以及如果對方關了被提及功能,那我也沒辦法,無法得知。--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6日 (六) 03:30 (UTC)
主要還是怕某些人會挑着別人的瑕疵去搞攻擊。即使方針沒有明文規定,對方也能找到藉口硬說是wp:遊戲維基規則。--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7月16日 (六) 03:39 (UTC)
某幾類快速刪除有很明確的判斷基準,只要不滿足基準,便可將模板去除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16日 (六) 05:27 (UTC)
這個就適用忽略所有規則了吧,同Eric君所言明確判斷基準都不符合的被速刪條目移除模板並非不可。--西 2022年7月16日 (六) 14:50 (UTC)

WP:CSD里的G1標準「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沒有提是否適用於條目討論頁,這版編輯被提G1速刪,最後速刪模板被管理員移除,本人還見過一些類似頁面(空白討論頁面)被提出速刪,故想尋求社群共識,明確規定關於討論頁是否使用G1準則。--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22日 (五) 05:47 (UTC)

「所有頁面必須保證無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報快速刪除。」如果有一個版本不符合「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那麼只要回退到那個版本就可以消除G1的情況,因此不符速刪準則。--Xiplus#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06:06 (UTC)
是的,但是按照那個例子,我經過他人提醒,自行回退了那個編輯,這個難道要強制回退?--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22日 (五) 06:09 (UTC)
退一步說,即使真的是空白,增加一個維基專題也不是很難吧。--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22日 (五) 06:11 (UTC)
若單看此案,使用G10管理員可能會酌情刪除。--Xiplus#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06:13 (UTC)
我的建議是加進去

修正快速刪除方針

已通過:
已通過,將依公示版本條文進行修訂。--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6日 (二) 18:25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R7快速刪除準則自從2019年設立以來,屢次遭到濫用或擴大解讀,已然背離重新導向制度本身之精神、損及百科全書體系之運作。故在此提議修正快速刪除方針如下:

現行條文

(略)

R7. 明顯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無關或比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更廣泛重定向

(略)

提議條文

(略)

R7. 明顯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無關的重定向

(略)

此提案僅影響一般無需討論之快速刪除操作,若欲提刪者有扎實之提刪理據,仍然可以按正常程序提交各種存廢討論,不受任何阻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11日 (一) 09:17 (UTC)

R7修訂公示版本

現有的條文仍然相當含糊(參考w:WP:NEWCSD,快速刪除條文應該詳細到一般用戶能明確判斷一個頁面是否符合快速刪除標準)。建議改成如此(我其實2019年就提出了):

現行條文

R7. 明顯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無關或比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更廣泛的重定向

提議條文

R7. 明顯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無關或比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更廣泛的重定向

  • 條目完全未提及重定向的名稱,或重定向名稱比條目主題更廣泛[1],但條目不含有重定向名稱的有效介紹。同時,重定向名稱並不是條目的別名或錯誤拼寫。有爭議的情況下,應提出存廢討論
  • 如果原重定向標題可改成消歧義頁(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義頁),則不適用。
  • 掛有{{關注度重定向}}或{{合併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亦不適用,請改為提出存廢討論
  • 如有用戶對標題用字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例如: (以下擴充中)

R7適用和不適用情況舉例
重定向頁 重定向目標 重定向目標是否提到重定向頁名稱 是否符合(修訂後的)R7
1669 1000
1025 1000
梁新武 第16屆桃園縣議員列表
廣台高速公路 廣明高速公路 有提及但無有效介紹
杭長高速公路 杭新景高速公路2019年版本 有有效介紹
金三胖 金正恩 - 因為重定向頁是重定向目標的別名,無論是否提及都不符合R7
28機步 喬爾諾莫爾西克 (敖德薩州)
王貫一 王貫一 (飛行員) - 否,可改成消歧義
賴瑞 拉里 (貓) - 否,可改成消歧義
陳彥廷 (台灣) 陳彥廷 (1982年) - 否,可重定向至陳彥廷
Bh (字母) Bh (二合字母) - 否,因為重定向頁並無歧義,所以屬於「是條目的別名」的情況
洗腦:思想控制的科學 洗腦心理學 - 否,英文標題的直譯屬於「是條目的別名」的情況
強制拆遷 中國強制拆遷 無有效介紹 是,但是原標題可以改成set index
民國時期貨幣 中華民國貨幣 (1912年-1949年) - 否,是條目的別名
2016年中國礦難列表 2016年中國大陸礦難列表 - 見下
白羊座流星雨 白天白羊座流星雨 - 否,可改成消歧義
芬蘭冰人 奇米·雷克南 - 否,如無歧義:是條目的別名,如有歧義:可改成消歧義
諾里斯 蘭多·諾里斯 - 否,可改成消歧義

--GZWDer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16:45 (UTC)

(+)支持總體概念,GZWDer版更為清晰,(+)傾向支持該版本。--西 2022年7月12日 (二) 03:22 (UTC)
行。總之能避免濫用規則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12日 (二) 14:54 (UTC)
(+)支持(!)意見:以此列表而言,敝人表達個人意見:
  • 關於「金三胖」:目前未重定向至傳主條目,亦未見於當前導向之條目「中國大陸網絡熱點事件列表」中存在相關內容(故目前實用性不明,抑或曾經人為移動編輯之類(笑))。個人揣想若回歸站友提案修訂之初衷以及一般「生者傳記」的重定向論之,假設該重定向已導向至傳主「金正恩」之條目,敝人傾向於:
  • 「重新導向目標是否提到重新導向頁面名稱」一欄認定為:「是,有提及但無有效介紹」,而「是否符合(修訂後的)R7」一欄為:「否,對於具攻擊或嘲諷性等負面或爭議內容之生者傳記重定向,由於事涉傳主人身名譽保護法益和相關法律風險(含編者自身可能遭遇之法律或訴訟風險),故涉及在世傳主人身形象評價之重定向於使用上,建議編者應確保該重定向同時符合可供查證、於公領域廣為使用、具大量可靠來源證其具備並非短期之顯明關注度,且其生成或存續之因果於公共領域具社會影響力為宜。」。
暫時沒意見。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7月16日 (六) 15:53 (UTC)
所以,2016年中國礦難列表應該是不符合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2年7月17日 (日) 10:18 (UTC)
不符合。--Kriz Ju留言2022年7月17日 (日) 23:41 (UTC)

提案已14日且無反對意見,幫推一下, 公示7日,2022年8月1日 (一) 01:35 (UTC) 結束。--西 2022年7月25日 (一) 01:35 (UTC)

能否說明你要公示GZWDer版本還是Eric Liu 版本。--Ghren🐦🕕 2022年7月25日 (一) 10:28 (UTC)
幫ping@LuciferianThomas--🚊鐵路Railway 2022年7月28日 (四) 00:30 (UTC)
有副標題#R7修訂公示版本啊,而且公告欄的連結也是直指副標題。--西 2022年7月28日 (四) 03:49 (UTC)
我又不會從T:B直接點下去看。我認為現在的方案過於繁雜了,要合「新導向名稱比條目主題更廣泛」一項,則要排除「條目不含有重新導向名稱的有效介紹」、「重新導向名稱並不是條目的別名或錯誤拼寫」、「重新導向標題可改成消歧義頁」三項,以這繁瑣條件,基本上和廢掉沒有分別。還有什麼「如果原重新導向標題可改成消歧義頁(或重新導向至其他消歧義頁),則不應刪除。」,這裏的意思應該是不合此款而不是「不應刪除」吧。--Ghren🐦🕒 2022年7月29日 (五) 07:15 (UTC)
已代為對草案進行微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8日 (一) 02:14 (UTC)
(!)意見:綜觀兩案,若以快速刪除方針主要用途為「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或檔案的情形,如果有爭議的不應該適用。」之核心功能和意旨而言,上方提案精簡有力,敝人亦無甚意見。就個人粗淺認知,綜觀站友所提兩案之實際效果和用途皆為規限適用條件,而關鍵差異在於是否容許如「條目完全未提及重定向的名稱」即可適用快速刪除、「是否屬於條目的別名」、「是否可改成消歧義頁」等實務情境之明列,或可視實務需求考慮將下方提案之「例外排除情形的說明內文」適當納入結合(當中條文的字面可考慮異動為「如果原重定向標題可改成消歧義頁(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義頁),則不適用。」。若相關修訂可增益於條文實務應用、減少誤用和濫用、降低不必要的判斷和無謂爭議甚至維運成本,或皆有益處。--Kriz Ju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22:25 (UTC)

參考資料

  1. ^ 不包括列表項目重定向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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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人創建的「極簡」生物類條目能否被視為符合WP:A1

例如:羽節蕨中囊書帶蕨類似這種正文只有「XX(學名)是XX科XX屬的一個種」的條目。--——🦝英特浣熊耐爾 就一定要實現留言貢獻 2022年9月6日 (二) 12:08 (UTC)

不符合,根據描述(學名及歸屬)可以確定特定事物,非寬泛描述。但有小小作品的問題,學名和信息框如果算進去似乎沒事——但外文算半個漢字,信息框只能算10個字。--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6:10 (UTC)
數了一下,如果拉丁字母算半個漢字,信息框算10個的話,那大約40個字,剛好沒超過50,屬於小小作品。--——🦝英特浣熊耐爾 就一定要實現留言貢獻 2022年9月7日 (三) 01:12 (UTC)
是的。但小小作品是指引,這應該是常識能排除的例外情況,掛模板和提刪「勞民傷財」,沒有必要,等誰有空慢慢改進吧。還是查了一下,條目創建時的小小作品指引相似,但當時「但訊息框內的實際內容字數計入」且不設10字上限,所以當時不是小小作品。--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1:24 (UTC)
這樣的話也可以在WP:小小作品添加生物類條目的例外情況(?)--Leiem留言·簽名·維基調查 2022年9月7日 (三) 03:20 (UTC)
不需要,是機械人建條目時應該多寫幾筆、多引幾個來源,雖然大多都是用數據湊字數。--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3:27 (UTC)

CSD#O7增加豁免用戶子頁面草稿

為避免廢棄草稿佔用標題,草稿名字空間中的O7有必要性。其他用戶一般不會用戶名字空間中的草稿,用戶子頁面O7的必要性存疑。請社群討論是否可以豁免用戶子頁面草稿。-Mys_721tx留言2022年8月25日 (四) 04:52 (UTC)

(!)意見:敝人意見為若此類用戶子頁面草稿之留存不易對其他用戶和平台造成各種形式的干擾或不便,且相關條文極少獲引用,反而不時有用戶申請恢復未完成之草稿頁的話,則或可考慮豁免快速刪除。--Kriz Ju留言2022年8月29日 (一) 19:50 (UTC)
顯然應豁免沒錯,但不是自己就能用G10或O1了嗎?為什麼不趕快豁免了呢?到底腦袋都怎麼想的啊?放任草稿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5:56 (UTC)
(+)支持--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5日 (一) 23:47 (UTC)
(!)意見:英維對應的G13不但保留了使用者子頁面的草稿,還多了一項(雖然也是使用者子頁面),且他人使用O7跟自己用G10或O1有什麼衝突嗎?個人是覺得沒必要豁免。--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23:25 (UTC)
@S8321414:但是G13叫做「翻譯拙劣」,自己的子頁面草稿顯然不能用G13;再者,自己的子頁面草稿就算是翻譯拙劣好了,這時候別的用戶該如何用G13幫忙快速刪除?不能吧?不過上面確實也提及過了,真要自己刪除不是就能用G10或O1了嗎?個人反倒認為O7豁免用戶子頁面草稿是可行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0:52 (UTC)
@Z7504:不是啦,英維的G13是對應中維的O7,用途是一樣的。--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1:52 (UTC)
用戶空間草稿的快速刪除規則是在2021年參照enwiki的G13(不是zhwiki的G13,上面已經有人misread過了,因此有必要提醒一次)制定的。enwiki過往的討論確實有人對於對用戶空間草稿進行快速刪除的做法抱有疑問,但enwiki那邊的共識似乎認為維基百科不是檔案存放系統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08:57 (UTC)
還是通知一下@Mys 721txKriz JuZ7504Yinyue200S8321414:。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09:00 (UTC)
用戶完全可以刪掉用戶頁的{{AFC submission}}來避免O7。--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09:59 (UTC)
對,所以我並不覺得需要豁免使用者頁面,反正使用者頁面的草稿不想被刪的話也就是把{{AFC submission}}拿掉而已。--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1:13 (UTC)
然而對於新手來說把AFC submission拿掉了可能會讓他們搞不清如何再次提交了。--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8日 (日) 13:29 (UTC)
AFC submission的草稿當中廢棄的比例好像還蠻大的,因此我感覺一般用戶根本不會在意自己的草稿被快速刪除。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14:42 (UTC)
綜合來看我覺得還是(-)反對此次修訂,因為拿掉{{AFC submission}}就可以避免速刪。連{{AFC submission}}都懶得拿掉的廢棄草稿我覺得大概率也不會有人接着用了。--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4:49 (UTC)
我覺得應該豁免,僅僅是多幾個用戶頁子頁面不見得會對維基百科有害。不少用戶都會把草稿放在用戶子頁面,可能後來棄坑了就幾年不動那個頁面也沒什麼,搞不清為何掛了AFC submission就要6個月不動就刪除。--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8日 (日) 13:34 (UTC)
那需要評斷的兩件事情分別是:存放廢棄草稿是否屬於「檔案存放」,以及「將維基百科用作檔案存放系統」是否對維基百科的危害。就前者而言,O7本來涵蓋的就是草稿空間,而且社群普遍對於在草稿空間執行O7並無意見,因此可以確定存放廢棄草稿屬於「檔案存放」;就後者而言,「維基百科不是檔案存放系統」是《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方針的一部分,而方針頁有特別説明《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是「中文維基百科運作的基石」,因此可以推斷「將維基百科用作檔案存放系統」是對維基百科的危害。由此,我認為「僅僅是多幾個用戶頁子頁面不見得會對維基百科有害」這句話需要額外的論證。Sanmosa Királyunk s a közhazát 2022年9月18日 (日) 14:48 (UTC)
這討論接下來看來也不必再做任何回覆了。倘若這個獨裁社群還是確定要繼續放任使用者草稿,而不開放O7豁免的話,果然是標準的「Parkinson's Law」無誤。倘若確定最終都要走向刪除的東西,有需要計較成這樣?--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1:15 (UTC)
我就問,你現在到底是在還原上次修訂還是純粹做文章?我看起來像後者。既然如此,(-)強烈反對此修訂案--SunAfterRain 2022年9月19日 (一) 13:57 (UTC)
您要反對就反對啊,總之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啊。如果真的不能O7豁免,那就直接G10或O1下去就好了啊,呵呵呵。您或許不需要提刪自己的草稿,所以才會這樣說吧?發神經了,想刪除自己的草稿也要那麼麻煩喔?奇葩,那以後就繼續放任用戶頁的草稿就好啦,不論有無廢棄都沒差。這種本來是種美意的東西啊,原來可以被唾棄成這樣,看來又可以看笑話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4:51 (UTC)
等等,現在的狀況是,使用者子頁面的草稿本來就能使用者自己用G10跟O1快速刪除不是?O7只是讓別人也能送快速刪除啊。--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23:20 (UTC)
我看你這樣大吼大叫才是讓人看笑話吧。看來你真的沒看懂我的意思,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但這反對根本跟投票無關。另外想讓其他人信服請拿出能反駁「上次提案理由」的理由,不要大字報,謝謝。--SunAfterRain 2022年9月20日 (二) 04:21 (UTC)
那就給個過往討論的存檔出來嘛,要不然Mys 721tx還有提問O7是否要豁免的必要嗎?獨裁的東西就是獨裁,不用多說。您知道您在講對所有使用者不利且很不方便的話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04:23 (UTC)
Special:Diff/67252940--SunAfterRain 2022年9月20日 (二) 04:26 (UTC)
我真的想不通這是什麼意思,如果個人想把用戶頁草稿刪了是完全可以使用G10或者O1。如果想要把草稿保留下來那就確保六月編輯一次或刪除AfC模板。究竟什麼是放任草稿?--0xDeadbeef留言2022年10月1日 (六) 08:46 (UTC)
  • 既然有過往討論存檔,那再次ping@Mys 721tx看看是不是應該為先前早已通過的提案吧?還有,請問您又想反對什麼了?您也知道是先前早已通過的提案了,您是不是想要駁回這種美意提案?果然是美意提案遭受唾棄。所以O7到底能不能使用?顯然備受質疑。眼睛請看清楚,當時這個討論是沒有參與討論的喔!所以請問當時有沒有直接說明O7到底能不能用?交代得不清不楚的。當時還有兩個,分別叫做R7:「明顯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無關或比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更廣泛的重新導向」和R8:「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重新導向」的討論。但這種用戶廢棄草稿可以用R7或R8嗎?為什麼這次沒看到R7或R8?顯然就是不能用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04: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