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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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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春
大明
籍贯江西南昌府新建县医籍
字号字幼仁
出生成化四年(1468年)正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吴氏、江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张元春(1468年—?),字幼仁江西南昌府新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乡试第七十九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进士[1][2],正德十年(1515年)升广西梧州府知府[3]

家族

曾祖张灿,良医;祖父张升,以良医进阶修职郎;父张瑞,义官。母梅氏;继母高氏[4]。孙张位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钦定四库全书《广西通志·卷五十五》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杜宏
明朝浙江山阴县知县
弘治十六年-正德三年
继任:
张焕
前任:
曹琚
广西梧州府知府
正德十年(1515年)上任
继任:
周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