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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發燒 (消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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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Wikipedia:消歧義#快速建立維基化

@Hjh474 在維基百科中,我和閣下的這兩種寫法長久以來都有頁面使用。

但是在有(消歧義)字樣的頁面中,採用我的寫法會比較合邏輯。也就是先在首句做連結,顯示有主條目名稱及其代表意義,底下才接著展示其他同名但較次要的條目項目。

而且,既然是推薦給社群方便快速建立消歧義頁面的格式,當然表示此法為首選。--CaryCheng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06:49 (UTC)[回覆]

@CaryCheng:感謝您提起討論。依目前指引,該章節開宗明義簡潔表示「如果希望快速建立消歧義頁,可以參考如下代碼。」供編者可以快速貼上範例代碼以創建頁面,其用意是「快速建立」,似乎未有「首選」之意。若閣下意欲變更指引,使速建作為常規首選,請不妨在WP:VPP提起修改。謝謝您。--Hjh474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07:01 (UTC)[回覆]

尋求「XXX (消歧義)」頁面格式的社群共識

已通過:
 通過:公示已達7日,未有新的修訂意見,「XXX (消歧義)」頁面格式共識獲得通過。--CaryCheng留言2021年2月16日 (二) 13:55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發生爭議的頁面:發燒 (消歧義)

  1. 我依照Wikipedia:消歧義#快速建立,將頁面修改為Special:Diff/63989375(CaryCheng版本)
  2. U:Hjh474依照WP:DABSTYLE,將頁面修改為Special:Diff/63989490(Hjh474版本)
  3. 我們在Talk:發燒_(消歧義)討論,沒有達成共識。

希望社群提供意見,Special:Diff/63989375(CaryCheng版本)Special:Diff/63989490(Hjh474版本)相比較,哪一個版本的格式更符合WP:D的指引?--CaryCheng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8:10 (UTC)[回覆]

關於方針指引在條目上的應用,(&)建議移動到WP:VPD討論。如果有提案要修訂方針指引,歡迎提出。謝謝。--Hjh474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1:07 (UTC)[回覆]
我覺得兩者都可以。CaryCheng的版本在英文維基上多見,但當只有一個其他義項時,顯得有點累贅,Hjh474的版本清爽很多。直接在主條目上用{{Redirect2}}更輕快。既然用戶是從主條目跳轉而來,重新簡介「發燒」有些多餘,除非消歧義頁作主條目且發燒是較常見但偶爾也不指它的義項,這在英文中較常見。--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04:31 (UTC)[回覆]
正常來說:讀者既然進入這個消歧義頁,就是他已經點開過「發燒」條目了;而且正因為他不打算看這個條目,所以才從頂注刻意跳轉過來的。所以對於「XXX (消歧義)」第一種做法比較好,把主條目「XXX」提到點列之外,有助於讀者迅速排除這個不想看的條目,在點列里安心找其他內容。如果消歧義頁本身就叫「XXX」,那第二種模式就OK。PS:另外如樓上說法,只有兩個項目的消歧義頁面應考慮直接用{{redirect2}}一步到位。—洛普利寧 2021年1月30日 (六) 04:47 (UTC)[回覆]
同意以上洛普利寧的說法。若消歧義頁佔用主空間則全部平等對待,以點列式表示;若消歧義頁並非佔用主空間而是「(消歧義)」頁的話,則在第一句說明主要用途和連結至主頁面,而後面就以點列式表示。建議藉此機會釐清WP:DAB:若沒有一個項目的關注度長期超越所有其他用法,則消歧義頁佔用主空間,作出平等消歧義;而反之則設消歧義分頁,首段對主要用途作出簡單定義,並將所有其他項目平等列出。--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1月30日 (六) 08:26 (UTC)[回覆]
我認為兩者都是可行的格式。SANMOSA SPQR 2021年1月30日 (六) 09:44 (UTC)[回覆]
同意Lopullinen閣下的說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30日 (六) 09:59 (UTC)[回覆]
只有兩個條目而且其中之一是主條目的話,應該在主條目上用for或redirect2直接帶到另一個主題即可,根本不用建消歧義頁。現在這樣只會讓找專輯的人要多跳轉一次才能達到目標。--Yel D'ohan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14:41 (UTC)[回覆]
我能想到的不用for或redirect系模板的理由是避免其他條目在主條目中「蹭熱度」。但此例中看不出有此危害。--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14:44 (UTC)[回覆]
(*)提醒:不好意思,為了避免討論離題,我必須說明一下。關於「發燒 (消歧義)只有兩個項目最好用{{for}}或是{{redirect2}}模板」這件事,當然是一個值得討論並積極處理的問題。不過,發燒 (消歧義)只是現在發生編輯爭議的頁面,是我用來提請社群提供意見的例子而已。不如這樣,請參閱國民黨 (消歧義)
  1. 我依照Wikipedia:消歧義#快速建立修改的格式,就是目前的國民黨 (消歧義)版本。
  2. 若是按Hjh474閣下的方式修改,就會是這個格式
現在請大家先聚焦討論哪一個版本的格式更符合WP:D的指引。請注意,這次討論的結果會影響所有XXX (消歧義)頁面的格式,因此需要大家先討論兩個版本孰優孰劣。
至於「項目太少的消歧義頁面應該改用{{for}}或{{redirect2}}模板」這件事,我也非常認同,但是請容我之後另開話題,再請各位參與討論提供意見。--CaryCheng留言2021年1月30日 (六) 17:23 (UTC)[回覆]
可以考慮這個。--洛普利寧 2021年1月30日 (六) 17:45 (UTC)[回覆]
(※)注意:討論後有共識,也可以作為日後條目共識的依據。不建議動輒改方針指引,因為有些新手不瞭解方針指引,太多限制寫進方針指引,用戶很容易動輒得咎,前些時候才有新手因為沒有依從格式指引被舉報至VIP,而且被封禁了;而且格式指引改得太頻繁,社群也不容易掌握;如果大家的討論有共識,往後也可以根據此討論共識去編輯,不一定要把格式指引改來改去。--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31日 (日) 02:23 (UTC)[回覆]
之所以有該消歧義頁,是因為消歧義原有4項,2日前CaryCheng君將之清理成2項。指引明言「快速建立」「如果希望快速建立消歧義頁,可以參考如下代碼。」似乎表示此法方便用於初期創建消歧義頁,並未表示此法為首選(&)建議:消歧義若僅2項,條目頁(比如:發熱)可將{{redirect2}}改指向另一項(比如:發燒 (張惠妹專輯))而非消歧義頁,對讀者最為方便;消歧義頁則保留現況,半廢棄,也不必提刪,未來或許有緣會再加項,便可再用。--Hjh474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08:39 (UTC)[回覆]

討論似乎告一段落了,我整理了一份共識草稿,請各位提供意見。另外,目前多數意見認同「發燒 (消歧義)只有兩個項目,應該用{{redirect2}}模板」,我會依照共識修改發熱

「XXX (消歧義)」頁面格式共識

說明:
  1. WP:D中存在兩種消歧義頁面格式,並未指定何者為首選。
  2. 透過本共識指定兩種頁面格式的使用方式,不修改WP:D條文。
「XXX (消歧義)」頁面

採用格式如下,參閱Wikipedia:消歧義#快速建立

'''[[XXX]]'''主要指ABCDEFG。
'''XXX'''還可以指:
「YYY」頁面

採用格式如下,參閱WP:DABSTYLE

'''YYY'''可以指:

--CaryCheng留言2021年2月3日 (三) 03:07 (UTC)[回覆]

公示7日:共識草稿已數日沒有新留言,即日起公示7日。--CaryCheng留言2021年2月8日 (一) 04:42 (UTC)[回覆]


 通過:公示已達7日,未有新的修訂意見,「XXX (消歧義)」頁面格式共識獲得通過,謝謝所有參與討論的使用者。--CaryCheng留言2021年2月16日 (二) 13:55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