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觀陽
陳觀陽(1591年—1659年),字賓之,南直隶镇江府丹徒縣京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陳觀陽中式辛酉科应天乡试举人,天啓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進士,任应天府儒學教授。其父蒙冤而死,陳觀陽写血书呈情诉冤,孫達始伏法。不久,转南京国子监助教,升北京户部主事,奉命纂修全国赋役全书,三月告成。
崇祯二年(1629年),清兵入關襲擾,京師戒嚴。陳觀陽分守安定门。又救大灾,条上五大要。转为吏部主事,當時,李长庚任吏部尚书,观阳告以「汲引正人,预储边材」,不能用。李長庚去職後,闵洪学繼任,南司农郑三俊考满至,陳觀陽以三俊负清望為由,請求為其增秩荫子,闵洪学不悦。会兵部员外郎華允誠疏纠洪学,洪学認為華允誠、陳觀陽二人同鄉且鄉試同年,懷疑陳觀陽參與其中,遂對其愈發不滿。陳觀陽於是引疾归里,不久以在考功司時诖误被捕,下诏狱。年餘方得澄清,罢归。时乌程温体仁当国,洪学力修前怨也。甲申交章荐,起擬补原官,不就。安居十余年,卒年六十九岁[1]。
事跡
观阳为人平易谦谨,居官以古道自持,在部時,有某给事门揖不如例,辄还,改正曰:毋使此礼自我与公坏也。其小节不苟如此[2]。
家族
祖陈文,宁波府同知。父陈肖,邑诸生,授徒扬州宗氏。肖教弟子严,为门下宗孙达毒死。时子观阳甫十六岁,誓报父仇,宗氏百计展脱,江都知县姚祚端持之甚坚,巡按御史某謂姚曰:宗于法当死,但宗止此一孫。对曰:陳生止此一父。御史默然。经三检,历十九年得沥奏,冤始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