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谦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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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谦吉德受,号嵩生[1]福建福州府闽县民籍。

生平

董廷钦(1545—1604),字仲恭,号海门,万历七年己卯科举人,历任江西抚州金溪县教谕、南京国子博士、广东钦州知州、韶州府同知、肇庆府知府、思明府同知、浔州府知府、湖南岳州府通判、靖江王长史等职。父董养河,字叔会,崇祯末年官兵科给事中。

崇祯三年庚午科举人,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刑部观政,历建宁府儒学教授、国子博士、户部员外郎。奉命督铸湖广,为猾胥所中,事白还职。转陕西副使归。国亡,为僧浙江山寺,纵酒卒[2]

引用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董谦吉,嵩生,诗一房,戊申七月三十日生。闽县人,庚午六十一,会二百二十三,三甲一百十八名。刑部政,改建宁府授,壬申升国子博士,癸酉养病。丁丑补博士,升户部山东司主事,管新饷,戊寅铸钞,升云南司员外。曾祖伯章。祖廷钦,己卯举人、韶州府同知。父养河,廪生。
  2. ^ 《福建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