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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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奋飞(1592年—1658年),字翀霄,号紫霞,镇江府金坛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应天府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户部观政,初授推官,改授嘉兴府学教授,迁南京国子监助教,为靖江县一监生申辩,冤案得解。升工部营缮司主事,十年任顺天乡试同考官,丁母忧归乡。十二年起升兵部车驾司员外郎[1],不久告假回乡。会周延儒再次出任首相,陆奋飞上疏省刑、停工、缓徭、起废、养士五大政,又举荐刘宗周陈子壮周镳詹尔选金铉东林党诸人。再起任南京户部福建司郎中,外任江西饶州府知府,改变当地滥讼、溺女的风俗。江西土寇作乱,杀死浮梁知县,大肆杀掠,城中惊惧。陆奋飞打开关门,放出老弱妇女数十万,独留丁壮守城,擒获内应贼人数十人,贼寇遂遁去。晋升分守九江右参议,以积年得病告归,不久明朝灭亡,成为遗老,六十七岁时端坐而逝[2]

著作

著有《云液草》。

参考文献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陆奋飞,翀霄,书二房,甲辰十月十四日生。宿迁人,戊午九十三,会一百六十七,三甲一百六十七名。户部政,改加兴府授,壬申升南国子助教,升营缮司主事,乙亥管东城,升员外,管临清饷,丁丑同考,丁忧,起补兵部车驾司员外。曾祖谅。祖佶,庠生。父卿,庠生。
  2. ^ 《淮安府志》:陆奋飞,字翀霄,二十七岁中万历戊午科第,崇祯四年进士,以推官改浙江嘉兴府教授,上官以讼属公,某人进千金,不纳。迁南京国子监助教,靖江一监生应纳之粮已贮庾,会监生死,胥吏侵渔,仍追其家,累死一弟六仆。公力申辨,得解。升工部营缮司主事,丁内艰,起兵部车驾司员外郎。寻请还里。会周延儒再入相,公上陈省刑停工、缓徭起废、养士五大政,又言刘宗周、陈子壮、周镳、詹尔选、金铉诸人,尤宜亟用。再起南京户部福建司郎中,除江西饶州府知府,变其滥讼、溺女之俗。土寇窃发,大肆杀掠,城中惊惧。公开关出老弱妇女数十万,独留丁壮守城,获内应贼数十,贼遂遁去。分守九江参议,以积病告归,六十七岁端坐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