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龍(?年—?年),號浴菴,廣東廣州府番禺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廣東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大理寺觀政後,授興化縣知縣,因水災請求延緩徵賦,被御史彈劾,六年降職為福建按察司知事,十年考察再次降級,十一年補任廣平府經歷[1][2]。
參考文獻
- ^ 《崇禎四年辛未科進士三代履歷》:趙龍,〇菴,易二房,甲辰八月初五日生。番禺人,丁卯四十一,會三百三十四,三甲六十一名。大理政,授興化知縣,因水災抗疏被劾,闔縣生民哀留不得,癸酉降福建按察司知事,丁丑考察,降,戊寅補廣平府經歷。曾祖儒。祖世昌,廩生。父顯天,庠生。
- ^ 《揚州府志》:趙龍字浴菴,廣東番禺人。進士,崇禎初知興化縣。時洪水稽天,先決建義口,繼決新溝,盜賊蠭起,高郵、鹽城往來道絕。龍率鄉兵往捕,獲渠魁三十七人,悉斃杖下,餘黨立散。時水患頻仍,民殣相望,龍請緩徵不得,即日拜疏上之,竟以是忤直指被劾落職。
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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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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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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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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