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王赞
生平
明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初授浙江兰溪知县,以清惠称,举卓异第一,以忤怒巡按而被纠。崇祯帝素知王赞的名尝,对辅臣称其强项。
后补官为东阳县知县,才到任七日,便因丁内艰归家,遂隐居阳城,为村塾的教师。其住屋旁有田二亩,卒之日对其子嘱咐说:“此吾祖宗所遗也。”
参考
- 《沧浪亭五百名贤像》
- 《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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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吴国琦 |
明朝兰谿县知县 1640年-1641年 |
继任: 杨云鹤 |
前任: 姚孙棐 |
明朝东阳县知县 1644年 |
继任: 曾五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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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初授浙江兰溪知县,以清惠称,举卓异第一,以忤怒巡按而被纠。崇祯帝素知王赞的名尝,对辅臣称其强项。
后补官为东阳县知县,才到任七日,便因丁内艰归家,遂隐居阳城,为村塾的教师。其住屋旁有田二亩,卒之日对其子嘱咐说:“此吾祖宗所遗也。”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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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吴国琦 |
明朝兰谿县知县 1640年-1641年 |
继任: 杨云鹤 |
前任: 姚孙棐 |
明朝东阳县知县 1644年 |
继任: 曾五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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