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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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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达(1609年—1648年),号洱如山东登州府莱阳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明朝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山东乡试第六十三名举人,十年(1637年)联捷丁丑科进士[1]。授直隶深泽县知县,调河间县知县,擢工部主事,升郎中,出为陕西按察司佥事、兵备平凉。李自成长安,将士悉解去,周伯达藏匿山谷间[2]

入清,超擢甘肃巡抚[3],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4]巡抚江宁[5]。顺治五年(1648年)闰三月江西金声桓叛,周伯达筹措军饷,积劳卒于任[6]

参考文献

  1.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
  2. ^ 世祖章皇帝实录 ,25卷
  3.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56263号
  4.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16597号
  5.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15699号
  6. ^ 清光绪刻本《增修登州府志·卷之三十九》:周伯达,丙子举人,丁丑授深泽知县,有惠政,民肖像祀之。调河间,会大饥,仿古义仓法煮粥以赈,全活数万人。擢工部主事,转郎中。升陕西平凉道佥事。流贼陷长安,伯达将固守,而将士悉解去,乃潜匿山谷间。国朝大将军英王帅师破贼,伯达以戎服入见,即超拜甘肃巡抚。时羌民尚怀疑惧,伯达宣布威德,未旬日皆归附。寻改江宁巡抚。故帅吴胜兆叛,立擒之。三吴旧无客兵,一旦北兵驻防,人情汹惧。伯达授措饷不令入市,民始安堵。忽江西金声桓叛,征兵剿抚,数日间立办战舰八百,饷金三十万以应,时服其敏。视事九月,以忧劳致疾卒于官。祀乡贤祠。墓在县南十里。
官衔
前任:
张若獬
明朝河间县知县
1639年-1642年
继任:
陈三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