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应荐(?—1639年),山东东昌府恩縣人。

生平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泰昌元年十月考选,候补御史,天啓元年二月补广西道监察御史。后告归。以阉党李鲁生举荐,复除河南道御史,五年四月巡按淮扬,以凤淮扬徐等府州县灾伤,条请蠲折分数。七年三月管京畿北刷卷[1],条陈京闱切要事宜。八月与御史卓迈同监顺天乡试,寻以殿工加升太仆寺少卿。

崇祯元年五月免职,九月以附魏忠贤入阉党逆案,被削职。崇祯十二年(1639年),清兵入山东,李应荐捐资募兵,助恩邑令张贺守城,比城陷,应荐身中一枪,犹率家丁格斗,及被俘,厉声大骂,斫二刀,断一指而死。祀忠义祠[2]

家族

父李晖光,邑庠生,安贫守道,义方训子。后隐居娄敬山,号完虚子。

参考文献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二》:天啓七年三月,命御史李应荐、徐卿伯管京畿道刷卷,应荐北畿、卿伯南畿。
  2. ^ 民國《恩縣志·卷十一·人物志》:進士……李應薦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有傳,見忠烈……舉人……李應薦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見士進【進士】……李應薦,暉光第三子 李暉光見隱逸 ,萬歷癸丑進士,歷任河南監察御史、太僕寺卿,明末殉難。 見忠節……李應薦,天啟間官御史,削籍,崇禎十二年捐資募士,助有司守城,城破死之。 見宦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