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聲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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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聲諧(?—?),號鳳亭陕西汉中府城固縣人。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陕西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山东即墨县知县,历任至直隶广平府知府,天啓七年五月升山东副使,备兵天津[1][2],八月以宁锦功加賞。崇祯初,权阉魏忠贤败,声谐籍其家,金珠宝玉,绝世之珍,委积至不可纪,尽输之公,一无所私。历任天津兵备参政,加按察使,官至布政使[3]

家族

祖石珊,父石子敏,俱赠参政。

弟石声调,贡士,官教谕。

参考文献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四》:天啓七年五月,升直隶广平府知府石声谐为山东副使备兵天津,广东右参议黄景星为本省副使备兵罗定。
  2. ^ 《崇祯长编卷之三十四》:崇祯三年五月,天津廵撫翟鳳翀以天津兵備參政石聲諧抱病杜門,應准加衘回籍;現有西寧參政宋祖舜領閩廣兵,列防河山,即應除補,刻期到任。
  3. ^ 光緒《城固縣志·卷六·選舉》:進士 明……石聲諧,(萬曆)癸丑科,官布政……舉人 明……石聲諧,(萬曆)庚子科,見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