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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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庭梅(16世紀—17世紀),元調,號爲谿直隸松江府華亭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庭梅在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中舉人[2],四十一年(1613年)成進士,獲授刑部河南司主事,遷官員外郎。之後歷任饒州廣信知府,陞為井陘道副使[3],升任江西湖西道參政以及浙江杭严道按察使、温处道右布政使,改福建左布政使,入朝擔任順天府府尹[1]弘光帝繼位,轉王庭梅為應天府府尹,任內清廉正直,但因事被革職;南京失陷,他和弟弟王廷栢隱居到去世[4]

家族

从祖父王會,嘉靖二十三年進士。弟王庭栢,萬曆四十七年進士。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王庭梅,字元調,嵩江華亭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刑部河南司主事,遷員外郎,出為饒州知府,調廣信,陞井陘副使,移杭嚴,歷溫處參議、浙江按察使、右布政使、福建左布政使,入為順天府尹。
  2. ^ 《同治上海縣志·卷十五·選舉表上》:……(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解元尹嘉賓……王庭梅 府學,見進士 ……四十一年癸丑科周延儒榜……王庭梅 ……嘉靖甲辰華亭進士會從孫,萬厯【曆】己未華亭進士庭栢兄……
  3.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五》:天啓三年六月丙寅,升饶州府知府王庭梅为山西按察司副使井陉兵备道,建宁府知府方尚恂为湖广按察司副使分守湖北道。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安宗立,改應天。清正有操守,以事削籍。南京亡,與弟廷柏隱居卒。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同治《上海縣志》·卷十五·選舉表上
官衔
前任:
衛道
明朝廣信府知府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繼任:
蔣如奇
前任:
錢繼登
明朝饒州府知府
1623年
繼任:
黃應秀
前任:
郝晉
明朝順天府府尹
1644年
繼任:
王則堯
大順府尹
前任:
劉士禎
明朝應天府府尹
1644年-1645年
繼任:
李正茂
(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