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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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元會(1577年—1627年),字經甫,號陽平[1]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初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累迁至工部郎中。四十七年(1619年),升江西南昌府知府[2]。天启二年(1622年),升为江西按察副使[3],調提學副使[4][5]。五年(1625年),升山东右参政,分守东昌道[6]。六年,升江西按察使[7],七年卒官[8],年五十一。

著作

著有《仙愚馆集》。

引用

  1. ^ 《考古》1987年第3期《苏州太仓县明黄元会夫妇合葬墓》:棺盖棺布上正楷墨書:嘉議大夫江西按察使陽平黄公柩、明江西按察使陽平黄公元配誥封徐恭人柩。
  2. ^ 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升工部郎中黄元会知江西南昌府。
  3. ^ 天启二年二月,升南昌府知府黄元会为本省按察司副使。
  4. ^ 天启二年十一月,调江西清军副使黄元会为提学副使。
  5. ^ 天启四年正月,留任江西提学道按察司副使黄元会,照旧管事。
  6. ^ 天启五年正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黄元会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分守东昌道
  7. ^ 天启六年十一月,升山西右布政使耿如仁为陕西左布政使,山东按察司副使张维世为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黄元会为本省按察使。
  8. ^ 《考古》1987年第3期《苏州太仓县明黄元会夫妇合葬墓》:地劵板,用朱砂書冩正楷小字,文内記云:維大明崇禎肆歲口辛未……太倉城東南……孝信黄錯以父生于萬曆伍年丁丑廿六日午時,殁于天啓柒年丁卯拾口口……

參考文獻

  • 《江南通志》
  • 《太倉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