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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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文器,字伯重,號玉完江西建昌府瀘溪縣(今資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以選貢中順天府鄉試,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成进士,授廣東曲江縣知縣,當地多盗,文器戢遊博,絶主藏,盗皆徙。大水暴至,田廬壞,官廪粟皆湿。文器不待上報,盡發之以赈民,民大悦。以擅發被劾,降安慶府经历,攝太湖县令四十八日,政聲茂著,民立生祠祀之。遷永平府司理[1],天啓四年(1624年)丁外艱,補建寧府。擢大理寺左寺副,轉右寺正,參与定魏忠贤等諸阉党逆案,得其平。崇禎二年己巳(1629年),清兵入寇,都城戒严,有旨斂兵入城,以待援师。文器疏言斂兵城内十不便,請簡精锐,棋布城外,鼓其愾怒,以与勤王师合,神臂飛駁之威有所施,反間潜伏之计有所用。于谦石亨洪彪于城外,而社稷固于苞桑,此已然之明驗也。未幾,袁崇焕復以入城休兵为言,帝遂下崇焕于理。河間府缺守,以畿南重地,擢文器为知府。文器濬壕治械,日夜以盗为事。盗發濬縣,巡撫遣兵備道往捕,兵備怯,許盗自首,盗益恣馳突,城闉莫敢問。文器掩捕盗魁,尸諸市,盗稍逸去。孔游擊叛,文器授计營将,伏兵潜伺,毙贼五十余人,生俘倍之,贼遂奔山東,破一郡七邑。静海縣令是巡撫私人也,役民夫而中飽千金,直文器劾之,巡撫怒,劾文器設守擅殺,罪坐戍。久之,得放,便已经國變,素服哀號,卒年七十九。所著《翠筠亭集》行于世。吴桥范景文为之序,临川揭重熙表其墓。[2]

参考

  1. ^ 天启元年三月,铸管理经略辖下粮饷事务、管理经略辖下查核事务关防给永平府同知徐廷松、推官石文器。
  2. ^ 見《揭嵩庵集》
  • 《江西通志》
  • 《建昌府志》
官衔
前任:
王逢元
明朝河間府知府
1628年-1631年
繼任:
丘民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