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COVID-19条目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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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禁止在COVID-19相关条目更改称呼及编辑战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1. 除非社群对COVID-19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称呼应暂时按先到先得原则处理(即按照条目中第一个建设性编辑时使用的称呼)。任何未有共识之称呼更改(如将“2019冠状病毒病”改成“新冠肺炎”),则视为破坏处理。惟因技术原因及修正笔误之维护性编辑不受此条限制。
  2. 如在相关条目发生编辑战,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或过滤器处理,避免全保护处理。

其一,鉴于COVID-19相关条目经常发生与称呼有关之争议,故请求增加指引,以减少因称呼而出现的编辑争议。其二,鉴于相关条目经常发生编辑战,而在多数情况下都以全保护处理,严重影响其他编者,故要求管理员在可行情况下应以封禁或过滤器处理。而如此修订通过,将会建立Wikipedia:COVID-19条目指引Wikipedia:COVID-19条目及此指引提䅁会添加至那页面中,而此提案有相等于指引的约束力。谢谢。--SCP-2000 2020年4月1日 (三) 04:58 (UTC)[回复]

(!)意见:其实可以在条目区提案,然后公示七天,若通过,就可以实施。然后相关讨论可以放在有些条目的讨论页。--̴虫虫飞♡♡→♡℃留言 2020年4月1日 (三) 06:52 (UTC)[回复]
如果是很学术性的条目(例如是在说病毒或病本身),那时候比较适宜用学术上的正式名称。应该表明条目标题用词统一采取“2019冠状病毒病”,这一早已经有共识了。其他地方无异议。@SCP-2000:我的建议是直接申请禁止替换用词的过滤器。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1日 (三) 13:31 (UTC)[回复]
这是Discretionary sanctions?(en:Wikipedia:General_sanctions/Coronavirus_disease_2019)--Xiplus#Talk 2020年4月2日 (四) 00:55 (UTC)[回复]
  • XiplusEricliu1912SanmosaKitabc12345Super WangEricliu1912虫虫飞统一回应上方的意见:其一,COVID-19称呼争议已讨论多时,仍未有任何结果。再者,COVID-19相关条目经常有人修改称呼,而这些动作往往会导致编辑战。是故个人认为应暂时禁止这类修改称呼之行为,直至社群对COVID-19之称呼达成共识。其二,正如Kitabc12345君所言,全保护页面会导致条目无法实时更新资讯,严重影响其他编者编辑,故要求管理员在可行情况下应以封禁或过滤器处理。叧此指引提案之性质类似Xiplus君所言的General_sanctions,然而中维并无相关机制,故以修订指引取代之。如有其他意见,亦欢迎提出。谢谢。--SCP-2000 2020年4月3日 (五) 04:11 (UTC)[回复]

  • 叧外,个人对此提案作出了修改,即将“即按照条目中第一个编辑时使用的称呼”改为“即按照条目中第一个建设性编辑时使用的称呼”,以及将“在可行情况下应以封禁或过滤器处理”改为“在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或过滤器处理”。--SCP-2000 2020年4月5日 (日) 17:25 (UTC)[回复]
(-)反对:中文维基的方针指引已经卷帙浩繁,没必要为了某个主题的条目设立方针指引,在条目区公示通过,就可以了。--虫虫飞♡♡→♡℃留言 2020年4月6日 (一) 09:29 (UTC)[回复]
加入或移除NoteTA转换语法也算数吗?--Xiplus#Talk 2020年4月6日 (一) 12:07 (UTC)[回复]
Xiplus 不可以,不然可能有人会透过NoteTA来达到他想要的命名。--SCP-2000 2020年4月6日 (一) 12:25 (UTC)[回复]
请更正公示内容为非方针及指引!--虫虫飞♡♡→♡℃留言 2020年4月6日 (一) 12:29 (UTC)[回复]
已修正。--SCP-2000 2020年4月6日 (一) 14:09 (UTC)[回复]
谢谢您﹗疫情期间编辑争议较大,事过境迁,到时这个主题的编辑争议就会减少,因此以通过共识的形式去处理会较佳。到编辑战发生时,可以把这个讨论,或上面的共识页面一并提报,管理员就会依共识去执法。--虫虫飞♡♡→♡℃留言 2020年4月6日 (一) 14:21 (UTC)[回复]
(-)反对:我强烈反对此做法,NoteTA也不可以,明明香港及台湾叫武汉肺炎。--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4月9日 (四) 12:02 (UTC)[回复]
不能更改的COVID-19称呼是否包括被部分人认为有歧视,或是较少/特定立场的人使用的称呼?例如“武汉肺炎”(台湾推荐简称,但被中国大陆认为有歧视)、“中共肺炎”(法轮功传媒使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日本法定称呼),是否受这条例保护?--103.120.19.164留言2020年4月9日 (四) 12:22 (UTC)[回复]
@Streetdeck103.120.19.164: 如果符合先到先得原则,“武汉肺炎”/“中共肺炎”不能改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新冠肺炎”,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新冠肺炎”也不能改成“武汉肺炎”/“中共肺炎”。如果不满先到先得原则情况下之称呼,可以至讨论页发起讨论。另外,这条文是用于社群未对COVID-19之称呼达成共识,如果达成共识,则按照社群共识。--SCP-2000 2020年4月9日 (四) 12:48 (UTC)[回复]
有异议。武汉肺炎尚且可以接受,使用率广,认了;中共肺炎也可以用的话,我完全可以自造一个新词用,而且这也会为一些政治宣传分子(这里无意攻击任何人)提供机会。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日本的称呼也可以用的话,俄语、阿拉伯语是不是也可以用?—Rowingbohe♬ 讨论·签名·台州专题 2020年4月9日 (四) 13:04 (UTC)[回复]
我在他公示前其实已经提出了过滤器设置请求。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9日 (四) 13:59 (UTC)[回复]
我提醒一下,医学有约定俗成的惯例,但没有绝对先到先得原则的惯例,正式名称还是要看权威机构如何命名。帕金森氏症一开始是被命名为“震颤性麻痹”(Shaking Palsy),但后来也被取代掉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4月9日 (四) 14:44 (UTC)[回复]

单纯确认一下,此处并不是要在方针指引中加入条文,而是确认一个共识——“COVID-19相关条目发生编辑战时,管理员应避免全保护”?若是,则日后执行封禁时直接援引本讨论的存档即可?--Tiger留言2020年4月11日 (六) 14:00 (UTC)[回复]
@Tigerzeng: 对,未来执行时直接引用该资讯页或讨论存档即可。--SCP-2000 2020年4月11日 (六) 16:39 (UTC)[回复]
  • 我的意见是封掉“中共肺炎”这个称呼,将“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称呼只用在1.援引使用该称呼的报道和2.COVID-19正式命名之前的信息上,其他场合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Itcfangye留言2020年4月12日 (日) 02:05 (UTC)[回复]
  • (!)意见:请参与讨论的各位多加留意,这里所提议的条文是“在社群共识产生前,不得擅自于条目内文更改COVID-19的名称”。目前条目探讨已有开设相关的讨论,届时达成共识后,无论是统一为2019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还是依先到先得原则处理,都是以该共识为主,本条文只是在共识达成前做临时性的规范,避免产生破坏。巴波留言2020年4月12日 (日) 16:50 (UTC)[回复]

请求禁止在COVID-19相关条目变更称呼及编辑战-重提第一条

公示期已满,通过。--SCP-2000 2020年4月30日 (四) 04:10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我认为第一条非常重要,仍应予以通过,否则名词使用之议必定没完没了,故重新提案并调整用字如下:

现行条文

除非社群对COVID-19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称呼应暂时按先到先得原则处理(即按照条目中第一个建设性编辑时使用的称呼)。任何未有共识之称呼变更(如“2019冠状病毒病”改成“新冠肺炎”),破坏处理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维护性编辑不受此条限制。

提议条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破坏。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13日 (一) 01:23 (UTC)[回复]

以下是我在上方提议禁止转换的原因:媒体使用而言,虽然我曾经指出“武汉肺炎”在香港和台湾的使用率高于“新冠肺炎”,惟差距并非非常大,而且“新型肺炎”以及其他字词亦有使用,若要转换,则必有遗漏和误转情况,故采禁止转换方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13日 (一) 01:40 (UTC)[回复]
@SCP-2000上面的提议条文已经明确禁止字词转换。@忒有钱社群(以至社会)对于“武汉肺炎”这个词语是否涉及歧视存在争议(也要留意台湾官方使用“武汉肺炎”这个名称),所以不应该把“武汉肺炎”这个词语手动替换成其他词语。根据《中立的观点》:“……也不应断言各种不同观点之中,某种观点(不论其是否最流行的观点或中间观点)为正确,并把除前述以外的观点当成只为贬损而提及。我们应该让读者形成他们自己的意见。中立的观点既不同情也不反对其主题:它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观点。顾名思义,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因此,以条目内容‘POV’不中立为由消除条目内容并不合理。”你的主张其实就违反了这一条。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13日 (一) 06:46 (UTC)[回复]
不行,这样又回到应该统一为哪个称呼的问题(也就是这个暂行办法被提出的原因)。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14日 (二) 03:21 (UTC)[回复]
  • @Sanmosa (!)意见:其一,如果第一个版本内有多个称呼,按目前条文是无法解决及可能引起混乱,故建议增加条文“如果首个建设性编辑之版本中有多个称呼,则使用正文中首个出现的称呼”,而为了让此条文能顺利运作,建议将先到先得原则(按照条目中首个建设性编辑时使用的称呼)改为(按照条目中首个达三千字节或以上之建设性版本)。其二,目前条文也会禁止移除破坏性称呼(如台湾肺炎),故建议条文改为“因技术原因及修正笔误之维护性编辑、移除显而易见的破坏性称呼,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转换例外”。其三,“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转换”此条文中的“转换”是指字词转换吗?谢谢。--SCP-2000 2020年4月13日 (一) 06:28 (UTC)[回复]
一、我其实另有打算,不过不懂得怎么表达,就是例如有这样的一段内容:
假设这是起始的版本,我们不限制以后其他人加入怎么样的同义词进去,即使起始的版本不存在那个同义词也可以,但是内文既有的这些字词分别地不应该被替换为其他词语,例如不能把出现“武汉肺炎”的那个(或那些)位置里头的“武汉肺炎”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假设有人加入了一些同义词进去,例如: 那样他的动作不算违反规定,但是如果有人把出现“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那个(或那些)位置里头的“2019冠状病毒疾病”替换为其他同义词,那样就不被允许。二、可以限制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需要有非不可靠来源证明。三、“转换”是指字词转换没错。@SCP-2000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13日 (一) 06:46 (UTC)[回复]
或者这样说:我的提议是将每一个条目里头的同义词分别地进行先到先得,不允许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但是后来加入的同义词不受初始版本所使用的同义词限制。如果将这样的规则称为“先到先得”不妥的话,我移除有关“先到先得”的描述文字就好(已移除)。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13日 (一) 07:02 (UTC)[回复]
@Sanmosa 其一,个人觉得上述提议执行上有难度。以“2月27日,山西省首例接受血浆治疗的新冠肺炎患者去世,但其未被计入死亡个案。3月2日,山西省卫健委表示,该患者的新冠肺炎已经治愈,但该患者年龄较大,是其伴有的其他基础病导致死亡。”这句为例,如果有人将“该患者的新冠肺炎已经治愈”改为“他已治愈”,之后隔几天后另一人改为“该患者的武汉肺炎已经治愈”,上述提议就会被钻漏洞及难以执行。其二,也可以,不过不需要写在提案吧,如没有可靠来源证明,以WP:OR删除即可。叧外,建议条文改为“因技术原因及修正笔误之维护性编辑、回退破坏,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不然反破坏会变得很麻烦。谢谢。--SCP-2000 2020年4月14日 (二) 03:58 (UTC)[回复]
@SCP-2000我看了你说的第一点,我并不认为你指出的那个情况是一种漏洞,毕竟已经相隔几天,不同编者没留意先前用字,甚至同一编者没留意自己的先前用字都很正常,如果连这种情况也要追究的话,我认为无异于矫枉过正。针对第二点,既然你也搬出规则依据,现在应该没有禁止移除破坏性名称的疑虑吧。回退应属维护性编辑,所以我作出了与你的提议不同的调适。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14日 (二) 23:58 (UTC)[回复]
@Sanmosa承上方例子,假设数天后(期间他人作出了数十个编辑)有人不满那命名,将那命名改成其他的,那应该改为哪个命名?在下认为阁下这提议(4月13日下午提出的那个提议)执行难度相对较高,亦不利于解决争议,因为难以介定应回退至哪个版本。而在下还是同之前的想法,即建议增加条文“如果首个建设性编辑之版本中有多个称呼,则使用正文中首个出现的称呼”,而为了让此条文能顺利运作,建议将先到先得原则(按照条目中首个建设性编辑时使用的称呼)改为(按照条目中首个达三千字节或以上之建设性版本)。谢谢。--SCP-2000 2020年4月17日 (五) 03:30 (UTC)[回复]
顺带一提,在下倾向方针指引应尽可能地避免钻漏洞的情况发生,所以个人认为方针指引的细节应尽量明文规定,而不依靠常职判断,以减低各人因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SCP-2000 2020年4月17日 (五) 03:30 (UTC)[回复]
我不认为这属于“钻漏洞”。用上面的例子说,分两种情况:
  1. 设1712年2月27日A把“该患者的新冠肺炎已经治愈”改为“他已治愈”,1712年2月30日B把“他已治愈”改为“该患者的武汉肺炎已经治愈”,应该计算B的加入动作为“首次加入”,因为两次动作已相隔相当一段时间,故若C将“该患者的武汉肺炎已经治愈”改为“该患者的(同义词)已经治愈”,应退回至1712年2月30日的版本。
  2. 设A把“该患者的新冠肺炎已经治愈”改为“他已治愈”和B把“他已治愈”改为“该患者的武汉肺炎已经治愈”两个动作的相隔时间在24小时内(例如两者都在1712年2月30日发生),此时应该计算加入“该患者的新冠肺炎已经治愈”句的动作为“首次加入”(该动作可能是1712年2月1x日作出的),因为两次修改动作相隔的时间较短,故若C将“该患者的武汉肺炎已经治愈”改为“该患者的(同义词)已经治愈”,除非该同义词是“新冠肺炎”(与A修改前的版本一样),否则应退回至A修改前的版本。不过,如果“该患者的新冠肺炎已经治愈”中的“新冠肺炎”是替换的结果,应用该句加入时所用的原始同义词。
以上。另外,如设为“达三千字节或以上”,引起的争议应会更大。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18日 (六) 01:24 (UTC)[回复]
@Sanmosa 思考了几天,这提议的问题不大。个人认为可将现有提案改成这提议。谢谢。--SCP-2000 2020年4月20日 (一) 11:59 (UTC)[回复]
现公示此条七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3日 (四) 04:05 (UTC)[回复]
那标题呢?是否应全部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4月23日 (四) 04:28 (UTC)[回复]
是的,这点先前已经一早有共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3日 (四) 23:42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请求禁止在COVID-19相关条目更改称呼及编辑战-其他讨论

再修订版

多天无留言,视无共识关闭讨论。如有意愿讨论可重开。--SCP-2000 2020年5月11日 (一) 02:23 (UTC) 更正:相关修订已经在‘针对“再修订版”的两个提议及“事实性修订”的提议的重组’提案体现。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00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根据出案基础,本编认为可适当再修订完善,现在此版本如下:

现行条文

除非社群对COVID-19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称呼应暂时按先到先得原则处理(即按照条目中第一个建设性编辑时使用的称呼)。任何未有共识之称呼变更(如“2019冠状病毒病”改成“新冠肺炎”),破坏处理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维护性编辑不受此条限制。

提议条文

任何对COVID-19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社群不同编辑等如有异议,应依既定流程,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如未有共识支持、而继续具争议的编辑活动,可视做须提报破坏处理。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以上如不具重大争议等情况,均可豁免。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使用,也不受此条限制。

相信有助条目专案的继续持久,欢迎不同意见以供审视。——约克客留言2020年4月27日 (一) 09:45 (UTC)[回复]

不行。现在就是社群不能就此达成共识才提出禁止转换规则,现在反过来又要重新讨论,这虽然始终要做,但现在不是做这件事情的合适时机。而且这个条文会容许就个别条目讨论用词的机会,但我的想法是应该就所有条目讨论用词,而不能就个别条目个别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7日 (一) 10:17 (UTC)[回复]
个人考虑是即使维持当前基本情况下,仍可保证在基于实际具体,而有一定的回旋空间。就该个案而言,如果需指定限制而需避免永久,条款应有一定日落性质,便于讨论共识等若达到一定阶段稳妥时,可以令个案有所延展后续。——约克客留言2020年4月27日 (一) 11:24 (UTC)[回复]
@Longway22你需要考虑到现实状况:现时社群意见严重分歧,短时间内不可能达成共识,争议可能随疫情持续而持续,贸然设置时限会造成社群不稳定性。另外,容许就个别条目讨论用词的机会亦会对未来就所有条目的用词的讨论构成不利因素。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7日 (一) 23:46 (UTC)[回复]
@Sanmosa但觉得还是需要保留可能性吧,斟酌上来,应当令社群有意识到保持必要、最大程度的克制,同时仍容许继续讨论的空间。认为是可令议题可更稳固地讨论下去,并减低共识与实践持久的机制,受过度限制的情况。——约克客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02:46 (UTC)[回复]
(+)支持,是的,现在有某些台独分子借着疫情到处宣扬“武汉肺炎”,企图污名化中国,而我们也没有办法,短时间内无法达成共识。-- () 2020年4月28日 (二) 00:50 (UTC)[回复]
请留意WP:5P4,不要把使用“武汉肺炎”的人都给说成“台独分子”和“企图污名化中国”。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8日 (二) 03:28 (UTC)[回复]
使用“武汉肺炎”的人士又不一定只有台湾人,甚至还私自定夺为台独份子;“污名化”这举动从不存在好吗,反倒是中共一直大外宣洗白既定事实。然后别把看不顺眼的重定向乱提速删(武汉肺炎)°--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8日 (二) 03:54 (UTC)[回复]
@Longway22现在来说,所有的整体性讨论都已经stale了,全部没共识,而我的提议本来就没排除后续进行整体性讨论的可能性,因此我觉得你这个提案未免多此一举。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8日 (二) 03:28 (UTC)[回复]
@Sanmosa个人倾向认为是对于本案实际,调整优先次序,可令阅者均明确需要克制的关键点:争议在于名称,而后续基础就环绕此诸多名称之间。严格上认为Sanmosa君案中维持状态的几个基点,如果不明确争议本身也仍存在几率,不做明文持平处理,仍可能有一些偏好的问题。而处于订文以外的不同编辑,各自解读等仍有变数,难明确预计,但订文中必要考虑到这些可能性存在,会对订文后面的影响。——约克客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03:42 (UTC)[回复]
@Longway22先到先得规定行之已久,此亦先到先得之一例,上方亦有解释“首次加入”的定义。在有“首次加入”的定义和多年的先到先得实行经验的情况下,我不认为我的提议规定有大问题。先到先得是有一些不好的地方,但这是现在能让社群较为受落的唯一办法。社群现在真的没有花费时间在客栈煮N遍的精力,理想和现实是有差别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8日 (二) 03:47 (UTC)[回复]
如论此条作为整合回记录而定,即使大段上不改变Sanmosa君案字句,仍建议Sanmosa君案段落最后需加述字句,证明此条为本阶段的达成记录。——约克客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03:59 (UTC)[回复]
@Longway22这是讨论页的功能,而这个讨论也会存档到Wikipedia talk:COVID-19条目共识这个讨论页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8日 (二) 04:02 (UTC)[回复]
根据与Sanmosa君交互意见,在不调整Sanmosa君案主体下,建议如此订案:
现行条文

除非社群对COVID-19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称呼应暂时按先到先得原则处理(即按照条目中第一个建设性编辑时使用的称呼)。任何未有共识之称呼变更(如“2019冠状病毒病”改成“新冠肺炎”),破坏处理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维护性编辑不受此条限制。

提议条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破坏。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

  • 可查阅本共识的讨论页,协助后续共识的达成。

以上。——约克客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04:15 (UTC)[回复]

@Longway22我认为真的不必特地加上这么一句话。我真诚相信维基百科的用户有足够的能力自行翻阅到那个讨论页查看相关资讯和就此话题展开讨论,这是不言自明的东西。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8日 (二) 04:18 (UTC)[回复]
其他编辑觉得如何?认为加注提示还是会比较保险。——约克客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04:25 (UTC)[回复]
加注显得多此一举。--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8日 (二) 04:36 (UTC)[回复]
虽然是多此一举,但维基真的有这种用户...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4月28日 (二) 05:52 (UTC)[回复]
  • 我要求先把曾被由武汉肺炎转换到2019冠状病毒的条目回退至原版本。--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4月28日 (二) 06:32 (UTC)[回复]
    @Streetdeck提议规定具有无限追溯力(无限溯及过往),你可以随时为之(替换回“武汉肺炎”),而其他人不能反过来替换回去。我在上面和AINH说过一次了(由于Longway22提出的最新版本和我提出的版本比较只是多了一句话,解读条文意思的时候我当成相同版本处理)。现在我的处理是Longway22提出的最新版本不影响我提出的版本的公示,而该句加注是否加入视乎社群取态,需要另外一次公示期(因为意思不变,但是部分人不认为有必要加入该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8日 (二) 07:44 (UTC)[回复]
    大致明白了,支持。--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4月29日 (三) 02:17 (UTC)[回复]
  • 关于内容用词,私建议应当首先满足上下文,然后满足来源,最后再由编者自行裁断。毕竟私以为同一段话里同时出现武汉肺炎新冠肺炎可能会稍微显得突兀。当然,对于既有内容,上下文仍然是第一位,但先到先得权此时便可以居于来源以前。至于无限追溯,如果能同时顾及上下文连贯性的话,其实可以接受@Sanmosa。--BoyuZhang1998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15:56 (UTC)[回复]
    @BoyuZhang1998不可能确保上下文连贯性,否则又会回到统一字词的争议。讨论这个的目的就是要暂时解决这个问题,到头来定了一个不能暂时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那样讨论这个的目的何在?一致性的牺牲在这里恐怕是必要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9日 (三) 02:26 (UTC)[回复]
  • 本人认为可以再完善此案。
现行条文

除非社群对COVID-19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称呼应暂时按先到先得原则处理(即按照条目中第一个建设性编辑时使用的称呼)。任何未有共识之称呼变更(如“2019冠状病毒病”改成“新冠肺炎”),破坏处理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维护性编辑不受此条限制。

提议条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以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2019-nCoV”、“武汉病毒”、“新冠病毒”、“中国病毒”等对SARS-CoV-2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破坏。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

  • 可查阅本共识的讨论页,协助后续共识的达成。
由于此提案的主体和我的提案的差别只在于此提案增补了致病病毒的名称的同义词,而且并无影响条文的意思,此提案不影响我提出的版本的公示,而相关加注是否加入视乎社群取态,如要通过成文,需要另外一次公示期。另外,代为调整上方提案中的“SARS-COV-2”为“SARS-CoV-2”、“2019-nCov”为“2019-nCoV”,并代为增加“新冠病毒”。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4月29日 (三) 02:32 (UTC)[回复]
先说明:我不反对增补了致病病毒的名称的同义词。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日 (五) 05:58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事实性修订

已公示七天,通过。--SCP-2000 2020年5月11日 (一) 02:27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行条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

提议条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个别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个别称呼之版本[1]。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2]

参考资料

  1. ^ 有关何为最初加入该个别称呼之版本,请参见此说明
  2. ^ 上述规定具有无限追溯力(无限溯及过往)

作出此次修订是因为在中泰网络骂战之编辑争议,以上,谢谢。--SCP-2000 2020年5月1日 (五) 05:21 (UTC)[回复]

@Sanmosa忒有钱HikaruangeelKevin_Smith_ChenAINH一片枫叶StreetdeckMilkypineNexusyeh cc曾参与讨论的用户。--SCP-2000 2020年5月1日 (五) 05:21 (UTC)[回复]
意思完全没变,但是有清晰化的作用。同意加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日 (五) 05:58 (UTC)[回复]
调整“回退”为“恢复”,以表示相关恢复工作并非必须透过回退功能进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2日 (六) 00:29 (UTC)[回复]

其他

  • (*)提醒:由于多数人是反对使用“武汉肺炎”,这一规定推出之前,很多条目内文都已经采用或替换为相对正式、中立且普遍使用的“新冠肺炎”或“2019冠状病毒病”。个人认为之前的过去了就过去了,没必要再浪费时间去翻旧账。倒不如加个限定条件——从相关规定生效之日起,这样会更好一些。--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1日 (五) 15:52 (UTC)[回复]
    • “武汉肺炎”这词在台湾、香港也有普遍使用,而且“新冠肺炎”也不算中立,如同“武汉肺炎”一样,一个是中国大陆政府用的名称,一个是台湾政府用的名称,要真正中立的话,应该使用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使用正式学名SARS-CoV-2。个人认为不管叫“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都会有人反对,因此应该还是以第一位有建设性编辑所用的名称为主,如果社群有另外共识再用该名,这样有明订的标准不仅公平,也可避免编辑战,如果第一位编辑者是用“新冠肺炎”或“2019冠状病毒病”,但后来被改“武汉肺炎”等其他词,你也可以将那个词改回来。Kankokusakana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17:26 (UTC)[回复]
    • (!)意见:在我看来,起码“新冠肺炎”没有可能的地域歧视色彩。--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18:48 (UTC)[回复]
    • (▲)同上。Kankokusakana说的那句““新冠肺炎”也不算中立,是中国大陆政府用的名称”,这句话存在不少漏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个名称是由世卫组织定的,基于病毒名称,因此是中立的,“2019冠状病毒病”也如此。再者,这个名称不仅仅被中国大陆官方使用,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官方基本上都在使用这个名称。--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2日 (六) 00:40 (UTC)[回复]
    我未见你所谓的“多数人”(顶多一半一半,何况“多数人”的主张也不一定意味着共识)。另外,相关规定在通过前已说明系无限溯及过往,而此亦已作为共识的一部分被通过(见上,规则已经通过了)。相关同义词的中立性在社群仍存在严重争议,而字词替换及转换亦如是(初期的字词替换本来就存在争议,而且至今仍然持续,并作为整个大争议的一部分,我没理由特地就此进行合理化),故须拒绝此提议,以确保规则的有效运行及维护WP:5P4。另外,相关规定并不确保内文用字一致性,而“首次加入”系按句子分别计算(详细定义见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2日 (六) 00:22 (UTC)[回复]
  • (:)回应Kankokusakana:“武汉肺炎”不是习惯用语,只是一个使用时间短暂、已经被普遍抛弃的临时名称。2019年底,疫情在武汉爆发,当时还没有查明原因,所以暂时叫“武汉不明原因肺炎”,媒体报道时为了在标题节省字数,缩写为“武汉肺炎”。一周过后,疫情原因已经查明,正式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19冠状病毒病”就开始普遍使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随后也开始用这个名称。以港澳台地区媒体为例,早期的报道写“武汉肺炎”,后来大都改用“新冠肺炎”。香港黄媒或台湾绿媒则仍然继续使用“武汉肺炎”,但偶尔也会使用“新冠肺炎”。顺便浏览了一下新马地区的华文媒体,它们也是使用“新冠肺炎”。--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2日 (六) 00:40 (UTC)[回复]
  • 关于追溯这方面,通过的东西如果有人得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仍然可以在客栈提出修订。毕竟,这个规定出台前,替换内文是默许的,当时有不少用户为了追求使用更好的名称,会把使用“武汉肺炎”的条目内文基本都替换为“新冠肺炎”或“2019冠状病毒病”,这种做法我们应给予理解。我个人主张“从相关规定推出之日起”作为限定条件,也是为了方便处理。--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2日 (六) 00:41 (UTC)[回复]
    不同意以上声称。替换内文用词本来就已经存在争议,并且已经在客栈讨论过,相关争议的存在无容置疑,明知有争议仍刻意为之实则上是WP:GAME,并违反WP:5P4(请问如此替换有尊重台湾和香港的用户吗?),现行规定仅要求恢复原版本而不追究他们的行径已属宽大处理。另外,相关字词是否“更好的名称”亦存在争议,也已经在客栈讨论过,相关争议的存在也无容置疑,而相关争议的存在也正是要订立上述规则的原因,一旦此规则被动摇,社群势必不稳,我没理由要刻意违反WP:5P4。至于“‘从相关规定推出之日起’作为限定条件,也是为了方便处理”之说,恕亦不能苟同,根据“从相关规定推出之日起”所设立的界定时间究竟是设立当日的00:00(UTC)、00:00(UTC+8)、条文正式通过当刻,抑或其他时间,均须另议,而诸用户须时常确认时间,不便编辑操作。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2日 (六) 03:12 (UTC)[回复]
    另外,即使没有争议,一般而言,共识更迭不可过于频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2日 (六) 03:14 (UTC)[回复]
  • 没必要重新修订,请尊重共识。--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2日 (六) 03:06 (UTC)[回复]
  • 其实加了追溯期的规定也不见得能有效地禁止某称呼,反而如Sanmosa所言不便编辑操作。如果希望禁止某称呼,建议另开提案。谢谢。--SCP-2000 2020年5月2日 (六) 03:24 (UTC)[回复]
这依据不成立吧,我老早就提请了加过滤器,至今仍未设立。管理员是否设立过滤器也成疑问(SCP-2000的标记错误),何来“检测”?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2日 (六) 04:28 (UTC)[回复]
已经有过滤器了。在相关规定推出、过滤器设置以后,如果有人修改条目内文中关于COVID-19的称呼,页面历史会显示“疑似COVID-19命名破坏”。--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2日 (六) 04:35 (UTC)[回复]
AF312设置不全(未包含所有请求列入的同义词),而且(之后若改为硬性禁止加入)会误挡“中国病毒”(当须特别提及该词时),其并非有效的过滤器。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2日 (六) 05:55 (UTC)[回复]

针对“再修订版”的两个提议及“事实性修订”的提议的重组

参考资料

  1. ^ 有关何为最初加入该个别称呼之版本,请参见此说明
  2. ^ 上述规定具有无限追溯力(无限溯及过往)。

以上是针对“再修订版”的两个提议及“事实性修订”的提议的重组,其中红色底色部分是Longway22的提案,绿色底色部分是一片枫叶的提案,下划线部分是SCP-2000的提案。我现在将绿色底色部分及下划线部分送交公示(因为属于事实性修订,而且有必要明示),至于红色底色部分是否送交公示则需要社群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3日 (日) 03:58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请求禁止使用中立性可能存在争议的称呼“武汉肺炎”

雪球不通过,且提案人认为“可能得开新的讨论,这个就关掉”。—— 谨书之 2020年5月5日 (二) 17: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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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问题 不同地域维基人之间对2019冠状病毒病及其各种简称的命名存在争议。
问题背景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创立之前,曾有人在条目中将条目内文中对于2019冠状病毒病的用词进行替换(包括我也做过至少两次相关编辑,见Special:PermanentLink/59066548Special:PermanentLink/59076711
我的观点 “武汉肺炎”是带有地域歧视性的词语,在维基百科应停用
我的解决方案 请描述您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案。
  1. 如果有多个方案,您可以依次罗列。

您还可以请使用以下模板罗列您对方针指引的建议。

现行条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实则性更改(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 。

提议条文

在日常编辑中,请尽量避免在条目中直接使用“武汉肺炎”、“中国武汉肺炎”、“中共肺炎”等中立性可能存在争议的描述。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实则性更改(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

此前的类似讨论

--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0:08 (UTC)[回复]

  • (-)反对:“刻意不用”在我看来也是一种不中立啊。
维基百科的任务是“归纳”,请参阅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归属并证实有偏见的声明。-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20年5月4日 (一) 04:59 (UTC)[回复]
而不需多说,“武汉肺炎”是该病最初出现时所有人(包括央视那些)都用的称呼,台湾官方常用的称呼,香港台湾民间常用的称呼,等等等等。既然是如此常用,当然必须提及。-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20年5月4日 (一) 10:11 (UTC)[回复]

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5日 (二) 06:46 (UTC)[回复]

好啦,应该要关闭讨论啦

因为此提案意在推翻不久前的社群共识,费时失事之余,又不尊重社群共识。现请管理员关闭讨论。谢谢。-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20年5月5日 (二) 15:42 (UTC)[回复]

(+)同意,连提案人都认同不该“禁止”了。--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5日 (二) 16: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这一规定必须允许对内文进行字词转换

无共识
最后回应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2: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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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面离题,但是与大讨论串不离题的讨论

  • (!)意见: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别称应当遵循命名常规之“使用常用名称”,“武汉肺炎”这个名称在中国大陆已经彻底弃用,简体版本按道理是不能使用“武汉肺炎”,而应使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非要用“武汉肺炎”的话,只能在繁体版本出现。据我所知,台湾是真正地把“武汉肺炎”当作别称,但也有不少台湾媒体是使用“新冠肺炎”(eg.中国时报、联合报、ETtoday);香港、澳门那边,基本改用“新冠肺炎”(eg.香港01、东方日报)或“新型肺炎”(eg.香港电台),部分黄媒(eg.苹果日报、立场新闻)仍有使用“武汉肺炎”,但偶尔也会使用“新冠肺炎”。所以说,港台繁体方面,使用“新冠肺炎”、“武汉肺炎”都可以。综上,这一规定必须允许对内文进行字词转换。--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8日 (五) 14:41 (UTC)[回复]
    • @DavidHuai1999(!)意见:东南亚地区(例如马来西亚、新加坡)的中文媒体也需要考虑一下。--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58 (UTC)[回复]
    • 以上提议已经砥触规定不转换、不替换的基调,由于可以预期接纳此提议将会导致社群重新进入统一字词的争议,让制定规则的目的荡然无存,并违反WP:5P4,故不接纳。“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的原因是官方正式用名区别,因此在制定条文时给予特别例外。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1:41 (UTC)[回复]
      补充说明:风云北洋的提案与下方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20年5月#请求禁止使用中立性可能存在争议的称呼“武汉肺炎”的提案本质上相同,都是意图刻意回避“武汉肺炎”一词(虽然程度上不同)及推翻不久前达成的社群共识,因此比照处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1:47 (UTC)[回复]
      补充说明2:由于风云北洋的提案与送交公示的增修部分毫无关联,因此并不影响上方重组提案的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1:53 (UTC)[回复]
      • 此讨论基本上都被Sanmosa主导,我不希望这一规则成为打压不同地区用户的工具。直接禁止转换的做法本身就不符合WP:BIASWP:NPOVWP:NAME,该修改的地方就是要修改。中文维基百科不是只有一部分地区的人在使用,需要尊重各地的中文用户。--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9日 (六) 07:13 (UTC)[回复]
        • 首先,请你引用方针的时候先看清楚方针的适用范围,WP:NAME并不限制条目内文用字(其实条目标题用字的共识之前已经另行达成了)。其次,见我在WP:VPD的说明,WP:CONCOVID-19禁止无共识之字词转换或手动替换的原因是字词转换或手动替换并不单单是地区用词差异转换的问题,而已经是在用词本身、字词转换和手动替换都有极大争议的情况下(先前的讨论究竟有多激烈,大家也知道)刻意使某一种特定用词消失的情况,回退实际上并不违反WP:BIASWP:NPOV(“中立的观点既不同情也不反对其主题:它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观点。顾名思义,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因此,以条目内容“POV”不中立为由消除条目内容并不合理。”),而加入相关字词转换的动作则违反了WP:5P2WP:5P4,并实际上某程度上形同WP:GAME。香港和台湾的用户还是用户,他们既然已经在以前对你的观点多次表达了强烈的反对声音,再加上我在这里提到的那些,请你停止搬出“各地的中文用户”的名义强行代表他们和凌驾他们的真实意见的行径(他们对于用词的真实意见实际上是分歧的,而不是像你说的那么一致),勿谓言之不预也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8:05 (UTC)[回复]
  • (&)建议:我们不妨参考一下外语维基百科(譬如,英语维基百科、日语维基百科)是怎么做的。这个疫情/疾病/病毒的外语名称肯定也有变更过。--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9日 (六) 08:03 (UTC)[回复]
    WP:ENWPSAID。不要以为你做这些就能够轻易地破坏社群得来不易的共识。大家都知道,共识更迭不可过于频密,否则会令共识被动摇,这样定这个规则的意义也就没了,因为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激烈的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8:05 (UTC)[回复]
    激烈的一直没有停过,也不要找各种理由来恶意推定、打压异己,否则我将会质疑阁下制定此规则的目的。另外,外语维基百科有些好的做法也是值得中文维基百科借鉴。--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9日 (六) 08:37 (UTC)[回复]
    请你不要凭空想像我“假定恶意”和“打压异己”,我一向办事都有规则和事实的依据。至于我说WP:ENWPSAID的原因是外语维基百科的办法虽然或许好,但是可能水土不服。另外,我留意到你现在的行为和WP:共识#形成共识的误区和错误中“倾向性的编辑”一段的描述相符(因此现在你所声称的“激烈的(讨论)”其实就是你自己发起的),我请你立刻停止,这样对你自己也不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8:50 (UTC)[回复]
    “倾向性编辑”、固执己见的应该是阁下吧。 囧rz……反正我已经做到了最大的妥协、尽到最大的善意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目的正是为了维基百科好。上面也有其他用户发表跟我类似的看法,却被你批判一番。。。不多说,你已经给我留下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印象。我暂时不会浪费时间继续跟你耗,同时我也欢迎更多人提出好的意见或建议。--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9日 (六) 09:12 (UTC)[回复]
    “倾向性的编辑”的前提是进行相关编辑者没有共识的支持,谁是真正进行“倾向性的编辑”的那位,我相信大家心里有数。我已经用了最大的善意来回应你的提议和向你提议,但你就来说我“假定恶意”和“打压异己”,我也很无奈。你终于知道我们刚才在互相浪费时间跟对方耗了,我很感恩,因为这一切终于结束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9:19 (UTC)[回复]
    @Sanmosa那么频繁的定义是多久?还有想问内文的规定在哪里?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9日 (六) 12:06 (UTC)[回复]
    @pigppp原本内文用字完全没有规定(除了那些很基本的),因此这里就立了专门为COVID-19相关条目而设的内文用字规定。“频繁”没有被明文定义过,但是依据观察,三个月内就叫“频繁”。这次风云北洋的例子很明显是“频繁”,因为你可以重新看一次讨论串:他由不转换、不替换的规定通过之后开始就已经来了,这样短的时间肯定是“频繁”。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12:14 (UTC)[回复]
    酱子的话,我建议以后修改方针规定内文用字,以及三个月可以放进编辑里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9日 (六) 12:37 (UTC)[回复]
    有时候又未必能这样硬性规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13:44 (UTC)[回复]
  • 总之DavidHuai1999及忒有钱阁下不尊重共识,废话小说。--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9日 (六) 09:16 (UTC)[回复]
    (:)回应:请阁下发言时注意您的语气以及用词,祝编安。--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5:21 (UTC)[回复]
    @Shizhao没办法了,只能找一名德高望重的老维基人来了。--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2:59 (UTC)[回复]
    说明:我其实没太留意忒有钱。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9日 (六) 13:44 (UTC)[回复]
    • (!)意见,本人尚且认为,还是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好,毕竟现在倡导病毒不分种族。正如百度搜索“武汉肺炎”时称:

如上。如现在部分条目已是“新冠肺炎”,本人希望不要再改成“武汉肺炎”,正如WP:BIASWP:NPOV。-- () 2020年5月9日 (六) 11: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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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采用何种称呼取决于这个称呼所在的这一句话在描述什么样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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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们的观点都不太相同,我估计你们也不太会支持我的观点,所以我只在这里提一嘴

我的观点是采用何种称呼取决于这个称呼所在的这一句话在描述什么样的场合。例如,在描述中国大陆的事件,且该事件发生在中国大陆将COVID-19正式称为“新冠肺炎”这一时间点之前时,称“武汉肺炎”,而在这一时间点之后的,称“新冠肺炎”;在描述日本的事件时,称“新型冠状肺炎”,etc。Itcfangye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6:31 (UTC)[回复]

(+)支持 在正式的命名出来之前的名称可以保留,正式的名称出来之后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使用正式名称来表示该病毒。但是关于分地域这个事情,私以为有可能会造成混乱,可以再考虑考虑。‘大切な人と、いつかまた巡り会えますように。’祝你有一天能和你重要的人重逢。 2020年5月11日 (一) 01:26 (UTC)

(-)反对我觉得命名事实如果没有规矩可寻的话各地根据自己的习惯来命名无可厚非,当时叫做新冠肺炎或者“武汉肺炎”还是新型冠状病毒都是根据各自的方便或者需求来定,但是已经有国际可信并且有权威的官方命名以后根据官方明明来解释更加具有权威性。所以不应该根据所谓的有哪家媒体说过或者什么地区习惯什么来影响到wiki的命名规则。--维基百科,人多力量大!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1:52 (UTC)[回复]

(-)反对,武汉肺炎可以视作武汉不明肺炎疫情的缩略语,这个我也经常这么说。但是作为一个术语的话,武汉肺炎并不是指病毒或肺炎本身。美国的武汉肺炎 或者 武汉的美国肺炎,这种陈述不奇怪吗?在武汉就是武汉肺炎,在纽约自然就是纽约肺炎。新冠这种称呼就和非典一样,前阵子还有新闻说 埃尔顿约翰感染非典。——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09 (UTC)[回复]

说一下:我不觉得Hikaruangeel提及的那种陈述奇怪。我举例子好了:香港的日本脑炎、美国的德国麻疹。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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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内文统一使用COVID-19

我认为参考WHO的命名标准来命名是较为科学合理的

无共识
最后回应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2: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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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作为世界最大的政府间公共卫生组织,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其命名处理一般来说都是较为客观中立的,而且需要重申的是,不应将病毒命名地域化。SSR-Wizard留言) 2020年5月11日 (日)10:02(UTC+8) 参考:https://www.who.int/zh/emergencies/diseases/novel-coronavirus-2019

(+)支持 目前WHO组织已经正式给造成这次疫情的病毒命名,该病毒名称不包含歧视地域,不包含歧视人群种族。我认为COVID-19也不能被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原因是避免以后再次出现新的冠状病毒后,容易造成误解(比方说李文亮医生最开始将COVID-19病毒叫做非典型肺炎的时候会被误认为是2003年流行的SARS病毒)。Blck1639980287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1:13 (UTC)[回复]

(+)支持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以地域命名,这样除了产生歧视以外没有任何作用,就像SARS就算讲中文也只会说沙士或者非典,并不会叫做“香港肺炎”一样。 --维基百科,人多力量大!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2:40 (UTC)[回复]

(+)支持 汉语是WHO的官方语文之一,2019冠状病毒病是其官方汉语名。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5月11日 (一) 04:01 (UTC)[回复]

(+)支持 (▲)同上--痛心疾首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4:17 (UTC) (+)支持 {{ditto}--尤里的1994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5:21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移动语句至下方,已由痛心疾首(留言)于2020年5月11日 (一) 06:54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中立 部分地方的官方用名并没有和WHO保持一致(例如中国大陆至今称“新冠肺炎”),建议疫情结束后再统一。--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4:47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User:Streetdeck宣称该讨论串涉嫌疑WP:MEAT,违反WP:AGF,已由痛心疾首(留言)于2020年5月11日 (一) 06:4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支持,连这个讨论主题都是 "COVID-19条目共识" 。——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09 (UTC)[回复]

(+)支持 世界卫生组织作为全球性组织,其公布的官方名称应该被广泛使用,而不应该继续使用其他名称,尤其是像“武汉肺炎”这种严重污蔑性的名称。扬州炒面君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1:23 (UTC)[回复]

(+)支持 支持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方式,因为这是客观中立的 --Tangentwiki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2:05 (UTC)[回复]


建议移步“应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章节继续讨论。--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54 (UTC)[回复]

(+)支持 仅就命名而言,支持WHO之做法。不要说什么“地域没问题”,那都是唬烂的,看台湾中央社每天都在“武汉肺炎”,就知道大有问题!“非洲XX病”,就是因为太多了,才加深对当地偏见,每天都在“台北XX病”,台北人会答应吗?芄兰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2:24 (UTC)[回复]

(-)反对:我会答应。--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05:51 (UTC)[回复]
我就知道会出现这种完全非建设性的意见。首先,你不能代表台北人;第二,大家心里都清楚现在并没有每天都在“台北XX病”,污名化的伤害根本没有落到你头上而已,这时候说的“会答应”没有意义。--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0:56 (UTC)[回复]
难道大陆人就可以代表台北人的意见喔,我台北人发表我的观点关你何事。有没有意义不是你说的算。--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11:03 (UTC)[回复]
奇怪,我也没说“大陆人可以代表台北人的意见”啊,您反问何意?我只是说您的“我会答应”这种话并不能代表所有台北人的意见,更不能代表如果“台北XX病”真的出现时的台北人意见,并没有说大陆人能代表。比如,不出意外的话,上面的芄兰也是台北人(至少是台澎金马人),谁更能代表台北人?我再说明一下,我的话的主要意思在“第二”,就是说在自身没有受到污名化的情况下,说“会答应”是一种——用歇后语来说——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行为。另外,“发表我的观点关你何事”,这话说的,好像讨论页是您私人所有,其他人都不能对你的观点发表观点似的。--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1:27 (UTC)[回复]
别吵啦,不值得芄兰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11:32 (UTC)[回复]
对,我就是在问你这位大陆同胞到底在想什么,你又不是台湾人,怎么会知晓我们台湾人的想法。--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13:14 (UTC)[回复]
我域名例外是因为常年在大陆。芄兰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16:04 (UTC)[回复]
所以您是待在大陆的台湾人?--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2:32 (UTC)[回复]
母亲是台湾人,但是我在大陆生活很久了,我只能说这么多,抱歉。芄兰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5:38 (UTC)[回复]

(-)反对如果病毒的发源地是在台北,我认为叫“台北XX病”非常合理,有什么不对。Felix.tsai留言2020年5月20日 (三) 13:21 (UTC)[回复]

道理就像“香港的日本脑炎、美国的德国麻疹”一样:有何问题?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4: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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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COVID-19

无共识
虽然最后回复时间为2020年6月4日,但和下面的讨论主题是一样的,无共识,因此同样予以关闭。--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6: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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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小标题和回复太多,搞得和写作文似的,影响阅读。建议小标题改为几个主流名字,然后在段落标题下陈述己见。 新冠肺炎是中国大陆官方名,搞得和新白娘子传奇,新新白娘子传奇似的武汉肺炎是武汉的肺炎,现在已经全球大流行,是全世界大家的肺炎,而且毒株有欧洲、中国、美国等差异,传染性不同。武汉肺炎不能代表全球肺炎种类,就像猪流感不能代表全球广大的猪一样。 至于中X肺炎的支持者,建议直接封号,明显的破坏群体。 COVID-19,具有简洁淳朴之美,就和NBA一样。——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3:12 (UTC)[回复]

(+)支持,COVID-19。——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3:12 (UTC)[回复]
(-)反对:别闹了。--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5:15 (UTC)[回复]
这是什么反对理据?--S.Wang XI 2020年5月11日 (一) 08:47 (UTC)[回复]
(-)反对:谁规定提及NBA时只能使用“NBA”。--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05:46 (UTC)[回复]
本讨论主题就叫做"COVID-19条目共识",想聊香港肺炎疫情的,自己建一个吧?——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11 (UTC)[回复]
(-)强烈反对:建议直接封号太强烈了,这只是一个讨论而以。Felix.tsai留言2020年5月20日 (三) 13:25 (UTC)[回复]
(-)强烈反对:若果称中X肺炎就需要如此从严处理,那么称其为台湾肺炎者[1]是否亦应比照办理?--🍫巧克力~✿ 2020年5月15日 (五) 08:35 (UTC)[回复]
同意卡达所言。--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17:46 (UTC)[回复]
@卡達,阁下竟然支持轮子说的"中共肺炎"称呼?——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6日 (六) 03:36 (UTC)[回复]
人家是否认同“轮子”和你有任何关系吗?人家认同“轮子”有问题吗?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6日 (六) 07:06 (UTC)[回复]
非中立的、被拿来污名化名称继续用下去,真的会引发不同地区用户借助命名来开地图炮。--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16日 (六) 15:41 (UTC)[回复]
@Hikaruangeel请阁下注意言词,我本人没说过的立场别假定我就是如此认定。既然阁下都提出了“直接封锁”这样的解决方式,无视维基百科的共识论,透过民主的手段达成独裁打压异音的目的,我反而觉得阁下应该更加理解维基百科对于条目观点的中立性原则以及对于言论自由的立场。我那段的反对的背景源自于WP:PB的方针,而阁下却刻意曲解我个人的立场,反而不去探讨反对方的反对理由,那我就直接明说了,“中共肺炎”与“台湾肺炎”两者都是不当的用词或说法,若对于那些屡劝不听无视共识者,可以考虑视为WP:VANDAL通报。请记住,我们今天是来解决问题的,而不是解决发现问题的人的。--🍫巧克力~✿ 2020年5月17日 (日) 04:43 (UTC)[回复]
@卡達,已接受您的意见,删除此句。——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8日 (一) 06:19 (UTC)[回复]
(+)强烈支持:同时建议武汉肺炎重定向到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市疫情,以避免地域中心。--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17:10 (UTC)[回复]
(-)反对:“中X肺炎的支持者,建议直接封号”?跟中共政府对说敏感词的异议人士态度差不多了。还有那个“武汉肺炎重定向到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市疫情”,如果在引用武汉以外地方的相关新闻却连到毫不相干的武汉市地区,这样像话吗?--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17:53 (UTC)[回复]
有关“至于中X肺炎的支持者,建议直接封号”的提议,建议另案讨论--Wolfch (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23:28 (UTC)[回复]
(-)反对:一个病毒也可以庸有别的名子,只要口语习惯就好了。Felix.tsai留言2020年5月16日 (六) 14:12 (UTC)Felix.tsai[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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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

备注:此处讨论接续的是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我认为参考WHO的命名标准来命名是较为科学合理的

无共识
最后回复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6: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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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文

WP:CONCOVID-19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以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2019-nCoV”、“武汉病毒”、“新冠病毒”、“中国病毒”等对SARS-CoV-2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个别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个别称呼之版本。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

提议条文

WP:CONCOVID-19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以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2019-nCoV”、“武汉病毒”、“新冠病毒”、“中国病毒”等对SARS-CoV-2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个别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个别称呼之版本。

  • 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疾病的地方性、非直译自国际通用词汇的称呼,替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或“COVID-19”等国际通用的称呼或其直译时,不受此条限制;将“武汉病毒”、“新冠病毒”、“中国病毒”等对病毒的地方性、非直译自国际通用词汇的称呼,替换为“SARS-CoV-2”等国际通用的称呼不受此条限制。

在下理解相关内容是为了避免COVID-19及SARS-CoV-2等中文命名的争议,但将“新冠肺炎”“武肺”等地方性词语,转换为COVID-19(含正式翻译“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及将“新冠病毒”“武汉病毒”等转换为SARS-CoV-2等国际通用的、较为中立、非地域中心的名称,不应受到同样的限制。--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4:26 (UTC)[回复]

补充:将“转换”从新增条文里删掉了。--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42 (UTC)[回复]
(-)反对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强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当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是啥了?别忘了“2019冠状病毒疾病”仅限于新加坡,也算是地方用词,你还是没能理解共识,不应该单单鄙视台湾用词。--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4:47 (UTC)[回复]
编辑冲突感谢指出“2019冠状病毒疾病”是新加坡词语,但2019冠状病毒疾病依然是COVID-19的直译。对于阁下“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强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当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是啥了”这个理论——我不仅无视了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门,还无视了陆当局卫生健康部门。我就是想征求社群共识,即是否允许将带有政治性色彩的地方名称,转换或替换为中立的国际通用名称:COVID-19(或其中文直接翻译)及SARS-CoV-2,避免这种维护维基百科中立性的行为遭到不合理的阻止。--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4:53 (UTC)[回复]
@痛心疾首,反对将“2019冠状病毒病”认定为新加坡词语,当“上海市2019冠状病毒病综合救治专家共识”via《中华传染病杂志》在线出版了题为《上海市2019冠状病毒病综合救治专家共识》,https://sc.news.gov.hk/TuniS/www.news.gov.hk/chi/categories/covid19/index.html 2019冠状病毒病via香港政府网 是啥了?上海市人口2428.14万人 (2019年常住人口)。台湾人口2360万人 (2019年)。不能因为台湾当地组织的看法,就鄙视上海方案!——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08:09 (UTC)[回复]
(+)支持国际通用命名是最中立的。--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5:12 (UTC)[回复]
(+)支持避免地域中心。-- 行到水穷处 💬 2020年5月11日 (一) 05:15 (UTC)[回复]
(+)支持: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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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1日 (一) 05:30 (UTC)
(-)反对:又来??????--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5:31 (UTC)[回复]
不要为了反对而反对。--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42 (UTC)[回复]
不要跟着北京当局一同洗白“武汉肺炎”。--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10:20 (UTC)[回复]
这边提一嘴,在下认为只提一个“又来”就反对是一个十分鲁莽的行为 --Tangentwiki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2:11 (UTC)[回复]
“肺炎”有什么可洗白的?--S.Wang XI 2020年5月12日 (二) 09:25 (UTC)[回复]
历史。--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13:15 (UTC)[回复]
认同,不能因为“又来”就反对。Felix.tsai留言2020年5月16日 (六) 14:16 (UTC)[回复]
(-)反对:北京当局当初使用“武汉肺炎”一词用的很爽,结果现在自己不使用,就怪外界在搞歧视,连楼主还称这些用词是“带有政治性色彩的地方名称”,“政治性色彩”?逻辑在哪?--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05:36 (UTC)[回复]
“武汉肺炎”早已是COVID-19历史的一部分,而维基百科是用来纪载历史,不是来洗白、重写历史的地方,我在下方也提及,‘你的提案就形同封杀“武汉肺炎”一词的使用’,我身为台湾人,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武汉肺炎”并没带有任何政治性色彩,否则照你逻辑来说,北京当局当初使用“武汉肺炎”是在叛国、反共吗?反倒是你自行附上的来源,好好阅读“台湾官方说法”段落。--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10:30 (UTC)[回复]
官媒已经窜改过往自己发放的新闻 - 《武汉肺炎一词被消失 中国官媒窜改过往新闻报导》。--Uranus1781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7:24 (UTC)[回复]
所谓的“中共当局”也好,“官媒”也好,他们是否曾经使用过该词并不能证明该词的合适与否。--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4:17 (UTC)[回复]
他们弃之使用也不能证明该词不可使用。--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16:52 (UTC)[回复]
所以这里有WHO[1]、AAAS[2]和Nature[3]的意见,他们对这种命名的不可使用性进行了论述。--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1:23 (UTC)[回复]
应遵循WP:BESTSOURCES方针,这三者均可以独立作为著名的权威来源,在提出更权威的来源前,不应使用其它命名。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2:40 (UTC)[回复]
老话一句,弃之使用不能抹灭“武汉肺炎”早已是COVID-19历史的一部分。--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05:08 (UTC)[回复]
强烈反对,诸多名称都是COVID-19历史的一部分,请问每一个名称都要作为条目名称吗?要创建十几个条目吗?别混淆概念了可以吗?请停止你无谓的讨论。“武汉肺炎”这一命名是使用者的种族歧视和污名化的体现,是使用者不能接受文明社会共识的体现,是使用者的耻辱,不是中共或武汉人的耻辱,这一历史当然会写在条目的内容中,但是不是作为条目的名称,请你不要再混淆概念了。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5:20 (UTC)[回复]
条目的名称早已九成九都改成“2019冠状病毒病”,这以前早就讨论完了,你是不是不晓得这事。--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05:32 (UTC)[回复]
“武汉肺炎”早已是COVID-19历史的一部分也不需要通过将把“武汉肺炎”写进COVID-19相关条目内的充满争议的方式来彰显。可以单独建立“武汉肺炎”条目。--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9:52 (UTC)[回复]
何必故意切割“武汉肺炎”与COVID-19。--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09:57 (UTC)[回复]
我不明白你说“故意切割”是何意。--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0:36 (UTC)[回复]
你的举止。--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11:04 (UTC)[回复]
我当然是知道“故意切割”是用来形容我的,我只是不明白“故意切割”是何意,望阁下能加以解释。--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1:45 (UTC)[回复]
你的回应跟“唐伯虎进宁王府”一样,没有差别。--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13:20 (UTC)[回复]
“唐伯虎进宁王府”又是什么?我查了一下,似乎是“装疯卖傻”之意。我并不是装疯卖傻,而是真不明白你说“故意切割”是想强调什么,理据为何。“何必”什么时候又成了理据了?再举之前的那个例子,假设我要在中文维基提议废除那个辅助机器翻译工具,并给出了来源和论证,然后你说“何必废除”,能构成有效反对意见吗?--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6:16 (UTC)[回复]
(-)反对:与 Kevin Smith Chen 持同。坚持先到原则。--KLONOA 2020年5月11日 (一) 05:58 (UTC)[回复]
(:)回应:无论武肺还是新型冠状病毒,这两个词的政治性色彩已经不言而喻:不管前者从何而来(实际上曾是“武汉不明原因肺炎”的缩写),这个词已经演变为台当局、美当局及部分民粹人士煽动对中国大陆歧视及污名化的专用词语,具有浓厚的政治攻击色彩[4];后者则本身并没有明确指向性,任何新的冠状病毒都可被叫做新冠,这个词实际上已经成为了陆当局政治宣传策略的一部分。总而言之,此类带有政治性色彩的地方性词汇,修改为国际通用命名的行为,是应该得到允许而不是一刀切禁止的。---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42 (UTC)[回复]
(:)回应:条目采取“先到先得”原则进行编辑,并未出现您指出的“一刀切”问题;使用名词“武汉肺炎”不等同于歧视/政治宣传,且仍有部分地区/国家保留此种说法。--KLONOA 2020年5月11日 (一) 07:41 (UTC)[回复]
一刀切问题出自WP:CONCOVID-19。你所说的部分地区/国家就是台澎金马和香港嘛,这个用语的问题就是歧视/政治宣传,原因请看上面的来源。--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09 (UTC)[回复]
(:)回应:请阁下仔细阅读共识。共识指出“在条目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使用该说法的地区/国家并不等同于歧视和政治宣传;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阁下这一做法无意与达成共识,而将进一步撕裂社群。--KLONOA 2020年5月11日 (一) 08:29 (UTC)[回复]
(:)回应:诚然,“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但这里讨论的并非观点问题,而是命名问题。若“武汉肺炎”这个词真无“政治宣传”等特殊含义而是仅指COVID19,那假若有人把它改换为COVID19又从何来“消除观点”之嫌呢?若有人想了解“武汉肺炎”名称的相关内容,自可以前往(新建立的)“武汉肺炎”条目或2019冠状病毒病名称争议。--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2:11 (UTC)[回复]
(:)回应:再次重申一次使用“武汉肺炎”这一名称并未具有政治色彩,在目前记具争议的情况下,特意抹除另一种用词的行为已属于一种政治观点行为;共识采用“先到先得”原则进行编辑,正如阁下所说:若要了解某个名称内容,可通过新建相关条目来解决。同理这一说法也适用于想要更改用法的编辑者。--KLONOA 2020年5月12日 (一) 09:52 (UTC)[回复]
@Kevin Smith ChenKlonoa1997总结你们的重要观点:“武汉肺炎”一词无政治色彩和污名化、歧视意味,所以使用该词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抹除”或者“形同封杀”它是不对的,是吗?我将反驳如下:一个词语究竟有没有污名化和歧视意味,显然不能由使用者来评判,不过当然大家也不会全由声称被污名化或歧视者评判,这都属于原创研究,这时我们就需要可靠来源来说明该词是不是污名化。此时我们发现,许多非常可靠的来源:WHO[1]、AAAS[2]和Nature[3]均支持用地名命名疾病属于污名化。我知道有人会主张WHO有政治性,他们的主张不足为信,但我要指出,此来源发表于2015年,且当时并不针对某种特定疾病,可见是从学术角度来看的,政治性完全无从谈起。而且还有AAAS和Nature作例证,其中前者是彻底的学术文章,后者是发表于被广泛认可的学术期刊上的评论。于是可见,主张应当等价看待“武汉肺炎”这一名称与“2019冠状病毒病”这一名称,是站不住脚的,前者的争议程度及可能的污名化意味明显高于后者,所以在指涉相同时,将前者替换为后者原则上不应该被视作破坏。--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0:38 (UTC)[回复]
你有本事如45.64.240.138所言,先将比“武汉肺炎”较小争议的“香港脚”、“日本脑炎”、“非洲猪瘟”、“德国麻疹”、“西班牙流感”、“西尼罗河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等等禁止在维基百科使用。麻烦请一视同仁。--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11:09 (UTC)[回复]
我使用我和其他人已经说过多次的话来反驳这一观点,“你的要求就完全是WP:OTHERSTUFF了,其他疾病名称自可单独讨论,又与此疾病命名何干?”“即使所用名称不够恰当也很难做出更改,正因为如此,才更加应该对新的疾病使用正确的命名方式”“既然阁下如此在意别的条目的情况,为何不去这些条目的讨论页提案?我是没有什么意见。”我再次强调,要做一件事不代表就必须要做类似的所有事。假设我要在中文维基提议废除那个辅助机器翻译工具,难道“你有本事在其他维基都提议废除啊,麻烦请一视同仁”可以成为合理的反驳理据?--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1:39 (UTC)[回复]
我先说清,你提的WP:OTHERSTUFF是运用在页面存废讨论,但我就当作你是要取其中的概念回复我。再来我可以一直重复讲,在“武汉肺炎”以前,任何带有地名的疾病名词,绝对比“武汉肺炎”来的争议还要低,如果争议低的反而无法取得社群的共识决定禁止使用,你是如何让社群信服争议高的“武汉肺炎”的讨论共识。--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13:21 (UTC)[回复]
嗯我知道是用在页面存废讨论,不过本来就是论述而不是方针,我是就当一个相关论述用的,即表示他类条目如何和此类条目无关。你以此类条目相对“争议高”作为理据,很是奇怪。维基百科又不是水晶球,谁能知道禁止别的带有地名的疾病名词在社群取得共识更容易?又没有人提议。这个“争议高”恐怕是你自封的。--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6:50 (UTC)[回复]
我再强调一遍我的论述的核心,这个核心很简单,几乎是三段论而已。①若干非常可靠的来源已经指出,使用“武汉肺炎”类似词汇是有歧视和污名化色彩的。②维基百科内文不宜用具有污名化、歧视色彩的名称直接指代某对象(即作为该对象的同义词)。因此得到维基百科内文不宜使用“武汉肺炎”类似名称。若想驳斥该论述,只有两种选择:①找出更可靠的来源证明使用“武汉肺炎”类似词汇其实没有歧视和污名化色彩;②论述维基百科内文使用具有污名化、歧视色彩的名称直接指代某对象并作为其同义词是适宜的。如果无对以上两点的驳斥,只能认为不对该核心论述产生影响。--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6:50 (UTC)[回复]
不过,另外一点似乎倒讨论空间更大一些,即怎样处理这些“不宜”的名称。在这方面,我的观点是,应当认可将不宜的名称替换为别的COMMONNAME,这种行为原则上不应该被视作破坏。--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6:50 (UTC)[回复]
(:)回应:请不要把使用“武汉肺炎”的人自主归类为具有政治色彩人士,有违反WP:5P4之嫌,建议阁下仔细阅读先前的共识讨论;虽然社群(以至社会)对于“武汉肺炎”这个词语涉及歧视存在争议,但仍有意使用这一名称的国家/地区,所以不应该把“武汉肺炎”这个词语手动替换成其他词语。编者Sanmosa先前也指出:根据《中立的观点》:“……也不应断言各种不同观点之中,某种观点(不论其是否最流行的观点或中间观点)为正确,并把除前述以外的观点当成只为贬损而提及。我们应该让读者形成他们自己的意见。中立的观点既不同情也不反对其主题:它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观点。顾名思义,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因此,以条目内容‘POV’不中立或用所谓的专业名称为由消除条目内容并不合理; 假设该公告通过,将有用户持续手动转换,导致“编辑战”频繁发生,撕裂社群。--KLONOA 2020年5月13日 (三) 07:33
我现在暂时先不回应后一点,单说前一点,我举出了那么多可靠来源,请问“自主”何来?我也没有说政治色彩,单说了歧视和污名化色彩。先前的共识是存在争议不假,可是这如何不允许发表争议中的一方观点?如果我以存在歧视为由去删改条目内容,那才是违背该共识的行为,现在只是在试图论述观点而已。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3日 (三) 08:22 (UTC)[回复]
“武汉肺炎”在台湾就是COMMONNAME。--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3日 (三) 07:56 (UTC)[回复]
别的COMMONNAME。--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3日 (三) 08:22 (UTC)[回复]
依然是COMMONNAME。--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3日 (三) 08:35 (UTC)[回复]
我知道是台湾的COMMONNAME啊,我又没有否定这一点。是否需要我翻译一下:“应当认可将不宜的名称替换为别的COMMONNAME”意思是“虽然‘武汉肺炎’和‘2019冠状病毒病’均是特定地区的COMMONNME,但前者较为不宜(已论证),因此替换不应被阻止。”--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3:33 (UTC)[回复]
(:)回应::::“武汉肺炎”这一说法是否造成歧视行为仍存争议,有关期刊只是要求尽量避免使用以防造成可能存在的歧视;不是只有专业期刊才在用,也不是只有专业期刊才有资格质疑;共识不明文禁止其他编辑者使用其它说法,而是使用“先到先得”原则进行编辑,请尊重使用这一说法的地区/国家。--KLONOA 2020年5月13日 (三) 09:41
我的主要论点就是““武汉肺炎”这一说法存在歧视”,A和B之间存在争议,有人主张A,“A与B之间仍存在争议”不能作为驳斥A的理由。另外有关专业期刊的问题,AAAS的文章明确指出,The use of names … has had unintentional negative economic and social impacts by stigmatizing certain industries or communities.(粗体是我所加),即已经存在。当然,论文只研究了之前的类似名称如MERS,而未研究“武汉肺炎”名称的情况,因此并非绝对,不过也是非常好的参考。我并非不尊重使用这一说法的地区或国家,相反,我认为使用这一词语的大多数并无恶意,只是这一说法本身的确存在污名化色彩。最后,我认识到此称呼虽有污名化色彩,但已引起极大争议,且目前而言该提案存在明显问题,若通过可能会对某些维基人造成冒犯,因此暂时不再支持该提案。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3:33 (UTC)[回复]
(+)支持:理由如上。--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0:38 (UTC)[回复]
(=)中立:虽有理由,然可能造成社群分裂,且明显已无通过可能。--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3:33 (UTC)[回复]
(-)反对:可能应该在Wikipedia:字词转换提报。Kitabc12345 讨论 海南 打卡 2020年5月11日 (一) 06:33 (UTC)[回复]
你所谓的“字词转换”并不能用在这里,这不是简繁转换问题。--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42 (UTC)[回复]
(-)反对:我就直接说吧,不能接受为政治正确而提出的政治操作。--CRHK128 团结抗疫,英美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7:57 (UTC)[回复]
这并不是一个政治正确问题,这是一个可能影响基石的问题。--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02 (UTC)[回复]
不见得维持原状(“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称呼并存)会影响到基石。--CRHK128 团结抗疫,英美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8:09 (UTC)[回复]
同上,见下解释。痛心疾首的提案恐怕才是真正影响到基石的那个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12 (UTC)[回复]
请参考我在上面和WP:VPD的说明,不过我也再在这整理一次:WP:CONCOVID-19禁止无共识之字词转换或手动替换的原因是字词转换或手动替换已经是在用词本身、字词转换和手动替换都有极大争议的情况下(先前的讨论究竟有多激烈,大家也知道)刻意使某一种特定用词消失的情况,回退实际上并不违反WP:BIASWP:NPOV(“中立的观点既不同情也不反对其主题:它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观点。顾名思义,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因此,以条目内容“POV”不中立为由消除条目内容并不合理。”),而加入相关字词转换的动作则违反了WP:5P2WP:5P4,并实际上某程度上形同WP:GAME。如果现在如此修订的话,那样订立规则的目的(暂时性遏止用词争议)就不能达到,而且也带来令共识更迭过于频密的问题。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06 (UTC)[回复]
另外,我再copy一次给大家看:原本就已经写“新冠肺炎”的例子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14 (UTC)[回复]
编辑冲突 (:)回应:就在下的观察来看,目前这些条目用语纠纷无非在于到底应该是武汉肺炎/病毒还是新冠肺炎/病毒的争议。暂时性遏止用词争议并不能解决问题,甚至只会加剧撕裂。既然已经暂时遏制,就应该立刻提出具体出路,而不是放任这两个不中立、地域中心、政治性浓厚的名字长期存在。在这种问题上只禁止、不给出路,并不是建设性,反而可能在无意中演变成毁坏性。--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20 (UTC)[回复]
首先,即使是你主张为“中立”的那个名词,也有为数不少的用户认为并不“中立”,所以现在是连“中立”的判定标准为何也有争议,你这样的举动最终还是回到了你所说的那个“撕裂”的问题,因为(除了现行办法以外)任何一个方案都会对各方用词构成不尊重。那样我倒不如找一个比较河水不犯井水(尊重各方用词)的方案(也就是现行办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27 (UTC)[回复]
另外,你说的这句“在这种问题上只禁止、不给出路,并不是建设性,反而可能在无意中演变成毁坏性”我觉得比较适合拿来形容你的方案,你现在其实也是在禁止“武汉肺炎”及“新冠肺炎”这两个词语,甚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这样的一个官方用词。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33 (UTC)[回复]
编辑冲突请不要曲解本人言论,曲解他人言论具有毁坏性。本人只是反对将“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甚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转换为COVID-19或类似的行为一律禁止。编辑冲突本人从未说过“禁止“武汉肺炎”及“新冠肺炎””这种话。--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36 (UTC)[回复]
我先当成是你无心,然而你的提议规定却实际上达到了如此的效果,因为一定有人会雀跃于替换字词。在你的提议下,基本上“武汉肺炎”及“新冠肺炎”(还有“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一加入就立即被替换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39 (UTC)[回复]
同上,你的提案就形同封杀“武汉肺炎”一词的使用。--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10:18 (UTC)[回复]
另外,我也不认同“既然已经暂时遏制,就应该立刻提出具体出路”这句话,这是操之过急的表现。规则才刚实行不久,是否收效还未完全知道(要完全知道是否收效,要实行一段长时间才能观察得到),就这样频密更迭规则,将会使社群无所适从,并继而削弱规则的认受性。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39 (UTC)[回复]
(+)支持:别的我也不知道,不过真的有地方拿中国病毒当常用词?我很好奇最近这次修改真的有经过讨论吗?--SEX! 2020年5月11日 (一) 08:18 (UTC)[回复]
你可以自己翻查过往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27 (UTC)[回复]
翻了,只看到有人提出修改方案,没看到讨论。。。(第一次煮不知道流程,话说是一个提议放几天没人管就算是达成共识了吗)--SEX! 2020年5月11日 (一) 08:35 (UTC)[回复]
那麻烦你再翻一次,你一定是忽略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长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42 (UTC)[回复]
看了一下。。。似乎只有人说过先通过红色底色的内容,然后就给全加进去外加关闭讨论了。。。(话说无共识就等于通过吗)--SEX! 2020年5月13日 (三) 09:16 (UTC)[回复]
你可真的是完全看错啊。“我现在将绿色底色部分及下划线部分送交公示(因为属于事实性修订,而且有必要明示),至于红色底色部分是否送交公示则需要社群讨论”,哪里来“先通过红色底色内容”?而且红色底色部分、绿色底色部分和下划线部分其实都是再早前其他人提出的修订方案,而后两者也没有人反对,我才送交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8日 (一) 02:03 (UTC)[回复]
(-)反对:允许替换等于架空“武肺”和“新冠”等用法,有僭建共识之嫌。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0:37 (UTC)[回复]
(+)支持 2019冠状病毒病是WHO确定的六种语言正式名称之一,且没有时空局限,远优于新冠肺炎、武汉肺炎等称呼。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5月11日 (一) 11:31 (UTC)[回复]
(+)支持 世界卫生组织作为全球性组织,其公布的官方名称应该被广泛使用,而不应该继续使用其他名称,尤其是像“武汉肺炎”这种严重污蔑性的名称。扬州炒面君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1:23 (UTC)[回复]
双重标准。怎么不见你提出禁止“香港脚”、“日本脑炎”、“非洲猪瘟”、“德国麻疹”、“西班牙流感”、“西尼罗河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1:54 (UTC)[回复]
不是双重标准,回复见下。--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3:23 (UTC)[回复]
回复见下。--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3:32 (UTC)[回复]
(!)意见:政治用语固然需要中立,但学术名词有对错之分,无论陆港澳台海外华人谁的错误用词,都应被无条件规范化为为WHO的正确用词。不管事情本应该是怎样的,现状是维基百科条目中的用语会严重影响大量中文来源的用语,而这些中文来源中又有大量被我们当作可靠来源的新闻媒体,这也是永远会有人搞政治小动作的原因。既然中立性上无法达成共识,不如全部改为WHO的版本以去政治化,直到出现权威性和准确性达到或超过WHO的可靠来源证明其他名称的正确性,而在此之前不考虑用语共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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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1日 (一) 11:57 (UTC)
那样的话,也请你提出禁止“香港脚”、“日本脑炎”、“非洲猪瘟”、“德国麻疹”、“西班牙流感”、“西尼罗河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2:07 (UTC)[回复]
你是真的想讨论那些“Mistakes were made(错误已经铸成)”的名称,还是企图让新的坏名称也成为常用名称,在以上坏名称列表里再添上一个?至于以地名为名称为什么坏,可以参考WHO[1]和AAAS[2]的意见。这都是可信度很高的学术研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MERS命名引发的争议,正是促使世卫组织2015年出台文件的主要原因。[5]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3:23 (UTC)[回复]
我的意见是,所有疾病或病毒中带有地名的一律禁止,包括你所说的那些“错误已经铸成(Mistakes were made)”的名称。铸成了也可以改的,好不好?--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3:30 (UTC)[回复]
世界卫生组织在《世卫组织发布新型人类传染病命名最佳实践》中明确提到,包括疾病名称中应当避免的术语包括地理方位在内的原则不适用于那些已经确立的疾病名称,因为即使所用名称不够恰当也很难做出更改,正因为如此,才更加应该对新的疾病使用正确的命名方式。而不是错误铸成,就将错就错。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3:36 (UTC)[回复]
铸成了也可以改的,好不好?建议“香港脚”改为足癣,“日本脑炎”改为流行性乙型脑炎,“德国麻疹”改为风疹。世卫也没反对把以往的带有地名疾病更名,别将错就错。--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3:40 (UTC)[回复]
谁说不能改呢?但你的要求就完全是WP:OTHERSTUFF了,其他疾病名称自可单独讨论,又与此疾病命名何干?--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3:42 (UTC)[回复]
为何无关?此案通过与否是关乎其他带地名疾病今后在维基百科内的命名。如通过,此案将作为先例。--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3:50 (UTC)[回复]
就连1919年流感大流行都是2012年[6]已经从“西班牙流感”改过来了,可别说什么“先例”。--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4:05 (UTC)[回复]
当然,作为先例也没什么不好,如果有爆发其他疾病,我绝对赞成不带地名。--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4:05 (UTC)[回复]
提醒你,如果只看标题来算的话,“武汉肺炎”也是称作2019冠状病毒病的。如果只是标题“正确”就可以的话,那提案来干什么,不是想改内文吗?--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4:08 (UTC)[回复]
1918年流感大流行,不小心打错了。--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4:07 (UTC)[回复]
另外,流行性乙型脑炎条目的标题还真就是“流行性乙型脑炎”,不是什么“日本脑炎”。--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3:45 (UTC)[回复]
风疹足癣条目的标题也还真的就是……风疹和足藓……现在是同一标准了呢。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3:53 (UTC)[回复]
还有“非洲猪瘟”、“西尼罗河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等呢……另外,提醒你,如果只看标题来算的话,“武汉肺炎”也是称作2019冠状病毒病的。如果只是标题“正确”就可以的话,那提案来干什么,不是想改内文吗?--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4:00 (UTC)[回复]
此提案也并未表示想“禁止”抑或“改动”内文,它只是要允许这样改动。--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4:10 (UTC)[回复]
希望你可以停止自己的WP:OTHERSTUFF行为,这对讨论无益。这些条目应该改,但应该一步步来,首先切除错误的源头,对新命名的采用正确的,再逐步替换已有的。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4:12 (UTC)[回复]
不接受你的指控。这又不是WP:VFD,别老是拿这说事。--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4:15 (UTC)[回复]
Wikipedia:别跟着闯红灯此条亦用于条目编写。“比烂”并没有意思。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4:28 (UTC)[回复]
这不是VFD不假,这甚至也不是方针或指引,引用只是作为参考而已,但道理不是类似的吗?“纯粹指出同类条目存在,并不说明那篇条目应该存在。很有可能是那些其他条目也应该删除,只是未有人注意提出”,同样,纯粹指出同类条目并未有类似提案,并不说明同类条目不应该有类似提案,可能是那些其他条目只是未有人注意。况且,COVID-19相关条目本就与那些条目不同,例如流行性乙型脑炎条目有字词转换,COVID-19相关条目的该提案似乎就被否决了。--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4:38 (UTC)[回复]
允许流行性乙型脑炎转换成“日本脑炎”也是歧视日本,观感跟2019冠状病毒病转换成“武汉肺炎”一样。我真不明白当初为什么这样做也没有引起争议。--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4:46 (UTC)[回复]
阁下若是不明白,可以好好想一想。另外,既然阁下如此在意别的条目的情况,为何不去这些条目的讨论页提案废除字词转换?我是没有什么意见。--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5:10 (UTC)[回复]
有什么好想的,就是日本政府不够强硬,没向世卫反映。--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5:22 (UTC)[回复]
您可别,WHO的规定是2015年发表的。--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5:54 (UTC)[回复]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放着显而易见的理由不去想,非要去想“政府不够强硬”这样的理由。查阅en:List_of_epidemics很容易发现,2015年后出现的新病毒只有SARS-CoV-2这一种。--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6:06 (UTC)[回复]
那如果那些被用作疾病名称的国家或地区在2015年前就联合起来向世卫建议,不应该以地名命名疾病呢?这样的话,世卫可能在2000年就已经有此规定,总不能排除这可能性吧。--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6:21 (UTC)[回复]
我已经提到过,促使世卫组织2015年出台文件的主要原因正是2015年前MERS命名引发的争议。不过,我不太明白阁下说的“这样的话,可能在2000年就已经有此规定”是什么意思,希望能解释一下。--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6:38 (UTC)[回复]
那句话是接前面的。全句意思是如果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向世卫建议,我个人认为可能在2015年前就已有这规定。至于2000年只是一个例子,可以是2011年、也可以是2007年,纯属假设。--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6:47 (UTC)[回复]
确实如此。不过,这似乎只能说明这些政府没有像之后的中东国家和中国一样反映而已。--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1:08 (UTC)[回复]
(+)支持,统一按照国际通用名。不过这些闹的人我也不怕,十年前SRAS、汶川地震、奥运会也闹过,只可惜当初那帮人耗了五年就耗不过我罢了。要不然考虑一下《论持久战》?-🌜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1:35 (UTC)[回复]
要做的话就一视同仁,所有疾病或病毒中带有地名的一律禁止。不要让人感觉双重标准。--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2:17 (UTC)[回复]
这不是双重标准,而是希望维基百科在做好事方面出一份力。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3:23 (UTC)[回复]
你想出一份力就请一视同仁,所有疾病或病毒中带有地名的一律禁止。--45.64.240.138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3:30 (UTC)[回复]
支持45.64.240.138,要就全部封杀禁用,要吗保持现状,不要只做半套。--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16:55 (UTC)[回复]
那希望阁下先去把风疹足癣改回德国麻疹和香港脚,不要只搞半套。因为不能一步到位地改良,所以就放弃一切改良?那全部都改回去改成带有地理位置的条目吗?请阁下先自己身体力行完成这些改动再来讨论COVID-19条目。Wikipedia:别跟着闯红灯 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7:37 (UTC)[回复]
(▲)同上,既然如此在意别的条目的情况,自可提案单独讨论。我再次指出,别的类似条目是否有人提出类似提案,和本案是否成立无关。--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0:48 (UTC)[回复]
尤其是本案还有其明显特点,如:①是最近发生的正在进行的事件,不是多年以前形成的积重难返的COMMONNAME;②在中文编者和读者之间造成极大争议;③外文中基本不用“武汉肺炎”名称。--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1:00 (UTC)[回复]
“保持现状”是忽视不看、难懂吗,我哪里有说我要把全部用词改成带有地理的名词,你这种另类怂恿的举态,是想让我犯下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吗。你们要封杀“武汉肺炎”的理论基本上都是根据WHO于2015年提出的文件,但这边必须说,对社群而言,其他带有地理的名词的使用上的争议绝对比武汉肺炎来的低,如果争议低的反而无法取得社群的共识,你是如何让社群信服争议高的“武汉肺炎”的讨论共识,请一视同仁。--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05:04 (UTC)[回复]
(※)注意@DrizzleD林木甜DrizzleD不要找你真实生活的朋友林木甜支持你的观点,请林木甜不要作DrizzleD的真人魁儡:WP:MEAT。--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05:14 (UTC)[回复]
强烈抗议!我和DrizzleD没有任何现实世界中的关系,在维基百科也是今天才第一次遇见,只是简单的都支持权威来源而已,你不可以这样凭空污蔑!为了污名化武汉人,何至于这样无所不用其极呢?希望你自重!!!!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5:38 (UTC)[回复]
我可没有凭空污蔑,你才自重。--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05:41 (UTC)[回复]
我也要声明,林木甜和我之前压根没有任何联系。您引用WP:MEAT,也请注意其中有“操作真人傀儡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请不要胡乱作出这种指控”。难道有不活跃的用户支持我的观点就自动证明是真人傀儡了?--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6:07 (UTC)[回复]
我和TA的观点本来也不尽相同,我主张“完全可以创建这两个名称的单独条目以彰显其历史”,TA却说“诸多名称都是COVID-19历史的一部分,请问每一个名称都要作为条目名称吗?”,我们只是在反对这一名称、支持可靠来源这一点上一致而已。请您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冷静,不要做出无谓指控。--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6:14 (UTC)[回复]
在此强烈抗议User:Kevin Smith Chen滥用用户查核和无端指控来打压意见不同者的声音,希望该用户正面面对WP:BESTSOURCESWP:别跟着闯红灯两条方针,尊重权威来源,不要通过复读“为什么其它条目不这样”和污蔑意见不同者是“洗白”或者“真人傀儡”的无谓手段来试图破坏其他人意见的正当性。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13:20 (UTC)[回复]
首先,别跟着闯红灯只是个论述,并不是方针,别搞混,且只用在页面存废讨论和不符方针与指引,我看不出“武汉肺炎”是犯了哪一个。然后,我已经说过,想封杀“武汉肺炎”的理论基本上都是根据WHO于2015年提出的文件(你怎么会一直觉得我有忽视WP:BESTSOURCES),而其他带有地名的疾病名词的争议绝对比武汉肺炎来的低,如果争议低的反而无法取得社群的共识决定禁止使用,你是如何让社群信服争议高的“武汉肺炎”的讨论共识。还没学会走就想飞?--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2日 (二) 14:01 (UTC)[回复]
我曾经在此页面多次提到《自然》的社论,你指控我是真人傀儡却连我的意见都没有看吗?想想看,支持替换“武汉肺炎”的至少有WHO和《自然》两个权威来源,而支持不替换“武汉肺炎”的只有政治语言而已,根本就称不上什么争议高,至今你都没有提出任何符合WP:BESTSOURCES的支持“武汉肺炎”名称的来源。换言之,在学术角度,替换掉“武汉肺炎”是没有争议的,而且有多个权威来源的支持。其它条目目前则没有这么多权威来源的支持。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14:26 (UTC)[回复]
(!)抗议,旗帜鲜明地反对Kevin Smith Chen对其他维基人的不实指控,且不论目前元维基用户查核已经证明了上述二人并非傀儡或真人傀儡,在用户查核结果公布前就对用户进行不合理的定性并借此进行攻击之行为实在不够友善。希望Kevin Smith Chen君不要再因为政见或者观念的不同而随意揣测。--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13日 (三) 05:56 (UTC)[回复]
查核的结果又不能否定真人傀儡的可能。--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3日 (三) 07:56 (UTC)[回复]
不能否定,也无证据肯定时,应当假定善意。请阁下注意操作真人傀儡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4:49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SRAS?SARS 囧rz…… DMSO is 2020年5月11日 (一) 13:58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重复的投票,已由忒有钱留言)于2020年5月13日 (三) 11:54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支持国际通用名称。 DMSO is 2020年5月11日 (一) 13:58 (UTC)[回复]
(+)支持:《自然》期刊是全球最权威的学术刊物之一,2020年4月7日,《自然》在社论中指出在命名时将武汉或中国与病毒联系起来是错误的,并且为此道歉。学术的问题应该以学术的态度面对,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没有人比《自然》更懂学术。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4:04 (UTC)[回复]
(+)支持,最近碰到一堆揪著“武汉”这个名称做文章、宣扬各种地域仇恨的纯破坏用户,当然是用国际通用名没有争议了,北京方面不用这个名称也是因为有人试图用这个名字转移仇恨,怎么可能没有政治色彩?没有色彩,这种玩意儿哪里冒出来的。----浅蓝雪 2020年5月11日 (一) 14:29 (UTC)[回复]
(!)意见需要把武汉肺炎和新冠肺炎一视同仁,且不能埋藏它们的历史,否则请维持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11日 (一) 15:09 (UTC)[回复]
(:)回应完全可以创建这两个名称的单独条目以彰显其历史嘛,就像现在的中国病毒条目。--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6:41 (UTC)[回复]
(:)回应 历史名称于条目中自有说明。且所引原文之中就是原名。统一成万国之名不会埋藏历史。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5月12日 (二) 14:37 (UTC)[回复]
北京不用?是北京最先用的,此外不用拿少数人的个人行为用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欢迎来台湾看讲这个词的人是否如您想得一样,谈到政治色彩,世卫本身政治色彩深到不行,详情可以去世卫的维基参观,每个内容都有来源歼10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10:08 (UTC)[回复]

(+)支持 在下刚刚失误不小心在不该编辑的地方编辑了,这里觉得国际通用命名是较为科学合理以及中立的。--Tangentwiki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2:16 (UTC)[回复]

Tangentwiki君虽然注册不足两小时,但对编辑都很熟练啊。--Uranus1781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2:49 (UTC)[回复]
@Uranus1781 在下一方面在Arcaea中文维基编辑过一段时间,一方面也是有各位前辈的指引 --Tangentwiki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3:23 (UTC)[回复]

(+)支持,同时强烈反对在外文文献并未提及武汉肺炎中国肺炎等用词时将上述内容强加进条目,同时反对所谓的先到先得观点。另外,我也支持把存在WHO官方译名的词语改为不带有地域性质的用词。--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12日 (二) 03:51 (UTC)[回复]

在此补充,所谓先到先得先到先得,是指条目名称,而所讨论的条目的最开始的名称应该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者“2019-nCov病毒感染肺炎”之类的名称而非“武汉肺炎”。其次,本讨论似乎是在讨论可以对条目内容中的“武汉肺炎”等地域中心的词进行替换,与先到先得无关。无论应用于条目名称或内容,“武汉肺炎”都不是用“先到先得”可以支撑的。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12:41 (UTC)[回复]

(-)反对:世界卫生组织才是最政治化的组织,如果他们最客观的话,看他如何睁眼说瞎话称呼主权国家中华民国就知道歼10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4:49 (UTC)[回复]

也就是说像阁下这种迄今总共编辑4笔其中3笔是极富恶意的扰乱性编辑的人士所发表的观点才是理性客观的?--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12日 (二) 05:23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两岸互相尊重用语才能解决问题,当初会那样编辑就是不满你们把使用武汉肺炎就说是反中或台独分子,倒是你先回答世卫的用语中不中立再来讲歼10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5:33 (UTC)[回复]
WHO的用语当然是中立的,阁下不管再怎么顾左右而言他都改变不了您之前作出破坏性编辑的事实。另外至于中华民国是不是主权国家的问题,敬请参见WP:PB。所以我虽然尊重阁下的反对票,但是基于维基百科的立场,我并不认同阁下的反对理由。--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12日 (二) 05:41 (UTC)[回复]
但先不管政治立场,事实上就是,也就是说WHO可以把事实的东西黑的说成白的,既然WHO是为政治服务的组织,何来中立观点歼10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6:03 (UTC)[回复]
(:)回应SheltonMartin注意:讨论别人的贡献纪录属于无关内容,且有违反WP:GAME之嫌。请停止上述行为。—KLONOA 2020年5月12日(二)10:08
接受对这一问题的指正。--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12日 (二) 14:33 (UTC)[回复]
SheltonMartin说的没错,用户歼10最初几笔编辑就是明显的破坏,在VPP的发言(如“世界卫生组织才是最政治化的组织”、“WHO是为政治服务的组织”)也有WP:POINT之嫌。--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12日 (二) 12:38 (UTC)[回复]
那《自然》同样认为在命名时将武汉或中国与病毒联系起来是错误的,还因此道歉呢?学术期刊应该是最不政治的组织了,而且在学术上《自然》也是最为权威的组织之一。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12:32 (UTC)[回复]
(※)注意:此处不是讨论WHO可靠性的地方。若要讨论,请至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Steven Sun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7:30 (UTC)[回复]
(-)反对:我看了一下讨论,似乎忒有钱支持两次,那么我也要反对两次,反正好像只要越多支持或反对越历害,说真的就是你们大陆人喜欢政治污名化说武汉肺炎就是什么台独分子,才会一堆人说中国武汉肺炎这种话歼10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5:22 (UTC)[回复]
↑该用户因与先前重复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者如要改票请在先前的加删除线。- --浅蓝雪 2020年5月13日 (三) 10:04 (UTC)[回复]
别跟着闯红灯。双方要相向而行,尽量找到共识,不能在攻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7:53 (UTC)[回复]
@淺藍雪建议把User:忒有钱的两次支持也处理一下。--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3日 (三) 10:58 (UTC)[回复]
(:)回应:确实如此,我投票时可能看串了,直接移除就好已移除。--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1:45 (UTC)[回复]

( ✓ )同意,国际统一自然好。——Ye Jiluo留言2020年5月12日 (二) 08:13 (UTC)[回复]

(+)支持,私认为WHO的译名优先级要高于各政府的译名。#ForeverLove I miss the pillow talk. 2020年5月12日 (二) 16:09 (UTC)[回复]

(-)反对:维基百科不是刻意去除任意命名的地方,尤其是武汉肺炎和新冠肺炎都有大量人士在用的情况下,刻意不提某些用词并不符合中立性,2019冠状病毒病此一用词非常不普遍,而且此条目原先的目的就是防止编辑战,改成这样编辑战只会持续,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在原先用词的情况下,在后方加括号不同地区使用的名字,如此也方便各地读者认识Kankokusakana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4:00 (UTC)[回复]

  • 还有一点,我认为每个官方或民间的惯用中文译名都应该被接受,维基百科不是统一各地命名的地方,直译理所当然也不该被赋予特殊地位,类似的疾病条目如日本脑炎,中国大陆官方或民间使用乙脑,而维基简体版也显示乙脑,但乙脑也非Japanese encephalitis的直译,维基百科其他条目也都会区分各地不同的惯用译名,既然2019冠状病毒病只有星家坡当中文译名,那么当然就不具国际通用性Kankokusakana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8:06 (UTC)[回复]
    本应如此,但目前有关命名引发了大量编辑战,如果没有更好的阻止编辑战的措施,只能靠统一命名解决问题了。--Steven Sun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2:24 (UTC)[回复]
    个人认为在不能字词转换情况下,应该以原本的名字附注,或仅用中性用词疫情或肺炎疫情描述(但附连结),较能地方用词差异解决问题Kankokusakana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09:10 (UTC)[回复]
  • 目前是无公识,一周后若仍然是无公识可以无公识结案。--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3日 (三) 03:37 (UTC)[回复]
  • 目前共识集中于任意命名带有政治色彩,非政治类条目和政治无关的条目行文中,用语改为WHO的权威命名应无异议。一周后可以此公示。--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5月13日 (三) 06:09 (UTC)
    我无法找到任何支持游魂所作出的总结的证据。我的建议是一星期后还是不要动,公示和关闭也不好,还是再多讨论一会儿。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6:17 (UTC)[回复]
    (我的观察是:整个疫情本身已经和政治脱不了关系,但这不是我在上面的那个发言的基础。)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6:20 (UTC)[回复]
    很简单,上面所有的反对票都在讨论政治相关,丝毫没有提到“SARS-CoV-2”和“COVID-19”是由WHO确定,在国际上和学术界通行的最正式、最严谨、最权威的称呼,因此我认为反对票并不在意这些名词政治无关的用途,从而在政治无关的条目和行文中视同已经达成可改为WHO命名的共识。无限延长讨论时间并不能对达成共识起到帮助,因此希望在一周后开始公示,还有什么问题?--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5月13日 (三) 06:30 (UTC)
    @游魂有问题。我直接说好了:现在WHO的权威性和中立性也在这个疫情中被连带质疑,而且主张者为数不少,而且相关争论也属于先前的命名争论的一部分,因此WHO的命名应当被认为在某程度上有争议。既然各种病名都在某程度上存在争议,我看不到必须要使用特定一个某程度上有争议的名称的理由。另外,“SARS-CoV-2”并不是由WHO确定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6:43 (UTC)[回复]
    @Sanmosa,能否举例专业期刊对COVID-19及其译名的质疑?一小撮业外质疑业内,这和特朗普没有人比我更懂病毒有什么区别?——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7:00 (UTC)[回复]
    首先,名称不是只有专业期刊才在用,也不是只有专业期刊才有资格质疑,你现在说得像专业期刊是色目人而其他地方的为数不少的人是南人一样。而且,质疑的人并非只有“一小撮”(实际上是为数不少),我请你尊重其他地方的编者。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7:31 (UTC)[回复]
    专业期刊确实不能代表所有人使用的名称,不过,我认为专业期刊的文章可以证明使用“武汉肺炎”类似词语究竟有没有污名化、歧视等色彩。有些人认为有,有些人认为没有,而在这个问题上,专业期刊认为有,且有论文证明(尤其是AAAS在2015年那一篇)。这样的话,即使有为数不少的人质疑,却拿不出研究证据,确实也是相对没有效力的。因此我坚持,使用“武汉肺炎”类似词汇确实是有歧视和污名化色彩的,希望大家能认同这一点。--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3日 (三) 08:05 (UTC)[回复]
    至于维基百科上有污名化色彩但在某些地区广泛使用的词究竟如何处理,则不一定要按提案这么做,这也是我为什么赞成延长讨论时间。--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3日 (三) 08:05 (UTC)[回复]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否定那边论文的观点。整个疫情现在实际上已经演变成政治事件,所以科学性在这里的论证效用似乎不大。不过我确实也认为在特定地区广泛使用的有争议性名词(不论是不是那个“污名化色彩”问题,还是其他政治问题)不一定要被全数替换或禁绝,因此我感谢你支持继续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9:17 (UTC)[回复]
    这个共识的标题就是色目人提出的COVID-19。既不是新冠肺炎,也不是武汉肺炎。您是否应该再开一个南非人的标题,让编者讨论一下?为数不少一样可以是一小撮人。——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7:59 (UTC)[回复]
    你能不能分清楚类比和实际应用?我现在是在类比,WHO在这种情况下会被类比为蒙古人。而且,即使是“一小撮人”,也不代表他们的意见就能被无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9:17 (UTC)[回复]
    @Sanmosa,分的很清楚。维基百科是需要引证的百科,是需要更好的来源的百科,更好的来源不是权威组织不是学术杂志,难道还是某些媒体?维基百科不是和稀泥百科。有人说陈冯富珍如何如何,这算不算对在世人物的污名言论? 奥观海、川建国都是中共党员这在简体字网络上常见了。就因为一小撮人的言论,就要污名化WHO组织?有不同观点很正常,可以丢阴谋论区域,可以丢命名争议区——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2:03 (UTC)[回复]
    这次的情况和你所说的那些差很多。这次的观点差异已经造成了大规模、广泛性、影响深远的论争,并直接造成了社会影响。你所说的那些恐怕不能怎影响全球社会,但这次的情况能。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14:09 (UTC)[回复]
    另外,由于整个疫情本身已经和政治脱不了关系,因此疫情相关条目中实际上不存在“政治无关的条目和行文”。我在上面没用的论点不代表我这里不能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6:55 (UTC)[回复]
    还有,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被允许,实际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在台湾正体以外的模式都会被转换成“2019冠状病毒病”,我看不到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手动替换成“2019冠状病毒病”的理由。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6:51 (UTC)[回复]
    支持暂时不要动,我也认为着急无共识关闭或者公示并不合适,应当给予多讨论的时间。另外,我也支持不必允许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手动替换成“2019冠状病毒病”,因为这两者显然均不含歧视性色彩,且已有字词转换,故手动替换无意义,形同繁简破坏。--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3日 (三) 07:42 (UTC)[回复]
    我倒是觉得可以把先到先得的问题放到台面上来讨论一下了。--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13日 (三) 08:39 (UTC)[回复]
    目前的反对意见均不影响共识达成,维基的内容应为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所有条目内容都应该有直接相关、且直接支持的来源。这一点也应适用于名称选择的倾向性,基于好恶的争辩是毫无意义的,当有权威来源支持某种命名取向,维基百科就应当采取这种倾向,反之,当一种立场不是基于已经发表的材料的总结而仅仅是出于个人的观点、经验,这一立场对于维基百科而言就毫无意义。目前,赞同替换的立场已具有多个权威来源的直接支持(直接支持的意思是直接了当说明应该采取某种命名,或者采取某种命名是错误的),反对替换的立场并没有举出任何来源的直接支持。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2:16 (UTC)[回复]
    我呼吁各位用户留意并奉行WP:5P4,并停止无视意见不同者的合理意见的行径。另外,请留意诉诸权威不属有效论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14:16 (UTC)[回复]
    请停止混淆概念!诉诸权威归于谬误的前提有三,一是不相关领域,二是权威之间的意见不一,三是所谓统计三段论。但请注意,其一,WHO是最应该诉诸的对口的权威,其二,目前没有任何专家学者公开支持“武汉肺炎”,“中国肺炎”等污名化的名称,不存在意见不一,其三,很多权威是就COVID-19这一特定事件的污名化进行呼吁,不是什么统计三段论。通过混淆概念,曲解诉诸权威来公然挑战WP:BESTSOURCES中“根据可找到的最好与最著名的权威来源”不是一个具有理性的人所为。WHO不采信,《自然》不采信,而要毫无根据地因为个人的观点和立场来决定,何其荒谬呢?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6:18 (UTC)[回复]
    在此我郑重地询问你,以上反对将“武汉肺炎”等污名化名称进行替换的意见中,真的有一条是“合理意见”吗?请列举之!这些意见有任何来源直接支持吗?请列举之!目的论(替换是篡改历史,洗白)、不就事论事(这个条目如此其它也要如此)、进行恶意的用户查核来打压异见、没有列出任何直接支持的权威来源而是以个人观点压倒权威,甚至像阁下这样直接挑战WP:BESTSOURCES方针,这些真的是合理的吗?我本人并不愿意采取这样激烈的言辞,但是阁下又不允许简单忽略这些不值一驳的意见,我也是万般无奈。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6:41 (UTC)[回复]
    你忽略了一个重点:命名本身所带来的争议已造成全球性的社会影响,这已经是一个很值得例外的情况了。另外,污名化牵涉的是社会学,并不是一个卫生组织应研究的东西,WHO渗和社会学其实就是越俎代庖,因为它于社会学而言确实是不相关的权威。你的所谓“其一”从一开始就不成立,因此你基于此而作的方针引用亦全错。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00:58 (UTC)[回复]
    社会学做的顶多是回顾性的研究,是对已有的命名造成的部分影响作出评估而非对如何命名给出专业意见。实际上,疾病的命名首先应该考虑医学、生物学知识,比如“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是一个社会学家能确定的吗?一个社会学家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其中概念的深微之处,所有的疾病名称都是医学、生物学、卫生部门的专家命名的,要么是WHO之类的卫生组织,要么是相关的科学权威期刊来命名。社会影响只是疾病命名要考虑的诸多因素之一,让社会学家去给疾病命名,是一件荒谬的事情。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01:32 (UTC)[回复]
    让社会学家为疾病命名这种笑话就不谈了,在我郑重向您询问后,您仍然没有举出任何合理的反对替换的意见及直接支持的来源,意思是确实没有这样的反对意见吗?另外,WP:BESTSOURCES要求“根据可找到的最好与最著名的权威来源”,如果您觉得WHO和《自然》不够权威不够著名,您应该提出更好的来源,以及陈述这一来源是如何直接支撑您的立场的,这样才是符合WP:BESTSOURCES的精神。说别人提出的来源不够权威不够相关时,您又提出了什么来源呢?如果没有来源,作为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维基无需采纳您的原创意见。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01:52 (UTC)[回复]
    提醒阁下已经是GAME了。--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4日 (四) 02:05 (UTC)[回复]
    不接受你的指控,我本段之讨论致力于让反对替换的立场给出实质性论述,给出来源支撑,是在确实地促进实质讨论,而他们的反应是什么呢?对我进行用户查核,以“诉诸权威”来消解我论述的正当性,以“其它条目没有如此”搪塞,以“WHO是政治性组织”的原创、个人的观念反驳,有任何合理的反驳吗?我至今仍然在请求反对替换者给出合理的论述,在期待有根据、有逻辑的反驳。在我引用维基术语时,我在讨论维基的精神,在善意地引导反对者按照维基方针行事,给出“请你提出来源”的建设性建议,在试图让讨论回归理性、实质而非口水化。当有些人引用维基术语时,在试图通过毁谤打压异见,在试图混淆术语的概念,这才是GAME。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03:57 (UTC)[回复]
    请你小心你的言行,不要对他人做出无端指控,至少你上面的论述确实是在诉诸权威。如果你继续坚持诉诸权威的错误论述,我应该没可能和你进行任何的有效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04:24 (UTC)[回复]
    请阁下小心自己的言行!是阁下首先对我进行指控,指控我不奉行WP:5P4,在“无视意见不同者的合理意见”,指控我诉诸权威,我是在澄清你对诉诸权威的曲解,明明白白三条理由,提醒你不要挑战WP:BESTSOURCES方针,并多次提醒你不要混淆概念,回归实质讨论,补充支撑的来源,这才是正常的维基共识的形成方法。我也对你所谓“专业性”的质疑进行了反驳,而阁下不作任何回应,却直接一个“错误论述”的大帽子扣给我。我不想过多与你争论,我还是那句话,请反对替换者提出合理的,有直接支撑来源的理由,否则就不应影响共识的形成。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05:01 (UTC)[回复]
    我不再重复我的观点。我确实没可能和你进行任何的有效讨论了,那样我也不要浪费时间好了。我的观点清楚、明白、合情合理,影响共识形成的不会是我。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08:13 (UTC)[回复]
(-)反对:维基百科不是刻意去除任意命名的地方,不少香港和台湾媒体都使用武汉肺炎。这样做是不是自我审查呢?这些心态只会让外界对维基百科更反感(特别是在香港),不愿意再参与了!--Wpcpey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04:21 (UTC)[回复]
  • 关于媒体使用别称这方面的事请,我已经在上面说过了,很多港台媒体都放弃“武汉肺炎”,改用“新冠肺炎”。现在港台媒体几乎只有黄媒绿媒还在继续使用,但它们偶尔也会用“新冠肺炎”。顺带看了一下新马地区华文媒体,基本上也是使用“新冠肺炎”。--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14日 (四) 07:33 (UTC)[回复]
我觉得“很多”和“不少”难以判断,顶多一半一半。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08:16 (UTC)[回复]
聊作参考:我之前用Google Trend搜“武汉 肺炎”和“新冠 肺炎”情况,在台湾前者明显多,在香港差不多,日本应该是因为情况特殊(因为日语也用汉字“武汉”但不用“新冠”),其他地区均是“新冠 肺炎”较多且后者比例不超过30%。--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3:45 (UTC)[回复]
所以这证明了DavidHuai1999对于香港的媒体和台湾的媒体的用词描述是不正确的。DavidHuai1999对于其他地区的媒体的描述我可以算成部分正确(中国大陆而言完全正确,真的是基本上在用“新冠肺炎”,自己主张的用词怎么不用?不过其他地方呢,有最多30%在用“武汉肺炎”,这比例有点多,未必能说它们也基本上在用“新冠肺炎”)。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14:31 (UTC)[回复]
另外,这个提案其实也会导致“新冠肺炎”被替换。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08:31 (UTC)[回复]
(*)提醒:使用“武汉肺炎”其实也会使某些中国大陆人士反感并不愿参与,所以“外界反感”恐怕不是合适理由。--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3:45 (UTC)[回复]
对啊,所以现行的办法不就是都期望大家互相尊重,没想到还是有人有那种要赶快洗掉的心态。洗掉的问题本来没那么大,大问题的是赶快洗掉。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14:31 (UTC)[回复]
本来以前还觉著不要紧,现在才终于发现某些人对大陆政府充满了彻头彻尾的恶意啊。别的词不说,就“武汉肺炎”(除了这个词我都没意见)这一个词在明显存在被利用侮辱大陆的情况下,居然会有人跳出来说什么抹杀记录,扯东扯西的,写条目就自己那一亩三分地,这时候反倒旁征博引,古今中外似乎无所不通了。它以前谁用过,中不中立,都不重要,这个问题关键就在于它现在已经在很多时候被用作地域污名化的手段而且对大陆人来说很冒犯了。我就想问一句,如果不是看大陆不顺眼,“武汉肺炎”和“COVID-19”对你来说都是一样中立,改成后者怎么还又让你“反感”了?说到底,不过就是自己的地区没被冒犯到呗。想的无非是“冒犯到的是大陆人,关我什么事,凭什么要我这样那样的”。等侮辱到香港台湾的情况出现的时候,我希望这些人还能说出同样的话来。别又跟我扯什么历史、地区用词,想教我什么叫方针的也麻烦自己瞅瞅自己的编辑数。都已经涉关严重地域分歧了,在一个词对某片地域人士来说相当冒犯,而自己其实用不用两可的情况下,却坚持用这个词,还能觉得自己挺中立,真的是自私透了。--浅蓝雪 2020年5月14日 (四) 20:04 (UTC)[回复]
是哪些人?请您确实点出用户名好让他们一一解释,不用做这些无的放矢的指控,另外虽然不知道您是哪里人,但有空欢迎您来台湾走走,武汉肺炎这词地位和香港脚一样,完全是个日常生活用语,再说这词当初连大陆政府官媒都在使用,改变习惯用词的从来就不是台湾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歼10对话贡献)于2020年5月15日 (五) 01:21 (UTC)加入。[回复]
听起来就是因为冒犯到大陆人就要像中共政府那样把“武汉肺炎”彻底变成敏感词而直接动用删除历史记录甚至直接动用维基百科:监督?那样就跟百度百科无异了。你何不直接点名而非对不肯“顺应”中共政府叫“新冠肺炎”的不特定使用者泼脏水。--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02:25 (UTC)[回复]
“武汉肺炎”借疾病对武汉人,大陆人甚至是亚裔造成了污名化和伤害,WHO和《自然》都举了若干例子来佐证,这里我不重复,我只说作为武汉人,我确实因为这一名称受到了某些歧视和伤害,这并不是你们这些外人可以否认的,你们也不能慷他人之慨说武汉人应该牺牲自己来顺应你们的习惯。请注意,大陆人没有用自己的习惯命名伤害任何人,大陆人都退让不使用常用的“新冠肺炎”了(请不要说新冠会使人想到日本的某个地名,那个地方不会因为中文巧合而被歧视和伤害,日语的翻译也不会和那个地名重复,可是武汉翻译成什么都是武汉),台湾的习惯命名确实伤害了包括我在内的武汉人,这根本不是什么敏感词的问题,这是人性的问题,是不明知而故意伤害的问题。另外,请你不要口口声声再中共政府中共政府了,这是非常严重的地域中心,是维基方针直接禁止的行为,请你注意自己的言行。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03:29 (UTC)[回复]
@Matt_Zhuang请不要滑坡论证。没有人要把“武汉肺炎”彻底变成敏感词而直接动用删除历史记录甚至直接动用维基百科:监督,维基百科也更不可能因为不反对替换掉一个具有污名化色彩的词就变成百度百科。--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06:13 (UTC)[回复]
就怕有人响应中共政府在需要引用的地方也不当处理,剩下我就不多说了。--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06:25 (UTC)[回复]
请浅蓝雪自重。另外,避免地域中心方针是内容方针,不适用于这里的讨论。我真的没想到不看维基百科才一个早上,维基百科就变成这样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5日 (五) 04:13 (UTC)[回复]
(...) 吐槽浅蓝雪的描述过于真实。--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06:13 (UTC)[回复]
这种被扯成是关于政治的讨论,我原先压根不想参与。我完全不反对使用COVID-19,但对于武汉肺炎一词的使用,我的想法只是单纯、比照以前同样带有地名的疾病名,若真想处理,我不认同要从武汉肺炎开始处理,应从过往的名词先拿来讨论,分歧上绝对会比“武汉肺炎”来的少,且真的在社群取得不错的共识,再把相关讨论应用在“武汉肺炎”的讨论,大家才会接受的心服口服。而关于同意“台北XX病”,这只是我心中真实的想法,你们若想解读成是马后炮,我也是随便你们。然后在这节骨眼,许多证据显示北京当局不配合接受疫情的源头调查、亦或是爆发初期作出许多不能挽回更多生命的举止,如果维基于现时依然想推动形同禁止“武汉肺炎”使用相关措施时,只会被非大陆地区的人士解读成维基百科被北京当局牵着鼻子走,反正你们应该也不在乎他们的想法,要说谁自私,就自由心证吧。而我只是从去年11月才开始真的了解维基的运作、参与讨论,编辑数只有1.5万次,其中应该有超过5000笔编辑仅是回退破坏罢了,真的很抱歉,我编辑次数很低,不够了解维基百科的任何事物。--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5日 (五) 09:33 (UTC)[回复]
使用“武汉肺炎”对两种人对不利,一是像我这样的武汉人,大陆人,是平民百姓在被伤害被歧视,使用“武汉肺炎”对你所仇恨的大陆政府没有任何影响,却对所有大陆的维基人都是伤害。二是使用“武汉肺炎”的人,明明不使用就能减少歧视、仇恨和伤害,而拒不改正,只能显示出使用这一词语的人的冷血和缺乏共情能力。所以不用这个词,对大陆维基人好,对台湾维基人也好。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15:45 (UTC)[回复]
( ✓ )同意:但是目前来看彻底禁用有点不现实,不过我认为避免使用还是需要的。--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17:01 (UTC)[回复]
(+)支持
  1. 首先回应一些投反对的人士提出的(比如某新注册用户、某IP)“把其他带地名的疾病都改了”的观点:暂且不论这是否属于WP:POINT的范畴,请看[2]这个视频。很多病毒或疾病带有一个地名,但是这和病毒首先出现的地方,或者是疫情首先爆发的地方没有什么关系。有的也是少数,而且已经成为国际通用惯例。要知道,武汉病毒的英文Wuhan Virus可是被G7其他六国(除美国)集体抵制的,由此可见这一称呼并未在国际上广泛使用。
  2. 我认为WHO在本次事件中没有体现出政治目的,因为相关命名文件几年前就已经发布。那个时候谁会想到五年后中国有一场肺炎呢?退一步说,不管WHO有没有政治目的,中国政府可没有采用“COVID-19”或是“2019冠状病毒病”,用的是“新冠肺炎”,我不太明白为何把“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这两个有政治化的称呼,改成不太政治化的“2019冠状病毒病”有什么问题。说白了,就是一些用户带着偏见,对“2019冠状病毒病”不习惯或是抵制,只认定武肺的称呼罢了。下方已关闭讨论中的““武汉肺炎”才没带有政治性色彩”已充分证明我的观点。
    1. 以此为基础整理:“中国肺炎”“中共肺炎”“武汉肺炎”等称呼有异议;“新冠肺炎”也有异议,WHO的“2019冠状病毒病”也有异议……看来只能使用英文“COVID-19”了 囧rz……
  3. 我们愿意停止使用“新冠病毒”等称呼,不太明白你们为什么不愿意放弃“武汉肺炎”。我们可没有在提案全部名从主人。一个称呼真的有必要大惊小怪吗?—Rowingbohe♫ 玉环撤县设市三周年 2020年5月15日 (五) 16:18 (UTC)[回复]
  • (※)注意:COVID-19也有争议,请再仔细看看。--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17:01 (UTC)[回复]
  • (-)反对:我认为这个共识更要紧的是更改溯及过往的定义。随时间变化,由于肺炎在各地均有爆发等缘故,台湾对“武汉肺炎”的使用也业已发生了改变,但是这里仍然遵守疫情刚刚爆发时候的用法,无异于开倒车。如果真的追求客观的话,一定不该忽略这一因素。建议把起始时间改为草案通过时间。关于现在的提议,我认为统一用法是不现实的,每个用到的地方使用那么长又拗口的名字你们是想怎样?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都没那么长的。我觉得如果明知当下的形势有利于大陆,然后还要拿称呼搞歧视又是不是太自信了?另外你们有考虑过世卫长期因为PRC排斥对岸的情况吗?这个背景下不谈政治你们真的觉得可行吗?以地名命名的做法,在有很多先例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容忍的,拿这个歧视,现在来看想想就有点打脸了,而且随着时间变化,如果病毒的来源更明确的话,我想使用这个称呼的呼声会更小了。Be kind please. 所以我反对统一的说法,目前让这个自然留存就好,更重要的是那个溯及以往的东西吧。而且4月出共识的时候怎么只有Rowingbohe、风云北洋几个代表大陆一方啊,一个命名我也不咋关心,结果现在又开始煮了,这动员力量也太低了,真为你们感到悲哀。--チルノ质询处·是非簿 2020年5月16日 (六) 17:44 (UTC)[回复]
  • 不认同阁下的说法。“COVID-19”是国际通用名称,“2019冠状病毒病”是“COVID-19”唯一的、真正的中文名。不要因为看到世卫组织起了一个科学的名称就拿它的立场大作文章。@Hikaruangeel也提到过,世卫组织命名该疾病也并非单方面操作,而是有跟其他国际组织磋商过。拿“武汉肺炎”搞歧视、污名化是事实,你有时间去外网社交媒体翻翻网友留言,或者看看一些维基百科破坏者的编辑,你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我们这边的提议是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也就是说,改成国际通用命名不会受到限制。至于“武汉肺炎”这个不好的名称,并没有说是彻底禁用,只是说避免使用。--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17日 (日) 01:29 (UTC)[回复]
  • 希望不要慷他人之慨,作为武汉人,我认为“武汉肺炎”就是对武汉的污名化,我作为武汉人就是会 因此 被歧视、被伤害。请不要说“可以容忍”这样的话。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7日 (日) 01:56 (UTC)[回复]
  • (!)意见:这不是改定义,是改表述(病和病毒没有改变,是改命名)。嫌学术名词又长又拗口,简直不可理喻,您这是为了凸显反对者的不学无术而故意进行的讽刺吗?世卫怎么考虑命名是世卫的事,作为编者应当使用国际通行的标准命名,以求学术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对可靠来源命名原因进行推定然后单方面决定是否使用该可靠来源命名的行为,属于对来源进行审查,涉及到原创研究并因此不受允许。不会真有人相信会有不带自身立场的国际组织吧?我建议本串所有已发言用户和待发言用户停止先入为主的政治认定,首先进行科学文献搜集,继续从政治角度讨论只能是浪费彼此的时间,不会有任何益处。在这个串里有人认为“武汉肺炎”不含政治色彩,有人认为“2019冠状病毒病”含有政治色彩,有人同时认为“武汉肺炎”不含政治色彩但“2019冠状病毒病”含有政治色彩,这还有什么可讨论的,干脆开投票得了。--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5月17日 (日) 02:55 (UTC)
本人(-)反对Kevin Smith Chen的看法,同时(!)强烈抗议武汉肺炎的说法,这是对武汉甚至中国的地域性歧视。-- () 2020年5月17日 (日) 04:36 (UTC)[回复]

(+)支持改成提议条文。--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为称呼附注

提案人撤回:
有鉴于我提出了另一个提案,我撤回这个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7:45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WP:CONCOVID-19

  • 须在条目当中第一次出现的称呼的后面增加以下附注“此疾病称呼会被其他地区或人士称呼为“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而条目中使用的称呼仅是某个/些地区或人士的观点及常用称呼,并不代表其他地区或人士的观点及常用称呼。有关其他地区或人士使用的称呼,请参见2019冠状病毒病名称争议。”或“此致病病毒称呼会被其他地区或人士称呼为“SARS-CoV-2”、“2019-nCoV”、“武汉病毒”、“新冠病毒”、“中国病毒”等。而条目中使用的称呼仅是某个/些地区或人士的观点及常用称呼,并不代表其他地区或人士的观点及常用称呼。有关其他地区或人士使用的称呼,请参见2019冠状病毒病名称争议。”如附注中的首句列出的称呼与条目当中第一次出现的称呼相同,则可将相同的称呼从首句中移除。有关如何附注,请参见Help:脚注

叧外一个方案就是建一个类似{{此条目里中国默认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模板,而模板文字与上方的附注相同,但执行上则只需放在条目上方即可。至于提案的目的是,目前先到先得原则可能会造成地域中心,而透过这提案能减低其负面影响,再者统一命名提案通过可能性甚低,故提案之。谢谢。--SCP-2000 2020年5月11日 (一) 15:06 (UTC)[回复]

  • 其实我觉得这里的主要问题是,WP:命名常规基本只说了标题的情况,而极少提及正文称呼情况。也许可以就这个讨论一下。--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5:12 (UTC)[回复]
    不能。命名常规如果管了命名以外的东西,就不是命名常规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2日 (二) 08:13 (UTC)[回复]
    (?)疑问,正文名称争议不算命名争议吗?不过,我的意思就是,目前的命名常规只管标题名称争议,可以仿照目前的命名常规单独讨论一下正文名称争议应该怎么办。--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8:25 (UTC)[回复]
    根据命名常规的定义,确实不算,除非你连标题也一起动了。命名争议只看条目标题。正文名称的争议属于一般编辑争议,使用一般编辑争议的处理方式处理。现行的WP:CONCOVID-19就是现阶段比较有效舒缓有关COVID-19的条目的正文名称的争议的办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2日 (二) 09:01 (UTC)[回复]
  • 问题是目前条目中使用的称呼还真不一定是对应来源中地区/人士的观点和常用称呼,而是经过各种用语修改之后的版本,并且改回来源用语大概也是繁重到不可能的工作吧。所以统一改为学术用语,或者至少不阻止改为学术用语是一劳永逸的做法。--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5月12日 (二) 01:43 (UTC)
    不可能,现在也有人在质疑“2019冠状病毒病”的政治意涵。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2日 (二) 07:56 (UTC)[回复]
“2019冠状病毒病”有什么政治意涵啊… 2019、冠状病毒都与任何地域、种族无关,总不能说因为“2019冠状病毒病”不是“武汉肺炎”,就说这里有政治意涵吧?正常情况下不都是以学术研究为准的么…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08:20 (UTC)[回复]
我也希望知道“2019冠状病毒病”有何政治意涵,但是这确实是一定数量的人的主张。他们的大概原因是WHO被PRC控制,而“2019冠状病毒病”是刻意迎合PRC的结果,更精确的我不知道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2日 (二) 08:57 (UTC)[回复]
这样啊。不过,可以发现,WHO的该命名确实是依据其2015年形成的共识,那时没人知道以后的第一场新疾病导致的疫情会首先爆发在PRC武汉,所以该主张大概是不成立的。--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1:53 (UTC)[回复]
反而不能这样说。WHO总干事在2015年的时候还是陈冯富珍,他们会主张那时候WHO已经被PRC控制了,新规定是为了以防万一。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6:04 (UTC)[回复]
起了一个无关种族或地域之名称,对全世界都是公平的,不偏不倚。WHO被PRC控制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18日 (一) 05:27 (UTC)[回复]
问题在于你如果不能真正地说服社群的大部分人(不要再胡乱声称大部分人和你意见一样了,社群整体的意见其实一向都是分歧的)认同你的主张的话,他们仍然是不可能认为“WHO被PRC控制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4:38 (UTC)[回复]
我靠,原来中国政府已经具备预料五年后发生疫情的能力了?我怕了。—Rowingbohe♫ 玉环撤县设市三周年 2020年5月25日 (一) 14:16 (UTC)[回复]
补充一些提及或表示反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来源:[3][4][5] [6]。叧外,其实可考虑统一学术性条目中的命名及全改为COVID-19或SARS-CoV-2,但前提需符合WP:NOTJOURNAL。--SCP-2000 2020年5月12日 (二) 11:21 (UTC)[回复]
我觉得像现在下面提议的PB修订一般用置顶模板宣示会更有效果(也就是SCP-2000所说的“另一个方案”)。总体来说(+)支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2日 (二) 07:56 (UTC)[回复]
对统一学术性条目命名(+)支持,希望这个应该不会有大争议。--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5:01 (UTC)[回复]
本人认为吧,“武汉肺炎”其实可以重定向至“中国病毒”,毕竟目前这样称呼的人士大多数是进行地域性歧视的,倒不如“武汉肺炎”全部改成“新冠肺炎”,而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争议用武汉肺炎。-- () 2020年5月12日 (二) 10:39 (UTC)[回复]
这就是标准的差别待遇。--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12日 (二) 10:55 (UTC)[回复]
反对。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都不如2019冠状病毒病普世通用。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5月12日 (二) 15:26 (UTC)[回复]
@Yumeto 在下想确认阁下是反对在下的方案,还是反对他人的看法?谢谢。--SCP-2000 2020年5月12日 (二) 15:52 (UTC)[回复]
反对的是一片枫叶的看法,所以没有用模板。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5月12日 (二) 16:13 (UTC)[回复]
@一片枫叶,武汉肺炎不是中国病毒,也不是中国肺炎。本质上是一种口语化名词,不具备专业用法。就好象上海公报里使用过“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难道要新建一个上海新冠肺炎的重定向? 韩国使用过大邱肺炎,建一个大邱肺炎? 这只是人们精简单词的一种表达方式。武汉不明肺炎 才是早期官方的主要使用方法。——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6:42 (UTC)[回复]
提请各位注意此段,大陆媒体早期确有使用“武汉肺炎”一词,但通常甚至不是一个口语化名词而是一个作为代词的偏正结构,用以“暂时地”、“简略地”、“通俗化地”代称,同篇报道一般都会同时提及较正式的名称,在不同时期为不明原因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2019-nCov病毒感染肺炎等等,认为大陆曾使用“武汉肺炎”作为疾病名称是不实论述。“武汉肺炎”真正作为疾病名称主要是台湾当局台北政府出于政治目的所为。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7:31 (UTC)[回复]
请你小心你的言辞,“台湾当局”是否出于“政治目的”以“武汉肺炎”进行命名在现阶段并不可知,你这样有违WP:5P4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04:33 (UTC)[回复]
阁下是否知道WP:5P4是什么?是以礼相待,互相尊重。我这句话没有提到任何维基人,没有不尊重任何维基人,和WP:5P4没有任何关系。阁下一而再,再而三对我提出指控而不做具体论述,现在又对我作出完全莫名其妙的指控,我已经屡次澄清和自我辩解,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讨论,请阁下立即停止对我的攻击,不要继续违反WP:5P4,尊重和你意见不同的维基人。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11:03 (UTC)[回复]
@林木甜:阁下确定自己真的了解WP:5P4?将使用这一说法的用户归类为“政治操作”,明显是为了阐述观点,不尊重使用此种说法的群体,并过于地域中心。—KLONOA 2020年5月14日 (四)12:11
既然都有人开口了,我就不花费唇舌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14:23 (UTC)[回复]
说使用“武汉肺炎”就被认为是“政治目的”,真的非常恶意。--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5:17 (UTC)[回复]
偷梁换柱有意思吗?我的意思表达有些错误,应该不是台湾当局台北政府而是台湾的某些政客,我不应该以偏概全。但是,我根本没有提到你们使用“武汉肺炎”是因为政治目的啊?你们在对号入座什么啊?我根本没有提到维基及其用户啊?“将使用这一名称的用户归类为政治操作”是哪里看到的?User:Klonoa1997User:Matt_Zhuang两位是怎么看出来的?你们这样的指责有些过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和恶意了。(编造我没有说过的话给我定罪也太太太太太太恶意了吧) 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15:45 (UTC)[回复]
“台湾的某些政客”是否出于“政治目的”以“武汉肺炎”进行命名在现阶段并不可知,所以你上面的发言还是不妥的,因为你这样还是对“台湾的某些政客”构成了不尊重,不过这比起你先前“台湾当局”出于“政治目的”以“武汉肺炎”进行命名的论调算是好了一些。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5日 (五) 04:20 (UTC)[回复]
先不论我说的是不是不妥,阁下和KLONOAMatt Zhuang一起集体对我进行毁谤,编造我从未说过的话强加于我,试图给我定罪,究竟是什么原因、什么目的?我正告三位,你们的言行已经接近于对人不对事了。我不愿意和你们再争论什么,但是,请立即,立即,停止你们的恶意、仇恨行为,回归实质讨论。三位这样抱团对我恐吓威胁,使我感到十分不适,严重降低了我的编辑意愿,请悬崖勒马。林木甜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05:28 (UTC)[回复]
@Klonoa1997Matt_Zhuang林木甜我来和稀泥[开玩笑的]请大家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冷静。林木甜先前的发言的确有所不妥,使人以为是将使用这一说法的用户都归类为“政治操作”。不过这也并非一定是地域中心,认定是地域中心其实是犯了一样的错误,即认定中国大陆用户才会认为ROC政府的“武汉肺炎”名称存在政治目的。Klonoa1997和Matt_Zhuang的说法也并非故意毁谤,可能是误解,请林木甜也不要过于激动。--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06:41 (UTC)[回复]
@Hikaruangeel 就在下所知,命名框只会在COVID-19条目才会有,其他条目并没有该命名框。再者,命名框放置在其他类型的条目并不适合,这是因为命名框通常只会用在拥有多个命名的条目主题之条目中,然而很多情况下内容中有“COVID19”相关命名之条目并不符合上述使用命名框之情况。另外,请阁下保持文明,谢谢。--SCP-2000 2020年5月13日 (三) 05:42 (UTC)[回复]
同上,在主条目以外的条目应用命名框在实务上不适合。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6:07 (UTC)[回复]
难道每个条目都要写一遍 2019冠状病毒病,又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武汉肺炎、严重呼吸道综合症肺炎[注1],以下统称为2019冠状病毒病 就合适了?——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6:25 (UTC)[回复]
如果以置顶模板宣示的方式表达的话,我真的觉得没问题。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7:27 (UTC)[回复]
  • (+)支持加注才是对各地使用者最公平的作法Kankokusakana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5:21 (UTC)[回复]
  • (!)意见:这种方法短期可以,但我认为总归不是长久之计。--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08:12 (UTC)[回复]
    WP:CONCOVID-19本质上具有临时办法性质。长久办法其实是需要另外讨论的,但如果过了一段长时间社群还是意见严重分歧的话,那样临时办法就会变成de facto的长期办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3日 (三) 09:13 (UTC)[回复]
    (:)回应:那这样的话我(=)中立。--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2:29 (UTC)[回复]
  • (又吵起来了)这是继新疆在教育营之后又一次的因为意识型态不同而发起的名子纷争(抱歉用一下粗体字)简单的说不管是不是真的有不同命名瑕疵或争议,特别是针对中国与台湾的命名空间,多少有参杂一些政治上的意识争议。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应该先针对维基百科本身的命名原则做讨论,事实上在这主张WHO与中国的瓜葛与讨论无太大关系,因为WHO或中国或台湾或任何机构无法控制维基百科的命名方式。应该就现在维基百科的标准再做一次讨论。常用名称?怎样算常用?依据呢?官方机构名称?是否存在过度美化的问题?当然这无非又会牵扯到政治因素,但我想可以先从这里切入,然后不要再互相说什么破坏谁又社群共识、不尊重其他人之类的话,请专注于讨论上(我不便看完全部留言所以就说一下我概览后下的结论,我已经一个月没加入讨论了)利诺可留言2020年5月13日 (三) 16:58 (UTC)[回复]
    问题在于:恐怕没有一个压倒性的常用名称,也恐怕没有一个人会管你的意见。这个讨论中,大家也不过就是自说自话而已。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01:06 (UTC)[回复]
    另外,这里讨论的是内文用字,标题用字一早已经有共识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01:06 (UTC)[回复]
  • (+)强烈支持加顶部模版,个人认为是当前折中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不支持加脚注,因为可能在多个页面内需要使用这个关于多个名字争议的说明模版。Shiizhang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04:57 (UTC)[回复]
大家请注意:现在这里的各个提案有部分是不会和其他提案冲突的。另外,有鉴于有支持加顶部模版但反对加脚注的意见,这里另外制作加顶部模版的版本,并一同制作了相关的顶部模版,见下。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08:29 (UTC)[回复]

置顶模板备选方案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WP:CONCOVID-19

  • 须在条目或条目内的相关章节顶部增加{{Name of COVID-19}}及/或{{Name of SARS-CoV-2}}模板,以进行有关对COVID-19的病名及/或其致病病毒名的宣示。请视乎情况加入适合的模板以进行宣示。两个模板的宣示文字如下:
  • 暂时(-)倾向反对,罗列名称过多,用语奇怪,给阅读者带来困扰。个人觉得可以类似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作为临时办法。--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2:31 (UTC)[回复]
@DavidHuai1999,经世卫组织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磋商,世卫组织将这种疾病命名为COVID-19。请不要遗漏另外两大组织所做出的努力。——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16:40 (UTC)[回复]
(-)反对,置顶罗列没问题,但是罗列哪些命名,是本次讨论的主要议题。部分地区部分人士,语焉不详,如某轮子和某国议员就使用过“中共病毒”。难道他们不是部分地区,不是部分人士?不规范的命名不应出现在置顶区域,误导阅读者。——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14:32 (UTC)[回复]
(*)提醒:在尚未达成共识前,只能罗列最常用的。这一方案与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的讨论无太大关系,应当只是建立于当前共识的基础上,有助于减少不知情之违背。--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5:01 (UTC)[回复]
@DrizzleD我觉得他是想拿走“中国病毒”,这我个人来说没关系,毕竟“等名称”嘛,不影响涵盖范围,其他人我不知道。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15:03 (UTC)[回复]
@Hikaruangeel“不规范”这个形容词太模糊,广义来说“新冠肺炎”和“新型肺炎”都“不规范”。你倒不如直接说你认为哪个特定词语要拿走吧(我猜就是那个“中国病毒”吧,拿走“中国病毒”我真的没太大意见,毕竟“等名称”嘛,不影响涵盖范围,但要看大家是否同意;你该不会还要拿走其他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15:01 (UTC)[回复]
我刚意识到下面还有“中国病毒”,真的不合适。争议且不论,“武汉肺炎”还算是台湾的COMMONNAME,“中国病毒”甚至“武汉病毒”跟“新冠病毒”的使用量都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即使是在台湾,也是“新冠病毒”使用者较另外二者为多。来源:Google Trends[1]。--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5:27 (UTC)[回复]
@DrizzleDHikaruangeelMatt Zhuang中国病毒”已经被拿掉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4日 (四) 15:28 (UTC)[回复]
@Sanmosa不知社群能否接受把“武汉病毒”置于“新冠病毒”之后,理据如我刚才所言,前者在世界范围内使用量不足后者1/5,在台湾也仅有后者一半左右。--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5:34 (UTC)[回复]
@DrizzleD,请您注意一点,在《上海市2019冠状病毒病综合救治专家共识》中,使用的是“2019冠状病毒病”。上海人口2428.14万人 (2019年常住人口)。台湾人口2360万人 (2019年)——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15:51 (UTC)[回复]
@Hikaruangeel这一理由理论上及现实上均不成立。理论上,我们不能搞多数人歧视少数人;现实上,除非上海市维基百科编者和台湾的一样多,否则这样说无意义。--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5:59 (UTC)[回复]
@DRIZZLE,首先,“前者在世界范围内使用量不足后者1/5,在台湾也仅有后者一半左右。”是您先提到人口对比<--注意。其次,维基百科编辑者并非国家和地区的依附物,编辑维基百科是出于对知识的尊重和热爱,爱,每一个维基百科编辑者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存在多数人歧视少数人或者少数人歧视多数人,重申维基百科编辑者不是国家和地区的依附物,请您尊重每一个维基百科编辑者的意见。——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16:14 (UTC)[回复]
已按照此理据进行改动。--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09:33 (UTC)[回复]
并为统一格式进行微调。--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09:36 (UTC)[回复]
(!)意见及之前反对的补充。“条目内文中使用的称呼可能仅是某个/些地区或人士的常用称呼,如无正当理由请勿手动替换,”?????,在置顶处写明了是同一种东西之后,就可以先到先得了? 新冠系列名词是北京当局的用法,而武汉系列名词是部分媒体和部分人士的用法。命名的变化要与时俱进,在出现更好的名词之后,自然是用更精确的名词。就好象李文亮医生看到 sars检验报告,以为是sars。事后证明这是一种新的冠状病毒。难道维基百科还要把2019冠状病毒病放到非典系列条目里去? 正确的做法应在 适当位置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民国 新加坡 马来西亚 等主要汉语使用国家的习惯写一下,之后在正文部分用更专业的命名,譬如世界卫生组织的 COVID-19 2019冠状病毒病。 反对的从来不是不准出现武汉肺炎字样,而是应该出现在合适的地方。反对先到先得以及变相的先到先得——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15:45 (UTC)[回复]
(*)提醒还是不一样的,这是命名问题,SARS和COVID-19是实体不同。另外,若要反对“先到先得”,请去讨论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这里是讨论是否需要指定模板宣称及模板内容的地方。--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5:54 (UTC)[回复]
@DrizzleD,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我认为参考WHO的命名标准来命名是较为科学合理的,已在此处讨论过了。我上面的意见,就是针对此模板 变相的先到先得的做法。“条目内文中使用的称呼可能仅是某个/些地区或人士的常用称呼,如无正当理由请勿手动替换,” 《---模板内的语言,请仔细看看。——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4日 (四) 16:02 (UTC)[回复]
@Hikaruangeel我知道啊,可是之前的共识就是先到先得,此提案依据之前的共识没什么大问题。能否达成新的共识,坦白说,目前不太可能。此模板的添加也只是临时性的,唯一作用大概是提醒人们之前的共识,别不小心被封了😂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6:12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我认为参考WHO的命名标准来命名是较为科学合理的延伸的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应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怕是没有结论,就怕编辑战重临,先姑且设置此模板不坏。--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14日 (四) 16:22 (UTC)[回复]
(-)反对 花里胡哨,扰乱视听。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5月14日 (四) 15:47 (UTC)[回复]
@Yumeto 为何这样认为?--SCP-2000 2020年5月15日 (五) 09:02 (UTC)[回复]
  • (+)支持(~)补充:支持当前的模版,但是更简略些会更好,比如模版中的“其他地区或人士……条目内文中使用的称呼可能仅是某个/些地区或人士的常用称呼,”这些文字亦可删去。简洁版草稿:
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的别称有“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和“新冠肺炎”等,参见2019冠状病毒病名称争议。如无正当理由请勿手动替换文中名称,参见COVID-19条目共识
至于“先到先得”之类模糊概念,维基内容不是原创研究,它需要依托于可靠来源。只要是可靠来源,维基文中涉及的名称自然需要与来源一致,西文来源则采用直译,如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讨论不是空中楼阁,请结合实务操作。——Shiizhang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01:34 (UTC)[回复]
这用编辑提示不就好了,为何非要加这种东西在条目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5月15日 (五) 02:47 (UTC)[回复]
这样页面更简洁,更倾向支持这种加入编辑提示的做法。只要能够达到提醒到编者的目的就行。等文字经讨论定稿之后,可以再讨论采用何种方式施行。——Shiizhang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03:58 (UTC)[回复]
编辑提示对不编辑的一般读者没效果。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5日 (五) 04:14 (UTC)[回复]
但是如果涉及到这个名称的条目都需要加模版,太影响页面可读性,即使它仅有短短的一句话。试想下,一个读者连续读了病毒相关的若干页面,每此都会看到这个提示,给人一种复读机的感觉。读者如果认为很多名称有问题,当他点击编辑时就会看到提示了。而且修改编辑提示操作简便。个人更倾向认为编辑提示是个好方法。这个模版也有必要保留,用于与病毒直接相关的重要页面顶部。——Shiizhang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07:06 (UTC)[回复]
目前这模板主要是针对读者。如果有用户变更命名,会被过滤器警告,增加编辑提示只是多此一举。而复读机这问题,可考虑以修改界面之方式取代模板及达致避免复读机之效果,但个人不太建议就是了。--SCP-2000 2020年5月15日 (五) 08:58 (UTC)[回复]
要明确规定模版的使用范围(比如在某几个分类下的条目内才能使用),不能只要有一次提及到这个病毒的任何条目都可以添加,从而造成滥用模版。——Shiizhang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09:24 (UTC)[回复]
支持,看了一眼现在的2019冠状病毒病日本疫情,滥用模板简直是灾难。--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6日 (六) 08:18 (UTC)[回复]
是否可以考虑做一个这两个模板的合并?例如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尽量避免挂两个置顶模板。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6日 (六) 08:18 (UTC)[回复]
我感觉明确写出“其他地区或人士”似乎还挺重要的。--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5日 (五) 05:37 (UTC)[回复]
“其他地区或人士”语义不够明确,语焉不详,颇类似于神秘的有关部门。个人认为作为指引语句,越简练越好,突出它的作用,就是为了说明这几个名字有争议。至于什么地区使用什么名字、何种争议之类细节点开后面的参考连结就可看见。当然确实想加上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个人都予以支持,不要影响到大方向上的讨论,这个细节问题就此打住。——Shiizhang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06:43 (UTC)[回复]
不建议移除“条目内文中…某个/些地区或人士的常用称呼”这句。当初在下的提案中有这句是基于WP:NPOVWP:BIAS,为了让读者明确得知条目内的称呼只是部分人使用和仅反映众多观点中的其中一种,以免让读者误以为该称呼是绝大多数观点及大多数人皆会使用。谢谢。--SCP-2000 2020年5月15日 (五) 08:39 (UTC)[回复]
这是整体语句理解和行文风格差异的问题,个人认为简洁版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不会造成误解。读者不是三岁顽童,已有的生活阅历和知识足够使得他理解其中的某些称呼必然是不会是地球上某些人所认可的,不然也不会出现后面链接提及的争议,这是一个浅显的直接推论。阁下认为必须加上那些当然非常可以,我是的确没什么意见,无可无不可。这个细节问题就此打住。——Shiizhang留言2020年5月15日 (五) 09:15 (UTC)[回复]
我说的译名当然就是COVID-19的译名。请停止胡搅蛮缠的行为。——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8日 (一) 02:43 (UTC)[回复]
请留意假定善意方针。而且,我真的看不懂你的那句话的意思,我建议你直接说一下你认为具体上应该怎么改。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8日 (一) 03:59 (UTC)[回复]
@Hikaruangeel 如果阁下是想将“武汉肺炎”这称呼从模板中移除,请恕在下反对。 现时已有不少媒体使用“武汉肺炎”,而移除这称呼不但无助解决地域中心及中立性的问题,反而会加剧问题。谢谢。--SCP-2000 2020年5月18日 (一) 04:23 (UTC)[回复]
@SCP-2000,好,希望您能理性看待这个问题。举个例子,李绮雯条目中,使用武汉肺炎,这没问题,因为这是一位香港人。名侦探柯南:绯色的弹丸条目中,应使用“COVID-19”或其译名,这些是非疫情条目。同理疫情条目,“条目内文中使用的称呼可能仅是某个/些地区或人士的常用称呼,如无正当理由请勿手动替换”,疑为变相的先到先得,个人以为在阐述中国大陆疫情的时候,可以用新冠病毒/肺炎。在阐述台湾、香港疫情的时候,可以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严重呼吸道肺炎/武汉肺炎,总之是当地的官方/民间/媒体的习惯称呼。而诸如尼日利亚、巴西、南极等地,则推荐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等具有全球性质的称呼。——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8日 (一) 04:40 (UTC)[回复]
(+)支持这一提案。这样一是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冲突,二是对所谓的先到先得逻辑进行纠正,三是尊重两岸四地的用语方针。对提案内容可以进一步细化修正。--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18日 (一) 06:37 (UTC)[回复]
我确实相信你的主张(废除先到先得)在短期内没可能获得社群的大部分人接纳,而我可以预期你的主张在现阶段和未来会加剧社群冲突。另外,我看过几次有关两岸四地的用语的方针,我未见现行办法对相关方针有任何的不尊重。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8日 (一) 06:40 (UTC)[回复]
(:)回应,希望阁下明白,废除先到先得的目的是统一本次疫情的命名,社群内部分维基人不同意统一将武汉肺炎及类似词汇更改为COVID-19之类的中立词汇(不过阁下好像不太认同COVID-19属于中立词汇)的依据就是先到先得。那么,在包括我在内的另一部分维基人认为武汉肺炎等词汇是对中国大陆地区的不尊重,应当统一2019冠状病毒病的相关用语,同时废除在疫情相关条目中的先到先得原则,有什么问题吗?至于社群人接纳与否,不是你我这样的个体可以决定的,应当尊重社群的意见。我还是同意Hikaruangeel君的提案,即对于港台地区的疫情相关内容,可以保留当地媒体的习惯称呼;对于其他地区、尤其是在官方媒体未使用武汉肺炎的情景之下,应当统一按照COVID-19或其他中立词汇进行命名。具体提案的细节可以再行讨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0日 (三) 00:58 (UTC)[回复]
问题在于你“统一本次疫情的命名”这个想法本来就已经存在争议,而你们提出这样的意见也导致台湾和香港的用户出现了恐慌和不满。我最担忧的是你们强行代表社群整体的意见:社群整体的意见其实一向都是分歧的,但你们(尤其是风云北洋)却经常胡乱宣称社群“大部分人”的意见偏向他们那边,你们这样做其实也是对台湾和香港的用户造成了不尊重。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4:30 (UTC)[回复]
社群整体意见分歧不代表不能有“大部分人”偏向一方,否则为什么有人不愿意投票呢?--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5:52 (UTC)[回复]
不过这次确实不存在社群“大部分人”的意见偏向任何一方的情况。“不代表”不代表“完全不是”。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8:52 (UTC)[回复]
(-)反对这种模板在条目中大量存在。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第一次看维基百科的时候?这是编者的维基百科还是读者的维基百科???放模板在疫情相关条目可以理解,哪都放真_ _难看--Air7538(留言) 2020年5月20日 (三) 08:01 (UTC)[回复]
请留意你的言辞。另外,做这样的模板本来就是让读者看。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4:30 (UTC)[回复]

(重拟)置顶模板方案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WP:CONCOVID-19

  • 须在有提及COVID-19的病名及/或其致病病毒名的条目或其相关章节顶部增加{{Name of COVID-19 and SARS-CoV-2}}模板,以进行有关对COVID-19的病名及/或其致病病毒名的宣示,惟根据先前讨论共识,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行文则无须如此。请视乎情况加入适合的模板以进行宣示。模板的宣示文字如下:

现重拟方案如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6日 (六) 10:26 (UTC)[回复]

在2020年6月7日 (日) 05:24 (UTC)一次调整。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7日 (日) 05:24 (UTC)[回复]
由于提案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字词替换/转换,现公示提案七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06:03 (UTC)[回复]
  • (-)反对:尚未妥善解决上方所有意见。另外(!)意见:必须明确这只是暂时措施,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后续变更。--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5:49 (UTC)[回复]
    • @DrizzleD我认为上方的反对意见并不足以作为反对采用此方法的理由。后续变更与否要视乎共识而定,和此提案本即无关(消极一点来说,即使我订明了这是“暂时措施”,如果社群没有进行后续变更的共识,“暂时措施”仍会de facto永久化)。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8:50 (UTC)[回复]
      • @Sanmosa其实“花里胡哨”和“难看”已经是相当强的理由了,否则我们压根就不需要格式手册这种东西了。另外,我现在开始有点怀疑此方案的效果,因为我刚看到这个例子。--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9:04 (UTC)[回复]
        • 你举的这个例子是编辑禁制未(恰当)施行的后果,编辑禁制的施行方式非常多样化。另外,“花里胡哨”和“难看”是非常主观的判断。甚至即使真的“难看”,如果必须要在五大支柱和不“难看”中取舍,我仍会取五大支柱。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13 (UTC)[回复]
          • @Sanmosa这个讨论串是讨论是否应该加入此模板,此模板加入与否似乎和编辑禁制施行与否没什么关系(?) 另外,这不是什么“要在五大支柱和不‘难看’中取舍”的问题,正式点来说,这是在挂上该模板对想修改的读者起到的(十分有限的)提醒作用和挂上该模板对维基百科的易于阅读和使用带来的损害中取舍的问题。--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9:19 (UTC)[回复]
            • 看错了,但编辑禁制确实是个办法。另外,我并不认为其提醒作用“十分有限”,我也不认为其会对维基百科的易于阅读和使用带来任何(大)的损害。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24 (UTC)[回复]
              • 一点(~)补充:我强调“暂时”是十分不希望有人以有模板就可以了作为不需要再更动的理由。不过当然,我强调也没什么用。另外我仍有(!)意见:条文里写“须”增加,但我认为并非所有提及的条目均应该如此,因为在无编辑战的条目加入此模板没什么好处,只有视觉上的坏处。对于存在编辑战的条目加入此模板是否好处大于坏处,我不是很确定。--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7日 (三) 11:08 (UTC)[回复]
  • 另ping此前以影响美观为由持有反对意见的用户@Yumeto@Air7538,请解释你们为何认为如此以及是否仍然反对。并顺便ping以其他原因持有反对意见的@SheltonMartin。--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7日 (三) 11:08 (UTC)[回复]
  • (-)强烈反对。如:名侦探柯南:绯色的弹丸(不好意思我没兴趣看500多发言的又臭又长的讨论串也不打算继续发言)。我看过有人移除过此置顶模板(我不会举证也不打算举证)。如果是我看到不合适的条目放上此置顶模板我也会移除。(如果你感觉移除不妥,请维基跟踪我)--Air7538(留言) 2020年6月17日 (三) 23:28 (UTC)[回复]
  • (+)强烈支持 够了,只有这个方案还能看了。--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2020年6月20日 (六) 11: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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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有钱发起的投票

不通过
无共识允许发起投票,此后多日无回复。--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4: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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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达成共识,我发起了投票,见Wikipedia:投票/COVID-19命名争议,暂定北京时间5月27日早8点开始。根据DrizzleD的意见,现予以 公示。--忒有钱留言2020年5月19日 (二) 04:54 (UTC)[回复]

请务必留意:投票的发起须有共识允许方为有效,如果未有得到共识允许,投票结果对此讨论是无效的。我之前也发起过投票,我是在得到了共识允许以后才开始拟定投票期。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9:01 (UTC)[回复]
我不介意做一次或无限次复读机:请务必留意:投票的发起须有共识允许方为有效,如果未有得到共识允许,投票结果对此讨论是无效的。我之前也发起过投票,我是在得到了共识允许以后才开始拟定投票期。我这里并不是在说空话。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0:5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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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采用全新命名,避开争议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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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今年刚爆发那一阵子就注意到了维基百科上的命名争议问题,无奈很忙无法参与进来,近日有空说说我的观点吧。通篇看完上方大家的意见,个人感觉无非有这几点:1、质疑对方命名存在政治动机,因而坚决反对。2、强调自己命名符合自己当地用语习惯,反对其他命名。3、站在捍卫方针立场上反对某一命名。但是很高兴没有看到为了制造偏见而刻意支持某一种命名的维基人,当然也可能存在这类维基人只不过他们把动机隐藏为其他理由了,为了假定善意且没有证据情况下,我假定不存在这种维基人。既然看来大部分人都不愿动摇自己的立场和观点,继续下去讨论是毫无意义的,最终结果只能某些维基人玩累了,被另外一方趁势速成共识。

因此我提议:针对此次疾病、病毒的所有命名争议问题,若某个命名在限定的时间内具有广泛的讨论,且最终未达成共识,大家都请尝试退一步,即:短期或长期禁止该争议命名的使用。(注意此提议仅适用于此次疾病、病毒等条目)。

当然这种情况下估计所有中文译名都会惹起争议,恐怕到时候就没有名称可用了。因此故再提议:社群各方在上方提议实施前自行提出现在未有讨论过且尚未有争议的名称,包括自己重新定义名称,并最终选出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中立名称”作为维基百科共识。这个名称可能并非主流甚至从未提出倘若获得大家的支持也未尝不可。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即便维基百科内对一个新名词达成了共识,但是这不是社会对于此次疾病、病毒的命名共识因而不可采用,那么就又回到原点了,因为总有不同的社会反对您所在的社会与其命名,所以这样继续下去没有意义,就请各退一步,本着您的立场重新定义一个不存在政治动机、符合方针且没有偏见的新用词。

写在最后,最近写论文时中文译稿我个人是全部保留 COVID-19 不译了,当然这只是我个人做法和提议无关仅供参考。另外本人非傀儡只是长期未使用维基百科帐号可能有个帐号忘记密码了。--98.143.104.196留言2020年5月20日 (三) 06:48 (UTC)[回复]

(~)补充:只是给社群提供一个解题的方向并不代表我的建议就是绝对唯一正解,作为长期潜水的IP用户恕我无法透彻理解所有方针,不足之处肯定诸多,但无意参与到诸位的未来讨论中,所以望志同者请协助修正此方向因本人拙见出现的错误并希望此方向可以为大家带来一个有用的新想法,谢诸位!--98.143.104.196留言2020年5月20日 (三) 07:59 (UTC)[回复]

原创研究有违WP:5P1,所以我不排除会构成一定风险。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0: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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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愚见,中维不可能在COVID19命名问题上取得共识

讨论到现在已经几个月了,从这几个月的讨论看来,中维在COVID19命名上唯一可能取得的共识是“中维不可能就COVID-19的命名问题取得共识”“在非学术性的叙述中,中维基本不可能就COVID-19的命名问题取得共识”。Itcfangye留言2020年5月21日 (四) 20:32 (UTC)[回复]

  • 简单列举了一下:
  1. 采用“武汉肺炎”与“新冠肺炎”字词转换——已被大量反对。
  2. 统一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或COVID-19,弃用其他称呼——已被大量反对。
  3. 先到先得——已被大量反对。
  4. 我先前提出“描述日本的相关事件时称新型冠状肺炎,描述台湾的相关事件时称武汉肺炎,描述中国大陆1月以后的事件时称新冠肺炎,1月以前的事件时称武汉肺炎”,亦被反对。
  5. 还有其他一些被提出来过的观点,我没有逐一统计,但都在讨论里看到了大量反对意见。
综上,我个人认为“中维不可能就COVID-19的命名问题取得共识”。谁同意,谁反对?[开玩笑的]Itcfangye留言2020年5月21日 (四) 20:38 (UTC)[回复]
十分无奈地完全同意。【粤语文学大使残阳孤侠#不考虑原文发音的还能叫译名吗?# 2020年5月21日 (四) 22:21 (UTC)[回复]
或许应该这样说:先到先得——已被大量反对,但是因为其他方案也已被大量反对,按照一般编辑争议的处理方法,只能先到先得。我先前也说过我不认为社群在此时此刻能达成什么共识,因此我基本上同意Itcfangye给出的结论。不过大家可以留意一点:DrizzleD的新增提案3似乎已经初步取得共识,因此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叙述中的用词可能不适用Itcfangye在上面给出的结论,但还是要看社群取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2:01 (UTC)[回复]
那么我的观点改为“在非学术性的叙述中,中维基本不可能就COVID-19的命名问题取得共识”,并且我很高兴我们至少在学术性的条目和叙述中取得了共识。Itcfangye留言2020年5月22日 (五) 02:12 (UTC)[回复]
至少在学术性的措辞中取得了共识,讨论也不算完全无用。至于先到先得,我个人还是反对的,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会持续反对。--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2日 (五) 14:46 (UTC)[回复]
#新增提案2也没有反对,仅有Sanmosa的意见,可据意见修改后作为共识保留,以期日后社群有进一步共识时使用。 ——羊羊32521留言2020年5月24日 (日) 09:21 (UTC)[回复]
哈?阁下是不是看错了什么?--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6日 (二) 03:17 (UTC)[回复]
谢谢指正,我改一下:关于首次加入的判定方面没有反对意见,可以作为初步共识。 ——2020年5月26日 (二) 04:09 (UTC)
同意。--LHCN  再见 香城  2020年5月25日 (一) 11:42 (UTC)[回复]
@Itcfangye,舍弃了中立原则之后,当然不可能有共识。感谢G大佬技术支持,更新
  • 随便找个条目举例好了,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下,
  1. 用户Pktlaurence 做出了101次编辑,这位大家在这个条目下也很熟悉了。咋一看,好大的贡献啊,100%的小编辑。<---,是个什么,就很清楚了吧。
  2. 我,也就是HIkaruangeel,比较水。去掉小编辑之后,只有5次编辑。增加2,874字节。
  3. Sanmosa 5次,561字节。SCP 5次,0字节。 streetdeck,0次。这谁啊?
  4. 编辑量最大的Patlabor Ingram 123次,GnolizX 39次,Fungchilong 45次 没有出现在本次讨论中。
  5. Koala0090 28次,14,731字节,并且出现在了本次讨论中。《---可能是编辑次数最多并且参与本次讨论的用户。
感谢贡献了151,089字节的IP用户45.56.150.183 和贡献了75,004字节的IP用户193.37.32.81 (假设两位不是增加破坏信息,这个我没有一一核对) 根据我肉眼统计,可能这个话题下的用户文本贡献量合计,都不如这位IP君。
因为看不到文本编辑量,所以可能和实际贡献有很大偏差。又所以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给维基百科贡献文本量的,没有参与进这么有意义的讨论中。而像我这种水货,在这讨论里讨论的热火朝天。我现在觉得user:祖石正说得有点道理啊。——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26日 (二) 04:24 (UTC)[回复]
他说了啥? ——羊羊32521留言2020年5月26日 (二) 15:56 (UTC)[回复]

提议不能用China Output Virus In December- 2019没有来源的名称

China Output Virus In December- 2019只是在黄丝中流传 Cyril Yoshi留言2020年6月12日 (五) 11:21 (UTC)[回复]

而且带有地方歧视色彩,应不用 Cyril Yoshi留言2020年6月12日 (五) 12:46 (UTC)[回复]

请问哪里有? 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13:39 (UTC)[回复]

2019冠状病毒病名称争议 Cyril Yoshi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10:21 (UTC)[回复]

争议里面还是可以容忍的吧,其他地方不能有。 --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2020年6月20日 (六) 11:37 (UTC)[回复]

有关COVID-19相关条目的讨论

统一为国际通名(SANMOSA变体):

统一为国际通名的提议的Sanmosa变体版本在7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有效反对,故作通过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6: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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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izzleD的提案:重提字词转换(地区词转换)及其他

鉴于统一命名争议巨大,而地区词转换旨在为不同地区的中文用户提供贴近其语言习惯的转换模式,在大陆、台湾均为一者占绝大多数(per Google Trends),之前虽已提出不进行字词转换,惟好像只有User:Sanmosa支持(?),故重提地区词转换,并在大体维持原共识先到先得原则的基础上提出若干相互相对独立的其他提案,希望能达成康涅狄格妥协[开玩笑的]

提议1:提及COVID-19的条目中对“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采用地区词转换({{noteTA}})。

  • 类似于此提议的字词转换正现行应用于乙脑/日本脑炎等情况。
  • 中国大陆、澳门、马新(马新COVID-19用量最大,但不少是英文,不太清楚华文媒体怎么样)使用“新冠肺炎”,台湾使用“武汉肺炎”,惟在香港两者使用量差距并非很大,还需另行讨论。
  • 源代码中的“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实行先到先得,不应该手动转换,手动转换的比照繁简破坏处理。

提议2:“肺炎”、“新型肺炎”用于指代COVID-19时为不明确称呼,一般来说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武汉肺炎”能使维基百科更加严谨,应当允许,并视为首次加入。

提议3: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叙述中,建议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

提议4:“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不出现在条目内文中用于直接指该病毒。

  • 4的理据:“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在任何地区均不常用(per Google Trends)。另外污名化色彩明显比“武汉肺炎”更大。

若以上提议被接受,WP:CONCOVID-19可整体修改如下:

现行条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内文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实则性更改(如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以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2019-nCoV”、“武汉病毒”、“新冠病毒”、“中国病毒”等对SARS-CoV-2之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及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个别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个别称呼之版本。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

提议条文

除非社群就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对条目源代码中每个个别的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实则性更改(对COVID-19之称呼“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冠肺炎”彼此间的手动替换,以及对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SARS-CoV-2”、“2019-nCoV”、“新冠病毒”彼此间的手动替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个别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个别称呼之版本。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新冠肺炎”与“武汉肺炎”此二对名词间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不管何时,对于直接引用、外文直译或明确文本归属的情况,应当以原文为准。

并新增如下几条。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8日 (一) 09:31 (UTC)[回复]

对于直接引用的情况应当以原文为准来说,这应该是一向毫无疑问的惯例,即使不是疫情相关条目也一样。对于外文直译或明确文本归属的情况,我仍然忧虑如此提案会引起严重争议,与规则订立的原始目的不符。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4:44 (UTC)[回复]
@Sanmosa:也是,想了想觉得不大好,改成这样怎么样:“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情况,应当以原文为准。”--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2日 (五) 03:36 (UTC)[回复]
那样我没意见。虽然忧虑还是存在,但是暂时没那么大。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3:47 (UTC)[回复]

新增提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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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采用地区词转换(zh-hans:2019冠状病毒病;zh-hk:2019冠狀病毒病;zh-tw: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采用地区词转换(zh-hans:新冠肺炎;zh-hk:?;zh-mo:新冠肺炎;zh-tw:武漢肺炎)。

这个提案主要是地区词转换,转换方法细节可以再讨论。--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香港差距不大,台湾“武汉肺炎”使用频率还是明显较“新冠肺炎”为高的。--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同上。请你停止散播错误的数据。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3:03 (UTC)[回复]
请你停止恶意推定。--风云北洋Talk 2020年5月19日 (二) 09:27 (UTC)[回复]
DrizzleD在上面已经指出了正确的数据,因此你所提供的数据确实是错误的数据。请你慎言。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9:38 (UTC)[回复]
如此提案会引起严重争议,与规则订立的原始目的不符,恕不支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1:12 (UTC)[回复]
请您解释会引起什么严重争议,谢谢。--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新增提案4中我的说明(讨论1的连结)。简单来说,就是僵持战。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2:45 (UTC)[回复]

(!)意见,按目前讨论的情况来看,这个办法似乎最为可行。各看各的,不过我个人实在是不喜欢 新冠系列名称。建议中国大陆显示组以 COVID-19和2019冠状病毒病为主,公告新闻可以用新冠系列名称。港台地区他们自便。——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9日 (二) 03:56 (UTC)[回复]

(+)支持,重新扫了一遍讨论内容,转换组为当下可行的方案,唯在各地区使用频次上,希望可以针对一下,一个地区多个常用名并存的问题。 按WORD字数统计,截至2020/5/19 12点30分,本次讨论已经长达39页,49,593字(字符及空格合计64,951字),而2019冠状病毒病的内容才6000多字。按关键词检索。“user: ”371处。 “肺炎”,364处。“sanmosa,259处” “病毒,244处” “冠 224处” “新 184处 ” “COV,172处” “DrizzleD,170处”“武汉,139处。”“武漢,94处。”“林木甜,93处”“Kevin Smith Chen,93处”“hikaruangeel,84处”“Streetdeck,29处”“台灣,22处”“中國,21处” sanmosa 259次出现的频率高于 病毒244、武汉+武漢233,仅次于肺炎???,诸位到底是在讨论肺炎还是讨论sanmosa喃? ——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9日 (二) 05:05 (UTC)[回复]
这你可能要问一下风云北洋。我也不知道他在讨论什么,我真诚地感谢你替我问了这个问题。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8:27 (UTC)[回复]
香港的情况我不清楚,Google Trends结果差不多(Google Trends评估的是搜索量,应该较为合理)。若接受此提案,香港维基人社群可以自行讨论zh-hk使用哪一种,抑或不转换。--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8:40 (UTC)[回复]
那么就香港维基人社群决定,(+)支持--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9日 (二) 09:45 (UTC)[回复]
请给出反对“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的转换的理由。--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8:40 (UTC)[回复]
@Itcfangye:再次提醒阁下,阁下还未给出理由。--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2日 (五) 02:49 (UTC)[回复]
我认为在这里用字词转换只是掩盖了“无法取得共识”这一结果,并没有实际解决问题。但是考虑到中维可能也得不出更好的共识,所以退一步划票,只表明自己并不支持转换。Itcfangye留言2020年5月22日 (五) 03:05 (UTC)[回复]
(-)反对香港加入后者的转换。首先,“武汉肺炎”根本就不是更常用那一个;而且,现时使用“武汉肺炎”大多是某一政治立场的人士,绝对有争议。
附Google设定地区为香港的搜寻结果数量:
"武汉肺炎":4,550,000;
"新冠肺炎":19,200,000;
请给出香港转换采用“武汉肺炎”的原因,否则(-)强烈反对,不是维基百科上多人说了算。--【和平至上】反对美国各地警方以过度武力镇压和平示威者💬 2020年6月25日 (四) 17:35 (UTC)[回复]
@和平至上:最初的提案zh-hk部分写的是?,“武汉肺炎”是Streetdeck加的。现在正在公示的仅为zh-cn部分,如果没有一致意见,zh-hk仍然维持不转换。--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6日 (五) 08:04 (UTC)[回复]
(+)支持cn的部分,因为符合事实的使用情况。--【和平至上】反对美国各地警方以过度武力镇压和平示威者💬 2020年6月26日 (五) 14:38 (UTC)[回复]
(+)支持:这是目前能达成共识的最好办法了。--Ining Chien留言|签名2020年6月27日 (六) 01:47 (UTC)[回复]
(+)支持:这两个词汇都各自属于大陆与台湾的俗名,进行地区词转换是最好的办法了。——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03:34 (UTC)[回复]
(+)支持: 眼不见心不烦。--Temp3600留言2020年6月30日 (二) 05: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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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提案2

弱调适方案(Sanmosa版本)通过。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9日 (二) 13:1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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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指代COVID-19时,可以将“肺炎”、“新型肺炎”等不明确称呼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武汉肺炎”等明确称呼,视为首次加入。

有部分媒体采用“新型肺炎”的称呼,恕不支持将“新型肺炎”替换。“肺炎”部分我没意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1:10 (UTC)[回复]
引用不在此限。个人觉得直接指涉的话会造成歧义,例如“该国经济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损失严重”,读者不禁要问,所谓“新型肺炎”到底是什么,是SARSMERSCOVID-19还是将来可能出现的什么别的肺炎?不过这是细节问题,不同意就不收该词好了。--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我提出一个比较弱的调适方案好了:

“肺炎”部分大家应该是没意见的,那我就把“新型肺炎”部分和“肺炎”部分先分开好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6日 (二) 03:50 (UTC)[回复]
现公示弱调适方案七日。“新型肺炎”部分仍有待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日 (一) 06:08 (UTC)[回复]
↑投票者使用删除线删除本票,所以本票无效。- --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6:11 (UTC)[回复]

*:(~)补充,为了避免可能造成的误解,我需要再阐明一下我的立场:我不反对在部分条目中使用武汉肺炎的字眼,因为部分港台媒体的的确确就是用的这个词汇;但是我反对在提案中不对武汉肺炎的使用场景进行限定就直接加入上述内容。换言之,我认为在公示类似提案之前,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两个前提中的一个:1、在公示中直接删去武汉肺炎的用语;2、明确武汉肺炎的使用场景之后再进行公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2日 (二) 02: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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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提案3

学术性行文部分以调适版本通过。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日 (一) 06: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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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叙述中,建议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惟此建议并非强制。

学术性条目来说的话,我觉得可以接受。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1:11 (UTC)[回复]
学术性条目可以。--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9日 (二) 06:30 (UTC)[回复]

针对上面的意见,我对这个提案有一个调适版本,大家可以看看:

如此调适的原因是:大家似乎对如此规定设定为强制没太大意见,但考虑到有些时候相关行文可能还是有提及其他命名的必要,而且台湾仍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因此调适版本仍然允许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叙述中“2019冠状病毒病”和“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的字词转换,以及在有提及其他命名的必要时提及其他命名。另外,基于如此规定设定为强制,相关条目及行文的字词手动替换将被允许,所以要特别说明相关条目及行文不受先前的共识所限(虽然先前的共识有说明“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而这里就是就局部条目及行文达成用词共识,理论上不受限,但还是清楚说明为宜)。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2:08 (UTC)[回复]
@StreetdeckItcfangyeSheltonMartin林木甜@YumetoFeynman02DavidHuai1999Kevin Smith Chen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2:17 (UTC)[回复]
@DrizzleD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2:18 (UTC)[回复]
同意DrizzleD作出的再调适。如果没有反对意见的话,我会将调适版本交付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2日 (五) 03:20 (UTC)[回复]
现公示“新增提案3”七日,其中条文内的“学术性条目/行文”定义为“直接涉及病理学及病毒学的条目/行文”。如“新增提案3”通过,该定义亦属共识之一部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3日 (六) 07: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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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提案4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可以将之改为“SARS-CoV-2”、“新冠病毒”等名称,合理时亦可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肺炎”等疾病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如此提案会引起严重争议,与规则订立的原始目的不符,恕不支持。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1:14 (UTC)[回复]
个别名称可以再议,但我觉得恐怕还是保留引发的编辑争议更大些。--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1:56 (UTC)[回复]
不同意你的看法。请直接参看讨论1讨论2,基本上这样的提议已经能引起僵持战。某部分带有强烈倾向性编辑的用户就是因为无视了这点,才令僵持战再起。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2:41 (UTC)[回复]
我可以补充一下我的观点:“中共病毒”部分我其实没意见,因为根据WP:CONCOVID-19Wikipedia talk:COVID-19条目共识#请求禁止在COVID-19相关条目变更称呼及编辑战-重提第一条,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之称呼需要有非不可靠来源证明,因此这其实是“中共病毒”是否有非不可靠来源证明的问题,也就是来源可靠性问题。其他部分如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9日 (二) 08:55 (UTC)[回复]
@SanmosaStreetdeck:经查找,“武漢病毒”一词除了描述武汉病毒研究所或武汉本地的情况以外,在最近新闻中只找到了《大纪元时报》(社群多数认为不可靠)、《自由时报》(社群未有意见)和苹果日报(社群未有共识)的来源,其中后两者也只有标题使用,内文仍然是武汉肺炎/新冠病毒的搭配,可见“武汉病毒”称呼即使在半可靠来源中也是少数,而上面提到的搜索指数也证明如此,我看不出要把这种名称写进条目中用于直接指涉的理由。--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0日 (三) 09:59 (UTC)[回复]
“武汉肺炎/新冠病毒”的搭配?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0:50 (UTC)[回复]
Sanmosa这两个(半可靠)来源在内文中虽然疾病名称用“武汉肺炎”,但病毒名称仍然采“新冠病毒”而非“武汉病毒”。--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0日 (三) 13:18 (UTC)[回复]
情况有点诡异,我要思考一下。另外,也要考虑到一个因素:《大纪元》是不是不可靠来源在这里其实还是有争议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0日 (三) 14:21 (UTC)[回复]
@Sanmosa:目前绦文允许用“武汉肺炎”,我看都可以。--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22日 (五) 03:28 (UTC)[回复]
@Streetdeck:请给出反对理由。此处具体列出的名称可以讨论,我列出这三者的主要理由如我上方所言,使用量不管在何地区均少。--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9日 (二) 08:40 (UTC)[回复]
大致同Sanmosa。--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9日 (二) 08:58 (UTC)[回复]
给大家一个参考影片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1日 (四) 03:50 (UTC)[回复]
@Sanmosa:影片主要是在谈为什么会有人用“武汉肺炎”,而不是该用哪一个。而且影片论述中的什么“不是歧视”论、“其他疾病”论、“抹杀历史”论都是老生常谈了,我均曾反驳过,不再赘述。顺带提一句,包括我在内的不少大陆人在此事之前从来不知道原来“乙脑”还有“日本脑炎”这一名称,“风疹”还有“德国麻疹”这一名称,“足癣”还有“香港脚”这一名称。更何况,“武汉肺炎”使用量大,地区常用名称,认了;“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也不让替换,太不合理。须知“病毒”一词和“肺炎”不同,老早就被拿来形容恶性的东西并含贬义,譬如计算机病毒之类,《大纪元时报》用“中共病毒”一词明显也是表示“中共是世界上的病毒”之意,观点之鲜明不可不谓明显。更何况我已经指出,二者均非常用名称。Sanmosa总提“中立观点不是消除观点”,但是名称本身不构成对观点的论述,不应该有如此偏向,维基百科作为一部百科全书,记述习近平被叫做“习包子”的争议是合适的,但在“奥巴马”条目下写“2015年奥巴马在北京会见了习包子”就不合适。BTW,拿影片作论述的时候建议用文字转述一下。--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1日 (四) 06:46 (UTC)[回复]
直到此时此刻,我不认为有任何一个人做到对该片段所提出的观点的有效反驳。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1日 (四) 07:36 (UTC)[回复]
(节删)Rowingbohe♫ 玉环撤县设市三周年 2020年5月25日 (一) 14:28 (UTC)[回复]
@Sanmosa:“武汉病毒”本身不常用,故无论是否歧视(我认为是)均不应使用。 【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7月1日 (三) 13:30 (UTC)[回复]
您之前不知道“香港脚”的名称,但您的同胞知道啊,而且还拿来歧视香港。不知道这笔账又应该怎样算呢?--14.199.235.239留言2020年5月28日 (四) 16:53 (UTC)[回复]
看看您的同胞的发言:“有个名字我倒觉得不用改,还挺合适的,那就是-香港脚!”、“香港脚和台独脑是绝配,都是真菌感染”,这才是真歧视吧!--14.199.235.239留言2020年5月28日 (四) 17:01 (UTC)[回复]
所谓“我的同胞”的这笔帐您跟他/她算去,我不知与我何干,不知与COVID-19何干。我一如既往地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既强烈反对所谓“香港脚”和“台独脑”这种明显的攻击性语言,也反对把这个人的个人行为强加于其“同胞”这种“连坐”。最后,上述话是跟我说的,我避嫌,但我觉得该IP用户言论与本话题无关,若有其他人也觉得无关,请用{{TalkH}}关闭此讨论串,谢谢。--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06:3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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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目前情况如下:

新增提案1
支持 DrizzleD、忒有钱、Hikaruangeel、Streetdeck(只支持香港部分香港维基人社群决定)
反对 Sanmosa
中立 SheltonMartin、Itcfangye
新增提案2
支持全部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 SheltonMartin、Yumeto
支持 DrizzleD、忒有钱、一片枫叶
反对
意见 Sanmosa(不支持“新型肺炎”部分)
新增提案3
支持且希望强制 SheltonMartin、林木甜、Feynman02、DavidHuai1999、Kevin Smith Chen、Itcfangye
支持 DrizzleD、Sanmosa、Streetdeck、Yumeto、一片枫叶、痛心疾首
反对
新增提案4
支持 DrizzleD、SheltonMartin、林木甜、一片枫叶
“武汉病毒”未表态,支持以外部分 Itcfangye、Feynman02、Streetdeck
反对 Sanmosa
意见 Yumeto(“新冠病毒”欠准确)

如果我有总结错误之处,还烦请各位修正。--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2日 (五) 03:00 (UTC)[回复]

(?)疑问,是只公示提案3么?--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3日 (六) 05:10 (UTC)[回复]
是的。其他部分未有共识,不可能予以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3日 (六) 07:34 (UTC)[回复]
(...) 吐槽其他部分目前主要只有Sanmosa反对,不过确实参与度还很不够,还需要充分讨论才成,不宜操之过急。--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3日 (六) 09:12 (UTC)[回复]
根据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如果只有一位用户反对是否应视为达成共识?--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0年5月23日 (六) 17:46 (UTC)[回复]
Softyu应同时考虑上方先前讨论中的反对意见,不可单计此分段。如有需要,请自行ping相关用户。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4日 (日) 06:25 (UTC)[回复]
既然如此,我提请提案的主持人通知上方参与讨论的诸位,对其他各项提案进行表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4日 (日) 11:56 (UTC)[回复]

对部分提案内容的再调适

通过: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一直拖下去也不是事情。目前大家争论的焦点主要在提案1上,对于其他的提案基本上都能保持一致或者妥协,既然提案3已经通过了,那么应当可以考虑再通过一些分歧没那么大的提案。所以我以Drizzle君的提案作为蓝本,参考各位的讨论之后,对部分提案内容修订如下: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1. 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
  2.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将之改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条文1参考上方讨论进行修改,删除了明确文本归属一句。

条文2(即新增提案4)中,用词将可以改为应当,另外取消可能会引起歧义的“新冠病毒”命名。删除产生分歧的“疾病用词”一句(既然武汉肺炎等用词没有办法取得共识,那干脆不提最好。)

至于其他条文,我暂时还想不到能让双方都满意的方案。

请各位讨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8日 (四) 07:09 (UTC)[回复]

@DrizzleDSanmosaRowingboheStreetdeck@Itcfangye林木甜YumetoFeynman02@DavidHuai1999HikaruangeelSoftyu。--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5月28日 (四) 07:09 (UTC)[回复]
我认为仍应同时考虑上方先前讨论中的反对意见,不可单计单一分段。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8日 (四) 09:06 (UTC)[回复]
@Streetdeck(?)疑问:为何要二选一?--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8日 (四) 13:19 (UTC)[回复]
会自相矛盾。--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28日 (四) 13:36 (UTC)[回复]
Streetdeck(?)疑问:如何自相矛盾?提案1是说“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字词转换;提案4是说“武汉/中国/中共病毒”应该改掉,改成SARS-CoV-2等或者改成疾病名称;似乎并不矛盾。--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04:48 (UTC)[回复]

(?)疑问: 提案4要求“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替代为学术名称,但条目“另称(另称武汉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等)”是否也包括在内?是否应该加入例外?疯狂补习有机化学的Wener(⏣)《——这是苯环欢迎参加 边缘人小组 的活动 2020年5月29日 (五) 04:55 (UTC)[回复]

@Feynman02:我未见提案4有“应当替代为学术名称”,阁下是否看错了?--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29日 (五) 06:12 (UTC)[回复]
@DrizzleD:将学术名称修改为“提案要求名称”。—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Feynman02对话贡献)于2020年5月29日 (五) 12:46 (UTC)加入。[回复]
@Feynman02:不签名是ping不到人的 囧rz...。--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1日 (一) 12:09 (UTC)[回复]
@DrizzleD:哭😭疯狂补习有机化学的Wener(⏣)《——这是苯环欢迎参加 边缘人小组 的活动 2020年6月1日 (一) 14:53 (UTC) 不过暂时保持中立[回复]
香港部分香港维基人社群决定?香港社群决定整个维基百科的共识只可能带来揽炒,一如以往。--痛心疾首 2020年6月6日 (六) 11:50 (UTC)[回复]
请你留意一下WP:5P4。虽然我平时不怎么去理会WP:HK的事,但我还是转告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7日 (日) 03:50 (UTC)[回复]
我还是这句:应同时考虑上方先前讨论中的反对意见,不可单计此分段。请自行ping相关用户。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日 (一) 05:58 (UTC)[回复]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1. 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
  2.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将之改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合理时亦可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疾病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以上。--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1日 (一) 16:24 (UTC)[回复]

我个人很不愿意废弃提案1,惟可能存在争议,需要多讨论些时日。--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2:39 (UTC)[回复]
  • (-)反对第2条,第1条无意见。我不介意再说一次:在公示提案之前至少需要满足与武汉肺炎相关的两个前提:1、直接在公示提案中删去武汉肺炎的相关用语(我在上面就是这么干的),但是这种做法明显已经遭到了部分维基人的反对,我也承认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因此搁置;2、明确武汉肺炎这一用词的适用情景,如港台地区疫情相关条目,或者权威媒体的明确用词(上述权威媒体不应当在WP:RSP中),这样才能避免未来因为用词原因造成无休止的冲突与论战。再次重申:(-)反对在不对词汇的使用范围进行任何限定之前就将武汉肺炎纳入公示提案。--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2日 (二) 02:17 (UTC)[回复]
该提案是对“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的更改,这些名称即使是改为“武汉肺炎”,也无疑是极大进步。至于是否需要明确“武汉肺炎”这一用词的适用情景,可以留待以后讨论。--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2:39 (UTC)[回复]
我同意下方羊羊君的观点。--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2日 (二) 05:55 (UTC)[回复]
要不然将合理时亦可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疾病名称改为合理时亦可改为疾病名称,待提案1有共识时再加入“比如”一段? ——羊羊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03:35 (UTC)[回复]
(+)支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2日 (二) 05:55 (UTC)[回复]
(+)支持:疾病名称再议。--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2日 (二) 10:58 (UTC)[回复]
也行,这样就不明确举例指出疾病名称包括哪些,但就目前而言包括“武汉肺炎”,所以实质上是等同的。--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12:14 (UTC)[回复]
那些确实该存档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2日 (二) 10:32 (UTC)[回复]
我还是这句:应同时考虑上方先前讨论中的反对意见,不可单计此分段。请自行ping相关用户。怎么你们都不ping?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2日 (二) 10:32 (UTC)[回复]
@SheltonMartin林木甜一片枫叶ItcfangyeFeynman02@StreetdeckSanmosaYumetoDavidHuai1999寒吉@CRHK128Wpcpey。--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12:39 (UTC)[回复]

(+)支持 疯狂补习有机化学的Wener(⏣)《——这是苯环欢迎参加 边缘人小组 的活动 2020年6月2日 (二) 13:27 (UTC)[回复]

(+)支持:可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肺炎”这些常用名称。--Wpcpey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2:02 (UTC)[回复]
  • 根据羊羊建议,修改提案语句如下: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1. 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
  2.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改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名称,合理时亦可改为疾病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其中虽不再明确举例指出疾病名称包括哪些,但若未达成其他共识则包括“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因此和包括“武汉肺炎”的版本实质等价。--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2日 (二) 12:14 (UTC)[回复]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1. 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
  2.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注 1]“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改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其他名称,合理时亦可改为疾病名称(暂包括“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将原有名称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者,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到之前版本。
  1. ^ 指并非是将原有名称修改得到的,与分号后下文相对。可溯及既往。

--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7日 (三) 11:48 (UTC)[回复]


根据上方苏州提出的歧义问题再作一修改。--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3日 (二) 12:27 (UTC)[回复]
  • (?)疑问:鉴于此议题属极具争议的问题,故针对此公示版本,以执行共识的角度提出几点疑问:1. “应当改为……”部分,列举之后又“等其他名称”。此处的“其他名称”是指怎样的名称?2. “合理时……”中的合理,是期待在怎样的情况中允许改为后文列举的名称?--Tiger留言2020年6月23日 (二) 09:25 (UTC)[回复]
(:)回应:“其他名称”是指“武汉病毒”、“中国病毒”、“中共病毒”等名称以外的名称,其中明确列出的两项是允许的,对于“新冠病毒”则暂不予置评。“合理”的情况我认为是显然的,把病毒名称改为疾病名称不会产生语义上的问题就可以,例如“感染中国病毒”可以改为“感染COVID-19”(人可以感染病毒,也可以感染疾病),但“有人认为武汉病毒是自武汉病毒研究所泄漏”就不能改为“武汉肺炎是自武汉病毒研究所泄漏”(因为疾病不能泄漏)。--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3日 (二) 12:27 (UTC)[回复]
DrizzleD我最近没怎么参与这里的讨论,但是我突然想到一点:如果有人写“武汉肺炎病毒”如何(这是台湾中央社2020年6月14日的新闻报导的用词)?这个我觉得不应该替换。另外,我怀疑不明确指明是否不允许使用“新冠病毒”存在疑虑,这恐怕将会引起后续更大规模的条文解读争议。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8日 (日) 11:26 (UTC)[回复]
鉴于此,我暂时(-)反对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8日 (日) 12:34 (UTC)[回复]
“武汉肺炎病毒”暂不属于应替换之列。“新冠病毒”的使用与否维持现状,因此不能以其作为反对理据。如要不允许使用之,请另案讨论。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2:38 (UTC)[回复]
我没打算禁用“新冠病毒”。既然解释了,我撤掉反对。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8日 (日) 14:01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请大家注意提案1

{{archive top}} 我将再次试图推动提案1(其补充说明见#新增提案1):

提及COVID-19的条目中对“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采用地区词转换({{noteTA}})。

并给出理由如下:

  1. 类似于此提议的字词转换正现行应用于乙脑/日本脑炎等情况,与此类似。
  2. 地区词转换旨在为不同地区的中文用户提供贴近其语言习惯的转换模式,在大陆、台湾均为一者占绝大多数(per Google Trends)。
  3. 删除原有的单向字词转换并未达成共识,此转换是被U:Sanmosa以“技术性理由”径行移除的,并不合规。
  4. 3中以往讨论中对移除转换的赞成意见除了未附理由及仅表示“不必要/无意义”者之外,仅有如下理由:世卫组织对疫词命名有排除地域歧视之规定,字词转换不是选择性表达事实的工具;在条目中少用即可;会造成误转。而现在我们看到:由于部分人主张“武汉肺炎”一词无歧视,统一命名事实上不可能通过,因而前两条理由已经不存在;至于误转,地区词转换多多少少会出现这种问题(例如“数码人士”(数位人士),“蚌端口”(蚌埠)),应该做的是恰当地选择使用场景并手动解决误转,而不是一刀切禁止。另外,有许多的编辑争议是出现在和该主题无关的他处提及上,例如名侦探柯南:绯色的弹丸,在这种条目内转换并无问题。

请大家提出意见,并讨论具体的实现形式。ping曾参与新增提案1讨论的维基人:@忒有钱HikaruangeelStreetdeck@SanmosaSheltonMartinItcfangye。--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8:15 (UTC)[回复]

DavidHuai1999我希望大家能达成一定程度的妥协,支持地区词转换。--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8:19 (UTC)[回复]

(*)提醒:维基百科不仅是编者的维基百科,也是读者的维基百科。--DRIZZLE (留言) 2020年6月5日 (五) 08:49 (UTC)[回复]
(✓)同意。--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5日 (五) 10:11 (UTC)[回复]
(✓)同意Hikaruangeel的说法,反对先到先得。--风云北洋Talk 2020年6月6日 (六) 00:52 (UTC)[回复]
请你小心你的言辞。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5日 (五) 14:54 (UTC)[回复]
有两点想说:
  1. 这两个词语的关系应该不可能只是“地区词”这么简单,我对此有所忧虑。
  2. 上面提及到的这个讨论中牵涉到的那个单向转换本来就已经存在争议,而我最后的移除理由其实是“单向转换存在争议”之类的东西(请直接看该Module的编辑摘要),原始加入人无视WP:5P4,未经讨论就直接加入有争议性的单向转换本来就违反了方针。
以上。大家把重点放到第一点就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5日 (五) 14:54 (UTC)[回复]
或许我补充一下:如果实行地区词转换,香港的转换会引起后续争议。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7日 (日) 05:13 (UTC)[回复]
未经讨论加入也可以算是WP:BOLD吧,不过这个不重要。关于两个词语的关系不只是“地区词”这么简单,这点我确实同意,但它们首先是地区词关系。如果不考虑其发生在中国大陆的特殊性,也不考虑其国际命名的不同的话,则和乙脑/日本脑炎差不多,也应该使用转换。像Special:Permanentlink/59976609#对死者的调查这种,要挂banner来防破坏,还要花费社群很多精力,是很糟糕的。社群既已不可能接受弃用“武汉肺炎”,我认为使用地区词转换对维基百科这部百科全书益处大于害处。这和“解放战争”/“戡乱战争”的会影响NPOV的情况又不同,因为这两者的POV是表现在名称里面的,而此处名称本身其实不甚含POV元素,其POV色彩来自于用者和听者。至于香港,如果达不成转换成什么的共识,也许可以考虑不转换,即维持现状。最后,期末季忙,可能回复速度会很慢,请谅解。--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7日 (日) 07:04 (UTC)[回复]
“它们首先是地区词关系”这点其实我不太认同。我认为它们不完全是地区词关系,因为不同地区对它们都有着一定程度的应用(例如台湾使用“新冠肺炎”的频率近期也有增加,基本上趋向香港那种两者混用的状态)。在两者混用的情况下,如果贸然把其一定为转换目标,那样像当时上面提及到的那个讨论一样激烈的论争将会重演。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13:54 (UTC)[回复]
@Sanmosa:如果仅仅是因为不同地区(例如台湾)对它们都有着一定程度的应用,那恰恰回答了你于编辑摘要中的问题“何以武汉转新冠可以保留而反之不可?”正如Google Trends所指出,除了台日港越以外(日本应该是汉字原因),其他地区新冠均占3/4以上,大多数地区则占80%以上的压倒多数,中国大陆更是新冠占89%,而台湾“武汉肺炎”仅占2/3。而且Trends是搜索次数数据,更能反映大众用法,不像搜索结果数量那样受媒体立场影响较大。综上,没有理由不保留zh-cn的转换,此担忧对zh-cn不成立,并非“在两者混用的情况下贸然把其为转换目标”。--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09:45 (UTC)[回复]
我上面说的其实主要是香港的情况。要设立一个像你上方提议般的转换,首先要有各地的转换,而这势必牵涉香港的转换目标;在现在有部分(中国大陆)用户坚持完全不可写入台湾和香港的较常用词“武汉肺炎”(即使仅限zh-tw和zh-hk)的情况下,我对你的提案不感乐观。另外,当时的转换是单向至zh-cn的转换,而非双向转换,可见当时设置转换者有意抹除特定字词,其动机并不如你的提案般单纯。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10:27 (UTC)[回复]
请您假定善意,勿假定他人动机不纯。zh-cn用新冠肺炎较多是显然的,我不能明白为什么zh-hk有用“新冠肺炎”会导致zh-cn不能转换,zh-hk或者zh-tw用词存在争议不应该干涉到zh-cn的用词。因此如果您坚持香港的转换目标难以设定,即反向存在争议,而反对双向转换,那我也只能支持单向转换,除非您找到证据证明zh-cn用“武汉肺炎”也有较大盛行度,譬如1/3及以上。--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14:15 (UTC)[回复]
这并不是我,也不是只有一人当时的假定,而这也直接引起了本站对疫情用词的首次论争。相关用户(不是我)担忧的是zh-cn中“武汉肺炎”一词的完全被抹除。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37 (UTC)[回复]
(~)补充:按照我的设想,zh-cn中“武汉肺炎”一词并不会完全被抹除,有关命名争议的条目和直接引用类的句子应当人工阻止转换。--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9:44 (UTC)[回复]

{{archive bottom}}


DrizzleD请问现在是在公示吗?如果是的话,那样我(-)反对,原因如Ining Chien在上方所述。这会是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8日 (日) 11:18 (UTC)[回复]
@Sanmosa:现在是在公示。如上所述,在解决完技术问题之前,不会实际加入转换。此转换并非全局。--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2:27 (UTC)[回复]
我认为这个技术问题短期内没可能解决,这样的话暂时撤回公示会比较好,以免耗费社群心力,待解决技术问题后方重新进行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8日 (日) 12:31 (UTC)[回复]
不同意。我相信社群会完成这一切。如果按你的说法,中文维基的地区词转换就不可能实现。事实是许多条目都含有恰当的{{NoteTA}}模板。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2:43 (UTC)[回复]
DrizzleD技术问题本来并不影响提案,但由于根据现行规定,我理论上并不能对特定字词反向转换(“.....患武汉肺炎(又称新冠肺炎)”在拟议转换下会被转换为“.....患新冠肺炎(又称新冠肺炎)”,我理论上应该将第二个“新冠肺炎”在中国大陆简体模式转换为“武汉肺炎”,以免和首个“新冠肺炎”重复,但如此转换已经被现行规定禁止),因此提案实际上不能有效运行(无论是单向转换抑或双向转换)。我认为你需要就“.....患武汉肺炎(又称新冠肺炎)”类型的句子调整一下提案,使提案在拟议转换下仍能有效运作。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8日 (日) 14:07 (UTC)[回复]
我找了找,暂时没发现此类句子。若非专门介绍命名,我也觉得此类句子是不必要的。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16 (UTC)[回复]
如果是专门介绍命名,而原文是患武汉肺炎(又称新冠肺炎),一般应该这样:-{zh-cn:新冠肺炎;zh:武汉肺炎}-(又称-{zh-cn:武汉肺炎;zh:新冠肺炎}-)。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23 (UTC)[回复]
DrizzleD另外,我也反对单向转换。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8日 (日) 14:12 (UTC)[回复]
理由?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19 (UTC)[回复]
我认为双向转换比单向转换较为适宜(虽然我仍然认为不转换才是最适宜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8日 (日) 14:31 (UTC)[回复]
囧rz...所以为什么双向转换比单向转换较为适宜?另外,现在公示的是zh-cn转换的提案,如果您觉得在zh-tw或zh-hk也应该加入转换(形成双向转换)更适宜,其实也应该另案讨论,先通过大家都能接受的部分,除非您觉得此项转换有何不妥,以至于不能接受。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8日 (日) 14:49 (UTC)[回复]
我认为转换是出于某程度上迎合特定地区人士的偏好的做法,如果仅迎合中国大陆地区人士,而不迎合台湾地区人士,这样就属于差别待遇,因此不应该仅设置单向转换。(我认为完全不转换才是最适宜的的原因就是我没有迎合任何人士的偏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8日 (日) 22:52 (UTC)[回复]
地区词处理就是为迎合各个地区的用户,提供贴近其语言习惯的转换模式。如果您不喜欢这种迎合,您可以选择仅使用繁简处理,或提案废除地区词处理,而不是仅反对地区词处理的其中一种应用。至于为何不迎合台湾地区人士,问题就在于怎样做是迎合,最初提案的时候是有zh-tw转换的,但是您表示台湾使用“新冠肺炎”的频率近期也有增加,基本上趋向香港那种两者混用的状态,因此此转换可能存在争议,就未有列入。因为此种混用的原因设单向转换是合理的,例如朝鲜文在zh-sg/zh-tw/zh-hk行单向转换为韩文,这并非差别待遇。在社群不能支持某项提案的全部内容的情况下,应当只通过能达成共识的一部分。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3:25 (UTC)[回复]
“趋向”并不代表“到达”,既然未到达,“武汉肺炎”在台湾仍然有明显比“新冠肺炎”高的使用率。那样,我看不到仅满足一地的偏好而不同时满足两地的偏好的理由。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9日 (一) 04:43 (UTC)[回复]
那样,请您再提一案去满足台湾地区的偏好。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5:18 (UTC)[回复]
不认同。两者的满足必须是同时性的,否则就是差别待遇。我当时为了回避这个问题,才两边都不满足。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9日 (一) 05:42 (UTC)[回复]
不认同。如果zh-cn的转换没争议,而zh-tw的转换有争议,当然应该先通过没争议部分,没有没争议部分必须要等到有争议部分解决后再执行一说。仅因为差别待遇而反对构不成理据。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5:48 (UTC)[回复]
zh-cn的转换和zh-tw的转换的争议并不可分割。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9日 (一) 05:51 (UTC)[回复]
其争议不可分割是因为有人要一起考虑,但这种诉求逻辑上并非合理。这两项转换本身是互不干扰的,因此不接受捆绑提案的做法。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6:17 (UTC)[回复]
请解释不合理之处。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9日 (一) 08:44 (UTC)[回复]
后半部分就是解释:这两项转换本身是互不干扰的。详细点来说,将提案捆绑(不支持A,除非同时通过B)不合理,因为这不是在考虑A本身的正当与否,除非以下情形:
  • 如果不同时施行B,那么有适当的理由反对施行A。
即使在一般的妥协案中也是如此,反对A一方有合适的理由,但若同时施行B,此理由得到削弱,抑或虽然仍存在,但用其他方式弥补了反对方的诉求。然而后一种情况也十分危险,应该作为最后不得已之选。
单独施行zh-cn的转换存在何种问题,以至于和zh-tw的转换一起施行方能改善此问题?我没有看出。
以上。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30日 (二) 09:38 (UTC)[回复]
造成地域差别待遇就是“如果不同时施行B,那么有适当的理由反对施行A”中的“适当理由”。我看到有一定的用户都反对(仅)单向转换“武汉肺炎”为“新冠肺炎”。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7月1日 (三) 00:15 (UTC)[回复]
不同意。造成地域差别待遇不是任何方针或指引,不能单独运用,例如假设朝鲜文在zh-cn的转换有争议,也不能因此就阻止朝鲜文在zh-sg/zh-tw/zh-hk行单向转换为韩文。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4:34 (UTC)[回复]
事情没你想得那么单纯。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1日 (三) 22:33 (UTC)[回复]
采用较简单的模型可能比采用较复杂者更能解决问题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2日 (四) 08:30 (UTC)[回复]
通过后(~)补充:看上去社群反应的确比我想得复杂 囧rz...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4:03 (UTC)[回复]
另外,我认为不在此公示中通知其他参与(此及之前的)讨论者是不当的,毕竟之前的讨论中有很大的声音反对这个单向转换。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9日 (一) 04:47 (UTC)[回复]
讨论伊始我就已经通知此前#新增提案1的讨论者。Module_talk:CGroup/Medicine的讨论者未通知是因为其中大多数未附理由或理由已失效(不少是主张彻底禁用该名称者)。如您认为不妥,麻烦您帮忙通知一下。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5:38 (UTC)[回复]
公示时再通知一次是必要的,否则参与讨论者会遗忘。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9日 (一) 05:51 (UTC)[回复]
谢谢你的建议。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5:59 (UTC)[回复]
@Ericliu1912Kerolf666Sunny00217Hijk910Lssrn、@唐吉訶德的侍從CyberviewerFoampositeWpcpey寒吉:此讨论串讨论的是重新加入在中国大陆模式中单向将“武汉肺炎”转换为“新冠肺炎”的转换,并不设其他转换。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9日 (一) 05:56 (UTC)[回复]
(~)补充:并非“不设其他转换”,而是对其他转换不予置评。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06:10 (UTC)[回复]
个人意见,鉴于zh-tw和zh-hk的转换尚有争议,因此应暂时维持现状,所以我只公示了zh-cn部分(几乎无争议)。如需讨论zh-tw和zh-hk的转换,建议另开话题。--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1:06 (UTC)[回复]
我看到有一定的用户都反对(仅)单向转换“武汉肺炎”为“新冠肺炎”。而且,相关用词争议一开始就是因为这个单向转换引起的,我认为你无视了相关潜在的争议,而你作出这个公示的决定非常轻率。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7月1日 (三) 02:44 (UTC)[回复]
此新增提案1已经提出一个半月,您ping相关用户也已经两天半,我没有看到这一定的用户[谁?]提出反对意见。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日 (三) 14:03 (UTC)[回复]
讨论串如此长,他们怎看到我ping的位置?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1日 (三) 22:33 (UTC)[回复]
(...) 吐槽:这潜在的争议真是和我车库里的那一条喷火的龙一样。并非有默默反对的“那些维基人”,就可以推翻一项共识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2日 (四) 08:46 (UTC)[回复]

(~)补充:期间Sanmosa提出意见,然鉴于其理由与此提案无关或不当,且共识不是一致通过,不影响提案的通过。如有意见,请至互助客栈或找行政员反映。--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2日 (四) 08:51 (UTC)[回复]
我不承认此结果,并请求行政员处理。整大串的讨论有对单向转换的反对意见,而该意见提出相关单向转换有违反方针的情况。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3日 (五) 04:57 (UTC)[回复]
请问现在的讨论在哪里?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03:14 (UTC)[回复]

忒有钱发起的投票

提议:采用全新命名,避开争议命名

个人愚见,中维不可能在COVID19命名问题上取得共识

懒政:使用模板掩盖问题

我们解决不了问题就把问题留给读者,我建议设计{{COVID19NAME|长度少于十个字的任何文本(美国肺炎、中国肺炎、中共肺炎都无所谓,此处文本不显示)}}模板来替代COVID19的各个称呼,并修改Mediawiki:common.js来提供界面选项,让读者选择对此病毒和疫情的称呼。--jingkaimori留言2020年5月27日 (三) 02:54 (UTC)[回复]

@jingkaimori:,哪有什么懒政,变相先到先得罢了。用讨论的名义,让条目停止编辑战,修改回武汉肺炎。 这就意味着,每一个新生事物在维基百科编写的时候,要使用一个早期称呼,而不能推广一个更专业的名称。简直搞笑。就像楼上有人用谷歌趋势,得出台湾在称呼上,武汉肺炎的使用也在持续下降。那几个为了恶心一个不看维基百科的政党,而破坏维基百科的中立性。——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27日 (三) 03:27 (UTC)[回复]
这个荒唐提案根本不是先到先得,因为他在源代码层面实施先到先得,在最终页面上让用户自行选择。提案提议的命名和带有折叠框的代码、琐碎剧情等隐藏内容没有区别。这种提案如果通过,就是鼓励滥用Wikipedia:隐藏元素来规避方针指引和社群共识。--jingkaimori留言2020年5月27日 (三) 03:50 (UTC)[回复]
(-)反对 让读者选这选那的,大费周章。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6月2日 (二) 02:09 (UTC)[回复]
(+)支持,我建议源代码只要{{COVID19NAME}}和{{SARSCOV2NAME}}就好,读者游标移上去会跳出常用名称的选单和自己输入的选项,预设英文,编者禁止使用或加入任何中文名称,而且如果写了其他常用名称,机器人会自动换成模板。--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01:31 (UTC)[回复]
(+)支持。--🍀 CLOVER YAN (^_^) (回复请ping我) 2020年7月2日 (四) 08:11 (UTC)[回复]

提醒

已结束:

讨论串已延伸,不用提醒了。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3日 (六) 07:52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醒:楼上#新增提案2#对部分提案内容的再调适正在进行讨论。(别像我一样天天看到这里更新讨论却找不到讨论串在哪 囧rz...)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2日 (二) 04:0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是否就“武汉肺炎”相关问题发起投票

近期大量条目仍存在因转换“武汉肺炎”一词(仅此一词)引发的编辑战,而别的用词(“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未见引起类似问题,导致许多根本和疫情无关条目被半保护,长此以往会有更多的条目(如Adobe乔治·弗洛伊德之死,更多见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不可能以后所有条目只要提一下这个词就半保护)发生类似问题,并持续消耗读者和编辑耐心,且长期的反复编辑战来看,明显所谓“共识”并不能取得广泛认可。请讨论是否应当迅速就以下问题发起投票(这里并非其投票本身。针对一般条目,学术性条目仍遵守相关共识):

  1.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换“武汉肺炎”为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罗列的其他用词(包括“新冠肺炎”),之后禁止互相转换。(为此讨论最初提案)
  2.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换“武汉肺炎”为“COVID-19”及其正式中文译名,之后禁止互相转换。
  3.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换“武汉肺炎”及“新冠肺炎”等俗名为“COVID-19”及“COVID-19”的正式中文译名,之后禁止互相转换。
  4. 进行字词转换
  5. 维持现在的版本(即完全不替换)。

相似的讨论一已有相当多的赞成人,且和更早一次投票存在相当大的支持票数差异。但讨论一没有明确的投票标准和时间,最后也没人计票,是否应当在严格的计票规则下(例如人事任免投票资格避免傀儡等)进行投票决定以上几点。

@上次讨论一的参与者(讨论串太乱了,只@了第一个子标题下的人,缺的请补上),@痛心疾首HikaruangeelStreetdeckSuper WangFelix.tsai:@DrizzleDYumeto尤里的1994扬州炒面君DavidHuai1999:,@Sanmosa把酒唱離別丶:--浅蓝雪 2020年6月11日 (四) 17:53 (UTC)[回复]

(+)强烈支持。纯粹为了表达对中共/大陆政府/大陆人的不满而把“COVID-19”等改成“武汉肺炎”已经涉嫌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粤语文学大使残阳孤侠#不考虑原文发音的还能叫译名吗?# 2020年6月11日 (四) 19:02 (UTC)[回复]
(✓)同意“COVID-19”及其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作为标准的国际通用医学词汇相对而言最具有权威性,理应作为维基百科对该疾病描述的唯一用词。--尤里的1994留言2020年6月11日 (四) 22:35 (UTC)[回复]
(-)反对。管理员不懂得用编辑禁制功能而只懂得依赖半保护(这已经是老问题了),并不是把“武汉肺炎”换掉的正当理由。这根本就是治标也治不了的办法,即使这投票过了,我不认为这对编辑战的止息有多大帮助。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23:28 (UTC)[回复]
另外,此举无疑也不尊重台湾人的用词,有违WP:5P4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1日 (四) 23:50 (UTC)[回复]
编辑禁制可以禁止编辑疫情有关条目,这些条目根本和疫情根本无关,怎么禁制?大量更改操作是不一样的IP和新用户,改一次就禁制合适?至于不尊重用词,已经说了第一次加入不禁止,如果这个词和其他无争议词语在台湾同样无争议,然而在另外一个地区有争议,换成同样无争议的为何会感到不被尊重?--浅蓝雪 2020年6月12日 (五) 02:43 (UTC)[回复]
本来不想对此提意见的,可是连台湾卫福部所订的名称都不使用武汉肺炎做译名(见卫授疾字第 1090100030 号公告或官网[8] )既然如此,哪来不尊重台湾阿----浪子鱼留言2020年6月20日 (六) 09:34 (UTC)[回复]
覆以上:
  1. 我认为你并不了解编辑禁制:根据WP:TBAN,“主题禁制”的范围可以涵盖“(以‘历史’为例)其它页面中与‘历史’有关之内容,包括:段落、词句、文字、图像、链接、音频、视讯、模版等等”,理论上即使相关条目本来和疫情无关,只要有和疫情相关的内容,“主题禁制”也照样可以施行,应用的道理就是把例子中的“历史”转为疫情。(刚才发现IP破坏了编辑禁制方针页面,已回退其破坏。)
  2. 问题在于没有一个词语在所有地方都完全没有争议。“新冠肺炎”的争议先前已多次讨论,不赘。
以上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07:23 (UTC)[回复]
续承上:既然现行方针(编辑禁制方针)已经能处理投票提请人所希望处理的事宜,那样投票就显得毫无必要性。请包括投票提请人在内的诸位管理员善用编辑禁制,这已经是老问题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08:59 (UTC)[回复]
长期的反复编辑战来看,明显所谓“共识”并未取得广泛认可,大量更改操作是不一样的IP和新用户,来一次就编辑禁制相当不合理。我不同意半保护条目改用编辑禁制,有异议你去找其他管理员说。这个讨论已经离题,我不再就此回复。浅蓝雪 2020年6月12日 (五) 10:49 (UTC)[回复]
我的确不觉得“COVID-19共识”能反映社群的共识。--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11:02 (UTC)[回复]
你都说了,是IP和新用户,一般而言我们会假定他们没看过任何方针指引和WP:CONCOVID-19,你的推论并不合理。如果是IP和新用户以外的用户,相关长期的反复编辑战是由相关用户故意不遵守规定所造成的,应当做的是使他们遵守规定,而非削足适履、本末倒置般容许规定本不容许的事项。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11:35 (UTC)[回复]
没有暴徒,只有暴政。[开玩笑的]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社群绝大多数人赞同便通过,却要求大家遵守。显然规定才应该比作限制用的鞋子,人比作脚,恐怕要求遵守这一规定才是削足适履。--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14:40 (UTC)[回复]
(▲)同上。我当初看到规定在没有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加上某用户单方面主导讨论,就已经有提删的念头。不过我还是保持了理性与克制。--风云北洋Talk 2020年6月12日 (五) 15:09 (UTC)[回复]
我当时的提案是在获得参与讨论的人的大多数同意下通过的,请你们注意。你们当时不参与讨论,然后现在又来声称提案没有获得大多数同意,这样对于现行制定维基百科规则的办法会造成极大的损害。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3日 (六) 02:42 (UTC)[回复]
应同时考虑上方先前讨论中的反对意见,不可单计此分段。如有需要,请自行ping相关用户。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24日 (日) 06:25 (UTC) 您重提第一条的时候ping Super Wang、Rowingbohe、Itcfangye了吗?--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8:35 (UTC)[回复]
那时候Super Wang和Itcfangye没在任何一个相关讨论串发表意见,而Rowingbohe当时(SCP-2000初始提案时)表示中立,我很好奇你是如何看到Super Wang、Rowingbohe和Itcfangye提出反对意见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03 (UTC)[回复]
Super Wang和林可晴都主张一并屏蔽,仅保留“2019冠状病毒病”,您的回应仅仅是“肯定有为数不少的人反对”(我之前已经说过这种回答方式没有建设性);Itcfangye主张将“武汉肺炎”、“新冠肺炎”等称呼只用在1.援引使用该称呼的报道和2.COVID-19正式命名之前的信息上,其他场合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您未有回复。--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9:10 (UTC)[回复]
随便了,爱怎么玩怎么玩。搞得好像真的能恶心到谁似的。浪费时间,让他们去破坏吧。——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6月12日 (五) 00:18 (UTC)[回复]
(=)中立 支持替换不准确的词,但从不准确的武汉肺炎替换成不准确的新型肺炎、新冠肺炎意义不大。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6月12日 (五) 00:46 (UTC)[回复]
现在连个正经的投票都发不起来,这里是就发起投票本身讨论,具体替不替换成新型肺炎(这种没链接的为什么也在共识里很奇怪)、新冠肺炎可以投票的时候再说,而且这些又不是学术类条目,知道说的是什么就可以了。--浅蓝雪 2020年6月12日 (五) 02:43 (UTC)[回复]
  • @Sanmosa:浅蓝雪上面已经解释了,大量更改操作是不一样的IP和新用户,来一次就编辑禁制相当不合理。今天ban这个,明天ban那个,这叫削足。而且编辑禁制要求某用户反复破坏、参与编辑战、反复创建某个或数个页面或主题或反复与其他用户产生争执时进行,显然是无法避免不一样的IP和新用户带来的问题。另外WP:BAN:于行使此权前应衡量下列各样因素:是否可保障维基百科质量;是否可避免因误认身份而对其他用户造成不便;是否使受影响而无法编辑的人数减至最低;是否可避免社群因受限者而产生争执;是否可劝阻受限者编辑维基百科。采用编辑禁制方案倒是至少能很好地实现最后一条,劝阻用户编辑维基百科。[开玩笑的]--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4日 (日) 11:55 (UTC)[回复]
WP:BAN的执行方式非常多样化。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09 (UTC)[回复]
中文的使用情况和英文的使用情况是肯定有差别的,毕竟中文不是英文。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4日 (日) 08:43 (UTC)[回复]
WP:ENWPSAIDSAID请引述者本身也要判断,确保该政策确实不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再向其他维基人进行详细说明该制度为何不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如果阁下认为中文媒体不用武汉肺炎是为了向中国献媚,而英文则另有原因,请指明另有原因在何处。另外请注意,即使指明另有原因,这也只能证明该反驳不能成立,仍然无法证明原陈述正确。--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4日 (日) 11:44 (UTC)[回复]
我这里的意思完完全全是“中文的使用情况和英文的使用情况是肯定有差别的”,仅此而已,我没考虑献不献媚的问题。不过我仔细看了一下,Sameboat好像违反了WP:5P4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4日 (日) 12:01 (UTC)[回复]
我的论点是“有人故意用违背医学界的用词,而这个词又被人反复用来破坏中文维基百科”,所以“使用这个词的出发点明显是有政治操作目的”是一个合理推断,发表这个符合事实的推断与破坏五大支柱无关。我举英文媒体的使用习惯想带出的依然是对待科学用词时“尊重专业学术界”这个精神,特别是对待像Covid-19这个全新的疫情,理应是全球媒体和官方文献都跟随的,维基百科作为一个百科全书自然都不是例外,但全球唯独是台湾官方和部分媒体故意违反这个精神,因此维基百科有必要谨慎过滤她们的使用习惯。(假设!主流医学界统一使用“武汉肺炎/病毒”,就算中国表达不满,我是完全不介意用于维基百科的,但现实是主流医学界建议不要使用像“武汉肺炎”这样地域中心的名称。)—同舟 · 2020年6月14日 (日) 21:24 (UTC)[回复]
“但全球唯独是台湾官方和部分媒体故意违反这个精神,因此维基百科有必要谨慎过滤她们的使用习惯”?那就跟爱搞审查的中共没两样了。--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6月15日 (一) 00:24 (UTC)[回复]
维基百科有非常多字词都是不允许直接用到条目中例如支那,除非是探讨该用字本身的条目,这不等于中共审查,要是维基百科真的是搞中共式审查,89民运64烛光晚会都直接被删除了,你也不能像现在般利用用户签名宣泄政治主张了(中华民国护照)。反正你一直在回避台湾当局拒绝依从医学界指引的问题,又美化台湾官方网页一时用COVID-19一时用武汉肺炎的根本行文乱象。-- 同舟 · 2020年6月15日 (一) 03:20 (UTC)[回复]
Sameboat“想将这政治任务渗透到条目中”这句是对相关用户的明显假定恶意,难道没违反WP:5P4?你欠相关用户一个道歉。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5日 (一) 06:08 (UTC)[回复]
单纯就讨论表述现实罢了,维基百科什么时候连说明事实都被视之为破坏了。不论是拥护中共、反中、港独或台独的人在中文维基百科进行偏颇自己政治立场的编辑就一直存在。-- 同舟 · 2020年6月15日 (一) 07:27 (UTC)[回复]
Sameboat“想将这政治任务渗透到条目中”并非所有人或社群主流公认的“现实”,至少这不论是拥护中共、反中、港独或台独的人都适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09 (UTC)[回复]
同上,再不然你就查看先前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4日 (日) 11:50 (UTC)[回复]
我再次强调,我不是说争议“不存在”,而是说你主张争议存在的方式没有建设性。A和B争论C是否存在,A举出证据证明C存在,B不是反驳A的意见或找证据支持自己的意见,而是说“C存不存在其实还有争议”,这对讨论没有建设性,因为A不可能去对互联网上别处的反对意见去打稻草人,也不可能列举得完所有反对意见,只能根据提出的反对意见给出看法。--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4日 (日) 12:07 (UTC)[回复]
你有这样的认知很好,但浅蓝雪没有。我的驳斥对象是浅蓝雪。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5日 (一) 06:04 (UTC)[回复]
2)麻烦你继续就CU里我的质疑回答。你的观点无非就是与COVID-19有关“词语都有争议”,CU结果出了,反复提出“世界卫生组织才是最政治化的组织”以质疑“COVID-19”不中立的user:歼10已被证明是引导言论、扰乱讨论的傀儡。而你早先说“我也希望知道“2019冠状病毒病”有何政治意涵,但是这确实是一定数量的人的主张”,现在又说是“我的主张是所有指代那个病的词语都有争议”。这到底是是谁的主张,哪里来的“一定数量的人”,麻烦你也解释清楚。--浅蓝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0:59 (UTC)[回复]
这网络上已经一大堆资料,我还需要再copy一次吗?还有,我认为你在那个留言中其实还是把我说成了“非无关人士”,而且你确实存在非中国大陆人士就会集体行动支持“武汉肺炎”的想法,我根本不认为你有对我真诚道歉。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4日 (日) 11:47 (UTC)[回复]
我可以明确的说我现在认为你是无关人士,道歉问题,跟议题无关,我不再回复,你可以再开以个别的章节。网上什么小众观点都能拿出来一大堆资料,有什么用?我都说了要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用户投票,你最好是能找出来很多老用户支持你这些COVID-19及其正式译名等等“都有争议”言论,而不是拿你自己的观点阻止别人开投票。--浅蓝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2:22 (UTC)[回复]
我没找,但是下面已经有一个了,因此你以上的论述已经自动不成立。我完全不能认同你现在公然不容许一个人保持一个特定的主张的行径,你现在不容许我们反对进行投票究竟是何用意?我的最主要理由一直都是管理员未善用编辑禁制功能,而编辑禁制功能使投票多余(这完全是针对浅蓝雪你给出的发起理由而提出的,纯粹出于功利主义)。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5日 (一) 06:04 (UTC)[回复]
@Sanmosa:我在本段讨论上方已经给出了编辑禁制不宜使用的原因,顺便补充,刚看到一个例子。--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6日 (二) 08:21 (UTC)[回复]
这并不是编辑禁制不宜使用的原因,而是编辑禁制未被(恰当)施行的情况。编辑禁制的施行方式非常多元化,只要找到一个恰当的方式施行,相关问题都能够解决。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20 (UTC)[回复]
  • @Matt_Zhuang:这词是仅仅“被中共视为政治错误”吗?只提“被中共视为政治错误”,却不提也被WHO视为错误,被G7美国以外国家等国视为错误,被美国国内部分人群也视为错误,仅仅因为“被中共视为政治错误”就不能不用,这不是希特勒归谬法吗?是不是在特朗普条目里面也必须允许写“与中国领导人习维尼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海湖庄园举行为期两天的会晤”,否则就是“被中共视为政治错误就要禁止使用”,维基百科就变成“河蟹的百科全书”了?--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4日 (日) 11:16 (UTC)[回复]
  • 我说过,我唯一要求是把“武汉肺炎”及“新冠肺炎”平等对待,(-)强烈反对仅替换武汉肺炎-某人 2020年6月13日 (六) 13:14 (UTC)[回复]
  • (+)强烈支持,并(-)强烈反对武汉肺炎,(-)强烈反对污名化!-- (签名 # 贡献) # 关注新冠肺炎疫情 2020年6月13日 (六) 13:18 (UTC)[回复]
  • 这种投票没什么太大意义,大多不过是统计大陆的和港台的维基人数量罢了(当然了也有部分有不同观点的维基人) --Gaosong2101留言2020年6月13日 (六) 19:33 (UTC)[回复]
  • (+)支持,“武汉肺炎”已经被有心人士拿来搞地域攻击。Painjet留言2020年6月14日 (日) 03:59 (UTC)[回复]
  • (+)强烈支持,“武汉肺炎”一词带有严重的地域歧视和污名化目的,且COVID-19已有官方的专有名词,在此背景下使用“武汉肺炎”不仅十分不专业,且会引发大量争议,不利于条目的正常维护。Brian19891003留言2020年6月14日 (日) 04:20 (UTC)[回复]
  • (!)意见觉得这个词没歧视性的应该看看category:Kfish2001的维基用户分身一个编辑数只有421的用户,开出20多个傀儡抓着“武汉肺炎”不放,除去破坏外还在应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引导言论,足以证明这个词性质本身有问题,以及它被人用来攻击特定地区这一事实。浅蓝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0:11 (UTC)[回复]
  • (!)意见,个人认为,带有歧视想法的是使用者的意图和行为,而不是这个词本身。使用者本身若不带有歧视的意图,且没有具体的歧视行为,那就不是歧视,此时倘若听者控诉他人歧视,反而是扭曲他人意图,随意扭曲他人的意图所造成的冲突,不会比歧视少。-KRF留言2020年6月14日 (日) 10:46 (UTC)[回复]
    • 这个词本身就是很多人用来做地域攻击的手段,有这样的意图和行为,这个词在大陆人眼中变成歧视性用词就是结果,它本身就是很多人表达歧视的手段,否则这些破坏用户用直接的侮辱性语句就好了,干嘛非要揪着这个词不放?不是别人要来扭曲自己的想法,主动为被歧视的考虑考虑。假设我不知道“尼哥”这个词是歧视黑人的,那也不能改变它就是被很多人用来侮辱黑人这一事实,被人告知后,我不会说因为我不觉得它歧视,所以坚持我可以用。--浅蓝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1:20 (UTC)[回复]
  • (=)中立:个人认为,除非将投票结果限定为“适用于与大中华地区疫情无关的条目”,否则恕无法支持。--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14日 (日) 10:48 (UTC)[回复]
  • (+)强烈支持:借疫情大搞污名化的行为太恶心人了--苞米()💴 2020年6月14日 (日) 11:07 (UTC)[回复]
  • (-)反对︰我一直不参与这个题目的讨论是因为我没有特别倾向使用或不使用特定字词指代此疫情,但是看到现在的讨论,则要请大家考虑几点︰1.只要任何特定字词被相当一部分人认可指代此疫情,该字词应被确认为合适字词,可以作为条目标题及重定向,也可在内文使用。就如许多历史事件都仍有不同的名称及简称,比如911、311,有些历史事件的“其他”名称更是带有争议,如香港回归,甚至带严重地域歧视,如南京事件(南京大屠杀)。一刀切不容许被相当一部分人认可的特定字词有损维基百科的中立。2.条目标题因为只有一个,须为此达成共识(尽管不是必须在目前达成共识),但是内文则完全没有必要只使用唯一特定字词,只要是合适字词,就可以采用。故此没有良好理由而刻意更改特定字词,可以想像为把“911袭击事件”更改为“美国911事件”,可被视为破坏。3.“武汉肺炎”确实曾经有一段时间是主流用词,而且也为中国大陆官方采用,可见是否成为合适字词,是不须考虑地域歧视问题。参考歧视语,里面也有大量歧视字词,说明中文维基百科一向会收录及使用各种歧视字词,这次也不应例外。中文维基百科如要提高学术认可性,无可避免因学术优先造成地域歧视使部分人士不悦(维基百科不会审查内容)。我是香港人,如日后香港出现灾难性事件而出现地域歧视香港的字词,只要该字词被相当一部分人认可,我仍会要求大家不反对让该字词成为合适字词。—Baycrest (作客) 2020年6月14日 (日) 14:52 (UTC)[回复]
  • (-)反对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其他任何无争议用词,我还是老话一句,除非你把反对者都解决掉不然根本不可能有所谓的无争议用词。台湾目前就是有这样的使用,先不看一推反共人士的PTT、巴哈、D卡,看看政府,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写着大大的COVID-19 ( 武汉肺炎 )[9],中央社在2020年6月14日8点58分发布的新闻标题叫做武汉肺炎全球最新情报 6/14[10],我提的都还不是三民自这些咖小。
  • 说实在的我真的觉得理由很重要,不管是要用学术性的名词称呼也好还是地方通俗名称,用歧视、污名化当作借口真的是很烂很烂,如果说使用武汉肺炎引发不少中国大陆民众的强烈不满,那么替换武汉肺炎一词不也是引发其他人的不满?做事不要只想到自己,脉络都不了解就说大家对不起你只会让我觉得你很可悲。--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4日 (日) 15:30 (UTC)[回复]
    • 大陆民众不满是因为地域歧视,这个词对其他人有什么深刻含义?损失一个日常用词(在明显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对比遭受歧视,两种不满等级一样吗?从来没为被歧视的人考虑过,你更可悲。--浅蓝雪 2020年6月15日 (一) 03:07 (UTC)[回复]
      • 明显有其他方法不等于不能用啊= =,现在的问题是连用都不能用,而且还是用非学术的该名称表示,我就在下面说了,全部都学生物条目,结果没有人表示意见。“从来没为被歧视的人考虑过,你更可悲”,这就是你可以合理把我们纳入歧视派的理由吗?你这样和那些说联合国被中共收卖的酸民有何不同。要限制就给我全都学生物条目一虑使用专有名词,不要开放俗名却允许替换‘武汉肺炎’为其他任何无争议用词,台湾使用新冠肺炎的比率就是低,不要使用台湾根本没有名称来称呼。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5日 (一) 06:06 (UTC)[回复]
      • 问题在于这一种损失用词的情况被广泛认为具有政治性,并因而被广泛视为是对言论自由的损害。如果“武汉肺炎”这个词语真的被广泛认为具有歧视含意,我想我们早在2月的时候就已经得出将相关用词全部换走的共识,而现在讨论的则会变成是否全部统一为世界卫生组织的用词。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5日 (一) 06:37 (UTC)[回复]
    • 武汉肺炎有歧视的问题,你的回应是“用武汉肺炎有人不满,不用武汉肺炎也有人不满”这种相对主义偷换概念的无效论证?那这样好了:如果我说Pineymilk很可悲,Pineymilk会不满;如果我不说Pineymilk很可悲,我自己会不满,所以Pineymilk做事不要只想到自己,脉络都不了解,这籍口很烂很烂。--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23:56 (UTC)[回复]
      • Yel D'ohan我觉得我讲得很明白,要避免争议就是都不要放,然而各位收录大陆俗名却禁止台湾使用武汉肺炎俗名,这不是想到自己那什么才是只想到自己?我下面也说了,如果要规范就是全部学生物条目,但是没有人在乎,这里的人只会搞意识形态,我发言到现在除了DrizzleD发表意见,其他根本就不打算搭理我,只会吵歧视问题。
      • 关于同志的称呼,你问我的意见我当然是全部写上去,因为这些都是俗名的介绍(如果现在要接着比同志价值,各位sis'最好拿出百分百的阅读能力)。但是请不要搞混,我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写上武汉肺炎,只是要求不要禁止。我这里就问问浅蓝雪还有你,是否认同名称规范将名称统一为学术名称,以及两位对于俗名的使用范围到哪(例如前言是否可以提及?以及正文是否一律用俗名表示等)。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8日 (四) 08:21 (UTC)[回复]
        • 歧视名称只是俗名的子集,“不用歧视名称”不表示“所有俗名都不能用、只能用学名”,请不要滑坡。即便在条目开头介绍所有俗名时,可以在说明是有争议的名称后一并提及,其他地方行文中显然不应使用有歧视意味的名称。你说的没错,我只会吵歧视问题,因为在我看来整件事从头到尾就是歧视问题,坚持用武汉肺炎唯一的理由就是反中的意识形态。--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18日 (四) 15:04 (UTC)[回复]
        • 另,谁是你 sis,我对你这种只会写爱好者 ACG 条目的直男宅没兴趣。--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18日 (四) 15:23 (UTC)[回复]
          • Yel D'ohan(ˊ_>ˋ)把同志搬出来不是想sis来sis去,难不成开门见山用bitch称呼逆?话说...,您说没有兴趣但却来浏览我写的条目并且特地批注...,你真是个好人。
          • 回到歧视问题,“坚持用武汉肺炎唯一的理由就是反中的意识形态”[原创研究?][查证请求],是啊菜政府就是反中所以一开始就采用武汉肺炎做称呼[原创研究?][查证请求],那我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学生物条目,结果你们说我滑坡...,这不行那不行,那有啥好方法你到是说说啊。除了我上面提到的把反对方干掉,难不成你还有比采用生物条目方式更好的法子吗?我真心觉得用学名不仅高端大气还上档次,反正前面有人说这里是学术殿堂、菁英中心,一鼓作气搞这套我觉得可以。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8日 (四) 17:55 (UTC)[回复]
        • 要把俗名一锅端我是支持的,如果未来有此类投票且我有投票权利肯定支持,但是千万不要买一赠十捆绑销售,比如把历史上的各类疾病全部改了,捆绑这种搬不动的大山就是变相反对不如直接说清楚理由有利于讨论出个所以然。--160.20.109.61留言2020年6月19日 (五) 20:29 (UTC)[回复]
    • “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其他任何无争议用词[来源请求]”。我们反对的是“歧视”,你一直跳针成“争议”,把其他没有歧视问题的名称扯进来扎稻草人,你要不要换一副没有颜色的眼镜?--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23日 (二) 21:39 (UTC)[回复]
  • (+)支持。中国大陆的维基编辑已经够克制了,别得寸进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15日 (一) 05:50 (UTC)[回复]
    • 我个人不觉得你们怎么克制。连身为管理员的浅蓝雪也可以公然违反方针,我还可以说什么?我说服不了自己。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5日 (一) 06:37 (UTC)[回复]
      • [开玩笑的]。--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15日 (一) 07:51 (UTC)[回复]
      • 有问题你直接发起解任投票就得了,别一天到晚拿着5P4对大陆用户危言耸听,你这一堆5P4根本没几个事有问题的。反而上面港台过激言论多了去了,这时候又见不到你出来5P4。浅蓝雪 2020年6月15日 (一) 09:49 (UTC)[回复]
        • 我恐怕是你们本来就已公然无视5P4,所以才错误以为那些言行是没问题的。不过也受惠于你们本来就已公然无视5P4,把你们解任也非常难,基本上我们一提解任投票,就会立刻被宣布无效。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17 (UTC)[回复]
          • 当他人意见和Sanmosa不同时,为什么Sanmosa总要去尝试用手段去打压呢?提出合理反对当然欢迎,但是使用这种手段真是恶毒,还要和管理员挂上这简直了,而且每次回复总是话中有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你是要你的乌纱帽还是在这里多管闲事?”,我认为管理员也有发表意见的自由而且他提出的意见值得讨论,但是不认真讨论却使用手段压迫真的好恶心。--69.120.183.192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14:16 (UTC)[回复]
            • 问题在于一般的管理员并不应当有这样的言行(我从未看过有管理员会公然禁止用户反对某特定提议),否则上梁不正下梁歪,连五大支柱也被动摇了,维基百科就会崩溃。如果你认为避免五大支柱被动摇等同于“打压”,你并不适合维基百科。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9日 (五) 07:16 (UTC)[回复]
              • 我是之前的IP用户,请原谅我无法继续使用旧IP,我建议您把话讲清楚,“管理员会公然禁止用户反对某特定提议”是什么意思,这样三言两语对于不了解来龙去脉的人来说是无用的,甚至更多的人还会被你的言论左右,在我看来无非是,管理员提出反对使用“地名+肺炎”,然后管理员怀疑有傀儡并把你提报到了CU,然后你在这里觉得管理员违规,如果事实是这样的,我看不出管理员哪里违规,反而觉得您很小气,这就好像“我在公路上被警察拦下进行酒精检测,我是清白的,但是我却要把拦下我的那名警察搞丢饭碗”,这也太荒唐了。--160.20.109.61留言2020年6月19日 (五) 19:39 (UTC)[回复]
                • “你并不适合维基百科”,真是好大的口气。什么时候我又“公然禁止用户反对某特定提议”了?划过你的票?CU又没查到你,怎么又阻止你了?你爱反对反对,少在这无中生有。我这第二次提醒你,离题讨论麻烦你直接开新章节。--浅蓝雪 2020年6月21日 (日) 09:35 (UTC)[回复]
                  • 我认为你很清楚你自己做过什么。我从未离题,不然就是你先离题了,我又跟着离题。如果他确实不适合维基百科,我有责任告知他,而且我对他用哪个IP没兴趣。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2日 (一) 12:00 (UTC)[回复]
          • “把你们解任也非常难”,“你们”这两个字妙啊。--浅蓝雪 2020年6月17日 (三) 07:23 (UTC)[回复]
  • (+)支持,背弃进步价值的台独我不要。反对同性恋的保守派也不少,既然有争议,是否表示可以写成“男同性恋,又称甲甲、死玻璃,是指以同性者为对象……”?或者“台湾人,又称台湾同胞(官方用词)、湾湾”?难不成可以说因为大家对这两个名称有争议,所以先到先得禁止转换?--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15日 (一) 15:56 (UTC)[回复]
  • 不知道是不是要注册个账号才能投票?如果有资格的话当然是(+)支持,没有资格也口头支持一下“除去直接引用之外,允许替换‘武汉肺炎’成其他任何无争议用词,并禁止互相转换”。我看完上面讨论后我感到很困惑,为什么当人质疑Sanmosa时,Sanmosa总是提醒“请假定善意”甚至“请小心”、“请自重”这种严厉的暗示用词,但是却没有回答他人的质疑,但Sanmosa却可以无视假定善意来质疑他人,这明显是玩双重标准啊,甚至看到Sanmosa拿维基百科规则在强词夺理,我一直以为维基百科是一个高尚的地方,怎么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呢,难道就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出来吗?我作为大陆人认为“地名+肺炎”是带有歧视性的用词,为什么有人却要以“视而不见即不存在”来由强词夺理,把自己的双眼闭上你可以否认这个世界的存在,但是以你的感知去否认别人看到的事物这难道对吗?维基百科完全可以以科学的精神在证据无误的情况下在条目中详细介绍病毒起源,这一点我是赞同的,但是把一个疫情名字给打上标签,扣上帽子我认为这就是歧视啊。这就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成长经历,在我11岁时我出了一次事故,因为我的右腿小腿在事故中受伤,所以我在接下来三年内走路都是不正常的,当我上学时,某些人会叫我的“姓+瘸子”来挖苦我,我当然不能接受,即便我确实有残疾,并且描绘残疾的名称“瘸子”也通俗易懂,但是我不能接受这样代称我,现在看来当时大家都是孩子不懂事,甚至当年为这些事情打打闹闹真很可笑,但是这种幼稚可笑的事情怎么会在维基百科这个地方重演呢?维基百科如果继续因为这种荒诞的事情沦落下去,最终失去的是读者,现在这种在这里争执的行为在我看来就是在破坏维基百科的前途,真不明白那些闻而不听强词夺理的人在干什么。--69.120.183.192留言2020年6月16日 (二) 14:03 (UTC)[回复]
    • 这个我觉得最后得找个行政员出来决定是否开启投票或者以其他方法调整现在的共识,如果投票的话我预计是用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资格wp:傀儡太多了),现在注册账号怕是来不及,但发表意见还是可以的。至于一些人,最后无非是打算用“开启投票也有争议”来使得这个讨论无疾而终罢了,到时候直接找行政员判断就行了。浅蓝雪 2020年6月17日 (三) 06:16 (UTC)[回复]
      • 这个投票成立与否我不会对此发表意见,但我的想法至始至终都一样,麻烦先从以前带有地域的疾病名做起,我实在看不出由“武汉肺炎”带头“统一”能让整个社群接受,尽管这投票只针对“武汉肺炎”,没有“新冠肺炎”。-- 2020年6月19日 (五) 16:12 (UTC)[回复]
      • (!)意见,我的观点是,反对当前的命名“地名+肺炎”,先不说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否算作歧视,但是从写条目时就可能对读者存在误导,比如“地名+地名+肺炎”这种方案,让读者对先后顺序一头雾水。如果某些人非要强调来源,那么请根据维基百科的方针和规则认真在条目里面写清楚来源,毕竟维基百科就是用来做这个的,但维基百科不应该被用作未经证实的暗示和出于某种目的的宣传,“地名+肺炎”在我看来就是明显的暗示。--160.20.109.61留言2020年6月19日 (五) 20:14 (UTC)[回复]
(+)强烈支持使用COVID19而非武汉肺炎,因为这个词并不具有任何政治立场,是完全基于科学事实的中立词汇,适合维基百科的环境
(✓)同意“COVID-19”及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作为国际通用医学词汇最具权威性,且该名称本身不具有政治色彩,应作为维基百科对该疾病唯一称呼。Ljk041123留言2020年6月27日 (六) 04:29 (UTC)[回复]
  • (-)强烈反对:武汉肺炎在香港和台湾都有广泛使用,不应该审查内容!--Wpcpey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1:59 (UTC)[回复]
    • 不受审查不代表什么都可以用。例如en:Wikipedia:Offensive_material维基百科不受审查。但是,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和冒犯性的图片。务必仅当遗漏会导致条目内容不完备或不准确,且无合适替代材料时,才使用普通维基百科读者认为亵渎、粗俗或无礼的内容。避免有人说WP:ENWPSAID,我再补充一句,这段话是证明,维基百科不受审查并不代表在有合适替代材料时仍然要使用普通维基百科读者认为亵渎、粗俗或无礼的内容,它们并不矛盾,因此单用“维基百科不受审查”反对不是合适理据。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9日 (一) 12:52 (UTC)[回复]
      • (※)注意WP:CENSOR是方针,WP:PROFANE在英维是方针,但在中维只是论述。目前应当遵循WP:CENSOR,而非WP:PROFANE。不要把英维的方针拿来解决中维的问题。——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1:34 (UTC)[回复]
        • @BlackShadowG:您可能没明白我的意思。逻辑是这样的,如果Wpcpey的理由(NOTCENSOR)有效,需要NOTCENSOR能推论出“武汉肺炎”一词(即使其有冒犯性)不应该取消。但在英维,他们也有NOTCENSOR,但按他们的指引,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这说明NOTCENSOR和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并不矛盾,不能以NOTCENSOR来证明应该使用冒犯性词语。如果WP:PROFANE在中维也是指引,那么我可以引用之来说明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因此不该用“武汉肺炎”直接指称,但它不是,因此我只能用它来证明NOTCENSOR推不出不应该仅允许以百科风格使用冒犯性词语,从而也无法证明坚持使用“武汉肺炎”的合理性。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09:59 (UTC)[回复]

假定投票项

以下列出假设允许投票后将出现的投票项,欢迎自行补充,再次提醒,这里不是投票本身,请勿在此投票:--浅蓝雪 2020年6月14日 (日) 11:58 (UTC)[回复]

  1.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换“武汉肺炎”为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罗列的其他用词(包括“新冠肺炎”),之后禁止互相转换。
  2.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换“武汉肺炎”为“COVID-19”及其正式中文译名,之后禁止互相转换。
  3. 除去直接引用原文以及肺炎疫情用词相关条目(如中国病毒)之外,允许替换“武汉肺炎”及“新冠肺炎”等俗名为“COVID-19”及“COVID-19”的正式中文译名,之后禁止互相转换。
  4. 进行字词转换
  5. 维持现在的版本(即完全不替换)。

  • 真的建议仿造动物与植物条目的型式,老实说我真的觉得病毒条目应该也要这样,介绍名称、别名、学名(例如欧洲粉蝶:欧洲粉蝶又名欧洲凤蝶 学名:Pieris brassicae。冠状病毒:正冠状病毒亚科,学名:Orthocoronavirinae 通称冠状病毒 英语:Coronavirus)。而且应该设立指引,让每个生物条目(不管是动物、植物、病毒)都应该拥有基本的介绍方式,而在非专业条目,也都应该使用专业名称称呼,我真的这很不符合人体工学甚至也一堆人在哀,但既然有人都提出要有百科的专业,那么何不干脆往百科方向发展,展现我们的学识涵养而不是在上面泼妇骂街。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6月14日 (日) 15:48 (UTC)[回复]
  • 如果在香港方面来说,个人认为应跟从官方名称命名,如“新冠肺炎”,不应采用“武汉肺炎”一词,因后者命名有政治意味,和有污名化之嫌。Fran·1001·hk 十字路 如何地选择最好 2020年7月16日 (四) 11:22 (UTC)[回复]

共识里的“新型肺炎”一词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罗列的“新型肺炎”一词为什么是个红链?这都禁止转换?--浅蓝雪 2020年6月12日 (五) 03:46 (UTC)[回复]

有媒体以“新型肺炎”指代该病。基于公平对待原则,“新型肺炎”也一并禁止转换、替换。#新增提案2有讨论相关问题,我认为如果另有共识许可,那样将“新型肺炎”替换仍是可取的,但是大家就此无甚讨论,所以我当时只处理了“肺炎”部分。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07:28 (UTC)[回复]
“新型肺炎”是红色连结的原因是从未有人建立过该页面。另请注意:“新型肺炎”曾用于指代MERS,如建立该页面,请建消歧义页。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2日 (五) 08:54 (UTC)[回复]
已经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消歧义)了,不用再额外创建一个。--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09:50 (UTC)[回复]
那就使新型肺炎重定向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消歧义)好了--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6月12日 (五) 18:07 (UTC)[回复]
(!)意见 新型肺炎真是叫人一头雾水,谁晓得到底是哪个。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6月14日 (日) 08:16 (UTC)[回复]
我认为如果另有共识许可,那样将“新型肺炎”替换仍是可取的,但是大家当时就此无甚讨论,所以我当时只处理了“肺炎”部分。我个人建议你们就此再深入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6月14日 (日) 08:45 (UTC)[回复]
这个确实,Sanmosa君当时只是提了肺炎,后来的公示里也没提其他的用词。--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6月16日 (二) 08:20 (UTC)[回复]
所以你们要再讨论吗?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33 (UTC)[回复]
要不然这样,我先提一个案,让大家看看:
绿色部分是拟议新增条文,其他部分是原有条文。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9日 (五) 07:10 (UTC)[回复]
大家要讨论这里吗?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2日 (一) 12:01 (UTC)[回复]
(-)倾向反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部分,因为至少目前而言其主要指称对象十分清楚,几近成为专有名词(类似新冠肺炎),符合主从消歧义;(+)倾向支持“新型肺炎”部分·。--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4日 (三) 05:45 (UTC)[回复]
DrizzleD已调适。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27日 (六) 03:28 (UTC)[回复]
@淺藍雪DrizzleDMatt ZhuangYumetoSheltonMartin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4日 (六) 07:00 (UTC)[回复]

疾-疫拆分案

现在维基人中大致分成两派,一派不愿污名化命名,一派想强调疫情起源于武汉。那么双方在同一词语上应该是无法达成共识了,从上面的投票也可窥见一斑。(即使发起正式投票,也会如Gaosong2101所说,只有统计维基人的作用[开玩笑的]。)

所以我想另辟蹊径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由于WHO是联合国下辖的机构,无论它是多么垃圾多么政治多么不可信多么受控制,在提到COVID-19疾病本身时,维基百科还是应该要用“2019冠状病毒病”。

虽然WHO说疾病命名不使用地理位置、动物或人群命名病毒或流行病,以避免污名化,但并没有说疫情名称不能与这些联系起来。我这里的“疫情名称”指代的是疾病的一次爆发甚至大流行。比如假设这次疫情结束后,过了十年再来一次,那次的疫情和2019年爆发的这次疫情就不是同一个疫情了。比如黑死病爆发的不同时期有伦敦大瘟疫马赛大瘟疫等等的叫法,鼠疫第一次大流行叫做查士丁尼大瘟疫

那么既然要强调疫情起源,我们可以办COVID-19自2019年爆发的这场疫情称为“武汉肺炎疫情”,如

现行条文

由于受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2020年3月24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日本国政府决定延期举行。

提议条文

由于受到武汉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3月24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日本国政府决定延期举行。

所以这就是疾-疫拆分案:

指代疾病时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指代疫情时用“武汉肺炎疫情”。

如果台湾维基人和读者不习惯用“2019冠状病毒病”,也可以字词转换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另外,指代疾病时若都用“2019冠状病毒病”,那么在专注COVID-19的条目中就会显得很啰嗦,这时候也可以用“新冠肺炎”,毕竟各中文区应该都开始接受这一名称了[来源请求][原创研究?],但还是要看大家的意见。我个人认为“新冠肺炎”一词欠准确,每次看到这个词我就想给它挂一个{{when}}模板[开玩笑的]。你想想啊,万一再来一次SARS-CoV-3不知道又该叫什么好[开玩笑的]。但是专注COVID-19的条目中大概就不会出现混淆的问题,再不行学习正在修改的WP:PB,建一个{{ncov_means}}进行置顶宣告(参考{{china_means}})。

这个方案还有两点需要注意的。一是我自己怀疑违反WP:5P4WP:OR修改于2020年6月19日 (五) 14:30 (UTC)。二是,由于指代疫情远比指代疾病来得频繁,,大陆维基人可能不会太满意,但这是我目前能想到的最好方案了(总不可能疾病叫武肺,疫情叫冠病吧 囧rz...

先提出这个设想,要是被否了就算了,如果能有幸得到认可(疾-疫拆分),具体方案可以进一步商议。

以上。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5日 (一) 08:13 (UTC)[回复]

我先观望,这有些诡异。ꓢꓯꓠꓟꓳꓢꓮ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2020年6月16日 (二) 09:32 (UTC)[回复]

*不知道为什么从某IP用户开始的编辑都在讲我搞歧视搞污名化。我自己就是大陆人我歧视我自己?我要是搞污名化我就支持全部用武汉肺炎啊,干嘛还要把疫情和疾病分开来。你要(!)抗议污名化,上面有的是地方抗议。还有@Hikaruangeel:,读不出“无论它是多么垃圾多么政治多么不可信多么受控制”一句是让步句?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9日 (五) 14:09 (UTC)[回复]

妥协意向

鉴于目前所有的[原创研究?]妥协案(分时段分区域不同名称、采用全新命名、 疾-疫拆分)均遭到大量(-)反对,我想调查一下(+)支持(-)反对武汉肺炎”的编辑中有没有达成(=)妥协的可能。

请在下方区域用{{妥协}}和{{不妥协}}标示意向(可以说理由或者能过达成妥协的最低限度),谢谢大家~ ——羊羊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9日 (五) 14:09 (UTC)[回复]

支持武汉肺炎

  1. 只要港台一天不完全弃用,就没必要非封杀不可。-- Matt Zhuang哪一个国家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护照而且没有替代签证可以申请,形同禁止中华民国公民入境或转境该国? (按“此”留言) 2020年6月22日 (一) 18:18 (UTC)[回复]
  2. 二香[开玩笑的](+)支持武汉肺炎但可(=)妥协:一、禁止“武汉肺炎”的同时也要禁止“新冠肺炎”;二、“武汉肺炎”要改的话,“香港脚”(作为一个香港人,我确实认为“香港脚”是对香港的污名化,而且这个词已经被有心人士拿来搞地域攻击[3])、“非洲猪瘟”等地名+疾病的类似名称全都要改,否则给人感觉这次的“COVID-19命名风波”是为了政治正确而提出的。如果可以做到以上两点的话你们就改掉“武汉肺炎”吧。--CRHK128 支持美国警察依法打击暴徒,恢复秩序 2020年6月23日 (二) 05:49 (UTC)[回复]
  3. --反对国安法的 Wright Streetdeck 2020年6月23日 (二) 07:16 (UTC)[回复]
  4. 。——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0年6月23日 (二) 07:18 (UTC)[回复]
  5. -- 2020年6月24日 (三) 02:52 (UTC)[回复]
  6. 不建议修改,有违WP:CENSOR。--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22:20 (UTC)[回复]
  7. 支持“武汉肺炎”--SUN8908.HKer倾计·怯就输一世 2020年7月3日 (五) 13:20 (UTC)[回复]

反对武汉肺炎

  1. 头香[开玩笑的](=)妥协的话,本人目前能接受的方案就是进行地区词转换(参考#新增提案1)。--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0年6月22日 (一) 11:10 (UTC)[回复]
  2. 二香[开玩笑的](≠)不妥协(-)反对武肺!-- 签名#贡献#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强烈反对武汉肺炎 2020年6月22日 (一) 13:08 (UTC)[回复]
  3. 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开玩笑的]正经投票:(-)强烈反对并且(≠)不妥协。按上面第一位支持者的逻辑,如果美国国会不立法禁止使用“黑鬼”,是不是就谁都可以随便用?更何况这个词出现这么久以来,已经和对大陆人(而不仅是共产党和大陆政府)的歧视或不满扯上了撇不清的关系,就如德国国歌第一段歌词“Deutschland, Deutschland über alles”,即便不是纳粹党的产物,也已经和纳粹党扯上了撇不清的关系(参考)。【粤语文学大使残阳孤侠#不考虑原文发音的还能叫译名吗?# 2020年6月22日 (一) 22:47 (UTC)[回复]
  4. 我可能因为懒得吵而离开讨论,但不会改变我的立场。这样应该算是(≠)不妥协?--Yel D'ohan留言2020年6月22日 (一) 23:34 (UTC)[回复]
  5. --风云北洋Talk 2020年6月23日 (二) 17:35 (UTC)[回复]
  6. (-)反对(≠)不妥协我实在搞不懂到底在吵什么?全部都用COVID-19不就结了吗?——٩(๑❛ᴗ❛๑)۶北美动物浣熊君北美动物窝欢迎您2020年6月24日 (三) 03:22 (UTC)[回复]
  7. (-)反对(≠)不妥协反对任何使用“武汉肺炎”字眼的行为,因其具有对武汉人的歧视。主张把所有“武汉肺炎”字眼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或“新冠肺炎”—user:超级核潜艇留言) 2020年6月24日 (三)16:18 (UTC)
  8. (-)反对,明明就有官方名称2019冠状病毒病或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可供使用,而且没有武汉肺炎、中国病毒一般歧视,为何不用?而且那怕强行使用后两者引发编辑战,最终也会使用世卫名称。--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20年6月26日 (五) 08:01 (UTC)[回复]
  9. (-)反对(≠)不妥协。--【和平至上】反对美国各地警方以过度武力镇压和平示威者💬 2020年6月26日 (五) 14:41 (UTC)[回复]
  10. (-)反对:反对此称呼,但由于在中文维基百科消除此称呼之可能性似乎极小,故可以(=)妥协。本人最希望的结果是:zh-cn转换为“新冠肺炎”而zh-tw不作任何转换。这姑且也算一种妥协。Wonderwind2002留言2020年6月29日 (一) 14:37 (UTC)[回复]
  11. (-)反对(≠)不妥协,应在维基百科中废除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的用法,统一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尤里的1994留言2020年7月2日 (四) 08:14 (UTC)[回复]
  12. (-)反对。--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0年7月4日 (六) 00:49 (UTC)[回复]
  13. 实在不明白一个关键字是否中立可用这件事居然不关心疑似被歧视者的意见?“武汉肺炎”是否涉嫌歧视难道不应该是武汉人,或者大陆人的意见更重要么?举个例子,如果涉及到印度人的引用词条修改为阿三,并且大多数大陆人说不涉及歧视就可以继续使用么?--DarknessTM留言2020年7月11日 (六) 16:17 (UTC)[回复]
  14. (÷)倾向不支持,名称或多或少也是有歧视意味。Fran·1001·hk 十字路 如何地选择最好 2020年7月16日 (四) 11:25 (UTC)[回复]
  15. (-)反对,因为武汉肺炎含有歧视,不中立,违反WP:POV--Cyril Yoshi (留言信箱) 前来签名吧! 齐来参与动员令吧! 2020年7月17日 (五) 15:33 (UTC)[回复]

意见

请注意,大家争论的就是应不应该维持当前的模式,支持维持当前的模式是在支持其中一方。--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3日 (二) 12:33 (UTC)[回复]
支持的感觉比较积极,但我倾向于维持旧有模式,硬要说的话比较算是搁置而不是支持。-KRF留言2020年6月25日 (四) 23:37 (UTC)[回复]
(~)补充:这里只是指在大陆简体版本转换的意向,现实性质的问题(如转换出错问题)若该提案通过将在通过后解决,如不能解决,提案将会处于通过但 暂缓执行的状态。至于zh-hk、zh-tw等版本是否转换,由于收到Sanmosa的异议(见#请大家注意提案1),也 暂时搁置,不于该提案中考虑。该提案主要考虑大陆简体版本的问题。--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6月23日 (二) 12:47 (UTC)[回复]
如果只转换大陆简体(zh-cn)版本的话,我没有意见。--CRHK128 支持美国警察依法打击暴徒,恢复秩序 2020年6月25日 (四) 11:30 (UTC)[回复]
另,即使无法做到统一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一词,如果要废除“武汉肺炎”一词而保留“新冠肺炎”一词,我是(-)强烈反对的,这严重违背了WP:CENSOR这一重要方针。——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2:11 (UTC)[回复]
没有这回事。否则英维的运作就严重违背了WP:CENSOR这一重要方针,这不合常理。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5日 (日) 17:24 (UTC)[回复]

除zh-cn的地区词转换

zh-hk

“新冠肺炎”。无论是Google搜索结果或者是反映搜寻数据的Google Trends均显示“新冠肺炎”较常用。--【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7月3日 (五) 08:16 (UTC)[回复]
近一周内是64%,稍多一点儿。--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9:34 (UTC)[回复]
P.S. 台湾同期数据正好相反,“武汉肺炎”占约64%。数据--【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7月4日 (六) 14:45 (UTC)[回复]
@CRHK128:请问原因及理据。--【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7月4日 (六) 14:33 (UTC)[回复]
正如上方某人君(AINH)所提供的连结显示,“武汉肺炎”和“新冠肺炎”两者在香港的搜寻数据差不多。“武汉肺炎”虽然可能少于“新冠肺炎”,但前者在香港的使用量也不至于沦为极少数,因此不应该完全废除“武汉肺炎”而使用“新冠肺炎”。我(&)建议采用“武汉肺炎/新冠肺炎”、“新冠肺炎/武汉肺炎”、“武汉肺炎(新冠肺炎)”或者“新冠肺炎(武汉肺炎)”。--CRHK128 庆祝美国独立244周年🇺🇸 2020年7月4日 (六) 14:55 (UTC)[回复]
那么你怎么支持(香港和台湾)使用“武汉肺炎”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7月5日 (日) 13:00 (UTC)[回复]
并不是自相矛盾。我是支持香港(zh-hk)使用“武汉肺炎”,但也没有说不应该使用“新冠肺炎”啊(只是反对完全使用“新冠肺炎”而已,“武汉肺炎/新冠肺炎”、“新冠肺炎/武汉肺炎”、“武汉肺炎(新冠肺炎)”或者“新冠肺炎(武汉肺炎)”也可以接受的);至于台湾(zh-tw),我记得使用“武汉肺炎”的占了很大比例,所以才会支持“武汉肺炎”,但如果情况只是跟香港相反(即“新冠肺炎”在台湾的使用量也不至于沦为极少数)的话,那我会改投(=)中立。--CRHK128 “一国两制”寿终正寝 2020年7月5日 (日) 14:34 (UTC)[回复]
@CRHK128:你可以参考Google Trends7日内数据,两者用词在香港与台湾情况正好相反(台湾使用“新冠肺炎”甚至香港使用“武汉肺炎”的比例稍微高一点点)。 【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7月5日 (日) 18:04 (UTC)[回复]
另外,如果情况正好相反,为什么在香港用词表反对,但在台湾用词却是中立? 【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7月5日 (日) 18:06 (UTC)[回复]
之所以对台湾用词投中立票是因为我认为台湾用词应该交给台湾人决定,我们外人(其实我也有中华民国国籍的,但我始终是香港人)不应过度干涉。台湾的事,台湾人自己应该最清楚。--CRHK128 “一国两制”寿终正寝 2020年7月6日 (一) 06:42 (UTC)[回复]
不好说,不能排除台湾维基人存在系统性政治倾向偏差的情况。应该尊重台湾维基使用者的用词,而非台湾维基人用词。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8日 (三) 15:46 (UTC)[回复]

zh-mo

“新冠肺炎”:理由大致同zh-hk,甚至比zh-hk的差距更明显。--【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7月3日 (五) 08:17 (UTC)[回复]

zh-tw

首页-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 (COVID-19,武汉肺炎) 
这两个台湾政府的官方网站使用的都是武汉肺炎一词,由此就可以证明武汉肺炎在台湾的常见性了。——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1:46 (UTC)[回复]
这个理据并不充分,否则可以依类似理据在zh-hk转换为“新冠肺炎”。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4日 (六) 14:30 (UTC)[回复]
  • (=)中立
  • 我保留此词可能涉嫌污名化的意见,但我不会反对此转换。
  • 一个数据:最近的Google Trends数据,“武汉肺炎”在台湾的使用率(64%)近似等于“新冠肺炎”在香港的使用率(也为64%)。
以上。--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7:58 (UTC)[回复]

zh-sg及zh-my

(~)补充:如果能找到几个满足:
  • 可以直译,在两种语言中均无其他含义
  • 不会在某一种语言中得到特别的关注(其实应该要和COVID-19得到的关注比例相同,但这太难保证)
的词语做对照就好了。--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8:20 (UTC)[回复]
(~)补充:检查了十来个常见基础词语的Google Trends情况,其中使用中文词汇的频率小于使用“新冠肺炎”者略多,但并不显著。zh-my待检查。--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8:57 (UTC)[回复]
Google Trends数据显示似乎也不太常用(在zh-sg)。--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8:20 (UTC)[回复]

总结

参考资料

  1. ^ Google 趋势. Google Trends. [2020-05-14] (中文(中国大陆)). 
  2. ^ Frog Spirit Animal. www.spiritanimal.info. [2020-06-16]. 
  3. ^ 武漢肺炎正名COVID-19 黃安讚完WHO竟扯到香港. 今日新闻 (中文(台湾)). 

重启“应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讨论

前言

目前的WP:CONCOVID-19采用的是Sanmosa提案的新增提案3(“学术性行文部分调适版本”),允许在学术性行文中将地区词转换为COVID-19、SARS-CoV-2。这一提案的依据非常明显:WHO和国际病毒命名委员会给这种新型疾病和病原体给予了国际性的学术命名:COVID-19、SARS-CoV-2。

但在此之后,就COVID-19相关名词的讨论愈加偏离了正常轨道,甚至出现了允许“武漢肺炎”或“武汉肺炎”单向转换为“新冠肺炎”的神奇场面。(节删)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武汉肺炎”还是“新冠肺炎”,都无法展现这个病毒感染症(COVID-19)的全貌。尽管相当多的人因为该病毒罹患肺炎,但依然有嗅觉丧失、肌肉关节痛、腹泻等众多症状(参见2019冠状病毒病#临床分类),肺炎二字显然称不上准确,在某些轻症感染者身上,则甚至连正确都称不上。此外,在痛心疾首的提案当中也指出,“武汉肺炎”“新冠肺炎”尽管在自身被广泛的地区分别被广泛使用,但两者都因为一些原因沾上了政治性色彩,都不是最佳解决方案,更不是中立用词。

本人现提议,重启曾由User:痛心疾首提出的“应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讨论,允许将COVID-19相关名词统一至国际通用命名。

主文
现行条文

……

  • 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行文中,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应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台湾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或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进行命名,此时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称呼可被手动替换为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台湾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不受已有的禁止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称呼进行手动替换或字词转换的共识所限。

……

  • 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
  • 在大陆简体(zh-cn)中,可以将“武漢肺炎”或“武汉肺炎”单向转换为“新冠肺炎”。
提议条文

……

  • 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或是涉及2020年2月11日前的内容,否则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等对疾病的地方性、非直译自国际通用词汇的称呼,替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或“COVID-19”等国际通用的称呼或其直译时,不受限制,而将“武汉病毒”、“新冠病毒”等对病毒的地方性、非直译自国际通用词汇的称呼,替换为“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等国际通用的称呼或其直译时,不受限制。

……

欢迎就上述内容进行讨论。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以下级标题的方式分条就不同问题讨论。--悔晚齋臆語2020年7月4日 (六) 12:00 (UTC)[回复]

我不认为社群能有同意如此提案的共识。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1:59 (UTC)[回复]
另外,我完全不同意容许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替换的做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01 (UTC)[回复]

Sanmosa变体

我可以提出另外一个版本:
这是尊重台湾给予的命名的一种做法,毕竟台湾不在WHO。我希望悔晚斋能够同意我提出的如此方案(即使我提出的如此方案也未必能得到社群的共识)。悔晚斋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14 (UTC)[回复]
另外,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如果真的要统一命名,是不是真的还容许“2019冠状病毒疾病”(毕竟WHO给的翻译是“2019冠状病毒病”,而不是“2019冠状病毒疾病”)。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16 (UTC)[回复]
加ping原始提案人@痛心疾首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2:21 (UTC)[回复]
我在前文中提及,SARS-CoV-2感染症的主要症状并不仅有肺炎,还有嗅觉丧失、肌肉关节痛、腹泻等症状,甚至还有无症状,肺炎两个字并不足以描述这种病毒的感染症,这是我把这些带肺炎的词都放进“允许修改”范围的主要原因,并非故意要对台湾官方用语有什么看法。事实上,抛弃带“肺炎”的称呼是我这个新提案的重点。
至于是“2019冠状病毒疾病”还是“2019冠状病毒病”,我没有任何看法。这种基于同一个拉丁字母词汇的翻译实质上差别不大,完全可以用地区词解决。--悔晚齋臆語2020年7月5日 (日) 02:46 (UTC)[回复]
悔晚斋针对第一点,虽然如此,但是毕竟台湾不在WHO,台湾没义务跟从WHO的命名,如果完全使台湾官方用语消失的话,我觉得台湾社群的反对声音会非常大,这也不利社群和谐。针对第二点,我已经修改了我自己的提案(马来西亚没给中文翻译,所以先假定“2019冠状病毒疾病”是新加坡官方用语)。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3:18 (UTC)[回复]
考虑到台湾社群,我认为“严重…肺炎”是提案中可以做出让步的地方。--悔晚齋臆語2020年7月5日 (日) 03:19 (UTC)[回复]
万分感谢。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5日 (日) 05:07 (UTC)[回复]
@悔晚斋DrizzleD:就涉及2020年2月11日前的内容,我的建议是:如设置病名介绍段落,则仅在病名介绍段落处理,否则应沿用上述提议中的四种病名之一,并在首次提及病名时加注时称某某名称。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5:32 (UTC)[回复]
另外,我也希望社群能讨论一下是否让“冠状病毒大流行”(WHO用语)作为(某时段以后)可容许在条目中使用的“(病名)疫情”的同义词。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5:32 (UTC)[回复]

或许我重整一下我的提案:现拟议修改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不要替换或转换如下:

现行条文

不要替换或转换

除非社群对条目内文中的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称呼达成共识,否则任何在条目内文中对全部或部分的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新型肺炎”或“新冠肺炎”等对COVID-19的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或字词转换,以及致病病毒“SARS-CoV-2”、“2019-nCoV”或“新冠病毒”等对SARS-CoV-2的称呼彼此间的手动替换或字词转换),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被修改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称呼时的版本[注 1]。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以及以下指明情形中的字词转换例外。在条目内文中新增内容时,在新增内容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称呼的使用不受此条限制。[注 2][注 3][注 4] 除非…… 在学术性行文中 在学术性[注 5]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行文中,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应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台湾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或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进行命名,此时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称呼可被手动替换为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台湾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不受已有的禁止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称呼进行手动替换或字词转换的共识所限[注 6] 对直接引用或外文直译的内容 在提及COVID-19的条目内文中,对于直接引用(含外文直译)的内容,应当以原文为准。[注 7] 对以下并不明确的词汇 由于单独出现的“肺炎”一词并不明确,用于指代COVID-19时,单独出现的“肺炎”一词的加入不视为首次加入,但不允许将对COVID-19的各种称呼替换为单独出现的“肺炎”一词。因此条而作出的相关手动替换不受已有的禁止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称呼进行手动替换或字词转换的共识所限。[注 8] 对以下特定的词汇 在条目内文中新增[注 9]“武汉病毒”、“中国病毒”或“中共病毒”等名称用于直接指涉SARS-CoV-2而又不属上述例外情况时,应当改为“SARS-CoV-2”或“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等其他名称,在合理时也可以改为疾病名称(暂包括“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肺炎”及“新冠肺炎”等名称),并视为首次加入;对于将原有称呼修改为“武汉病毒”、“中国病毒”或“中共病毒”等名称的编辑,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恢复至先前的版本。[注 7] 对以下特定的字词转换

  • “2019冠状病毒病”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此二名词间的字词转换[注 3]
  • 在大陆简体(zh-cn)中,可以将“武漢肺炎”或“武汉肺炎”单向转换为“新冠肺炎”。[注 10]
提议条文

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称呼

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应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状病毒疾病”;台湾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或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进行命名,此时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称呼可被手动替换为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状病毒疾病”;台湾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四者、“SARS-CoV-2”及“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两者之间不得互相手动替换,或手动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被修改的称呼恢复至首个出现该四个称呼中的其中一个的版本,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三者之间可以设置字词转换[注 11]

参考资料

  1. ^ 有关何为最初加入该称呼的版本,请参见此说明
  2. ^ 上述规定具有无限追溯力(无限溯及过往)。
  3. ^ 3.0 3.1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4. ^ 此共识修订版的相关讨论见此
  5. ^ “学术性”在此处定义为“直接涉及病理学及病毒学的”,下同。
  6. ^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7. ^ 7.0 7.1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8. ^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9. ^ 指并非是将原有称呼修改得到的,与分号后下文相对。可溯及既往。
  10. ^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11. ^ 上述规定具有无限追溯力(无限溯及过往)。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6日 (一) 07:29 (UTC)[回复]

另外,由于这几个名字都够长,应该可以设置全局转换。Sanmosa一个小问题:“COVID-19”和“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间是否有必要设置转换?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14:43 (UTC)[回复]

调整于2020年7月8日 (三) 14:14 (UTC)。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8日 (三) 14:14 (UTC)[回复]

根据WP:7DAYS,整个大讨论串已讨论多月,已符合逾月条款。现公示Sanmosa变体七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从不挣扎 2020年7月12日 (日) 02: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COVID-19条目共识后续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方才,《COVID-19条目共识》已经通过统一为国际通名(台湾仍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的决议。不过我认为条文还有一些能够补漏拾遗的地方,列举如下:

  1. 虽然条目标题用字在内文用字出现争议之前已经统一为“2019冠状病毒病”(这是我推动的),但是明确规范条目标题应用“2019冠状病毒病”(而非其他)还是必要的。我建议加入以下拟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该此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冠状病毒2”(简体)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繁体)称呼之,除非该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2. 现行条文规定‘“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四者、“SARS-CoV-2”及“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两者之间不得互相手动替换,或手动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被修改的称呼恢复至首个出现该四个称呼中的其中一个的版本,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这是类比原本的‘任何在条目内文中对全部或部分的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称呼的实则性变更,如未有共识支持,视同破坏,并应将被修改的称呼恢复至最初加入该称呼时的版本’而设的,但是“最初加入该称呼的版本”的定义就消失了,这点是我考虑不周,先跟大家抱个歉。我建议比照先前我在Special:diff/59220334的定义,对现行条文中的“首个出现该四个称呼中的其中一个的版本”进行以下拟议定义:
    1. 设1712年2月27日A把“该患者的2019冠状病毒病已经治愈”改为“他已治愈”,1712年2月30日B把“他已治愈”改为“该患者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已经治愈”,应该计算B的加入动作为“首次加入”,因为两次动作已相隔相当一段时间,故若C将“该患者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已经治愈”改为“该患者的(同义词)已经治愈”,应退回至1712年2月30日的版本。
    2. 设A把“该患者的2019冠状病毒病已经治愈”改为“他已治愈”和B把“他已治愈”改为“该患者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已经治愈”两个动作的相隔时间在24小时内(例如两者都在1712年2月30日发生),此时应该计算加入“该患者的2019冠状病毒病已经治愈”句的动作为“首次加入”(该动作可能是1712年2月1x日作出的),因为两次修改动作相隔的时间较短,故若C将“该患者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已经治愈”改为“该患者的(同义词)已经治愈”,除非该同义词是“2019冠状病毒病”(与A修改前的版本一样),否则应退回至A修改前的版本。
  3. 我刚才才发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也有转换,因此SARS-CoV-2的中文名字“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也需要转换,现拟议允许转换和修改条文如下(Module:CGroup/Medicine已经有对“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转换,所以这里只是寻求合法化):
    1. 拟议转换:简体:“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繁体:“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关于繁体为何补上“型”字,请见香港大学的新闻稿。】
    2. 拟议修改条文:
      1. ……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简体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繁体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相关语句在条文中出现两次,此处的拟议修改会同时修改该两处。】
      2. ……“SARS-CoV-2”及“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冠状病毒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三者……
      3. ……“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三者、“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两者之间可以分别设置字词转换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6:26 (UTC)[回复]

补充说明:我认为2和3可以归类为紧急修订,因故不受WP:7DAYS所限。1其实也可以归类为紧急修订(因为病毒名就是一个bug),但要看看大家怎么看。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7:21 (UTC)[回复]
更新:经考虑,由于相关条文漏洞重大,有必要立即修补,否则会构成严重运行问题,因此根据《忽略所有规则》方针,直接修订《COVID-19条目共识》。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1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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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有异议,也请勿回退,提案还是可以讨论。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28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23:58 (UTC)[回复]

要求确定误用‘武汉肺炎’或非共识字眼不应被视作违规

虽然维基百科有所共识,但香港及台湾仍然有一定主流媒体以‘武汉肺炎’或非共识字眼。编辑者或会先复制部分内容,然后再作整理总结。过程或会有遗漏,但我们不能因为贡献内容用上‘武汉肺炎’或非共识字眼,便判定有关内容破坏。再者,改正比起指控他人破坏,甚至全盘删掉他人贡献,更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因字眼稍有差异,便对人作指控批判,对愿意贡献内容的人,只会造成困扰。为防止有人滥用或错误理解本共识方针,我要求确立误用‘武汉肺炎’或非共识字眼不应被视作违规。Allen Uhomist留言2020年8月18日 (二) 01:34 (UTC)[回复]

User:雾岛圣现正大量删除特定重新导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标题所提到的用户现正大量使用理由R7来删除带有“武汉肺炎”词汇的重新导向,并施加保护。这些操作可能具争议,而且并不符合上述快速删除原因。即使一些用户不同意此名称,仍然不是有效的删除理由。这类操作应尽快还原,直至针对此类重新导向的讨论结束。--Bookwith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01:45 (UTC)[回复]

目前已有用户提起复核讨论了,传送门: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武汉肺炎等条目重新导向页面。--🔨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02: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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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重定向

原标题为:关于WP:CONCOVID-19之讨论

由 ——羊羊 (留言|贡献)修改于2021年1月8日 (五) 15:25 (UTC)[回复]

无共识:

以下各提议均无共识。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6: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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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条目共识条文修改

现依照《忽略所有规则》方针制定对《COVID-19条目共识》的一个修改,以避免理解歧义。由于相关条文漏洞重大,有必要立即修补,否则会构成严重理解问题。相关修改如下:

以上。此修改并不会转变条文的实际意涵。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3日 (四) 10:24 (UTC)[回复]
我先为“条目”字样加入“Wikipedia:什么是条目”的连结,实际显示的条文不变。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7:41 (UTC)[回复]
被回退了,而且还被某管理员以不恰当的方式警告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43 (UTC)[回复]
我重申一次:此修改并不会转变条文的实际意涵,条文本来就不涵盖重定向(重定向不是条目),因此不论此修改通过与否,条文的效力仍然不可能施至重定向。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3:14 (UTC)[回复]
Sanmosa 囧rz...这样只能互煮到无共识,或者拖到开投票。脱离讨论和共识来扣字面的意义大吗,你讲“重定向不是条目”,我也可以讲共识建立在“条目名字空间(主名字空间)页面”的基础上,说服不了对方。您本次提案的“紧急修订”,明显未达共识,望再做考虑。--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10:03 (UTC)[回复]
YFdyh000我这个提案真的没改变条文的意思,重定向确实不是条目(这是有指引基础的,相反的观点则没有),因此我的这个提案通过与否关系并不大。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0:07 (UTC)[回复]
Sanmosa共识可以改变,共识确认的条文是对当时论点的描述,但不是锚定(类似司法解释的存在)。就本次提案引出的意见,我只能认为社群未曾考虑将重定向列入例外(或相反)。p.s.实在没空翻阅共识形成过程,现时共识更重要,或者你找来要列入例外的证明和或支持声。--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10:52 (UTC)[回复]
然而你不能在不修改指引的情况下如此为之,这样会构成条文冲突,实际上有可能导致新通过的共识无效。再者,下面的提案在现阶段并非只有我一个人反对,我不认为该两个提案的支持者会无视反对声音进行公示程序,这有违WP:7DAYS的规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1:44 (UTC)[回复]
WP:POLL。强行投票违反WP:5P1 ——羊羊 (留言|贡献) 2020年12月8日 (二) 15:26 (UTC)[回复]

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中应将重定向等条目类型并入此案

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中明确提出条目的使用范围,此处应当包括非必要的重定向内容,比如此前已经提删处理的武汉肺炎海军舰艇疫情等毫无价值的重定向。--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0:09 (UTC)[回复]

(-)反对重定向不是条目,这是指引明定的。下级共识不能推翻上级共识,此案的提出实际上无效。我会请管理员过来处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5:46 (UTC)[回复]
“此案的提出实际上无效”这句话我反弹给你。WP:CCC:“共识是可以改变的,过去的共识可被挑战,也并非必须遵守。再者,对共识的修订通常也是合理的。因此,‘根据共识’和‘违反共识’并不是接受或拒绝提议与行动的有效理由。尽管过去的‘广泛讨论’能引导编者去了解过去的共识,但编者仍应重新审查每一提案的价值,进而重新确定共识是否已经改变。”这里是形成共识的地方,不是让您口含您的天宪的地方。--还有,14522020年12月4日 (五) 05:59 (UTC)[回复]
根据WP:CONLIMITED,你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我单纯就方针论事。补充理由:此提案亦违反属方针的WP:R#KEEP第四款。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07 (UTC)[回复]
不能因为“删去该重定向会有损坏链入的链接或内部链接的风险”就去保留有问题的重定向。--安忆Talk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2 (UTC)[回复]
重点在于“有问题”的判断标准不同人都不一致,你认为“有问题”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会认为“有问题”,至少在DRV我已经看到和你的想法并不相同的人。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34 (UTC)[回复]
见上。--安忆Talk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4 (UTC)[回复]
见DRV讨论。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07 (UTC)[回复]
我觉得这里有点小歧义:标题“COVID-19条目共识”指的究竟是针对“COVID-19”这一个条目的共识还是与COVID-19相关的条目的共识,如果是前者,那么适用范围就仅限于2019冠状病毒病这一条目;如果是后者,那么应该包括对重定向的限制,因为“重定向是自动将访问者发送到另一个页面(条目或者条目的章节)的页面”,所以明显重定向是与条目有关的,既然条目名称有所限制,那么对应的重定向也应有所限制。--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04 (UTC)[回复]
应该是同时适用于相关条目,但请注意:根据指引定义,重定向不是条目,社群之前好几次提案取消这个定义都失败告终,而且根据WP:CONLIMITED,你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07 (UTC)[回复]
WP:COVID-19条目共识(下称共识)仅对条目名称进行了规范,未对与条目有关的重定向进行任何限制,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是共识的疏漏之处。就如User:Kfish2001创建的一系列重定向,虽然客观上部分重定向并没有严重问题,但是主观上他滥用傀儡及大量创建重定向一定是为了扰乱社群。所以如果对共识标题进行一定程度的改正,是否会避免“以下犯上”的情形出现?--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36 (UTC)[回复]
然而WP:CONLIMITED存在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的规定,因此除非你成功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使以上提案符合新的上级共识(方针指引),不然这个提案即使走了合规的公示程序,实际上仍然只有“不通过”这个唯一的结果。我这个反对意见非常技术性,我单纯就方针论事,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以为互助客栈方针区的存在意味可无视所有方针的制限而已。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0 (UTC)[回复]
您的意思是不是“将‘条目’扩展到‘条目和重定向’违反了‘条目不是重定向’这一指引 ”,如果是的话,我的大概意思是将共识标题“COVID-19条目共识”改为“COVID-19页面共识”,这样的话只是对共识进行了内部修改,并未与其他方针指引造成冲突。--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5 (UTC)[回复]
不,你这样处理其实和下面的提案一样,也违反WP:R#KEEP(方针)的要求,因此还是违反WP:CONLIMITED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的规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4 (UTC)[回复]
  • (+)支持:经检查后,同雾岛君意见。另外(*)提醒@Sanmosa,共识的级别针对的是参与决定的社群的级别,有如专题讨论中参与决策的是专题参与者而不是整个社群,即达成该共识的仅是专题参与者,很多时候必须参与专题才能参与决策。这里是任何社群成员都可投票或参与意见的互助客栈方针版,讨论通过的共识应有最高级别。WP:方针与指引绝不比共识高等,而指引本身就容许产生特例。因此,我支持以下听风吹过的声音提出的修改案,但必须提醒Sanmosa,即使该修改案不通过,上面这里达成的修改共识也绝不是仅靠一个什么CONLIMITED就能置之不理的。--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7 (UTC)
    然而你必须先论证“特例”的正当性,而且相关正当性是否成立是需要得到社群共识确立的。也就是说:当“特例”的正当性获得社群接受以后,这提案才有讨论的空间。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4 (UTC)[回复]
    我根本都没说什么IAR的事,您急着谈什么WIARM呢。这里用以讨论含某称呼的重定向应如何处理,对于重定向不是条目的问题,如果共识最后放不进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放进维基百科:COVID-19重定向共识也是好的。@Sanmosa,您要知道,“重定向不是条目”根本没有规定COVID-19重定向不能如何处理,此处的共识达成之后重定向也不会突然变成条目,因此甚至即使按照您对共识级别那种错误的理解,也根本不存在什么下级共识推翻上级共识的问题。讨论形成的条文挪个位置,仅此而已。唐突跳出来宣称什么共识无效,除了哗众取宠我想不到什么更假定善意的理由。--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4 (UTC)
    没有,你做的事情实际上就是IAR,没引用不代表不是。这两个提案是确实违反现行方针指引的。再者,现行方针指引涵盖的是所有条目,然而WP:CONCOVID-19仅涵盖COVID-19相关条目,实际上形同专题性的规范。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7 (UTC)[回复]
    哪两个提案?正下面的修订提案是确实不违反现行方针指引的。与COVID-19不相关的条目自然不需要用WP:CONCOVID-19来约束,信息页内容的讨论也经过了整个社群的讨论,而不仅限于专题参与者。您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7:40 (UTC)
    《重新导向》指引的方针部分已经说明如删除重定向会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则不能删除重定向。然而两个提案都无视了此规定,而要求管理员删除在删除后会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的重定向。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44 (UTC)[回复]
    “不能删除”?“避免删除”。武汉肺炎相关的重定向造成的实际危害,其影响超过损坏链入造成风险的影响,因此虽然需要避免删除,但仍无法避免。对于站内的损坏链接,我们可以修复。对于站外的损坏链接,嗯,我只能说建议媒体在引用维基百科条目的时候尊重科学和标准命名。--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8:09 (UTC)
    很好,你开始进行论证了。请进一步论证为何“武汉肺炎相关的重新导向造成的实际危害,其影响超过损坏连入造成风险的影响”,而导致即使像下方1233提出用挂模板解决的方案都不能解决问题。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8:13 (UTC)[回复]
  • (+)支持,重定向不应为“法外之地”。——StefanTsingtauer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2:24 (UTC)[回复]
  • (+)支持。实在是不懂在这个话题上为什么要争论这么久。中二少年西奥多 セオドア 地震专题 2020年12月4日 (五) 13:49 (UTC)[回复]
我还是这句说话:互助客栈方针区的存在并不意味可无视所有方针的制限。除非大家真正尊重WP:CONLIMITED,并停止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意图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的行径,而改为先处理上级共识(方针指引),否则我绝不可能认同上方和下方的两个提案(尤其是在有更下方的1233提案的情况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4:11 (UTC)[回复]
另外,我得到的管理员意见指出上方提案将重定向视为条目并不合适。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4:13 (UTC)[回复]
如果萨摩提到的是User:AT,那么请他出来说话,这种通过私相授受的方法给人有损于AT的道德。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8:44 (UTC)[回复]
请你在留言时保持应有的善意。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47 (UTC)[回复]
注意:现行方针条文并不支持以上支持此提案的理据。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3:19 (UTC)[回复]
  • 说真的,按照你的意思,你应当提出修改重定向方针而非支持修改这个COVID共识。只是修改共识但不修改方针是很大的问题,甚至做成冲突。--1233 T / C 2020年12月7日 (一) 18:30 (UTC)[回复]
你后面这一点我此前已经多次重申,但基本上所有对这两个提案提出支持的用户都公然无视这一点。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23:34 (UTC)[回复]
(+)支持,本武汉人早就对这屎盆子忍无可忍了。要是提尊重,那就请尊重我这个武汉人,以及我在武汉的父辈的意见!--Johnson.Xia讨论·贡献·成就2020年12月10日 (四) 01:58 (UTC)[回复]
所以你是把现行方针还有台湾的使用情况直接无视?我想我(还有其他反对提案的用户)已经做了足够的表述证明这个提案是没有通过的基础的(包括违反现行方针且不打算同时修改方针)。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0日 (四) 08:00 (UTC)[回复]
  • 然后说到这次的提案,重定向指引、上级共识什么的,其他用户已经说了很多次了,而且这些东西他们比我更了解,我这边就不深入了。先说下结论,这个串的提案,以及下面那个子串的提案,我都(-)倾向反对。我发现部分中国大陆维基人在编辑一些条目时或者处理一些问题时,对于其他地区的观点及情况,要么简简单单一笔带过,要么就直接忽视,结果条目整体的观点比重受到了影响。最近就留意到有人在条目探讨区报告Hololive production相关争议条目被站外人士指出“偏重于中国大陆的观点”,而在这之前也有中国大陆编辑在该条目的讨论页里承认“台湾以及海外网民对此事的观点的内容确实较少”。Hololive production相关争议这一条目的情况如此,这次讨论的情况也如此。Sanmosa提到,支持此串和下面那个分串提案的多数都是中国大陆的编辑,虽然支持的用户来自哪里这个其实无关紧要,但问题是看这些个理由,感觉大多都是觉得“武汉肺炎”这个词有争议,或者是污名化什么的,却基本忽略台湾的情况,我在上面提到台湾卫生部门仍然在使用“武汉肺炎”,显然人家觉得这样子没问题才继续使用,即便最近有报告称一名4岁意大利儿童去年11月就染疫,假若“不了解台湾的情况”“台湾当局也应该遵从命名规范”等等都是合理解释,那另外一个问题又来了,对于其他俗名的重定向,又要如何处理呢
  • 我之前提到过,只要能够确保只有WHO等国际权威组织的用词和非WHO成员的台湾当局的全称用法被保留,对重定向设立限制我是无所谓的。虽然此串提案和下面分串提案的内容并没有明确只针对“武汉肺炎”,但这里明确说到支持对其他的俗名给予同等待遇的用户很少很少,要是提案通过了,然后有人提出删除“新冠肺炎”的重定向,先前在提案阶段支持增加重定向限制的用户到底会是同意还是反对呢?虽然说提案的行文可以理解为适用于其他的俗名重定向,但老实说,现在这样的情况,我也不好肯定支持的用户发言时有没有考虑到其他俗名重定向的问题。这样的普遍缺乏全局考虑、台湾用户参与度不足、对其他俗名处理意见普遍不明的情况下推动的提案,根本难以让人相信执行上不会再有更多争议。7月份的时候,针对COVID-19条目内文用词的限制,是在不同地区不同观点用户的见证下,得以达成共识的,当时能够在这样复杂的情形下,平息条目内文用词的争议,实属不易,我不希望社群再因为这样的事情再吵起来。另外,日文维基“安倍口罩”条目的存废争议也能够引起日本媒体的注意,相信中文维基这边关于疾病命名的争议比“安倍口罩”更容易引起媒体注目,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什么媒体报道,不过如果我们在疾病的命名问题争议上没有处理好,被有心媒体借题发挥,对我们来说肯定不会是好事。--🔨留言2020年12月12日 (六) 09:36 (UTC)[回复]
  • 社群为这种低级的事情争吵是很无奈的,这么多共识是谁先开的议题呢?打成阵地战,这部分是由于我个人的问题,因为我得罪了很多香港台湾的民逗人物,所以我的编辑显而易见地进入到了高清放大镜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此次因为我提删了几个类似于武汉肺炎海军疫情的重定向。这些重定向的功能有用么?有链接么?创建人是谁它的动机为什么?其实这些一查这些傀儡都很清晰。但为何反对者会全部(一个不例外地)径直绕开这些条目编辑问题,顾左右而言他呢?这些其实大家都明白。只是你@Liu116:把话说到了明面上了:这不是疾病问题,而是政治问题。那么是政治问题的话,就得需要用政治的方式来去解决。去污名化,以及非中立用语,一直是需要用长期的时间跟精力去解决的顽疾。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毕竟很多,但目前这一共识已经很清晰了。你所提出的那些莫须有的情况到最后可能就仅限于莫须有,污名化就是污名化,如果有人用香港脚、西班牙流感、台北艾滋、时昭梅毒,我也会感到恶心。至于台北卫生部使用这个词,这真的是它们自己的权力,还有文化,毕竟十年前我也清理过上百个内含“共匪”的条目。真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只是这里毕竟要尊重一下共识。我这里只是说,这些东西肯定会被处理掉的,很有可以最后是比记忆力的游戏了。只是社群目前的声音是不想等到那个时候了。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2:40 (UTC)[回复]
  • 香港虽然也有些维基人用“武汉肺炎”,不过把香港政府这一权威的因素提出来(香港也是世卫成员),香港的维基人就可以轻易地认了,最后就只剩台湾了。所以说看待“武汉肺炎”问题,把海峡两岸问题代入,就知道这问题有多复杂了,说不定和海峡两岸问题本身一样复杂。国民党估计会好些吧,说不定世卫观察员讨论提上日程,就可以提条件要求当局放弃“武汉肺炎”了。现在没看到台湾的维基人有足够的参与,不代表以后执行共识时他们就不出来说话,这点也是需要注意的。--🔨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4:02 (UTC)[回复]

修改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内文,将“条目”改为“页面”

有用户指“重定向不是条目”。鉴于此,本人拟提议修改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内文,将“条目”改为“主名字空间页面”,以将本页面记载的所有共识适用于整个主条目空间。--还有,14522020年12月4日 (五) 06:16 (UTC)[回复]

现行条文

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 此页面用来记录有关COVID-19条目的共识和决议。请注意,此页面不会记录特定页面的共识,特定页面的共识应记录在它的讨论页。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关条目发生编辑战,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过滤器处理,避免全保护处理。此共识有相等于指引的约束力。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简体)、“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或“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称呼

  • 条目内文中(不含参考来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条目内文应使用COVID-19……
提议条文

维基百科:COVID-19条目共识 此页面用来记录有关COVID-19主名字空间页面(又称“条目名字空间页面”,包括条目、重定向、消歧义页面等)的共识和决议。请注意,此页面不会记录特定页面的共识,特定页面的共识应记录在它的讨论页。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关主名字空间页面发生编辑战,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过滤器处理,避免全保护处理。此共识有相等于指引的约束力。

主名字空间页面标题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称呼 主名字空间页面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主名字空间页面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简体)、“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或“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主名字空间页面内文中对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称呼

  • 主名字空间页面内文中(不含参考来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主名字空间页面内文应使用COVID-19……
纯吐槽,你这样的修改可以连武汉肺炎这里应当明显保留的重定向都删掉。--1233 T / C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9 (UTC)[回复]
(-)反对:此案违反WP:R#KEEP(方针),故同样违反WP:CONLIMITED不能在不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过修改下级共识来达到实际上修改上级共识的意涵的规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9 (UTC)[回复]
顺带一提:此案我也已经请了管理员处理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24 (UTC)[回复]
我的原则很简单:如果你成功修改上级共识(方针指引),使以上提案符合新的上级共识(方针指引),我不会要求管理员关闭提案。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35 (UTC)[回复]
(+)支持。含武汉肺炎且应当保留的重定向,可以在条文修订中作为特例来加入。重定向确实不是条目,因此如上讨论或许应当名为“维基百科:COVID-19重定向共识”,但这种修订也可以接受,也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7 (UTC)
我要求以上各案的提案人先论证忽略《什么是条目》指引及《重定向》指引的方针部分的正当性。我会请一些相关用户来协助判断相关正当性是否成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7 (UTC)[回复]
@Ericliu1912CheetahzeMilkypineLuciferianThomasSun8908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02 (UTC)[回复]
@Longway22Googol19980904蟲蟲飛Shizhao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07 (UTC)[回复]
警告上方的用户,你的行为违反了WP:CANVASS。--还有,14522020年12月4日 (五) 07:08 (UTC)[回复]
相关用户都有参与DRV的相关讨论或先前有关重定向指引的修改的讨论,理当是此讨论的持分者,我在理是应该邀请他们参与讨论的。至于为何不邀请相反立场的用户,你们不就已经在这吗,我再ping一次没有意思。WP:CANVASS不是拿来给你这样用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5 (UTC)[回复]
个人不再参与COVID-19命名相关讨论。我只有一点提醒,若是上方提案通过,按照原指引对2019冠状病毒病诸多简称别称一视同仁尽量不采用的立案精神,所谓“武汉肺炎”和“新冠肺炎”相关条目重新导向页面会一同被删除。只想将“武汉肺炎”相关重新导向删除的人可能要另外提案。——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2 (UTC)[回复]
  • (!)意见:这个修订提案本来就是为了解决什么“重定向不是条目”的问题而设立的,因此根本不需要论证IAR的正当性,因为根本就没有IAR。强行推上面的提案,在条目共识里加入对重定向的约束可能会导致需要援引IAR,这个则完全不用。我无法假定Sanmosa的能力不足以了解到这一点,因此绝对怀疑其用心。--
    {#(set-global-staff-size 12) 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bar "|."}
    2020年12月4日 (五) 07:32 (UTC)
    然而你这样做就会构成条文冲突(《重新导向》指引的方针部分已经说明如删除重新导向会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则不能删除重新导向。然而包括此提案在内的两个提案都无视了此规定,而要求管理员删除在删除后会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的重新导向),因此你还是需要用IAR避免条文冲突(不然的话你这个提案过了跟没过就没有分别,因为那些重定向还是不能删除)。你要先成功把《重定向》指引的方针部分的规定废除,或论证忽略《重定向》指引的方针部分的规定的正当性,这个提案才会有意义(你可以看一下近期的DRV,有管理员进行的删除动作已经构成损坏连入的连结或内部链接的风险,并引起争议)。再者,现在下边都出了新提案,如果你认为那个提案仍然解决不了“问题”,你应该要另外再做一个论证。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35 (UTC)[回复]
    我的反对意见真的非常技术性,我真的单纯就方针论事。如果技术问题不存在,我执著这些是没有意义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52 (UTC)[回复]
如果说相关变动将会动摇WP:5P2等之核心方针,是否可立即寻求关闭冻结提案?认为有关已具备潜在重大风险,不适宜继续遵循一般程序。——约克客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8:01 (UTC)[回复]
@Longway22:我个人会建议你论证一下相关提案如何动摇WP:5P2等核心方针,我觉得提案人会想知道。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8:15 (UTC)[回复]
现如该修正案,出现“主命名”之表述,已不同于原案和过往的“条目”之含义,是暗示主导之编辑意向。如WP:NPOVREASON所阐明,维基是致力于表述所有不同的观点意见,不会要求读者接受某一特定观点。在面对不同命名、隐含观点等遵循WP:MORALIZE,应由使用者自行判断。如果区别主次分别不同的命名观点,即已是在对读者做出诱导,会是破坏有关中立之核心方针。有关判断如上,应需再进一步说明补充之,希望有助持续理解。--约克客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1:50 (UTC)[回复]
Topic:Vyy9r52kn7s81urr有一些我的个人观点的补充和延展,请大家一同参阅。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0:33 (UTC)[回复]
  • 如果能够确保共识执行的结果是只有国际权威卫生及医学组织的命名以及非WHO成员的台湾当局的全称命名(注意是全称命名)被留下,那我无所谓。但如果单单只是冲着武汉肺炎来的,我就强烈反对。虽然我之前是说过可以提案添加重定向限制,不过就现在的表态情况来看,我无法相信实际执行上不会有偏向性。--🔨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0:51 (UTC)[回复]
  • (+)支持,同雾岛君。总有刁民想删除我的用户页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2:44 (UTC)[回复]
  • (-)反对此提案,WP:R#KEEP指出,当重新导向有助于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寻,便可创建;当“某人发现它们有用”时,亦可创建。而WP:R#POV亦写明了“因为重新导向页面对读者来说比较不显眼,其命名的限制可以放得更宽”,条目与重新导向不应有相同的限制规定标题的用词。我认为避免麻烦,直接跟据WP:R这个现存方针是最合适的。除了一些模棱两可、带歧义的重新导向外,其他应保留。若真的要规限COVID-19相关重新导向,建一个“Wikipedia:COVID-19重新导向共识”好了。另外,IAR这里不大适用吧,WP:IAR指出“如果有规则妨碍你恰当地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请忽略该规则”当中,即是“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适用IAR。可是,提议设立资讯页推翻方针所说的,且很难达成社群所有或大部分人认同的提案,不认为这是在“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的范围内。--Sun8908 怯就输一世 2020年12月4日 (五) 12:52 (UTC)[回复]
  • (-)反对(※)注意根据WP:R#POV

本方针已经明确规定重定向可以使用非中立名称,且武汉肺炎一词明显属于以上情况之一。任何共识页都不能凌驾于方针和指引之上。——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6:53 (UTC)[回复]

@BlackShadowG:你这个留言我代为移动位置,这里最底部的提案是挂{{非中立重定向}}之类的模板处理,而不删除重定向。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0:54 (UTC)[回复]
我决定补充一个非技术性的反对理由:现行方针已表明“重新导向页面对读者来说比较不显眼,其命名的限制可以放得更宽”,故此我并不认为相关重新导向页面能带来任何的“危害”。即使论及所谓“污名化”的作用,那些具可能属于所谓“污名化”的名称的页面只是重新导向页面,那些重新导向页面最终导向的目标仍显示“2019冠状病毒病……”的标题,我不相信会有人会特地点进重新导向页面来看那么无聊,因此那些重新导向实际可能造成的所谓“污名化”的作用是0(完全没有)。此意见对WG案和听风案皆适用。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7:31 (UTC)[回复]
萨摩,您好我的提案、他的提案,不需要你的补充,不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塞进任何一个人的方案中。这种行为属于道德不高的做法、而且真的很low,真的很low。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8:38 (UTC)[回复]
我不明白为何我连增补反对理由也不可以,难道我没有反对的权利?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47 (UTC)[回复]
你们根本完全没有解释把相关重定向页删除的合理理据和必要性,而且公然无视WP:CONLIMITED的制限,还不容许他人提出和增加对提案的反对意见,会不会太过分了一些?你们做的完全是无视所有规则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54 (UTC)[回复]
如果阁下有补充意见请直接单列。不要通过加揉条款。这种做法真得很low。我已明确了很多遍,如果阁下还是选择性的话,我再次强调我反对任何形式的污名化行为。-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10:10 (UTC)[回复]
请问你是不是看不到我的留言上的“反对理由”字样?这个是“反对理由”,不是“提案”。还有,我想问一次:我是不是没有反对这里任何的提案的权利?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10:15 (UTC)[回复]
注意:现行方针条文并不支持以上支持此提案的理据。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3:19 (UTC)[回复]
我是指之前某次提删如果成立,之后台湾使用的专有名词(那次是台风译名)就完全被禁止出现在维基百科(连同重定向都被全面封杀),维基百科就成了中共百科了。-- 本人该补完2019年台铁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0年12月7日 (一) 14:44 (UTC)[回复]
我以为你在说转换组转一半不转一半的问题。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4:46 (UTC)[回复]
如果要解决什么“重新导向不是条目”的问题,你应当修改重定向方针而非这个。--1233 T / C 2020年12月7日 (一) 18:32 (UTC)[回复]
基本上所有对这两个提案提出支持的用户都公然无视这一点。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23:34 (UTC)[回复]
正如特殊法永远优于普通法,适用于特定类型条目的共识通常优于方针,未见为何需要修改方针而不是这个的理由。--还有,14522020年12月13日 (日) 05:18 (UTC)[回复]
@听风吹过的声音WP:CONLIMITED有完全相反的表述,可见维基百科并不是走这一套,不然按照你的说法,维基专题的参与者应该是可以自行决定某些通用的方针与指引不适用于该专题的条目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3日 (日) 06:08 (UTC)[回复]
(-)反对:明明挂个{{非中立重新导向}}就能解决的问题…Nrya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1:46 (UTC)[回复]
(-)反对: 赞成加上{{非中立重新导向}}, 不赞成此一修改,--Wolfch (留言) 2020年12月12日 (六) 11:15 (UTC)[回复]
这命名问题的笑话到底还要持续多久?大家浪费时间不写条目造成维基空转的时间还不够多喔,我是不清楚到底“武汉肺炎”这四个字是多伤感情,但这种设立专法而不是改善重定向方针的做法我给予(-)反对。 --无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12月25日 (五) 04:20 (UTC)[回复]

关于“武汉肺炎”类重定向

其实我是不懂为何需要快速删除此类重定向。我更倾向使用{{非中立重定向}}模板告知读者因为"条目所介绍的主题事物可能会被维基百科之外的某些来源以非中立的用语表述。"而保留,而非使用R7删除掉。除非该重定向明显没人使用(或出现意思歧义),否则均应当保留而非提出删除(或修改共识)。--1233 T / C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8 (UTC)[回复]

也可以接受,在重定向页再附一个CC19共识的链接就更好了。--安忆Talk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4 (UTC)[回复]
既然是这样的话,我会推荐这个做法(包括附一个CC19共识的链接的提议)。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7 (UTC)[回复]
我不反对添加任何厘清社群共识的连结,但只期望别把重定向页弄坏就行。--1233 T / C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8 (UTC)[回复]
技术上应该不会(只要模板放在重定向码后即可)。我觉得认为这个提案仍然解决不了“问题”的人要另外做论证。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9 (UTC)[回复]
@AnYiLin对应的模板做好了,大家可以点评一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32 (UTC)[回复]
  1. 标注赞成。保留条件难定,便利性与名称正当性孰轻孰重,实际使用情况和人群、目的。
  2. Sanmosa如果以重定向=便利+无对外影响,上文提到的“大陆病例”和“内地疫情”被速删似乎也不妥当,如果有较多(如>10)且绝大多数人搜它的目的是查中国大陆病例,就应以便利性和常识保留重定向(忽略所有规则),或改为消歧义。但如果搜索结果有列出相应页,重定向的意义就不大,仅是减少一次跳转。
    1. 在目前,搜索建议会列出重定向标题,所以污名化标题会产生影响,如输入“武汉肺炎”,有列出武汉肺炎造谣八君子,这个重定向就带有污名化和中立性问题。注:“造谣八君子”确有一些使用,Google搜索见3000条结果,实际列出3页,包括报刊和书籍。
  3. 如果重定向页的浏览量统计是准的、不会被轻易刷,或许可以按浏览数为基准来速删恶意目的、无实际使用的污名化重定向,其他另作规范或转存废讨论。
    1. 以上文提到的重定向为例,创建伊始浏览量达顶峰55次/日,此后减少、寥寥。这或许可假定无人直接输入来检索,也不大像有外链引入,浏览可能主要来自搜索建议。造谣八君子重定向情况类似、略少,最高36次/日。
    2. 设想如连续3周、总浏览量不超过2次的{{非中立重定向}}可被速删,以此减量并保留常用此句的便利性。具体标准可做调整,有实际使用可存废复核或重新创建,可制成列表以方便复核。恶意批量创建仍需WP:CSD#G3控制。
    3. 刷访问量应该不难,如果破坏者有意。--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6日 (日) 19:12 (UTC)[回复]
@YFdyh000:搜寻建议会列出重新导向标题没错,但仅为导向目标标题下的小字,一般读者会特别留意的机会很少,再配合先前已有的内文用词处理,那即使该名称本身具“污名化”作用,其“污名化”作用实际上并不能带来什么影响(换言之,如用户为进行“污名化”而故意建立“武汉肺炎xxxx”重新导向,我认为他并不能达到他的预期目的)。以站内列表控制虽非不可行,但我预期列表大小或许会很大;不过如果社群确实接受这样的处理方案的话,我不反对建立这样的列表。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23:56 (UTC)[回复]
@Sanmosa:指搜索建议列表,明显,视觉上与条目无异,见截图。列表非重点、不解决该问题,仅指可以将经速删的名称短期列在不索引的列表,应对过度速删的担心。--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0:09 (UTC)[回复]
@YFdyh000:然而有两点需要考量:(1)台湾仍以“武汉肺炎”为常用词,故如果搜索“武汉肺炎”没有结果,可以合理预期会有人建立重复条目,这样会引申更复杂的维护和并合问题。(2)如果用户自身认为“武汉肺炎”为“污名化”字词,那我并不预期相关用户会刻意在维基百科搜索“武汉肺炎”,这是毫无意义的事情。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5:56 (UTC)[回复]
@Sanmosa:1. 所以我倾向于只保留有实际普通人群使用的重定向,而非全删或全留,而明文规定少数特例我认为同样有难度。2. 1.列出众多项本身是一种存在的证明,而这对支持者为鼓励(创建歧视和破坏性名称),对反对者为不容。2.目前未见实际展现案例,只是说明重定向不止展现在主动访问后的小提示中,也存在于搜索结果和搜索建议;假设输入“武汉”的用户能看到“武汉肺炎”,对他及维基百科来说不是好事。3.如果放任,破坏者可为现有条目合理地创建所有歧视性别称以完成心理满足。--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6:27 (UTC)[回复]
@YFdyh000:(1)我并没有反对取决于实际用量决定存废,因此对于你的这一点的意见我也不会反对。(2+3)请务必注意:台湾仍以“武汉肺炎”为常用词(我并不预期这个词语在台湾的常用性会在短期内消失),因此不应假定所有建立“武汉肺炎xxxx”重新导向者均为破坏者,也不应假定让读者看到“武汉肺炎”这四个字就必然会产生(任何方面的)负面影响。你在上面的留言的表述其实是一个很地域中心的表现(不过没有上面那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那么夸张就是了),我希望所有用户都慎戒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6:44 (UTC)[回复]
@Sanmosa:2+3:不了解在台湾各界(传媒/生活/医疗)是否仍常用,也未参与上文方针的建立讨论,仅从该提案被大多数意见反对来看,社群共识倾向于禁用该表述方式,包括在重定向上禁用,唯极少数特例;故此假定社群将此视作歧视性用语,类似WP:两岸四地的禁用性规范,哪怕部分地区仍在普遍使用,也不宜在受众广泛的内容和重定向上使用。哪怕名称建立之初或使用时无恶意,当被普遍滥用,使用和监管就应慎重。--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7:08 (UTC)[回复]
@YFdyh000:有一点很值得留意,就是支持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的用户没有一个是台湾的用户,因此我可以合理预期支持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的用户其实存在严重的地域中心倾向,而且不能容下任何一点的台湾声音。另外,就我所知,“武汉肺炎”在台湾各界(传媒/生活/医疗)确实仍然常用。因此,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其实相等于把台湾用户当成空气,我完全看不出来他们对台湾用户有任何一丝丝的尊重(上面已经有台湾用户反对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了)。社群共识无论如何都不能抵触五大支柱。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7:13 (UTC)[回复]
@Sanmosa:上文反对删除的意见,仅“因为有颇多的媒体报导使用这个非中立表述”对反对理由有所表述,但并未给出具体证明,例如行文和立场相较中立的文章仍使用该名称,所以我也无从判断这代表了哪方声音。且该用户来自中国大陆。从肺炎 site:mohw.gov.tw限定近1个月的搜索结果看,在混用COVID-19、武汉肺炎、新冠肺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等多个称呼。另如提过的两岸四地,仍在部分地区普遍使用,不妨碍社群做出禁止性规定,来减少“地域中心”用语的出现,而终止约束目前看并无可能。(...) 吐槽WP:CC19似非方针,但效力经讨论和忽略所有规则已高于方针,大概是大环境所致。--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8:02 (UTC)[回复]
@YFdyh000:然而这并不能否定“武汉肺炎”在台湾具有一定且不可忽略的程度的使用这个事实(然而这个事实一直被部分中国大陆用户有意无视)。而且,每一个人都对“中立”这个词语有不同的理解,“行文和立场相(对)较中立的文章仍使用该名称”并不是一个合适的量度标准(我认为上面的那些中国大陆用户看到使用“武汉肺炎”一词的文章,就会直接把它们打成“不中立”)。此外,上面是真的有台湾用户发表了对那两个提案的反对意见(还有另外一个对我修正字眼为“此规定并不限制导向至COVID-19条目的重新导向的标题用词”的提案表达支持意见),我认为单凭这点就已经能看出台湾用户并不认同把“武汉肺炎”一词这样换走,因为这样是在替换地区词。我认为无论如何,至少也给台湾社群一个尊重,不要向上面那两个提案一样明目张胆地排挤台湾社群。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9:16 (UTC)[回复]
再补充一点:虽然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但共识最终是根据支持和反对该议题的论点质素所决定,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而不应通过简单计票统计多数来决定。支持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的用户并无实则的论点支持其理据(我叫了两个提案人很多次出来论证,他们还是不论证),而且如我在上面所言,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各有违反方针之处(继而违反WP:CONLIMITED),那两个提案在现行共识方针的定义下(“同时经过维基百科方针的审视”)其实不可能成为社群共识。再者,支持上面两个主张全删的提案的用户绝大多数都是中国大陆用户(只有一个不是),我认为这代表了那两个提案本身其实就直接偏向中国大陆用户,而无视了中国大陆与其他地方的地域差异,这样并不利社群的相互尊重与和谐。我不相信社群的整体共识可以在无视五大支柱的情况下有效形成。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9:30 (UTC)[回复]
然后Matt Zhuang直接印证了我的说话(当然我个人觉得是激动了一些,我觉得表述出来的情绪未必需要如此强烈)。我把台湾社群当理由只是因为我确定这理由肯定成立,其实我把香港社群当理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还是选一个立论比较稳的就好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4:23 (UTC)[回复]
我认为只要有可靠来源使用这个名称,就可以做重定向,不管这个名称是否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2月7日 (一) 02:09 (UTC)[回复]
所以我对上面几个支持反对的提案全部都反对,甚至我反对所谓的COVID-19条目共识,为了一个病弄的这么复杂,不觉得可笑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2月7日 (一) 02:12 (UTC)[回复]
还是那句话,就目前的社群环境来看,在该疾病命名的使用上,不存在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方案。--🔨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3:01 (UTC)[回复]
@Shizhao:挂相关模板本身好像并不涉及删除动作?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5:56 (UTC)[回复]
此观点恐怕无法对应社群共识。历史上的侮辱性或歧视性名称均可拥有一席之地,哪怕只短期被少数人发表、已弃用或从未使用。--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6:27 (UTC)[回复]
只要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以及相当的台湾人民与媒体继续使用该词而不是像中共政府勒令停止使用,就不该连重定向都封杀,冒犯不是合适的(快速)删除理由。那几个全删去派中共使用者看到几个月没多少人关注就想偷偷快速删除,被发现就想无视台湾的使用者想通过仅中国大陆观点的规则,是多想要赤化维基百科?-- 本人该补完2019年台铁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0年12月7日 (一) 12:08 (UTC)[回复]
提醒某些人不要双重标准,“武汉肺炎”可以重定向到COVID19,“大陆”也应该可以重定向到“中国大陆”。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0/12/03#新冠肺炎大陆病例。--Yel D'ohan留言2020年12月8日 (二) 00:43 (UTC)[回复]
@Yel D'ohan:就我所见,主张删除那个重定向的用户有多于一半都是中国大陆用户,因此你的推论并不恰当(不然他们应该是主张保留才是),而且还存在WP:WAX的情形。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8日 (二) 07:53 (UTC)[回复]
这不能混在一起说,“新冠肺炎大陆病例”是因为WP:CS4D所以要删除,武汉肺炎类重定向不是。--Sun8908 怯就输一世 2020年12月18日 (五) 07:15 (UTC)[回复]

小提议

现阶段上方讨论应该不能得到什么结果。如果没其他意见的话,我会直接以“无共识”作结。(挂{{COVID-19重定向}}并非强制性措施)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日 (五) 04: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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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情还是疫病?

已取消所有相关移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7日 (五) 15: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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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8:51起User:Groverlynn将多个COVID-19疫情条目的名称“疫情”改成“疫病”,理由是“主语错误”和“疫情没有时间轴,疫病才有。疫病的时间轴属于疫情”。窃以为重大名称变化应在客栈提出,希望将本事交付社群讨论。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0日 (二) 12:03 (UTC)[回复]

(-)反对移动,吁请@Groverlynn:停止相关移动,移步客栈讨论取得共识后再决定。--Newbamboo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14:47 (UTC)[回复]
显然,“疫情”和“疫病”二词不是一个意思。“COVID-19疫情”是“疫情”,“COVID-19”是“疫病”。--安忆Talk 2021年4月20日 (二) 14:59 (UTC)[回复]
疫情和疫病当然不是一个意思,否则也没有必要移动了。COVID-19是一种“传染病”(infectious disease),当一个传染病在人群或其他宿主生物中爆发时,成为“瘟疫”、“疫病”(epidemic),而一场疫病爆发和流行的情况才是“疫情”(epidemic situation)。Groverlynn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15:23 (UTC)[回复]
疫情的意思是疫病的情况,是一场瘟疫的“属性”。虽然在介绍和描述一场疫病时,绝大多数的描述都是这场疫病的情况,即疫情,但疫情不是疫病本身。而且疫情强调的是疫病在某时某地的情况,如“当下的疫情”,而不适合用于较长的时间跨度。可类比“战情”与“战争”两词。参考英文,疫病或瘟疫是epidemic、pandemic、endemic,而疫情是epidemic situation。Groverlynn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15:13 (UTC)[回复]
(+)支持--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4月21日 (三) 07:20 (UTC)[回复]
在下(+)支持纠正将“疫情”作为“疫病”、“瘟疫”的代名词的行为(诸如“由于疫情的情况,我们不得不……”)。现在过多的场景存在此混淆使用。尽管遵循常用名称原则,但在下仍认为此种替换事实上降低了此瘟疫流行在大众心理的恐慌程度。--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4月25日 (日) 05:21 (UTC)[回复]
(-)反对:若要突出“是病”直接把疫情删了不就完了,改什么疫病?而且本来就是在描述病毒引发病的爆发疫情和扩散流行及其引发的其他问题。应当撤销其全部移动或修改。--MINQI留言2021年4月21日 (三) 10:55 (UTC)[回复]
请考虑到常用名称原则。“疫病”相对于“疫情”显然不是常用名称。——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4月21日 (三) 13:00 (UTC)[回复]
(▲)同上,至于疫情一词“不适合用于较长的时间跨度”我记得之前有人把疫情改成大流行,但最终还是回退了[来源请求]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1日 (三) 14:43 (UTC)[回复]
2019冠状病毒病”本身已经说它是一个疾病了(而不是2019冠状病毒),重复“疫病”语义重复,也不是常用名称。没听懂“疫情没有时间轴”、修改后解决了什么。所涉条目介绍的是situation(发展和影响),并不是介绍疾病本身吧。因此反对移动。--YFdyh000留言2021年4月21日 (三) 17:59 (UTC)[回复]
(▲)同上COVID-19现在仍在流行,而且我们都称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改掉感觉不妥。--50829 2021年4月24日 (六) 03:25 (UTC)[回复]
(▲)同上--Raptor (Unknown) 2021年4月26日 (一) 06:35 (UTC)[回复]

考虑到事前并未经过讨论,且社群多半认为维持以“疫情”为名为宜,我建议立即回退Groverlynn阁下的所有移动操作。——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5月3日 (一) 08:43 (UTC)[回复]

@Ericliu1912:处理完成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7日 (五) 14: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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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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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提议为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设立规定,并收录于《COVID-19条目共识》内。具体拟议提案如下: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9:41 (UTC)[回复]

@Liu116痛心疾首:你们可以看看这提案是不是合适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9:56 (UTC)[回复]
我倾向于,将重定向对变种的称呼限制在位点描述类名称(如“501Y2”等),如果过度放开必然引发混乱。世界早就是全球化了,一个变种出现必然会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出现甚至全球五大洲广泛分布,某些媒体依然会用“地域+病毒株”来称呼恐怕是不合理的,真要消歧义恐怕每个国家地区都建一个还消不完。--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4日 (五) 10:13 (UTC)[回复]
@痛心疾首:不太能限制,WP:R#KEEP还是在头上,而且“地域+病毒株”的常用度实在太高,比“武汉肺炎”还高,故意不满足普遍读者需求(令他们不能得知“地域+病毒株”实际指代的变种)不太合理,而且更有可能让他们以为相关变种只有“地域+病毒株”一个名字,长远不利弥消“地域+病毒株”的常用度(这次我希望能趁早弥消,不然一直都消不完,那迟早肯定要再吵几回)。“地域+病毒株”中的地域通常还是看发源地或首次爆发地,即使一个变种出现必然会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出现甚至广泛分布,每个国家地区都建一个还消不完应该不至于;要真的出现每个国家地区都建一个还消不完的情况,那时候就不会有媒体用“地域+病毒株”来区别变种了,因为连媒体自己也区别不了;我们在媒体不用“地域+病毒株”来区别变种时候,就可以真的能如你上面所说的一般将重新导向对变种的称呼限制在位点描述类名称(如“501Y2”等)而不引发任何问题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10:24 (UTC)[回复]
@痛心疾首:“武汉肺炎”和“[请在此插入地名]变种”从来都是指该病毒/变种首先被发现的地方,这种称呼方法比那些像密码一样的学名或编号更容易记忆,所以何来不合理呢?更何况维基百科是给一般人(而不是给科学家)看的,假如禁止这类重定向岂不是会令读者更混乱?--<JasonHK ✉️ 📝 /> 2021年5月24日 (一) 13:12 (UTC)[回复]
当下以地名称呼变种成为主流,一部分在于学界对于相应变种的称呼相对难以记忆,比如知道B.1.1.7就是最初在英国发现的变种的一般人就很少。制定相应规范时应该考虑到这点,比如说同一条目多次提及XX变种的时候,可以允许在第一次提及的时候说明最初发现的地点之类的。对于此提案的意见目前我暂时就想到这个,不过我感觉要说的应该还有不少,周末休息这两天我再继续展开。--🔨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11:44 (UTC)[回复]
还有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是规则执行上的困难。本站大部分COVID-19相关的内容都是出自新闻媒体报道,而新闻媒体的报道大部分仍然在使用地名来称呼变种病毒,这也必然导致与变种相关的信息大部分都会是以地名的形式首次被添加进去,自然就需要有用户长期留意相关条目的情况,对于相应的内容进行修改。另外一方面,很显然,对于以地名称呼变种病毒的问题,无论是站内还是站外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可能是因为别的一些国家/地区的人在乎以自己地名称呼病毒的没有中国大陆的那么多……而中国大陆防疫很成功,没有变种最初在中国大陆出现……--🔨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05:54 (UTC)[回复]
还有我认为规则表述上最好不要明确说不宜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就和当前对于COVID-19及SARS-CoV-2本身的规范一样,只需要强调只能怎么样称呼就行了。毕竟推动变种称呼规范化的难度显然高于COVID-19及SARS-CoV-2本身(不过这不代表要放弃推动),尤其我先前提到,不少人在相关条目当中添加内容大多都是以新闻报道作为来源。--🔨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06:02 (UTC)[回复]
@Liu116:回应一下:
  1. 条文已经明确指明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称呼,因此在站内的变种称呼规范化应该没想像中如此困难。
  2. 明确说明不宜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的原因是“〔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本身确实有歧义(例如“英国变种”可以指B1.1.7与B1.1.525,而“尼日利亚变种”可以指B1.1.207与B1.1.525,两者都有歧义,而且其中一个歧义是重叠的),而如此歧义与歧义重叠会引致读者理解上的问题,然而新闻媒体的报道大部分仍然在使用地名来称呼变种病毒,因此这样是在要求编者在条目尽快进行消歧义动作。就要求编者在条目尽快进行消歧义动作而言,这其他方针指引也有类近规定,所以提案的这部分严格上来说只算是指引的补充施行细则。
  3. “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就是考量到与变种相关的资讯大部分都会是以地名的形式首次被添加进去的问题,这样的话可以先提及一次“〔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是哪个PANGO谱系,然后下文直接只写PANGO谱系的时候大家也能有个概念去理解(例如一开始写一次“B.1.617谱系(印度双重变种)”,下文直接只写“B.1.617”)。
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6日 (日) 08:19 (UTC)[回复]
  1. 我的意思是那些习惯拿新闻报道当来源添加变种相关内容的编者,因为新闻报道未必会提及其PANGO注册编号,在添加相关内容时未必会把PANGO编号写出来。比如我要添加关于最初在印度发现的变种影响英国解封的内容,用了这个来源,然而这个来源根本就没提及任何学界使用的称呼,而最初在印度发现的变种可能不止一个谱系。
  2. 表述上与COVID-19及SARS-CoV-2本身对标其实也是顾虑一些编者可能会说“为什么规则在变种问题上明确说不宜以地名称呼,却在COVID-19本身的称呼上没有明确说不宜使用‘武汉肺炎’?”(虽然目前实际执行上内文当中使用“武汉肺炎”的确已经是不允许的了)我知道变种也存在消歧义的问题,不过考虑到有的反对“武肺”的编者就是有那样的心情……当然表述当中留下地名称呼最低限度使用这个我同意。
--🔨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04:00 (UTC)[回复]
@Liu116:即使新闻报道没有提及PANGO谱系,就我所知有新闻机构是用其他系统注册编号来表示变种的(例如英格兰公共卫生英语Public Health England注册编号),例子有[12]。这个时候,只要把有提及PANGO谱系或其他系统注册编号的可靠来源进去就可以了(不过这也意味着用户需要做的查证工夫多了几重)。“武汉肺炎”这词语的消歧义问题之前就讨论过几次了,所有的讨论结果都是直接指COVID-19(及其疫情)本身,都变成常年提案了,我相信没人那么无聊还要再提案(真的有的话,那就是扰乱)。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7日 (一) 05:36 (UTC)[回复]
公示此案7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4日 (一) 00: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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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关于COVID-19重定向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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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重启关于COVID-19重定向的讨论

WP:CONCOVID-19 对于重定向页面标题的某个子串是否允许包含非中立名称(如“武汉肺炎”)并未给出规定。

例如,是否允许建立 “X 市武汉肺炎聚集感染事件”到“X 市2019冠状病毒病聚集感染事件”的重定向?

共识相关原文如下: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最近有不少用户在建立这样的重定向页面。为防止有维基人有异议造成矛盾,本人提出下列建议:

  1. 不再建立新的此等重定向页面。除非这是已有可靠来源的专有名词(例如假设某社出版了《新冠肺炎学报》,则该学报标题不作转换,维持原样)。而新闻、事件等标题仍应使用标准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
  2. 已有的此等重定向必须挂上 {{COVID-19重定向}}

以上,请讨论。--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2日 (三) 15:17 (UTC)[回复]

此提案会与Wikipedia:重定向#重定向页的中立性中“若一个重新导向页面表述的是多种主流可靠来源中常用的语汇,那么即便是非中立的也应保留,因为这有助于以该语汇来检索”的条文产生冲突(该条文并无限制仅“专有名词”适用),因此依据Wikipedia:共识#共识的级别中“部分编者在特定地方和时间所达成的共识,不能凌驾更广泛的社群共识”的原则,我不能支持此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44 (UTC)[回复]
另外,如果我换另一个解读方式,使条文本身不与Wikipedia:重定向#重定向页的中立性冲突的话,那COVID-19的各种称呼本身也可以算是“专有名词”,这种情况下上面的拟议条文就会变成不再限制建立新的此类重新导向页面(因为所有相关重新导向页面都符合例外条款)。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51 (UTC)[回复]
另一点需要顾虑的是至今仍然有人用“武汉肺炎”等词语理解该病及该病所引发的疫情,而且使用量颇大,删除相关重新导向页面也会违反WP:R#K3。“最近有不少用户在建立这样的重新导向页面”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用“武汉肺炎”等词语理解该病及该病所引发的疫情的人仍然很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54 (UTC)[回复]
@RavenclawOIer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54 (UTC)[回复]
@Sanmosa:这的确是一个问题,或许可以不限制创建但要求第二点(挂板子)仍被执行?阁下或许可以先看看第二点能不能先行通过,再讨论有关第一点的问题。--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3日 (四) 14:55 (UTC)[回复]
认同第二点当执行,模板当初就是我建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22:37 (UTC)[回复]
  • 我还是和上次一样的态度:只要在实际执行中将“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一视同仁,我就无所谓(反正“新型冠状病毒”这个词在2012年就有使用过,说它有歧义非常合理,而且现在病毒变种越来越多,也不排除再拖下去出现SARS-CoV-3的可能),如果只针对“武汉肺炎”,无疑会加大对于输出审查的疑虑,应该反对。去年社群在COVID-19称呼问题上吵得这么凶,最终仍能在正文这块达成共识就是因为根据最后的决定“新冠”“武肺”都不能用,不希望再因为这个事情起争端。--🔨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01:06 (UTC)[回复]
    • 另外讲个题外话,现在全球在遭遇病毒变种的挑战,大多数媒体都是以变种最初出现的地区来命名(理由可能是正式的命名太难记了……),个人认为基于世卫组织的新型传染病命名规范,也应该相应追加对于变种病毒称呼的限制,尤其现在有报道说个别国家一下子就出现了100多种变种,几个月前看到Twitter上有人在抱怨“只许叫XX国变种,不许叫武汉肺炎”,不排除以后维基百科也会出现这样的反馈。--🔨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01:19 (UTC)[回复]
      我是想说既然中文维基百科这里能用“武汉肺炎”命名重新导向页面,那样用“XX国变种”命名重新导向页面也可以进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03:01 (UTC)[回复]
      我说到的对于变种的限制当然是正文,所以我说“讲个题外话”,变种病毒的称呼问题其实也是值得注意的,不过之前没什么机会说所以就趁这次讨论提一下。变种病毒重定向肯定要留,毕竟现在大多人用地名来称呼变种病毒,不过X国变种病毒的重定向也应该挂上{{COVID-19重定向}},因为目前学界已经出现应该避免以地名称呼变种的声音。--🔨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03:16 (UTC)[回复]
    题外话:假如将来再有冠状病毒引起的疫症的话,中国政府会不会重用“新冠病毒”这个词?(中国政府:计划通)--<JasonHK ✉️ 📝 /> 2021年5月23日 (日) 11:00 (UTC)[回复]
  • 第二点总归没什么可说的。--安忆Talk 2021年5月13日 (四) 01:25 (UTC)[回复]
  • 这里的“此等重定向”指代除了官方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以外的所有名称。--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3日 (四) 04:52 (UTC)[回复]
  • 同意第二点。——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5月13日 (四) 05:27 (UTC)[回复]
  • 我看大家对第二点没啥意见,要不先给过一下?--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3日 (四) 14:48 (UTC)[回复]

第二点建议修改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重定向页标题中若出现“2019冠状病毒病”和“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简体)、“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或“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台湾)”以外的用词,该重定向必须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注。

以上,请讨论。若无异议亦可进入修改流程。--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3日 (四) 14:52 (UTC)[回复]

我认为即使出现的是“2019冠状病毒病”、“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和“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亦应予以标记,因为{{COVID-19重定向}}的用语是“这是一个可能并非中立的重新导向”。另外,我认为重新导向页面和条目页面须分开处理,应开新段。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22:37 (UTC)[回复]
我提个新版好了: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略,至“附注”前)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略,至“附注”前)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节所指定的对COVID-19及/或SARS-CoV-2的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22:56 (UTC)[回复]

(-)反对任何这种强制性(必须如何如何)的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5月14日 (五) 02:06 (UTC)[回复]
条文的意涵是凡遇此类重新导向页面即加挂模板,以兹识别。这也符合此前为所有重新导向页面加挂模板的讨论共识。“必须”用词调整为“应”也可,大体意涵不变,反正我预期一定有人会为此类重新导向页面逐个加挂模板。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15 (UTC)[回复]
@Shizhao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43 (UTC)[回复]
还是那句话,当前的大环境就是如此。--🔨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4:22 (UTC)[回复]
我只是真的想不通,武汉肺炎这种地域歧视用语为何在你维有存在的土壤。强制标注我是赞成的,不予删除我是反对的。另外,我希望能够有一个脚本,让重定向到某页面时能显示“COVID-19重定向”模板内的提示语。--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4日 (五) 03:13 (UTC)[回复]
用“武汉肺炎”等词语理解该病及该病所引发的疫情者众,没人能在一刻中扭转人的习惯。某管理员删两次此类重新导向页面,两次都被DRV,可见删除此类重新导向页面会引起争议。重新导向页面并非条目,不如索性不删除此类重新导向页面,大家相安无事,岂不美哉。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39 (UTC)[回复]
另外还是Wikipedia:共识#共识的级别中“部分编者在特定地方和时间所达成的共识,不能凌驾更广泛的社群共识”的原则的问题,上有WP:R#KEEPWP:R#POV各条,(容许)删除此类重新导向页面会直接违反相关方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47 (UTC)[回复]
你可以试着提请简繁分家,这样至少简体这边的问题就解决了。[开玩笑的]不过比起“武肺”,其实以“X国变种病毒”来称呼SARS-CoV-2变种的问题无论是在本站还是站外,都严重得多……学界呼吁不要这样称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没看到有什么改善……双重标准果真就是人类的共性。--🔨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3:48 (UTC)[回复]
SARS-CoV-2变种有科学上的命名吗?有的话,我有个想法,但会另外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51 (UTC)[回复]
怎么可能没有,具体看看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变种条目。--🔨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3:58 (UTC)[回复]
我对X国变种也是极度反感啊,且不论地域歧视问题,往往两个变种的主要突变一致,因为出现在不同地区就被叫XX地区变种也令人感到反感。--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4日 (五) 04:18 (UTC)[回复]
由于已经达到WP:7DAYS的要求,而且上面我要解答的我都解答了,我这里再多放3日,3日后没新增意见我就公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3日 (四) 06:44 (UTC)[回复]
于2021年6月3日已达到WP:7DAYS的要求,而且已回应(或解决)所有非支持意见,现依规则(并考量共识应采取多数意见)公示以下版本的修订(上方已曾列出)7日: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略,至“附注”前)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略,至“附注”前)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节所指定的对COVID-19及/或SARS-CoV-2的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7日 (一) 07:36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第三次)

原标题为:(续)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最近WHO打算以希腊字母命名SARS-CoV-2的变种(希腊字母用尽后就会启用新的命名系统),不过同一声明中WHO也表示现时GISAID、Nextstrain和Pango谱系注册编号可以继续用于科学研究中。因此,我建议追加以下修订,以切合WHO对变种病毒命名的安排与考量: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手动把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PANGO谱系注册编号〕”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应:

  1. 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条目内文叙述中,除非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2. 在无关学术的条目内文叙述中,除非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否则应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之。如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则跟随上条的规定

如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仍须遵守以下有关“〔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的规定。

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把SARS-CoV-2的变种的“〔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或手动把它们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或在其他同义词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6:18 (UTC)[回复]

这里概括一下修订案的主旨:
  1. 在条目名称中维持既有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变种病毒的规定;
  2. 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条目内文叙述中维持既有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变种病毒的规定;
  3. 在无关学术的条目内文叙述中改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变种病毒;
  4. 允许在变种病毒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变种病毒;
  5. 允许在前条的前提下,如变种病毒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可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以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变种病毒;
  6. 允许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以上三种格式的标题的重新导向页面无须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6:45 (UTC)[回复]

上面是我之前就此话题跟Liu116的讨论,搬过来这里让大家参考。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6:48 (UTC)[回复]

这提案大家可能需要观望的有以下几点:
  1. WHO以希腊字母命名SARS-CoV-2的变种的措施是在何时落实;
  2. WHO究竟是以希腊字母本身,还是希腊字母的英文名字命名SARS-CoV-2的变种(我看过的资料基本上都是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字);
  3. WHO也表示希腊字母用尽后就会启用新的命名系统,我们需不需要写条文预留WHO启用新的命名系统的空间,以便在WHO正式启用新的命名系统的时候可以立即进行修订;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6:52 (UTC)[回复]
最大的问题就在于24个希腊字母用尽之时,要怎么应对。不过世卫毕竟搞了个简单易记的命名法来对变种进行命名,如果有不少媒体报道也用世卫最初的命名系统的话,就算到时候命名系统换了,还是可以以Alpha变种称呼B.1.1.7谱系的。另外,感觉提议条文有些长,不知道可否适当缩减一下……--🔨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08:05 (UTC)[回复]
@Liu116:(前)WHO的打算应该是希腊字母用尽后,就会另立新的命名系统,以原有的命名系统命名的变种会维持原名(When the 24 letters of the Greek alphabet have been exhausted, another series like it will be announced, Van Kerkhove said),另一方面我(依据常识)认为WHO不会搞把整个系统推倒重来这样扰民的操作。(后)有没有简化的具体建议,因为新的使用顺序本来就有点复杂,所以我暂时想不到怎样简化,再不然我就相关条文写一个施行细则也可。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3日 (四) 11:33 (UTC)[回复]
点了阁下给的链接,没找到这篇文章当中出现有“以原有的命名系统命名的变种会维持原名”这样的意思的句子。简化的具体建议的话,我目前也暂时想不出太多(因为最近有别的事要做),不过有一点可以说下,就是有的以缩写形式出现的专有名词,条文第一次提及时用“全称(缩写)”的形式,后面提及就直接用缩写形式。对于这次的修订,我感觉应该还有其他一些地方要说的,后面有时间了,我会再提更多。--🔨留言2021年6月4日 (五) 10:14 (UTC)[回复]
我在今日会出一个新的提议修改版本。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5日 (四) 02:40 (UTC)[回复]

新版修订案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手动把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PANGO谱系注册编号〕”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

  1. 在该SARS-CoV-2的变种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 〔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 〔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新加坡)的格式称呼之(“2”字后接“型”字不加空格,不接“型”字加空格);
  2. 在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存在,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3.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
  4.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亦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

  1. 在该SARS-CoV-2的变种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应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之;
  2. 在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存在,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3.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
  4.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亦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仍须遵守以下有关“〔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的规定。

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把SARS-CoV-2的变种的“〔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或手动把它们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或在其他同义词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 现时,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的格式为“〔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如所有希腊字母均已使用于命名SARS-CoV-2的各个变种,使世界卫生组织需要启用新的命名系统,并导致使用原有命名系统的SARS-CoV-2的变种均出现名称变更,则使用原有命名系统的SARS-CoV-2的变种的条目的名称应随新的命名系统的命名方式作出名称变更。

这里概括一下新版修订案的主旨:
  1. 在条目名称与条目内文叙述中改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变种病毒;
  2. 允许在变种病毒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变种病毒;
  3. 允许在前条的前提下,如变种病毒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可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以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变种病毒;
  4. 允许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以上三种格式的标题的重新导向页面无须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5. 预留世界卫生组织在所有希腊字母用尽并启用新命名系统后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快速更名的空间;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5日 (四) 03:02 (UTC)[回复]
@Liu116Yejianfei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5日 (四) 03:15 (UTC)[回复]
个人倾向于不用世卫的命名法来对变种病毒条目进行命名,一方面是考虑到未来的命名系统变换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世卫也说了,新的命名法不是为了取代现有的科学名称,而是为了方便大家讨论。--🔨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1:30 (UTC)[回复]
@Liu116:条目名称改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有两个现实上的考量:(1)中文语境下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已成为病毒变种的常用名称,并具备压倒性优势。单就《命名常规》而论,如此更名是合理且势在必行的。(2)换另一个方向来说,PANGO谱系很明显并非病毒变种的常用名称,单就《命名常规》而论,现命名其实不符合易于识别的要求,以较高识别度的命名予以代替也非不合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7日 (六) 01:46 (UTC)[回复]
好吧,好久没看互助客栈,都没留意到原来这样定命名规则算是参照了英文版用WHO的命名系统进行命名……不过,如果可预见未来因应世卫更换新命名系统造成维护困难的话,可以考虑等世卫用了新的命名系统再改条目名也不迟,反正就目前疫情的情况来看,把所有希腊字母用尽是大概率的事情。--🔨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2:06 (UTC)[回复]

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第四次)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前次讨论位于Wikipedia talk:COVID-19条目共识#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第三次)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8:53 (UTC)[回复]

前次讨论,参与前次讨论的用户基本上同意我在7月15日提出的新版修订案,因此这里我重新提出该版修订案如下,并附当时一同附上的修订案主旨: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手动把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PANGO谱系注册编号〕”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

  1. 在该SARS-CoV-2的变种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 〔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 〔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新加坡)的格式称呼之(“2”字后接“型”字不加空格,不接“型”字加空格);
  2. 在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存在,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3.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
  4.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亦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

  1. 在该SARS-CoV-2的变种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应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之;
  2. 在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存在,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3.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
  4.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亦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仍须遵守以下有关“〔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的规定。

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把SARS-CoV-2的变种的“〔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或手动把它们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或在其他同义词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 现时,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的格式为“〔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如所有希腊字母均已使用于命名SARS-CoV-2的各个变种,使世界卫生组织需要启用新的命名系统,并导致使用原有命名系统的SARS-CoV-2的变种均出现名称变更,则使用原有命名系统的SARS-CoV-2的变种的条目的名称应在新的命名系统启用后随新的命名系统的命名方式作出名称变更。

新版修订案的主旨如下:

  1. 在条目名称与条目内文叙述中改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变种病毒;
  2. 允许在变种病毒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变种病毒;
  3. 允许在前条的前提下,如变种病毒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可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以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变种病毒;
  4. 允许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以上三种格式的标题的重新导向页面无须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5. 预留世界卫生组织在所有希腊字母用尽并启用新命名系统后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快速更名的空间;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8:53 (UTC)[回复]

  • 1.请给出一个“〔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的例子,目前我没有见到这样格式的称呼 2.请提供“世界卫生组织用尽所有希腊字母”的可靠来源——落花有意12138 回复请ping我 2021年7月30日 (五) 07:54 (UTC)[回复]
    (1)方括号代表的是可有可无的词汇的属性,圆括号代表的是可有可无的固定词汇。“印度双重变种新冠病毒株”是把“〔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中所有的可有可无的属性词汇与固定词汇都全部用掉,而“印度变种病毒”则没有。(2)我不明白你问这个问题是基于什么逻辑,“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一段是对未来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出现可能的变更的预留条文,也就是说如果世界卫生组织修改了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但中文维基百科不能及时修改规则,那就可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一段先行进行更新动作。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30日 (五) 08:23 (UTC)[回复]
    已了解,(✓)同意此提案。——落花有意12138 回复请ping我 2021年7月31日 (六) 05:43 (UTC)[回复]
公示此案7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43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

已通过:
公示已达7日,未有新的修订意见,修改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通过。--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09:32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本身为信息页,但页面中却说自身“具有和指引等同的效力”,那这样为什么不直接把它列为指引,比如纳入格式手册?以前方针是方针,指引是指引,信息页是信息页,清清楚楚。结果现在信息页说有指引的效力,是不是以后要出现什么指引也说有方针的效力?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但我觉得注重细节很重要,因此我不觉得这样搞成一团乱有什么好处。--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03:38 (UTC)[回复]

应该是可以考虑列为指引。不过此页面之原初性质应该是记录共识,说是资讯页亦不为过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3日 (二) 07:59 (UTC)[回复]
方针和指引也是记录共识的啊……--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08:27 (UTC)[回复]
@Tranve:我觉得可以参考WP:BLUE的情况,那个页面虽为资讯页但具备规则的效力。节删 2022年5月3日 (二) 15:45 (UTC)[回复]
个人认为信息页形式的规则与方针和指引还是有区别的,而且COVID-19这个页面按照其内容似乎很适合放入格式手册。--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15:51 (UTC)[回复]
“规则的力量并不源于一个页面被标记上了“指引”或“方针”,而是反映共同的观点和众多编者的看法与做法”。(Wikipedia:何谓忽略所有规则),而且考虑到以后疫情结束后这些信息就会成为存档,似乎标识并不重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3日 (二) 09:17 (UTC)[回复]
难道疫情结束了就不需要写疫情的条目了?这不太对吧。--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11:50 (UTC)[回复]
指引也有方针的效力:MOS:CS4DMOS:COR。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5月4日 (三) 15:57 (UTC)[回复]
参考WP:资料页,使用{{Guideline section top}}及{{Guideline section}}标记即可。--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7:33 (UTC)[回复]
@TranveEricliu1912Sanmosacwek魔琴:请问各位是否同意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页面顶端加上{{Guideline section top}},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避免全保护章节加上{{Guideline section}}。

若7日后没有反对意见,我就进行修改。--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04:05 (UTC)[回复]
@CaryCheng:我有反建议:直接移除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中“此共识有相等于指引的约束力”的字眼,毕竟包括管理员在内的大家都知道那个是社群共识,我觉得不加那句话也没关系。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33 (UTC)[回复]
不知所云。Ghren🐦🕘 2022年5月16日 (一) 13:43 (UTC)[回复]

U:Sanmosa的建议,修改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如下:

现行条文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关条目发生编辑战,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过滤器处理,避免全保护处理。此共识有相等于指引的约束力。[注 1]

提议条文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关条目发生编辑战,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过滤器处理,避免全保护处理。[注 2]

注释

  1. ^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2. ^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过去讨论

并通知@SCP-2000:。--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02:14 (UTC)[回复]

不反对,共识与方针指引本身不抵触的话本身就具有相等效力。--西 2022年5月17日 (二) 02:26 (UTC)[回复]
由于我认为相关注释仍然可以保留,故对草案做出了一点微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17日 (二) 02:35 (UTC)[回复]

🕗 公示7日,2022年5月28日 (六) 07:13 (UTC) 结束:已数日无新留言,目前无反对意见,进入公示期。--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07:13 (UTC)[回复]


 通过:公示已达7日,未有新的修订意见,修改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通过,谢谢所有参与讨论的使用者。--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09:32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