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張汝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汝懋(?—?),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

生平

張元忭子,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休宁县知县,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授试御史,天啓元年三月补福建道御史,六年巡按江西,言钱粮之弊。天啓七年三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八月以殿工加賞。魏忠贤被诛杀,张汝懋以赞导、诬参樊尚燝房可壮杨嘉祚追赃,崇祯元年八月被免职闲住,二年入逆案削籍。

張汝霖,万历二十二年举人,二十三年进士。汝懋女张氏,庠生陈至谦妻,侍御陳煃之媳,嫁谦年二十三而卒,子锡琦甫七岁,后乃课子游庠,且存心恺悌,舍槥数百以恤道殣,乡里欲呈三院候旌表,氏亟止之,曰:鹜名非妇所宜。年六十四岁卒[1]

参考文献

  1. ^ 《山阴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