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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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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Announcing the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 Coordinating Committee

Original message at wikimedia-l. You can find this message translated into additional languages on Meta-wiki.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Hello all,

The scrutineers have finished reviewing the vote and the Elections Committee have certified the results for the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 Coordinating Committee (U4C) special election.

I am pleased to announce the following individual as regional members of the U4C, who will fulfill a term until 15 June 2026:

  • North America (USA and Canada)
    • Ajraddatz

The following seats were not filled during this special election:

  • Latin America and Caribbean
  • Central and East Europe (CEE)
  • Sub-Saharan Africa
  • South Asia
  • The four remaining Community-At-Large seats

Thank you again to everyone who participated in this process and much appreciation to the candidates for your leadership and dedication to the Wikimedia movement and community.

Over the next few weeks, the U4C will begin meeting and planning the 2024-25 year in supporting the implementation and review of the UCoC and Enforcement Guidelines. You can follow their work on Meta-Wiki.

On behalf of the U4C and the Elections Committee,

RamzyM (WMF) 2024年9月2日 (一) 14:06 (UTC)[回复]

Wikidata weekly summary #643

表达您的意见:投票选出 2024 年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成员!

大家好,

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选举2024的投票期现已开放。是次选举。 有十二 (12) 位候选人,以竞选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的四 (4) 个席位。

请透过阅读他们的候选人陈述和他们的对社群问题的回答,以了解更多有关候选人的资讯。

当您准备好后,并前往SecurePoll投票页面进行投票。投票开放时间为 9 月 3 日 00:00 (世界协调时间)至 9 月 17 日 23:59(世界协调时间)。

如希望检查您的选民资格,请前往选民资格页面

祝好,

选举委员会和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选举工作小组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12:14 (UTC)[回复]

The Signpost: 4 September 2024

News, reports and features from the English Wikipedia's newspaper

Wikidata weekly summary #644


方针

提议英维指引en: MOS:TVINTL经本地化后引入中维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视

目前,英维en: MOS:TVINTL有限制维基百科应收集怎样的播放资讯,但中维没有相关限制,导致各电视节目(包括剧集及日本动漫)均记录了世界各地每一地区的播放资讯或重播资讯,本人认为条目内记录每一地区的播放资讯或重播资讯是非常冗长而没经筛选,更甚有条目的播放资讯比例占整个条目一半或更多,有机会违反WP:SOAPWP:NOTTVGUIDE。对此,引入en: MOS:TVINTL也许可解决问题。
en: MOS:TVINTL: Broadcast
This subsection should cover broadcast and releas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eries or season. This can include: the original network or streaming service of release in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g. the British network for a British series such as Doctor Who); a change in network throughout the run, such as with Futurama; start and end dates; and discussion of technical data such as picture and audio format, accompanied by critical commentary. Days or timeslots are not inherently notable, but if covering a series that switches these during its run, it may be helpful to note them for each season. If episodes are released all at once on a streaming service, it may be more appropriate to title this section "Release" rather than "Broadcast". Any syndication deals can also be noted.

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 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pecial cases such as an American series airing its finale first in France; or a mass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 deal, such as Netflix acquiring the international rights for Riverdale and Designated Survivor. If reliable sources exist for English broadcasts in other countries, a talk page discussion should decide whether these are notable.


可以这样本地化: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个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讯。 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料;其余地区除了特殊情况外,包括如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否则不应被记录。

下列资料不应记录:

  • 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
  • 电视重播资讯
  • 电视延后播放资讯(只记录该地区最先出现的资讯)
  • 马拉松式播放资讯(例如在一天内连续播放5集电视节目)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相关串流平台官网、其他可靠来源均没有记录相关节目的准确播放地区且相关播放平台设置了IP限制 (特别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资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

由于此条文适用于所有曾于电视广播的节目,故在此提案。部分字眼可改,只求尽快通过。--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16 (UTC)[回复]

个人感觉:“值得注意的”是重点,但不十分明确。短期内或频繁的重播可能琐碎,得到有效来源介绍的则可考虑。“除了特殊情况外”后面的语句可能仍需润色,不好懂。“播放时间”如果有来源我觉得可以,但可能很多是查证不足。“下列资料不应记录”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我不太明白,或许应补充例子。建议邀请活跃编者,可预期存在反对声音,另外它是指引,强制力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很高,只能作为理由依据。--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回复]
  • “值得注意的”段落可以extend,但应如何extend则交由社群决定。
  • “频繁的重播”当然是琐碎,难道要准确收录何时重播?
  • “播放时间”见下方解答
  • “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不是电视节目条目编辑者不明白是正常的。
最后那点,请参阅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日本动漫游戏 § 提议将WP:MOSACG跨媒体部分提升为指引的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复]
那之前疫情的时候部分作品由于制作原因推迟播出,算不算电视延后播放信息?而且这一段(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信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应该要加上特摄作品的信息。(有部分特摄作品也会标注其代理信息)--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8 (UTC)[回复]
第一点:想法是只记录该集数最先出现的播放平台,例如“A节目在B平台的播放时间是0900,在C平台的播放时间是0930,在D平台的播放时间是1200…”,这样写实在太冗长及无谓。想法是“A节目于B、C、D平台上架。”
第二点括号内的是我个人想法,当然是不会加入条文之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04 (UTC)[回复]
第一个的话这个不反对(反正超级战队系列特摄作品条话一般都是按散文方式写在哪一个平台上架不大受会受影响,但是假面骑士和奥特曼系列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影响删内容。)第二点的话就是说所有电视类条目都得遵守该规范吗?--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回复]
总之曾在电视广播的节目条目也适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4 (UTC)[回复]
MOS:CHINA,修改为“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8:21 (UTC)[回复]
下一版本会更正。--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3 (UTC)[回复]

版本2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个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料;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

下列资料不应被记录:
  • 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
  • 电视重播资讯
  • 马拉松式播放资讯(例如在一天内连续播放5集电视节目)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下列资料必须曾被播放平台官网或第三方可靠来源记载方能保留:
  • 夸地区网络播放平台上架影片的准确上架地区 (特别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资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及相关代理公告了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 特摄作品等)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07 (UTC)[回复]
另ping @PexEric、@BlackShadowG、@Cdip150、@U:Skiate--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12 (UTC)[回复]
“下列资料不应记录”之后的内容,不是英维既有的内容,不少看起来过于一刀切,个人认为相关条文有些不合实际操作:
第一条,日本动画作品的时刻表通常使用三十小时制,不记录“播放时间”,只记录日期很容易出错
第二条的实际操作预计会删除很多内容,需要更多人参与讨论,以减少潜在的编辑冲突,以还珠格格#电视节目的变迁举例,要删掉“复播”的内容。一些记录特定电台的播放节目模板,如{{中视八点档}}《还珠格格》几轮重播都有记录,这些又如何处理。
第三条个人认为有记录必要,一来是平台发布方式的不同,如Netflix是一次性全部发布的,二来中国大陆节目播放是有政策限制的,2014年之前是“一剧四星”,之后是“一剧两星”([1]
可靠来源才加入内容,这应该是一般的内容要求。“下列资料必须曾被播放平台官网或第三方可靠来源记载方能保留”的描述十分累赘,完全可以合并成一句话概括:“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
PS:错字“地区”。--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8:49 (UTC)[回复]
1. 编辑者有责任将日本30小时制转换至中文地区的24小时制,这样可提高条目可读性。(注:近期日本动画条目已停止记录30小时制播放时间表,仅列出24小时制首播及完结日期。)
2. 不记录重播资讯,只记录首播资讯是英维要求。节目模板可以保留。
3. 可以删除,反正第二条有相同功用。
4. 下一版本会更正,并放在首段。
整个句子可能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播放资讯。 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6:00 (UTC)[回复]
对于日本动画的话,电视播放途径会有一手来源(官方本身有类似onAir的来源),可以考虑保留时间。网站播放途径不确定其发布时间是不是确定的,可以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1:10 (UTC)[回复]
整顿完TV后就该整顿TV anime,电视联播网也不知道是什么…英维已有部分条目采用电视联播网归纳全日本电视台,与中维日剧条目差不多处理方法。
况且播放时间能证明什么?
时段可以,但准确时间万万不可。试想想,如果上一节目时段因为紧急直播10分钟而导致此节目延迟10分钟结束节目,编辑者通常在条目解释为何延迟播放此节目,唯解释普遍没有来源且与节目条目无关,备注长度砧比节目介绍,香港电视条目正深受其害。--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3:25 (UTC)[回复]
往常处理也是不考虑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如果需要的话,是有来源引述时在动画节目章节内导言中提及。时间的话,需要多精确?onair来源中来精确到“23:00”的话,就按照这个时间描述则可。电视联播网现在ja都不提及的,电视播放渠道只需要按照来源说明哪个电视台播放基本足够。——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回复]
  • 这里该处理整体电视条目,而非单指日本电视动画…
  • “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在日本条目实属少见,唯香港条目是普遍。
  • “23:00”时段即可,免得又说因为xxx事而延误xx分钟播放。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13 (UTC)[回复]

版本3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个广播或串流资讯。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讯;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播放资讯。 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

下列资料不应被记录: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电视节目即日延误播放资讯(包括为何延误播放及延误时间)
  • 电视节目重播资讯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21 (UTC)[回复]

那包含在特定节目内的应不应该记录准确播放时间?(例如目前在翡翠台播出的小书痴以及东电在某些时段冠其他名称的动画)--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6日 (五) 07:13 (UTC)[回复]
准确播间是类似香港TVB晚上八点档爱回家,电视节目时间表写20:00播放至20:30结束,但实际播放时间是20:03-20:27。
故写播放时间时只需提及“此节目逢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时正首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7:43 (UTC)[回复]
与原有时段严重不符的特殊偶发延误资讯应可记录,例如延误半小时以上。亦即经常延误的节目不宜记录,例如习近平时代的央视新闻联播其后的电视剧等节目;据称胡锦涛时代的央视新闻联播延误极少,由此导致的节目延误应容许记录。--—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2:09 (UTC)[回复]
如何符合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
请提供相关记录的例子,谢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6:06 (UTC)[回复]
与本问题无关(即不应因部分内容无来源而全面禁止以至牵连有来源的内容)。但有例子:フジテレビは地震発生时……映画‘ヲタクに恋は难しい’を放送……报道特番に切り替わり、深夜1时25分ごろに続きの放送が再开された。その后、2时间15分押しで深夜1时35分から‘さんまのお笑い向上委员会’……--—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3 (UTC)[回复]
只限于临时的节目时间改动,有来源(例如报道)的情况就可以作为描述文段提及。至于其原有的周期性播放时间点,也按照已有来源参照描述则可。例如[2]这种,每个播放电视台的周期播放时间是可以引述来源上描述的,如果当时的播放时间有偏差(例如上面提及的《爱回家》的时间)或者突然的变动,有来源提及就描述,没就不管。——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8日 (日) 02:06 (UTC)[回复]
建议第2点改为: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资讯
再者,一个节目若在渗透率二成的卫星电视或收费有线电视频道首播,而后在渗透率九成的地面电视频道重播,后者应容许记载。故建议第3点改为:
  • 重播资讯,除非传播媒介不同而使该重播频道渗透率倍增于此前任一已播出频道
此外,“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文法不通,难以理解,应予修改;“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个广播或串流资讯”中,“系列”显然是机械翻译,亦应修改。
另外,建议条文可能致使编者以为跨国播出只能在“播出国家/地区”栏目列出原产国或中维六地(例如以为GEM TV ASIA的此列法违规)而令所示播出范围小于实际,需要澄清;“广播”一词有歧义,在部分地方仅意味大气电波播出,亦需更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7:48 (UTC)[回复]
  • 第一点(+)支持,下一版本会更正。
  • 第二点有点麻烦,毕竟以“渗透率”作标准有争议。
  • 第三点是英维要求,应如何改善?
  • 第四点(+)支持,下一版本会更正。
  • GEM TV ASIA是采用内嵌字幕,除了香港是嵌入中文外,其余东南亚地区是嵌入英文,故列出东南亚地区其实是不符合最后一点原则。
  • 英维是采用“广播”,中维可用“播放”,下一版本统一至“播放”。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43 (UTC)[回复]
更正一点:GEM TV ASIA实际使用的是DVBSUB形式的隐藏式字幕并非是内嵌字幕。(部分运营商会将外挂式字幕转为内嵌式字幕)--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7 (UTC)[回复]
“等主要中文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同一频道同一时间播出何必作出区隔?省去几个字国名?如此致使读者以为GEM TV ASIA在此时段香港才播出此节目,在其他地方不然。因此主张在任一地方满足条件即可;同样,在任一地方属于首播即可,而不应刻意遗漏同一频道同一时间播出同一节目而非首播的地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这是英维“English licensee”所主张的。在英维,同一频道列A地区不列B地区是常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33 (UTC)[回复]
查无相似主张。英维的Release章节并不规定:若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英语、非英语国家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英语国家;或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多地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国家或地区。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多地播出同一节目应视为单一行为,不宜片面陈述,正如可标识跨国流媒体“全球”播出。--—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4 (UTC)[回复]
当然是查无主张啦,因为这仅是实际操作。
个人是反对“全球”一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媒体可以全球通行,以 “全球”作结表示该名编辑者没有进行资料搜集、原创研究、发放错误讯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2:59 (UTC)[回复]
若在该串流媒体的任何任务区可看,“全球”无可厚非;或许只需一个自订或变态的“ 全世界”模板作解释或tooltip。--—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2 (UTC)[回复]
服务地区(Service Area)--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50 (UTC)[回复]
按照您的说法那b站本身也不能作为可靠来源。(B站本身限制海外地区浏览中国大陆的影视内容只能通过B站以及代理商社交媒体查询。)--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8:42 (UTC)[回复]
外维是直接禁止引用播放清单(不论英维还是其他维),但我的条文中却只要求该播放清单全球任何一地均可阅覧及能清楚辨认属地即可。
bilibili应该是不受影响,而YouTube, Netflix, Disney+, Viu OTT,爱奇艺等全球性平台才是影响较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56 (UTC)[回复]
虽然因为确实没有主张,但是确实是有这么做的(在WP:共识中有提到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类似于J2更名为TVB Plus英语社群这边鉴于该频道只是更名并增加财经节目并不符合独立关注度所以没有跟现在中维一样建立新条目而是将条目进行移动。(要是真按照英语的共识那高清翡翠台J5应该要合并到无线财经 体育 资讯台并删除大量琐碎细节内容。以及按照命名常规将无线财经 体育 资讯台更名为更常用的无线财经体育资讯台)--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回复]
虽然二位都未明指“主张”是什么,但是在下意会有关主张后随机搜寻思绪中首先浮现的电视节目,竟就足以驳倒“确实是有这么做的”:英维“如懿传”条目国际播出章节列出:Star Chinese Channel在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播出、三个越南电视台播出三次越南语配音的版本,无论如何设想都不符合“若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英语、非英语国家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英语国家;或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多地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国家或地区”或“不应记录”“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英)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此外,毫不认同有关英维J2的评论,离题不赘。--—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1 (UTC)[回复]
然而相关方针指的是原生英文的节目。例如瑞克与莫蒂汪汪队立大功这两个条目都是以散文的形式标注具体提供的配音版本以及配音版本的播出频道。(实际就是要求跟英文一样尽量使用散文和信息框的形式,而不是纯信息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5 (UTC)[回复]
日后希望您在提出有关方针或指引的说法,请明示依据或直接引述。至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levision查无有关“原生英文的节目”的条文,否则请指明;版本3至今所有人的提案中亦无“原生中文的节目”一说,您提出“原生英文”所为何故?不免怀疑您在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下属的一串讨论中的近两次留言已离题,也难以猜测“确实是有这么做的”(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到底是指怎么做?--—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回复]
看了一下,确实没有直接写明禁止非英语但是提到英语系国家优先。(对应段落en:MOS:TVINTL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6:43 (UTC)[回复]
要是真在某特定区域播出,直接写对应的地区就行(例如无职转生在东南亚地区曾在ANIMAX播出就直接写东盟就行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10:37 (UTC)[回复]
你要说“东盟”或“东南亚”的话,请证明此动画可在泰国以Animax观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4:41 (UTC)[回复]
该频道本身在泰国已经于2017年停播,但是部分节目仍可在TrueID以点播的形式提供。类似于ANIPLUS在香港的情况。(而且在无职转生的英语条目中对于该台播出的地区描述用的是模糊的东南亚地区而并未精准到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0:05 (UTC)[回复]
如无渗透率作标准,而全面禁止重播资讯,则会导致一个电视节目若在几乎没人会看(例如渗透率低于百分之一、收视率低于万分之一)的频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渗透率九成八)的频道第二次播出,而后者不得记述,违背情理。--—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6 (UTC)[回复]
真要按渗透率台湾的无线五台(台视、中视、华视、民视以及公视)与第四台(有线电视)的基本频道渗透率相当(台湾的无线五台在第四台是必传频道)那怎么算呢?(香港这种被TVB和政府垄断而不能自由收视的地方真是令人悲哀。)--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7:08 (UTC)[回复]
渗透率相当,显然不符合我所提议的条文中的豁免条件:“除非传播媒介不同而使该重播频道渗透率倍增于此前任一已播出频道”。--—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11:51 (UTC)[回复]
若要用渗透率作标准,则大大提高编辑难道或引起编辑争议。
“我认为A媒体渗透高些,B很少人看。”
“我认为B媒体渗透高些,A没有人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3:02 (UTC)[回复]
相较收视率或其他数字,渗透率稳定、透明、标准一致,最为可取。若无更佳标准、不取渗透率,可以改为禁止“同一收视方式或受众更狭窄的收视方式的频道重播之资讯”;若仍有争议,恐怕只能改成禁止“同一频道重播资讯”;以免“一个电视节目若在几乎没人会看(例如渗透率低于百分之一、收视率低于万分之一)的频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渗透率九成八)的频道第二次播出,而后者不得记述”。此外,或许需要括注“(惟特有中文名称可标注相应电视台或频道)”。--—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6 (UTC)[回复]
这个世界有基于广告的“电视覆盖率(TV Overlay Rate)”。--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36 (UTC)[回复]
依据目前资料理解,在任何框定区域内,A频道与B频道的渗透率的比率、A频道与B频道的覆盖率的比率,是一致的(因为A频道与B频道的渗透率的分母一致,A频道与B频道的覆盖率的分母亦一致;A频道的渗透率、覆盖率的分子一致、B频道的渗透率、覆盖率的分子亦一致)。所以渗透率、覆盖率孰优孰劣,在我的提议条文(“渗透率倍增”)中没有差异。--—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他愿不愿意愿意到相关地区收看是他个人决定,总之这个台在该版权地区是有提供服务。
以日本为例,TVer的覆盖范围与ABEMA一致,可观看人数达124,090,000人。
TVU福岛覆盖全福岛县,可观看人数达 1,817,228人
TBS电视台覆盖整个关东广域圈,可观看人数达43,191,414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49 (UTC)[回复]
“渗透/覆盖不到”即循此种方式无法观看,外乎意愿。--—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我想探讨一下“范围”,以上面的全球和东盟为例,难道要为了几个没有营业国家/地区而特地列出实际有播出的国家/地区吗?这对串流节目、大型赛事可是一大麻烦(例如欧洲歌唱大赛特地把俄罗斯以外的欧洲国家写出来)。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日 (三) 03:46 (UTC)[回复]
至少英语社群相关方面都是直接写模糊的地区而不是写对应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3:51 (UTC)[回复]

版本4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的播放资讯。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播放资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播放资讯;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节目的播放平台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因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为由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整组播放资讯。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

下列资料不应被记录: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资讯。
  • 电视节目重播资讯(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覆盖比率/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的覆盖比率/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08 (UTC)[回复]

你的文本内容越来越累赘,有些内容不妨说得再直白一点,修改一下部分描述:“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原产地之外的播放资讯。编辑者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非原产地的播放资讯,如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还有原生中文节目在还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或者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来源是否可靠请通过讨论协商。”

英维原文可没有“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因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为由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整组播放资讯。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这段,而是建议讨论来源是否可靠,因为条目使用可靠来源本身就是“内容指引”,需要的是讨论来源是否可靠(WP:RSP)。--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55 (UTC)[回复]

第一段不反对,第二段仅重申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只是外部链接,并非来源。更什有编辑者直接扔了Netflix连结出来,当开启连结时发现是Error。
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 重新解䆁WP:可供查证WP:外部链接方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3 (UTC)[回复]
而如直接使用WP:RSP,bilibili及Youtube已经不给使用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5 (UTC)[回复]
WP:RSP描述是,官方内容作为一手资料可靠,也符合可供查证的自身说明(WP:ABOUTSELF)。bilibili及Youtube也适用,不过结合“网络电视节目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的描述。更建议使用官方在官网、社交平台、或bilibili及Youtube上预告节目播放的日期动态/公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22 (UTC)[回复]


现行条文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的播放资讯。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播放资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播放资讯;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资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节目的播放平台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因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为由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整组播放资讯。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需要登入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连结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

提议条文

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原产地之外的播放资讯。编辑者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非原产地的播放资讯,如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关于个别播放平台节目连结是否可被直接引用,请在本指引讨论页讨论协商或评选,唯讨论重点应放在著作权法可供查证原则。

曾经有编辑者把盗版连结放入播放平台区域,故希望借此指引提醒编辑者著作权法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34 (UTC)[回复]

上方讨论太长未看全,就该版本的疑问(如已有结论,希望加脚注):原产地之内的播放信息似乎被暗示可“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原产地的准确定义,范围,联合制作、外包、仅外销等。很多字句应修饰,如“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等,由于非定稿我暂时不全部列出。“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听上去有点奇怪,有点像某个来源非公开可用(需登录/部分地区/线下来源)就不适合作来源,可能意思需改善,比如不能访问现象本身、无法存档的网页内容,不适合作来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9:36 (UTC)[回复]
@YFdyh000:
欢迎任何具建设性的修饰句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1:07 (UTC)[回复]
改为“原产地的首播资讯”就行,上面《还珠格格》就是限制播放资讯在“首播”。
YFdyh000提到的情况,我想起了近期一个例子《食草老龙被冠以恶龙之名》,日本轻小说,由中国大陆澜映画制作的动画版在bilibili上首播(2022年7月),2023年1月才在日本电视台播出([3])([4])。这种涉及跨国版权的节目,“原产地”算中国大陆,还是日本。
早年中港港台合拍剧也不少,不过都属于“中文使用地区的”,所以反而没有这些记录争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35 (UTC)[回复]

版本5

希望这是最终版


标题:播放资讯

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资讯。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资讯,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资讯;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节目的OTT播放平台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关于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连结,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非原创研究原则。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资讯。
  • 电视节目重播资讯。(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回复]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语序希望优化;地区性或可能失效的视频的网络播放源,有时是有用的,作为某些信息的一手来源,{{Cite AV media}},但提供者唯一且无法存档的确实不宜用。“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被运用时如何区分,我担心存在理解差异。
“个别”是“特定(某个)”吗。“直接引用”,所以有间接引用吗。建议可在、协商或评选、唯应,感觉语意重复。“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
“准确播放时间”指的是实际播出时点、时长吗,是否与下一条有重复。
“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指什么,已宣布的推迟播放不宜记录?--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回复]
  • 对不起,不能使用“视频”字眼,因实际应用场合不同,放在繁体字地区,意思截然不同。
  • 网络电视是IPTV,网络播放平台是OTT。
  • “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连结,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这个可以。
  • 没有重复。
  • 意指不应收录恒常延误播放资讯。如果每一集也记录为什么延迟播放,那么与电视指南有什么分别?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31 (UTC)[回复]
@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
如没有特别大的问题,3日后将按照版本5进行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9:55 (UTC)[回复]
我发现有些概念有待厘清,网络电视目前英维对应是Streaming television,IPTV也可以翻译做“网络电视”。搞清楚条目内容和概念,可以更准确描述内容。Streaming television在描述上包括IPTV和OTT等情况。--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54 (UTC)[回复]
沿用中文解释及例子,因为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中文社群均认为OTT是类似Netflix, Disney+,甚至有播放平台以OTT自居,如myTV SUPER。更什台湾有OTT协会,大部分台湾网络播放平台也加入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33 (UTC)[回复]
换句话说,除非有人重新整理该两个条目至英维内容,否则再改也没有意思。但是在中文社群而言,英维对OTT的理解是错误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47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5:36 (UTC)[回复]
——
3日内无反对声音,现就版本5进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20日星期一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3:25 (UTC)[回复]
(+)支持版本5。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6日 (四) 14:33 (UTC)[回复]

方针研究

无奈只能(-)反对,仅仅“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就不能作为来源的话,未免过严。举例说:西游记 (无线1996年电视剧),那个年代TVB还没有网站,这样的规定岂不是不能引用首播前的广告(广告里有说明首播日期)作为来源?(那个广告只在香港播出,理论上只有香港地区才能看到)[当然有人在FB上传了那个广告而可能非法地突破了地区限制,故也因此将来可能随时会被移除]--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17日 (五) 18:24 (UTC)[回复]
  • 我有合理怀疑阁下并没有仔细阅读清楚条文,仅意气用事。
  • 请望淸楚“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是针对那些媒介。
    • 针对那些媒介提及的例子,请问阁下可否拿出连结?
  • 既然阁下不打算改可供查证,不看得出对阁下提及的例子有任何影响,因条文建议编辑者依靠可供查证为个别媒体进行协商。
  • **条文并无要求传统电视内容提供来源**
  • FB已被可靠来源方针定为不可靠(不是我改的)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1 (UTC)[回复]
@Cdip150--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7 (UTC)[回复]
问题不是出在针对哪些媒介,也不是是否要求传统电视内容提供来源的问题。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地区限制的连结本来就是可供查证允许的东西,所以根本不可以“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为由去说“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换句话说,在现有可供查证方针下,这些连结本应就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使用,但您这样一改变成把它预设为不适当、而需要额外的协商才能用,有僭越可供查证方针之虞。另外,由于有关问题需要继续研讨,恕敝人要先把公示中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我希望阁下可以看清楚到底是什么需要什么的来源。 该句的首句是“可观看地区”需要来源,如果坚持是反对,看看阁下有没有违反WP:非原创研究方针。换句话说,你要用一个网络电视播放清单证明A,B,C地区可以观看。
然而,运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证明A,B,C地区可以观看,实际是违反WP:非原创研究的 “综合已发表材料”段落。--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13 (UTC)[回复]
为了你,再改。但下次可否不要在公示完结当天反对?其实我可以因公示完成而无视阁下的反对。
———
节目的OTT播放平台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关于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连结,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非原创研究原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37 (UTC)[回复]
应该是描述有歧义,需要更准确的描述,现在的条文是可以理解成限制地区访问的连结不能作为来源,这个思路会出现Youtube中国大陆不能访问,所以不能用。
而你想限制的是来源不能用于说明可观看地区。如,Ani-One Asia的Youtube频道,过去的视频简介是没有写明可观看地域([5]),近年有了“播放地区:孟加拉、不丹、文莱、柬埔寨、斐济、香港、印度、印尼、老挝、澳门、马来西亚……”([6])--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20 (UTC)[回复]
对,没有错!这是呼应其他维(不限于英维)的实际做法,但稍微放宽。其他维是完全禁止使用播放清单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而我的提案只需符合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即可。
.
以下是个人见解,与新提案可能有关。
Netflix, Disney+, Amazon Prime Video, YouTube, IQIYI, Viu OTT 的播放清单是肯定违反非原创研究方针。
friDay, KKTV, LiTV, Hami Video, myTV SUPER, now E 的播放清单可能违反是非原创研究方针中的“综合已发表材料” ,因播放清单中没有说明可观看地区,只在平台使用条款说明。--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56 (UTC)[回复]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如果“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记录了可观看地区,能否记录?--Ghren🐦🕑 2024年5月24日 (五) 06:23 (UTC)[回复]
是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8:22 (UTC)[回复]
由于@Cdip150在本人回答及更正部分用词后3天没有进一步回复。根据WP:共识#一般公示基本规定,现视播放清单不能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问题已经获得解决。
————
现就版本5 V2进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31日星期五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5:53 (UTC)[回复]
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可以注明是在哪个地区下浏览(事实上cite模板还有location参数可以注明是哪个区的),自然也不会有原创研究的问题。还有搞清楚“综合已发表材料”的前提——是将多个内容作出综合才会触法,也即是说如果从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作为来源去证明香港区可以观看及香港区的播放时间,是不会违反非原创研究方针中的“综合已发表材料”,因为根本不是在多个内容中综合出来的资料,而只是取自一个内容。阁下上面的理由足见阁下对于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的见解并不正确,故此上述问题并未合理解决。而且,阁下在恢复公示后,Ghren君抛一个问题出来才又修改(公示后才将“不合适”改为“不建议”,两个完全不同的意思),加上有关条文还是基于阁下对于非原创研究的可能不正确之见解,故此恕敝人还是要把公示中止,有关问题需要继续研讨。(还有请阁下说话前查明事实——我早在公示结束前3天已经提出反对,而非您说的在公示完结当天才反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27日 (一) 19:4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如何证明你从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作为来源去证明香港区可以观看?按Netflix,除了网络限制区不能浏览外,全世界也可浏览,你要如何证明特定播放清单内的特定集数可在特定区域成功观看?这个见解请在及后的商议自行发表,而非在此发表。
其次,请看清楚“ “综合已发表材料””是针对哪些例子?
第三,请看清楚该段首句“ 以下是个人见解”,如阁下认为Netflix可以基于版权及非原创可被引用,阁下应待通过后自行与其他编辑者商议。
回应@Ghren在上方述“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不合适作为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如果“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记录了可观看地区,能否记录?”,既然该播放清单有提供所需资讯,为何不能遭引用?
——
另外,公示继续,因提案提及对于非原创研究的理解是以集体商议为主,而非个人见解。以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33 (UTC)[回复]
承Ghren君在下面所说的:“就算是借阅,也是有指定图书馆的(地区限制)”,意味读者只需亲身前往指定图书馆便可查证得到;换成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的话,就是读者亲身前往香港并浏览Netflix便可证实得到“香港区可以观看”;注意Ghren君也说的“‘需要注册、付费、特定区域、启动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网站’……也无损于来源的可靠性”。既然是维基制度内允许的东西,本应就是不用事先商讨就能用的东西,“这个见解请在及后的商议自行发表”根本无从谈起,不然您这样有僭越方针之虞。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针对的是“因为A和B,所以C”的情形,而编者直接浏览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后将香港区的播放资讯写在条目里,明显就不是“因为A和B,所以C”的情形(这是看到来源说了A,条目里照写A);所以直接引用Netflix播放清单并不违反非原创研究。(是故阁下所说“运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证明A,B,C地区可以观看,实际是违反WP:非原创研究的‘综合已发表材料’段落”本身就是错误的说法,况且读者可以亲身前往A,B,C地区浏览有关资讯来进行验证)
那么既然一开始就不可以认定引用Netflix播放清单是违反非原创研究,何解还要“应待通过后自行与其他编辑者商议”?当本身就没有违反非原创研究时,从何谈起“对于非原创研究的理解是以集体商议为主”?也就是说,“关于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连结,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这种规则本来就不该订出来,这是变相预先假定引用特定OTT平台是在进行原创研究。
另外我是说“两个完全不同的意思”,何解您会理解为“不能遭引用”?我根本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想说您公示后才改为意义不同的内容,根本不宜继续公示。不过我也要指出的是:“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并非“不建议作为来源”的合理理由,原因如前述——读者可亲自前往所指的可播放地区浏览该网络电视平台进行验证。
基于上述指出的问题仍然有讨论必要,本人中止此公示,在没有得到明确结论前不应恢复公示,还望阁下留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28日 (二) 19:51 (UTC)[回复]
首先,针对Netflix,实际是违反“ 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综合或总结,并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以上意味着维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个人观点、经验或争论的场所。”段落,而非综合已发表段落。
Netflix有这样的播放清单,但只字不提哪里可以看。如编辑者单凭一个Netflix播放清单就可判定哪些地区可以看,此仅是“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27 (UTC)[回复]
这边的人没人接触过Netflix等以外的早年OTT平台?够Yeah在互联网档案馆上的存档随便点一部动画[如一骑当千第二季]的立即播放按钮进去会显示“此片只在香港地区放映”。相信这难以说是原创研究。--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06:30 (UTC)[回复]
问题是这个是一个编辑者自行测试的一个过程,如果阁下可在不用转换ip的状况下获得该影片的可观看地区,那应该没有人会质疑是这是原创研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18 (UTC)[回复]
网络档案馆就是以其服务器及其IP地址存储某一网站在某日子的存档,然后再开放给大众阅覧存档。因此在上面是能够在够Yeah服务范围[如香港]的情况下显示上述语句,这不会因为改IP而出现变动。同样,若一个只服务中国大陆的OTT服务由港澳台用户使用也可能显示“此影像只供中国大陆地区的用户”使用。为何你会认为需要别人改IP才能试出?--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11:46 (UTC)[回复]
如果阁下可在不用转换ip的状况下获得该影片的可观看地区,那应该没有人会质疑是这是原创研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55 (UTC)[回复]
假设您在中英街接收香港的移动信号或者是在厦门接收台湾的移动信号。应该不算是原创总结吧?--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7日 (四) 11:59 (UTC)[回复]
如果是香港,是原创研究,因为香港电讯商不公布移动网络的街道覆盖范围(这是他们的内部资料)。而台湾不算,因为他们三家电讯商有主动公布覆盖范围。--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9 (UTC)[回复]
另求管理员@Ericliu1912,希望我是对非原创研究方针的理解是没有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30 (UTC)[回复]
“实际是违反WP: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段落”这句明明就是阁下说的,所以您现在是反口吗?不过也不紧要,请注意方针开头的序言实际上是下面段落细节的浓缩版,条目内容实际有否违反方针,当然要依方针后面段落的明细来判断,而非仅拿方针的序言就算,也就是说条目内容有没有犯“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经验或争论的场所”,当然还是要看回相关段落(这里也就是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的详细解释。您现在仅仅引用方针开头的序言就片面去说违反,怎么可能恰当?
假设某人在香港,从播放清单观看得到某节目,然后该人在该节目的条目中写香港区可以看,这是一个非常直观的描述,不属于“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30日 (四) 23:57 (UTC)[回复]
这个是其中一个笑话:PUI PUI 天竺鼠车车
“木棉花授权地区以外地区:Netflix”,意指公众可在朝鲜俄罗斯等网络限制区开Netflix即可查证…
还有的是“亚洲:Netflix”,意指公众可在朝鲜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网络限制区开Netflix即可查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回复]
我需要行政员@AT看看街灯的这个表述有没有错,毕竟之前有管理员以此进行封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00 (UTC)[回复]
您这样相当于是说用Netflix作为来源表示朝鲜可看会是原创研究,继而去说用Netflix作为来源表示美国可看也是原创研究,您这样无疑是在以偏概全。还是这句:“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2日 (日) 17:43 (UTC)[回复]
一个Netflix播放清单,配上播放地区,请问如何写才不算原创研究?
文章没有表述的而强行配上个人见解不是原创研究,这个“管理员”说法我一定会大规模推广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0:26 (UTC)[回复]
另外,格式手册的精神不是防止人治吗?
“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这句在不少编辑者视为“如有任何争议,依管理员决定为最终依归”,而不是“如有任何争议,依白纸黑字为最终依归”
.
另外,此提案只有阁下一人反对,其他人也支持,显然阁下希望扰乱共识。此外,本提案参与者普遍即日互相讨论交换意见,显然提案有迫切需要,而阁下也在我每次回应后临近“一般公示基本规定”临界点才提出回复,显然有“拉布”企图。
.
另外,不知是哪位管理员(不点名批评曾被我ping过而默不出声的管理员),更改了公告栏的标题,原标题已无法反映当前讨论的内容,故本人更改了。
.
最后,烦请希望@Cdip150表达意见前ping一ping提案所有参与者,让他们知道阁下的看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1:28 (UTC)[回复]
“编者直接浏览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后将香港区的播放资讯写在条目里”这句我想已经说得很白;
文章没有明确表述,但若文章本来就有所指的意思,则不属于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或个人见解,很明显您这样的理解是在断章取义。
“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从来就不是由管理员一个来决定,这是您个人猜想出来的见解,无从稽考。事实上也是要各人依照现有的规则去认定,谈不上任何“人治”。
注意共识不是点票,况且其他人表示支持时敝人仍未指出问题,坦白说如果您不是另外又发起#提议外部链接指引WP:ELNO同时编入WP:可供查证,我也未必察觉到上述提案与现有的方针不相配,所以我才出手,并不是要希望扰乱共识。还有我除了一次是隔八天和一次是隔两天半回复外,基本上自阁下最后回应后不足两天就回复阁下,何来每次回应后临近“一般公示基本规定”临界点才提出回复?另外本人因现实生活繁忙不太可能每天都上来回复,隔几天才上来这种事在参与本讨论前已经出现,并非刻意拉布。再一次提醒阁下在说话前查明事实,勿轻率作出指控。@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5日 (三) 00:17 (UTC)[回复]
试说明下列影片的完整可播放地区及说明阁下是基于什么证据会有这个见解?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771389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0:54 (UTC)[回复]
参考“文章没有明确表述,但若文章本来就有所指的意思,则不属于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或个人见解,很明显您这样的理解是在断章取义。”,请问文章本来所指的意思是什么?如果阁下可根据Netflix的播放清单说明播放地区,那看来阁下才是“断章取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48 (UTC)[回复]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个地区,每个地区都各浏览一次该网址便可查验。日本区看到这是WIND BREAKER—防风少年—,其他区均显示404信息。
尽管网站没有表明香港可以浏览,但您在香港确实可以浏览该网站的话,如果仅因为网站没有明确表示香港可以浏览,所以不能说香港可以浏览,就是在断表面之意,而未取可以一望而知的实际意义(真的可以在香港浏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9日 (日) 04:01 (UTC)[回复]
  • “一望而知”概念仅适用于本地OTT平台,如一看到KKTV就想起只有台湾可以观看。
  •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个地区,每个地区都各浏览一次该网址便可查验。”难道阁下不是花了4天才得出完整可观看地区?如果可透过“一望而知”就知道可观看地区,那还需要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个地区,每个地区都各浏览一次该网址便可查验?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7:37 (UTC)[回复]
不懂你们说什么,但自己试出限制显然不可靠、原创研究、非可供查证。网站可能屏蔽代理、云主机等,校园网、家宽IP或网站防火墙等都会干扰结果。--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04 (UTC)[回复]
既然日本限定的难不到阁下,可挑战台湾限定的。
这个是村里来了个暴走女外科于Netflix的播放清单,当使用台湾代理器(大品牌)进入此播放清单,应被跳至(重路由至)南美洲,从而得出404。
在这个情况下,阁下提出的“就是在断表面之意”就更不成立,因为测试过程可以被干扰。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592470--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26 (UTC)[回复]
“一望而知”并非“合计只望一次而知”啊,是在说前往各地区进入一次后即可知道当前的地区能不能看,而非立即从播放清单的表面就知道哪里能看。
事实上最正确的查验方法是亲身前往各个地区进入一次该网站,我用代理只不过是尽量模拟真实情况来节省时间,不然我要花更长更长的时间才能答得到您(我切换到台湾区后是可以在Netflix看到村里来了个暴走女外科),即使代理可能会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准确,但不应因此也要认定亲身前往特定地区浏览也是原创研究。另须注意花很久时间才能查证不代表不可查证,如果我旅行往日本在Netflix的播放清单看得到WIND BREAKER—防风少年—,然后当我说在日本可以用Netflix看也要被视为原创研究,我觉得有些不合情理。其实上面Nostalgiacn君已经指出了一点:英维对应的规则其实并没有禁止或不建议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已经可见一斑。还是这句:“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11日 (二) 06:39 (UTC)[回复]
回应“英维对应的规则其实并没有禁止或不建议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连结”,
本人于6月9日到英维互助客栈求助区查询Netflix播放清单可不可以证明可观看,结果有2名编辑者回答,一名有名编辑者表示会违反非原创研究方针,一名IP用户表示如引用则会被封锁,即使是管理员也如此。--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1 (UTC)[回复]
回应“即使代理可能会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准确,但不应因此也要认定亲身前往特定地区浏览也是原创研究。”,
请问哪条方针指引容许“维基人到现场目测后在维基内记录所见所闻”?--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5 (UTC)[回复]
@HK5201314Cdip150我看了最近的一大串讨论,Cdip150的观点大概是来自英维的en:WP:SOURCEACCESS,本地可供查证尚缺乏这方面的讨论。
就实体书而言,这个规则是默认的。简而言之,编者在A国图书馆能找到这本书,B国编者在当地找不到,不能以此为由认为这个书“不存在”。你们上面的讨论算是互联网版本,除了一般的付费墙拦截问题,Netflix的国别限制访问又出现新的问题。
我认为上面讨论混淆了“能否访问网页”和“网页上内容”两个概念,后者容易理解,和“各地图书馆藏书”的例子一样,B国无法访问网站,不等于A国访问看到的内容不算数。
前者就是现在争论的点,网络技术让A国编者可以用VPN换地区一个一个试能否访问,以得出“那些地区能访问”的结论。这个行为,个人认同YFdyh000的说法试出限制显然不可靠、原创研究、非可供查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5:55 (UTC)[回复]
@Nostalgiacn:
街灯管理员的例子应是:
编者A在A国图书馆能找到这本书,编者B在B国图书馆找不到这本书。于是编者A用该书本的“ISBN编号”说明A国图书馆能找到这本书。
.
然后不断强调:
“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
换做例子,应是:
“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引用ISBN编号证明该书本可于某地阅览)就一定是原创研究。”
.
然而,可供查证方针仅指出内容本身,而非透过该内容的标题及其内容而说明可在哪个图书馆获取相关书本。--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10 (UTC)[回复]
这就是我说的混淆了“能否访问网页”和“网页上内容”两个概念。Cdip150说的是后者,你其实是想针对的是前者。为了避免前者的情况,限制“平台的连结”。造成他忧虑是变相限制“网页上内容”的利用。
需要在描述上厘清两者差异,避免可能的误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47 (UTC)[回复]
原句:“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连结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
.
我针对的也是后者呀!“能否访问网站”是可供查证本身规管的(现已放弃相关句子),而“网页上内容”是原创研究规管的(此公示的句子)。网站本身没有提及的要诬蔑它有说的是原创研究,对吗?
原案也提及播放连结只是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而不是不建议作为“正式标题”/在“??平台上架”的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2:08 (UTC)[回复]
我明白你的意思,毕竟2024年5月22日我就在用Ani-One Asia的例子说明这种情况。请循其本Cdip150质疑的文段是“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单从这个描述,是可以简单解读为“B国无法访问网站,等于A国访问看到的内容不算数”这个结论。
然后你们讨论开始歪楼到“能否访问网页”这个议题上了。说到底还是在条文上厘清两者差异,避免可能的误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3:16 (UTC)[回复]
(?)疑问: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电视节目重播资讯。”这是不是指大时代 (香港电视剧)#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内容全部都要删除?--素菓霖 2024年6月15日 (六) 12:45 (UTC)[回复]
如果是“大时代 (香港电视剧)#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内容”,一半准确。事件的重点应放在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及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而非节目的播放资讯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4:55 (UTC)[回复]
只针对@Kalin8111提出的疑问给出思想实验
  • A是一个全球/区域性的作品,从上映到现在已经10年以上,也有至少多个系列作(含翻拍、重制、重剪辑或电影版)产生,一或多个区域每年重播。假设有账号有能力针对每次重播提出来源,页面增加将近1000个来源。在这个情境,是否适合记录。
  • B是一个区域性的作品,从上映到现在大约将近1年,因为当地有多种平台(包含单一公司有数种播放平台),除了在首映的平台重播外,也在其他数个平台重播,假设有账号有能力针对每次重播提出来源,页面增加将近20个来源,在这个情境,是否适合记录。
  • 第二项的情境,B每年固定增加同样数值的重播资讯及来源,在这个情境,是否适合记录。
  • 第三项的情境,B可以使用的来源几乎全部是第一手来源,是否WP:关注度不足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20:17 (UTC)[回复]
“ 第一手来源”通常即指@Cdip150最关注的“播放清单”问题。如果他没有其他反对论点的话,3日后即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5:20 (UTC)[回复]
@HK5201314我个人认为你如果一直没办法公示完成,调整方向,同时分项公示,先把已经结束且没有异议的用讨论关闭的方式处理,随着时间经过,你的主题和讨论的方向会无可避免的琐碎/复杂/肥大混合些许离题。
可以关闭/通过的,即使只有少数或小部分,能关闭就能避免过度增生。其他还不能关闭/通过的留着继续处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8 (UTC)[回复]

基于Cdip150对条文的异议并本人因他的异议而作出了用词上的修订(目标与原第五版一致)。在修订后7日内,共有3名编辑者均对他提出见解及例子表示了其结构性问题,而他并没有对相关问题有任何回应,根据WP:共识,Cdip150提出的疑问已获得解决。 因此,本提案(版本5)将继续公示,由2024年6月18日公示7日至2024年6月25日。以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58 (UTC)[回复]

(-)反对:大时代的情况如果不能记录播放日期,怎样带出因那次重播而引生的现象: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和TVB的广告大赚和颁奖典礼等?这样会令一些重点资讯变成半天吊,规则要再修改。--素菓霖 2024年6月23日 (日) 18:22 (UTC)[回复]
然而重播时发生的股市相关事件跟大时代这个电视剧本身是没关系的,纯粹就是巧合并且相关效应有独立条目压根就没必要在电视剧自身的条目里写。--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3日 (日) 21:44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他说的是大时代 (香港电视剧)不是大时代,而且有一点倒是很值得留意的——“这段时间的广告时段比往常的长”,那次重播吸引了很多商家买TVB那个时段的广告,这点又不能说没有关系。--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复]
目前暂时发现没有发现TVB在重播该剧时广告商购买的广告数量明显增多的相关来源。(所以相关言论属于观众自行观看节目得到的原创总结。)--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4日 (一) 01:54 (UTC)[回复]
找到有来源:东方日报独立媒体。--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07:56 (UTC)[回复]
“ 重播而引生的现象”,即“回响”段落,而非“ 播放资讯”段落,而目前“回响”段落还没有规定,故只要将重点放在“ 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和TVB的广告大赚和颁奖典礼等”并记录于“回响”段落即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1 (UTC)[回复]
正如相关段落放在影响段落,而非“播放资讯”,故看不到有影响。--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9 (UTC)[回复]
@Kalin8111--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2:11 (UTC)[回复]
回看整个对答过程,我问“大时代 (香港电视剧)#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内容全部都要删除?”,你答“一半准确。事件的重点应放在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及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而非节目的播放资讯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如果相关段落放在影响段落就没有东西要删除,那连“一半准确”都没有。然而你说“一半准确”,即就算放在影响段落,有部分内容还要删除。而因为“而非节目的播放资讯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这句话,那么要删除的部分内容就是当中的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而只能留下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和TVB的广告大赚和颁奖典礼的内容。那么依照你的“一半准确”的回答,就算放在“回响”“影响”段落怎可能没有影响?你的第一次回答和第二次回答自相矛盾。--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06 (UTC)[回复]
这个仅是重点问题,如该重播没有关注度,理应删除。
但阁下的例子有关注度,继而应放在 “回响”“影响”段落,重点描述其重要事件,而非“播放资讯”段落。如果 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和TVB的广告大赚和颁奖典礼的内容 放在“播放资讯”段落,这是离题。
至于一半准确论则视乎阁下如何理解,阁下说“是不是全部都要删除”,我会说如果该段落放在“播放资讯”,应删除,因离题。如该段落放在“回响”“影响”段落,仅应删除过分仔细的句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2 (UTC)[回复]
又发现了其实是没有可靠来源记录该段落所有论点,删除(除广告商大赚外的所有)是正常不过。
P.S. 不怪得要挂模版啦!--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8 (UTC)[回复]
另外,独媒的那个是blog,而非报导。而东方的没有证据支持论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3 (UTC)[回复]
由于出现新的反对理据,有关问题需要继续讨论,恕敝人中止公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复]
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源于提问者选择来源有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3 (UTC)[回复]
另外,该提问者已错失提问时机,在其他编辑者回应8日有多才有进一步回应,与现有公示程序条文有冲突。根据WP:共识,问题已获得解决,另无需再回应,因此不影响公示。如有任何问题,请另提出更改WP:共识议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8 (UTC)[回复]
你的回应前后矛盾,已经不是正当合理回应,问题未解决,公示应当中断。--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10 (UTC)[回复]
这个来源可以吧[7]--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7 (UTC)[回复]
这个是应放在影响,而不是播放资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1 (UTC)[回复]
(-)反对,这个讨论好像完全没有尝试通知经常编辑这类条目的用户前来参与讨论,甚有疑虑。--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34 (UTC)[回复]
无效反对(没有针对提案作出实质意见),此讨论已维持3个月又3日,足够引起社群关注度。而且路西法人的共识议案不包括此方针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53 (UTC)[回复]
经常编辑的用户不一定会注意方针讨论,不赞成你这样在后面闭门造车,再要求在前面实战的遵从。--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33 (UTC)[回复]
请针对下方所有提案也这样说--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8 (UTC)[回复]
以往看见很多讨论在某个阶段都召唤活跃编辑者,原则上我认为每个方针讨论都应该这样,但我比较专注自己感兴趣的范畴。其实讨论拖得久,或者像上面那样纠缠在有没有来源,其中一个原因,正是熟悉此话题的人士参与不足。例如你们在讨论大量内容缺乏来源的大时代条目,而我就是曾为此条目添加唯一学术性来源的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8 (UTC)[回复]
“熟悉编辑者”:有啊,大部分熟悉议题的也在公示前已表达意见及润色条文,你可以看到版本5的支持程度。但因为管理员Cdip进行无限拉布行为,导致拉布产生的回应多于完善条文产生的回应。--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7:06 (UTC)[回复]
  • 第一眼印象,“不分青红皂白地”在这里绝非合适用词,可用“不经筛选地”一类字眼。
  • 我反对将这些资讯视为没有价值的东西。我的观念是,它们很多时候价值不那么高,若情况是不加以限制,它们的数量就会过于庞大,则唯有作出取舍。中文维基是指以中文写成,并不是只收录和中文地区有关连的内容。如果英维的方针也基于上述精神,大致可以接受。但我觉得英文地区的人因近代的长期主导地位总有点自大,不重视外文外事,往往只视作一种猎奇,反而变得眼光狭隘,相反我们需重视外文外事,更懂海纳百川。文化不同,做法也可不同。
  • 不能写准确的播放时间,但能够写时段,那么时段具体来说是什么?没有数字的“深宵时段”、 “黄金时段”?有数字的“月九”、“十点档”?如来源所写的就是具体时间,那么是否会变成原创研究一个时段名称去描述它?时段与具体时间的字元相差不多,有如此限制的必要?
  • 说起大时代的重播回响,我想起自己曾在亚洲电视外购剧集列表的编辑。虽然亚视末期在黄金时段重播旧节目,沦为笑话,但该台其实曾在1990年代中在黄金时段播放1970年代日剧配音版,并获得正面回响。现实中出现过的情况是千奇百怪的。
  • 我认为条文应明确指出:“当节目的重播曾被二手来源作为主题介绍,可写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可在该段落提及日期与时段。”不必研究这一半和那一半可不可以,这种情况下写多一点点,能有什么不良影响。
  • 关于一般(没有回响记载)的重播情况,我想起无线电视多年前所拍的金庸剧,在其传统的翡翠台的重播次数,二十至四十年来可能平均就只有两三次,就算是平均五六次上下,如果全世都是这种情况的话,我会觉得在内文以一两句散文概述,只提及重播年份,无伤大雅;然而,那些旧金庸剧至今还在中国内地各卫视时有重播,恐怕没有谁有兴趣一一列出来。因此,我猜这种差异形成了有些地方的人热衷记录重播资讯(因为较“珍贵”也并不那么琐碎),有些地方的人不习惯这样做(重播太常见太琐碎了)。研究重播也未必只有电视迷才有兴趣,《文艺生活》2010年第12期《我国电视剧重播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视听》2019年第6期《新媒体语境下经典电视剧重播的价值》、《电视研究》1996年第8期《谈优秀国产电视剧重播的价值》 。
  • 大致看了一遍第5版本,如果没理解错,非中文地区作品在产地以外的非中文地区的播出资讯,是被禁止收录。如上,我倾向如有二手来源支持内容写成回响、影响一类章节,不应受此限制。
  • 记得@JuneAugust君在扩编白色巨塔 (2003年电视剧)选dyk时曾引用重播报道;当时我也加了此剧在台湾因太受欢迎,首播后立即重播之先河。有否意见?
  • 关于串流播放平台的讨论较为复杂,我想仔细再看一遍,想想有没有意见。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37 (UTC)[回复]
这个是一个优质论点,请容我连同这个“关于串流播放平台的讨论较为复杂,我想仔细再看一遍,想想有没有意见。”一并回答。--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52 (UTC)[回复]
首先回答论点2,在我翻译英维前研究所有维基专案,发现只有中文维基百科非常好人地点列世界各地不同媒体的播放资讯。即使是韩维、日维、法维及英维也只专注自己地区的播放资讯,不记录中文地区的播放资讯,即使是他们的节目卖至中文地区,也不记录,而英维也明文禁止这个行为。
但考虑到中文维基很喜欢无限放大中文节目回响,以证明节目对中文社群的重要性,故在翻译时考虑放宽中文节目在非中文地区的播放状况。--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05 (UTC)[回复]
说到这个日维这边有部分作品的话,是有标注中文地区的播出信息。(例如爆旋陀螺系列、爆丸这种玩具广告类动画。)--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复]
数量是极少,差不多每一万条就有一条这样操作。--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4 (UTC)[回复]
美英日是传统的作品输出“大国”,韩国现在也成顶流(韩维规模很小),他们的作品在各地播出,以至被译成各地语文,是习以为常之事,当然不觉得列出来有什么意义,但中文地区作品能在其他语言地区播出,尤其能反过来输出至英美日那些“大国”、尤其被配译为外语,这情况仍时被视为可贵之事,能引起来源特别提及之事,这不是中文维基的风气,而是中文地区的风气。这正是文化差异。--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复]
但是有部分中文维基人把这个习惯带到了其他语言社群的非中文作品中就不大好。(之前就有在日语维基看见过在日本动画条目中写大中华地区播出情况的)@Factrecordor--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55 (UTC)[回复]
例如某部以新干线为主题的动画。提及的内容如下(这段内容像是中文这边的动画爱好者写的。):

香港 2018年11月22日から2019年8月15日まで无线电视翡翠台にて、‘新干线战士’のタイトルで毎周木曜、金曜の17时20分-17时50分に放送。広东语 & 日本语二ヶ国语放送、繁体字字幕あり。 台湾 2019年3月31日から2020年9月13日まで东森幼幼台にて、‘新干线变形机器人’のタイトルで毎周日曜日、10时30分に放送。 --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4:00 (UTC)[回复]

新干线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国外での放送(第1期)日语新幹線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国外での放送(第1期):看完这个描述,觉得很羞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9 (UTC)[回复]
也有不丑的时候,如香港首播《大拇指姑娘》,早于日本首播。播映《美少女战士》时原作者武内直子访问无线配音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6:56 (UTC)[回复]

版本6(分句公示)

标题: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经筛选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等中文使用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08 (UTC)[回复]
另外,这4个items不是规范重点,因为规范主体是下方的“限制收录”部分,基本上,如马来西亚的播放资料若不是中文(转播),其收录次序将大大降低。
至于指定的6个地区,是中维中文支援地区。基本上,如欲质疑这6个地区的正当性,只能前往元维基反映意见,包括可能新增“英国繁体”、“美国简体”等。
至于“马来西亚”及“新加坡”,这边提及的并不是“官方语言”,而是“通用语言”。--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17 (UTC)[回复]
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为相关平台及播放清单通常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若相关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则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如编辑者对于个别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有疑问,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节目的播放时间应以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为准,如来源使用其他报时制式,请转换至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报时制式。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32 (UTC)[回复]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例子:如节目时间表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了解,没意见。--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9 (UTC)[回复]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想明确:推迟指起播,延长非推迟。a或b的延误播放信息。本次《新闻联播》需要xx分钟,若作案例,算偶发吗,是以前少见现在常见。判断偶发是否偏主观。--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33 (UTC)[回复]
我不相信会有可靠来源记录一节目每集延播的原因。况且,如果是因为上一节目或上一大事而造成的延播,应放在上一节目或上一大事条目记录,因为与本节目无关。
新闻联播自伟大领袖上台至今,已经算是恒常。不过,不知道有哪间媒体敢质疑下一节目因伟大领袖的讲话而导致延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53 (UTC)[回复]
不需要每集,一集的也能写。不理解,如果电视剧因晚会延播一次,在晚会条目写它导致电视剧播出延迟/取消,恐怕过于不重要。电视报可能叙述,或者按常识?我说的是,新闻联播因某项大事延长,如何算定数还是偶发;下一节目里是否提,我感觉意义小,类似突发的不可抗力。--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3:25 (UTC)[回复]
按常识即可,因为这些延播通常没有可靠来源记录。即使有,但维基百科可不是电视EPG,恒常记录延播会导致文章比例出现问题,如果条目来源一半是关于延误播放,余下的是其他部分,显然出现了问题。但若只有少部分的来源是关于延误播放,那问题不大且显得偶发。--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6日 (六) 11:28 (UTC)[回复]
*电视节目重播资讯。
**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记录
**如节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独立可靠来源引用重播资料并作主题介绍,请记录相关主题介绍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编辑者可在本章节简单提及重播日期、时段及引起主题介绍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Factrecordor:这句是英维中English license 定义,封锁了非英文播放平台。
为确保中维指引与全球对接,避免认知落差(毕竟现时只有中维这样恒常操作)及公平对待每一节目(避免只有中维过分详细地列出锁碎/全部资料)。换句话说,阁下的论点1不能对接世界各地。--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57 (UTC)[回复]
换言之,如按照英维指引精神,应这样记录
范例:一套美国剧
曾在德国、法国播映:不记录(与中文社群有什么关系?)
曾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播映:不记录(与中文社群有什么关系?)
曾在台湾、香港、德国、法国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包括台湾XX频道(2000年),香港XX频道(2002年)等。”
曾在台湾、香港、澳门、中国内地、马来西亚、德国、法国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包括台湾XX频道(2000年),香港XX频道(2002年),澳门XX频道(2002年),中国内地XX频道(2003年),马来西亚XX频道(2004年)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7:10 (UTC)[回复]
说一下一些看法:一种语言的维基百科里,看似之于某语言社群没关连的项目实在多的是。例如我以为中维中充斥着本来自英维的内容,与英维中本来自中维的内容,本质是不同的。在中维,很多人是自发性从英/外维翻译成与中文世界没有关连的条目。但依我看来,在英维不少跟英语世界没有关连的条目,则都是懂英文的其他语言维基人前去编写。若不是个维基百科,说不定英语世界的人已经会在大量提删这些条目。以我理解这就是上述所谓的文化不同。--Will629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2:22 (UTC)[回复]
据我自己的见闻,在中维里如果一个条目全部都是英文来源不会受到“歧视”,但在英维一个条目全部都是中文来源的话,会大受质疑。正如最初所说,我认为在这些方面,中维的态度更正确,我们不必跟他们看齐,更不应出现以眼还眼的想法,是英维应当学习我们。--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42 (UTC)[回复]
Wikipedia:是英文维基说的!Wikipedia:诚如英文维基所说,虽然只是论述,不是方针,但足见全球对接不是必需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51 (UTC)[回复]
假设有两套没有在中文地区播映过的德国旧电视剧,一套只在德国本土播映过,一套在欧洲很多国家都播映过,如果它们的条目对中文读者是有意义的,我相信对于这些读者来说,两者在欧洲的差别也是有一点意义的,值得中维仅仅多用一两句去记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06 (UTC)[回复]
如果放宽至中文来源记录相关播放资料,可以吗?
因为如果该节目对中文读者是有意义的,应该有中文来源记录,从而知道该节目对中文社群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7 (UTC)[回复]
如上文所说,中维没有“歧视”全外文来源的风气,中维也对翻译条目乐此不疲,原则上我(-)强烈反对以来源语文作为判断准则,甚至担心这种观念若蔓延,他朝条目主题本身的关注度都要按来源语文来判断。--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10 (UTC)[回复]
留名等看之后会在中维看到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资料,反正我手上是有这些资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8 (UTC)[回复]
不过如果之后看到 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资料,会不会被批评WP:NOTIINFO就令一回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31 (UTC)[回复]
如上,只要有限制数量的规则,琐碎内容不能无限制大量罗列,不是什么大问题。--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0:56 (UTC)[回复]
中文字幕配音/其他语言(原产地)—>无要求
其他语言(非原产地)—>请@Factrecordor建议一个可行可量化数字限制收录。(初步我打算extend这句“ 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1:15 (UTC)[回复]
同上,3个,如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3日 (三) 18:25 (UTC)[回复]
  • 中文及原产播放资讯:无限制,可使用播放清单。
  • 如没有中文播放资讯:3个(大至小),但必须曾被第三方可靠来源记录。
    • 跨洲份优先(跨洲份数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欧洲跨美洲
    • 以整个洲份为主要“可观看地区”
    • 当地在地化(如该节目曾于当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不包括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单纯转播及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单纯转播
——
这个可以吗?@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0:57 (UTC)[回复]
没问题。--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15:45 (UTC)[回复]
我认为最大3个太死板,如果有4个外国地区的播放资讯真的很受关注的,也要强迫删除其中1个?这样似乎又不合理。--素菓霖 2024年7月9日 (二) 09:46 (UTC)[回复]
“ 我认为最大6个太死板,如果有7个外国地区的播放资讯真的很受关注的,也要强迫删除其中1个?”
“ 我认为最大7个太死板,如果有8个外国地区的播放资讯真的很受关注的,也要强迫删除其中1个?”--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12 (UTC)[回复]
虽然全球只有中维 “没有“歧视”全外文来源的风气”,但如果编辑者认真起来,把全球国家及地区的所有播放资料连来源一并列出,在文章比例上有一定问题,而且显得资料不经筛选,过分详细。如单计首播平台,也有超过100个来源也是关于播放资料,还不计个别重播资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2:18 (UTC)[回复]
最主要应concern是假设我写了YouTube TV可以看A节目,但不幸地,Youtube TV的服务地区只有美国,对于常用中文社群地区,应透过什么途径使用Youtube TV收看此节目,相关方法是否符合平台的著作权法?另外,YouTube TV只有英文配音及英文字幕,对于常用中文社群,是否会故意利用YouTube TV收看此节目也成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27 (UTC)[回复]

集中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我对串流平台的讨论没有意见。--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11 (UTC)[回复]
经过一天,我认为以散文简述及限制数量,比起全禁,更能平衡需求。初步提案如下:
  1. 非中文地区作品在产地以外非中文地区的电视播放资讯,不能列于资讯框,可在内文以散文形式简述。限制如下:数量只限三个(但中文地区不受此限制);如曾播放国家/地区只有一至三个(包括中文地区),则可以全数提及国家/地区、电视频道与首播年份;如曾播放的国家/地区多于三个,为免陷入何地可以作为例子的争论,列出中文地区之余,其他地区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一类的语句简单概括;如中文地区已有三个或以上,其他地区亦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一类的语句简单概括。
    范例:一套美国剧
    • 曾在德国、法国播映:“此剧2000年曾在德国XX频道播映,2002年曾在法国XX频道播映。”
    • 曾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
    • 曾在台湾、香港、德国、法国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包括台湾XX频道(2000年),香港XX频道(2002年)等。”
    • 曾在台湾、香港、澳门、中国内地、马来西亚、德国、法国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包括台湾XX频道(2000年),香港XX频道(2002年),澳门XX频道(2002年),中国内地XX频道(2003年),马来西亚XX频道(2004年)等。”
  2. 原产地的重播资讯,不能列于资讯框,可在内文以散文形式概述。限制如下:只可收录编者所知(按照来源)的最早一次重播及最近一次重播的具体资讯,包括播放频道及时间。最早一次及最近一次重播年份对了解重播情况有参考作用,但由于未必能确定是否最早及最近,最近的重播也需要更新,建议避免在文中直接使用“最早”“最近”这类字眼。若重播次数超过两次,其他重播可概括为曾于XX频道(若不止一个,可写“多个频道”一类字眼)重播多次(若有来源统计次数,可具体写“X次”)。时间方面,若重播频密程度达一年多次,可精细至重播首天的日期,否则只可提及重播年份。若节目的重播曾被二手来源作为主题介绍,可写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则不受上述限制。
    范例:此剧曾在不同频道重播多次,较早期的有1999年在XX频道的重播,较后期的有2018年在XX频道的重播。
  3. 非原产地的重播资讯,一般没必要收录,有二手来源证明具特别回响除外。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7 (UTC)[回复]
举例:七十二家房客:到目前为止,此节目逢星期一至五下午3-5在大湾区卫视(包括之前的南方卫视)重播,连续重播了十年有多,按照阁下的理据,应如何记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38 (UTC)[回复]
对于这种情况,最好当然是找到来源视之为非常见情况,作出特别介绍,最理想的描述就是直接采用你上述的描述(但未必需要仔细至时段),连具体年份也变得不重要。若来源未能支持写得那么仔细,也可简述为“此剧经常重播”。但若对引用来源及非原创持绝对严格的态度,但手上实际又只有电视节目表的话,那么我建议写:“此剧在XXXX年已有重播(如有旧节目表证明,如没有则可不写这句),2020年代仍有重播。”我主张的理念是一旦情况复杂,数量过多,就尽量简略概括,而不要因噎废食,因有些条目情况复杂,就要那些简短的也一起陪葬。--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1 (UTC)[回复]
但是如果是换到另外的频道首播(实质仍是该公司范围内的频道重播)类似于翡翠台的橘色荣耀!(该节目是重播同公司另外一个电视频道的电视节目)--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9日 (二) 12:06 (UTC)[回复]
可观看人数一致(740万人可以收看),媒介一致(免费电视),配音也不是在翡翠台优先发放(J2有粤配先),故应放弃翡翠台资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2 (UTC)[回复]
但除非能证明TVB Anywhere版本的翡翠台有播橘色荣耀(观众群由香港变成全球),这个就可以记录(J2没有TVB Anywhere版本)--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5 (UTC)[回复]
该节目只在香港地区有版权,所以海外不会播出。--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11日 (四) 06:49 (UTC)[回复]
@PyruvateStevencocoboyCyrussKK1230Ckh3111Apple vTw dramaNickiceYau Sze LongBosco64Will629Ricky36SeoTaeRedmi123465BenkwokmarsTanqrsucks任晏延紅軍28HkmjaiWiKilover022Underconstruction00Achanhk各位,这是关于电视剧条目格式的指引修订,旨在对一些琐碎的播放资讯进行限制,主要着眼于重播资讯、非中文地区播放资讯、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资讯,请看看有没有意见?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35 (UTC)[回复]
没有意见,Factrecordor大的补充条目我觉得可以写进去。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6月27日 (四) 16:12 (UTC)[回复]
没有意见--WiKilover022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04:46 (UTC)[回复]
@Cdip150@Kalin8111请问两位对后续讨论有没有意见?--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4 (UTC)[回复]
中文好像不是马来西亚的官方语文,如何定义它属于中文地区?近数十年加拿大是华人热门移民地点,我也可以说那里的华文华语市场不容忽视。参考汉语国家和地区列表 ?--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1:25 (UTC)[回复]

版本7(分句公示)

没有争议/争议已在版本6解决

1.标题: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2.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经筛选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3.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4.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5.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6.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7.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8.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9.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为相关平台及播放清单通常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0.若相关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则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1.如编辑者对于个别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有疑问,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2.节目的播放时间应以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为准,如来源使用其他报时制式,请转换至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报时制式。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3.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4.*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例子:如节目时间表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5.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6. *电视节目重播资讯。
**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记录
**如节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独立可靠来源引用重播资料并作主题介绍,请记录相关主题介绍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编辑者可在本章节简单提及重播日期、时段及引起主题介绍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修订版本

10.5 至于电视频道首播节目,可分别列出“数码地面电视”、“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宽频电视”及“线上频道”的播放资讯。关于商业性质“数码地面电视”的可观看地区资料,如电视台官网或其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的可观看地区,其预设的可观看地区定为电视台所在城市,这是因为“讯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编辑者因此无法准确判断其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1:05 (UTC)[回复]

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因该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对当地社群引起重大回响,则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设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回响,编辑者可以选择从下列序列中选择最多3个其他语言的播放平台,唯相关资料必须曾被第三方可靠来源收录。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数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欧洲跨美洲。
      • 以整个洲份为主要“可观看地区”。
      • 当地在地化,如该节目曾于当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及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并没有任何后制工作。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26 (UTC)[回复]
不反对--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7日 (三) 16:39 (UTC)[回复]
基于已清除所有反对意见,此版本将在3日后开始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20日 (六) 06:43 (UTC)[回复]
(?)疑问家有儿女先在香港J2台播出,然后在澳视澳门台播出。因为澳门可以收看J2台,所以在澳视台播出之前澳门观众已经在J2台看过一次。这种情况,家有儿女可不可以收录澳视的播放资讯?(就这样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1日 (日) 19:05 (UTC)[回复]
这个反倒是先收集TDM的信息吧。(当时TVB的授权只有香港地区直到TVB Anywhere上线澳门为止。)--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1日 (日) 21:32 (UTC)[回复]
澳门可以虽然收看J2台,但是在收费有线电视及OTT 平台 TVB ANYWHERE,与免费电视TDM的媒介不一,根本比较不到,所以楼上说的没有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00:35 (UTC)[回复]
我换个例子:贾神探,先在TVB明珠台播出,然后在澳视澳门台播出。翡翠台和明珠台在澳门一直都是可以免费收看的,所以在澳视台播出之前澳门观众已经在明珠台看过一次。这种情况,贾神探可不可以收录澳视的播放资讯?(就这样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3日 (二) 05:20 (UTC)[回复]
然而TVB播出的贾神探只有香港地区的授权并没有在澳门地区的授权所以依旧只能收录TDM的资讯(实际上澳门合规传输香港台的途径就只有公共天线、澳门有线电视以及TVB Anywhere并且TVB Anywhere因播出节目版权仅限香港的原因并未上架明珠台节目)--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3日 (二) 07:17 (UTC)[回复]
如果明珠台在澳门公共天线合规传输,那么TVB放在明珠台的节目应该也要有澳门的授权,如果TVB没有贾神探的澳门授权,TVB是不可以把贾神探放在明珠台播放的,只能放在只有香港合规看到而澳门合规看不到的频道。既然贾神探可以在明珠台播放,应该可以合理推断TVB也有澳门的授权,否则TVB这样会侵犯版权。--素菓霖 2024年7月25日 (四) 09:38 (UTC)[回复]
所以首段先说“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如果需要改至“节目的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我无任欢迎,不过大家有没有听过“讯号溢出”这个名词?--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25日 (四) 11:38 (UTC)[回复]
讯号溢出这个词我还真的没听说过,但是无线电有一个类似的词叫溢播。补充:有线电视以及公共天线的话通常会买转播权所以提供点播、回看服务容易侵犯著作权的但是转播没问题。(前几天深圳天威视讯与TVB打了官司,结果TVB胜诉要求深圳天威视讯禁止对TVB旗下频道提供回看功能。[8])--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7月25日 (四) 23:57 (UTC)[回复]
@Kalin8111:
如无任何新建议或回复,3日后将公示第7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0:16 (UTC)[回复]
如果贾神探有来源说TVB有港澳的授权、澳视有澳门的授权,这种情况,贾神探究竟可不可以收录澳视的播放资讯?(就这样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8月1日 (四) 18:35 (UTC)[回复]
没有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0:40 (UTC)[回复]
如果不可以,(-)反对:作为当地第一间本土免费台播出,本土台的资讯不应该因为外地免费台在当地已经播出而不收录。而且明珠台是英文台,澳视台是中文台,这样令到英文台可以收录,中文台反而不可以收录,非常奇怪。--素菓霖 2024年8月2日 (五) 21:20 (UTC)[回复]
但是TDM是放的是原音版,而TVB放的是粤语配音版(只不过配音不在第一声道),并且英语社群并未考虑信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导致区域外播出。--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8月2日 (五) 23:20 (UTC)[回复]
但是如果你找到TDM来源,用以证明有回响,那应该不受影响。--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00:29 (UTC)[回复]
目前的话就只有《澳门日报》的新闻稿[9]--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8月3日 (六) 03:53 (UTC)[回复]
至于明珠台,有没有来源证明他可以在澳门透过大气电波播放明珠台?刚Google完及查阅澳门电视广播,澳门大气电波版明珠台应该是信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的其中一个例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13:25 (UTC)[回复]
@Kalin8111、@甜甜圈真好吃:更新了10.5,应该可以解决阁下的意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1:10 (UTC)[回复]
假如澳门真的是透过自己的大气电波播放明珠台,而且不是信号溢出播放,是不是要删除贾神探在澳视的播放资讯?--素菓霖 2024年8月9日 (五) 03:30 (UTC)[回复]
然而,目前澳门合规的TVB频道接收方式只能通过TVB Anywhere澳门、澳门有线电视以及澳门基础电视频道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播出。(TVB从2018年之后才开始统计澳门公共天线以及有线电视的收视率。2019年之后就增加了TVB Anywhere澳门的跨平台收视率。)并且两地政府并不允许免费电视服务跨范围发射信号。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于2024年8月21日 (三) 09:1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甜甜圈 2024年8月9日 (五) 05:05 (UTC)[回复]
我可以肯定地说,阅下使用错误例子。如果阁下用日本电视节目来反驳我,有机会成功挑战。在日本,在于证明于数码地面电视的播放情况。
单说日本大阪府,有动画节目用每日放送品牌作推广,但实际首播电视台是东京都的TOKYO MX,可能你的心态是“ 作为当地品牌电视台推广,当地品牌电视台的资讯不应该因为外地台在已经播出而不收录。 ”
.
至于港澳地区,基本上在地面数码频道类别,除了CCTV外,没有任何重复频道。--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4:27 (UTC)[回复]
我想重点不是例子对不对,而是有机会遇到这种例子,你们说了这样多东西,还是没有说清楚10.5会不会要删除贾神探在澳视的播放资讯?假设TVB拥有港澳版权,也假设TVB和TDM是用相同的合规的方法免费播放给澳门观众。--素菓霖 2024年8月13日 (二) 10:12 (UTC)[回复]
我觉得这东西不可能有假设。您还不如问广东有线、澳门有线电视以及通过大气电波在广东和澳门播出的香港电视台转播巴黎奥运的问题呢?香港政府提供的奥运会转播权仅限于香港而不包含周边的澳门以及广东。而这两个地区是由央视授权。(按法理上澳门和广东两地转播香港播出的巴黎奥运赛事是属于侵权。但实际上广东和澳门这两地的有线电视钻了漏洞称购买的是频道转播权而不是对应节目版权,所以不存在“侵权”。而明珠台播出的贾神探同理所以不应该直接在澳门地区的资讯写入而只能写在香港地区。)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于2024年8月21日 (三) 09:1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甜甜圈 2024年8月13日 (二) 11:39 (UTC)[回复]
而且我感觉你这个行为不像是在合理回应,而是像在为阐释观点而扰乱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于2024年8月21日 (三) 09:1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甜甜圈 2024年8月13日 (二) 12:02 (UTC)[回复]
这些根本无法假设,按照阁下的例子,首先要证明“明珠台”于澳门“地面频道”类别的合法性,难道您见过维基百科列出盗版来源?
我可以很肯定地说,香港元朗朗屏邨可接收地面电视版的深圳卫视,那么我可不可以因此声明香港部分地区可以免费收看深圳卫视节目?如果可以的话,那不是WP:原创研究?
如要反驳我,欢迎阁下拿出任何地区节目于同一地面电视类别中外地台先于本地台播放的实际例子及来源证明,看看如何解决,而非纸上谈兵。--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13日 (二) 14:12 (UTC)[回复]
你们这样的说法好似想说当地政府经营的基本电视频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是在转播盗版节目和侵权,我觉得堂堂一个政府不可能会这样做,你们的说法比我的假设更不合理。这里有没有澳门的编者可以说明下香港台在澳门的合法性是怎样?--素菓霖 2024年8月17日 (六) 22:28 (UTC)[回复]
@Kalin81111.请参见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对公共天线的定义。[10]香港通常是大厦物业与公天公司签订合同由公天公司自行在大厦接收信号转播并且有一些具有免费电视台的公共天线公司(例如目前运营公共天线业务的有线宽频)会通过自家的光纤网络传输HOY TV的信号类似于澳门公天的统一信号源。2.香港有线电视曾经有一段时间落地过澳门-MACAU到12年的时候停止转播。----甜甜圈 2024年8月18日 (日) 00:15 (UTC)[回复]
首先,请证明“澳门基本电视频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有免费转播正常版明珠台。
其次,请问阁下知不知道中国广电版翡翠台/明珠台会因为版权限制或其他政治原因修改节目信号源?正常一个转播机构应该这样做。而澳门公共天线版明珠台除非是讯号溢出,否则不应在澳门大气电波出现。
最后,关于香港公共天线业务,目前香港几乎所有大厦也跟i-cable 签订公天合同,即使香港北部可以接收深圳信号,也全部筛走了。不知道澳门公天是不是由大公司主导。如是,正常也应该被筛走不是澳门的信号。除非@阁下家的天线是自行搭建,于是有这样的见解。--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26 (UTC)[回复]
据澳门政府新闻局的报道称,是澳门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原先是基本频道公司管理后来澳广视于2023年12月接手相关业务。[11])购买频道转播权自行接收信号,并向公天公司提供。(澳门邮电局在接受相关质询时通常会提及引入开放频道这类的套话。)[12][13]----甜甜圈 2024年8月19日 (一) 15:29 (UTC)[回复]
@HK5201314(主要回复在上方此处为碎碎念)既然澳广视与有线有节目交换协议,那顺带落地有线的三个免费台问题不大。(主要是澳广视有没有这个意愿。)----甜甜圈 2024年8月19日 (一) 15:58 (UTC)[回复]
[14]----甜甜圈 2024年8月20日 (二) 00:09 (UTC)[回复]
翡翠台明珠台都没有说澳门基本电视频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是修改过的节目信号源,反而有来源说广东省会有修改,这种情况应该是请证明“澳门基本电视频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播的翡翠台/明珠台是修改过的。”--素菓霖 2024年8月21日 (三) 17:18 (UTC)[回复]
@Kalin8111目前澳门公天的相关业务由澳广视管理,现在的情况是在澳广视因观众收视习惯原因默许了无版权节目澳门地区的传输。(虽然相关频道确实买了转播权。)而澳广视在前几天接受澳门立法会的质询时表示计划对公天传输的节目进行规范。(借鉴广东有线自行遮盖无版权节目和违反澳门当地法律的节目)详见上方澳广视接受澳门立法会质询的回应文件。----甜甜圈 2024年8月21日 (三) 22:36 (UTC)----甜甜圈 2024年8月21日 (三) 22:47 (UTC)[回复]
需要证明的应是阁下,根据提议条文,如官方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可观看地区,其预设可观看地区为电视台所在城市。换言之,阁下应提出证据,证明澳门地面电视可收看香港明珠台,否则的话“??人在澳门可收看地面电视版明珠台”仅是阁下个人见解,原创研究,自行收集数据所得资讯并透过维基发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0:18 (UTC)[回复]
(!)意见:这种方针不涉及违反道德、操守、法律等问题,设收录标准的目的只是解决罗列过多的问题,希望在解决罗列过多的同时,也能适度平衡别人想收录什么的需求。我认为我们讨论方针,应该围绕这种精神去想办法,而不是本末倒置,想好一条规则就把它当成什么定律似的,不停研究技术层面上是能找到解释还是违背了“定律”。所以,我们应该想的是这种情况有多影响整体收录量?有多少地区会经常发生这样情况?如果一个频道同时在两个地区播放(不管技术上是怎样播放),变成了A与B两地的代表,可否调整表达格式,或加入附注,让此频道可以只占用一项,留出配额予B地当地的频道?--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15:37 (UTC)[回复]
该段落的重点是编辑者应在列出播放频道前先根据来源作著作权调查及分开免费及收费的观看方法。就我认知,澳门公天公司会接入有线电视讯号到地面电视清单内,让澳门居民透过搜台行为接收“有线版明珠台”,其接入费已包含在公天账单;香港公天公司在未有数码地面电视前也有这样的操作,主要接收中国地方卫视频道,其接入费已包含在大厦管理账单。
@Kalin8111却经常以“假设”、“假如”为首讨论内容,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他所言合理。
如果是一个频道同时在两个版权或以上地区播放自制节目,例如CCTV1CCTV4大湾区卫视半岛电视台CNN等国际性频道。如果是外购节目电视台,如明珠台GEM TV ASIA、及日本大部分电视台。而实际上有争议的只有是明珠台,因为只有他是把外购节目透过无线方式广播而有外地公天公司接入至其有线版至无线电视及其节目实际版权是“港澳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2:19 (UTC)[回复]
这个报导已可看出澳门公共天线转播的就是香港原版的明珠台。而且甜甜圈提供的澳视回应也说对公天传输的节目进行规范和修改还只是在计划当中,就是现在还未正式推行,这样就是说现在的澳门公共天线看到的全部频道都是没有经过修改的版本。--素菓霖 2024年8月31日 (六) 00:31 (UTC)[回复]
然而文章中并未直接提及澳门地区有没有遮盖反倒是提了广东有线有遮盖--台湾还是太城市化了先消灭一波支持绿营台岛臭蛙--甜甜圈 2024年8月31日 (六) 10:25 (UTC)[回复]
而且按照您的观点,解放军驻港部队早在2008年就能看央视综合频道为什么不直接把部分无法在香港版播出的节目列为可以播出?(08年天威签订合同时央视综合频道尚未落地香港)[15]----甜甜圈 2024年8月31日 (六) 13:32 (UTC)[回复]
阁下的来源没有说明“大气电波+无修改版本明珠台可以在澳门播放”,阁下提出的论点仅是基于来源作WP:原创研究(因为A及B,所以C)。--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0:26 (UTC)[回复]
@HK5201314[16]之前TVB在18年的时候就说过要冲出香港走向澳门了。----甜甜圈 2024年9月2日 (一) 07:15 (UTC)[回复]
这个现象在欧洲国家公共广播比较常见。(例如北欧的瑞典和挪威以及捷克和斯洛伐克都有将对方的公共广播公司通过付费电视的方式传送。)----甜甜圈 2024年9月1日 (日) 03:47 (UTC)[回复]

版本8(分句公示)

没有争议/争议已在版本7解决

1.标题: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2.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经筛选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3.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4.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5.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6.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7.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8.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9.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为相关平台及播放清单通常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0.若相关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则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1.如编辑者对于个别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有疑问,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2.节目的播放时间应以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为准,如来源使用其他报时制式,请转换至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报时制式。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3.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4.*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例子:如节目时间表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5.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资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6. *电视节目重播资讯。
**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记录
**如节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独立可靠来源引用重播资料并作主题介绍,请记录相关主题介绍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编辑者可在本章节简单提及重播日期、时段及引起主题介绍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因该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对当地社群引起重大回响,则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设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回响,编辑者可以选择从下列序列中选择最多3个其他语言的播放平台,唯相关资料必须曾被第三方可靠来源收录。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数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欧洲跨美洲播放的序列是高于只在欧洲播放。
      • 以整个洲份为主要“可观看地区”。
      • 当地在地化,如该节目曾于当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及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并没有任何后制工作。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修订版本

10.5 至于电视频道首播节目,可分别列出“收费本地频道”、“免费本地频道”、“收费外地频道”及“免费外地频道”的播放资讯。关于商业性质“数码地面电视”的可观看地区资料,如电视台官网或其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的可观看地区,其预设的可观看地区定为电视台所在城市,这是因为“讯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编辑者因此无法准确判断相关频道的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为避免一少部分编辑者因为不熟悉电视频道的传播媒介而对提案表示混乱,故修改了收录内容,以达到“一望而知”目标。--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有关公布管理人员任免案投票人数等事

现行管理人员任免案,均采行安全投票,且不提供投票者名单,仅投票管理员(监督员、监管员)可以查阅。鉴于安全投票制度之初衷,暨当事人安全及隐私等疑虑,不公开具体投票者尚能理解。然而,或许应考虑定期公布投票人数(情况允许者,并应先行公布有资格投票者人数),俾便社群追踪任免案之整体动态。另不确定相关方针与指引本来是否有明文规定应提供投票者名单?一并请社群讨论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13日 (六) 12:30 (UTC)[回复]

支持公布具投票资格人数,个人建议可在开放用户投票前15日公布具投票资格的用户人数;至于用户名单是否一并公布、是否有任何安全或隐私等疑虑,可视具体情况调整,或是有任何疑虑也可直接提出。--Kriz Ju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21:08 (UTC)[回复]
开放用户投票前先行公布有资格投票者人数与名单应可行(说实话现在不都有MMS发送名单了吗)。但“定期公布投票人数俾便社群追踪任免案之整体动态”个人尚看不出必要性,望进一步阐明?-Peacearth留言2024年7月19日 (五) 03:24 (UTC)[回复]
虽然本意不是如此,不过明文要求公布选举人名单也好,提前让大家检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30日 (二) 23:43 (UTC)[回复]
技术上投票前,投票权人名单必定会在phab公布,增设方针明文要求我不反对。反而我认为应该关闭隐藏已投票人名单的功能,方便社群查核,毕竟投票选项已经保密,保密已投票人名单有意义吗,别人只能知道谁投了票,又不知道投了什么。--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19日 (五) 11:41 (UTC)[回复]
保密已投票人名单有意义,不排除有人威胁特定用户必须或不能投票的情况,前者会使投票满足最低票数要求,后者会使投票无法满足最低票数要求。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9日 (五) 12:03 (UTC)[回复]
看来还是有点意义,不过我仍然认为应该公开已投票名单,或者在投票完成之后公开已投票者名单。--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22日 (一) 09:19 (UTC)[回复]
考虑到近期的事情,我不认为短期内我们可以这样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3日 (二) 04:47 (UTC)[回复]
WMLO拖拽并施压反对方,我不认为短期内我们可以这样做。 -Lemonaka 2024年7月31日 (三) 03:24 (UTC)[回复]
@Lemonaka此提案并未要求公布具体名单,祇要求公布人数,应无影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日 (六) 14:58 (UTC)[回复]
对于提案表示支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18:22 (UTC)[回复]
(+)支持此提案。--Rice King 信箱 · 留名边缘人 2024年8月8日 (四) 04:43 (UTC)[回复]

七天时间已过,总结一下目前的共识。参与讨论的用户就安全投票前应公布有资格投票人数及名单一事上基本达成共识,然在是否定期公布投票人数和在投票后公布投票人名单上并未达成共识。根据目前共识,个人建议在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方针条文中增添以下内容:

现行条文
  • 投票:安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提议条文
  • 投票安全投票开始前1514日内,行政员应公布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用户人数及用户名单。安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6日 (五) 05:47 (UTC)[回复]

  • 说噢,公布名单就公布名单,也不用每次都统一用机器人留言ping用户吧?自动确认用户有的也早已退休不编辑维基百科了(可能也有的都逝世了)。反正谁在进行选管理员,公告栏不是都会写吗?就算一个用户具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如果还没逝世的,但他要投不投、想回不回维基百科投票那是用户自己的事情,不是吗?就算撇除这点不说,请问解任的安全投票Bug到底修复了没?另外写在其它页面很难吗?--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23:05 (UTC)[回复]
    本次提案并不涉及是否使用机器人留言问题。如果阁下觉得不应该使用机器人留言而仅需在公告栏通知,也欢迎阁下您新开一个话题讨论该问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1:50 (UTC)[回复]
    这本来就不应该用机器人一个个通知啊,根本就已经是常识了。但这个社群没有动脑过不说,居然还要浪费时间方针对这种常识讲话?难道要叫一个死掉的用户回来投管理员投票或是罢免投票?不愧是鬼月说鬼话。且在上面提到的解任案之后,就对安全投票Bug问题忘得一干二净,标准的维基百科社群模式早已习以为常。--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5:54 (UTC)[回复]
为什么是十五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7 (UTC)[回复]
因为用户@Kriz_Ju的留言吧:“个人建议可在开放用户投票前15日公布具投票资格的用户人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15:53 (UTC)[回复]
(-)反对:实务上投票者名单会发布在 phab(如phab:T368610),任何人皆可查阅及转贴至本站,未见为何需要行政员公布。谢谢。--SCP-0000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1:21 (UTC)[回复]
一、技术门槛虽不高,却不可谓无;二、在本站正式公布,较有公信力。不过上面已提到,其实我本来是希望相关申请期间由监票者定期公布投票人数,现在的方案倒确可谓离题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5 (UTC)[回复]
一、难不成行政员更有技术能力理解?且解决技术门槛的问题应透过增加说明来解决,而非由行政员公布。二、未见行政员公布增加公信力,难道没有“行政员”公布的投票名单便会有问题?且如果存在问题,行政员的公布也不会解决当中的技术问题。如有需要,社群中任一编者皆可转贴至本站,此举仅增加行政员的负担而毫无用处。谢谢。--SCP-0000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10:51 (UTC)[回复]
@SCP-2000那么您是否认同应向讨论用户通知存在投票者名单这点。如果认同的话是否支持将其写进方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12:15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2日 (一) 13:22 (UTC)结束:赞成该方案者多数,进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3:22 (UTC)[回复]

@人间百态考虑其他类似程序多用两周(十四日),建议别特立独行用十五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5 (UTC)[回复]
已修改,既然如此那我就重新公示下 公示7日,2024年9月5日 (四) 10:18 (UTC)结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8 (UTC)[回复]

根据SCP君所言,此方针修订只会增加行政员的负担。不过“应向社群告知投票名单”大体得到共识。综上鄙人撤销该方针修订并宣布向社群告知投票名单一事大体得社群共识。--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5日 (四) 14:27 (UTC)[回复]

这是为什么?既然“应向社群告知投票名单”大体得到共识,那么就写入又何妨?--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0:50 (UTC)[回复]

提议在《非原创研究》方针《翻译》章节新增限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的条文

中文维基百科针对编者自行翻译外文专有名词有一定的限制[1]。当可靠来源中存在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编者禁止自创新译名,下文均讨论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的处理原则。外文人名、地名若要翻译,超出各地标准、规范、惯例(如《外语译音表》等)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外文专有名词(如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例外的情况是:对某一专有名词或某一系列专名,若对于“应允许编者自行翻译”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则不受前述限制(可能形成这种共识的情况如:可靠来源中虽未出现某一专有名词的中译,但存在翻译该类名词时固定的选词、语法、格式习惯[2])。若随着时间推移,原未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中文译名的外文专有名词出现了中译,且与编者根据以上条款自行翻译的版本不同,则应及时修改为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

参考资料

  1. ^ 本条文所说的“专有名词”包括了“专名短语”,如三个英文单词组成的电影名。在英文中,要判断一个词(或短语)是否为专有名词,一个较为简单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语则为每一实词的首字母)是否总是大写?
  2. ^ 如可靠来源中暂未出现(某一音乐家的)“第10交响曲”这一中文名称,但其第1至第9交响曲无一例外地被统一译作“第X交响曲”,且该地音乐界存在将所有音乐家的交响曲均译作“第X交响曲”的惯例,则可能可以形成“编者可自行翻译该音乐作品名”的共识。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08 (UTC)[回复]

ping最近曾参与过相关讨论(名单不完全)的@杰里毛斯Tisscherry微肿头龙Wolfch薏仁将YFdyh000TimWu007Ericliu1912ATannedBurger--—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15 (UTC)[回复]
感觉会变成吵专有名词。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30日 (二) 12:32 (UTC)[回复]
目前中维社群绝大部分的翻译文本对象都是英文,我觉得“是否总是大写”这一规则足以判断专有名词,应该不会有大的异议,更不至于主要“变成吵专有名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35 (UTC)[回复]
是否可考虑先从影响范围较小的开始处理,避免人名、地名、公司名的原创意译?(另外,不知无聊公司是否算原创意译)--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30日 (二) 12:33 (UTC)[回复]
“无聊公司”的Google结果倒是不少,虽然可靠度都不是非常高,但不至于判定成是编者“原创意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0 (UTC)[回复]
我认为作品、政权等专有名词显然也应该杜绝原创翻译的,先看看其他维基人的意见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5 (UTC)[回复]
音乐、游戏、ACGN条目命名已经有条文避免“原创翻译”。--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0:13 (UTC)[回复]
只要不冲突就没问题。而且这些命名常规的效力不及三大核心方针之一的WP:非原创研究方针,若在本方针加上条文,则音乐、游戏、ACGN等条目的命名常规的效力不仅不会冲突,反可进一步增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8:02 (UTC)[回复]
也就是说某些人滥用方针是对的了。(例如某用户以WP:资料页不如WP:关注度 (人物)有效力为理由阻止添加特定人物资料到资料页。)--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7月31日 (三) 09:15 (UTC)[回复]
和本方针修订话题距离太远,勿在此讨论,针对可能存在“滥用方针”的问题,可邀请“某些人/某用户”移步讨论页或客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20 (UTC)[回复]
所以我是基本上部分( ✓ )同意这个修订,如相关内容在社群间没有关注度,那还保留这个部分还有什么意义?不过在“参考当地翻译界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范”前,是不是应该先参考当地可靠来源先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11:24 (UTC)[回复]
已经在该讨论中第三次回复这个问题了 囧rz……现行条文首句已经写明是在“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的前提下,提议条文我更进一步地将首句写为“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所以很显然,这条方针都是在说“没有可靠来源可参考”的前提下。不过为免再有人误解,我可以现在再在“成文标准”前面加上“可靠来源”四个字。(已加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1:28 (UTC)[回复]
如相关内容在社群间没有关注度,那还保留这个部分还有什么意义?”是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1:58 (UTC)[回复]
目前乌克兰人名地名这一系列专有名词,大家就跟俄乌前线一样讨论的热火朝天。--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5:00 (UTC)[回复]
但是NC:ACG允许“可靠来源没有形成使用惯例”时通过搜索结果确定中文译名,此时这个译名恐涉及原创研究,那么和提议条文冲突了。--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49 (UTC)[回复]
(※)注意:提议条文是针对“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的处理原则”,我不明白为什么会牵涉到“可靠来源没有形成使用惯例”(“没有形成使用惯例”意味着已经“有使用/有出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8日 (日) 13:02 (UTC)[回复]
NC:ACG这里对使用惯例的举例是“如无可靠来源介绍主题”,我本意也是这样(可靠来源根本没报道过它的中文名,但它符合关注度)。您可能按字面理解为“各可靠来源译名不同,无法定夺/某一可靠来源在跟踪报道时译名不统一”。--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3:13 (UTC)[回复]
但也有很多作品没有官方/正式译名,某些符合关注度但未有可靠来源翻译的冷门作品,如果禁止自行翻译,那和当前惯例是冲突的--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41 (UTC)[回复]
措辞优化:“自行翻译专有名词需注意:”。“均不可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不置评,倾向先按“不宜自行翻译”施行、指引级别。“在有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前提下”是否需举证,方式,是否会WP:SYN。“易使人误认为”等,建议举例或产生明确共识。--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13:26 (UTC)[回复]
我提出这个方针修订主要是想严格限制原创翻译,后面两条中“自行翻译”都是“完全禁止”的(按照规范翻译人名地名没有用“自行”两字),改成“自行翻译专有名词需注意”就和后文矛盾了……如果再修改后文措辞的话,就不能够突出“不能自行翻译”的意思了(会先入为主地让人觉得是“可以自行翻译的”)……“均不可自行翻译”我同样先保持该措辞,不过其实若公司名有译名规范的话(比如说人名+company这种简单的公司名字,是不是可以直接翻译?我不了解是不是有类似的译写规范,如有则编者可根据规范翻译)或许也是可按规范翻译的,先看一下其他编者的意见。“在有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前提下”当然是指需要举证,即需要像支撑其他文本一样,对翻译内容作出支撑(如词典,如作品作者或公司官方对名称作出的诠释,等等),至于是否会WP:SYN可依据该方针的其他段落作出判断。“易使人误认为”的举例的话,比如说一个公司的名字是由两个词的词根拼合而来(官方介绍或有可靠来源作此介绍),那么可以直接作出“‘XX’在英语中意为‘AA’(根据可靠的词典,或进一步根据可靠来源的诠释),‘YY’在英语中意为‘BB’”这样的说明或注释,但不可直接写成“该公司名中文意为‘AABB’”这样的语句。再如,假设时代名Renaissance没有中文翻译,那么可根据OED的解释“< French Renaissance (c1828 in sense 1a; earlier in figurative application to other revivals in intellectual or cultural life; 1835 in adjectival use), specific use of renaissance rebirth (1363 in Middle French)”作出“该词来自法语,是意为‘rebirth’(根据《新时代英汉大词典》,‘rebirth’中文含义为‘再生;精神教化;复兴,复活’等等)的普通名词renaissance的特殊用法”等类似诠释,但不可写为“根据OED,该时代名意为‘复兴’”,因为这种表述容易让读者以为该专有名词已经存在“复兴时代”中文译名。(该词在中文中实际被译作“文艺复兴(时代)”的事实也可以印证,中文可靠来源的译名显然经常会和直译不同,这也是需要杜绝编者原创翻译专有名词的一大原因。)——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4:22 (UTC)[回复]
有时候一个常用名词的原创翻译竟然可以存在十七年之久……(2007-12-14~2024-05-17),查链入就可以知道现在还有不堪入目的大量条目使用该错误名称。如果一开始就杜绝对这类专有名词的原创翻译,错误名称就不可能一直存在而不被发现。在中维直接使用原文是会造成“不适感”的,这种不适感反而可以推动编者去寻找真正的正式译名,或在可靠来源出现中文译名时尽快发现使用(比起已经存在一个编者原创译名的情况来说),从而杜绝这种错误译名被长期使用的现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5:44 (UTC)[回复]
关于那个国际疾病什么的需要清理掉错误链入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18:01 (UTC)[回复]
不是错误链入,链入的页面是对的,而是条目中直接使用了这一错误名称,就是直接用了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这种代码(该名称是原创名称,实际名称是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应该做的是直接将前者替换为后者(或替换为简称《国际疾病分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8:07 (UTC)[回复]
“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是台湾地区词,或译“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并非“错误译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30日 (二) 23:08 (UTC)[回复]
(旧译“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30日 (二) 23:22 (UTC)[回复]
另外基于常用名称原则,此条目应考虑移动至“国际疾病分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30日 (二) 23:34 (UTC)[回复]
我当时看到Google无结果(应该是没看仔细),然后原作者一开始创建条目时用了“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这个名称又马上移动至“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一般复制或打字都不太可能正好多出一个“之”字,但原创翻译时很常见),而且原条目没有任何中文译名的来源,就判定为错误(原创)翻译了……虽然台湾官方有使用,但我仍然认为“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可能是原创翻译,因为台湾也有“国际疾病与健康相关问题统计分类”“疾病有关健康问题国际疾病统计”等译名。故一方面,“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是否使用频率最高以构得上地区词;另一方面,会不会该名有可能是参照了中文维基百科2007年起的条目标题……?我认为这种可能性相当大,除非能证明2007年前可靠来源中即存在该名称——但如果存在,为何条目中又始终没有来源?当然,即便真的参照了中维的标题,既然已经在可靠来源出现,自出现的那刻起就不算是原创了(哪怕实际上是“原创”的),但是否是地区词还得比较和其他译名的频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1 (UTC)[回复]
@Yyfroy是否愿意发表一下对台湾“ICD”的译名的见解?依您的观感台湾“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最常被译作什么(全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37 (UTC)[回复]
自由雨日兄,对不起,经过思考,我不方便表达想法与立场,敬请海涵!Yyfroy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02:46 (UTC)[回复]
我觉得这种做法有时可能会出现原创研究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31日 (三) 02:21 (UTC)[回复]
前辈是认为“对专有名词的词义作出说明或注释”可能出现原创研究吗……如果连这也禁止的话,那限制就更严格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15 (UTC)[回复]
主要是觉得提议条文的“有一定的限制”将有可靠来源的中文译名也纳入,但细则没有提。“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足够,可能有不同理解,如一两个来源的提及或理解,但更多来源用原文或者不统一,等种种情况。--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5:18 (UTC)[回复]
这一段的第一句就点明了讨论的对象是“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为何会“将有可靠来源的中文译名也纳入(限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9 (UTC)[回复]
章节是“翻译”而非“自行翻译”,我认为第一句和新增句的效力范围在文法上不够清晰。比如新增条文有可能填入或理解为“唯针对……另有额外限制(隐含:不限于自行翻译与否),须满足……;不满足……标准的可靠来源提及、使用的中文译名均可能视作不可靠”。换句话说,“唯针对专有名词的翻译有一定的限制”我可能当成单独一段话来看,没有“自行翻译”的前提条件。--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7:11 (UTC)[回复]
调整了一下原章节的表述顺序,以及“针对……”句的用词,看看如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7:20 (UTC)[回复]
调整好像没解决我指的“唯针对”问题。我在下方另有回应。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7:38 (UTC)[回复]
(刚看到这句回复)“唯针对”后面昨天我已加了“编者”二字,应该不会再造成误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04:21 (UTC)[回复]
反对“一刀切”禁止音译,尤其涉及非英文标题,使用原文并不见得较好(确定要开放用俄文或阿拉伯文写标题?),外语译音表仍有其用处。至于意译,确实问题比较大,不过还要商榷。个人建议现阶段先确立编者自订译名尽量“以音译取代意译”的原则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30日 (二) 22:56 (UTC)[回复]
也要考虑到电影名,电影名一般是意译的。虽然我支持没有可靠译名的时候使用原文,但是有些电影原文标题较长,又是小语种,直接用原文可能有些不太方便。。。--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2:00 (UTC)[回复]
电影估计除了非常早期的电影以及当代及其小众化的电影,大部分都有中文译名吧(不管是不是官方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31日 (三) 02:20 (UTC)[回复]
是的,我指的就是早期电影,本站存在一些早期电影的条目,所以我觉得在制定方针时不能将它们排除在外。--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2:37 (UTC)[回复]
WP:命名常规方针已经提到:条目名称应尽可能使用拉丁字母,对于非拉丁字母的语言应使用拉丁字母转写。但是,如果条目描述的是字符语言文字现象等直接依赖于文字的主题,或其中的非拉丁字符被用作符号(如β衰变中的“β”等希腊字母),可使用原文作为标题。所以一般来说除非是介绍俄语字母或阿拉伯语单词,否则俄文、阿拉伯文按照WP:命名常规是会被转写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8 (UTC)[回复]
如果都要转写,为什么不直接用中文转写?外语译音表本身是可靠来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日 (四) 16:44 (UTC)[回复]
另外,我认为很多时候可以运用常识,过度纠结于细小名词拟名高规格,反倒不一定有利于读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日 (四) 16:49 (UTC)[回复]
建议微调一下,改为“人名、地名若有规范标准,则应该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翻译。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可能构成原创研究”。原因有下:
  • 1. 就英、法、德、俄之类的大语种而言,普通话翻译界全尚且有《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等规范标准,粤语翻译界则基本上没有规范标准。至于像美洲大陆原住民语言这些小语种,则可以说中文翻译圈在这方面的“规范标准”是一片空白。而这也是我同样强烈反对一刀切禁止音译的原因。
  • 2. 如果有数个非原创译名的话,编者总得自行判断那个最合适,这算不算“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
📕📙📒📗📘 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 📚📖 2024年7月31日 (三) 00:12 (UTC)[回复]
大家觉得如果自行翻译了小语种的人地名需要放{{暂定名称}}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2:15 (UTC)[回复]
个人认为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1日 (三) 03:07 (UTC)[回复]
当然需要放……甚至按此提议精神我将认为是不应自行翻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13 (UTC)[回复]
《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附录一是有规定所有国家人物译名的依据,所以只要编者严格根据译音表走你都不能说他原创。然而实际上会状况百出。比如纳米比亚的人物应参照南非荷兰汉译音表班图汉译音表,但是无论根据哪个表都无法翻译en:Moses ǁGaroëben:Alpheus ǃNaruseben:Royal ǀUiǀoǀoo。所以个人认为不能禁止他人音译,但对于这种不确定怎么翻的名字是应该要挂{{暂定名称}}提示其他人可能有更好的翻译。--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8:54 (UTC)[回复]
我认为在成文规范不足以参照的情况下,应该参照翻译界的处理来音译,可通过增补条文注释来实现宽松化,见。仍不可纯粹由编者音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01 (UTC)[回复]
并且我认为确实可以不翻译。这些字符对英语母语者来说同样是陌生的,但英维仍保留了这些特殊字符,那么为何中维不可保留拉丁字母和这种特殊字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03 (UTC)[回复]
完整保留很大可能是因为这些人的名字凑巧主要是由拉丁字母书写,和尊重原文应该关系不大。另外,如果能从可靠来源里找到一个翻译这些特殊符号的例子是否可视为“有依据”?--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9:12 (UTC)[回复]
我没有要说尊重原文啊?([17])--—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24 (UTC)[回复]
方针主要是需要表达出“不可纯粹自行翻译,而是要尽量、努力寻找现成的译名,找不到也要学习现成的规则来翻译”的精神,具体是否可视作依据不必在方针写得如此详细,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30 (UTC)[回复]
原因的第2条是不成立的,本段的范畴一开始就说明了,是“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如果已经有非原创译名,当然是根据命名常规(常用、名从主人等等)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2 (UTC)[回复]
如果存在多个公开的中文译本(准确说“译法”),但可靠性存疑/受质疑呢?某些译法可能是WP:OR“来源中没有直接和明确支持的立场”的边缘。比如经济类文献对国家名称、历史人物的译名,能否视作严谨规范和专业,有些是非专业的顺带提及。“维基百科编者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可能会好一点。其实这个“翻译”章节,更像针对大段译文。en:Wikipedia:Verifiability#Non-English_sources比现有方针更完善,且似乎不限制自行翻译。--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7:38 (UTC)[回复]
加上“编者”二字(前文首次出现时用了“维基百科编者”,之后都简称“编者”,语境下“编者”均特指“维基百科编者”,我认为不必再强调“维基百科”)。“如果存在多个可靠性存疑的译本”,非翻译领域同样大量存在类似问题,我认为无需在翻译章节特别研究该问题,和其他可靠性问题一并处理即可。英维方针我之前也读过,但感觉不适用于中维,毕竟英文本身就有一套比中文完善得多的转写规则(表音字母可基本不需要“选字”),且几乎都是直接转写而不意译。比如大陆用户名“折毛”译成“Zhemao”,这难道还会有争议(其他译法)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7:44 (UTC)[回复]
姓折(she)名毛 好吧,说正经的,主要指作品名称方面:英语是能译意也音译,日文现在也是能译意也音译,而中文纯粹就很排斥音译,这才真让人头痛。--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4日 (日) 09:55 (UTC)[回复]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君,艺术作品的翻译惯例还是尽量意译为主啊,以我最喜爱的画作The Execution of Lady Jane Grey为例,意译成《简·格雷小姐的处刑》和音译(我不知道该怎么音译),哪个更能让欣赏者被吸引过去啊?既然中文排斥音译,一来自然有她的道理,二来我们也应该遵守这样的惯例、--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0:57 (UTC)[回复]
可能构成原创研究)”可能给人钻漏洞的空间。针对翻译界没有成文规范的情况,是否可以在“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后加上这样的注解:“包括翻译界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范”?总之,应根据翻译界的成文或不成文实践情况,而非根据编者(不论是某一编者还是所有维基百科编者)的喜好。--—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7:57 (UTC)[回复]
(已加上类似表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08 (UTC)[回复]
(-)强烈反对加入任何关于“不成文规范”的表述。先不说这些“不成文规范”有可能多么反智,既然是“不成文规范”,就必然会因为其“不成文”的本质而引发“我说胳膊肘子,你说胯骨轴子”的无谓争论。因为“不成文”必然意味着没有统一的表述,而有了统一的表述自然就不能算是“不成文”了。📕📙📒📗📘 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 📚📖 2024年7月31日 (三) 15:39 (UTC)[回复]
“不成文规范”指的仅是没有成文的习惯,而非“没有统一的表述”,我强烈抗议上方留言以“反智”形容“不成文规范”的不当行径,并要求发表该留言的用户立即收回相关不当言论。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31日 (三) 22:51 (UTC)[回复]
@PÑēüḾôňïę1357、@自由雨日:
这个是最近WP:ACG关于“通用译名”的修正案且已获通过,个人认为有一定参考价值。
——
“* 通用译名(常用译名):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普遍使用的中文译名(名称)。原则上,应依据某地的独立可靠中文来源,来判定译名在该地是否通用。若可靠来源没有形成使用惯例(如无可靠来源介绍主题),则编者可参考搜索量(并通过“所有中文结果”进行筛选)等资料,并于条目讨论页透过讨论决定名称通用性。条目应有一个最通用译名,其他译名在使用量上未与最通用译名拉开数量级差距的,亦属于通用译名之列。”--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1:19 (UTC)[回复]
反对,有明确词义(且不像无聊公司存在双关)的公司名称(例如美国钢铁公司苏里南航空)、由其他译名已知的专有名词组成或派生的专有名词(例如拉古萨共和国)仍然应该意译。--GZWDer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5:59 (UTC)[回复]
虽然说这个讨论主要是针对英文。英文最差也就是把原文抄一遍,但小众的日文作品名称怎么处理?像“爆笑! スターものまね四天王”这种汉字词、日语词、英语词混杂的名称,中文里无论写成“Bakushō! Sutā Monomane Shitennō”还是“爆笑!Star Monomane四天王”都感觉不三不四。当然这个例子是能搜寻到结果(先不论来源是否可靠),但搜寻不到结果怎么处理呢?如果按照一般惯例那就是意译,那意译头来还是要维基百科编者来实操;讨论出大家都没意见的翻译,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算是根据“维基百科编者的喜好”来选择。
个人想法是,“原创研究”这个规则本身就是我们内部的原创研究。而基于可靠来源的陈述不是原创研究,但是来源可靠还是不可靠,这本身又是我们“原创研究”出来的(毕竟没有哪个可靠来源说“XXX是可靠来源”吧)。毕竟我们早就在更深刻的层面影响条目内容了,译名这点小事真不是太大问题。
如果维基编者认为“原创翻译”本质上不原创(比如上方GZWDer君举出的几个例子),那这个翻译可能不是理论上最理想的,但也不用上纲上线。当然,如果翻译在内部讨论中都不过关,比如被认为翻译错误、有争议、不符合惯例、夹带私货,那就确实别放出去了。或许可以列个黑白名单,多列出一些例子,指出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哪些像简单计算那样,只要编者的翻译被社区认为正确就ok;哪些需要符合事实用法/翻译惯例/不可靠来源用法才能翻译;哪些则必须依赖可靠来源?如果内容不适合翻译,各种语言又怎样处理(比如我上面的日文例子)。毕竟本质上还是自己订的规则,自己写的百科,所以决定权还倒底还是在维基百科编者(社群)手上。--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4日 (日) 08:22 (UTC)[回复]
(?)疑问:如果我找不到海顿第20交响曲英语Symphony No. 20 (Haydn)的中文名,是不是应该用Symphony No. 20 (海顿)或者20. Sinfonie (海顿)?我确信这个是专有名词。不过海顿的东西应该有中文的全集就是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5日 (一) 17:48 (UTC)[回复]
几乎不太可能找不到古典音乐作品的中文名吧……探讨古典音乐的论文、专著浩如烟海,还有很多国外专著译本思考...另外古典音乐作品的中文翻译格式是统一的,哪怕真的没有第二十交响曲,也总有第一交响曲,这不能算是原创研究……另外就是,Symphony No. 20它虽然是专有名词,但其实“Symphony”是一个类似地名中“通名”的专有名词组成部分,即汉语“市/县/路/岛/湖”、英语“County”等等,既然约定俗成译作“交响曲”(且具有“第X号交响曲”统一格式),那就不属于原创翻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5日 (一) 22:05 (UTC)[回复]
(!)意见
  • 第一条:应在条文中展开何为“规范标准”:即既有来源、读音对照表、维基百科方针或共识;
  • 第二条:基本同意。应该强调在中文/汉字地区没有业务的商业机构(乔氏超市全食超市金苏柏?还想到了一些没有大中华区业务的航空公司和铁路公司,比如中文条目为西班牙国家铁路es:Renfe vs. es:Red Nacional de los Ferrocarriles Españoles)的标题更应该避免原创翻译——因为即使有可靠来源但这些中文名称也不常用;同时应该表明“在有可靠来源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在条目正文解释商业名称的含义”。
    • 其他专有名词也应包括“乐队、艺名、笔名、产品”等(参见Talk:Lady GagaCategory:日本搞笑组合)。但此类的译名或许更适用于第三条规则,是否应该在正文体现?
--MNXANL 贡献 讨论 2024年8月6日 (二) 02:01 (UTC)[回复]
(:)回应
  • 第一条:该方针是三大核心内容方针之一,我觉得何为“规范标准”这一问题可以新建信息页详细开展讨论,可能可列出很多类似《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的标准规范,我觉得在核心内容方针条文中就不必过度展开了?毕竟之前连没有条文的时候都也实际实操很多年了。
  • 商业机构名可以认为属于公司名,或至少跟公司名非常类似,我觉得应该不用特意强调?航空/铁路公司亦属于公司。至于“应该表明‘在有可靠来源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在条目正文解释商业名称的含义’”,我觉得和我注释的“在有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前提下,可对专有名词的词义作出说明或注释,但注解文字中不可出现易使人误认为是该专有名词中文译名的字样”非常接近(“说明”就是“在正文解释”的意思,否则就和“注释”语义重复了),应该不用再额外写出了。
    • 专有名词种类很多,列举不完(所以我加了个“等”字),既然它们都不属于“人名、地名”,那么应该不会因为不在我列举的几项内就被误认为“可以原创翻译”。另外笔名的话,我觉得可能有争议,因为作者的笔名可能是纯粹的常用人名,这种情况音译应该没问题吧?最后,“是否应该在正文体现”指的是?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2:24 (UTC)[回复]

参考前面的反对意见,新增第3条内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5日 (一) 23:10 (UTC)[回复]

@WolfchYFdyh000Ericliu1912微肿头龙GZWD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2:00 (UTC)[回复]
感觉点列层次略乱:1和2用分号是一层,1&2和3用句号又是一层;然后注释太多来回跳跃也不太好读。改成一段话加个转折连词,再把注释通俗改写(比如举个例子)放正文会更好一些。
另外我记得很多电影类FA条目的评测媒体名都是全部翻译成中文的,这也许会与拟定方针的要求相反。或许领域层面可以整理一个译名表,归纳常见专名词的译或不译,编者节省时间也不容易出错😂--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6日 (二) 04:43 (UTC)[回复]
已修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5:00 (UTC)[回复]
您说的评测媒体名原创翻译的情况多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5:02 (UTC)[回复]
这个就编者心情了。有人就算条目名是英文也要翻成中文,有人只翻自己拿得准的,还有人偏好保留原名懒得翻。其实各个地方都可能出现作品名,但是“评论章节”媒体名称扎堆,比较容易暴露。然而以前没有大方向,评审时写中文有人让改回原文,写英文又有人让翻成中文,让人无所适从。--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6日 (二) 06:34 (UTC)[回复]
仍然认为现有修订草案窒碍难行,且似乎愈趋难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7日 (三) 14:16 (UTC)[回复]
只要条文中依然有任何关于不成文惯例的描述,我就会继续(-)强烈反对,直到相关描述被删除为止。用户1可以主张某种不成文惯例存在,用户2也可以声称某种不成文惯例根本不存在,而由于不成文惯例的本质就是“不成文”,想要证明这种惯例存在只能靠脑补,而脑部反而又会让这项修订的根基动摇。📕📙📒📗📘 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 📚📖 2024年8月7日 (三) 19:14 (UTC)[回复]
英文版规定w:Wikipedia:Article_titles#English-language_titles其实不反对你翻译专有名词,只要翻译的结果是如实的即可。所以我认为Modern Railways这种词义明确无歧义的专有名词应该允许用户自行翻译。--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4:14 (UTC)[回复]
虽然英语维基百科并未反对翻译专有名词,但从实操来看,因为英语已成为全世界的法通语,一般来说专有名词都可以找到英文名,比如“腾讯”公司自取英文名“Tencent”,若实在没有翻译(如古代的专有名词、领域太小众等等),从实操来看一般也是音译。“例外”情况的频率完全基本等同于、甚至可能小于我前面增加的“在有共识情况下可以自行翻译”的宽容条件情况。若您认为Modern Railways应允许自行翻译,只要社群达成共识即可,这和本提案并不矛盾。前面已经回复,使用(全世界绝大部分语言采用的、若不用也有一套有完善转写体系的)拉丁字母作为书写文字的语言和中文根本不能简单类比。en:WP:Article titles#English-language titles:“Names not originally in a Latin alphabet, such as Greek, Chinese, or Russian names, must be romanized.”。并且前面也在一直强调convention(前半句还提到可直接使用其他语言):“If there are too few reliable English-language sources to constitute an established usage, follow the conventions of the language appropriate to the subject (German for German politicians, Portuguese for Brazilian towns, and so on). For lesser known geographical objects or structures with few reliable English sources, follow the translation convention, if any, used for well known objects or structures of the same type e.g. because Rheintal and Moseltal are translated Rhine Valley and Moselle Valley, it makes sense to translate lesser known valley names in the same way.”。但是中维的很多人是连convention都不想要,直接想要放手原创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4:38 (UTC)[回复]
@PÑēüḾôňïę1357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依你的要求加上的。你说一些翻译无成文规范,所以强烈反对一刀切禁止音译,所以我为了严谨性加上了不成文规范,结果你更加强烈反对。你说不同用户可以主张不同的不成文规范所以带来冲突,那按你前面的意思,不同用户也可以在完全不参照规范的情况下主张自己喜欢的字,后者难道不是会带来更大冲突、更多脑补吗?你从一开始就是一直“强烈反对”,似乎从未支持过这项修订,为何又担心“会让这项修订的根基动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4:20 (UTC)[回复]
另外对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这个标题我再说两点。(1)维基百科允许用户对不存在常用名称的主题自行拟定一个名称(称为“描述性名称”),例如津浦铁路的技术改造w:WP:NDESC: In some cases a descriptive phrase (such as 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 is best as the title. These are often invented specifically for articles...;(2)如果条目有一个常用名称,用描述性名称创建重定向(注意不是作为条目名称)有时也是有用的,例如w:Nigerian currency可以重定向到w:Nigerian naira,这里的Nigerian currency就是一个描述性名称,创建了这个重定向后如果有用户不知道naira这个词语,也可以通过Nigerian currency找到这个条目。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同理,可以帮助不知道“英法海底隧道”叫什么的用户找到英法海底隧道这个条目。--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4:26 (UTC)[回复]
津浦铁路的技术改造en:Nigerian naira不是专有名词,英法海底隧道专有名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4:32 (UTC)[回复]
不过我刚刚确实找到一个新华网的来源,那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这一名称确实是可行的。但如果无来源,我仍认为不可建:普通名称可以自建“描述性名称”,但专有名词不行(有来源除外)。——总之,我是希望中维的编者们将更多精力用在寻找来源上,而非创造翻译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4:47 (UTC)[回复]
@自由雨日:第一,首先强烈反对一刀切的不是我,而是@Ericliu1912君,我只是附和他的看法。第二,我从始至终都反对加入任何关于不成文惯例的描述,因为我认为“有成文规范就应该遵循成文规范”已经足够,而且有些不成文惯例(例如把“Kane”翻译成“简尼”、把“Maguire”翻译成“马古尼”的惯例)的确是反智得根本不应该在维基百科出现。如果没有成文规范的话,编者们就应该在讨论页争论一下怎么翻译。📕📙📒📗📘 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 📚📖 2024年8月8日 (四) 16:52 (UTC)[回复]
你这就是典型的原创研究思路了,根本不应该在维基百科出现。此外,维基百科的基本精神是可供查证(verifiable)而非正确(verified),编者自行将可靠来源中的惯例称作所谓“反智”并商定自己的翻译规范,即便是出于善意(我从未否认这一点),也显然是朝向verified的错误方向而非有利于verifiable的正确方向。(注:朴菩蝙蝠等不涉及“翻译惯例”而是明显机翻错译的个例除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7:02 (UTC)[回复]
大致同意相关说法。几年前有人提过大批地名的机翻问题,这些议题很冷门,没人关注,最后甚至习非成是,导致要用{{错字重定向}}保留。上文微肿头龙提到使用{{暂定名称}},这个应该强调一下。就算出现“汉字词、日语词、英语词混杂的名称”的情况,编者自行讨论出译名,没有来源佐证的情况下,都应该挂上{{暂定名称}}。
个人不时遇到一个中文来源不用,看着英维内容自行翻译的中国的抄袭中国拷贝)、大型科技公司科技巨擘)、内容货币化内容变现),电子游戏配送(电子游戏分发)。--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1日 (日) 06:33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3日 (二) 13:06 (UTC)结束:争议基本已解决,进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13:06 (UTC)[回复]

请问解决了什么争议?现行版本草案指出部分名词“自行选字音译”属原创研究,此与本站认可采用外语译音表之通行惯例相悖,至少行文有些矛盾(若修订实无此意)。此外,就其余若干名词“编者一般不可自行翻译”,认定标准十分模糊,且显未考虑就此强制使用各种外文语言之原文将造成何等困扰。本站条目翻译者众,此种方针修订,若无妥善规划,将极大破坏现行条目命名及行文格式之稳定,甚至造成事后无谓之编辑争议,实不应如此草率。本人仅认同对于既有原创研究疑虑或由编者自行拟名之翻译条目标题(或内文等),得鼓励使用暂定名称模板或其他方法为适当之标示,乃至于在讨论页或互助客栈等处发起定名讨论,俾便社群踊跃参与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7日 (二) 13:33 (UTC)[回复]
“自行选字音译”显然是指“使用译音表以外的字”,这么做都会成为LTA,显然并不是惯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06:35 (UTC)[回复]
没看出条文体现此点。另外还有其他问题。我之后考虑草拟一个比较折衷且以反映现阶段事实为主的提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8日 (三) 12:35 (UTC)[回复]
那么我先终止下对目前提案版本的公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8日 (三) 12:50 (UTC)[回复]
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编者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规范标准显然就是指译音表,“应按照译音表翻译,自行选字属于原创研究”,这还不够清楚体现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12:50 (UTC)[回复]
只要提案不删除所有关于不成文惯例的描述,在下就不得不继续(-)强烈反对。我并非主张忽略一切不成文惯例,只是反对将“遵守不成文规范”加入《命名常规》。
另外,正如Eric Liu君上面所述,此修正案有不少缺陷,不应该草率公示。📕📙📒📗📘 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 📚📖 2024年8月28日 (三) 06:21 (UTC)[回复]
这不是命名常规,是《非原创研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06:36 (UTC)[回复]
@自由雨日请问您对上面两位指出问题有什么看法,若无回应,我会考虑终止此公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8日 (三) 06:32 (UTC)[回复]
反对提议条文:在“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时,立即跳至“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违反Wikipedia:地区词处理#官方中文名称处理:“条目标题遵从包括“名从主人”惯例在内的命名常规命名;各地中文变体版本对此以“地区词转换”方式显示当地可靠来源的最常用用法”,若涉标题命名亦同时违反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原则:“条目命名应该尽量使用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常见的名称”。假设有一地名为“Cameron”,当地各界及国内外传媒均称之为“金马仑”;然不以中文为其官方语文,其法律无中文译本,而当地及世界任何一处都不认为“金马仑”是“Cameron”的规范翻译,那么在新规之下,指涉“Cameron”的英文法律只能在中文维基百科翻译为“卡××”或非“金马仑”之名,篡改原名?解决办法简单,对于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延申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的精神:一、优先使用可靠来源的译文(包括适度改写);二、若所译文本无可靠来源的译文,则从其他可靠来源中取用此等专有名词最常用的译名,并翻译专有名词之外的其他部分;三、若可靠来源未以中文指涉此等专有名词,则取用其他主流来源对此的最常用译名(或在中文可靠来源中常见且不超过3词的相应英文字词),并翻译专有名词之外的其他部分;四、若无任何可靠或主流来源以中文或简易英文指涉此等专有名词,才作规范的“翻译”。总之,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应以现成用法的“对应”为优先,“音译”、“意译”等狭义的“翻译”应是最后手段。--— Gohan 2024年8月29日 (四) 09:10 (UTC)[回复]
你的例子完全文不对题,如果你看过前面的讨论,显然可以发现“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显然是指“这一词在任何可靠来源中都没有出现中文翻译”的情况。--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09:19 (UTC)[回复]
以“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为前文,“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理解为“非中文的字词没有公开的中文译名”;即使忽略前文,“材料”也不可能有单个“字词/名词/专有名词”或词组之意,“译本”也不可能有“译名”之意。若想达成您所称的意思,必须大改提案。此外,星洲日报、(涉及新加坡的)联合早报等大报在中维不被评为可靠来源;若在无可靠来源时,跳过非可靠主流来源,直接跳至音译等“规范”翻译,事实上仍然是篡改人名、地名。--— Gohan 2024年8月29日 (四) 10:28 (UTC)[回复]
然而在近100条留言中,只有您一位理解成了您刚说的意思。另外,您说的联合早报等情况属细节问题,没必要在《非原创研究》核心内容方针中悉数(它们不被评为可靠来源的原因是利益冲突等问题,名词翻译几乎无利益冲突,很容易达成方针条文中说的“例外的共识”情况,甚至不需要这种例外共识,直接在WP:RSP中做额外说明即可,即说明“用于单纯佐证外文名中译时是可靠来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10:35 (UTC)[回复]
  • 星洲日报、星岛日报、TVBS、中国时报、中国中央电视台等主流来源(包括在非利益冲突议题上)都明确不是可靠来源,可谓普遍、毫不“例外”,不合“例外”情况,前述来源与大纪元时报等评级类似(半可靠或无共识),故亦不看好能顺利在WP:RSP添加“用于单纯佐证外文名中译时是可靠来源”。您所提议的条文若须以WP:RSP作出如此改动为必要条件,则不可在如此改动前施行。
  • 以下至关重要,请您回答:您是否认为本串讨论除你我以外至今21位留言者都认同提案中“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中的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显然“这一在任何可靠来源中都没有出现中文翻译”?而且他们都认为如此条文(对于任何一个未曾阅读本串讨论的编者都)应当如此理解?如您作出肯定回答,我随后将@他们加以确认。除此之外,为免歧义、方便大家讨论,您承不承认一个属于专有名词的“”的“中文翻译”一般可称为“中文译名”?
  • 另外,请问翻译人名、地名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台湾)“各地的规范标准”,是否分别都以可靠来源常用的中文名或中文可靠来源常用的名称优先于音译、意译?
--— Gohan 2024年8月30日 (五) 01:55 (UTC)[回复]
  1. 不认为不能顺利通过,如果不能顺利通过,则意味着社群认为这些半可靠来源中出现的中译也不能用于维基百科,那么修订条文更强有力地成立。
  2. 是的,显然除了您以外大家都如此认为;即便原条文实际上侧重于段落性的文本,新增的第二段条文显然也是针对某一专有名词,如果实在觉得突兀,只需要“微小修订”(即甚至不需要讨论)即可,不必要在此玩文字游戏。“为免歧义”后面我没读懂。
  3. 是的,显然这一方针条文仅用于“在所有可靠来源中根本找不到这一专有名词中译”的情况。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02:05 (UTC)[回复]
  1. 如果不能顺利通过,则意味着社群认为这些半可靠来源中出现的中译也不能用于维基百科,那么修订条文更强有力地成立”逻辑何在?在“不能通过”前提下:您的提案起效之前,若无译名符合命名常规、WP:PW#官方中文名称处理,则法无可依,尚且能够选用主流半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您的提案一旦加入方针,“音译”等翻译“规范标准”将横扫一切主流半可靠来源常用译名,使之死无葬身之地;不以“可靠来源(常)用中文名”为优先的“各地规范标准”更会清除一切不“规范”的可靠来源常用译名。难道是这种意义上的“更强有力”?
  2. 您有关其余21位留言者想法的主张在下方验证。第二段的确是针对单一专有名词,但是第一段的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显然不可能“这一在任何可靠来源中都没有出现中文翻译”,您的诠释扭曲第一段原意、或称所谓“玩文字游戏”,进而导致虚无缥缈而未必以“可靠来源(常)用中文名”为优先的翻译“规范标准”大有可能触犯并凌驾于命名常规等方针指引及可靠来源中文译名。
  3.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台湾翻译人名、地名的“规范标准”,显然并非全部都是“在所有可靠来源中根本找不到这一专有名词中译”的情况,才用音译、意译。至少中国大陆的Wikipedia:外语译音表否定您的答复,其中既无“可靠来源常用/所用中文名”的立足之地、也无命名常规的一席之地,遑论其优先程度;相近的只有被置于首要位置的“权威译名辞典、新华社历史数据库”以及被置于“顾及”位置的“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的原则”,其他可靠来源的中文译名仍会死无葬身之地,况且“权威译名辞典、新华社历史数据库”独用、少用的译名会据此凌驾其他中国大陆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进而触犯命名常规等。至于未见踪影的的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台湾的翻译“规范标准”或不成文规范,以“外语译音表”为前车之鉴,有无“可靠来源(常)用中文译名”的优先位置更是未知数。
  • 除上方已述的明确划分的“首选中文可靠来源用名、次选中文主流非可靠来源用名、如无再行规范翻译”办法外,另有一法:专有名词优先依据命名常规选取译名;如无任何译名符合命名常规,再行规范翻译。后一办法,回避“可靠来源”、“主流来源”等概念而可避免朝令夕改、方针过时或互相冲突。两手办法已托付,是否改进取决于您。
--— Gohan 2024年8月30日 (五) 11:16 (UTC)[回复]
再说一遍,这个方针修订针对的是“所有可靠来源中都找不到中文的专有名词”,您的大段内容都是离题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1:26 (UTC)[回复]
8月29日前的提案显然并非针对“所有可靠来源中都找不到中文的专有名词”,勿再曲解。— Goh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8:59 (UTC)[回复]
最后强调一遍,我8月29日前的提案就是针对“所有可靠来源中都找不到中文的专有名词”,勿再曲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0:43 (UTC)[回复]
由于自由雨日声称:本串讨论除他我以外至今21位留言者都认为提案中“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中的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显然“这一在任何可靠来源中都没有出现中文翻译”,涉及各位的想法,而且暂时无人介入评论,不得不向大家请教以下问题:
  1. 此段的“材料”可否具有“单个字词”之意义?
  2. 此段的“译本”可否具有“单个译词”之意义?
  3. 您是否认为此段中的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显然“这一任何可靠来源中都没有出现中文翻译”(译词)?
  4. 对于任何一个未曾阅读本串讨论的编者,此段中的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是否应当理解为“这一任何可靠来源中都没有出现中文翻译”(译词)?
请各位拨冗、随意(任意)、尽可能多地指教以上问题。@Ericliu1912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GZWDerHK5201314MNXANLMilkypineNostalgiacnPatrickovWolfch甜甜圈真好吃YFdyh000微肿头龙Yyfroy杰里毛斯ShizhaoPÑēüḾôňïę1357Sanmosa魔琴UjuiUjuMandanZheng Zhou人间百态--— Gohan 2024年8月30日 (五) 11:18 (UTC)[回复]
方针修订应重点关注其基本精神,而非细节上的用词。只要这里的人都是在讨论“所有可靠来源中都找不到中文的专有名词”的处理问题,条文就不可能会按字面意思被曲解为您说的情况,这种用词上可能造成的歧义可通过微小修订或事实性修订完成,而不应该在此玩文字游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1:37 (UTC)[回复]
理想上,方针的词句需清楚,避免大家有不同解读(歧义)的空间,而此方针读起来有些辛苦,我认为Gohan在用词上的疑虑是合理的。--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1:53 (UTC)[回复]
用词上的疑虑,应当提出修正方法,即讨论本身应聚焦在修订的实质内容上,而不应该根据用词上的歧义来反对修订条文,因为修订条文和前面所有内容讨论的根本就不是他理解的意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2:00 (UTC)[回复]
8月29日前的提案显然并非针对“所有可靠来源中都找不到中文的专有名词”的处理问题,勿再曲解。您在8月29日前所提的完全属于新增的条文“然而,针对编者翻译专有名词有一定的限制。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编者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显然根本不是针对“所有可靠来源中都找不到中文的专有名词”的处理问题,尚未通过的新增条文还想透过“微小修订或事实性修订完成”,实在惹笑。— Goh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8:59 (UTC)[回复]
8月29日前的提案显然就是针对“所有可靠来源中都找不到中文的专有名词”的处理问题,勿再曲解。我在8月29日前所提的完全属于新增的条文“然而,针对编者翻译专有名词有一定的限制。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编者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显然就是针对“所有可靠来源中都找不到中文的专有名词”的处理问题。连前面大家在讨论什么看都不看,就长篇大论地玩文字游戏,实在惹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9:13 (UTC)[回复]
没有常用译名也不能自己翻译。我不知道我怎么就被代表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30日 (五) 12:00 (UTC)[回复]
是啊,“没有常用译名也不能自己翻译”正是本方针修订的基本精神,即就是我的意思和前面所有编者在讨论的内容,我“代表”得并没有错。您大概也没有理解Gohan一长串是在说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2:07 (UTC)[回复]
UjuiUjuMandan又被您无依据地代表了。8月29日前的提案“然而,针对编者翻译专有名词有一定的限制。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编者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的精神显然不是“没有常用译名也不能自己翻译”。全案甚至没有出现“常用”二字。— Goh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8:59 (UTC)[回复]
在您回复以前,没有人对“我的提案是为了限制原创专有名词翻译”提出质疑,包括UUM。--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0:46 (UTC)[回复]
@神秘悟饭:请您停止曲解我的言论。如果您再继续,我将提报。--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2日 (一) 07:35 (UTC)[回复]
如有曲解,我先在此道歉。但我不明白何处曲解?--— Gohan 2024年9月2日 (一) 07:39 (UTC)[回复]
为免再有其他回复的编者误解,再概括说明一下@神秘悟饭同我的分歧:我认为本方针显而易见地是,限制编者原创翻译所有可靠来源中均未出现的外文名;但神秘悟饭却认为,本修订方针会挤压可靠来源中文名的空间,“其他可靠来源的中文译名仍会死无葬身之地”,我认为这种理解是极其荒谬的,因为整个修订乃至《WP:非原创研究》方针分明是针对编者原创翻译的情况,若可靠来源中有这一专有名词中译,根本完全就不适用本方针。Ericliu1912、PÑēüḾôňïę1357、GZWDer等以“修订条文对原创翻译限制过大”为理由反对条文,我虽不认同但意见本身完全合理;然而以“挤压可靠来源译名的空间”(条文完全没有这个意思)为由反对条文,我认为是极其荒谬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2:46 (UTC)[回复]
8月29日前的提案与您现在的解释相差十万八千里,勿再曲解。“不以“可靠来源(常)用中文名”为优先的“各地规范标准”清除一切不“规范”的可靠来源常用译名”,是8月29日前的提案——“。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编者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 Goh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8:59 (UTC)[回复]
8月29日前的提案就是我现在的解释,我只是微调了字句。上面所有的讨论都是在针对我解释的问题,没有一位编者认为我是在用译音表打压可靠来源中出现过的专有名词。勿再曲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0:48 (UTC)[回复]
抱歉,我没能理解您前三个问题中“单个字词”和“单个译词”的意思。英语“The Bourne Identity”是三个单词,但我会把译名“谍影重重”当做一个专有名词。如果您说的是后者这样的汉语单个专用名词的话,我做肯定回答,您引用的是现行条文,本站一些早期电影的译名我没有查到来源,我怀疑是依照现行条文是“自行创作”的,并没有人对此产生质疑,所以我觉得这种单个译词的“自行创作”是符合现行方针的,即此段的“材料”具有单个“字词”之意义。(因为您引用的是现行条文,并非自由雨日提议增加的内容,所以我也只回复我对现行条文的理解。以电影举例是因为我几乎没有参加本讨论,在本讨论中的回复都是电影有关内容,抱歉在这里大谈特谈电影。)
最后一个回答我也做肯定回答,我认为可靠来源指的就是所有可靠来源。结合前文,我猜测您提这个问题是因为您担心可靠来源指的是译名规范,不符合译名规范的可靠来源一概都不能用,从而导致“独用、少用的译名会据此凌驾其他中国大陆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进而触犯命名常规”。虽然我常常引用规范,但我个人认为不能完全以规范为准,我认为政治人名的中国大陆译名可以完全按照译名规范(因为新华社在政治领域有很大的话语权),但其他领域还是尽量使用多数可靠来源的常用译名,尤其是演艺界人名,常用译名大多都不符合规范,我反对本站将约定俗成的“亨弗莱·鲍嘉”移动至“汉弗莱·博加特”。(仅个人看法,此段比较偏离主题,我发出来是猜测您想表达这个意思,所以发表了自己的评论,如果我的猜测有误,请您将这些无关内容折叠。)
抱歉,我的语文比较差,很少长段地表达观点,希望没有把您绕进去。——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2:53 (UTC)[回复]
是的,“可靠来源独用、少用的译名会据此凌驾其他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进而触犯命名常规”是当时及现今的提案存在的一大漏洞,目前毫无改善迹象。— Goh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8:59 (UTC)[回复]
纯粹曲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3:43 (UTC)[回复]
我的观点:1. 当前公示的“提议条文”不甚理想,既长又绕、不利于阅读理解,“当地翻译界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范”这样模糊不清(而且自相矛盾,既然约定俗成又怎会不成文?如果找不到来源,又怎么能说是约定俗成呢?)的表述很有可能给未来的编辑争议埋下地雷;2. 同意“没有常用译名不能自己翻译”;3. 相比修订这种高屋建瓴的“原则”,我其实会更希望看到Wikipedia:译名规范草案被完善成正式方针。--Zheng Zhou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3:46 (UTC)[回复]
1. 本身不会这样“长”“绕”,大多是针对一些反对意见做出了妥协;“自相矛盾”的说法我完全不同意,建议您词典查一下“约定俗成”的意思,以及成文规范的形成过程。2. “没有常用译名不能自己翻译”就是本方针修订的核心精神,若您同意这句话则其实是大体上同意这次修订的;3. 您说的《译名规范》草案问题应提上日程我完全赞成,不过这和本方针并不矛盾,本方针是三大核心内容方针之一,起到一种“统领”的作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3:53 (UTC)[回复]
查了,反而更坚定地认为“自相矛盾”了... 顺带发现不成文规定条目写得相当糟糕。不过这不是很重要,如阁下所述“没有常用译名不能自己翻译”的核心精神是有共识的,只不过当前公示的“提议条文”(如您所说是针对一些反对意见做出了妥协)文本在我看来仍然是弊大于利。--Zheng Zhou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4:08 (UTC)[回复]
有没有读词典的例句:“元宵节赏花灯是约定俗成的习俗。”?我再举个涉及成文规范的例句:“中国大陆春节放7天假期是法律所规定的。”还不能理解“约定俗成”并不是“成文规范”、甚至就是和“成文规范”相对的一个概念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4:13 (UTC)[回复]
我们说的似乎不是一个意思。相比与“成文规范”相对的概念,我说的不是其字面意思,而是“是否可供查证”。以词典的例句为例,元宵节赏花灯其实是可以轻易查证的,有这个说法的来源一找一大把,我说“约定俗成”与“不成文”更多指的是这个意思,也可以理解为“约定俗成”一般意味着“可供查证、有可靠来源使用该译名”,不然也不会到达“约定俗成”的程度。--Zheng Zhou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4:21 (UTC)[回复]
规范从成文至不成文是一个连续谱,最强的是国际性(且也在各国国内通用的)规范,其次是国家强制规范、国家推荐规范等,再就是行业规范、翻译界专家的草案等等,然后是学界的共识、学界的主流意见等等,我所说的“约定俗成”基本上是指末两种情况。(注意这里的“约定俗成”对象并不是某一名词的译法,而是对所有同类译名的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4:37 (UTC)[回复]
好吧,我就举一个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范,方便大家讨论,这个一个特别的消歧义马儒翰述史者为求识别,以其最不常用之名作称呼)。--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5:57 (UTC)[回复]
似乎可靠来源中有出现这一译名(不知道算不算可靠)?如果是可靠来源中有“马儒翰”这一译名的情况,那其实不属于本条文所说的情况(因为本条文只针对“完全找不到中文名的专有名词”),当然“马儒翰”本身属于广义的“约定俗成翻译”没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6:09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马儒翰”本身就技术上违反名从主人,而现代中文史学界特意使用这个偏门的译名,这个用名方式就是“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范”。类似本地的WP:DABNAME。当然参考的资料都是可靠来源,中文史学界这样用,也延续下来。
前段时间的衣阿华和艾奥瓦[18])也差不多,中国大陆作为地名使用艾奥瓦,作为军舰名使用衣阿华,算是军事界的消歧义习惯。--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6:28 (UTC)[回复]
我知道这种用名方式本身属于“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范”,而且在中维如何应用也显然需要经过讨论,不过它不属于本条文限制的“编者原创翻译(完全没有中文名的)专有名词”的情况……您说的问题确实很有价值,可以在《WP:译名规范》等处更进一步地讨论落实?否则本条文就实在太过复杂了 囧rz……--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6:36 (UTC)[回复]
抱歉这几天现实生活甚为烦扰,未有参与此讨论。请恕本人未有时间详阅各留言,故只有以下浅见:
  1. @神秘悟飯提出反对的字句(“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一句)好像不是自由雨日提议加上的部分,而只是用来标识他打算加入条文的位置。
  2. @自由雨日所言“然而在近100条留言中,只有您一位理解成了您刚说的意思”确实有点说过头了。像本人这种人,一向没有什么精神做全盘论述,很多时只是就一些细节发表意见。事实上在@神秘悟飯提及本人之前,本人确实没有留意整段讨论──回溯一下,本人只是回应了一条很小的问题。当然会有人说“您不说话是您的问题”之类的话,这点本人也难于辩驳,不过可以的话,集中回应论点本身是否成立会比较好。
  3. 其实我也看了两次才发现@自由雨日是在原文前、后都加上了条文。可以的话,能否把前面“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这句也加上相应的高亮吗?
  4. 条文“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乃至整个“翻译”章节似乎并不只是针对译名,而有可能是针对来源本身或者文法问题。举个例子:《时间简史》是有官方中译本的。依我的理解,这条文指的是,如果要用《时间简史》当来源去描述某事物,则编缉应当先取其官方中译本的叙述并写在注脚,而不是自行翻译该书的英文原版去凌驾已经出版的官方中译本语句。
    • 如果这个理解正确,说实在话,本人倒不怎么认同这条文了……
      1. 即使是官方翻译也不免会译错,难道明知它出错也要照本宣科吗?
      2. 编者手上未必有译本却可能有原文版本,例如现在本人旁边的书架上的《时间简史》就是英文版,如果方针真的是本人理解的意思,那本人不就不能自行理解它去写条目了?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0日 (五) 17:55 (UTC)[回复]
3. 我没有在原文前面加上条文。原文第一段只是用来说明新增条文位置的;
4. 文不对题,和修订完全没有关系,修订是限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8:39 (UTC)[回复]
3. “我没有在原文前面加上条文”:这跟我的观察不同。现时非原创研究的“翻译”章节第一句就是“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在我昨晚回应时,我见到您的“提议条文”中,“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前面是加了一句“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
4. 那是我对原文的理解。其实我确实是认为您的修订把那个章节的焦点改变了。现在我看到建议条文好像完全重写了。请问这段是否会完全取代现时非原创研究的“翻译”章节?还是只是在那段条文下面新增一段有关译名的说明?
( π )题外话:您昨晚去了我的讨论页留言批评我“长篇大论扯些毫无关联的内容”,其实您大可以在这里直说。不过我并不认为自己有这样做。如果大家跟自由雨日的意见一样,认为我上面的话是跑题胡扯,可以在这下面加入您们的理据,谢谢。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02:21 (UTC)[回复]
3. 请你再仔细读读原先的条文对比,我实在是无话可说;
4. 你对原文的理解是原《翻译》章节有的问题,当然是跑题。另外,新增内容当然是新增内容,而不是取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07:31 (UTC)[回复]
@自由雨日再看一次后,您当时好像是把原文顺序改过然后在中间加了一句…… 原有条文是:“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由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应比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的版本优先使用。
当时您的提案把最后一句(“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由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应比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的版本优先使用”)搬到前面,再在这句和原文之间加上“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
当然像悟饭兄说的“扭曲此句语义”是过头了,我只是认为移动过的条文也应该高亮起来……当然现在您完全把原文排除在讨论之外也是有助减少误会的做法。我上面说过的事有机会再另外开讨论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5:07 (UTC)[回复]
@Patrickov:我劝你再再仔细看一下,我根本就没有在原首段增加任何条文好吗?一定要我一个字一个字跟你指吗??至于高亮,我之前是高亮的,但是Ericliu1912认为没有必要,把高亮去除了,可能是因为他认为根本就没有更动方针文本,就不需要高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5:12 (UTC)[回复]
@自由雨日平心而论,我自己确实是在“一个字一个字地”把条文的不同处指出来……真的有误会或看错,我也是一次一次重看了,但如果还是找出分别,我也控制不到啊……而且我最后也肯定您之后的做法。我只是想搞清楚您说我搞错的地方在哪里而已。至于您有提及@Ericliu1912,也可以请他出来帮忙看看我是哪里看错了吗?--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5:17 (UTC)[回复]
@Patrickov:原文是“由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应比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的版本优先使用”,我写成了“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这是“原文顺序改过然后在中间加了一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5:14 (UTC)[回复]
实在无语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5:15 (UTC)[回复]
那您也不能怪我会不断看出不同…… 囧rz……--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15:19 (UTC)[回复]
是有不同,但我根本没有实际更动原首段方针文本啊,这种更动其实是根本不需要讨论的WP:微小修订好吗?你一开始说我在原文前面加了条文,后来又说我在原文中间加了条文,但我根本没加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5:21 (UTC)[回复]
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的确是原有的,但是自由雨日扭曲此句语义为其新增条文掩盖严重漏洞则是另一回事,现在此漏洞已大为缩小。自由雨日对他人未经公布的想法狂妄下断言的确不妥。— Goh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8:59 (UTC)[回复]
我根本就没有扭曲此句原意,新增条文根本就没有用到这句话好吗?是你强行将这句话和新增条文建立起联系,然后玩起了文字游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1:05 (UTC)[回复]
为防止方针条文过于复杂,删去一句影响不大的细节内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8:42 (UTC)[回复]
由于原《翻译》章节原条文并未更动,之前放在这里只是起到直观对比的作用。为防止编者(如@Patrickov)讨论原《翻译》章节的条文本身的模糊性而严重离题,或将原条文与新增条文之间建立起联系而严重曲解本次修订的内容(如@神秘悟饭),这里移除对比原方针的相关内容并修饰了新增条文的一些语句以防止误解。希望各位仅针对“限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这一问题展开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8:56 (UTC)[回复]
如果现在改写了的版本是加在现在条文下面,那我没有意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1日 (六) 02:34 (UTC)[回复]
从来就没有加在上面过好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07:32 (UTC)[回复]
将原条文与新增条文之间建立起本不具有的联系、为其新增条文掩盖严重漏洞的明明是你。误解者指责相对正解者误解,倒不意外。— Goh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8:59 (UTC)[回复]
显然是你先在两条文之间建立联系,我那句只不过是告诉你你的解读是完全错误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0:50 (UTC)[回复]
由于@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多次“强烈反对”,删除“不成文规范”相关内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9:42 (UTC)[回复]
另通知@Nostalgiacn。--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9:43 (UTC)[回复]
@PÑēüḾôňïę1357删除“不成文规范”之后,是否不再反对现条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3:46 (UTC)[回复]
阁下在前面也说了:方针最重要的是精神,而非语言,至于如何实行则可以通过其他细则来规定。因此在下斗胆,再次提出微调为“人名、地名若有规范标准,则应该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翻译。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可能构成原创研究”,以为目前无法预见的情况留下一丁点灵活处理的空间。其他的内容我暂时不再反对了,让其他人来反馈吧。📕📙📒📗📘 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 📚📖 2024年9月1日 (日) 04:04 (UTC)[回复]
如果类似LTA Xayahrainie43的编者声称其所在地没有规范标准,所以其选字音译并未违反《非原创研究》,该如何处理?另@Ericliu1912--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04:11 (UTC)[回复]
拟名实有规律,大多数不出常识范围,他那种异常十分明显;破坏跟游戏规则我们还是看得出来,大不了提起讨论,很快就会露馅。本人认为(一)降低强制性质(赞同PÑēüḾôňïę1357说法)、(二)鼓励标记暂定名称以利讨论,实为现阶段较适当处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08:07 (UTC)[回复]
您会不会也有点将《非原创研究》和《命名常规》混淆了(){{暂定名称}} 应当是《命名常规》做的事,《非原创研究》要管所有内容的呀,不只管标题,且主要是用于说明何种行为为原创研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11:02 (UTC)[回复]
在条文末新增了“原未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中文译名的外文专有名词出现了中译”情况的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22:08 (UTC)[回复]
乐见在苦口婆心之下,您的提案终于向您的解释“说明”迈进一步,但仍有以下缺陷:
  1. 现今提案只容许可靠来源译名,仍未纳入非通常可靠的主流、专业或学术来源常用的译名,并将多地不见踪影的“规范标准”凌驾于中维社群行之已久、非通常可靠的主流、专业或学术来源常用的译名之上。现今提案起效之前,若无译名符合命名常规、WP:PW#官方中文名称处理,则法无可依,尚且能够选用主流、专业或学术半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现今提案一旦加入方针,“音译”等翻译“规范标准”将横扫一切主流、专业或学术半可靠来源常用译名,使之死无葬身之地。星洲日报、星岛日报、TVBS、中国时报、中国中央电视台等主流来源都明确不是可靠来源,其译名下场可想而知。假设有一地名为“Cameron”,当地中文各界及国内外传媒均称之为“金马仑”;但因当地没有被中维评为可靠的来源,又在国外名气不大,故无可靠来源称之为“金马仑”;而且当地及世界任何一处都不认为“金马仑”是“Cameron”的规范翻译;那么此“Cameron”在中文维基百科或许被此提案的执行者认为只能翻译为“卡××”或非“金马仑”之名,篡改其原名。
  2. 现今提案只在“当可靠来源中存在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规定禁止事项(“编者禁止自创新译名”),并未规定应做事项,纵容编者以可靠来源独用、少用的译名取代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例如上方杰里毛斯所举之例,进而与Wikipedia:地区词处理#官方中文名称处理WP:常用名称相抵触。因此,应当遵循此二方针指引的“常用”之说,加入“应当取用可靠来源所用的中文名(其中以常用者为最佳),或比其中文名更常用的中文可靠来源非中文名”(结合下点)或类似表述,填此漏洞。
  3. 现今提案(尤其是“原未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中文译名的外文专有名词出现了中译……则应及时修改为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与NC:USECHINESE的细则“惟若原文名称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译的名称,则应使用原文名称”相抵触,涉嫌导致MNXANL所提的“Lady Gaga”等必须全部使用其中文名、毫无容身之地。因此,应当遵循NC:USECHINESE,加入“应当取用可靠来源所用的中文名(其中以常用者为最佳),或比其中文名更常用的中文可靠来源非中文名”(结合上点)或类似表述,填此漏洞。
其实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原则深思熟虑很多,跟足就不会产生第2、3点两个漏洞。— Goh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8:59 (UTC)[回复]
  1. 上面已经强调过了。这些问题可以简单通过“在单纯用于佐证译名时,这些半可靠来源是可靠来源”来解决。如果社群共识认为“这些来源连单纯用于佐证译名时都不能评为可靠”,那就意味着社群认为“连这些半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都无法用于中文维基百科”,也就是认为“需要根据译音表等翻译(人名、地名)或不译(其他专有名词)”,那么本次修订条文将更强有力地成立。
  2. 请注意本次修订的方针是非原创研究,而不是《命名常规》,《非原创研究》方针当然只规定“原创研究”相关不允许做的事情。就是限制编者做出将Lumo原创取名为“光明出行”的这种事(见编辑历史),而已。你说的与其他方针抵触纯属过度解读。
  3. “原未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中文译名的外文专有名词出现了中译,与编者根据以上条款自行翻译的版本不同,则应及时修改为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请注意加粗的这句话和“”这个关联词,这已经表明编者已经用中文命名了条目,即前提条件已经是编者认为应当使用中文而不是“Symphony No. 1”这种外文名。再强调一遍,这是《非原创研究》而不是《命名常规》,目的就是限制编者自创新译名、若已经根据译音表等自创则应及时和可靠来源对照并以后者为准,而不是对命名做出规范,更不是打压某些译名,“会使编者根据译音表自译的译名凌驾于可靠来源译名”更是与方针精神完全背道而驰的纯粹曲解。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1:00 (UTC)[回复]
不过我觉得Lumo译为光明出行此类行为原方针应该足够管辖。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31日 (六) 20:07 (UTC)[回复]
给出有针对性的方针会更好吧……毕竟那位编者(现已被全域锁定)一直以《非原创研究》方针“没禁止翻译”为由不断发表原创译名,而且该方针还真就没有对应字句去反驳他。此外,LTA Xayahrainie43的外语翻译相关破坏,目前甚至都没有方针去限制;新增条文“编者超出规范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可直接限制这类行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20:25 (UTC)[回复]
  1. 如果社群共识认为“这些来源连单纯用于佐证译名时都不能评为可靠”,那就意味着社群认为“连这些半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都无法用于中文维基百科””妄自断言社群想法,而且极不合理。事实:这些来源被评为半可靠,但仍可用于中文维基百科。类比推知,此断言逻辑有多脆弱。现今提案只容许可靠来源译名,仍未纳入非通常可靠的主流、专业或学术来源常用的译名,并将多地不见踪影的“规范标准”凌驾于中维社群行之已久、非通常可靠的主流、专业或学术来源常用的译名之上。现今提案起效之前,若无译名符合命名常规、WP:PW#官方中文名称处理,则法无可依,尚且能够选用主流、专业或学术半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现今提案一旦加入方针,“音译”等翻译“规范标准”将横扫一切主流、专业或学术半可靠来源常用译名,甚至篡改当地各界常用的中文名(如下例)。星洲日报、星岛日报、TVBS、中国时报、中国中央电视台等主流来源都明确不是可靠来源,其译名下场可想而知。
    • 假设有一地名为“Cameron”,当地中文各界及国内外传媒均称之为“金马仑”;但因当地没有被中维评为可靠的来源,又在国外名气不大,故无可靠来源称之为“金马仑”;而且当地及世界任何一处都不认为“金马仑”是“Cameron”的规范翻译;那么请问在此提案下,此“Cameron”之地在中文维基百科中文文段中可否维持原名“金马仑”?
  2. “非原创”限制的是“自创”,就来源而言对应的是“既成”/“已有”、而非可不可靠,阁下执意在提案中限制为“可靠来源”,排除主流、学术或专业半可靠来源,甚至抗拒杰里毛斯君、UjuiUjuMandan君等众人主动提出强调的“常用译名”要求,无疑是以“非原创”为大旗操纵双重标准。现今提案只在“当可靠来源中存在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规定禁止事项(“编者禁止自创新译名”),并未规定应做事项,纵容编者以可靠来源独用、少用的译名取代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甚或可能为部分编者以“未曾在世界上出现过的音译姓+名组合”顶替“可靠来源使用上万次的非音译规范译名”大开后门,进而与“非原创”精神、Wikipedia:地区词处理#官方中文名称处理WP:常用名称相抵触。
  3. 下文均讨论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的处理原则。外文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如《外语译音表》等)进行翻译”就是强制一切未有中译、未经“规范标准”特许保留非中文名的人只可用中译名,严重违犯NC:USECHINESE的细则“惟若原文名称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译的名称,则应使用原文名称”。2006年“Lady Gaga”在未有来源出现其中文名时,若为所有中文来源称为“Lady Gaga”,假设在此提案约束下,在中文文段中只能以“规范标准”的“××小姐/女士”提及她,“Lady Gaga”无疑违规、毫无容身之地。若“Lady Gaga”不好设想,可替换为新人歌手“Lady John”设想。
--— Gohan 2024年9月2日 (一) 04:28 (UTC)[回复]
对四处张贴的一模一样的复读性留言,我并不会浪费屏幕空间将我的回复复制粘贴两次,所以仅指出“已在下方回应”。--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7:29 (UTC)[回复]
@神秘悟饭:请您停止曲解我的言论。如果您再继续,我将提报。--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2日 (一) 07:36 (UTC)[回复]
@Ericliu1912对当前版本意向如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8:58 (UTC)[回复]
不同意“其他外文专有名词(如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自行翻译”,尤其是非英文之外文(惟此亦不代表支持禁止翻译英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1日 (六) 20:18 (UTC)[回复]
然而已经有“若对于“应允许编者自行翻译”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则不受前述限制”这一妥协条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20:26 (UTC)[回复]
“预设限制”力道过强,且讨论过程道阻且长,实际效果仍是普遍禁止,难称可行妥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08:07 (UTC)[回复]
看似“长”,但其实并没有复杂的“阻”,我下面已经总结了未解决的争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11:44 (UTC)[回复]
@人间百态 @自由雨日 公示期已经结束了5天了,所以这个提案能通过吗?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8日 (日) 04:59 (UTC)[回复]
那是上一个公示了……有@Ericliu1912和@PÑēüḾôňïę1357两位反对之后,公示就停止了。目前仍有Ericliu1912和@神秘悟饭并未赞成提案,如果要重行公示,也必须等回应他们的意见之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8日 (日) 10:39 (UTC)[回复]

目前的新增条文草案版本已比最初版大大放宽了对编者的限制,然仍有@Ericliu1912君与@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两位认为限制过深。我认为对编者自创(专有名词)新译名或原创翻译专有名词应持默认属原创研究的态度,但若有共识认为可“自行翻译”则即时可获允许;而Ericliu1912则几乎认为完全不应表露禁止的立场,只需鼓励编者放置{{暂定名称}}等方式维护即可。本人认为已经实在没有妥协的余地:若做出妥协,条文甚至无法将“光明出行”和LTA造音译字的行为等明确定性为“原创研究”,那《非原创研究》方针的意义何在?若做出妥协,条文将不再侧重于“原创研究”相关的禁止行为而变为侧重具体如何处理专名翻译问题,大幅背离《非原创研究》方针应有的用途(且{{暂定名称}}等模板只适用于标题不适用于正文,明显更偏向于《命名常规》方针管辖内容)。若做出妥协,编者自创(专有名词)译名的行为只会被轻描淡写地挂个维护模板而非立刻阻止(注意有时维护模板几年甚至十几年可能都不会得到解决),仍会严重影响维基百科的权威性。所以,只能请Ericliu1912等给出另一版本,以供编者在两个版本之间进行讨论选择(毕竟对于目前需要在《非原创研究》方针里面补充“自创翻译”定性问题的条文,这应该是大部分编者都有共识的)。另外,请注意本次修订是限制专有名词的原创翻译(即只针对任何可靠来源均未出现的专有名词),请神秘悟饭等人不要再曲解条文做大段离题讨论;也再次强调请注意本次修订的方针是《非原创研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11:42 (UTC)[回复]

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希望放宽限制,“留下一丁点灵活处理的空间”,但这种放宽似乎缺少必要性,且可能不利于反破坏;Eric Liu君认为应当允许自行翻译非人名、地名的专有名词,但好像没有给出理据。非原创研究方针是最重要的内容方针之一,但中文维基百科一直在相当程度上默许原创译名。在下很高兴见到有人在采取努力扭转这种趋势,(+)支持自由雨日提出的现行版本。--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9月1日 (日) 13:37 (UTC)[回复]
实在抱歉,这几天为了阻止某些用户继续在维基百科为赌博网站打广告,实在没法详细研究阁下的提案了。其实我也是理解并支持阁下想阻止“光明出行”这种超级原创译名的初衷的,只是不知道怎样表述,才能在堵住漏洞的同时却又不会导致无法预测的后果。📕📙📒📗📘 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 📚📖 2024年9月1日 (日) 14:55 (UTC)[回复]
@PÑēüḾôňïę1357个人认为“光明出行”已经超出了“翻译”的范畴,应该属于“自取名”。X43的欣妍译名可以以破坏处理。漏洞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日 (一) 13:22 (UTC)[回复]
本人认为,以限制原创研究为基本原则并非过分,但实际执行可能会有出乎意料之效果,而损及读者之权益(请注意:不能要求本站读者熟悉中文以外语言)等,故有必要基于现实加以修正。现行修订案条文指出:“其他外文专有名词(略)编者一般不可自行翻译”。此处有二问,为一般情况下意境(即未经额外讨论而有前述修订案条文所谓“形成共识”者):一、若某阿拉伯文专有名词未有可靠来源译名,是否使用阿拉伯文为标题(当然实际不祇阿拉伯文,还有更多其他语言)?又若决定要转写,则为何不直接转写成中文,而要转写为英文等第三语言?二、某名词“X Press”为出版社,尚无可靠来源译名;鉴于此处将固有词汇“Press”译为“出版社”(即“X出版社”)合情合理,也是许多中文可靠来源处理专有名词翻译时之通用作法(如介绍罕见语言、族裔等,仍均称“某语”、“某族”),是否仍坚持应译为“X Press”,而禁止翻译后缀词汇(当然实际案例不祇出版社,还涉及其他大量定性词汇)?请述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19:48 (UTC)[回复]
另外本人认为,考虑此修订案条文涉及范围极为广大、可能负面影响极为严重,若坚持要付诸施行,社群亦应立即讨论可能之例外情形,并一并生效,甚至规定不溯及既往(当然,本人基本立场仍是反对此案以现阶段形式通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20:00 (UTC)[回复]
(:)回应:您说的问题我1个月前已有回应:命名常规一般不会允许用阿拉伯文直接做名称,而是转写为拉丁字母。至于“为何不直接转写成中文,而要转写为英文等第三语言”:一、外语的“罗马化”形式不代表它就是“英文”;二、“不能要求本站读者熟悉中文以外语言”完全正确,但我在《迪伯尔桥》(一丹麦桥梁)条目的讨论页曾指出,这些转写为拉丁字母的阿拉伯语,或是直接使用拉丁字母当文字的马来语等等,英语母语者看到它们和中文母语者看到它们其实区别根本不大,都是“不懂意思,也不会拼读的外语”——总不能预设本站读者连拉丁字母都完全不认得吧?如果做这种预设,不如先把“CD”“X光”“AA制”等(几乎已经成为汉语重要组成部分的)字母词(在用户页《U:自由雨日/字母词》曾写了一小段)先禁用了……所以“英维读者看到某一词的马来语原文”“中维读者看到某一词的马来语原文”“中维读者看到某一词的马来语中文音译”三种感受其实几乎不会有太大区别,都是“表示这个概念的一个视觉(文字)符号”——因为可靠来源根本没出现过该词中文,所以其“中文语音形式”一般并不为人熟悉;甚至有时候“拉丁字母原文”比“中文音译”更具识别性。二、我想条文中的“例外情况”和“第X交响曲例子的注释”基本就是为“X Press”这种译名准备的,如果能说明汉语翻译存在将“A Press”译作“A出版社”的惯例,我觉得社群完全不难达成共识允许其直接翻译作中文;就像“桥”其实暂未见于《丹麦语译音表》,但根据常识,我看不出反对翻译《迪伯尔桥》的理由。
“规定不溯及以往”我倾向赞成,毕竟假如一通过该提案便直接将过去大量可能的原创译名一下子改为原文或罗马化的原文,这确实可能造成混乱。尽管如此,我仍希望该条文能“鼓励”对以往那些原创译名做出严谨审慎的检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21:37 (UTC)[回复]
不认为此处转写为拉丁字母与汉语存在本质区别就是。另要求达成共识才能使用某些名称,会造成反应迟缓,而且讨论没下文的例子多著,故仍不同意。鼓励复查译名则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22:08 (UTC)[回复]
既然无本质区别,为何不转写为拉丁字母即可……外语转写为拉丁字母过程中的“原创研究”问题可远比音译为汉语要小多了,而且很多外语专有名词很可能并不通常音译为中文而是直接意译(如小语种电影名),那也就相当于这类名词在可靠来源出现译名之前,总会有一段“中维独创音译名”的时期,听着就已抵触《非原创研究》方针的基本精神。--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日 (日) 22:13 (UTC)[回复]
话说将其他字母转写为拉丁字母有多种方案,还有一些常用的不规范写法,感觉挺难统一的。——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7:02 (UTC)[回复]
这我知道。所以我说的是“原创研究”问题“小多了”,而不是说“不存在”原创研究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7:05 (UTC)[回复]
@Ericliu1912拉丁字母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书写系统,所有主流语言都有转写成拉丁字母的方案,比如汉语拼音方案日语罗马字BGN/PCGN俄语罗马化系统。语言学家研究主流之外的语言时,大都也使用拉丁字母来转写。相比之下,把其他语言转写成汉字的方案(如万叶假名)很少,且似乎都已不再使用。窃以为这些足以表明“转写成拉丁字母”与“转写成汉字”存在本质区别了。--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9月2日 (一) 04:58 (UTC)[回复]
之前见过用粤语翻译地名的(网络上无此译名,且没按音译表),我觉得这种应该限制。--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4年9月2日 (一) 02:16 (UTC)[回复]
由于原有回应被分隔,为免被蒙蔽,不得不在下方重述要点、公之于众:
  1. 现今提案只容许可靠来源译名,仍未纳入非通常可靠的主流、专业或学术来源常用的译名,并将多地不见踪影的“规范标准”凌驾于中维社群行之已久、非通常可靠的主流、专业或学术来源常用的译名之上。现今提案起效之前,若无译名符合命名常规、WP:PW#官方中文名称处理,则法无可依,尚且能够选用主流、专业或学术半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现今提案一旦加入方针,“音译”等翻译“规范标准”将横扫一切主流、专业或学术半可靠来源常用译名,甚至篡改当地各界常用的中文名(如下例)。星洲日报、星岛日报、TVBS、中国时报、中国中央电视台等主流来源都明确不是可靠来源,其译名下场可想而知。
    • 假设有一地名为“Cameron”,当地中文各界及国内外传媒均称之为“金马仑”;但因当地没有被中维评为可靠的来源,又在国外名气不大,故无可靠来源称之为“金马仑”;而且当地及世界任何一处都不认为“金马仑”是“Cameron”的规范翻译;那么请问在此提案下,此“Cameron”之地在中文维基百科中文文段中可否维持原名“金马仑”?
  2. 现今提案依然抗拒杰里毛斯君、UjuiUjuMandan君等众人主动提出强调的“常用译名”要求;只在“当可靠来源中存在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规定禁止事项(“编者禁止自创新译名”),并未规定应做事项,纵容编者以可靠来源独用、少用的译名取代可靠来源常用的译名,甚或可能为部分编者以“未曾在世界上出现过的音译姓+名组合”顶替“可靠来源使用上万次的非音译规范译名”大开后门,进而与“非原创”精神、Wikipedia:地区词处理#官方中文名称处理WP:常用名称相抵触。
  3. 下文均讨论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的处理原则。外文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如《外语译音表》等)进行翻译”强制一切未有中译、未经“规范标准”特许保留非中文名的人只可用中译名,严重违犯NC:USECHINESE的细则“惟若原文名称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译的名称,则应使用原文名称”。2006年“Lady Gaga”在未有来源出现其中文名时,若为所有中文来源称为“Lady Gaga”,假设在此提案约束下,在中文文段中只能以“规范标准”的“××小姐/女士”提及她,“Lady Gaga”无疑违规、毫无容身之地。若“Lady Gaga”不好设想,可替换为新人歌手“Lady John”设想。
此提案虽在限制人名、地名以外的专有名词的规定无可厚非,但就人名、地名留下(对比其他方针指引可谓“新增”)的后患甚多、与其他方针指引冲突且此冲突并不合理,故继续反对。--— Gohan 2024年9月2日 (一) 04:29 (UTC)[回复]
  1. 再强调一遍,这是《非原创研究》方针,绝不容许“可以使用可靠度存疑来源”这类内容写入该方针。一旦写入,将直接与《WP:非原创研究#可靠来源》段落自相矛盾。一旦写入,也将直接抵触《WP:命名常规》方针——《WP: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条目命名应该尽量使用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常见的名称。”你说的问题,只能通过“将它们评为佐证译名时的可靠来源”来解决,否则一旦在核心内容方针中写入“可允许可靠度存疑来源”等内容,后果将不堪设想。
  2. 你声称@杰里毛斯、@UjuiUjuMandan等“众人主动提出强调”要加入“常用译名”相关要求,我想请问这两位编者有“主动提出强调”过吗??照你的逻辑,《非原创研究》方针还得强调编者不能在条目正文滥用粗体,否则就是“纵容编者滥用粗体”,“为编者滥用粗体大开后门”;《非原创研究》方针还得强调编者不能使用华而不实的语句,否则就是“纵容编者使用华而不实的语句”,“为编者滥用华而不实语句大开后门”。荒谬至极。
  3. 别人曲解方针或曲解编者的意图,也至少不会完全照反方向去曲解,但你却做到了。我是中维最支持“直接保留外文原文/罗马化原文”的派别,就是因为我太过支持,才导致@Ericliu1912等编者认为我“矫枉过正”“过于激进”而未使方针修订案通过。你却认为本提案是在“强制使用中文”。再说一遍,《非原创研究》是规定“什么是原创研究、不能做”、而不是规定强制做什么,是规定“进行翻译时不能自创用字用词”、而不是意在规定“必须翻译”。如果你非要玩文字游戏,我只能同意加入“若要翻译”这几个字,即改为“外文人名、地名若要翻译,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
去年2月就有编者认为你存在曲解方针、游戏维基规则、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讨论的问题乃至最后闹到管理员布告板。我虽然绝不会去布告板提报你,但我认为若你再持续进行严重曲解方针条文、大段张贴与本提案无关的观点、在不同回复下复读相同内容、为了阐释观点同时ping几十人等行为,我可以视这些意见为无效意见而不予回应。--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6:44 (UTC)[回复]
已修改完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6:46 (UTC)[回复]
我确实主动提出了一个本站常用译名被规范译名取代的例子,但在之前的讨论中我并没有提到规范译名与常用译名之间的冲突,因为个人认为本次讨论只涉及对用户原创译名的限制,规范译名与常用译名这些不是本站用户原创译名,与本讨论主题关系不大。当然个人还是支持为并非“规范译名”的常用译名留有一定空间。——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7:02 (UTC)[回复]
奇怪,我从来就没有提过常用译名和规范译名取舍问题。明明本方针是《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的处理原则”,这怎么可能会导致“用规范译名取代可靠来源常用译名”??是不是在书名号相关规定里得加入引号相关用法,如果书名号使用规范里不写入引号的使用规范,就是纵容编者用单引号取代双引号???从来就没有挤压过“并非‘规范译名’的常用译名”的空间好吗?!更遑论“取代”“禁止”。何出“希望留有一定空间”之辞?--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7:10 (UTC)[回复]
我指的不是您,你提出的讨论确实跟常用译名与规范译名的冲突无关。“留有一定空间”也不是对本提案的评论,是对神秘悟饭的回复,属于题外话,很抱歉让您误解了。我并没有觉得您的提案挤压了常用译名。——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7:26 (UTC)[回复]
感谢回复。我的上段评论也不完全是对您,相当一部分(大部分)也是对神秘悟饭。只是我觉得您这句话“题外话”(“当然个人还是支持为并非“规范译名”的常用译名留有一定空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按照神秘悟饭曲解方针条文和他人留言的能力,一定会据此说“杰里毛斯要求自由雨日在条文中加入‘为常用译名留有一定空间’的字眼”。--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7:32 (UTC)[回复]
并且既然您认为我的提案没有挤压,那么在中文维基百科本来也就没有打压“并非‘规范译名’的常用译名”的情况下,这句“希望留有一定空间”也是根本没有必要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07:34 (UTC)[回复]
  • 强烈谴责您在“主动提出强调的“常用译名”要求”之间插入“加入”二字,歪曲原意、误导他人,其余对二君的回应见此
  • 对我唯一一次布告板提报不合事实、极不合理,无人附和。您别十步笑百步,我更无意细阅针对您的多次提报。
  • @21人是由于您对他们之中绝大多数未经公布的想法妄下断言,才在事先预告后向他们求证。况且,基本上是提问及设问背景,而非“阐释观点”。正因在这次提问@中有人费解,才尽量在每次回应中完整论证、举例,以免更多费解或反复翻滚;但每次回应都随对方回应及(通常顽固的)提案而变,绝非“四处张贴”、“复读相同内容”。一再曲解提案所不存在的“精神”的阁下勿再贼喊捉贼。
以下是提案自带的缺陷,包括违背事理及社群惯例的条文及其解决方法,与提案极度相关:
  • 语句翻译使用非可靠来源译本可能曲解原意、形成原创,仅限可靠来源尚属合理;名词翻译使用半可靠来源常用名几乎不会产生新事态或观点,以“规范标准”译名(包括据此新组装的译名)凌驾半可靠来源常用名则不合理,甚或可能有违“非原创”。再说一遍:“非原创”精神就来源而言对应的是“已有”、而非“可靠”。根本无需加入所谓“可靠度存疑来源”的内容,只需将提案中的“可靠来源”替换为“已有来源”,即可使(社群行之已久的)“半可靠来源常用名”免遭““规范标准”译名”凌驾。若拒斥无关“非原创”的“常用”、紧密关乎“非原创”的“已有来源”,却坚持相对无关“非原创”的“可靠来源”,则是为以“非原创”之名的双重标准。您以WP: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中“条目命名应该尽量使用可靠来源中人、物或事项的常见的名称”为由力保“可靠”,但却无视同一句话中的“常见”,拒斥“常用”,又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 停止避重就轻,正视9月2日所提的“金马仑”(会被篡改原名)之例的缺陷。付诸行动:上点方法即可;若有意以我所不看好的“将它们评为佐证译名时的可靠来源来解决”,则另起动议。画大饼、无行动不可取。
  • 大力欢迎您修改有关“强制一切未有中译、未经“规范标准”特许保留非中文名的人只可用中译名”漏洞的文字。
  • 无地域定语的“《外语译音表》等”之例,容易令人以为就是“各地的规范标准”或译音标准,不妥;而且,中国大陆的(人、地)翻译规范标准不仅限于“单姓/名—单姓/名”对应的译音表,还包括“特定人士—特定人名”对应的指定部分,此例片面、涉嫌误导,亦不妥当。建议去除此例。
  • 日前搜寻中维六地中个别地区的外译中“规范标准”,包括仅限于人名、地名者,却难以查得。“规范标准”一语,是否可能导致某些编者以(成文)“惯例”不是“规范”、违规为由,拒斥无“规范标准”的个别地区最受认可、可靠来源最常使用的翻译“惯例”,例如香港中文大学专业系所出版的“惯例”?因此,“规范标准”建议改为“标准、规范、惯例”。
--— Gohan 2024年9月3日 (二) 03:51 (UTC)[回复]
本人虽然从第一条留言起陆续提出各式多种修正之道(与某不当暗示截然相反),但就提案产生的““规范标准”译名凌驾半可靠来源常用名”缺陷,再献一计:既然提案“可靠来源中存在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只规定“禁为”(编者禁止自创新译名),却在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规定“需为”(“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俨然两面做派,那么持平处理,两句都只规定“禁为”,后一句改为“禁止以不合各地的标准、规范、惯例的字词新创译名”,既更符合“非原创”宗旨,更无需引入“半可靠来源”等概念,又放半可靠来源常用名一条生路,免受被“规范”译名(甚或包括在世界上未曾出现者)抹杀之风险。规范标准改为标准、规范、惯例理由见上。--— Gohan 2024年9月3日 (二) 03:52 (UTC)[回复]
(:)回应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4:34 (UTC)[回复]
说明各种合法的可能状况是立法者的天职;掩盖法条自带的缺陷、甚至曲解条文,则是立法者的渎职、蒙蔽大众而恶劣的“玩文字游戏”。曲解霸王宜顾影自怜。现在的条文,若无重大变动,大概是不会以“规范”译名凌驾半可靠来源常用名。至于译音表之例,等候Ericliu1912评论,在此表示您对内链文字的理解存疑。--— Gohan 2024年9月5日 (四) 08:44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5日 (四) 08:47 (UTC)[回复]
无论是当今提案或是此前一个版本提案,全无“常用”、“常见”等或能表达“常用”、“常见”的任何字眼;自由雨日君却屡屡宣称:““没有常用译名不能自己翻译”就是本方针修订的核心精神”、““没有常用译名也不能自己翻译”正是本方针修订的基本精神”。在此郑重要求自由雨日君(1)收回有关言论,或者(2)在提案中加入译名“常用”或类似要求(如符合包含“常用”在内的命名常规或原则即可);否则大家说说应该如何处理。--— Gohan 2024年9月2日 (一) 04:30 (UTC)[回复]
突然想到一个诡异的逻辑:假设一个主题没有中文可靠来源介绍,也就是说,既没有可靠来源翻译成中文,也没有可靠来源使用原文。所以“既然没有可靠来源使用原文”,那条目标题用原文是不是也算原创研究--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9月2日 (一) 16:25 (UTC)[回复]
照此逻辑,是不是引用外语来源也不被允许?--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6:31 (UTC)[回复]
问题就在这里,条目内容是可以引用外语可靠来源的,但是条目标题却限定在“中文可靠来源”中。这个留言就just for fun,不要介意。--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9月2日 (一) 16:41 (UTC)[回复]
恕我基本没有理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日 (一) 18:48 (UTC)[回复]
@For_Each_element_In_group_..._Next现有提案并没有说条目标题要限定在中文可靠来源中。如果外语可靠来源中出现了可靠的中文译名(在下确实遇到过这种情况,是在Talk:道本语),也可以使用。--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9月3日 (二) 09:16 (UTC)[回复]
正是。(难怪我没有懂他的意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日 (二) 09:31 (UTC)[回复]
(?)疑问:先此声明,我只看了新增条文那段,下方的讨论太长未有时间细阅。就著“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外文专有名词(如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想请问未有中文版/中文名的书籍、漫画、杂志、电子游戏、电影等等,在此情况下是否属于所谓的原创研究?--银の死神走马灯剧场祝你在乱流下平安 2024年9月8日 (日) 14:53 (UTC)[回复]
您指的“未有中文名”,是指“没有官方中文名”,还是指“任何可靠来源中都没有出现过中文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8日 (日) 15:01 (UTC)[回复]
任何可靠来源中都没有出现过中文名。因我留意到,单纯套用该句,FA“文学和戏剧”和“传播媒体—电视剧分集”有很多标题名称似乎都属于原创研究,影响可能比较大(?)--银の死神走马灯剧场祝你在乱流下平安 2024年9月8日 (日) 15:08 (UTC)[回复]
按本条文来看的话,如果编者自行翻译(即没有使用任何可靠来源出现的译名)的话,确实是属于原创研究的。不过一方面,本方针并不溯及以往,即并不会通过之后一夜之间就将过去疑似原创译名全先改为原文,只是鼓励对这些译名做出检查(尽量去可靠来源寻找而非使用编者原创译名);另一方面,如果社群可以就某部文学作品或某一类文学作品达成“可以自行翻译”的共识,那就允许自行翻译而不属于原创研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8日 (日) 15:16 (UTC)[回复]
是的,这就和NC:ACG允许采用搜索排名靠前的常用译名冲突了。这个名称确实是爱好者的共识,条目主题可能冷门到无法讨论出共识,但确实又具有关注度。所以如果没有解决方法,我(-)反对当前版本条款。--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5:27 (UTC)[回复]
无法讨论出共识,按《WP:命名争议》不就是使用原文吗?和本条文矛盾在哪里?--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8日 (日) 15:30 (UTC)[回复]
现在NC:ACG允许“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普遍使用的中文译名(名称)”使用啊,这类中文译名没要求是否来自可靠来源。按你这条款,就要把日本作品标题保留原文或者转写为罗马字了。--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5:38 (UTC)[回复]
现在NC:ACG允许“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普遍使用的中文译名(名称)””不就是属于条款中的“若对于“应允许编者自行翻译”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则不受前述限制”吗,为何反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8日 (日) 15:42 (UTC)[回复]
对了,或许应该先整理现有方针与指引有关共识,列入例外。话说,例外应该放在哪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3:53 (UTC)[回复]
“例外”可以新建信息页?反正没必要写在《非原创研究》核心内容方针里思考...《非原创研究》内只要说了“有共识可以自行翻译,不构成原创研究,不违反本方针”就可以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55 (UTC)[回复]
“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这里是或的意思吗?如果是且的意思,那作品名这块也没什么约定俗成的译法。--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1:20 (UTC)[回复]
没有说一定要有适用于所有作品名的约定俗成译法啊,注意前面的状语是“对某一专有名词某一系列专名”,所以只要比如某部动画,编者有共识认为可以翻译且定下了中文名,就可以用自己翻译的中文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1:35 (UTC)[回复]
感谢解答我的疑问,现在不再有异议了。--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1:46 (UTC)[回复]

参考此讨论,我建议修订维基百科: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中领导人更替的港澳项目,修订如下:

  1. ^ 只限非同额竞选
  2. ^ 只限非同额竞选

现寻求大家意见。--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4日 (日) 07:28 (UTC)[回复]

此种“选举”似乎不受“候选人”同额与否影响吧?以往即使有民主派“候选人”也祇是陪跑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4日 (日) 12:03 (UTC)[回复]
完善选举制度”前香港的还有陪跑空间,现在连陪跑也没有;澳门除了第一届外都是同额竞选。--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5日 (一) 00:20 (UTC)[回复]
既然如此,那似乎更无更改必要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5日 (一) 02:00 (UTC)[回复]
感觉没有必要这样搞得更复杂。--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4:59 (UTC)[回复]
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影响实际是香港政制史上单一事件最大,在特首选举方面对选民构成影响尤甚。以往的选民构成导致曾俊华对比林郑月娥并非毫无胜算,而曾俊华、林郑月娥本人之别无疑动摇今时今日香港前途。因此,过往香港特首选举的确比现在重要得多。--—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7 (UTC)[回复]
@Ericliu1912CopperSulfate如果这样太复杂,我有更简单方案:取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在ITNR地位。--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5日 (一) 05:33 (UTC)[回复]
我个人感觉,鉴于其在中文世界的影响力,即使是同额选举造成的更替,也值得列出。--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7:22 (UTC)[回复]
那个讨论不是无共识?还是那个说法:不区分重要性或者“实权”性,列出世界政区索引+港澳的行政领导或立法机构更换则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5日 (一) 06:28 (UTC)[回复]
支持ITNR取消或限制港澳特首选举。ITNR是对重要性的判定,单独列出港澳更是判定中的判定。除前次讨论所述理由外,规模更大、自治程度更高、各派各候选人竞争更激烈、候选人更能左右城市前景的东京都知事选举都能遭遇刊登争议,各方面更无足轻重的港澳特首选举更无理由继续保留ITNR的“重要性”尚方宝剑。即使与香港自身的政治大事相比,香港公民党解散也被大片以“重要性”(包括国家或国际意义等)为由反对,公民党解散难道不及李家超(再次)当选重要、李家超(再次)当选难道就比公民党解散更具国家或国际意义?另外,近期两个台风,在英维ITN都提及菲律宾、台湾、中国(大陆),在中维ITN都恰好不提造成显著死伤的菲律宾(在第一个台风候选时我还指出应提及菲律宾但被无视),地域中心真可休矣。--—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4 (UTC)[回复]
@神秘悟饭容我插一下嘴。首先,在香港和澳门,谁就任行政长官肯定比一个政党的存亡(哪怕是民建联)更加重要,因为行政长官是有实质权力的职位,政党则只是一个组织而已。另一方面,香港行政长官不曾有人做足两任,假如李家超连任,将会是董建华以来第一次,至少这一次会是有意义的,下次的事下次再算。反而以人口而言,澳门就真的无关痛痒,要取消的话先取消澳门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5日 (一) 10:10 (UTC)[回复]
公民党解散的意义在于香港政治环境变化累积的结果;而李家超当选或再次当选无足轻重在于,今时今日香港特首发挥空间有限;只要曾俊华之流无法再入闸,无论是李家超、林郑月娥或邓炳强上任,都不会左右香港的前途,最大差别可能只是有无“夜缤纷”。您可认为公民党解散不重要,但是显然东京都知事选举、加州州长选举等基于上上述理由比香港特首选举更重要,更应列入ITNR;虽然法治国家检察官裁量空间有限,值得怀疑加州检察长发挥空间与香港特首孰大孰小,遑论州民普选加诸考虑。何况,李家超连任或再次当选,并不保证做足两任;董建华在第二届就任也不会确信自己不能做足两任。况且,以少数党身份连任东京都知事四、五届大概不会被提名,香港建制派做足两任特首也不值ITN一提。--— Gohan 2024年8月7日 (三) 04:01 (UTC)[回复]
以上内容显然是基于编辑自我主观意见来判断,认为一个非独立性地区的政府领导更替比惯例上视为同等级别的港澳行政领导更替还要重要。当然前者的提报尽管提,虽然还是可以认为重要性有待确认,但后者我认为还是保留,要不然干脆只保留世界政区索引的行政领导轮替和立法机构轮替了,连其他欧盟、教宗更替大老远的事不难么重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8日 (四) 03:28 (UTC)[回复]
欧盟是有成员国让渡主权的超主权实体,是比几乎任何国际组织都重要;教宗是独立国家的元首,本就符合“世界政区索引所列国家或地区的国家元首更替”,无须费心。我本来主张保留港澳立法会选举,但若阁下想要剔除一并港澳所有选举和教宗更替,我也不反对、乐于成全。
“香港特首或其选举不(再)(比较)重要”,甚或不及未纳入ITNR的官员,是可靠来源的主流判定,绝非只是编辑自我主观意见:
搜查实在费时低效、事倍功半,如有反驳再作补充。--— Gohan 2024年8月12日 (一) 10:51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说现在就拿掉香港比较有争议一点。根本就算是董建华也已经是钦点的,只是从来没人做足两任甚至追加任期,至少接下来这次再出现预期的情况就能完全反映您我都了解的所谓转变,之后剔除就没有争议了。相对来说,澳门很早就完成这个转变过程,现在即可剔除--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3日 (二) 05:46 (UTC)[回复]
(-)反对:等额选举与否,和是否应该列入新闻动态无关。不管是不是等额选举,选出来的都是正儿八经的特区行政长官,亦符合基本法。--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9:34 (UTC)[回复]
若特首不在ITNR单独点名列出,此话倒算有力;但特首就在ITNR单独点名列出,此话苍白无力,需要额外的支持理由。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领地、属土的首脑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港澳的特首选举凭什么列入ITNR?--— Gohan 2024年8月12日 (一) 10:53 (UTC)[回复]
本质上和来源无关,只是港澳在中文区(四地+东南亚两地)的特殊地位确定这个特例。所以单纯列出一堆怀疑来源并不能改变这个特殊性。所以要么只有世界地区,要么保留。再列出更多所谓的怀疑来源都不再和不值得驳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3日 (二) 06:57 (UTC)[回复]
WP:中文圈中心:由于系统性偏见的存在,中文维基百科一般条目内容中,尤其是牵涉中文圈地理、历史、人文等的条目和主题,往往会长期存在一定的中文圈中心。我们可以容忍系统偏好的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系统偏好合乎中立观点方针⋯⋯--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13日 (二) 13:55 (UTC)[回复]
这是一定情况下必然的,除了en没那么严重(作为事实上的国际常用语言),所有语言都有自己的语言区中心情况,也会优先关注语言区内的事物。也就是港澳在中文的独特性,比起日本东京或者美国加州的地区行政、立法的更替重要性略高,可以与国家/地区、超国家政体的欧盟、类似国家政体的教廷类似一同表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5:40 (UTC)[回复]
既然你承认香港澳门是特例,这样证明责任就是在保留香港澳门于ITNR的人(而不是相反),因为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已说明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优先度高于系统性偏见。--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14日 (三) 07:39 (UTC)[回复]
由于阁下除“中文区”“特殊地位”外至今未提出任何香港、澳门值得单独提点的论据,大家不得不判断您的这条观点应否属于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当合理意见并加以考虑或排除。您也听我说过:“故意、直接的系统性偏见不应继续存在。故意、直接的偏见,在ITN体现为将相对不重要的事情拔高至相对重要高度以至于刊登;无意、间接的偏见,例如重要的大事由于无人编写或条目不合格而无法刊登,则可无可奈何地接受。若既接受无意、间接的偏见,又容许故意、直接的偏见,则致使系统性偏见加倍放大。”--— Gohan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2 (UTC)[回复]
上述的来源,本质上就是基于提出支持者的主观立场,认为任何行政、立法机构选举只有“民选”的才“值得”推选,只要有来源或者“报道”提出不是这个观点的,就认为与他们这些编辑的主观断点不符而加以刁难。以本项目无主观现实立场来看,我认为这个领导人更替根本不应该考虑其选出方式是否所谓符合“民选”而才考虑列出,唯一考虑就是它是不是不平凡的政治实体(也就是世界政权/地区列表,或者包括具有超独立政体的类政府组织欧盟、具有类似政体性质的基督教廷),同样的港澳现时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体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所以可以在中文区语境下单列,虽然从来源来看,以现实主观立场来看,一些媒体似乎想暗示中央政府对其施加他们不期望的影响力。——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3日 (二) 07:09 (UTC)[回复]
港澳现时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体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来源请求]--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13日 (二) 13:53 (UTC)[回复]
{{Citation needed|港澳现时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体具有一定的独特性|time=2024-08-13T13:53:23+00:00}},事实上,除非事实上撤销了港澳的特别行政区身份(类似撤销独立关税区、出入境管制,或者行政区平替成直辖市、省或降格成地级市,等)。当然贵等主观地认为那样的观点,那我也无法纠正你这样的主观想法。——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5:45 (UTC)[回复]
@Cwek嗯……我反而认为您举的情况是de jure,而神秘悟饭主张的是de facto……--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7:33 (UTC)[回复]
嗯……什么时候我们事实上见到“特别行政区”这个名号消失了?你看到中央视图对香港施加影响力是一个事实,但“特别行政区”还在也是一个事实,等到“特别行政区”这个名号都不存在的话,再来讨论港澳是否不再算入那一类独特性。其他媒体和某些人现实怎么看是他们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7:47 (UTC)[回复]
简言之,如果事实上出现了“特别行政区”名号消失(平替成直辖市、省或降格成地级市,等)乃至导致部分行政机制转变(例如撤销独立或独特关税区别、出入境管制、行政部门统一化管理、或者加入政委,等)而形成与过往独特性消失的话,或者可以考虑不保留港或澳的行政、立法机构的更替ITNR允许,要不然没啥继续讨论下去的需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7:57 (UTC)[回复]
如果阁下所谓“上述的来源”,是指我在上方列出的多方可靠来源,那么阁下的论断纯属臆测、错误总结。在下以“香港+特首”/“特首+选举”/“李家超+特首”等的关键字,限域Google第一时间想到的中文维基百科认定、较少争议(排除台湾、香港)的可靠来源中文网站,排除仅属被访者而非作者或记者本人的论断,从各站Google结果的前几页中,不偏不倚地得到以上仅属作者或记者本人、与本话题相关的论断。原想搜查更多,但因“费时低效”,顾及“不想听的人不会听”,提前结束搜查。阁下若认为此等来源不可信,应提出更可靠的来源及论证,而非空口放言。而所谓“认为任何行政、立法机构选举只有“民选”的才“值得”推选”的总结更是错误。姑且不论特首选举从来不是普选,从“规模更大、自治程度更高、各派各候选人竞争更激烈、候选人更能左右城市前景”、“发挥空间有限”、“遑论州民普选加诸考虑”,乃至可靠来源的“忠诚的代理人”、“特首作为特区事务“第一责任人”稍高于正部级。 然而,这个关系近年受到冲击。……从这个表述可见,北京赋权港澳办可以对港府行使监督权,即是在权力位阶上高于特区政府”等言论可见,“民选”或其程度只是衡量其重要性的因素之一,绝非必要条件或主要因素。此外,阁下除“中文区”一语外,显然无法回答“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领地、属土的首脑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港澳的特首选举凭什么列入ITNR?”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都有不同的“特别行政区”,若存活至现在能否因其“特别行政区”五字而单独纳入ITNR;世上千奇百怪的政区名衔不少,其中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者亦不少,凭什么不列入ITNR?--— Gohan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4 (UTC)[回复]
如果真的认为这个独特性“不存在”的话,那或者可以考虑不再保留港澳的立法、行政体系更替。但我还是认为:其一ITN项目不属于百科条目内容,不属于使用NPOV的情况;其次这些来源本身就有与中国中央政府冲突的倾向,所以自然宣传或者“评论”认为中国中央在控制香港(因为西方阵营失去了香港作为对中国执政指责的踏脚石);再者从事实上且我所见,港澳在中文区或者相对于中国这个政体整体上仍存在一定的独立(独特)性,所以于本项目立场上,可以考虑保留作为立法、行政体系更替的项目。如果出于所谓去除语言系统性偏差,也需要考虑纳入其他相对于其依附的主题政权具有独立(独特)性,类似现在港澳的“特别行政区”的特征(包括:税务区别、出入境管制区别、行政立法体系与其依附的中央性质政府有区分的区别等),或者可以考虑类同情况,一并加入ITNR项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5日 (四) 01:10 (UTC)[回复]
  • 虽然您之前指责我的论述“编辑主观自我偏见”,但是您的观点才是没有信源支撑的如此产物。社群认定的可靠来源以及主流学术研究都有“香港特首不(再)(比较)重要”的公论。您对社群认定的可靠来源的看法令人嗟叹,这里不是以一家之言推翻可靠来源公论的地方。
  • 不过至为关键的是,一国内的独特性能够解答“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领地、属土的首脑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港澳的特首选举凭什么列入ITNR?”吗?ITNR用以辅助判定重大性,而非独特性;独特会有加分,但不足以构成重大;政区的独特(如有)更不能构成其所设官职的重大。
    • 独特性即使对重大性加分,可能是加在夏宝龙等之职,而非李家超之职——近年可靠来源有说李家超是习近平、夏宝龙的执行人/代理人,几无称夏宝龙、中联(络)办主任是李家超的联络人/传话人。
  • 类似现在港澳的“特别行政区”的特征(包括:税务区别、出入境管制区别、行政立法体系与其依附的中央性质政府有区分的区别等)”为何会导致当地首长或其职位重要?即使全部满足这些条件,当地首长职位仍有可能不具较大实权或影响力。
    • 美国原住民保留地(名义或/且实际)首长会比加州州长重要?或相对比加州州长更值得列入ITNR?
    • 假定某特殊政区甲满足您提出的其他任何条件,但与国内其他地区的边境管制达70分,而该国其他地区与他国的边境管制为10分;而香港与中国大陆的边境管制达90分,中国大陆与与他国的边境管制为50分;您认为此甲地首脑能否列入ITNR?
    • 为何偏偏圈定这些“类似现在港澳的“特别行政区”的特征”,而不包括“首长本地产生、不经外地当局任命”、“独立自主维持或发展防卫或军事力量”、“自主防务”、“不适用民法”或“无司法审判”等等?这些条件是否因地设法,只为纳入港澳而排除其他接近独立国家的属地、领土?
  • 您曾说过“要不然干脆只保留世界政区索引的行政领导轮替和立法机构轮替了,连其他欧盟、教宗更替大老远的事不难么重要”,最近又说“可以考虑类同情况,一并加入ITNR项目”、“如果事实上出现了“特别行政区”名号消失(……)乃至导致部分行政机制转变(……)而形成与过往独特性消失的话,或者可以考虑不保留港或澳的行政、立法机构的更替ITNR允许,要不然没啥继续讨论下去的需要。”;您在““特别行政区”名号”不消失的前提下,到底能否接受“干脆只保留世界政区索引的行政领导轮替和立法机构轮替”?
    • 另外,此前看漏“大老远”或对此三字不熟悉,地理距离“大老远”是您主张去除“欧盟、教宗更替”的主因?
--— Gohan 2024年8月15日 (四) 10:26 (UTC)[回复]
@CwekITN虽然不是条目但却是刊在首页的条目导览,对维基中立性影响可能比个别条目更大,我认为它比条目更需要受NPOV约束。现在的问题只是您的主张和@神秘悟饭的主张之间,有哪些比较吻合这个方针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1 (UTC)[回复]
我觉得大家先考虑一个问题:两个特区的CE与LegCo选举的重要性实际上真的如我们想像中的那么高吗?如果不是的话,那直接将这部分删掉就可以了。我这里质疑的也同时包括完善前的情形。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乐 2024年8月17日 (六) 14:56 (UTC)[回复]
既然国家强调港澳的体制是“一国两制”,那至少是个高度自治的特区嘛,又因为我们中文维基是中文的,自然不可避免多一些关于大陆、港澳台、星马的--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5:14 (UTC)[回复]
我在8月14日已说过:“⋯⋯证明责任在保留香港澳门于ITNR的人(而不是相反),因为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已说明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优先度高于系统性偏见。”--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9月3日 (二) 08:33 (UTC)[回复]
考虑到WP:BIAS,在下现在亦不再反对删除剩余的港澳选举相关条文。--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9月3日 (二) 12:40 (UTC)[回复]

对澳门部分作公示

已通过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已7天没有新留言,我大胆在此对澳门部分作以下公示:

提议条文

⋯⋯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

公示7日,2024年8月31日 (六) 15:25 (UTC)结束

请求大家对此公示发表意见,另外香港部分也请求大家参加讨论。--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24日 (六) 15:25 (UTC)[回复]

@Ericliu1912CopperSulfate神秘悟饭cwekPatrickov超级核潜艇Sanmosa通知曾参加讨论者。--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24日 (六) 16:51 (UTC)[回复]
再看一下条文以后,我改变意见:全部剔除(即跟@神秘悟饭Sanmosa意见相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6:57 (UTC)[回复]
(+)支持:有进展好过无进展。理想状况仍是剔除所有特首选举。--— Gohan 2024年8月25日 (日) 05:02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现行条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议条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回复]

这一问题,我支持Shizhao前辈的说法,即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
至于判定的客观标准,和判断条目的标准一样。即是否有“提出新观念”,或是否有“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后者又称“原创总结”)。另见客栈条目探讨区的类似问题,有更详细的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9:00 (UTC)[回复]
我原则上支持这个观点,但是假如我们像条目一样在模板中添加大量参考资料,就会严重影响模板的视觉效果。然而,在“不需要(或不方便、不能)添加参考资料”的前提下要求“不能进行原创研究”,实质上相当于将证明是否存在原创研究的责任转嫁给了质疑者。
我认为应该明确模板中给出参考资料的方法,例如放在noinclude标签中、放在注释中、放在讨论页中等。--——🦝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0:48 (UTC)[回复]
(!)意见:如果因为“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而]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那么将模板从具体涉及的条目移除,是较为可行、中性的解决争议办法,而不必一定采取删除模板的方式。模板本身一般仅用于提供导航便利,而不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以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为缘由提出删除模板本身,或许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23 (UTC)[回复]
如果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那么大部分没有客观标准的navbox都应该删掉。例如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1/02#Template:上海市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7/31#Template:北京市,但是类似的navbox可能有几千个。--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47 (UTC)[回复]
确实看不出删除类似导航模板的充分理由和必要性。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6:51 (UTC)[回复]
没有人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就像没有人认为一篇条目是原创总结一样),关键是看它总结是否会“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以及我在条目探讨中也表示应该对“暗示”的判定尽量从宽处理。当然,若主题本就没有明确定义,比如说“XX市老街”(假设并没有任何政府或学者定义该市哪些街是“老街”),那么应当按原创研究删除,但它的本质问题是“提出新观念”,而非“原创总结”。我认为如没有明显“得出或暗示新结论”,那么应当由提删者承担举证责任;但若本身主题就没有明显的定义,那么应当由创建者承担“定义”(即给出来源)的责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3:24 (UTC)[回复]
“导航模板”是否是原创研究,本议题讨论其实有点狭窄,没有考虑到维基百科既有的组织条目方式。在英维早就有指引了,维基百科: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的“导航模板”就提到何时分类替代,何时列表替代,“毫无意义”的时候,个人认为就是删除的时候。
当然退一步不看英维总结的经验,要重造轮子的话。个人同意Interaccoonale提出的,在导航模板讨论页之类的地方给出的收录标准,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原创总结。个人在更新{{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前后,都会在讨论页给出当年的数据来源。
导航模板部分收录范围并不明确,不像“XXX公司游戏”、“XXX的歌曲”。一些模糊不清的,如{{北斗企鹅工作室}},我不理解为何有“主要配音作品”一栏,按“惯例”其他日配公司模板都只有配音员如{{青二Production}}。上面提到的城市条目也是如此,收录范围不明,都没有“惯例”,还不如跟着当地旅游局/旅游册子的内容收录。--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2:12 (UTC)[回复]
收录范围不明者还有{{楚原}}。当某部电影不列在其部分导演作品里,读者不知道是不被收录,还是根本不是他导演的,这算什么导航呢?-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6 (UTC)[回复]
楚原这个模板理论上合适的做法是把所有导演电影都收进模板。--GZWDer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6:29 (UTC)[回复]
其实还是导航模板收录范围不明的问题,如果是收录“楚原”执导作品,导航模板名称应该为“楚原执导作品”,只有名字就好像与他相关都能收录,结果就是连他演出过的作品,还有父亲和妻子都在这个导航模板里面。--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39 (UTC)[回复]
最近我还提删了一个完全按喜好收录的{{舟山群岛}}模板,但社群似乎强烈地不认为这是原创研究,然后我建的新模板{{舟山群岛住人岛屿}}也说是我矫枉过正了 囧rz……搞不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6:55 (UTC)[回复]
与你讨论的编者似乎是香港人,也许香港岛屿列表和{{香港岛屿}}的区别算是一个参考点,全香港共263个岛屿,导航模板收录的为何那么少。我还发现一个范围更大的{{太平洋岛屿}},也是中维特有的模板。--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7:11 (UTC)[回复]
我认为{{香港岛屿}}这样的无收录标准模板纯属原创研究。模板是嵌入条目内的“表格”,应当有明确标准;只有分类不嵌入条目内,不需要“穷尽”分类项(也通常不会穷尽,因为分类不能建立“红链”)。类比就是{{中国历史}}模板即便没有建立西夏条目也不能不放在模板里,否则显然是严重的误导性内容或表达特定政治意涵的原创总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7:17 (UTC)[回复]
以下仅供参考。引述WP:NAV(非方针/指引):“导航模板是收录多个相关连结的群组模板,以便在页面与页面之间进行导览。”回归模板的目的/功能,模板只不过是页面间导航工具。“相关”也不是什么严谨的表达。模板不是集合,即使WP:NAV#导航模板例子(尤其是Template:NBATemplate:Harrypotter)也不太有“明确的标准”。--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58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NBA、HaryyPotter不属于原创总结,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一个“主题”,就像“武汉市”条目作为主题并不是非要按武汉市志的目录来组织内容一样。但岛屿模板类似一个“列表”,我认为随手收录构成了原创总结,就像HarryPotter模板中书籍列表部分不能随手只收录魔法石、密室、凤凰社、混血王子4本书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2:16 (UTC)[回复]
仅供参考。上述岛屿模板基于关注度&数量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但有条目则应收尽收。对于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Template:Harrypotter中的角色、地点、网站似未穷尽?再如WP:NAV#导航模板例子中的Template:激素Template:几何术语Template:希腊神话Template:程序设计语言皆未穷尽。--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2:47 (UTC)[回复]
“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可以用“明确收录标准”解决,WP:列表方针也是需要明确收录标准的。因为岛屿是有绝对明确清单的,所以我认为无收录标准的模板属于原创研究;《哈利·波特》的角色、地点等则相对不那么明确。换句话说就是,越是有明确清单的事物(比如浙江省1949年以来有哪些台风登陆),我越是认为必须全收或必须限定标准收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8 (UTC)[回复]
岔开一个话题,为何Template:NBATemplate:NBA场馆是两个分开的导航模板?从我个人认为后者应该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我也认同Template:NBA不太有“明确的标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56 (UTC)[回复]
Template:NBA有包括NBA场馆列表,那个列表应该是Template:NBA场馆的基准,原则上没有问题。留意在NBA,场馆可变空间比球队大,所以球队可放主模板,场馆则有另开模板的必要。反而Template:NBA场馆是不是应该叙述一下“哪个场馆是哪个球队的主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5:08 (UTC)[回复]
上面既然指出部分导航模板存在“不可能完全收录”,“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的情况,应该考虑将Wikipedia:导航模板#替代的某些观点,如“过于空泛/涵盖范围太大的主题,例如Category:花卉,应当以分类或列表代替”通过作为指引,“在导航模板讨论页之类的地方给出的收录标准,避免误解”
也可以在维基百科: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增加一些新条文,一如WP:STAND无共识,只能写一段小的WP:LISTD达成共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36 (UTC)[回复]
再举个例子,《T:除名太平洋台风名称》模板,若按“有条目则应收尽收”来操作,当并非每个台风都有独立条目时,这显然会带来错误信息。另外,岛屿的符合关注度的程度其实是非常非常大的,甚至几乎所有岛屿(包括无人岛)其实都是会得到有效介绍的,所以重点在“数量”上——那么就假设未来“除名台风名称”变得很多,该怎么做?我想应当是按年份组织,而非“凭感觉选择性收录”才对。同理,若岛屿过多,那么应当按面积、人口等门槛来定义收录标准(且最好是可靠来源中组织类似清单时使用过的定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0日 (二) 03:59 (UTC)[回复]
英维的相关编辑指引,如维基百科: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等,虽然本地不是指引,但是潜意识还是以这种方式处理三者的关系。这里举例一个主动缩减范围的例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从“中国大陆电子游戏公司”变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导航模板要收录所有大陆电子游戏公司是不合适的,这是分类的功能这个模版不应该存在,支持缩减范围的观点。
维基百科是非牟利的,又不用搞SEO,部分编者可能出于{{孤立页面}},所以使用导航模板把内容集合起来,但是以不明确的标准创作出来的导航模板,很容易出现比重失衡。为何要针对导航模不能原创研究,其实维基百科: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版本落后,“导航模板”缺点内容没翻译全。“导航模板”的内容可以是有倾向性的,有违WP:中立。一些导航模板如{{对土著人民的种族灭绝}}会出现“为何有XX,没有YY”的争论,最后还是要给出可靠来源,有资料佐证的情况下才能修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56 (UTC)[回复]
这么重要的讨论怎么不叫上@红渡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7 (UTC)[回复]
人家已经立场鲜明地要求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我再留言也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6:02 (UTC)[回复]
我认为navbox收录标准不明不是大问题。英维的指引只是将这一点列入导航模板的“缺点”(en:Wikipedia:Categories,_lists,_and_navigation_templates#Disadvantages第五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7日 (二) 16:20 (UTC)[回复]
然而第5条也有明确说明:“Templates can go to Wikipedia:Templates for discussion if they appear to push a POV.”(没错,他们有专门的“模板存废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09:14 (UTC)[回复]
诸君如何看待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Template:中国近代大学建筑的删除理据:“自定义的一套收录标准,无可靠来源支撑。”?用户能否制定标准(有人将此认定为WP:原创研究)?针对当前模板普遍无来源但屡次因此被提删这一情况有什么看法?怎么看待这种(自定义标准+无来源)用户总结的模板的合理性?--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2:40 (UTC)[回复]

外东北地名规范

因近期出现了外东北条目相关争议,因此在此提出用词规范:

以上。

我还没有空编写一个格式手册,还不如搁这讨论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6日 (五) 04:08 (UTC)[回复]

副知@Ericliu1912 @Allervous @日期20220626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6日 (五) 04:12 (UTC)[回复]
南千岛群岛争议地带,无论实际管理方,皆使用日语译名。”应该建立在有日文命名的情况下。至于其他外东北地区,倘若不使用“名从主人”的命名常规,应该为自己提供的译名补齐参考来源。--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8月19日 (一) 00:00 (UTC)[回复]
副知@Kone718。——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6日 (五) 04:34 (UTC)[回复]
我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现有中文可靠来源是否有给出译名规范?本站似不必首先自行定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6日 (五) 04:34 (UTC)[回复]
有汉语名的地方为什么不使用汉语名称呢?——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4:36 (UTC)[回复]
同意前两条。
  • 清代已有汉语名称的地方,不宜使用俄语名称。
  • 建议对外东北和库页岛分开讨论。
  • 汉语名称大多来自当地土著语言,当地劳动人民既已约定俗成地译为汉语,即应保留。
  • 建议对定居点和自然地理事物分开讨论。
以上——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4:46 (UTC)[回复]
对第四条解释一下,城市、行政区划是人为规定的,在同一位置的定居点不一定具有连续关系,人们不分民族地倾向于定居在河口、平坦处等宜居的地方。而山川河流、湖沼岛屿,自然存在,一般不轻易改变。——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4:55 (UTC)[回复]
“有汉语名的地方为什么不使用汉语名称呢?”<<用中文里的常用名,而不是有汉语名就要用汉语名。旧金山条目叫旧金山不是因为它有这个汉语名,而是因为这个名称在中文里常用。(对比新金山,条目就叫做墨尔本而不是新金山。)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4日 (三) 06:14 (UTC)[回复]
@微肿头龙向史公哲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4:39 (UTC)[回复]
支持阿南之人的提议,除上述几个外东北定居点和南千岛群岛因现实因素而采用汉(满)名/日名外,其他应使用实际控制者所采用的名称,也就是俄语译名。若非因为现实因素,那几个外东北地名和南千岛群岛也应使用俄语译名。--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5:27 (UTC)[回复]
咦,你不是前几天刚说倾向用“符拉……”那一串俄文名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5:29 (UTC)[回复]
是呀,我本人支持“符拉迪沃斯托克”,但因现实问题(中国政府的立场)没办法--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5:53 (UTC)[回复]
能否具体说说中国政府的立场为何影响维基百科的条目命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5 (UTC)[回复]
法律规定,上述八个地名在出版地图上必须括注汉语名。——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7 (UTC)[回复]
@Kone718这和维基百科命名常规的关系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9 (UTC)[回复]
不太清楚,实际上对于外东北的地名命名常规本身就是一塌糊涂。提出这个方针讨论是好的。但最上边的草案提议本身有很大问题。——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6:01 (UTC)[回复]
硬要在地图上加传统中文名算是中国政府的立场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5:58 (UTC)[回复]
这和维基百科命名常规的关系是?(当然,我个人的立场当然同我国政府一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6:00 (UTC)[回复]
这种要求可能会影响到中国大陆用户对相关地方的称呼,即影响到常用度,进而间接产生对条目命名的影响。——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8月16日 (五) 07:18 (UTC)[回复]
这些名称都是“中文”名称,“中文”不等于“中国”吧?至于条目命名,有显著常用名称的(如前8个?)依照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没有显著常用名称的应从俄罗斯俄文翻译(部分如阿伊努地名等的俄罗斯俄文、日本日文是一致的,这种情况下可沿用汉字?)。 绀野梦人 2024年8月16日 (五) 05:43 (UTC)[回复]
您对外东北地名怎么看呢?您认为应该使用中文名还是俄语名?——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05:53 (UTC)[回复]
上则发言已说明。“中文”、“俄文”不等于“中国”、“俄罗斯”,用中文表示的中国、俄罗斯名称都是中文。有显著常用名称的就使用,没有显著常用名称的应从俄罗斯俄文翻译成中文(语源相同的可以沿用中国中文)。--绀野梦人 2024年8月16日 (五) 16:52 (UTC)[回复]
没有显著常用名称也不要原创翻译。--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9日 (一) 09:44 (UTC)[回复]

提案 

  • 1.国家自然资源部去年(2023年)2月6日公布的《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第14条所规定的应当加括注表示的8个俄罗斯地名按《规范》中规定的中文名命名;
  • 2.外东北地区,即沙俄1689年至1860年间通过《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强占的东北地区,不包含库页岛及其周边地区,该地区的自然地理事物(如山、河、湖、岛)以已有的中文地名命名,城镇以俄名命名;如在《尼布楚条约》前由中国控制的地区,即使有中文地名,也不应作条目名;
  • 3.有中文名的地名,不以中文类推其他同名的地理事物的名称;如图呼勒河,俄称图古尔河,注入同名海湾;现有资料证实该河已有中文名称“图呼勒河”,惟无资料提及它注入的海湾的中文名称,不宜类推地将图古尔湾也命名为图呼勒湾;
  • 4.不以已有的中文名命名行政区划、机关、单位、企业、交通设施的名称;如应保留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符拉迪沃斯托克港、纳霍德卡枢纽火车站、符拉迪沃斯托克第一热电厂等;
  • 5.涉库页岛和千岛群岛命名问题应另行讨论,其中南千岛群岛又应区别讨论。

以上——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13:03 (UTC)[回复]

解释、建议和意见
一、东北地区的地名,无论是内东北还是外东北,大部分来自于各种土著语言的名称,这些名称经过在当地居住、生活、劳动的汉族开荒者和劳动人民之口,成为了汉语的有机部分,无法清晰地分别。比如“吉林”来自满语的 Kirin Ula (沿江),很少有人认为它是外来词;“挠头沟子”来自满语的 Nentu ,乌苏里江具有不明 etymology ,这些地名是自然形成,不可分割的。事实上,从1792年驰柳条边禁令起,至上世纪初期止,在各方面的禁令和阻碍下,来自关内的汉族人民代代相传地从未停止移居、开发东北的步伐。即使最迟至1860年外东北已全沦俄手,闯关东的人群仍然涌入俄治下的外东北地区,并在比例上大大超过了来自东欧的移民。帝国首相П·А·斯托雷平在1908年于议会上指出俄属远东地区在与俄国本土交通不便又紧邻中国的情况下,来自中国和朝鲜的移民是必然的。从1858年至1914年间的滨海州,只有约两万个家庭来自俄罗斯,而当时州内人口已达60万。直到1938年,海参崴市内还有数以万计的中国移民居住,其中绝大部分是在该地被让予俄国后迁来的。
二、(此条为个人意见)很多维基人提出意见,认为日语的外语,应与俄语同样对待,不具优先度。我充分理解他们的想法,但个人认为其他语言比日语更“外”一些。
三、建议对南库页岛、北库页岛、北和中千岛群岛、南千岛群岛区别讨论。
四、海参崴较特殊,绝大多数人不会称呼“符拉迪沃斯托克”,这意味着人们使用“驻海参崴总领馆”“海参崴港”“海参崴火车站”的名称,就该市名称或需讨论。——Kone718 2024年8月16日 (五) 13:03 (UTC)[回复]
@Kone718阁下可否确认第三点是否也涉及鞑靼海峡勘察加半岛?--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08:19 (UTC)[回复]
我认为不包括堪察加。鞑靼海峡需要社群讨论。——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05:58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Kone718包括英文、韩文在内的其他语言皆以鞑靼海峡名之,窃以为其最为通用,当从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26 (UTC)[回复]
@Patrickov显而易见的无效逻辑,见此(每种语言对某一专有名词的称呼常常不、也不必对应)。--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1 (UTC)[回复]
大部分中文媒体亦采用鞑靼海峡一词:[19][20][21],其中第1个更疑似直接来自俄罗斯--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7 (UTC)[回复]
这(逻辑)我认可(虽然“大部分”仍需证明,个例是不能用来证明的)。另外,《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也用“鞑靼海峡”,甚至没提“间宫海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2:43 (UTC)[回复]
不过个别条目会加注“间宫海峡”,如《日本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2:51 (UTC)[回复]
@自由雨日不过又有另一件事:俄语维基百科把“鞑靼海峡”(Татарский пролив)和“涅维尔斯科伊海峡”(пролив Невельского)分为两条条目(其中涅维尔斯科伊海峡指最窄的部分、鞑靼海峡则指其南边分隔亚洲大陆及库页岛的海域),似乎需要进一步查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52 (UTC)[回复]
这似乎和本问题并没有关联?--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2:54 (UTC)[回复]
有啊,这件事会显示鞑靼海峡不止是命名问题,更有可能是定义问题--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7:34 (UTC)[回复]
这跟译名无关。中南半岛既可以包括马来半岛,也可以不包括,纯看你“分辨率多细”的问题,不论包不包括,跟“中南半岛”是否应该改名“印度支那半岛”都没什么关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08:16 (UTC)[回复]
@Patrickov @自由雨日 @幻光尘 我认为鞑靼海峡适用俄语名称较好。理由如下:1.本人并没有查到该海峡在古代有任何中国王朝给予的名称。2.鞑靼海峡(狭义,准确来说是黑龙水道)两岸均长期由俄国控制,仅在日本干涉俄国内战期间,东岸由日本控制。另,本人不同意黑龙水道这个两岸都长时间由俄罗斯控制、即使日本方面也承认该海峡两岸由俄罗斯拥有的海峡采用和名,当然我也没移动就是了。——Kone718 2024年8月19日 (一) 08:26 (UTC)[回复]
除了第二点非常不同意之外,关于第四点,这些官方名称不容随便更改,一定要保持使用符拉迪沃斯托克。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9日 (一) 14:28 (UTC)[回复]
所谓“符拉迪沃斯托克”此种俄式地名也是中文名称,除非(一)任何地区均不常用俄式地名及(二)传统中文地名在特定地区常用,否则条目无须移动,以地区词转换处理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09:11 (UTC)[回复]
为什么“符拉迪沃斯托克”已作地区词处理?——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11:45 (UTC)[回复]
另外,俄国侵占我国外东北已百余年,我不确定纯以此作为命名格式分界是否妥当。所谓“传统名称”、“当地居民用语”等说法,均过于模糊,难以检证。显然倚靠分析既有来源确定常用名称比较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09:13 (UTC)[回复]
“传统名称”不模糊。虽清代对东北地区控制较弱,惟仍留下大量舆图、史料。我已在第(一)条内强调,直到1938年,滨海州仍有数以万计的中国人和朝鲜人居住。而直到1972年,俄方也仍沿用传统地名,由于珍宝岛边境冲突才匆忙全数改名;由于这个原因,俄罗斯一侧的水文资料大多是以旧名记录的。——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11:57 (UTC)[回复]
所谓“俄罗斯一侧的水文资料”是俄文还是中文?若是中文,作为可靠来源提出便是。我看不出单用“传统名称”之类为依据之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4 (UTC)[回复]
然而这些地方的实际控制者为俄罗斯。俄方已经改名了,出于事实论述,我们就没必要故意坚持使用“传统名称”。除非,“传统名称”远比俄语译名常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06 (UTC)[回复]
不赞同第二条,除非能证明传统中文名广泛被使用,否则应全部使用俄语译名作为条目名,传统中文名写在内文即可。另外,为何要把库页岛从外东北分离开来?有什么特殊理由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09:27 (UTC)[回复]
主要是因为库页岛南部和千岛群岛在日俄之间反复争夺吧。至少看中国出版的地图,命名有日式的也有俄式的。--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3:28 (UTC)[回复]
我记得前两年和U:Kone718君在克里利翁半岛条目争执过。现在我把2010年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俄罗斯地图册》中萨哈林州那一页放上来,供各位参考:[22]。--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1:42 (UTC)[回复]
似乎我两年前没有加入维基。——Kone718 2024年8月18日 (日) 11:45 (UTC)[回复]
哦,记错了,是1年前,请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囧rz……--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2:08 (UTC)[回复]
我在去年曾在互助客栈提出类似草案(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8#关于日俄争议领土的命名),唯未能获得共识.希望这次能至少达成一部分共识。--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2:11 (UTC)[回复]
我希望大家少吵架 多写条目。实在不行修一下 население 模板吧。——Kone718 2024年8月19日 (一) 08:35 (UTC)[回复]
愿意协助修模版,但不知道我能怎样帮到您?--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3:34 (UTC)[回复]
这个模板在中维几乎不能工作。过几天我有空了再跟您详细解释。——Kone718 2024年8月20日 (二) 05:52 (UTC)[回复]
就克里利翁半岛这单个条目来说,翻译似乎有问题。这个名称是一个法国人的姓,那是否应该从原来的姓克里隆命名呢?——Kone718 2024年8月19日 (一) 08:38 (UTC)[回复]
“克里利翁”没问题:“克里隆”乃误译,法语人名Crillon应译“克里永”,而ill虽然如今发[j],但中古法语甚至直到18世纪的近代法语都还是发[ʎ]的(同西班牙语ll、葡萄牙语lh、意大利语gli),彼时Crillon读[kʁiʎɔ̃](若按此音译的话同样为“克里利翁”),“Крильон”估计就是那个时候借去的并按彼时的法语发音转写的。--BigBullfrog𓆏2024年8月19日 (一) 23:34 (UTC)[回复]
看不懂,你字多感觉很有道理。——Kone718 2024年8月20日 (二) 05:53 (UTC)[回复]
关于库页岛地理名称处理,本人坚持使用俄语名称。撇除清朝的管治,库页岛1860至今仍然是俄罗斯的固有领土,反观日本只在1905-1946占领库页岛,是为侵略方,使用俄语名称显得相当合理。想必大家也不会因为日本是汉字,就把东南亚地理条目全部改为二战时日本起的名称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4日 (六) 11:50 (UTC)[回复]
库页岛上的市镇基本上都是俄语名,例如用南萨哈林斯克而不用丰原;但千岛群岛上您意见如何?上边的地图上,千岛群岛多数是日式名称。--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4:22 (UTC)[回复]
我觉得使用1855年为分界线比较合适。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5日 (日) 08:58 (UTC)[回复]
更正:我认为所有千岛群岛皆使用日语名称。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5日 (四) 12:53 (UTC)[回复]
@Kone718 在争议解决之前请停止把库页岛地理条目移动至日语名称。想必大家也不会因为日本是汉字,就把东南亚地理条目全部改为二战时日本起的名称吧。对于上方我的意见,你有有什么意见?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5日 (四) 12:57 (UTC)[回复]
我倾向于外东北8地的地名用既有中文名,千岛群岛(不论是南千岛还是北千岛)的地名用日文名,位于欧亚大陆上的其他地方与库页岛(不含岛本身)的地名用俄文名。Sanmosa DC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9 (UTC)[回复]
基本和我想的一样,也符合地图的实际规律。--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23:50 (UTC)[回复]
北千岛群岛可能有待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5:13 (UTC)[回复]
@Ericliu1912君,我在读秀上搜了一下日式的:松轮岛45条,新知岛44条,得抚岛99条;对应俄式的:马图阿岛3条,希穆希尔岛0条,乌鲁普岛17条(这几个岛都是千岛群岛北部的)。有些资料则用双名并记的方法,例如“伊图鲁普岛(日称择捉岛)与乌鲁普岛(日称得抚岛)之间的海峡为界”(来自 刘长富著. 铁血旅顺[M]. 2021)。考虑到中国印的《俄罗斯地图册》都把千岛群岛几乎全都用的日式译名(阿赖度岛除外,印的是阿特拉索夫岛),可以确定整个千岛群岛范围内,日式译名为普遍适用的译名,所以皆宜以日式译名为主条目。--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2:24 (UTC)[回复]
用常用名称就好了。维基百科不是为任何一个政府代言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4日 (三) 06:20 (UTC)[回复]

未公开账号政策

议题一

这个讨论的提案有3个,从实质文字大致上意思是

  1. 采不鼓励使用未公开账号,,也没有人应该帮忙隐瞒身份,被发现时要自负责任(原文Not anyone else's problem)
  2. 给予有限的专案页面编辑权限,仅限于和自己账号有关的事务(原文Clarify WP:PROJSOCK)
  3. 完全不允许(原文No longer allowed at all)

实质修订结果应该是废弃提案3,有限度的混合提案1及2,这个议题我没有自己太多想法,但提议二,个人认为可行,但是否开放WP:傀儡调查存疑

议题二

  • 澄清公开的定义
    1. 如果看议题一的过往提案1,我个人理解是未公开是没有公开让人知道,也承认没有公开的义务,所以不公开的责任要自己承担(从责任与义务的观念)
    2. 多重账号有几种形式,个人认为2的形式或许有机会被滥用在擦边球,见下方思想实验。
      1. 明确的公开账号:公开账号关系(通常情形)
      2. 待厘清的状态:公开这是多重账号,但未公开账号关系
      3. 明确的未公开账号:未公开多重账号也未公开关系
  • 思想实验
    1. A操作者有B和C账号,B公开宣称是多重账号但没有公开A和C,C公开宣称是多重账号但没有公开B,A、B、C编辑页面U可以被辨识A和C,但B不能被辨识,也没有人发现B和A及C的关联。
    2. A操作者有D和E账号,D未公开宣称是多重账号,但被人发现似乎是多重账号但不能确认身份,被确认后被迫要求公开身份仅宣称是多重账号,E公开宣称是多重账号但没有公开B,A、D、E编辑页面U可以被辨识A和E,但D不能被辨识,也没有人发现D和A及E的关联。
    3. 呈上的状态,A参与了专案计划页面讨论共识或制约,并产出页面存废的结论、规范的制定等共识,在允许D参与相关专案计划页面的前提下,这些共识在哪些状况是有效的。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6:09 (UTC)[回复]

看不懂,希望简洁表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09:09 (UTC)[回复]
多重账号有几种形式,个人认为2和3的形式或许有机会被滥用在擦边球,影响讨论、决策、账号权限的获得与丧失
  1. 明确的公开账号:公开账号关系(通常情形)
  2. 待厘清的状态:公开这是多重账号,但未公开账号关系
  3. 明确的未公开账号:未公开多重账号也未公开关系
大部分语言专案早期版本初期规则都提出多重账号不能参与专案页面,虽然没有每个专案的历史都查阅过,但大致可以知道是避免(包含但不限于)第一行提及的部分。可假想一个讨论中具有数个未公开或没有让任何账号知道账号关联性(包含承认自己是公开账号)的账号意见,包含投票,或者重复进行相同对象或页面提报,尤其是类似en:WP:CBAN时(未制度化但有时会发生的基于产生共识而实施的禁制),会有什么影响。
至少在en.wikipedia.org(2021年)和zh.wikipedia.org(2019年)面临一个问题,这类型账号不管是有没有违反规则,在部分状况下,像是改名,或者IP代理豁免等无法自行申请,所以稍微调整适用的范围。
  • 2019年的讨论参与人数不多,@94rain是主要意见发表者,详情可以向他确认,但基本概念还是将公开账号定义成上述1明确的公开账号:公开账号关系(通常情形)。因为是5年前的文字,即使同一人的概念或许也会调整。总之需要再厘清。
  • 2021年参与讨论的人员很多,虽然是发生在en.wikipedia.org,大概的概念仍是以解决前面提到的问题,在有需要的时候,涉及自己的部分是不能操作的,同时厘清一些观念,具体的结论从当时讨论后修订的条文版本可以知道从原本完全禁止到开放部分页面,但是仅限于和账号自己直接相关的事务。
  • 总结
    1. 个人认为公开账号的范围没有疑义就是不管是全面公开或让少量人知道,"让人知道账号关联性并可以由可信赖的账号核实是重点",但同样带入一个观念,如果并未公开且可以核实的账号成为非活跃/停止活动账号,在这种可以视为没有人可以核实状况下是否仍处于公开账号关联性状态。
    2. 如果将参与范围具体化,如果专案页面的项目增减,可能会反复造成社群讨论资源浪费,能否从目前条文的举例性质改成原则性质,像是参与那些属性的活动是不允许的。就像是en.wikipedia.org那样明确限定只在和自己账号有直接关联时(虽然仍不太完美)。原因用下面的例子,将上面的假想置换成数个未公开账号关联的账号在傀儡调查发表意见是什么感觉,我想那会造成调查意见搜集上的混乱,这种状况并不会让整个页面运作状况变得更好。
@Ericliu1912如果你有看不懂的,或者有其他意见,可以更具体叙述,但如果是和en.wikipedia.org的部分有关,我认为你可以自己看原始的主题串,自己看会比我叙述还明确。--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0:33 (UTC)[回复]
我反而同意提案3。没事开分身干么?--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8日 (日) 23:59 (UTC)[回复]
很多理由。开机器人、以新使用者的身份测试系统、编辑容易被架在火上烤的话题。--MilkyDefer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8 (UTC)[回复]
@MilkyDefer澄清一下,我的留言是针对议题一(开放未公开账号在专案参与程度的议题),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况开分身留言严重影响其他参与讨论者的知情权。其中“编辑容易被架在火上烤”这个理由最难以理解,因为我认为为了避免批评而开分身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02:44 (UTC)[回复]
前两个完全可以公开身份(机器人运作需要公示操作主;测试新用户的话可以声明),后一个可能不想公开,但就是属于现在要讨论的情况,当然“不被发现的话就不是犯罪”。——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9日 (一) 03:37 (UTC)[回复]
虽然话题讨论者目前参与的较少,简单整理目前参与的账号观念(尽量将独立的概念拆开列点),如果有更新的观点或没列到的会在这个签名文字的签名前方插入*YYYY/MM//DD更新以日期列项方式更新,过程中会尽量排除插入自己的意见,因为这是整理
  1. 账号不公开的责任自负(原文"不被发现的话就不是犯罪")
  2. 账号不公开时,不应参与专案页面(依现行方针记述文字是WIKI、WIKI TALK)
  3. 确实在部分情境有使用多重账号需求
  4. 操作机器人需要公示
  5. 参与争议话题,有不公开账号的需求
  6. 未公开身份会影响其他参与讨论者的知情权
  7. 参与争议话题不公开身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2024/08/27

  • 公开是指与主账号间的关系,不愿公开与主账号间关系以未公开账号处理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20:06 (UTC)[回复]
(!)意见-阅读方针,在下的理解是,(1)Rastinition列出的几种类型中,“*##待厘清的状态:公开这是多重账号,但未公开账号关系”---这仍是“未公开账号”,并不属于“公开账号”,所谓“公开”是指“与主账号间的关系”、符合方针的要求,关系的公开,才对于方针所规范的情况是有意义的。(2)如果不愿公开与主账号间关系,那就只能以 未公开账号 的范围行事。如果不是这样,方针将被架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3日 (五) 01:33 (UTC)[回复]
已更新至2024/08/27,如果没有其他更多意见,会找一个时间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整理后的结果用备注的形式更新到方针页,因为这不涉及修改方针,仅是针对概念厘清。"至少目前没有任何账号有对调整内容发表积极的意见",与调整相对相关的只有收紧开放范围--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3:46 (UTC)[回复]

公示的项目

公示7日,2024年9月8日 (日) 03:52 (UTC)结束:现行方针没有需要调整,仅部分文字厘清,厘清文字用注释形式插入方针页,对插入的内容进行公示

  • 插入注释至Wikipedia:傀儡#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
    1. 如果不(愿)公开与主账号的关系,那么这些账号应被视为“未公开账号”,并且应该根据未公开账号的规范行事。
    2. 即使不被发现,也不代表不想公开的行为是正当的(不被发现的话就不是犯罪)。
    3. 应该强调公开主账号与分身账号之间的关系,否则方针将失去意义。
    4. 未公开身份会影响其他参与讨论者的知情权,参与争议话题不公开身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 插入注释至Wikipedia:傀儡#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
    1. 开分身账号可以有多种理由,例如开机器人、以新使用者身份测试系统或参与敏感话题的编辑
(~)补充前述被公示的注释不涉及内文调整,仅做为部分段落的概念补充--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3:13 (UTC)[回复]
(~)补充因为在zh.wikipedia.org某个活动的账号有跨维基活动,针对这个部分,在en.wikipedia.org的en:Wikipedia:Teahouse#A_Confusion_Regarding_Multiple_Accounts发起主题,如果有结论,可能混合至这边,做为概念的补充。--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3:54 (UTC)[回复]
我有(!)意见
  1. 前者第1点,应被添加至Wikipedia:傀儡#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
  2. 前者第2点,完全是无中生有、曲解原意。明明是一句玩笑话,指的是如果是多重账号但未公开,那么大家都不知道,即使他违反某些方针其实也发现不了(这也正是WP:傀儡的自相矛盾之处)
  3. 前者第3点,无中生有,根本没说要“强调”公开账号关系。方针将失去意义(即上方方针将被架空),强调的是未公开的多重账号应遵守方针,是第1点的内容
  4. 前者第4点,我有意见,见Special:Diff/83938736
  5. 后者第1点,不就是章节本身(Wikipedia:傀儡#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内容吗?
我支持完善方针,但我认为上方讨论并不充分,尤其一些意见只是一人提出,并未形成共识,就此仓促改动方针(或者说补充)并不妥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4:05 (UTC)[回复]

↑该投票无效,原因:任何形式多重账号不应参与方针指引相关讨论,但意见可供参考(欲确认多重账号细节请洽询User:‎Manchiu)。--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12:02 (UTC)[回复]
一、我会报备元维基此事。二、出于隐私原因,我认为符合方针中的隐私使用多重行为;三,用户报备的双重账号没有滥用。-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15:17 (UTC)[回复]
@Manchiu因为你的文字复制2次,同样会复制2次,为了避免混淆或其他未揭露的非主帐,代偿措施必须在参与讨论时加入模板标注,如果没有标注,应该用其他方式替代
  • {{votevoidh}}--User:CCC{{votevoidf|reason=多重帳號使用者,不應參與任何投票或形成共識的討論或方針/指引等規範制定,參與時票數無效或意見無效,但意見文字本身可供參考。||sign=User:CCC}}
虽然上述文字已经离题,进入正常讨论,但因为这本身涉及实务、操作、风险控管副知
多重账号使用者曾经在自己对话页和这个页面针对下面账号提出文字发表意见,谨以此标注让各使用者自行决定是否回应,对话页的意见是在公示文字形成之前,发表的意见和这边的文字意思差异不大,主要的差异是针对Wetrace的文字
en:Wikipedia:Teahouse#A_Confusion_Regarding_Multiple_Accounts已经获得回应,多重账号参与的讨论/投票无效(提出的案例是页面移动讨论),参与的讨论视为无共识或者不应依该讨论进行额外操作(en:Wikipedia:Sockpuppet_investigations/Бмхүн#c-Hilst-20240901150300-DMacks-20240901135000)。--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21:22 (UTC)[回复]
(~)补充上面文字如果被允许存在,实质上和开放所有WP:SOCK型态账号及IP参与是相同概念,讨论WP:SOCK所以让WP:SOCK参与是很怪异的现象--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4:35 (UTC)[回复]
作为一名具有调查助理背景的管理员,在执行层面上,个人是秉持着“不鼓励使用未公开账号,也没有人应该帮忙隐瞒身份,被发现时要自负责任”的立场。没有用户有义务去公开自己与其他账号的联系,但若被发现且该账号有于任何议题中持有任何明显立场的编辑历史,则必须按滥用傀儡来处理,不论该用户有何理据。虽然理论上应该是完全不允许未公开账号的,但实务上会很难彻底执行。--)dt 2024年9月1日 (日) 06:07 (UTC)[回复]
(!)意见-(1)未公开与主账号关系的多重账户,有没有涉及滥用傀儡?在下想了想,恐怕是难以直接断言没有。例如 多重账户B 并未遵照傀儡方针的限制,编辑了主账号A编辑过的条目、有意回避监督、可能伪造民意、参与编辑WK计划页面,这些就是涉及了滥用傀类。(2)现在一个账号说自己是傀儡,拒绝公开主账户关系,但又自居“已公开账号”,这恐怕就是在公然架空傀儡方针。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9月3日 (二) 05:16 (UTC)[回复]

命名常规所说的“确实难以翻译”是什么意思?

WP:NAME说:“只有当外文词在中文可靠来源中被广泛使用时,或缺乏中文可靠来源且确实难以翻译时,才应使用外文作为条目名称。”针对这句话中的“确实难以翻译”这几个字,在Talk:Nkhumbi语中,Huanghaisen君表示:“按我的理解,难以翻译指存在新的汉语中本没有的概念,人名地名民族名惯例都是音译,根本不存在什么难以翻译。”

在下对Huanghaisen君的这一理解感到难以接受,但同时也意识到,在下自己也很难理解这几个字的含义。如果方针中不该有如此模糊的表述的话,在下希望这几个字的具体含义能够得到社群共识的阐明;如果无法阐明,希望能将这个语焉不详的短语去掉。--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25日 (日) 14:32 (UTC)[回复]

我觉得这可能本身就仅有这种模糊的表述,没存在过准确的“表述”,因为每位编者都有不同的个人“观点”。我的对于专有名词的观点是应严格限制原创翻译(见《#提议为WP:非原创研究方针翻译章节部分新增补充说明》),比如Nkhumbi语就是专有名词;对学科术语的观点是能达成翻译共识则可以翻译,否则应尽量保留原文;对其他普通名词则尽量翻译而不保留原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4:52 (UTC)[回复]
难以的条件我认为按常识,取得明显共识,然后WP:IAR。关于“惯例都是音译”,如果能确定音译结果是唯一且正确的,那么似乎可以,反之属于难以敲定、不宜原创的翻译。--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8:04 (UTC)[回复]
有可靠来源或得由编者按外语译音表翻译者均不属于“难以翻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6日 (一) 07:18 (UTC)[回复]
常用的语言应该可以,有些非常用语言或小语种(像泰语)似乎很难用译音表,泰语人名译名似乎有很多原创。另外如果参考译音表译名,是否需要专门标注出来。或者建立一个模板用于标注。--Kethyga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02:46 (UTC)[回复]
还有一种可能,有广泛的非可靠来源在使用、通用的译名,是否就不算难以翻译,但这又无可靠来源去证明。--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3:44 (UTC)[回复]
广泛的非可靠来源”,这很明显是经过了一个编者自行原创分析的过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03:49 (UTC)[回复]

修订IP封禁豁免及IP封锁豁免权授予者方针

IP封禁豁免

由于Unblock-zh.org已经试营运近50日,本人现在提出修订现有IP封禁豁免方针(WP:IPBEPROXY部分),详细修订条文见下:

原条文

用户可在维基百科:权限申请/申请IP封禁豁免权提交申请,若无法编辑该页则应发送电邮至wikipedia-zh-ipbe邮件列表

修改后的条文

用户可在维基百科:权限申请/申请IP封禁豁免权提交申请,若无法编辑该页则应透过发送电邮至wikipedia-zh-ipbe邮件列表或者在Unblock-zh.org建立工单申请

--Benho7599 | Talk 拥护以李家超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11:07 (UTC)[回复]

提案OK的。对了我有个不请之情,我做为IPBEG处理的IPBE申请相对于其他IPBEG是多很多的,再处理的时候我发现有时会需要调整IPBE的期限,然而碍于User:Xiplus/unblock-zh-helper-gmail小工具尚未有选择IPBE期限的原因,导致必须使用Special:Userrights手动给予有期限的IPBE,加上一直以来社群有个声音是希望适当的提高标准,参考其他站点meta的GIPBE或enwiki的IPBE都是给予有期限的,我希望可以给予IPBEG权限组移除IPBE的权限,以利在申请是需要赋予短期IPBE的申请时,IPBEG使用User:Xiplus/unblock-zh-helper-gmail赋予永久权限后可以直接透过Special:Userrights调整IPBE的期限,当然我知道社群有一部分人会忧心IPBEG会滥权但我想经过如此长的时间,社群对现任的IPBEG都已有相当的认识,应该是不太需要担心会有滥权的情况发生,即便有新的志愿者申请成为IPBEG我想社群也是使用高标准在看待的,这理论上来说也不太需要担心。
至于方针的部分则是软性规定(透过方针规范),非硬性(透过技术层级限制),仅允许IPBEG在申请有需要赋予短期权限时才可更改,不得用于处理WP:RFDR的除权申请。@AINHBorschtsLuciferianThomasSCP-2000だ*ぜ不好意思打扰各位,由于我的意见与各位有相关所以想请各位过来讨论,如有打扰还望见谅,谢谢。
以上请社群考虑一下我的意见,十分感谢。--~~Sid~~ 2024年8月26日 (一) 14:49 (UTC)[回复]
@Hoben7599哈啰打扰了,我上面的意见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您可以顺便推动一下,如果社群同意这么做的话。--~~Sid~~ 2024年8月26日 (一) 14:53 (UTC)[回复]
(+)支持。使用该网站较为方便。--WiiUf ——青龙出世,傲视苍穹 的第1000次编辑! 2024年8月29日 (四) 04:58 (UTC)[回复]

IP封锁豁免权授予者

现在提出修订现有IP封禁豁免权授予者方针,详细修订条文见下:

原条文
  • 不受速率限制影响(noratelimit
  • 强制为全域账号创建本地账号(centralauth-createlocal
  • 添加用户组:IP封禁豁免者
  • 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IP封锁豁免权授予者
修改后的条文
  • 不受速率限制影响(noratelimit
  • 强制为全域账号创建本地账号(centralauth-createlocal
  • 添加用户组:IP封禁豁免者
  • 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IP封锁豁免权授予者
  • 移除被授权用户权限组:IP封禁豁免者(不得用于处理除权申请,仅可变更无需长期或永久IP封锁豁免的用户的豁免权限为短期权限、或移除错误的授权)

--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8月26日 (一) 15:27 (UTC)[回复]

谢谢你的帮忙,不好意思我这部分没有说清楚“仅允许IPBEG在申请有需要赋予短期权限时才可变更”,我这部分是指说IPBEG仅可因申请信件缩短IPBE期限(例子:IPBEG在处理申请时遇到一位需要赋予短期权限的人,先透过Xiplus开发的小工具一键建立账号、赋权(此处会是永久赋权,原因是小工具尚未有选择IPBE期限的功能)与用户讨论页通知,再直接透过Special:Userrights更改为短期权限即可),不是指说仅可移除短期的IPBE,抱歉让您误会了。
我建议可以写成“不得用于处理除权申请,仅可变更无需长期或永久IP封锁豁免的用户的豁免权限为短期权限,或移除错误的授权”会比较好,当然这么写会让不清楚IPBE处理状况的人看到会觉得有点奇怪。--~~Sid~~ 2024年8月26日 (一) 16:14 (UTC)[回复]
已订正--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8月27日 (二) 02:21 (UTC)[回复]

最后留言距今已有五日,就Hoben7599君提请的修订 公示7日,2024年9月10日 (二) 14:20 (UTC)结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3日 (二) 14:20 (UTC)[回复]

关于ITN和ITNR的获选类别扩充的提议

本人希望将维基百科ITN和ITNR的提名标准中加入下列的内容:

对于ITNR的标准中,希望增加:

  • 一个国家对另外一个国家的建交、断交、宣战(包括正式宣战和实质性宣战)、媾和、停火、合并和吞并。
  • 一个国家的建立、拆分、解体、政变、领土(除了领海和飞航情报区)变更(且被承认)、加入或退出联合国。
  • 一个国家的国家级选举(国家元首或/及立法机构选举)、大型地方选举、对政治平衡和立法机构掌控权或国家元首造成变化的补选、罢免(或对国家元首的罢免);任何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议长、君主的罢免(无论是否通过)、弹劾或不信任案。
  • 一个国家加入或退出国际组织,及一个国家级国际组织的成立和解散。
  • 候选人赛
  • 任何造成至少1人遇难的民用航空器空难或恶劣天气(包括但不限于暴雨、台风、飓风、热带气旋、龙卷风、洪水、地震)。
  • 任何对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的变更、新增和取消。
  • 宣布闰秒(或永久取消)。
  • 国家元首及副职、前国家元首及副职、君主、太上王/皇、前任及退位的君主的逝世、在极有可能死亡的情况下失踪或退位。
  • 任意国家对同性婚姻的合法或非法做出更改或裁决。--FK8438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14:25 (UTC)[回复]
ITNR项目理论上可无须提名即可登录,因此我对以上项目有以下意见:
  • 第一及二项我(+)支持
  • 第三项我(-)反对,国家级选举现已在ITNR,其他的定义太含糊(大型地方选举有多大?/怎样为之“政治平衡和立法机构掌控权或国家元首造成变化”?/是否每个罢免、弹劾或不信任案都可无须提名而登录?),有逐个讨论的必要。第四项同理由。
  • 第五项我(+)支持
  • 第六项(+)支持前半,后半(-)反对类似第三项我反对理由(重要性争论)。
  • 第七及八项我(+)支持
  • 第九项我(-)反对,现任国家元首、君主逝世/变更现已在ITNR,其他的会有重要性争论。
  • 第十项我(+)支持
--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29日 (四) 17:09 (UTC)[回复]
谢谢回复:对于大型地方选举中,是参考在ITN里面,各国的中期选举和地方选举大多都独立列出,已经属于不成文的规定。(美国2022年的中期选举、台湾的10合一选举也都有刊登,其他国家例子也不少)。而对于不信任案或者罢免/弹劾就删除就是了。--FK8438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2:19 (UTC)[回复]
以本人处理经验而言,选举、罢免及类似活动一般不宜径行刊登,因其细节往往须经社群讨论得出,或至少应予检阅之机会,故现阶段维持一般提交程序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0日 (五) 13:58 (UTC)[回复]
(!)意见:第六项前半,民用航空器空难似乎不总是具有国家级别或国际等级的意义。[23]--User:What7what8🏠 2024年8月30日 (五) 21:17 (UTC)[回复]
好,我改变我的立场。--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31日 (六) 05:28 (UTC)[回复]
造成人员死亡的民航空难在几乎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会被刊登...所以可以算是一种不成文的共识?而且请问一下是否有反例。
不如改成:
  • 一个国家对另外一个国家的建交、断交、宣战(包括正式宣战和实质性宣战)、媾和、停火、合并和吞并。
  • 一个国家的建立、拆分、解体、政变、陆地领土变更(且被承认)、加入或退出联合国。
  • 大型地方选举或中期选举、对政治平衡和立法机构掌控权或国家元首造成变化的补选、罢免(或对国家元首的罢免);任何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议长、君主的罢免(无论是否通过)、弹劾或不信任案。
  • 一个国家加入国际组织,例如欧盟北大西洋公约等。
  • 候选人赛
  • 任何造成至少1人遇难的民用航空器空难。
  • 任何对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的变更、新增和取消。
  • 宣布闰秒(或永久取消)。
  • 国家元首及副职、前国家元首及副职、君主、太上王/皇、前任及退位的君主的逝世、失踪或退位。
  • 任意国家对同性婚姻的合法或非法做出更改或裁决。
--FK8438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4:59 (UTC)[回复]
1.台湾的10合一选举广受大家同意登ITN,和其他地方选举不相同(美国中期选举严格上是美国立法机构选举)。2.第三条既没删除不信任案/罢免/弹劾,也没定义多大的“政治平衡和立法机构掌控权或国家元首造成变化”才可用。综上所述,我保持对此条文反对。--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9月5日 (四) 04:28 (UTC)[回复]
为什么有些国家的中期选举和全国性地方选举可以刊登,有些就不可以?这样子的话会不会双重标准?对于美国期中选举(或者任何对立法机构部分改选的选举)应该算是特列。--FK8438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15:21 (UTC)[回复]
1.这是总结过去ITN提名经验(台湾的10合一选举被提名时没反对),我的意见是:如果地方选举有些没人反对刊登、有些有人反对刊登,就不适合进ITNR,因为ITNR项目本质是已被社群认同、无须提名即可由管理员登录((~)补充:ITNR项目外依然可以提名,只是需要理由+社群认同)。2.美国中期选举是美国国家级立法机构选举,原因是其改选美国众议院全部议席、并改选美国参议院议席三分之一议席,而美国众议院/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家级立法机构,所以美国中期选举是美国国家级立法机构选举。--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9月6日 (五) 16:30 (UTC)[回复]

维基百科:关注度 (列表)》草案已创建,供社群讨论

根据近来存废讨论中的一些问题与争议,我创建了《WP:关注度 (列表)》草案,大部分内容参考或直接翻译自英语维基百科en:WP:NLIST(列表关注度在英维并非独立指引,而只是en:WP:Notability中“Common circumstances”章节的一个小节)。以供社群讨论。首先邀请参与过或涉及到了相关讨论的一些用户:@日期20220626红渡厨PatrickovYFdyh000Nostalgiacn银色雪莉Underconstruction00Factrecordor神秘悟饭Kethyga--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2:28 (UTC)[回复]

另再邀请@Sanmosa向史公哲曰Ericliu1912--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2:36 (UTC)[回复]
列举几个涉及到列表关注度问题的存废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大使列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女部长列表》《许冠文电影作品列表》《周华健音乐作品列表》《广电总局禁限令列表》《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等等;另外,我方才又挂了{{关注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曾变更代管关系县级市列表》(虽然它竟是特色列表……不排除会发展成《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情况的可能)。--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3:43 (UTC)[回复]
WP:关注度 (列表)的条款的这个定义或许是有问题的,比如澳门医院列表郭卓坚提呈的司法复核案件列表与所有飓风季时间轴均看起来很有可能不合条款规定。此外,这个翻译显然无视了enwiki那边“There is no present consensus for how to assess the notability of more complex and cross-categorization lists (such as "Lists of X of Y") or what other criteria may justify the notability of stand-alone lists”的说明。Sanmosa DC 2024年8月29日 (四) 22:49 (UTC)[回复]
为何不符合?据我所知,中国大陆的县志经常都会列出医院清单,澳门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省级行政区(人口体量则和县相似),不可能没有独立第三方来源统计境内的医院吧?(另外,澳门医院列表也有对应英维条目,至少英维并未认为其不符合英维关注度指引。)司法复核案件列表我暂时不太清楚。飓风季时间轴应该更加符合条款规定,比如据我所知,中国大陆有大量出版物(包括书籍、论文等)会详细讨论某一年西北太平洋所有台风(集合式讨论,包括直接出版针对性的《台风年鉴》等),气象方面科技水平发达得多的美国想必有更多可靠来源讨论某一年的飓风季。(且这些飓风季应该也在英维都有独立条目,甚至貌似很多中维飓风季条目就是译自英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2:56 (UTC)[回复]
“Lists of X of Y”相关问题我暂时还没研究(也没在存废讨论碰到过),而且英维那边也是“无共识”状态,感觉影响不大(只是作为“独立列表关注度”细节问题的一个补充,而非必不可缺的核心条款),我就暂时没考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2:57 (UTC)[回复]
既然英维有这句话,我们也未达共识,应当照译出来。--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1:52 (UTC)[回复]
我认为有那句“为了拆分的必要,即使未达关注度,也通常可得到接受”已经足够了,这比英维要宽松多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07:38 (UTC)[回复]
并且如果将“无共识”直接写入方针指引,至少应当是“经过了很多讨论”的情况才需要,目前我没看到中维对“Lists of X of Y”问题有很多讨论。不过我刚刚将英维那一段最后一句话加入指引了,这样就更大幅宽松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4:52 (UTC)[回复]
“澳门医院列表”明显符合要求,不知为何特意提出。医院属于政府会关注的内容,有政府来源澳门统计年鉴》,很多政府文件都有。经济统计报告,如每年的第三方《澳门蓝皮书》也有记录。--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0:58 (UTC)[回复]
注意到日期20220626声称1万个英维列表条目,9999个都没做到这一点”(虽然前面加了所谓“假设”),也可现在这里给出相应的论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9日 (四) 23:27 (UTC)[回复]
我会比较在意艺人演出作品列表的问题。我之前从河合优实分拆出河合优实演出作品列表的考虑是:
  1. 穷举:即是看到有可靠来源提及就该收录;或者如果本身此表译自外文条目,它们举多少而又有来源佐证的我就放多少;
  2. 如果当中一些来源是会批量提及该艺人参与的作品,我即视为列表本身具关注度;
  3. 篇幅问题:假如作品列表占去条目本身篇幅超过一半,而主条目除去列表后有效长度仍达到DYK标准或以上,我就会独立写出这个列表,以免主条目过于拥肿。当然您们可以说我这个判断是原创,不过我是认为应该要为独立列表列明某种最低有效长度、或者以主条目和列表各自长度及/或其关系定义一个在中文维基百科适用的独立列表条件
现在这个写法,我颇肯定上面的第2点会不符合“此外,‘顺带提及’的概念也可类比应用于判断独立列表的关注度,即若某一独立可靠来源仅仅是列举了某一主题的几个项目用于举例说明或论述其他问题,则应当视作是‘顺带提及’(假想的)列表所有项目集合,而非‘有效介绍’整个列表,故无法佐证该列表具备关注度”这句,甚至这个月刚登上FL的宇多田光影像作品列表也很可能不符合(至少我在引言找不到佐证列表本身关注度的来源)。
或者倒过来说,如果“此外,‘顺带提及’的概念也可类比应用于判断独立列表的关注度,即若某一独立可靠来源仅仅是列举了某一主题的几个项目用于举例说明或论述其他问题,则应当视作是‘顺带提及’(假想的)列表所有项目集合,而非‘有效介绍’整个列表,故无法佐证该列表具备关注度”这句要切实执行,我担心有大量艺人演出作品列表(包括FL)被合并回主条目、导致主条目过于拥肿的问题。--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30日 (五) 03:00 (UTC)[回复]
你说的情况或可简单地在《WP:关注度 (人物)》中增加相关条文以得到解决(就像《WP:关注度 (虚构)》中那样),即增加“艺人作品可成独立列表”的相关条件(你甚至现在就可以动手写)。毕竟这一通用列表关注度指引仅是充分条件(对“关注度”这一问题而言)而非必要条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03:11 (UTC)[回复]
@Hikki@Prince of Erebor这两位都是上文提及列表的建立者--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1:43 (UTC)[回复]
上次有个讨论提及一些列表是因主条目过长而分拆出来,是次草案是否影响此情况?--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2:02 (UTC)[回复]
主条目已确有关注度者,其直接拆分列表应一律视为有关注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0日 (五) 13:56 (UTC)[回复]
已在草案中加上这句话(不过我有些担心它会被滥用,成为编者滥建琐碎列表或原创自定义主题列表的依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4:04 (UTC)[回复]
我甚少参与站务讨论,不过这次似乎牵涉我写的条目,那我就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我应该只写过郭卓坚提呈的司法复核案件这一篇列表比较有争议。我写之前是有参考过英维的NLIST英语WP:NLIST,指引中明确写道列表主题只需要曾被可靠来源作为整体讨论(One accepted reason why a list topic is considered notable is if it has been discussed as a group or set by independent reliable sources),不需要所有项目都被一并提及(The entirety of the list does not need to be documented in sources for notability)。明报出版社的《走过20年——香港回归20年故事》,以及香港01[24]BBC[25]等媒体都有以郭氏提呈的司法复核为整体作介绍,评价章节的部分社评都是对郭氏提呈过数十宗司法复核案的综合评价,我认为不论是新或旧的关注度指引都足以符合。
就《维基百科:关注度 (列表)》,我同意派翠可夫君所言,“顺带提及”那段似乎与上文矛盾。指引开首提到“不一定需要枚举出该主题清单下所有项目”,但下面又写道“即若某一独立可靠来源仅仅是列举了某一主题的几个项目用于举例说明或论述其他问题”。首先,没有提及某主题的所有项目就只能是一种“举例说明”。而且基本上能被视为可靠来源的媒体都不太可能会发布单纯的列表(如某歌手的所有音乐作品)。即使是西方娱乐网站很流行的Top 10 list,例如这篇10 Underrated Donnie Yen Movies You Need To See,按照此指引的定义,应被视为“举例”和“用作讨论哪些甄子丹的电影被低估,而非对甄子丹电影的有效介绍”,不能用作证明关注度。这似乎会令很多作品列表不符关注度,我也不太理解加入这段的用意。就条目分拆问题,我觉得与其要case by case分析每篇条目是否过长,倒不如直接更新WP:SIZESPLIT,硬性规定主条目达到某一个长度才能独立分拆列表。—👑孤山王子📜 2024年8月30日 (五) 14:20 (UTC)[回复]
没有提及某主题的所有项目就只能是一种“举例说明””:不认可,比如草案中“浙江省登陆台风列表”也没有提及所有项目,但很显然行文是意在“统计”本身,而非举几个台风的例子来说明其他问题——加入的有关“顺带提及”的条文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即比如某一可靠来源只举了四个台风的例子来说明浙江省有四个地级市曾成为过台风登陆地、只在介绍演员的小段说明文字中举了他的三部作品,这种情况就属于“顺带提及”(如仅仅单纯地在介绍演员的年龄、出生地之后以“该演员代表作有《A》《B》《C》”收尾这种,不应当认为据此可建该演员所有作品的列表;甄子丹10部电影那个来源我认为基本上是可以佐证关注度的,它不仅是以“整个列表”为介绍对象而非用电影列表说明其他问题,而且“……的10部电影”其实暗含了它实际上研究了甄子丹的所有电影)。--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4:27 (UTC)[回复]
换句话说,在“穷举所有项目”和“仅随便举了几例来明显辅助说明其他问题”之间其实有很大的灰色地带,而非“0-1”关系;条文已经明晰“并不需要穷举”也可以佐证关注度,我加入的“顺带提及”相关条文就是从另一方面说明“明显仅单纯举几例用以说明其他问题”的介绍性文字则不能佐证列表关注度。他们都只是对某种极端理解的“让步”,让步后仍处于谱系的两端,而未“相遇”或“超越”,故并不矛盾。--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4:33 (UTC)[回复]
@自由雨日嗯,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了。但我觉得目前指引的用词似乎convey不到这个意思,此“顺带提及”跟GNG那个的定义不完全相同。与其以“其他问题”概括哪些情况不能证明关注度,倒不如直接写明哪种写作动机能证明关注度,例如可靠来源必须以介绍该列表的主题为主旨,单纯用作统计、提及但并非以列表项目为论述核心的举例说明等情况则无法佐证关注度。个人认为这样会比较好。—👑孤山王子📜 2024年8月30日 (五) 14:49 (UTC)[回复]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刚刚修饰了一下,不知是否好些?另外您关于“统计”的观点其实对我来说都有些严了()我觉得用作“统计”是可以佐证关注度的(统计基本上是枚举的),比如某一来源罗列了澳门所有的医院,即便没有介绍性文字,我也认为可建“澳门医院列表”,故我暂时不加入“单纯统计无法佐证关注度”这一内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5:07 (UTC)[回复]
感谢接纳我的意见!嗯,我觉得目前的条文清晰多了。我个人对单纯的列表式统计是否算作有效介绍有些保留,但没有提出明令禁止使用这种来源证明关注度的打算,目前这样也ok。—👑孤山王子📜 2024年8月30日 (五) 15:33 (UTC)[回复]
近日没有精神参与这种深度的讨论。不过正巧我打算慢慢重建因侵权被撤销的FL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26],由于意识到原来的名称在定义上有问题,而且旧有的版本好像概述性质的独立来源不足(正是这讨论的重点之一吧),所以我改了个新名作草稿Draft:港铁车站艺术计划永久展品列表,并且打算找更多的来源,如这种[27],未知大家觉得可以吗?--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5:46 (UTC)[回复]
此外,我很少写列表,但早期也为自己的小趣味写了一个维他奶电视广告列表。为什么选择这个品牌呢?因为纵观我见过的所有文献,这个品牌在内容丰富程度及时间跨度方面都是数一数二。建立时并没有想概述性来源(虽然后来可能有一点),思路是理论上当中多个广告手上都有具有效介绍的来源,但实在不好意思全部都开一个独立条目(除了乡情是价值最高之作),有些的独立潜质则比较擦边,所以就集合成列表,有点像虚构事物列表的关注度说法。希望对各位有参考价值。--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6:26 (UTC)[回复]
不像一项可用于执行的规则,更是是编辑自己的论述(类似“尽管一些编者希望……”的评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31日 (六) 08:10 (UTC)[回复]
这句确实可以拿掉,不是规则本身,但写着也没问题吧?英维en:WP:NLIST也有非常相似的表述:“although editors may, at their discretion, choose to limit large lists by only including entries for independently notable items or those with Wikipedia articles.”--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1:25 (UTC)[回复]
对于可行的想法,可以考虑两条路线:一是“列表”这个概念符合“关注度”;二是列表收录的项目至少超过一个作为单体符合“关注度”但不足以为每项单独设立条目,而作为“列表”列项。——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31日 (六) 08:12 (UTC)[回复]
第一种路线似乎和本草案的核心想法非常相似,第二种路线则有将“列表”发展为“同类型小作品集”的风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1:26 (UTC)[回复]
按上述讨论,英维亦承认有些情况未有达成共识,而中维本身亦已有WP:虚构集合,它正是走第二路线,不涉及第一路线。有些事物的确不适合仿效它,例如演员的影视作品列表自然不可以说所有作品都有个条目就可收录,但也有一些事物是与虚构集合可比的,如今列表关注度的制订只着重第一路线,恐怕会令人觉得不公平。据以往经验,之后若想再制订某类专门题材的列表关注度,必然难以摆脱第一路线,会变成只有虚构集合的条件与别不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4:32 (UTC)[回复]
此外,依我在演艺文化方面的常识,认为具代表性的颁奖礼中的终身成就奖或同等奖项(如十大中文金曲的金针奖)得主,可预想其相关范畴作品列表具关注度。@MilkypineSammypanWill629Fake12345Banyangarden未知几位有何意见?--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4:33 (UTC)[回复]
倾向认同这种说法,或许可以直接加在《WP:关注度 (人物)》里。--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1日 (六) 14:36 (UTC)[回复]

上面很多人都提到特色列表,如果在评选时都有看特色列表标准,而不是单纯投票,应该能注意到“特色列表标准”第三条提到的在长度和/或主题中,它满足独立列表的所有要求。去看一下独立列表中的选择标准和“合适的列表主题”就直接和间接提到列表的“收录范围”和“关注度”。当然“独立列表”作为早期翻译自英维指引的页面,内容已经过时,但是目前中维评选特色列表就是这个标准,已经在好条目方面形成评判标准的共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6:28 (UTC)[回复]

说个事,中维其实目前有1个类似的关注度指引《维基百科:关注度 (性质表)》,性质表的关注度指引是针对条目的补充数据页、资料表和性质表相关的内容之收录准则。。———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6日 (五) 07:47 (UTC)[回复]

扩充MOS:COR有关领土资料使用之部分

基于朝鲜将地图修改为事实论述,而朝鲜半岛统一问题属于敏感政治,在引用地图材料之时更应注意法理状况与事实论述,以避免编辑争议,因此参照MOS:CS4D,进行条文增修。

现行条文

(无)

提议条文
内文以外之附加材料

在模板、地图、图例等叙述性内文以外之附加材料当中,限采用事实主权叙述,除非相关附加材料的应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相关附加材料所加入的条目(下称“相关条目”)是直接涉及法理主权叙述的条目(即存在讲述主张疆域的段落及/或讲述主权争议的段落的条目);
  2. 除非相关附加材料本身已可使读者快速明确区分实质控制区域和非实质控制区域,否则相关条目必须要同时列有仅标示实质控制区域的附加材料;
  3. 倘若一则相关附加材料能够传达等效的重大资讯,不得使用多则相关附加材料;
  • 其他情况下,如相关条目确有进行法理主权叙述的必要,相关法理主权叙述应着墨于内文。

以上。--🍫巧克力~✿ 2024年8月30日 (五) 01:49 (UTC)[回复]

这具体会影响什么?看不太懂,建议举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1日 (六) 10:48 (UTC)[回复]
具体来说,这个方针主要规范的是描述当前状态下的“朝鲜半岛”条目各自政治主张将域范围该引用的地理限制,例如在今年朝鲜的政治主张条目提及当前领土状态时,便应该以当前[28]状态进行描述,而非以旧有的全岛图进行论述,以符合此新增条文的第一点要件;相对地的,韩国在今年的政治主张仍处在法理主权与事实主权的双重状态,那么在谈及韩国本身与统一就必须两张分开或用全岛图标记韩国实质疆域处理,以符合第二点要件。--🍫巧克力~✿ 2024年9月5日 (四) 02:04 (UTC)[回复]
我不理解。祇要做好图示,总是用朝鲜半岛地图绘制内容有何问题?两韩终究密切相连,刻意区别固无大碍,惟难见其必要。此外,维基百科应该已经采用两韩分治之事实状态,未见有特别变更之需求?或是我有什么误解?均请协助解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5日 (四) 18:33 (UTC)[回复]

建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格式指引

前一阵子有不少条目移动至中文维基学院(例如Template:新北市区公车路线中的部分条目),而移动过去的条目目前有一部分是用计划间连结的方式处理,因此,我提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正式的格式指引以确立这类条目的连结处理方式。

另外,现有“模板型”一节似乎可以拆出至Wikipedia:模板消息/姊妹项目,如此修改较有弹性,不必都放在此页面。--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0:30 (UTC)[回复]

可以在客栈展开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1日 (六) 09:03 (UTC)[回复]
不反对移动至方针板讨论。--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1:10 (UTC)[回复]
更像是一份说明,而不是一份可行的指引,没必要升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9:13 (UTC)[回复]
@Cwek:您不支持升级的理由是因为该页面的格式亦或者是该页面的定位?如果是前者,能否给出一份修改的指导。如果是后者,可否更详细的阐明一下为什么不需要一份指引来确立上类条目的链接处理方式。--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4:06 (UTC)[回复]
因为跨项目链接本来就没有明确限制的,唯一明确限制是类似MOS:INTERLINK跨同项目的不同语言,通过直连同项目外语代替本地创建条目的方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14:14 (UTC)[回复]
其中还是有如WP:MOSSIS这种类似格式指引的章节。--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23:07 (UTC)[回复]

提议新设立一个含大量未翻译专有名词条目的模板

模板在这里Draft:Template:未翻译专有名词,以应对谁人乐队海莉·柏顿娜喊这类条目。这个模板今后还可以细化,连入到各个专题的专有名词翻译指引。例如音乐专题在Wikipedia:命名常规 (音乐)中就指出过歌曲和专辑怎么翻译。--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2:48 (UTC)[回复]

上面正在讨论“规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对于谁人乐队,您指的是信息框中的厂牌名,还是正文中的作品列表?对于后者,假设(只是假设,我没细查)维护者仔细检查过后,确认这些专名都没有可靠来源翻译,那应该摘去此模板吗?毕竟给一个理论上无法解决的问题挂模板没有意义,其他人再查一遍就很浪费时间。--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9月2日 (一) 15:43 (UTC)[回复]
厂牌和作品列表都有。有些厂牌明显有翻译,比如宝丽多、华纳兄弟。作品列表也是,这种知名乐队的专辑在引进的时候基本都会被唱片公司给出中文译名。确认都没有当然可以摘去。--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1:01 (UTC)[回复]
我在{{NotChineseTitle}}的讨论页也提了个问题。这个模板所谓的“未翻译”是对标情况2(挂板人确认标题应翻未翻,挂个模板等人清理),还是对标情况3(挂板人把检查是否要翻的问题也交给维护人)?--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9月2日 (一) 16:13 (UTC)[回复]
个人觉得是2,不清楚要不要翻译的情况最好别挂模板--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1:03 (UTC)[回复]

提议新设提报破坏等条款

见JackPopMusic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不断重复提报User:自由雨日的同一行为,时间如下

2024年9月3日 (二) 08:09 (UTC)
2024年9月3日 (二) 07:23 (UTC)
2024年8月30日 (五) 15:58 (UTC)

建议如下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同一提报事项不得在三日内由同一使用者重复提报。

类似于3RR这类的方针建议,但仍有待改善,请各位编者给予建议,谢谢。--孙文 (TC) 2024年9月3日 (二) 11:08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1)同一用户只能提报任意特定用户最多一次(在原提报未存档的情况下),如果对同一用户有多于一个提报事项或者多于一个涉及页面,应在既有段落下留言或者开子段落讨论。(2)其他用户对已在管理员布告板的用户有更多提报事项,也可开子段落讨论。(3)管理员布告板中针对同一用户有多个段落(尤其是提报者也相同的)的,任何未涉及事件的用户可将所有段落合并成一个段落讨论。--GZWDer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12:54 (UTC)[回复]
仅能“不建议”重复提报,限制提报次数我觉得不经济。当然,管理员若知悉此种情形,将自有处置,亦不会应重复提报而提高“有利”于渠之几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3日 (二) 21:11 (UTC)[回复]
使用常识即可。难道每次出现不太合理的情况都要加条款吗?——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9月4日 (三) 00:59 (UTC)[回复]
如果管理员有作为,及早作裁决(包括“驳回”或其他指示),根本不需要有这个提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9:53 (UTC)[回复]

GA、FA、FL状态下被提交存废的处理方式?

目前U:红渡厨又将特色列表条目“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提交至存废讨论。现在遇到问题是:目前是GA、FA、FL的条目被提交存废讨论,当存废讨论决议删除后,是不是直接撤销资格,还是要走重审程序,或者是在提交存废的同时送交特色内容重审?在上次存废讨论中,有使用者提出条目“提删豁免权”的意见,因此开启讨论来发表意见。--Sinsyuan✍️💙🐻 2024年9月8日 (日) 14:49 (UTC)[回复]

对侠盗猎车手IV的争议就是先撤销GA然后再按照不符方针合并的。(确实有争议,但条目倾向于原创总结)--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5:12 (UTC)[回复]
我的意见只有一句话,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原来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就行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2:39 (UTC)[回复]
删除和评选两条道路可以并行不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44 (UTC)[回复]
赞成红渡厨和Shizhao的意见,没看出存废和评选矛盾之处。也没必要在提交存废时送重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2:48 (UTC)[回复]
(!)意见@自由雨日Shizhao红渡厨如果依照现行方针,被存废删除的特色内容是否能符合即时不合标准?--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02 (UTC)[回复]
请看即时不合标准的这句:条目如在提名时出现以下情况--———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08 (UTC)[回复]
而且这个页面并非方针,只是信息页而已。--———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10 (UTC)[回复]
都删掉了,你还怎么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3:11 (UTC)[回复]
如果是“被挂上关注度模板/被提出存废讨论”“是否即时不合标准的话”,那么我同红渡厨,典范条目被挂维护性模板的情况非常多(尤其是内文维护性模板),从未听说一挂模板就即时不合标准的。但Sinsyuan问的似乎是“被存废删除的特色内容”是否即时不合标准。这个问题就同Shizhao,讨论已删除的条目是否是特色条目有什么意义吗 囧rz……--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14 (UTC)[回复]
囧rz……不好意思大家,其实我要表达的是“优特内容标准”内的“即时不合标准”是否要增加第5点“优特内容经删除方针而被删除”,因为我倾向于如果该条目是GA、FA或FL,我自然而然的将该条目视为符合内容方针,如今有人就特色内容被提交存废,而对此感到疑惑。--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26 (UTC)[回复]
我个人不确定是否有必要加……因为比如《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这篇条目提存废的理由是关注度,那么如果未来出现了明显能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也许是可以直接恢复条目并直接“仍然是”特色列表的。至于“如果该条目是GA、FA或FL,我自然而然的将该条目视为符合内容方针,如今有人就特色内容被提交存废,而对此感到疑惑”我觉得好像是和本讨论不太有关的离题内容?不同的编者当然有不同的判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37 (UTC)[回复]
囧rz……目前使用者的意见倾向于照正常程序走,尚未有人就“提删豁免权”发表意见。--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46 (UTC)[回复]
?我不是发表了意见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49 (UTC)[回复]
对不起,我没注意到。--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54 (UTC)[回复]
“提删豁免权”没有任何合理之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3:51 (UTC)[回复]
Shizhao说得对。这甚至不是程序问题而首先是逻辑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6:06 (UTC)[回复]

已撤稿的报导能否作为可靠来源

如题。举例如王靖渝,美联社AP就疑似已经撤稿。那么基于已撤稿的报导的部分,是否应该直接删除?

附已有的一种意见,即认为可以仅加以注释:已撤稿即可。但撤稿不论原因,恐怕都是在降低内容的可信度。面对这种明显不足的可信度,维基百科是否应该强行维持予以采用?向各位征求意见,谢谢。--Zhxy 519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6:10 (UTC)[回复]

WP:REFNOTTRUE,“重要的少数观点”需要保留、注明、中立化(如XXX(曾在某时)称),比如有后续调查和影响的。“非同寻常的断言”已撤稿、无重要影响则适合移除和忽视,可能属于不可靠的信息。--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8:26 (UTC)[回复]

增补WP:OWN的内容

10年前我见过有人以我不是在地居民为理由,认为我编辑当地条目就是别有用心,暗示我不能编辑外地条目,这种情况颇令人泄气,而最近我在观察一宗编辑争议的时候,看到其中一方涉嫌作出类似的表述(12)。大家知道,很多关于世界各地的条目都并非由在地编辑撰写,这没有问题,问题是主编对于主题的理解(这放在所有地方都一样)。鉴于WP:OWN是方针,且并未明文规定阻止外地人编辑本地条目等同霸占条目,现提议在该方针中“言行”一节的底部加入“你不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我们家乡的条目”或类似表述。--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8日 (日) 23:18 (UTC)[回复]

  • “你不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我们家乡的条目”
  • “你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你们家乡的条目”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46 (UTC)[回复]
(+)支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2:47 (UTC)[回复]
而且若任由此种言论发展,那以后地球人都不能编辑地球上的任何事物,大家统统只能编辑外星条目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16 (UTC)[回复]
(+)支持:很有必要明文指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3:31 (UTC)[回复]
(+)支持:维基百科人人都可以编辑,在符合本站可供查证的情况下撰写是完全不会涉及“条目所有权”的问题。--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41 (UTC)[回复]
(+)支持:但要我说春卷柯南君遇到的这种“暗示”真不算啥,要说宣称条目所有权,我维的常规姿势水平怎么也得是这样才行。--Zheng Zhou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4:10 (UTC)[回复]

非中文重定向问题

Wikipedia:重定向#非中文重定向问题中有此语言(或使用此语言的文化)与目标条目有明确关系(例如:公司/作品/人物/地方的外文原名),和/或 有合理期望中文用户会使用此语言指称目标条目(例如部分专业文献常见之拉丁化外文人名),最近有提删人物的罗马化拼音(非简单的罗马化,而是媒体中常用的拉丁字母姓氏),建议将罗马化拼音写入相关段落,因为中文里面(包括学术期刊和新闻媒体)确实经常会使用人物、地名的常用罗马化拼音或拼写而非原始的文字系统。除此之外,各地翻译标准不一的情况下,非中文重定向也可以确保能够导向到同一条目。 (注:中日韩三语的罗马化重定向排除)

其次,豁免条款里面,重定向标题与维基数据记录的目标条目外文标题相同或非常相似,对于描述性质的事件类条目,似乎用处不大,比如2020年美国总统选举,大概中文用户不会想在中文去搜索2020 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election。--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0:35 (UTC)[回复]

我这两天也想提的,没想到被@Kethyga“抢先”了()另外今天还和@微肿头龙讨论这个外文重定向问题,讨论内容供参考:《UT:微肿头龙#外文重定向与外文消歧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0:38 (UTC)[回复]
另外,我一直都有还一个想法,就是将《MOS:外语名称》和《WP:外文重定向》相统一,均定为“一、外文专有名词及相应的罗马化转写”“二、专科术语(包括生物学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0:42 (UTC)[回复]
仅仅“罗马化转写”不好,像俄语、乌克兰语,转写方案有多种,而且标准转写,确实如上面讨论中所说,实际中很少人用。对于人物来说,一般还是有一个确切的罗马拼音,比如俄罗斯签证政策中的护照签证页,就是比较好的参考,通常该人物的罗马拼音应该是唯一的。--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0:59 (UTC)[回复]
罗马转写和罗马拼音的关系是?思考...我可以理解为“罗马拼音”是“可能存在的多种罗马转写”中的“其中一种”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1:37 (UTC)[回复]
俄语罗马化#转写表中有些字母存在多个转写方案,但是实际应用的其实和英文中常见的比较接近,但是也不能说是英语名称。类似汉语拼音虽是一项国际标准,但是在港澳台新马等地,由于各种原因不使用汉语拼音作为拉丁化的姓名。算是多种罗马转写的一种。--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2:12 (UTC)[回复]
豁免条款可以仅限于固有之专有名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13:44 (UTC)[回复]
感觉Kethyga和您有关“豁免”的重点不对吧?条文中“豁免条款”说的是对“要求可靠来源”的豁免,而不是“可建立重定向的豁免(类似巡查豁免)”。“2020 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election”的“可靠性”是没问题的(即符合豁免条款),应该限制的内容是“哪些短语不应建立重定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3:55 (UTC)[回复]
想问为何单独排除日韩不可以建立罗马化重定向?难道在学术期刊里的日韩人名会转成汉字?相比于非汉字文化圈,日韩两国的人名汉译恐怕更困难吧?如果在学术期刊里看见其他国家人物我还能猜测中文名,日韩就不行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4:04 (UTC)[回复]
啊我竟然没注意到Kethyga把日韩排除了……我反对排除,《中国大百科全书》里日韩名也都用罗马化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4:18 (UTC)[回复]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6/21#Genshin_(消歧义)——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4:59 (UTC)[回复]
这……思考...确实是有点打我自己脸了 囧rz……不过其实也没有很矛盾。应该说对日韩专有名词而言,我既不赞成像“Genshin (消歧义)”那样通过翻译外文消歧义页滥建这种页面,也不赞成Kethyga提的完全排除。我还是支持“是否会在中文文献中出现”这种判断标准。在一些中文学术文献里,确实会有日本人名不以汉字形式而以罗马化形式出现的用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5:07 (UTC)[回复]

技术

Infobox模板的排版错误

Chembox等模板

近期发现了template:Chembox的图片、IUPAC名、系统名等处由居中显示变成了左对齐(如硫化氢条目)。Nucleus hydro elemon也发现了钔的同位素的表格“能量(MeV)”一列也变为了左对齐。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不明。--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4年8月27日 (二) 16:03 (UTC)[回复]

{{中国古代人物信息框}}的{{{姓名}}}也变成了左对齐,估计是某处CSS的问题。--Kcx36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0:15 (UTC)[回复]
怀疑是MediaWiki:Common.css#L-260Special:Diff/83942242MediaWiki_talk:Common.css#允许信息框模板使用模板样式)。--Kcx36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0:28 (UTC)[回复]
同位素表格是因为语法不对(Special:Diff/83995596)。--Kcx36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0:59 (UTC)[回复]

@LeiemKcx36在下已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align="center"不知道什么时候报废了,需要全部改成text-align:center;。很多模板都需要做这种改动。--氢氰酸留言区 2024年8月28日 (三) 10:31 (UTC)[回复]

@ShizhaoDabao qianMediaWiki:Common.css设置.infobox th, .infobox td {text-align: left;}后,导致大量class=infobox表格中单元格由居中变为左对齐,如{{Chembox}}、{{中国古代人物信息框}}、{{Climate chart}}、{{大陆法系刑法}}、{{挪威历史}}、{{Infobox Digicam}}、{{MolFormNav}}。--Kcx36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1:13 (UTC)[回复]
临时抑制是手动找到所有出现问题的模板然后在<th>...</th><td>...</td>块添加style="text-align:center;",但是最终解决方法是这些模板都应该转为使用标准的{{Infobox}}系列模板({{Chembox}}作为特例可能需要单独引入模板样式),否则后续下放至模板样式之后这些使用表格语法的模板就会丢失样式,而且.infobox .bordered.infobox .geography也应该从Common.css删除。--Dabao qian 2024年8月28日 (三) 16:21 (UTC)[回复]
.infobox .bordered我以为只有{{Infobox animanga}}在用,怎么连{{中国古代人物信息框}}也在用。.infobox.geography按照说明是给一些地理类型的infobox用的,但不知道哪些infobox用这一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29日 (四) 00:50 (UTC)[回复]
可能所有属于“infobox”属性的模板都需要检查一下,因为有一些rawcode写成的(不是用{{infobox}}写成的),不保证一定有引用模板样式,而且还有一些没使用默认样式(带.bordered.geography等),所以MediaWiki:Common.css的样式才一直没完全迁移到模板样式上。——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29日 (四) 00:55 (UTC)[回复]
用高级搜索,选模板,关键词:insource:"class=\"infobox" insource:"bordered"。——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29日 (四) 01:01 (UTC)[回复]
@Dabao qian.geography且rawcode的,暂时搜索找到:{{九章群礁}}、{{Geobox}}、{{Geobox River}}、{{Geobox Region}}、{{Geobox Settlement}}、{{水生层}}。排除掉sandbox后缀的,部分以上模板的sandbox也有。——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29日 (四) 01:09 (UTC)[回复]
除{{Geobox}}、{{Geobox River}}外已整理代码或清除链入。--Kcx36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0:52 (UTC)[回复]
@Dabao qian.bordered、rawcode的,排除sandbox,暂时找到54个(通过API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29日 (四) 01:16 (UTC)[回复]
还有一部分使用.sisterproject的,不过是div,或者{{side box}}在注入到class参数中,可能也需要清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29日 (四) 01:25 (UTC)[回复]
使用HTML4align标签的也应该全部替换为text-alignCSS标签。--Dabao qian 2024年8月29日 (四) 03:33 (UTC)[回复]
@Dabao qian,同意应该将表格的字符排版样式迁移到内联css样式中。PS.,.bordered.sisterproject.geography所需要的样式,如果一股脑往模板样式迁移,计划怎样处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29日 (四) 07:21 (UTC)[回复]
.sisterproject的改用{{Sister project}}模板。剩下的尽量转为以{{Infobox}}或其变体{{Infobox3cols}}为基础,指定参数|bodyclass=ib-XXX,并将顶栏、标签和数据行的内联样式和.bordered.geography的CSS样式全部并入模板样式。--Dabao qi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4:36 (UTC)[回复]
旧有参数 CSS类
|bodystyle= .ib-XXX
|titlestyle=
.infobox caption
.ib-XXX .infobox-title
|abovestyle= .ib-XXX .infobox-above
|subheaderstyle= .ib-XXX .infobox-subheader
|imagestyle= .ib-XXX .infobox-image
|captionstyle= .ib-XXX .infobox-caption
|headerstyle=
.infobox th:not[scope=row]
.ib-XXX .infobox-header
|labelstyle=
.infobox th:[scope=row]
.ib-XXX .infobox-label
|datastyle=
.infobox td
.ib-XXX .infobox(-full)-data
|belowstyle= .ib-XXX .infobox-below

--Dabao qi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4:44 (UTC)[回复]

对于{{Geobox}}的处理,它不是一个现代的信息框且已基本放弃维护,应该逐步废弃并转换为特定类型的标准信息框:
--Dabao qian 2024年8月31日 (六) 04:58 (UTC)[回复]
@Dabao qian,需要记录下来并且着手处理,谁去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0:38 (UTC)[回复]
geography系列的:{{九章群礁}}已经改了、{{Geobox}}引用1285、{{Geobox River}}引用11、{{水生层}}引用7(已经改过),{{Geobox Region}}、{{Geobox Settlement}}没被使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0:54 (UTC)[回复]
建议{{Geobox}}取消模板保护,并添加隐藏分类“使用Geobox的条目”,排序字为{{{1}}}(第一个匿名参数),方便按类别进行替换。--Kcx36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7:14 (UTC)[回复]
@Kcx36,已经加了,要等页面刷新入分类。可以用特殊:链入页面/T:Geobox选择仅嵌入来查看现在嵌入的页面。——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12:25 (UTC)[回复]
@Cwek我已将所有河流条目中的Geobox半自动转为{{Infobox river}},Geobox的链入减至462。--Kcx36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4:44 (UTC)[回复]
@CwekGeobox已清理完毕。--Kcx36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17:22 (UTC)[回复]
Category:Geobox_includeCategory:Geobox2等可以删除。--Kcx36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17:30 (UTC)[回复]
{{世大运奖牌记录}}虽然前期已转为{{Infobox3cols}},但后续也应该被废除。--Dabao qian 2024年9月7日 (六) 10:27 (UTC)[回复]

bordered的infobox在模板空间调整相关

bordered的infobox的API搜索结果
"search": [
            {
                "ns": 10,
                "title": "Template:英格蘭歷史",
                "pageid": 700390,
                "snippet": "&lt;noinclude&gt;{{NoteTA\n|1=zh-cn:兰开斯特;zh-hk:蘭加斯特;zh-tw:蘭卡斯特\n}}&lt;/noinclude&gt;\n{|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n! style=&quot;padding-center:.2em; text-align:center&quot;"
            },
            {
                "ns": 10,
                "title": "Template:约旦河西岸",
                "pageid": 1685928,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n|\n{| style=&quot;border: none; width:100%; background:#FAFAFA;&quot;\n| align=&quot;left&quot; style=&quot;border: none;&quot;| [[Image:Flag of Palestine"
            },
            {
                "ns": 10,
                "title": "Template:中國古代人物信息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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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 vcard&quot; style=&quot;width: 21em; font-size: 89%;&quot;\n!colspan=&quot;3&quot; class=&quot;fn&quot; style=&quot;color: #000; background-color: #FFFFDD; font-siz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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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NGCInfo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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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lt;noinclude&gt;{{pp-protected|small=yes}}&lt;/noinclude&gt;\n{|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style=&quot;background-color: #ffffff; border: 1px solid #999; width:300px&quot;\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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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機動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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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style=&quot;width:auto;clear:both; font-size:12px;&quot;\n|+ 規格\n|- style=&quot;text-align:center&quot;\n! colspan=&quot;2&quot; |{{{名称}}}{{#if:{{{正式名称|}}}|&lt;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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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中国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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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style=&quot;float: right; font-size:90%; width=300px&quot;\n| style=&quot;background: #ccf; border-bottom: 1px solid; border-top:1px solid&qu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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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Lewchewan/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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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lt;table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style=&quot;margin: 0 0 1em 1em; width:{{#if: {{{tablewidth|}}}|{{{tablewidth}}}px|270px}}; background: {{#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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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浙江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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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 collapsible collapsed&quot; \n! style=&quot;padding:.2em&quot; | &lt;br&gt;\n'''[[浙江歷史]]'''&lt;br&gt;{{navbar|浙江历史|mini=1}}\n|- \n| style=&quot;padding:.2em .8e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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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SOUL EATER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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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 vcard&quot; style=&quot;width: 20em; text-align: left; font-size: 90%&quot; \n! style=&quot;background: #E6E6FA; font-size: 120%; text-align: center;&quo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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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DummyHideH/testcases",
                "pageid": 5206424,
                "snippet": "with Grand Cordon ribbon.png|50px]][[國光勳章]]\n}}\n&lt;!-- 學經歷信息開始 --&gt;\n{|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style=&quot;width: 22em; font-size: 90%; text-align: left; float:right;&quo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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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Infobox pris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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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style=&quot;width: 21em; font-size: 89%; text-align: left;&quot; cellpadding=&quot;3&quot;\n|-\n{{#if: {{{date of arrestment|}}}|\n! style=&quot;white-spac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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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2014年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女子篮球B组积分榜",
                "pageid": 4130964,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n|-\n|width=10px bgcolor=&quot;#ccffcc&quot;| ||晋级至16强\n|}\n{| class=&quot;wikitable&quot; style=&quot;text-align:center;font-size:95%&quot;\n|-\n!width=150|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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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Reaction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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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that template, and remove the old template data, thank you!  --&gt;{|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border=&quot;1&quot; width=&quot;{{{BoxWidth|250px}}}&quot; style=&quot;float: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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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中国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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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place}}}\n|{{{method}}}\n|{{{charge}}}\n|-\n|colspan=10 | &lt;table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 collapsible collapsed&quot; style=&quot;width: 100%; margin: 0; paddi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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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NFPA 704 diamond/doc",
                "pageid": 6798458,
                "snippet": "behavior in this situation.\n===Basic 0&amp;ndash;4 and - (hyphen)===\n{|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quot;padding:0; background:lemonchiffon&quo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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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2014年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篮球B组积分榜",
                "pageid": 4427478,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n|-\n|width=10px bgcolor=&quot;#ccffcc&quot;| ||晋级至16强\n|}\n{| class=&quot;wikitable&quot; style=&quot;text-align:center;font-size:95%&quot;\n|-\n!width=150|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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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Eng",
                "pageid": 769649,
                "snippet": "&lt;includeonly&gt;{|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bgcolor=&quot;#f7f8ff&quot; style=&quot;margin:0 0 1em 1em; font-size:90%&quot; width=&quot;280px&quot;\n! style=&quot;background: #ccf; border-bottom:"
            },
            {
                "ns": 10,
                "title": "Template:Sib",
                "pageid": 1042092,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bgcolor=&quot;#f7f8ff&quot; style=&quot;margin:0 0 1em 1em; font-size:90%&quot; width=&quot;270px&quot;\n|-\n! style=&quot;background: #ccf; border-bottom: 1px"
            },
            {
                "ns": 10,
                "title": "Template:美国国家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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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cellpadding=&quot;4&quot; style=&quot;width: 21em; font-size: 90%;&quot;\n|-\n| colspan=&quot;2&quot; align=&quot;center&quot; bgcolor=&quot;#e3e3e3&quot;|&lt;span style=&quot;font-siz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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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2014年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女子篮球A组积分榜",
                "pageid": 4203617,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n|-\n|width=10px bgcolor=&quot;#ccffcc&quot;| ||晋级至16强\n|}\n{| class=&quot;wikitable&quot; style=&quot;text-align:center;font-size:95%&quot;\n|-\n!width=150|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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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Infobox NBADL team",
                "pageid": 449411,
                "snippet": "{| <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quot; cellpadding=&quot;4&quot; width=&quot;300&quot; style=&quot;font-size: 95%;&quot;\n|- align=&quot;center&quot; style=&quot;font-size: medium; color:{{{color1}}};"
            },
            {
                "ns": 10,
                "title": "Template:東亞男性歷史人物/親屬",
                "pageid": 1458714,
                "snippet": "&lt;includeonly&gt;{|<span class=\"searchmatch\">class=&quot;infobox</span> bordered collapsible collapsed&quot; style=&quot;width: 100%; margin: 0; padding: 0; border: none;&quot;\n!colspan=&quot;2&quot; style=&quot;backgrou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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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emplate:2014年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篮球A组积分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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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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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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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部分没有被正式使用或者可以考虑删除掉。少量使用就手改,大量使用的调整或者改warpper。——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1:05 (UTC)[回复]
bordered的infobox调整相关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2:23 (UTC)[回复]

模板空间涉及bordered的基本全换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3日 (二) 11:30 (UTC)[回复]

Portal:新闻动态侧边栏

如题Portal:新闻动态侧边栏,可能要改用Template:Sidebar,不然要写模板样式来抵销infobox的左侧对齐,或是加入infobox-header,infobox-full-data来达到置中,等结论,谢谢--Qqkuro66541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1:58 (UTC)[回复]

@Dabao qian,有没计划真的要将infobox在Commons.css的样式全迁移到模板样式中?可能存在部分非模板的野引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14:41 (UTC)[回复]
搜索insource:"class=\"infobox" insource:"bordered"排除模板、模组、timedtext,估算数为1080。——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14:47 (UTC)[回复]
.infobox th,
.infobox td {
	/* @noflip */
	text-align: left;
}
主要是这两个太限制了,应该有infobox-label类型、infobox-data类型,再向左对齐就好,Template:Taxobox,也是同样问题--Qqkuro66541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6:35 (UTC)[回复]
正解应该是.infobox th:[scope=row]只让标签行左对齐,但是一些没有使用信息框模板直接用表格语法写的信息框可能标签行没有添加scope="row"属性。--Dabao qian 2024年9月2日 (一) 17:49 (UTC)[回复]
同意,预设(没定义)本身就向左对齐,所以只让标签行向左对齐,目前看来是不用大改动的办法--Qqkuro66541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7:43 (UTC)[回复]
主要原因是中维长期以来一直未全面定义信息框模板的默认样式,之前一直通过在Module:Infobox定义内联样式的方式来抵消。英维很早就已经改了,粤维2017年开始改的,中维近期全面修改,都是留下一堆之前的烂摊子。--Dabao qian 2024年9月3日 (二) 09:58 (UTC)[回复]
.infobox暂时保留(毕竟存在大量不使用{{Infobox}}模板而是使用表格语法的信息框,参见Module:Infobox#L-475,不过这里的统计数据是英维的),.infobox .bordered.infobox .geography下放,.infobox .sisterproject转为{{Sister project}}后删除。--Dabao qian 2024年9月2日 (一) 17:44 (UTC)[回复]

cite系列模板的引用出现问题

关于深色模式的一些讨论

在使用深色模式的过程中,本人看见大部分用户框图片出现被强制反色的现象,且在部分条目中一些图示却因没被反色而导致图标展示效果不佳

故因此希望推出一个深色模式效果控制选项来控制部分图片的反色功能启用状态以求最佳条目/用户框展示效果


附录:

部分受影响的用户框(图片由 PostImage.org 托管)

条目“2024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体育赛事一栏中的图标 (图片由 PostImage.org 托管)

石汗颜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12:38 (UTC)[回复]

可以加class=skin-invert参数。--安忆Talk 2024年9月1日 (日) 18:26 (UTC)[回复]

2024年第36期技术新闻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9月3日 (二) 01:05 (UTC)[回复]

Chart图表也可以在beta zhwiki测试[32]--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3日 (二) 01:49 (UTC)[回复]
目前看来,图表中的中文间距似乎太小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3日 (二) 01:50 (UTC)[回复]

Module:PJBSClass/main非条目级页面分类错误

Module:PJBSClass/main修改后,不知道为何{{class|非条目}}会显示 非条目级非条目 (链接为Category:非条目级条目),这导致了许多talk页面被加入了Category:非条目级XX条目这些错误分类。不知道是否跟Module:PJBSClass/main有关系?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3日 (二) 13:25 (UTC) [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引用上传到维基共享资源书籍的模板

维基共享资源目前已经有一些上传的(版权过期)书籍,但并没有引用此类书籍的模板。Wikitext只能指向该书的第一页(如粤海关志第44页),而不能指向该书所引的页面(如第44页)。若使用cite book模板,如粵海關志. : 44. ,则InternetArchiveBot会没有必要的备份维基共享资源。解决之道我建议是针对此类书籍,创建新的引用模板。 --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23:55 (UTC)[回复]

不如换个思路,让cite系列模板添加参数后可以不让机器人存档。我认为这样也可适用于:某网页在当前无法被存档,而Wayback上已有一份无效的存档快照,机器人会反复尝试添加这个错误的存档。--Tim Wu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2:15 (UTC)[回复]
使用{{PDF page link}}可以链接至特定页。引用格式或需进一步讨论。--Kcx36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08:22 (UTC)[回复]

Template:Infobox animanga/Headerofja似乎造成了嵌入条目顶部的一大片空白,见铁臂阿童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4日 (三) 14:41 (UTC)[回复]

@Cwek可能跟新建的模组有关。--夏冰 周防有希我牢破 2024年9月4日 (三) 14:46 (UTC)[回复]
调整源代码空行后解决,但使用Special:ExpandTemplates解析出的HTML源代码仍有大量不该出现的空行。--Dabao qian 2024年9月4日 (三) 16:06 (UTC)[回复]

Toolsredirect外语重定向

Toolsredirect可以识别生物学名,并且在建立重定向时可以加入{{学名重定向}},比如Pomacentrus polyspinus,是否可以识别其他外语名称,并通过类似{{非中文重定向|fr}}或{{法语重定向}}进行标记。--Kethyga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1:03 (UTC)[回复]

关于Template:主题首页数挂零的讨论

自从2023-04-07的版本76699641之后,就从原本直接写好Portal页面数,改成用程式自己算的状态,但是貌似处理得不太顺利?--竹林下小径月光映一叶 2024年9月9日 (一) 16:10 (UTC)[回复]

求助

css bug

条目“不落地航班”中的洲际最长航班表格中出现了css的bug应该怎么处理--Korth norea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27 (UTC)[回复]

(✓)已改善--枳白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9:52 (UTC)[回复]

请求协助上传档案 2024-08-31 05:45

我想要上传的图片来源是<https://www.instagram.com/p/C-aGvhvvrj9/?img_index=1>,想要使用在龚言脩的<资讯框/图片>。 --Kathychen524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5:45 (UTC)[回复]

请求协助对Template:Infobox Chinese/Header进行微幅修改

  • 因为Template:Infobox Chinese模板的特性,总是会出现以下这种情况,背景颜色#b0c4de(深蓝色)阅读起来非常不方便,需要调整为浅灰色或其它浅色
互助客栈
汉语名称
简化字 台湾
阿美语名称
阿美语Taywan
布农语名称
布农语Taivang
达悟语名称
达悟语Ilaod
邹语名称
邹语Taivang
泰雅语名称
泰雅语Taywan
西拉雅语名称
西拉雅语Taywan

--枳白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9:05 (UTC)[回复]

请求协助删除页面“南京市第三中学”或提出存废讨论

南京市第三中学是一个错误的重定向页面。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如今并非同一学校。

2000年,南京市第二十三中学南京市第三中学合并,保留“南京市第三中学”之称,分初中部与高中部;2004年,南京市第三中学初高中部分设,高中部即为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初中部即为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1];2005年,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恢复初中办学,南京民办白下中学更名为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文昌初中(即南京市文昌初级中学),成为其初中部;2014年,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更名为南京市钟英中学;2019年,南京市第三高级中学停止招生,2021年正式停办;随后,南京市文昌初级中学更名为南京市第三中学。--Liulyxandy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11:33 (UTC)[回复]

已提删至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9/02#南京市第三中学,请前往说明。--WiiUf ——青龙出世,傲视苍穹 2024年9月2日 (一) 05:51 (UTC)[回复]
另外已经创建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重新导向。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10:50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 学校概况. 

条目封禁事宜查询

由于条目被禁我不能在草稿空间建立题目,请问若果我在使用者子页面建立草稿并加入AFC submission 模板和User sandbox notice模板再发布。

若果通过审核,请问是否便会有专业人员把我的草稿放到正式的条目空间,并移除该条目的黑名单?--Edmond Ensec Solutions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2:10 (UTC)[回复]

如果您主编的草稿符合标准,会在志愿者审核后放到正式条目空间。加油,期待您的作品。——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3日 (二) 14:26 (UTC)[回复]
感谢你的答复,另外请问维基百科有没有一个空间可以让人编写草稿和接受别人的意见,同时未完成的草稿又不会触发快速删除?
因为我较早前在自己使用者页面的沙盒空间发布了一份未完成的草稿,打算让其他人看看有什么意见,不料直接被举报符合快速删除条件,把整个草稿直接删除了。 现在我的沙盒空间也有被警告不能建立相似的内容。
还是我有什么程序做错了?--Edmond Ensec Solutions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8:24 (UTC)[回复]
经检,被快速删除的原因是您创建的页面太像广告了。请考虑参照Wikipedia:如何介绍自己的公司,并不要用明显的宣传语调编辑。——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4日 (三) 09:58 (UTC)[回复]

请求协助上传档案 2024-09-03 03:27

我想要上传的图片来源是< 自行拍摄>,想要使用在皮元的<个人简介>。 --阿卡布奇佳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3:27 (UTC)[回复]

请协助编辑

管理者您好,我编辑了草稿于个人沙盒中,请协助查看是否符合维基百科规定,再请新增条目“中华民国中古车出口建设研究协会”,感谢您的帮忙!--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9:57 (UTC)[回复]

@User:JackPopMusic请看CSD:G5,请阁下更动条目内容并附上具有关注度之来源佐证。--孙文 (TC) 2024年9月4日 (三) 10:42 (UTC)[回复]
若您为有偿编辑,请在使用者页面加入{{Paid}}模板--孙文 (TC) 2024年9月4日 (三) 10:46 (UTC)[回复]
顺便建议阁下看看WP:GAMETYPE--孙文 (TC) 2024年9月4日 (三) 10:57 (UTC)[回复]
是无偿编辑谢谢--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2:38 (UTC)[回复]
@JackPopMusic那请问阁下与中华民国中古车协会有任何关系吗?--孙文 (TC) 2024年9月4日 (三) 23:30 (UTC)[回复]
@JackPopMusicWP:存废复核,请走蓝色连结的一般流程,如果再绕过流程重建会径行提报破坏--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45 (UTC)[回复]
已申请谢谢~--JackPopMusic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2:20 (UTC)[回复]

请求协助上传档案 2024-09-04 12:24

我想要上传的图片来源是<https://en.wikipedia.org/wiki/Medaka_Kuroiwa_Is_Impervious_to_My_Charms#/media/File:Medaka_Kuroiwa_Is_Impervious_to_My_Charms_1.png>,想要使用在黑岩目高不把我的可爱放在眼里的<Infobox animanga/Headerofja/image>。--Instaboook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2:24 (UTC)[回复]

我无法编辑维基资料,请帮助我

我想编辑资料但显示我的IP有破坏嫌疑。我并没有胡乱发布和编辑资料,请帮帮我。谢谢🙏--Selcolexmccm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2:56 (UTC)[回复]

请看这篇维基百科:IP封禁豁免,根据指引到WP:RFIPBE申请即可编辑。--Nostalgiacn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03:37 (UTC)[回复]

如何修改条目简述?

要怎么修改在搜寻条目时出现的简述?--PolyEthylene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12:03 (UTC)[回复]

理论上要在维基数据修改,不过也可以在本站参数设置->小工具里开启“用于显示并编辑页面的维基数据简短描述。由于技术限制,显示结果不会进行简繁转换,请不要手动转换原有描述”这个工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6日 (五) 12:09 (UTC)[回复]

原内容删除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骚扰的延伸,已由Rastinition留言)于2024年9月6日 (五) 23:02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c-Milkypine-20240830074700-Rastinition-20240904101600遭受骚扰者已经明确展现不耐烦倾向,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c-Milkypine-20240902132700-Rastinition-20240904101600遭受骚扰者已经明确表明继续给予推播并不会再给予不同的答复。9月4日仍持续推播--Rastinition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23:02 (UTC)[回复]

请求协助上传档案 2024-09-07 03:41

我想要上传的图片来源是<自行拍摄>,想要使用在张祖霖的<资讯框>。 --Lavender.c48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3:41 (UTC)[回复]

翻译en:Electricity sector in India后,在沙盒修订时碰到的问题

我想在沙盒将稿件储存,server回答:"垃圾过滤器禁止储存您刚才提交的页面,这可能是由于您所加入的外部网站链接所产生的问题。 您可以使用此工具测试您加入的连结符合哪条本地或全域垃圾连结黑名单,并请参见外部链接使用指引。如果您确认垃圾过滤器封锁有误,请在垃圾连结黑名单讨论页面提交修复请求。如果您只是允许一个特定的连结,而不是要移去黑名单上的整个连结,您可以到垃圾连结白名单的对话页提出请求。 以下文字内容触发垃圾讯息过滤程式:%20" 我不知如何找出"本地或全域垃圾连结黑名单"。是否有先进可协助?我这稿件颇大(英文版为26万字节,我翻译的篇幅应该不会小于20万字节),该如何提交请求帮忙检查?p.s.我大概只有几条引用是自己寻找,其余的全用英文版的。谢谢。--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9:38 (UTC)[回复]

更正您的源码中的含有“%20”的链接。或者,您用二分法逐步提交您的内容,来看出是哪部分触发。--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0:11 (UTC)[回复]
我在沙盒中查询,我的翻译中%20出现220次,例如本文中的第一个引用<ref name="BP">{{cite web|url=http://www.indiaenvironmentportal.org.in/files/file/bp%20statistical%20review%20of%20world%20energy%202021.pdf|title=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 2021 (page 63)|access-date=2021-11-23|archive-date=2021-12-12|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1212103703/http://www.indiaenvironmentportal.org.in/files/file/bp%20statistical%20review%20of%20world%20energy%202021.pdf|url-status=dead}}</ref>,英文版应该更多。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谢谢。--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2:39 (UTC)[回复]
试错法发现Overview of power generation, March 2022, CEA链接触发此警告。其他不触发的原因不清楚。--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3:07 (UTC)[回复]
%20前中有两个“/”的问题,如果只有一个“/”就不会触发。--Miyakoo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4:09 (UTC)[回复]
应该是因为预设情况下,匹配的是网域,有两个“/”会被认为是网域。--Miyakoo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4:17 (UTC)[回复]
敬告:我刚才采用二分法尝试,发现citations中出现%20并不会妨碍存档,直到我进入译稿的中间(讨论核能发电的部分),有一个citation的写法<ref>{{cite web|url=https://npp.gov.in/public-reports/cea/monthly/generation/18%20col%20ten/2022/MAR//18%20col%20ten-1_2022-MAR.pdf|title=Overview of power generation, March 2022, CEA|access-date=2022-05-14|archive-date=2022-08-28|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20828075249/https://npp.gov.in/public-reports/cea/monthly/generation/18%20col%20ten/2022/MAR//18%20col%20ten-1_2022-MAR.pdf|url-status=live}}</ref>,当包含这个citation时就无法存档。我尝试把所有(四处)18和%20之间加上一个空格,问题迎刃而解。这种过程中遇见问题,偏又找到方法解决,也是乐趣之一。早安。让各位费心了,谢谢。--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23:33 (UTC)[回复]
这样做会让空格后的文字成为空格前连结的标题。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ThomasYehYeh/%E6%B2%99%E7%9B%92/%E4%BC%8A%E6%9C%97%E7%BD%AA%E6%A1%88#cite_note-144 --Miyakoo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0:34 (UTC)[回复]

{{Archives}}模板无法自动抓取存档

{{Archives}}模板无法在我的使用者讨论叶面自动抓取存档--孙文 (TC) 2024年9月8日 (日) 07:19 (UTC)[回复]

它只是链接展示。可尝试{{Auto-archive}}。--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7:38 (UTC)[回复]


条目探讨

参考资料

提问: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是否应即时撤销FL资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审流程?

依照维基百科这个标准,没办法,没人敢直接撤销其FL资格,也没有人真正能提出可以解决Bug的方式,因此这个列表除非之后提出重审没过才能撤销,否则理论上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是仍旧保持FL资格。能摆烂的尽量摆烂的作法,就是有可能导致有收录问题的条目、列表仍旧能够保持对应资格。--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4:36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如题,已经在页面存废讨论中多次提交理由为“关注度模板已挂满30天”,但五年前(2019年)选FL时似乎还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请帮忙评论看看是否该即时撤销其FL资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审流程。如果连最基本的关注度都有问题,那不是理应就直接不符合FL标准了吗?为何会在五年后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废?况且若最终决议删除该列表,那就算重提FL也没意义(只有纯讨论页而没有主条目页的话,机器人也是会提删→最后还是被删掉,有关{{Article history}}模板的纪录可能也难以保存),只好直接提问。--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55 (UTC)[回复]

所以@Sanmosa和我才会质疑提删者(@红渡厨)为什么要提删挂关注度啊。另外副知列表主编@Ericliu1912以及@自由雨日日期20220626两位也有参与讨论的维基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04 (UTC)[回复]
以“是典范条目/特色列表”为由推论出“更不应该挂维护性模板”的认知显然是错误的。别说挂板,删除也显然有先例,比如《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和《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传承基地、传承教学基地列表》均已被删除(见《WP:已撤销的特色列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10 (UTC)[回复]
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悲哀,这样叫别人来做移动存档的时候,可能也没人晓得到底要不要存档。这FL亦可能是继前面的“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传承基地、传承教学基地列表”之后,第三个例子。--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18 (UTC)[回复]
啊,《玉环》存废时我当时也和红渡厨讨论了是否需要存档的问题,甚至都联想到快速删除方针了……没想到可以直接使用重审讨论的存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3 (UTC)[回复]
其实要说的话,红渡厨当初挂关注度这个动作是有问题的。他当时应该做的事是用这个理由去提FL重审。--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8 (UTC)[回复]
请告诉我有哪一条方针或指引,规定在对FL挂关注度模板之前,需要提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复]
您挂关注度模板有多少人会知道?反而您认为其关注度有问题就即是它不该是FL,第一时间要求重审才是最有效的办法。我并不是在说您违反规则,而是说当时的行动造成了现在的尴尬。--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复]
既然我没有违反任何方针或指引,那就麻烦您不要一口一个质疑提删者(@红渡厨)为什么要挂关注度红渡厨当初挂关注度这个动作是有问题的。谢谢。--———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46 (UTC)[回复]
我不会收回以上言论。事实上您回答Sanmosa的言论中,我只是看到
  1. 您觉得它有关注度问题就挂了关注度模板
  2. 30天没人管就摆上来提删
您由始至终并没有解释“为什么您觉得它有关注度问题”,我甚至可以说您有点在靠自由雨日帮您解释,因为我见到比较有效的论点都是他提出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2 (UTC)[回复]
由于你在明知没有任何方针指引要求的情况下,仍旧拒绝收回以上言论,现对你提出 警告,你没有资格强迫我做方针指引规定以外的事情,更遑论以此为由对我进行无理指责。--———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06 (UTC)[回复]
您一直没有回答“为什么您觉得它有关注度问题”,这要考究的话我是可以怀疑您在破坏的。然而,我仍然坚持善意推定,顶多只是认为您做得有点急进。您是要这样想的话,直接提报我行为不当就好,不用再花费时间警告我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1 (UTC)[回复]
[33],八百年前我就回复过Sanmosa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复]
Sanmosa当时显然也不信服您的回应(“没有更具体的理由”)。我上面的话也可以证明这个回应是不成立的:您挂关注度模板是不会有人知道的,您不能假设人们会特意跑进这个FL再看到关注度模板再发问。--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6 (UTC)[回复]
维基百科:关注度》,这是指引,你说不成立就不成立?--———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36 (UTC)[回复]
我是说您用“该条目已经挂满关注度模板30天,目前无人在该条目内、或本存废讨论内给出能够佐证该条目主题的关注度的来源”去证明您可以引用方针“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仅仅声称某主题具备关注度是不足够的,必须为这一声称提供证据”这点不成立,因为您只挂一个notability模板,又不具体说它里面的来源怎样不能佐证“该条目主题的关注度的来源”,说实在话,主编可以如何证明?有多少人可以留意?(我还是看到提删讨论很火热才留意到)您要证明到您引用方针成立,也得有适当的途径(如提报FL重审)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复]
虽然Patrickov的说法比较认同,理应第一时间自行提FL重审,但红渡厨的处理方式或许也没错。那如果没错就是维基百科可能又一个Bug,因为FL标准中确实完全没提到。就像有些已经入选的FA、FL或GA,可能也是因为过时、内容不完整等而挂模板,只是还没有人提出重审之类的而已。--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53 (UTC)[回复]
我也同意是bug,应该重新审视一下GA、FL、FA的方针。条目选上了GA、FL、FA就应该先重审,除非是像折毛那种紧急情况。红渡厨也还只是做得急进一点,但我担心有人用这种漏洞搞鬼祟破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复]
(~)补充:中文维基百科的FL评选始终就是有个很特别的特色:如果支持票达标,还可以不用延长什么投票期限;反之,像是佛罗里达州市镇村列表的{{Update}}模板问题,确实已经不符合FL标准,但就只能等到时间结束才能存档(因为提早存档就容易出争议,没办法)。照这种有延长期制度的投票来说,基本上都是这么处理的。所以关于红渡厨用户所提出的{{Notability}}关注度模板问题,当然也不能算他错(不然Update等模板也要被质疑破坏什么的?),因此说是“维基百科可能的Bug”刚刚好而已吧?--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复]
问题是条目挂了{{notability}}模板没人会知,这次显然连主编自己也不知道。红渡厨之后就真的用没人回应当理由提删了。如果真的在意,为何不同时提FL重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4 (UTC)[回复]
这次显然连主编自己也不知道”:显然?建议您看看他的讨论页。--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5 (UTC)[回复]
UT:Ericliu1912/存档九#Wikipedia:关注度/提报#6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7 (UTC)[回复]
已经同时留言在8月24日的相关存废讨论了,虽说“第一时间没有自行提报FL重审”是真的不妥(因为没有提报的话,是谁一开始就会知道这个FL有问题?),但要直接认定挂关注度模板就是破坏可能没办法,所以执行移动评选存档的悲哀还是有的。--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复]
我仅回复一下五年前(2019年)选FL时似乎还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为何会在五年后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废?这句话。
折毛搞破坏持续了十多年,为什么她没有被立刻发现,为何会在2022年才被删除相关恶作剧条目,并封禁账号?
这说明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21 (UTC)[回复]
破坏有点不同,因为有鬼祟破坏的可能性;FL是公示一段时间,要很多人一起讨论(而且不是单纯投票)而且作出积极回应才通过的。另一方面,相比提重审,挂关注度不是那么多人知,结果去到提删才引起注意,这也是一个“漏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6 (UTC)[回复]
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条目评上了FL?--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0 (UTC)[回复]
他显然不知道,折毛甚至有条目上了典范。--———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31 (UTC)[回复]
哦我就是想说典范(FA)(不熟悉字母词缩写导致的 囧rz……),折毛应该没有FL。--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复]
没事,我刚刚也没反应过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42 (UTC)[回复]
折毛就是不折不扣的鬼祟破坏。按您的逻辑,您是不是想说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复]
(~)补充:或者这样说,折毛看准了中文维基百科在俄罗斯相关领域的内容审查能力很差;但这篇FL是中华民国主题,全部都有据可寻,本身是不是应该质疑关注度就很可议。如果还要用一次很极端的鬼祟破坏来类比恰当吗?--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45 (UTC)[回复]
我就是怕有些人搞不清楚我说的重点是什么,特意写了那句这说明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结果你仍然在认为我是在您是不是想说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坏用一次很极端的鬼祟破坏来类比恰当吗?我对你的语言阅读能力表示非常的无语。--———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01 (UTC)[回复]
我第一个回应已经认为指出这个类比和结论都不恰当。不赘。--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3 (UTC)[回复]
(~)补充:还有,“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条目评上了FL”是自由雨日问的,我的回应当然也是针对那条问题。我相信作为开始讨论者,应该不会连自己说过的东西也不记得。“您是不是想说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坏”并不是问您,我甚至有预期自由雨日会拿出理据答“有可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7 (UTC)[回复]
???我在存废讨论页盛赞了Ericliu1912“主编的这篇条目内容质量完全不输一般的学术论文乃至专著/工具书”,您认为“我想说Ericliu1912有可能鬼祟破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7 (UTC)[回复]
不,我只是单就这个讨论串的这句言论而发问,没有打算扯到别的讨论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复]
就算您没看那个讨论串,为何您会预期我“有可能认为Ericliu1912在破坏”?这是荒谬的恶意推定!--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复]
抱歉,我真的对折毛这个类比非常不满,这确是我看到您的问题后的第一感觉。认真,可以不要用/认同这么过激的类比吗?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9 (UTC)[回复]
您可能需要重新学习一下中学的议论文相关知识。这里折毛的例子并非“类比论证”,而是“举例论证”,不是用来“类比Ericliu1912编辑这篇条目”,而是用来“举例证明条目优特头衔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3 (UTC)[回复]
我一开始已经提到,破坏是可以很鬼祟的,折毛就是例子;这次涉及的列表没有这个问题,用折毛来做“5年(前)没人认为有问题不能证明什么”这个论点的例子我是非常不认同,因为两件事的背景(至少表面上看)是很不同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0 (UTC)[回复]
再说一遍,折毛的例子只是用来举例证明“条目优特头衔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这个论点,而没有用折毛来类比Ericliu1912。香港的中学“语文”(中国语文科?)没有要求掌握区分“举例论证”“类比论证”“比喻论证”“对比论证”“理论论证”等的议论文基础知识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7 (UTC)[回复]
@自由雨日我辩论思维不佳是我的个人问题,跟香港教育制度无关。--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59 (UTC)[回复]
(~)补充:实在很抱歉,但我看到“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条目评上了FA”这句实在是跳掣了。在我看来,这个场合提出这一点,感觉实在是发言者认为两者有相似性才会这样说。我着实是感到恐惧(虽然我也只是路过)。您的本意只是指正我“迷信程序”或者“资讯不足”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7:18 (UTC)[回复]
没事,问题不大(另外我不理解“跳掣”的意思)。另外我前面其实完全没有质疑“香港教育制度”的任何意思(甚至我都没意识到这点),纯粹只是对您的“讽刺”当然我知道您的这句也应该也只是幽默的回应而不是真的认为我在对香港教育制度“开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8:29 (UTC)[回复]
此列表本身资料来源真实没大问题,是所述主题可能不满足收录标准,显然这是两回事,纠结前者那大可不必。回到正题,要说是否撤销资格,显然应以存废讨论结果为准。若社群认为列表不足以保留,无论是否直接删除页面或移回我自己的使用者子页面作参考资料,均相当于即时撤销特色列表资格(因列表本身已不存在),毋庸额外审议;反之,则相关问题之基础亦将自然消灭。总之,若单就关注度问题而言,本来就不需要浪费社群时间重审,直接等待存废讨论结果对应处置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6 (UTC)[回复]
赞成Ericliu1912的说法,没必要撤销FL。--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复]
希望各位用户理性讨论,因为这显然不是光靠一个用户就能直接决定是否能够撤销其FL资格。假设只剩下“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这个列表标准是否需要证明关注度,而最终确认也符合关注度问题的话,那也不存在即时不符合FL标准的问题。只是就红渡厨所提出之异议,不得不否认这可能真的是Bug,因为FL标准的“即时不合标准”维护模板当中也没提到{{Notability}}关注度模板的问题。而且挂这类模板,想必各位用户都是有权挂上的,真的没办法直接认定挂关注度模板就是破坏。再说,之所以第一时间没提报FL重审不妥,就真的和这个FP评选的例子大同小异罢了。没有第一时间提报,请问到底有多少个用户知道这个FL或是FP已经有问题?就像佛罗里达州市镇村列表的FL重审一样,Johnson.Xia早在2021年11月就挂上Update模板2024年8月才被Shizhao提报重审,那请问Johnson.Xia、Shizhao都要算破坏?那是不是这类模板都要废弃比较快(因为会被认定是破坏啊)?没逻辑。所以说,Patrickov的说法比较认同就是这样,人家Shizhao都有照规定提报FL重审,为什么红渡厨可以不用第一时间提报FL重审?但如果红渡厨要认为别人都是破坏,那就请便。以后维基百科是不是该开特权,红渡厨如果您不爽的话直接撤销、移除FA/FL/GA资格/模板就好了?各位以后也不用提名了,想让哪个条目当FA/FL/GA资格就自由心证。是这样吗?因为如果“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就不符合关注度问题而被提删,那再回到那一句: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现在要看这个符合关注度的问题究竟是要由谁去举证,没有人有义务一一去举例类似情况。--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4:05 (UTC)[回复]
没人要讲话了吗?很好,那最好就别再浪费时间讲话了,无效沟通就是浪费时间。麻烦这个(独裁)社群先就这个存废问题究竟是要保留还是删除。如果仍旧要保留,而且红渡厨仍旧不要提议重审FL的话,那这个列表就仍然是FL资格,除非以后红渡厨本人或是其他用户决议发起FL重审;反之,如果决议删除,就套用Ericliu1912在上面所述的“本来就不需要浪费社群时间重审”这句就是了。而且是真的不用提议重审,因为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顺便再把FL评选的话再搬过来一次,您们应该要再去问红渡厨这个问题:“人家Shizhao都有照规定提报FL重审,为什么红渡厨可以不用第一时间提报FL重审?”。如果不要照规矩,以后干脆就直接开特权给红渡厨好了,各位以后也不用提名了,想让哪个条目当FA/FL/GA资格就自由心证。嘛的,看了当然不爽。反正如果这个重审没过,28天(基础14天+延长14天)的评选期过了还是撤销资格。没办法啊,重审就是要放满整个评选期(除非支持票够多),不然就是会出问题、出争议,因为您们也不敢直接把这个FL资格撤销。明知道可能就即时不符合FL的标准,却仍旧要放满28天的评选期啊。个人的(&)建议是,维基百科这个(独裁)社群最好是尽快提出方案并重修这中间出现的Bug,但很想问这里面谁能办到?而且以前就已经有人提过什么共识制的方案了,也是没有后续,因为根本办不到,实施上就有一定难度,所以别再讲一堆办不到的事情。既然都知道办不到,那也没必要讨论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5:09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05:25 (UTC)[回复]
(&)建议Wp:页面存废讨论的章节“特别情况”增加个规定“如果页面为FA/FL/GA,请一并到XXXXXX提报评选重审”之类的内容,不管页面最终有没有删除,该走的流程还是走一遍较好。--D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9:45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顺其自然 (消歧义)”是否应当移动到“顺其自然”

2024年8月

坎耶·韦斯特页面上有一个错误。 Stronger(来自他的专辑《Graduation》)的链接是错误的。它链接到布兰妮·斯皮尔斯的歌曲--207.157.127.91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18:58 (UTC)[回复]

已改。——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1:49 (UTC)[回复]

关于美国常见地名Athens和Vienna的翻译方法

最近创建了雅典 (田纳西州),是1946年雅典之战英语Battle of Athens (1946)发生地,但是被其他编者改名为阿森斯。关于美国常见地名Athens,是应该翻译成“雅典”,还是音译为“阿森斯”?可以参见:雅典 (消歧义)阿森斯,还有类似维也纳 (消歧义),音译应该译为“维埃纳”吗?是否需要统一?--Aronlee90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09:51 (UTC)[回复]

《乐词网》译成雅典维也纳,所以至少台湾如此翻译。若要建立繁简转换,需要提供其他地区不同翻译的可靠来源。--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14:59 (UTC)[回复]
乐词网好像只是写了“外国地名译名”,并未说是美国地名(还是我不会看)?《世界地名翻译大词典》标注希腊地名Athens为“雅典”,美国地名Athens为“阿森斯”。另外同本词典标注美国地名Vienna为“维也纳”,所以此地名译名无争议。--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0:35 (UTC)[回复]
要点进去看该条结果,说是美国地名(另一条说是加拿大地名)。--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1:18 (UTC)[回复]
那场战争的中文名就叫“雅典之战”吗?我只是根据工具书的建议移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0:28 (UTC)[回复]
那个冲突我目前没有看到比较官方的说法,但是坊间包括网上论坛谈论一般都直接说“雅典之战”了,说“阿森斯之战”显得有些古怪。一般提到该事件都会说明是1946年的美国,因此不会和希腊雅典混淆。--Aronlee90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1:31 (UTC)[回复]
我想症结点在于新大陆沿用来自不同语言的旧大陆地名,需不需要改译?我个人感觉是不需要的,除非真有一个官方/习惯的译名确定,例如荷兰的泽兰在英语里基本翻译成西兰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6:51 (UTC)[回复]
如果没有任何词典收录相关地名,可以沿用旧大陆地名译名,但如果收录了就直接跟着就行了(仅讨论大陆地区词)。--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07:05 (UTC)[回复]
我瞎猜够常用的地名就会习用原汉语翻译,不够常用就会按各地语言因地制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4日 (三) 12:49 (UTC)[回复]
总之我不建议创建繁简转换,这种情况就在首段并呈两个名字就好。至于条目名,谁先就谁优先吧。--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4:17 (UTC)[回复]
美国田纳西州的en:Athens, Tennessee,未确定来自希腊的雅典。--Kethyga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4:23 (UTC)[回复]
经过一番考究后,我认为应该全部使用“阿森斯”。理由如下:
1. 台湾方面也有使用“阿森斯”(中央社:[34][35];中时:[36];自由时报:[37]等等)。而且我发现乐词网的许多译名在台湾都没什么人用的,比如地名Freedom被乐词网翻作“夫力敦”,但是那个使用量惨不忍睹[38]。对于Athens这个地名,本人有点怀疑乐词网是否可以作为台湾用词的依据。而大陆地区词肯定就是“阿森斯”没有疑问。
2. 如Kethyga所说,有些地名并不明确就一定源自希腊的雅典(当然有极大的概率就是)。
3. 这个理由可能比较没有参考价值:其他语言也都是转写了英语的Athens,而没有使用各自语言中对雅典的称呼。--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4:53 (UTC)[回复]

对于中华民国政府机构条目 Infobox 是否加官方英文名称

MOS:LEADLANG未规定在以有官方外文名称的情况下是否在 Infobox 增加英文名称,敝人在此留言寻求更多维基人的意见。-- 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4:33 (UTC)[回复]

(+)支持:中华民国政府机构条目如:行政院内政部中华民国总统府... 均在 Infobox 写有中文名、国家语言机构名、官方英文名称。--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4:38 (UTC)[回复]
@Lilauid内政部链接错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5日 (四) 05:01 (UTC)[回复]
已修改--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6:36 (UTC)[回复]
(*)提醒行政院并没有标记英文。--Kenny023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08:59 (UTC)[回复]
谢谢您:已扩充--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9:13 (UTC)[回复]
(-)反对:Lilauid阁下开这个讨论的原因是国民大会条目英文名称标记问题,见User talk:Kenny023#于国民大会条目的编辑争议,个人对此的意见还是持原来复原时在编辑摘要说明的立场:“没有这种说法,再重申一次中文名词不加外文这是常识”、“中文专属名词不加外文”,另外,类比台湾“国民大会”(已不存在)功能相近的机构中国大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同样没有标记外文。此外在这里转载@自由雨日君在个人讨论页中的部分留言“这确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之前已有过多次讨论。序言章节根据《MOS:外语名称》应该是有明确共识不标外文的,但(在有官方外文名称的情况下)信息框标不标似乎确实没有明确共识(但据我观察,认为“不用标”的编者明显更多,所以Kenny023的撤销是没有大问题的)。”,我个人认为不用标。但个人对已有的台湾小部分政府机构标记外文名称不会刻意删除,个人认为由于各种因素,想得到一个明确无异议的共识似乎很难形成,但个人希望求同存异。谢谢。--Kenny023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06:52 (UTC)[回复]
(*)提醒:此讨论是关于中华民国政府机构(无论是否存在,是否在运作)条目的 Infobox 是否加外文名(若有官方名称),请各位维基人注意不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条目混淆。--lauid 2024年9月5日 (四) 08:44 (UTC)[回复]
中华民国内政部条目为例,infobox列出十余个原住民语的名称,那再加一个英文名称并不违和。究其原因,中华民国政策是尊重多元文化的多种语言,而非汉语中心,因此政府机构名称以多种语言表述。中文维基百科在中华民国政府机构条目保留中华民国政府机构的特色并无问题;如果要刻意违反中华民国政府提倡的原则,则要提出更有说服力的论述,否则只是为反对而反对。--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15:00 (UTC)[回复]
那要按照台湾提倡的尊重多元文化的做法那是不是要加上日语部门名称?(台湾在日本统治时期曾使用日语作为官方语言)并且英语并不属于中华民国的官方语言之一原住民语言、客家话、闽南语和闽东语是这则是官方语言。----甜甜圈 2024年9月5日 (四) 15:16 (UTC)[回复]
(+)倾向支持:一些领域的条目有明确共识不为中文事物信息框加任何外文名(比如《MOS:电子游戏》明确强调“原生中文游戏无需标注外文译名”)。但我个人对外文名标注持宽容态度,《中国大百科全书》会为几乎所有条目标注外文(绝大部分是英文),不论其是否和非中华文化相关。故在未有共识的领域,我倾向支持标注外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5日 (四) 15:16 (UTC)[回复]

恶意添加维护性模板

离题:
严重脱离《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应有用途,且和提出用户在《WP:申请解除权限》等页面张贴的内容完全一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5日 (四) 14:23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最近我翻译了几篇英维文章,部分没有翻译的内容质量粗劣,或有广告嫌疑,结果@Tisscherry一直贴“按照英维扩充”等模板,我感觉他应该看不懂英文,或者说看不出来英文维基百科词条中我所没有翻译的部分,属于劣质内容,或有宣传性质。

但是如果他看不懂英文,或对品质的判断力较差,那我也应该以善意推测,但是此人不只是在一个词条贴这个模板,而是到处贴,凡是我创建的词条你都贴,我感觉这已经构成明显的恶意破坏。

此人编辑行为具有恶意,更为显著的证据是辅修专业:修订间差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wikipedia.org),辅修一词使用极为广泛,根本不存在什么“原创”、“标题原创”或“内容存疑”。

我注意到此人拥有巡查员权限,上述破坏行为是否应该提报撤销其权限?--TjMTDSuwhd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13:48 (UTC)[回复]

 警告:请(※)注意你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区的这种挂人行为,如果你继续,你可能会以扰乱被封禁。现在要求你立即撤回相关言论,包括大大的标题“恶意添加维护性模板”,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区不是让你来批斗引战用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5日 (四) 13:55 (UTC)[回复]
什么叫做挂人行为?你先搞清楚,我是这个过程中的受害者。首先,我无偿翻译了几篇词条,然后某位巡查员没有自己去优化词条,而是不合理地挂维护性模板。我假定善意,按照维护性模板的意见去修改,但是他还是不依不饶,而且蓄意报复,把我所有的词条都挂上同一个维护性模板。在这种情况下,巡查员是不是已经滥权?如果滥权,用户如何维权?我不会撤销这个话题,如果管理员认为这是人身攻击,可以封禁我。你不是管理员。--TjMTDSuwhd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14:02 (UTC)[回复]
最后 警告你既然已经在《WP:申请解除权限》张贴了相同内容,就请在这里停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5日 (四) 14: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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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类是否合适

Category:各国国家队运动员这个分类下,包括了一些明显不符合该分类的子分类,如香港、苏格兰这种情况,这样的分类是否符合维基的要求?--Aronlee90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6:59 (UTC)[回复]

或可以考虑重命名分类为各代表队运动员--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1:59 (UTC)[回复]
难道真的会有人想把Category:香港奥运运动员的母分类从Category:各国奥运运动员改成Category:中国奥运运动员吗?(四年前怎么没去做这件事?Category:香港篮球代表队球员Category:香港足球代表队球员难道会分别属于Category:中国国家篮球队运动员以及Category:中国国家足球队运动员的子分类吗?--HanTsî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6:23 (UTC)[回复]

官方网站

@YFdyh000请问英雄传说 界之轨迹电子游戏官方网站的语言是不是加上新的日文还是变回1个。已经有了“wikidata”的中文官方网站。--Sim Chi Yun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10:42 (UTC)[回复]

关于北京西站北京南站清河站的地铁站部分

用户@阿南之人未经讨论就将地铁站部分拆分,但以上条目皆为北京的主要客运车站,如此重大的编辑却没有征求他人意见,也没有任何注释解释(尤其是在北京西站已是优良条目已有相关讨论的情况下),我认为这并不妥当。另@Hat600。--KGBinCCCP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15:32 (UTC)[回复]

WikiProject talk:铁道#关于火车站配套地铁站是否合并还是分拆的事宜--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6日 (五) 16:03 (UTC)[回复]
已经有讨论的话就好,但我对于是否拆分持保留意见。另外您在拆分北京西站时对于地铁站部分仅是在“概况”一节留下几行字(上一位进行拆分的至少还在2级标题下留了个{{main}}),直接导致条目质量降低,这并不好。--KGBinCCCP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8:09 (UTC)[回复]
共识较为薄弱,若有需要,得自由重新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7日 (六) 16:55 (UTC)[回复]

请求对 template 增加或调整参数

请求对模板:Infobox mountain模板:Infobox landform区分 map 和 pushpin_map 参数。——Kone718 2024年9月8日 (日) 09:41 (UTC)--——Kone718 2024年9月8日 (日) 09:41 (UTC)[回复]

地图图像请使用map_image参数,目前pushpin_map和map是等价的,都是位置图({{Location map}})参数。--Kcx36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00 (UTC)[回复]

为什么有的中国大陆人物条目会这样开头?

我注意到,好几个中国大陆人物的条目常会类似这样开头:

  1. 郭淑珍,女,原籍山东长清……
  2. 柯兰,女,山东胶县人,……
  3. 席泽宗,男,山西垣曲人,……
  4. 龚祖同,男,……
  5. 方俊,字君选,男,籍贯江苏武进……
  6. 何泽慧,女,山西灵石人,……

不仅维基百科会这样,在百度百科或其他大陆的网站,也会有:

  1. 孔佑仁,男,汉族,……
  2. 孔祥楷,男,汉族,……
  3. 孔德懋,女,汉族,……
  4. 孔令仁,女,山东曲阜人,……
  5. 江青,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首要分子,女,原名李云鹤……
  6. 谭厚兰,湖南湘潭人,女……

这是什么奇怪的格式,不知道哪来的惯例就这样一个字简略地写“男”“女”当作开头、照搬到维基百科来,明明这样很不通顺?——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6:42 (UTC)[回复]

不确定,可能是抽数据库的格式模板或者编写惯例延续,也可能是仿照中国大陆新闻电视新闻在介绍政治人物时的口吻,因为的确是这样开头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9日 (一) 07:29 (UTC)[回复]
不知道这边有没有相关方针,说这样的格式是可以还是不可以,至少这种写法在我一个台湾人看来是很突兀的。要怎么描述一个人是男是女还是非二元性别,怎么写比较通顺可以另说,但是一再看到这样“男”“女”开头的,个人感觉这就像条目下饺子一样,太敷衍了。——George6VI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8:15 (UTC)[回复]
这是中国大陆的习惯使然,沿用某些标准格式。类似孙中山先生传略的“孙中山先生,名文,字逸仙,广东香山县翠亨村人”,感觉并无二致。您只是对性别写在名字的后面感到不适吗?--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6:39 (UTC)[回复]

其他

请求社群判断已经数据过期的用户是否为傀儡

相关SPI提报,现时最少有法国饮食文化、如懿传、册封体制受到影响(很可能还不止这些),请调查助理、管理员和其TA用户判断和彻底清查,谢谢!--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4年7月18日 (四) 05:12 (UTC)[回复]

  • 外加一些账号(包括SPA),请检查是否为冏;
延伸内容

以上。--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4年7月18日 (四) 05:24 (UTC)[回复]

这难道不应该直接在傀儡调查页面处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20日 (六) 17:39 (UTC)[回复]
这些Stale了的账号,即使有可疑,放上SPI也查不了,所以只能放此。--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4年7月21日 (日) 05:32 (UTC)[回复]
(?)疑问-若数据过期,还能SPI吗?是否主要以人工来判断?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3日 (五) 01:31 (UTC)[回复]
不能,递上去监管员都是说数据过期 数据过期的(基于隐私政策,用户数据会/已在账号最后一次动作的90天后被自动删除),所以当然只能靠人工的了(除非账号又活动了)。--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4年8月25日 (日) 04:27 (UTC)[回复]
@MCC214其实您应还是在傀儡调查提出为宜,说不定愿意帮忙手动查核的还比客栈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5日 (四) 18:21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的选举

今天看到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公示RFC结果及仲裁方针草案下早有公示过的仲裁委员会试行方案。在其之后仍有讨论关于是否有解任管理员的权力问题,但目前本人认为细节基本商榷的差不多了。目前唯一一个剩下的需要形成共识的事情就是在试行期间仲裁委员会需要多少支持率才能上任。定下这个可以直接开始筹备选举了。那么这下面先讨论支持率的问题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4:38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支持率只需要50%就够了。首先考虑到仲裁委员会是一个需要社群高度信任的职务,在考量一人是否符合成为仲裁委员会的标准明显要比管理员的标准要高,于是反对的比率肯定会比管理员更高。本人希望中维能够选举出来第一届委员会,于是希望50%,这样既获取majority的支持(超过一半的人支持)也能给仲裁委员会给一个好的起点。(注:英维是采取60%以上可以任职委员会两年的机制,但因为这次试行所有人都是一年,故偏向50%。--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4:44 (UTC)[回复]
抄录前一阶段讨论情况:
  • 基本同意授予仲裁委员会委员“已删除内容”、“非公开过滤器”、“IP信息”、“启用双因素验证”等权限,
    • 尚未有明确共识决定是否授予“查阅全站未受监视页面”、“创建短连结”、“查看当前转码活动的信息”、“查看标题黑名单日志”等权限;
  • 尚未有明确共识决定是否限制仲裁委员会委员在委员会既有职能外行使职权;
  • 基本同意仲裁委员会委员(至少第一任期)选举采相对多数(百分之五十)当选制;
    • 尚未有明确共识决定是否按支持率多寡区分当选任期(如百分之五十以上为一年、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两年);
  • 基本同意仲裁委员会处理管理人员解任案件,系经调查确认存在操守违规事实后,方转交社群决议是否除权;
    • 尚未有明确共识决定如何区别或取舍仲裁委员会与社群既有解任管道;
  • 基本同意仲裁委员会有权拒绝受理案件。
似乎第一届确实不需要区分任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日 (五) 05:45 (UTC)[回复]
哎,当时的讨论有点久远,所以应该是不需要讨论支持率了?那我觉得可以直接开始筹备选举事宜。RFC先删掉,之后写点时间相关的内容。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6:19 (UTC)[回复]
但似乎还有若干职权问题必须商榷?要搁置也不是不行(仲裁委员会现有职权不少,也够行使一整届了吧?),但似乎想要快速推动仲委会设置提案者,目标都是希望该会介入(调查)管理人员解任,那就又不适合搁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日 (五) 13:23 (UTC)[回复]
我选择先搁置管理人员解任问题是因为要是先选出来一批人,这一批人可以帮忙推动共识,也就是说在委员会成立之后再对于管理人员解任的事情帮忙推动共识。既然他们都选上了,他们来推动讨论、邀请社群成员来发表意见来形成共识个人觉得更合适--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4:12 (UTC)[回复]
(!)意见:对于“尚未有明确共识决定如何区别或取舍仲裁委员会与社群既有解任管道”:
1.若用户未申请仲裁,自然可直接发起罢免解任。
2.若用户申请仲裁,委员会决议不解任管理员,则社群在一段限制时间内不得以同一事由发起罢免(该段时间可议,比如半年、两年等);当该段限制时间过后,社群若以同一事由再次发起罢免,须出具自前次仲裁后出现的新事证(也就是新纠纷事件的时间点或所出具的证明实际发生在前一次仲裁后)。
3.若用户申请仲裁,社群或相关用户对委员会的决议不满,可将委员会的决议,在具备可明确、合理、一般人所具智识即可辨识之理据或事证的前提下,向基金会投诉(也就是仲裁极其离谱,而如何为“极其离谱”,或可讨论)。
4.若用户申请仲裁,社群或相关用户对委员会的决议不满,可将委员会的决议发起公投,获特定支持比率的情况下推翻。公投结果须具备数个条件方可具效力,如:不满意仲裁结果的当事相关用户须参与联署(明言自愿放弃表态或投票者除外);总有效票须占当时社群具投票资格用户总数的相当比例(比如至少四分之一);公投结果出炉起一段限制时间内(该段时间可议,比如半年、两年等),不得就同一事项再发起公投;有效同意票超过不同意票。诸如此类。
5.若委员会决议遭推翻,社群自可再以同一事由发起罢免。惟为避免仲裁程序遭滥用或社群无谓虚耗空转,社群在委员会决议正常生效、用户不得以同一事由发起罢免原限制时段的二分之一期间内不得以同一事由发起罢免(该段时间可议,参见第2点,比如原本是半年或两年不能再发起罢免,这种情况下须在三个月或一年后才可再发起罢免,但不须额外出具同一罢免事由的新事证)。
6.委员会决议遭推翻后,其仲裁结果之效力即自公投结果确认起解除;委员会决议遭推翻前,其仲裁结果之效力视为有效。
个人路过随想意见,供参。--Kriz Ju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21:37 (UTC)[回复]
鉴于目前的闹剧,我不认为社群会信任仲裁委员会。--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05:57 (UTC)[回复]
同上,强烈反对以此次RFDA为由立即推动仲裁委员会上马,社群有权就必须商榷的若干职权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11:50 (UTC)[回复]
首先,我并没有“以此次rfda为由”,而只是有人提到“若已有仲裁委员会,则可能此事处理能够更加妥当”的想法而选择推动。选择推动委员会选举,并不是代表不讨论职权问题,但是,早已为仲裁委员会的职权形成共识(其并不包含对于管理人员除权相关的事宜),则说明社群已有仲裁委员会上任的基础共识,所以我个人觉得你反对的理由无法站住脚的,欢迎你提出另外的理由。--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2:42 (UTC)[回复]
你可以解释一下这两者(目前的闹剧、社群对于仲裁委员会的信任)之间的关系。顺便,若是你自己表达不信任无妨,但请不要代替社群说话。--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2:34 (UTC)[回复]
一个RFDA案就已经出现某人或某些人(无法确定是不是WMLO)发送拉票(或伪装成拉票)的邮件,意图使RFDA通过或不通过。如果为解决RFDA而急于成立的仲裁委员会,难以想象是否会有更多对仲裁委员候选人的拉票(或伪装成拉票)的邮件试图让人当选或不当选。--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14:07 (UTC)[回复]
是的,所以我觉得先完善仲裁委员会的选举流程以杜绝不公平情况,然后再在这群人获得社群各方信任的情况下推动共识,是比较好的做法。至于急不急的问题,看社群可以搁置多久。我觉得久一点并无太大问题,毕竟一套完善的流程建立起来之后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碟之舞📀💿 2024年8月3日 (六) 14:17 (UTC)[回复]
不要稻草人,我在这里讨论筹办选举又不是为了解决RFDA而急于成立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4:19 (UTC)[回复]
不过这里要澄清一下就是我确实有在主群说过“在选出仲裁委员会再来调查”这一说法,实际上在我后来想过之后不现实,因为成立仲裁委员会之后估计RFDA案没有什么可调查的了。因此此次提出完全就是为了流程上继续推进而已。--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日 (六) 14:21 (UTC)[回复]
同样支持50%。至于相关权限等问题,个人认为仍须回归社群如何看待此权限及信任程度,如果目前的确认程度已经不需厘清所有细节,个人现无意见。--Kriz Ju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13:38 (UTC)[回复]

七日已过,总结一下上方的讨论。目前参与讨论的用户基本同意(至少在第一届)选举中采取相对多数当选原则,并就选举结束后继续推动仲裁委员会相关共识上基本达成共识。就此,我提议在今年9月份展开管理员选举的同时举行第一届仲裁委员会选举,七日内若无人反对或反对意见已解决的话就进行公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2日 (一) 11:36 (UTC)[回复]

在确定仲裁委员会权限及仲裁程序以前,选举仲裁委员会委员没有意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2日 (一) 14:49 (UTC)[回复]
赞同。我们应该等到委员之权限得到确定之后再选举。--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12日 (一) 18:25 (UTC)[回复]
@Ericliu1912: Happy to talk about this off-wiki if you want. 首先在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公示RFC结果及仲裁方针草案WP:仲裁/方针已经通过公示,于是以下为已确定(有共识,被社群接受的方针)的仲裁委员会的职权:
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委托委员会处理以下事务:
  1. 在无法通过社群讨论管理程序等常规流程解决的严重用户冲突中担任最高争议解决机关,作出具约束力的裁决;
  2. 处理管理人员解任请求(自请者除外)及
  3. 处理仲裁裁决有关之封锁及禁制申诉。
至于仲裁程序也在方针下“流程”的section已经定下,不知道有什么还需要确定的。而基本权限部分也在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RfC:2024年2月定好。
目前唯一存在争议的是仲裁委员是否可以经决定直接解任管理员,而这一小细节不应阻止我们选出委员会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02:51 (UTC)[回复]
不,管理员仲裁解任权(暂且这么叫它吧)关乎“处理管理人员解任请求”的实施形式,是先前讨论的焦点之一。在下相信社群对于“谁适合当选没有管理员仲裁解任权的仲裁委员”和“谁适合当选有管理员仲裁解任权的仲裁委员”这两个问题的看法是有差异的。管理员仲裁解任权问题未解决就举行选举,无异于认为这种差异可以忽略。窃以为,这种差异值得得到关注,如果在解决管理员仲裁解任权问题前就选举,就操之过急了。--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13日 (二) 07:13 (UTC)[回复]
@CopperSulfate我并不觉得属于操之过急,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循环依赖 (en:circular dependency)。比如说,在讨论委员会是否应当有仲裁解任权的时候,便有人以“社群不一定信任委员会而支持其有这样的权力”来反驳我个人认为应当拥有此权力的观点。但是呢,如果人已经选出来了,那么讨论委员会到底是否应当有这种权力则可以在以选出的人作为context。比如说如果我个人信任被选出来的人,我个人就会对于委员会有这种权力更放心。如果我个人不信任被选出来的人,我可能就不会希望委员会有这样的权力。
另外,根据之前的匿名问卷,貌似已有大概共识在“仲裁委员不应有仲裁解任权,而是调查查证报告给社群”这一观点,所以以“委员会在前期很有可能不会有直接解任管理员的权限”来选举是合理的。
你觉得这样的解释是否合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3日 (二) 07:42 (UTC)[回复]
可以准备公示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2:15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8月26日 (一) 11:54 (UTC)结束--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54 (UTC)[回复]
想问下不考虑技术原因,你们觉得选举应该跟管理人员申请错开还是一起办?两者性质毕竟不同,我当初提个“管理人员当然席位”还一直被打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9日 (一) 14:11 (UTC)[回复]
另外连个具体流程都没有出台就公示,未免操之过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9日 (一) 20:59 (UTC)[回复]
个人认为试运行为方便放在一起。仲裁系统成熟后应错开。--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03:07 (UTC)[回复]
@0xDeadbeef(!)意见鉴于社群在仲裁解任问题上已有模糊的共识雏形,如果不给予新当选的仲裁委员“管理员仲裁解任权”的话,我不反对尽早开始选举。--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19日 (一) 20:04 (UTC)[回复]
(?)异议:应先就选举具体流程达成共识。另(?)疑问在“不需要考虑当选人有无权限决定管理员罢免”的情况下选出仲裁委员后,要进一步让社群“信任他们能够有权决定管理员罢免”岂不是更难?应先确定和细化“仲裁委员不应有仲裁解任权,而是调查查证报告给社群”的初步共识,这样岂不更快。--🎋🎍 2024年8月20日 (二) 02:48 (UTC)[回复]
@Ericliu1912 @Newbamboo,那就与管理员选举相似,一周预讨论(与管理员选举同时进行),一周提名期(可自己提名也可由他人提名,每个候选人应提供自我介绍),两周意见期(可提问、讨论),两周投票期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5 (UTC)[回复]

公示通过。社群将会根据讨论得出的仲裁委员会职权和流程在今年9月举行第一届仲裁委员会成员选举。--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3:15 (UTC)[回复]


社群目前业已达成举行选举的共识,然在部分流程的细节仍未敲定。就此鄙人展开对选举相关工作的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用户组

先前的讨论中已经敲定了仲裁委员会成员具有的权限,但对是否设立该用户组尚无定论。就此对是否设立仲裁委员会用户组展开讨论,若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创建设立仲裁委员会用户组的工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支持设立特定用户组,有利于识别委员会成员。不过(?)疑问用户组名将会是什么,“仲裁委员会委员”?——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29日 (四) 09:56 (UTC)[回复]
用户组名为仲裁员,不过仲裁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9 (UTC)[回复]
支持成立“仲裁委员会委员”用户组,建议在Wikipedia:在编辑记录中标示使用者权限中显示为粉红色的“委”。--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FLC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4 (UTC)[回复]
深紫色的“裁”可能较好。“委”一眼看不出来是什么意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8 (UTC)[回复]
同意,Eric的方案比本人更好。个人也支持将用户组名称简化为“仲裁员”。--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FLC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7 (UTC)[回复]
他站已有“仲裁委员会委员”用户组,本站可以引进,并自订权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8 (UTC)[回复]
个人不反对“仲裁委员会委员”这一名字,但是我个人更喜欢更短的“仲裁员”。--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05:01 (UTC)[回复]
平常口语可以简称,大家都知道同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0日 (五) 08:51 (UTC)[回复]
他站相关用户组权限如下:
  • 启用双因素验证 (oathauth-enable)
  • 搜寻已删除的页面 (browsearchive)
  • 检视已删除的历史项目,不含关联的文字 (deletedhistory)
  • 检视已删除修订中已删除的文字及变更 (deletedtext)
  • 检视过滤器日志详细资料 (abusefilter-log-detail)
  • 检视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日志项目 (abusefilter-log-private)

供参考。--Hamish T 2024年8月30日 (五) 15:17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9日 (一) 16:49 (UTC)结束:基于已有前次初步讨论,且此处共识基本同意建立相关用户组,进入公示期。公示期后无异议或异议被解决,将创建工单以建立名为“仲裁委员会委员”的用户组并持有 oathauth-enablebrowsearchivedeletedhistorydeletedtextipinfo-view-fullabusefilter-view-privateabusefilter-log-privateabusefilter-log-detail权限。--Hamish T 2024年9月2日 (一) 16:49 (UTC)[回复]

@Hamish提醒一下,社群尚未讨论哪个权限组能授予或移除“仲裁委员会委员”权限组,还有英文名称(像IP封锁豁免权授予者是设定“ipblock-exempt-grantor”)。英文名称的部分我建议设定为“arbcom”,哪个权限组能授予或移除可能需要由社群讨论一番会比较好,这部分我有特别找一下其他有Arbcom usergroup的wiki,几乎都是设定行政员AddGroups和RemoveGroups,社群可以参考看看。--~~Sid~~ 2024年9月7日 (六) 14:31 (UTC)[回复]
补充公示仍可以继续,不需要为此特别暂停公示。--~~Sid~~ 2024年9月7日 (六) 14:38 (UTC)[回复]
赞同行政员赋权——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7日 (六) 23:24 (UTC)[回复]
建议英文名为arbitrator。个体而不是整体。--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8日 (日) 09:51 (UTC)[回复]
(+)支持:这部分没什么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8日 (日) 11:02 (UTC)[回复]
这部分我的想法是直接与其他项目同样,由行政员赋权及除权,英文名亦参照定为“arbcom”,未能说明,在此表达歉意。如果没有很明确的异议,就如是之了。上方D君的意见看到了,但是我个人认为英文名方面,除非是中文维基独特设立的(如ipbeg),与其他计划保持一致并无不当,当然如果社群有许多不同意见的话,这方面可以再做修改。--Hamish T 2024年9月8日 (日) 11:39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和条件

先前的讨论中已经确立了仲裁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和条件,但不清楚目前社群对此共识是否有异议。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根据此共识进行选举工作。--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人数能否浮动(如七至十三人),视选举情况而定,仅设人数下限为兜底?又首轮选举人数不足,是否继续选举,直至人数足够为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08:14 (UTC)[回复]
不反对人数可浮动及人数不足时举行特殊选举,已修改条文。--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日 (日) 08:36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选举的讨论场所

目前对仲裁委员会选举的讨论场所尚无定论。鄙人认为可以跟管理人员申请的预讨论一样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讨论,但不清是与管理人员申请在同一章节讨论更好,还是另开一章节讨论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实际还是预讨论,而且开启的时候肯定挨在一起。个人觉得应该拆分成两个章节,但是也可以共用一个讨论串。--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0:43 (UTC)[回复]
我也认为拆成两个章节可能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00:48 (UTC)[回复]
两者全然不同,仅是时间巧合,仍宜分为两话题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0 (UTC)[回复]

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用户的个人选举页面

目前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用户的个人选举页面尚无定论。鄙人认为可以参考其他的管理人员申请设立一个WP:申请成为仲裁员并将所有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用户的个人选举页面置于其子页面。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根据此方案进行选举工作。--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不需如此并别扭的命名“申请成为仲裁员”。“仲裁委员会选举/20XX年”即可。--西 2024年8月31日 (六) 02:35 (UTC)[回复]
已完成对应页面创建工作--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31日 (六) 07:00 (UTC)[回复]

关于仲裁委员会选举是否公布有资格投票人数及名单

目前公布管理人员任免案投票人数及名单的提案正在公示。如果公示通过且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让未参与选举的行政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15日内公布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用户人数及用户名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选举的监票工作

目前方针规定由监督员兼任选举的监票员,但参与选举的监督员是否能成为监票员尚未有定论。鄙人认为参与选举的监督员应秉持避嫌原则不应担任选举的监票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避嫌是基本原则,此实毋庸置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08:09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的RFC

目前对于仲裁委员会的职权尚存在一些争议。鄙人认为在这次选举后应展开一次关于仲裁委员会的RFC,并在RFC上厘清仲裁委员会的职权以及完善仲裁委员会的相关页面。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会在选举结束后举行一场关于仲裁委员会的RFC。--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选举投票形式

仲裁委员会委员之选举,是否仍应采行安全投票?抑或改行公开投票?请兼述其利弊。可参阅下方相关话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08:17 (UTC)[回复]

鉴于仲裁委员会执行时对本站影响力大,我强烈请求社群停止以安全投票的方式进行,以讨论为主投票为辅的公开方式来选举仲裁委员,如果得不出共识就不要施行此制度即可,至于共识结果由管理员(即并无兼任行政员的管理员)与行政员联合发布。--~~Sid~~ 2024年9月1日 (日) 13:43 (UTC)[回复]
可否具体阐明一下仲裁委员会执行时对本站影响力大与停止以安全投票的方式进行存在什么必然的因果联系。--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日 (日) 13:59 (UTC)[回复]
我说要停止安全投票的原因是因为中维太多人有着人多就赢的观念,还有太多人听风就是雨,再用纯投票的方式,只会让仲裁委员成为下一个被社群的一些人吵着要罢免的目标而已,这跟转移战场没什么区别,这部分跟影响力大倒没什么因果关系。
有人会说不用安全投票会可能会导致有人不愿意表达意见,怕被骚扰攻击,我想说的是这部分可以选择将意见寄去行政员信箱或管理员信箱(wikipedia-zh-adminlists@wikimedia.org),让管理员行政员公布共识结果时可以考虑到其意见。
我说影响力大的原因是,社群选择将仲裁委员会做为解决争议的最后手段,后面就没有处理机制了,这影响力自然会很大,还有不要忘记社群是有想将人事任免争议的部分交由仲裁委员处理的,尽管现在还没有这么做。--~~Sid~~ 2024年9月1日 (日) 15:07 (UTC)[回复]
个人认为可以暂定第一届仲裁委员会选举采取安全投票,以测试安全投票是否适用于仲裁委员会选举。如果安全投票不甚理想,可以在接下来的RFC中对选举规则进行进一步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日 (日) 13:54 (UTC)[回复]
既然 rfa 是采用安全投票,那个人看不出为何不采用之。至于既然“仲裁委员会执行时对本站影响力大”,那应比照同样影响力大的用户查核员之选举形式,实行安全投票。谢谢。--SCP-0000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15:57 (UTC)[回复]
选举通过门槛才过半数,本人认为票票(更)算数,投票者应公开负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日 (日) 22:10 (UTC)[回复]

总结一下讨论。个人认为可以在第一届进行公开投票,若效果不错可在接下来的选举中继续使用公开讨论方式。--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5日 (四) 14:20 (UTC)[回复]

虽说我支持此议,但现行共识略显单薄,应继续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5日 (四) 18:17 (UTC)[回复]
考虑到中维独特的社群环境,对于维百上的事情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编者之间不能有效沟通。而安全投票却能够很好地隔绝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看法。举个小小的例子吧。每个人议论别人是否可以当仲裁员的时候都是依靠片面的了解。我没有参加MOS在2018年有啥RFC,我没有在2019年在客栈上与此用户激烈讨论某争议性话题,我对这人的看法就会和别人有不同。这就是为啥支持的人和反对的人都要公开。如果我看到一个我认识的编者有理有据地留下反对票,我可能刚开始想投支持,我去读完他的描述又可能想投反对了。
如果投票和投票理由不在投票时公开,就会形成信息茧房,人与人之间就没有沟通。不可能假设所有人对所有事情都掌握,对于所有主张都有查证的热情,人与人之间不沟通,那就别想有多健全的社群。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喜欢任何形式的安全投票。--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5:28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临时选举方案

距离选举方案细节商议已过数日,感谢所有在此期间参与讨论的用户。鄙人根据讨论期间的共识,正式发表仲裁委员会第一届选举的临时选举方案。欢迎各位前来讨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5日 (四) 14:44 (UTC)[回复]

支持方案内容,理由如下:
  1. 组成 为以前社群便已有的共识,唯一改动是仲裁委员会席位数量改成可浮动,这点能理解,毕竟可能出现选不出来太多人的情况。
  2. 预讨论 和RfA都一样,不认为仲裁会选举需要改动。
  3. 提名 同上。
  4. 投票过程 支持公开投票的理由我上面已经解释。有一句是安全投票的残留我已经改掉,若有共识继续安全投票的话可以回退。
  5. 计票和评估 50%是之前的共识,没有什么理由需要再讨论。若当选委员者不足七人,则应考虑举行特殊选举以补足人数考虑较周全,合理。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5:36 (UTC)[回复]
以下意见是这两个留言(12)的接续及更深入的说明我为何会希望“公开投票”、“讨论为主投票为辅”与“投票与讨论共识结果由管理员(即并无兼任行政员的管理员)与行政员联合发布”的原因,请注意我不是不重视安全问题,很抱歉我必须使用一些粗体字强化我的观点。
我为何希望仲裁委员会“公开投票”,安全投票确实有很大的好处,安全投票使很多人愿意投下自己的票,然而却也造成一个很严重的弊端,社群无法有效讨论候选人是否具备获取相关管理员工具的能力,支持者反对者的留言都无法得到有效讨论,再来由于志愿者服务,此弊端导致候选人极大的压力,有人会说管理员本来就要有承受压力的能力,这我认同,然而也请注意到管理人员是志愿者,我完全不认同这种毫无节制施加压力在候选人身上,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社群完全没有给予候选人对反对票解释的权利,社群亦没有任何一个人有给付薪水给予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候选人也有来自生活中的压力,如此会导致志愿者不愿意参选管理人员的选举。
我为何希望仲裁委员会“讨论为主投票为辅”与“投票与讨论共识结果由管理员(即并无兼任行政员的管理员)与行政员联合发布”,这样是给予行政员管理员共识判定权,由他们决定仲裁委员候选人是否适任,原因:本地原先就已非常不信任管理员与行政员,近期这种信任层次仍还在不断崩解,尤其仲裁委员会做为解决争议的最后手段,我无论如何都无法也不会相信社群在此种情况以纯粹投票方式投出来的候选人,不会成为下一个被社群嚷嚷着要罢免的地方,原先投票标准更高的管理员与行政员都无法信任,是要怎么信任只有50%标准的仲裁委员,这种各种角度来说就是一件完全不合理也不合逻辑的事情,如果社群已经可以信任管理员与行政员,有仲裁委员会的出现才合理合乎逻辑。
关于安全问题同我上面留言说到的,可以将意见寄去行政员信箱或管理员信箱(wikipedia-zh-adminlists@wikimedia.org)。有关行政员和管理员共识判定权,社群可以讨论出对于仲裁委员的期望给与行政员和管理员,即可避免他们不会出现无所适从不知道要依据哪些意见做判定的情况。--~~Sid~~ 2024年9月7日 (六) 04:39 (UTC)[回复]
补充;我的重点在于社群需要有讨论,如果说社群使用安全投票又能兼顾讨论,那我对安全投票就没什么意见了。--~~Sid~~ 2024年9月7日 (六) 04:55 (UTC)[回复]
真悲哀,罢免管理员所出现的安全投票Bug都忘得一干二净,甚至导致有些人的反对票还视为无效票的,总觉得不必再多说什么了,因为社群根本都不重视这些Bug所出现的问题。--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4:59 (UTC)[回复]
我看你发言好久了,真没见到你哪里表现出对于维基百科程序规定的初衷与效果有什么实际的理解,这个留言也一样。。--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05:06 (UTC)[回复]
发神经,那若照您这样说的话,那已知的安全投票Bug是都不用解决了吗?果真是能摆烂就摆烂的维基百科社群。难道这个Bug没人提过吗?原来安全投票也是个笑话、装饰用的而已。--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5:13 (UTC)[回复]
你确定你知道一个好的bug report是什么吗?你要是不好好精确描述你认为安全投票所存在的"Bug",谁能理解你这个所谓的Bug到底是什么?--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06:07 (UTC)[回复]
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这还有需要再次说明吗?不会自己去看当时那个罢免管理员的投票讨论吗?维基百科的(独裁)社群果然又犯了“同样的事情都要说N次”的毛病,懒成这样,真的一点都不意外。既然您自己都懒得去看当时的罢免管理员相关讨论,那是真的不用再回复您,反正已知安全投票的Bug继续摆烂也没有关系,说不定都没人要处理呢。--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7:50 (UTC)[回复]
你觉得我没看过?我既然是自己认为没有"Bug"我才要问你为什么你觉得有。不愿意沟通就不要在这里用情绪化的语气留言扰乱讨论,张口闭口就是独裁社群、懒、摆烂社群。--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08:08 (UTC)[回复]
投票选项问题这个讨论串您是不是真的没看过?标准的睁眼说瞎话,原来这样都还有资格呛人说安全投票没有Bug?佩服,您这样有看跟没看意思一样嘛。--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10:36 (UTC)[回复]
没错,讨论串下面我的签名出现八次,还能说我没看过这个讨论串,还能说我睁眼说瞎话。我有点无语。--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7日 (六) 12:23 (UTC)[回复]
很抱歉对于此次仲裁委员会选举讨论有这么多意见,我澄清我并不是反对运行仲裁委员会选举,也不是要阻拦讨论,我反而希望社群多多改革不要原地踏步,对于造成社群的困扰或导致一些维基人苦恼,我先说声抱歉。--~~Sid~~ 2024年9月7日 (六) 05:02 (UTC)[回复]

其他意见

此章节供社群发表杂项意见,若有重要问题提出者,欢迎于上方新置章节。--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8 (UTC)[回复]

不如连检讨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一起寄送讨论通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07:59 (UTC)[回复]
写了份模板,没什么问题的话三日后走公示程序。--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08:39 (UTC)[回复]
我晚点结合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检讨事写一份更简洁的通告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2 (UTC)[回复]

引进CampaignEvents扩充功能

路过看到这一扩充功能,因本站时常举行编辑松,似乎可以引进来测试一下看看效果,不知诸位觉得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6日 (五) 02:05 (UTC)[回复]

(+)支持:顺便把扩展主页翻译到中文了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16日 (五) 09:37 (UTC)[回复]
个人不反对此等引入。不过,现阶段如何运用该功能?就个人理解,本站编辑松的注册大多利用维基上的页面(如动员令)或 fountain(如亚洲月),似乎它略简单的注册功能(缺乏计分功能)未必适用本站?而它的邀请功能虽明显有利编辑松的参与度,但现在仍测试中。谢谢。--SCP-0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3:12 (UTC)[回复]
@SCP-2000所以正应该引进来试试操作,反正不适合就搁著不用,也无大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9日 (一) 14:02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2日 (一) 13:20 (UTC)结束:讨论用户就引进CampaignEvents扩充功能一事基本达成共识,进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3:20 (UTC)[回复]

问题不当本人想问一下,只有2人也算“达成共识”吗?虽然7日之内无人加入,但是2人是不是太少了?(我还是新手,不太懂)--WiiUf ——青龙出世,傲视苍穹 的第1000次编辑! 2024年8月29日 (四) 04:46 (UTC)[回复]

公示通过,请求引入该扩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3:26 (UTC)[回复]

已依部署手册向Phabricator提交——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日 (一) 18:18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以等待phabricator响应。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再议设立编者著作权调查

之前的讨论见此

在上次的讨论中,讨论用户就设立编者著作权调查一事基本达成一致。根据此共识,鄙人在此提出编者著作权调查的草案。若草案有不足之处还请指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7日 (六) 13:00 (UTC)[回复]

字句及流程问题:
  1. “多次撰写”,很多侵权文字不算撰写。“多次”的断句有风险。建议“多次上传侵犯版权的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用户”。
  2. “长期且大量的侵权行为”的长期是否能去掉呢。
  3. “五处及以上侵权行为”改成“至少五例侵权行为”。
  4. “(包括修订版本和图片)”的含义模糊,次数计算方式需要摸索和设定常识(如过往已结案案例与承诺;同一条目的多次或连续编辑)。
  5. “已被封禁则不必通知”的含义,对于近期封禁、申诉中仍可能需要?尽可能通知仍允许?
  6. “此前未参与该调查申请”的含义,支持提报或提供证据算参与吗,与“提报人以外”的差别是?
  7. 未见拒绝的时间点,拒绝后如何抗议。
  8. 创建子页面及填入数据的流程指南。
  9. “用户如果批准了一个调查申请,那么就需”->“批准调查申请的用户需要”。
  10. 已删除内容的审阅,可能需要借助站外工具或管理员,而非以?结案?
总体而言支持试行,具体流程慢慢来定,以讨论和共识为基准。--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3:31 (UTC)[回复]
已微调第一条的建议。--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17日 (六) 14:37 (UTC)[回复]
“没有证据的调查申请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扰乱行为”这句中的“扰乱行为”可以考虑连结到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
还有如何判定调查申请的理由是否充足,有没有相关标准?
另外还有User:YFdyh000提到的两点:被拒绝申请后如何上诉;建立子页面及填入数据的流程指南何在。--Benho7599 | Talk 2024年8月17日 (六) 13:57 (UTC)[回复]
@Hoben7599YFdyh000:在这里统一回复下两人的问题
YFdyh000:
  1. 已修改
  2. 已去除
  3. 已修改
  4. 上次讨论中对于如何算一次侵权行为,基本认为如果用户在一个修订中有上传侵权内容行为就算一次侵权。不过含义模糊这点也确实存在,所以这处我已经改成了对侵权行为本身的举例描述。
  5. 已修改
  6. 已修改为提报人以外
  7. 已添加相关内容
  8. 已添加相关内容
  9. 已修改
  10. 已添加相关语句,但?确有存在的必要。例如搁置以等待管理员查阅,或表示该内容不值得审阅。
Hoben7599:
关于如何判定调查申请的理由是否充足,我已经在草案中给出了标准--看调查申请给出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该用户是否存在至少五处侵权行为。至于如何判断为侵权行为,这就不是这个草案该解决的问题了。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8日 (日) 06:12 (UTC)[回复]
中文现阶段可能不需要个别案件子页面(我预计此种专门调查不会如傀儡调查频繁),全部放在同一请求主页面即可。这样也可以加快立案流程,减少技术负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10:44 (UTC)[回复]
设立案件子页面恰恰是为了分担主页面内容。如果将贡献数据全堆在主页面的话反而会显得主页面有些臃肿,所以在设计时我才沿袭了英维的分页面处理方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8日 (日) 12:29 (UTC)[回复]
支持,上次讨论就是我发起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6 (UTC)[回复]

距离最后发言已过三日,就该草案 公示7日,2024年8月31日 (六) 06:29 (UTC)结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4日 (六) 06:29 (UTC)[回复]

公示通过,已设立编者著作权调查布告板。--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31日 (六) 07:48 (UTC)[回复]

为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检讨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员解任投票,甫应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术实务运作尚难称熟稔;又逢显著外来干涉及共识形成程序疑虑,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乱象丛生、弊端频出,社群矛盾对峙趋于激烈,此实无庸置疑。与此同时,定期审视更新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有助于人才新陈代谢,充实本站进阶维护量能。时值仲裁委员会组织筹备停滞之际,“远水难救近火”,故谨以此话题为首,先行就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若干既存问题略作检讨,望社群踊跃发表意见。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过急,但求气象有所更新尔。本人谨提出三个大问题,社群可拨冗予以回应,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专门讨论之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安全投票问题

目前,本站之管理人员任免案,均采行安全投票制度。安全投票之匿名,优缺点一体两面,优点在于得脱离现实外力束缚,保障自由表达意见,有助于完整呈现社群意志;缺点则在于几无制衡极端之手段,如此次投票之若干附言,或因涉及与当事人之私人恩怨,极尽猥琐下流之能事,对部分群体及特定个人之攻讦、人身攻击及无理羞辱等暴言(本人不拟重述各种不堪入耳之文字于此,请自行阅读相关内容),不仅早已背离解任投票本身形成有效共识之意旨,更远远超出社群应容忍之文明底限,而显难以“可受公评”为借口。此外,安全投票虽号称得以防堵大规模公然拉票之威胁,惟迄今其效果不仅有待商榷,而社群因该制度高度封闭之特性,反而难以协助查核投票细节;如此次投票虽有严重扰乱之指控,但仅有少数电子邮件等书面证据,社群无法对比既有编辑贡献,或额外确认许多可疑相关内容。又安全投票长期未能由本地社群完整掌握,须受制于全域社群等客观限制;投票设定程序繁琐冗长,更屡生不可抗力之技术问题,若与其他因素叠加,结果甚至可能损及管理人员任免案本身之公信力。安全投票本为预防若干外部势力之现实威胁而设,此种威胁既已有消退迹象(与本站志趣不合之同志,多已分道扬镳不复归),加之以前述安全投票之弊端,虽难谓前述恶意影响荡然无存(此处须特别强调仍不应低估危险),惟两相权衡下,认为有酌加商榷该制度应用之必要,至少亦应有些许合理讨论。谨尝试提出问题如下:

一、社群过往执行安全投票,就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不包含须迎合全域动态之技术安排等),有何应从速改善之处(如事前人事选定等筹备作业、事后点票及公告程序等)?
二、社群应是否继续于管理人员申请及管理员解任投票采行安全投票?或研议若干指标,持续评估是否沿用,乃至于采取行动,制裁投票过程可能出现违反方针与指引之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就管理员解任而言,我个人觉得非常有必要返回公开讨论的机制。
1、安全投票所带来的“隐私”实际弊大于利,共识应当是一个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互相尝试说服对方的过程,而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例:Bluedeck原话说不至于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续被说成第三方管理员不认同可构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实际上会有限期封禁。)另外,安全投票对于外部影响有混淆的负面效果,如果有人平时没有编辑的突然在解任案上发表意见,则可能是被拉票。公开投票则让社群更能够找出可能影响。
2、安全投票程序复杂,给志愿者带来不必要的工作
3、未发现公开讨论有哪些弊端,目前的恶意影响有利用信息不透明的嫌疑,因此不认为站内投票会加强恶意影响。--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5 (UTC)[回复]
1、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之后基金会可能允许直接在本地维基上举行安全投票,有关要求可以跟基金会提。
2、安全投票可以保证意见不受干扰,虽然WP:暴力威胁风险降低,但也有公开表达意见者遭受WP:骚扰的问题,因此社群应继续采行安全投票。
3、对于制裁投票过程可能出现违反CIV、PA等投票内容,应该可以宣告辱骂他人等违反方针的投票无效,相信很多人就不会发出违反方针的内容了。必要情况下也可以请求基金会协助,因为技术上还是能找到这个人的。
4、投票前就可以讨论并尝试达成共识,投票中也仍然可以在站内讨论,也可以回复他人意见。另外也建议公开投票人名单即可找出可能的影响。
--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03:34 (UTC)[回复]
有公开表达意见者遭受WP:骚扰的问题 - 如何证明安全投票减少骚扰,或公开投票骚扰现象会更多?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8 (UTC)[回复]
使用安全投票,骚扰者不知道你的态度,所以根本不会骚扰你,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你的意见和他一致还是相反。使用记名投票,骚扰者知道你的选择和他不同,自然可以骚扰你。你维现在也有邮件骚扰这种事。--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3:07 (UTC)[回复]
这个和安全投票防止暴力威胁的原理是差不多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0 (UTC)[回复]
并不觉得这种未经证实的事情(你只是提供了“公开投票可能有更多骚扰行为”的解释,你并没有证明这实际上会发生)可以作为以投票代替讨论的理由。共识就应该以讨论来产生,安全投票只会导致原本愿意沟通的人更加两级分裂(参考此次解任案)而对于对方的合理观点不予理会。--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7 (UTC)[回复]
附议。甚至之于管理员选举等重要议事事项也未尝不能恢复到公开投票的模式。--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06:31 (UTC)[回复]
@SheltonMartin:可否澄清一下此附议是指哪一个留言--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8 (UTC)[回复]
您的。--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8月22日 (四) 02:37 (UTC)[回复]
(!)意见 虽然安全投票可以很好地隐藏发言人,并且在结束前无法得知意见,但这也催生了一些可从本次投票窥见的问题。A. 安全投票能保护投票人,可能会有人抱着找不到我的心态投票,导致一些公开投票不会出现的留言;B. 依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隐藏意见对共识的取得是致命的,无疑盲人摸象。就好比辩论双方只能写意见到白板上,裁判喊321同时亮牌子并直接打分。纵观RFA/AFD投票,经常会有人被他人说服后改票。
直接取消安全投票也可,但我也想了两种不成熟的折中方案,供社群参考,抛砖引玉:
先行投票是否启用SecurePoll
在依方针举行SecurePoll前,先请各位维基人对是否启用安全投票进行投票。投票完毕后,则按照结果正常执行程序。补充:也可考虑仅允许投票选择投票方式的用户参加正式投票,此举一可以避免群发讨论页信息,二可提前筛选用户。
安全投票之优势在于避免受他人威胁与保护自我隐私,如果上述二种诉求不强烈,大可采用更便捷的公开投票。缺点则会使过程冗长。
自愿隐藏投票者
与旧投票方式无异,但是用户可自行选择隐藏投票签名者。目前能想到的办法是请求监督隐藏编辑者用户名?
优点是便于划无效票,并及时知道他人意见以供参考。缺点则会增加监督工作量。——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15:52 (UTC)[回复]
不觉得两方案可行,第一方案在原本SecurePool之上更加浪费时间,而不一定就解决投票代替讨论这一问题。第二方案,首先技术层面上就很难做到,其次也阻止不了“写下歪曲事实或诽谤的意见就走人”这种情况(因为如果实际匿名,那监督员不应知道是谁留下意见,而如果监督员知道所谓匿名的意义也就消失了,与其把扰乱用户揪出来的责任交给监督员不如公开让社群看到是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07:19 (UTC)[回复]
所以直接取消掉安全投票转公开投票也挺好的,不过还是要看社群共识。对第二个方案我想补充一下,显然不符合事实的投票质询回复来来回回,自然可看出谁有理。而且可以考虑允许监督员作为受信任用户监票并记录,同时在争议情况下综合意见判断特定投票是否有效。——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4日 (六) 09:09 (UTC)[回复]
我有替代方案就是同时进行公开投票和安全投票,担心有安全风险或遭受暴力威胁骚扰报复的情况下可以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然后这些人使用安全投票,其他人使用公开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4日 (六) 17:37 (UTC)[回复]
仍不能避免此制度遭滥用。另一个想法是恢复公开投票,但允许有必要者向第三方行政员(或管理员?)报备后使用未公开分身账号投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6日 (一) 07:15 (UTC)[回复]
若那些留言严重到需要处理,社群完全可以请求基金会处理,而无需因噎废食。想想为什么基金会选举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运动宪章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UCoC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en仲裁委员会使用安全投票?如果社群不打算彻底改革管理员任免,停止以投票决定结果,改成就某人是否能担任管理员一题不设时间限制辩论至得出共识为止,那么就不应该对投票制度倒行逆施。--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6 (UTC)[回复]
某些纯粹是道德低下的行为,如果换成公开投票,当事人不见得就敢如此在自己的签名前面大放厥词,就算坚持要发,至少也能公开为自己愚蠢的言论负责。我当然亦不会幻想这样做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肯定能解决不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6日 (一) 15:36 (UTC)+1 [回复]
(!)意见:敝人在此结合上方“仲裁委员会”相关讨论斗胆提出意见。首先个人仍然倾向采行“安全投票”,既然采行此方法的各种用户投票偏好留言和外部干扰等相关影响难以预期,那么即便恢复公开讨论,也难保可杜绝此类影响,反倒留言的用户须承担更多所处地域和立场偏好所带来的相关风险,而且如果采用公开的途径检视或“审视”是否有人趁此机会提出“不公道”或偏颇的留言,个人觉得似乎变成一种对用户意愿或意见偏好进行言论审查的作法,人们反倒因为有所忌惮而无法表达真实偏好,进一步而言,既要人们表达意愿,又忌惮于让人们自在发言或选择,似有矛盾之处,个人担心可能导致每个用户的意见受到压力终究无法在此时呈现;长久观之,言论空间会否更为限缩呢?在表达个人真实偏好时,必须“先考虑提出具说服力或相当参考价值的观点”才敢发言,此种前提会否加诸用户自我审查的压力呢?此种压力是否必要?又或者使偏好表达更趋近于某种“立场正确”的形式?尤其在已经具备激烈争端,或者就是要表达自身立场偏好的时刻,个人认为值得深思。
再说投票当下,用户看不见其他人的留言和意见,投票后的结果,我认为也是众人各自参考,不论是否满意,既无法阻止人们从留言意见中寻求个人偏好的自我印证和反馈,也不具备颠覆或改变投票结果的影响力,各种留言反倒可能只是“偏好选择的顺势表态”而已,我倾向认为他人既不须陈义过高,也不须全盘认可。反而对身处争议的相关当事人而言,是否在此可能遭受他们认为“不公允评价”的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恶意对待?社群是否提供当事人为自己发声、澄清、阐明或如何自述的机会,以降低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个人认为或许在相关页面中,投票结束后,可以提供当事人自我表达或社群协助点明显然不妥当恶意留言的机会。
个人会认为,在不受拘束、自由表达的前提下,其实用户发言的自我克制,可能是更值得被期待的。人们是否在意自身发言内容所抱持的心态和出发点,以及对他人的影响?无法一以概之或强求,但或许可以期许有些人会多一点考量,这有待时间验证。因此,敝人的想法是,可以考虑增设一种象征性的权限,名称大致是“社群事务协调员”之类,定义为:“于平台活动和事务中可与其他用户协作,于社群事务所表达言论和观点对社群关注的公共命题具相当程度参考性,惟不具有其他显明特殊、站务或社群事务权限。”而现正规划的“仲裁委员会”往后(比如此次选举以后)或可参酌此权限,甚至采机动编组,应实际案件需求组成。“社群事务协调员”的用户参选资格不高于“仲裁委员会”,投票资格依现行规定,“社群事务协调员”内容大致如下:
1.所有社群成员互相投票,形式可参照先前的“全域社群事务协调员”(好像是这个名称),但更为简化,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对他人发问或应答他人问题。每年一选,员额可以“社群当下具投票资格用户的1%”之类订定(比如3000人取30名、3500人取35名等),换言之在第一次选完后,往后每年随社群用户人数增加按比例新增增补员额。
2.持权状态同于其他站务权限,而除权条件为自行卸任除权、辞职、不活跃(一样不活动半年),或经客栈讨论达共识除权。
3.选出的协调员名单,为“仲裁委员会编组候选名单”,仲裁员名额和组成型态可依往后编组组成前所获共识,或者按照现行共识也行,也就是往后可能机动调整当下的实际编制之类。
4.具管理员资格的用户为协调员当然当选人员,可不列入协调员候选名单;其他用户依所获票数高低依序入选。
5.当(第一次或往后)仲裁委员会编组成立后,仲裁员编组有效期限可依现行共识,或于案件结束后解散。
6.往后增补的协调员所获票数,列入既有的协调员当选名单排序。
7.下一次仲裁委员会编组成立前,可从既有协调员名单中参照用户得票数高低,直接在征询当事人意愿后,列入委员会编组或候选名单,往后的历任仲裁委员会编组组成依此类推。随着旧有协调员是否有意愿、逐渐淡出、不活跃或不适任,自然可依名单往后逐名参考或征询“仲裁委员会”人选。
8.自然情形下,名单所列协调员可能逐渐增加。
个人倾向所有曾经或现在在此社群活动的用户,其编辑等活动可得到或许某种相对持平的阶段性评价,也或许可以某种程度降低“仲裁委员会”会否因“可能具备太大影响力”引起用户间的忌惮,毕竟如果此机制的成形和实现成为“另一个具特殊效果争执标的的开端”,对社群相关当事人和往后用户产生其他各种影响,美意不尽完整呈现就比较可惜了。个人意见,稍显冗胖,供参。--Kriz Ju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7:00 (UTC)[回复]
@Kriz Ju: 我仔细读完你的留言,我只能说我没看到你对于安全投票相对于公开投票的好处说出了个所以然。如果你想回复我这里的话我希望你能够提供一个完备点的逻辑(因为X,所以Y,所以安全投票比公开投票好)
对于为什么我个人认为公开投票会好,我上面已经写下了我自己的理由,其中主要有提到秘密投票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公开投票让社群更能够找出可能[拉票]影响安全投票程序复杂不认为站内投票会加强恶意影响等论点。
那你这里有提到对于公开投票下言论空间会否更为限缩这一论点我想回应的是:不应假设“言论自由”就是好的。从公开投票和秘密投票的留言对比之下可以看到,秘密投票下留言更多存在不尊重其他编者、不文明、嘲讽、阴阳怪气的行为。我姑且认为这是因为秘密投票导致无法查询到发言人,所以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展现出人性丑陋的一面,但这就是好的吗?维基百科是什么地方?是大家合作写百科全书的地方。而畅所欲言的“言论自由”有助于编者合作吗?有助于社群风气吗?我认为没有。为什么维基百科需要有文明方针,限制“言论自由”?因为维基百科不是能够接纳任何人的地方。对于那些一直不尊重其他编者,颠倒事实的人,我们有必要请他离开我们社群。所以: 在表达个人真实偏好时,必须“先考虑提出具说服力或相当参考价值的观点”才敢发言,此种前提会否加诸用户自我审查的压力呢 - 我认为此压力是好的。对社群风气有正面影响。
对于你想推行的事务协调员我自己只能看完觉得太麻烦。而且对于你所在的讨论串公开讨论和秘密投票的讨论无关。--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5:18 (UTC)[回复]
对此命题,我不确定与0xDeadbeef阁下切入的视角是否全然一致。个人认为,虽然乍看是如您所说言论自由的相关命题,这肯定没错;而就个人所见以及随后的衍生观点,这是个小有复杂的命题,我认为这涉及几个面向,是包括言论自由与规管、人身安全、公众言论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社群行为与文化、社群争端和价值冲突、授权信任的基础以及可能的社群永续经营等面向构成的系统性命题。恕敝人暂无才学和心力一一对以上项目细论并提供确切的科学客观理据。退一步而言,是否公开投票、利弊如何、留言标准守则等事宜,端视众人意见,比较简便的办法或许也可以在发言页面加注个比如“请注意文明发言和社群守则”之类的警语即可(不论该页面是否在第一时间公开),而且技术上应该也可以找到留言的使用者(必要性姑且不论)。至于您关切的焦点,个人在上方也已经提出看法乃至针对问题的具体作为,也纯粹对于以上涉及命题面向提出发想,无意企图证明什么,这也并非一般自然科学命题,更多时候我认为是一种综合性的选择评估,当然也是随人好恶参看,所以是否符合您的论证模式和喜好,就恕敝人由人随意看看、随喜心证了。感谢拨冗。--Kriz Ju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23 (UTC)[回复]
似乎有人提出匿名投票能够自由表达意见,那么能否在投票期以前用SP或者其他途径匿名征集意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9日 (一) 01:39 (UTC)[回复]

涉及管理权限争议之过渡仲裁措施

此次投票,一大理据涉及管理权限特定争议。此种复杂之争议,本应考虑由具公信及专业之第三方维基人组织仲裁,详加审核相关操作及证据,并经深入思索提出报告供参为宜。“管理员的离任方针”亦明确强调,解任投票属最终手段,当有十足充分之考量而行之;若能借由仲裁措施或处分有效厘清双方权责过失,并借由沟通有效缓和争议、化解双方分歧,最终往往毋须诉诸解任。惟本地现有制度,尚未提供前述第三方仲裁措施之基础;如管理员布告板,向来无力处理特别严重之争端,而此次投票纵有若干管理员等社群成员就解任理据独立从事查证,惟其受时间、人力等客观限制,亦难称臻至完善,且未能获社群正式背书,效力恐有所折扣。近年来本站筹设仲裁委员会,固有就此问题予以釜底抽薪之可能,惟社群现阶段仍在讨论组织及人事细节,望其短时间内付诸运转、乃至于树立适当权威,自是天方夜谭。值此一过渡之际,实有赖社群即时研议临时仲裁措施,以处理涉及管理权限之争议。谨尝试提出问题如下:

一、社群对于现有个别管理员难以处理庞大管理权限争议之情况(如管理员布告板各子布告板等),有何协助应对之可能方案?
二、社群现阶段于严重权限争议及解任投票“决战”夹缝间,是否可能留有任何缓冲之选择?如比照相关权限方针,引进停权警惕机制?甚或搭配独立第三方调查制度,由行政员、管理员或其他有能社群成员联席组织,以停权当事人之临时处分,换取些许余裕,得为有限期而妥当之调查报告,而免于骤然跃进解任投票之地步?
注:有关仲裁委员会之组织细节,请继续踊跃参与上方相关段落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临时”管理员任期问题

社群晚近引进“临时”管理员机制,为尚待争取社群充分信任者提供有限期权限以为锻炼。惟“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方针”指出:“临时权限与一般不限期权限无异,但需在任期结束前重新申请,并经社群投票确认,才能继续保留权限。”对于所谓“投票确认”之细节语焉不详,尤未有声明此种“临时”之有限效期是否得以连续申请无条件延长(形同“任期无限”),此于本年新一轮管理人员申请前当有所解决,方得回避无谓混乱。谨尝试提出问题如下:

一、社群是否应保留“临时”管理员机制?抑或取消之,或再研议其他制度以为替代?
二、社群是否应就“临时”管理员之任期有所限制?如限定任一期或连任特定次数以后,次轮(下轮)申请累积信任须达到正式通过门槛,否则即应收回“临时”权限,越次轮(下下轮)始得重行申请?或改为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过门槛,直至正式通过为止?
注:特副知目前本站唯一“临时”管理员@ATannedBurger。——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临时管理员机制既然是提供给还没取得社群充分信任的人争取社群信任,那么临时管理员就应该把握时间让大家认可他,加上临时管理员权限与一般管理员无异,代表临时管理员在下一次申请前能充分表现,若是经过一次任期仍无法取得社群足够的信任,那或许就是暂时还不适任,因此我认为临时管理员在次轮申请时需至少达到正式通过门槛,若无法达到则应收回临时权限,下下轮才能再申请。--PC 2024年8月18日 (日) 20:36 (UTC)[回复]
我认为临时管理员机制多少还是有些必要性。不论是因为当前社群对永久管理员门槛的下调程度有限,又或者是在实务上能帮助社群多认识和了解新管理员处理事务的方式,贸然取消当前制度的话很可能导致经常被诟病的管理员难产问题再次重现。
第二个问题的话大致上同PC君的观点。考量到临时管理员的当选区间(65% ~ 75%)并没有很大,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过门槛究竟是需要离上次当选差多少百分比(换句话说,多少的提升才无法用误差范围/临界值来解释),为了避免此类争议,我觉得倒不如选择较为干脆的处理方式会比较洽当。--)dt 2024年8月18日 (日) 20:52 (UTC)[回复]
1、若现在取消临时管理员,那么这个试验期太短,无法评判临时管理员制度效果,因此建议目前保留。
2、大致认同PC意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03:40 (UTC)[回复]

总结一下讨论。讨论用户基本就临时管理员在第二次申请权限时须达到正式管理员标准才可保留权限一事基本达成一致。根据目前共识,个人提议在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方针条文中修改以下内容:

现行条文

行政员须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员申请是否获得通过。支持率达75%者,将获授予申请之权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员申请支持率达65%、但不足75%者,亦得获授予为期六个月的“临时权限”;临时权限与一般不限期权限无异,但需在任期结束前重新申请,并经社群投票确认,才能继续保留权限。

提议条文

行政员须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员申请是否获得通过。支持率达75%者,将获授予申请之权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员申请支持率达65%、但不足75%者,亦得获授予为期六个月的“临时权限”;临时权限与一般不限期权限无异,但需在任期结束前重新申请,并在投票中的支持率达75%,才能继续保留权限。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0:27 (UTC)[回复]

公示通过,已修改方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9日 (一) 14:42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9日 (一) 13:19 (UTC)结束:无人对该方案有质疑,进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3:19 (UTC)[回复]

停止以投票决定结果

具体意见与前次RFC相同。在维基百科的权限得失上用投票得结果不过是拙劣的cosplay。既然这么喜欢互煮,建议改成就某人是否能担任管理员一题不设时间限制辩论至得出共识为止。——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6 (UTC)[回复]

所谓“投票”是有必要的,因为以社群规模永远不可能纯经讨论得出共识,最后还是会变成“类似投票”(!vote)。其实管理人员申请及解任投票理论上一直都是“类似投票”;个人反而觉得“解任投票”目前看来很有必要降低纯“投票”的成分(尽管社群整体意见仍占有极高比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2日 (四) 13:53 (UTC)[回复]
有何差异,为何RFA如此特别,应该继续“类似投票”,无需降低“纯投票”成分?--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8 (UTC)[回复]
没办法透过纯讨论得出共识那也没关西阿,就是以后没管理员可以上任而已,这没什么啦。--~~Sid~~ 2024年8月30日 (五) 12:06 (UTC)[回复]
不用投票决定结果,难道以反对罢免的那几个人决定结果?--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2:15 (UTC)[回复]

RFA和RFDA是否要求提供理由

最近有些人认为应该废除RFDA要求提供理由:

  • 要求提供理由如同DYKC要求必须写废话
  • 判断理由是否有效造成点票困扰
  • 要求提供理由引发很多问题

也有人认为:

  • 要求提供理由对共识判断相当有帮助

提请社群讨论,如果要求提供理由没有意义,而且弊大于利,是否应该废除。如果要求提供理由利大于弊,对共识判断相当有帮助,是否应该也要求RFA必须提供理由。--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4日 (六) 18:05 (UTC)[回复]

其他意见

此处供社群发表杂项意见,若有重要问题提出者,欢迎于上方新置章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除放置公告栏外,是否亦考虑寄送使用者讨论页通告,俾便广大社群知悉参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同意应该寄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0日 (二) 12:01 (UTC)[回复]
简要模仿管治讨论做了一份通告模板供参考。——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06:44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5日 (四) 07:29 (UTC)结束:讨论用户基本就寄送通告达成共识,进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07:29 (UTC)[回复]
我晚点结合仲裁委员会选举事写一份更简洁的通告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2 (UTC)[回复]

澄清解任过程中发言的不同解读

关于0xdeadbeef阁下在讨论中提到(例:Bluedeck原话说不至于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续被说成第三方管理员不认同可构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实际上会有限期封禁。),在下认为是不当解读, 澄清可见于:澄清解任过程中发言的不同解读。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9:45 (UTC)[回复]

您好,因与检讨相关制度并无直接关联,本人将此议题移至其他意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4日 (六) 08:08 (UTC)[回复]
谢谢--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05 (UTC)[回复]

关于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补充的说明

请移步相关页面继续讨论,勿于此处别生枝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4日 (六) 14:34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Bluedeck 于2017年4月28日创建这个文档:Wikipedia: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感觉目的挺好:“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实践中,管理员和管理人员有时可能会因为未注意到方针指引的一些细节而出错。在此总结了一些常见的错误,以便管理员在执行封禁时更加符合方针和指引,同时也便于普通用户根据方针指引与管理员沟通,针对疑似不当封禁的类似情况提出质疑。”

有些管理员需要更加熟悉有关方针和指引, 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长期多年做出大量违反方针和指引的封禁行为, 避免发展到需要社群启动弹劾程序。为此目的,我系统地阅读了方针指引,查找了众多案例,花费了大量时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补充。

所增加的问题都是在实际过程中所观察到的。从目前情况来看,许多有多年经验的管理员对方针指引仍然不够熟悉。这些总结不仅有助于管理员自查,也能帮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用户找到相关方针和指引,以分析实际遇到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管理员和用户都能够按照方针办事,这些总结是否能帮助管理员和用户、是否能帮助维基社群营造一个和谐公平的合作环境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点。 希望大家关注如何帮助社群,如何帮助维基营造一个和平公正的合作环境。

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社群可以继续补充和讨论, 有助于建立积极的中维社群环境。社群协作的关键在于理解、尊重和包容不同的观点。即使某些用户表现不佳,作为管理员,我们应该保持专业和耐心,应该保持客观、公正和理性,而不是简单地采取高压态度。公信力需要建立在合理和公正的行为基础上。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13 (UTC)[回复]

其实在Wikipedia talk: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有关此页面新增内容,请大家协助确认及提供意见已有用rfc发起讨论,建议在该讨论页讨论即可。--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3:28 (UTC)[回复]
谢谢您的理解, 社群需要一起合作, 进一步改善。这个补充的目的,和本次解任直接相关,涉及范围大时间长影响大,更应该在客栈的检讨此次检验程序的过程中讨论,让一切改动公开透明,广泛征求意见, 有助于避免将来再启动弹劾程序。
目前我的修改已经被全部彻底的回退。请测评用户看一看在下的补充,发表您的意见, 包括是否应该恢复在下的编辑。--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48 (UTC)[回复]
(!)意见,此讨论内容已经和页面发起的rfc讨论重复,请求未参与其中的其他使用者协助关闭此段讨论,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55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被提报用户明显存在不文明行为时拒绝做出相应处理

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Special:Diff/83911370
执行者Manchiu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Zhenqinli

如题。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04:23 (UTC)[回复]

首先红渡厨阁下只对这个版本发出了警告,未见双向留言沟通。个人认为红渡厨阁下提出的每个版本里,能看到红渡厨阁下的文字,非常地很有个人风格,对比Zhenqinli的文字,两位都很有自己的直率文字格调。将心比心,在假定善意且为初次提报之下,管理员处置并无不妥,若经过沟通无效加上数次警告后,提报才是最后考虑。(另建议,中文字尽量避免使用斜体。)--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4:25 (UTC)[回复]
斜体是AARV模板附带的,大家熟悉一下,请各位阅读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这是本站第一个AARV--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1 (UTC)[回复]
原来是这样啊、我的误解、非常抱歉请见谅。--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4:59 (UTC)[回复]
我认为您说的是有道理的,我这几天会找时间与被提报用户沟通,感谢您的意见。(另外,阁下说的斜体是指的“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4:42 (UTC)[回复]
见桐生君解释后明白是我的误解,都是模板不好(?),请见谅。--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5:02 (UTC)[回复]
没事。--———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5:09 (UTC)[回复]
一般按照以往案例来说,违反CIV而采取封禁的都是显而易见带脏字的辱骂他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14:35 (UTC)[回复]
我也认同,虽然言论可能有些许不妥,但离CIV还远了。--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7 (UTC)[回复]
懂了,在你维可以随便阴阳怪气,随便恶意揣测他人动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4:49 (UTC)[回复]
非此意,只是依以往案例,比较像AGF而已,并没有要赞同这种行为。--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2日 (四) 14:55 (UTC)[回复]
同WilliamSkyWalk。--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14:58 (UTC)[回复]
你们是不是此意不重要,关键是有管理员觉得可以啊,反正像《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Zhenqinli》这样恶意揣测,只会得到管理员的一句不痛不痒的提醒,那我以后也这么讲话咯。--———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2日 (四) 15:08 (UTC)[回复]
假定善意之下,个人认为红渡厨阁下尽量试看看先跟对方沟通,请他避免自我揣测。就像现在,我觉得您直接认为管理员没有看出对方的“恶意”的发言略带有“攻击性结论”。每个人感受到不同,可能也许或者我猜您会说我就是这样说话,但对方或许也是呢。还是试着聊聊吧。--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5:14 (UTC)[回复]
我还是希望大家多沟通为宜。--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22:51 (UTC)[回复]
遇到校园欺凌时,老师对受害人说“如果你不要跟坏孩子接触,如果你再强壮一点,如果你再聪明一点,如果你成绩再好一点,如果你不要激怒他们,如果穿得不是那么暴露……事情就不会发生。”这是在暗示“你也犯了错误”([39])。
当然性质可能不同,但是受害人的感觉与旁观者是不同的。“好警察”也够多了,也需要有人做“坏警察”。--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5:39 (UTC)[回复]
@Nostalgiacn阁下的意思是,红渡厨阁下确实受到伤害?--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9:23 (UTC)[回复]
我又不是他,我怎么知道。当代政治正确,一个称呼不当,对方也会被感到被歧视,被冒犯,这是很主观的。退一步硬要我去猜测的话,基于善意推定,红渡厨在提报后,不服判决走复核,那就是对某些言语忿忿不平。--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57 (UTC)[回复]
你维很多人确实有一种愚蠢的文明观:只要不带脏字,怎么骂人,怎么冒犯,怎么诽谤都可以。但是。你要说人家是诽谤,也要说清楚为什么是诽谤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3日 (五) 08:51 (UTC)[回复]
(!)意见我认为有符合CIV中的轻蔑其他编辑(如果要来比较清理废话无事生非,浪费社群资源哪句比较不文明当然也可以讨论)。批评肯定是有的,是不是恶意的话...或许在执行层面上Manchiu希望两位还能保持一定的假定善意就是了。--)dt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1 (UTC)[回复]
你维CIV又能这么用啦?真是充满了魔法呀。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6日 (一) 08:45 (UTC)[回复]

本讨论章节会维持开放,暂时不按最后意见发表时间存档,直到复核请求关闭。欲让机器人存档,请移除本模板。留言请置于本模板上方。

请求CCI Lki5168

@0xDeadbeef,我和@User:Jonathan5566 审阅最近 @User:Lki5168的草稿发现有大量侵权,现在提请CCI流程。 -Lemonaka 2024年8月27日 (二) 00:39 (UTC)[回复]

Can you give examples of the five infringements of User:Lki5168.
可否给出User:Lki5168五处侵权的实例。--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02:10 (UTC)[回复]
敝人撰写之词条
皆为参考资料后
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撰文
然 史实 "无法" = 串改
只能依照 "参考资料" 进行 = 润饰
再依照格式以及各资料予以进行总和撰文
故而 "大量" 的 = 侵权!!!
请再次查明--Lki5168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2:27 (UTC)[回复]
润饰就是侵权。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7日 (二) 07:13 (UTC)[回复]
@Lki5168 这指:不是你仅在单一条目/草稿有侵权行为,而是你涉及多个页面、多次的侵权行为--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8月27日 (二) 07:34 (UTC)[回复]
  1. Draft:后社角圣和宫(学甲)轶事段落。
  2. Draft:大埔口(学甲)历史轶事段落
  3. Draft:学甲焕昌镇寿殿建庙沿革。
-Lemonaka 2024年8月27日 (二) 13:50 (UTC)[回复]
Can you provide more examples of infringement.You have provided only three instances of infringement, whereas we need a minimum of five.
能否提供更多的侵权实例。您仅提供了三处侵权实例,而我们最少需要五处。--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13:57 (UTC)[回复]
4.草稿:宅口(学甲)闻人段落。轶事传说段落。
5.后厝仔角闻人段落。 -Lemonaka 2024年8月27日 (二) 14:03 (UTC)[回复]
Thanks.I accept this CCI request.--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14:16 (UTC)[回复]
@人间百态Please create a CCI page, thank you. There's some bug in my JRE. -Lemonaka 2024年8月27日 (二) 15:09 (UTC)[回复]
I have created it.If the CCI issue is passed, this page will turn positive.--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8日 (三) 01:42 (UTC)[回复]
跟这边大家说声道歉,我当时审核草稿未臻周延,竟未发现条目内容出现侵权情况。--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7日 (二) 15:18 (UTC)[回复]
@WilliamSkyWalk Not so obvious, for example, the sentence in article is
"大二时即通过普考,当完兵后又考上高考,七十五年(1986年)再考上甲等特考。服完兵役的第一份工作是到经济部金属工业研究所服务"
The origin is
"大二通过普考,当完兵即考上高考,七十五年又考上甲等特考(与马英九同榜)。服完兵役的第一份工作是到经济部金属工业研究所服务," -Lemonaka 2024年8月27日 (二) 17:46 (UTC)[回复]
P.S. This user also used lots of books for reference, I cannot check whether these are copyvio or not. -Lemonaka 2024年8月27日 (二) 18: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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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不对显然违反双向交互禁制的行为进行处理

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

操作Special:Diff/83987281/83987339
执行者Ericliu1912 (讨论 · 贡献 · 日志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hinuan12623_2

不需要更多理由,以最大程度避免我自己违反禁制。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9:24 (UTC)[回复]

请注意我不是不管,而是基于夜半时分相关操作时间轴相近及禁制制度运作模式,合理认为有相当可能为误解。本人据此善意推定,先行询问当事人是否误解,我认为这是基于人性的正常操作,而且当事人什么回答都还没有,盖以玩弄技术程序问题执行封锁,亦难谓道德。另外他在我讨论页的编辑我也已经予以单独警告,但你可不可以再多等一下啊,连这也要立刻复核,仿佛一点空间都没有似的,那我下次就真的不管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7日 (二) 19:30 (UTC)[回复]
另外,我想除在布告板提报对方违反禁制条件外,向管理员提出禁制申诉本身应该也属于另一例外,否则要详细解释就八成会违反禁制,这就相当于禁止当事人申诉,其实也不合理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7日 (二) 20:03 (UTC)[回复]
虽然现行方针写“禁制申诉及复核应于使用者讨论页提出”,但总会有外溢抗议(比方说管理员布告板那个跟现在这边这个应该都算),这些是否亦应全部禁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7日 (二) 20:06 (UTC)[回复]
同意这个观点,既然提报属于合规行为,那么申诉也应该属于合规行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20:09 (UTC)[回复]
@桐生ここ由于禁制所限我无法直接对您这句话展开讨论,我只能说您后半句描述的情况并非实际发生的事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0:14 (UTC)[回复]
补充:我还没仔细看来龙去脉,只是对Eric Liu提出的方针改革方案表示支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20:18 (UTC)[回复]
已经先调整相关禁制范围,排除此种情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8日 (三) 16:44 (UTC)[回复]
(~)补充:我刚又进行了新的提报,见WP:ANM(本条评论发出时暂未有管理员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0: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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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垃圾连结日志,几乎全部的触发都不是真的因垃圾连结而触发,因此提议改善提示讯息。

现行条文

垃圾过滤器禁止保存您刚才提交的页面,这可能是由于您所加入的外部网站链接所产生的问题。

您可以使用此工具测试您加入的连结符合哪条本地全域垃圾链接黑名单,并请参见外部链接使用指引。如果您确认垃圾过滤器封锁有误,请在垃圾链接黑名单讨论页面提交修复请求。如果您只是允许一个特定的链接,而不是要移去黑名单上的整个链接,您可以到垃圾链接白名单的对话页提出请求。

提议条文

垃圾过滤器检测到您的编辑中含有新的外部链接,并且该链接与本地链接黑名单全域链接黑名单匹配,因此您的编辑没有被保存。提示讯息的最下方列出触发过滤器的网址,请修正您欲提交的内容后再次尝试保存。

以下是触发垃圾链接过滤器的常见情况:

  • 您的链接为短网址,如 bit.lyreurl.cctinyurl.comyoutu.bet.cob23.tv 等。请将其替换为该页面的完整网址。
  • 您的链接形如 google.com/url?...baidu.com/link?...。您直接从搜索引擎的结果页面中拷贝了网址,但其并非网页的真实地址。请实际造访目标网页后,使用其网页的真实网址。
  • 您的链接形如 google.com/amp/....../gate/big5/...。您使用了为手机浏览网页而设计的快速浏览服务或为繁体中文使用者设计的自动简转繁服务,并非网站的真实网址。请使用网页的真实网址;若繁体中文版网站只提供形如上方的简转繁网址,请改用简体中文版网址。
  • 您的链接被明令禁止使用,如 pornhub.comdiscord.ggptt.ccdcard.tw 等。请另寻可用的来源链接,或参见下方说明。

您可以使用此工具测试您加入的连结符合哪条黑名单规则。我们亦邀请您阅读外部链接使用指引以了解我们管理外部链接的政策。

--MilkyDefer 2024年8月29日 (四) 13:11 (UTC)[回复]

(+)支持 更详细一些总是好的。不过后面的“按这里”是否可以替换为页面名称?如请在外部链接黑名单递交申请。——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29日 (四) 13:25 (UTC)[回复]
(+)赞成--Bovemdep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3:16 (UTC)[回复]

最后留言距今已过三日,就此修订 公示7日,2024年9月13日 (五) 14:27 (UTC)结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6日 (五) 14:27 (UTC)[回复]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和Unblock-zh.org

先前讨论

Help_talk:如何访问维基百科/存档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Help_talk:如何访问维基百科/存档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新闻

国务院总理李强8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落实大食物观相关工作,审议通过《加快完善海河流域防洪体系实施方案》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草案)》。

[1]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之前的征求意见稿里包含“数据跨境安全网关”相关内容。

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予以阻断传播。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提供用于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的程序、工具、线路等,不得为穿透、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传播推广、支付结算、应用下载等服务。

境内用户访问境内网络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

[2]

之前的讨论节选

之前的讨论节选
  • 赋予IPBE取权限不知道算不算“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其他帮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月11日 (一) 01:32 (UTC)[回复]
  • 征求意见稿不一定过;授予IPBE权限应该不算“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其他帮助”,毕竟对方连不到站点的话给账号以权限也没有用。--安忆Talk 2021年1月11日 (一) 02:21 (UTC)[回复]
  • 中文维基应对中国大陆用户做一个法律风险提示和免责声明了。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4日 (日) 17:30 (UTC)[回复]
  • 似乎主要是针对机场,而不是个人?注意关键词“提供”。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有技术能力搭建VPN自用且不分享似乎不受限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21年11月14日 (日) 17:54 (UTC)[回复]
  • 特别要强调本站不由管理员运营,以免因“境外反动网站和有害信息”拿管理员开刀。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6:36 (UTC)[回复]
  • 镜像站建议都停掉,因为完全符合这个条款,自己翻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可能还不符合,但镜像站是肯定的。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6:38 (UTC)[回复]
  • 出于实际考虑,其实本站镜像站维护者很多是在墙内,或具有墙内身份,或需要进入墙内。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7:37 (UTC)[回复]
  • 现在的中国已经陷在全球化之中,一大堆科研(非国家直接管理的)、外贸等需要连接国际互联网的,搞闭关锁国这种玩法已经行不通了,最多恶心下普通的蠢货,而且技术水平的提升也意味着用的人的水平也得跟得上,至少有能力看明白这个糟糕的世界。当然另一个问题是,工具的傻瓜化反而拉低了下限而已。——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11月18日 (四) 07:13 (UTC)[回复]
  • “无论你身处何处,你的镜像站必须维持小众,否则就无法起到其应有的作用。”--这句话说的很对,就算你身处墙外,你的镜像站到达一定的规模依旧有被墙掉的风险。不过在可预见的将来,还是应该大力鼓励我们这些身处墙外的人来多多镜像维基百科。--不爱思考得猪留言2021年11月18日 (四) 06:46 (UTC)[回复]
  • 看到这里感觉整个网信办新规的相关的话题变得有些偏了,有必要在这里重归正题。一般这样的征求意见稿变成正式实施的规定要花上至少几十天到数个月。虽然在我看来,不管有没有这样的规则,官方对于翻墙工具的打压力度只会越来越大,Shadowsocks最初的作者受到官方威胁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GitHub今年年初开始遇上间歇性干扰问题的时候,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还没见到正式确认下来,足以看出他们对于技术手段的传播问题之重视。不过中国毕竟还是需要依赖国际互联网进行科研、外贸、外宣等活动的,这规则似乎并不完美,因为规则当中似乎没有提到任何关于合资格个人或组织(例如跨国企业、外贸电子商务从事者、外宣官媒等)以合理目的获取合法途径访问被封锁网站相关的内容(不过近期有消息提到上海面向企业推出专用的国际互联网通道,广东和澳门在横琴岛建的合作区可以免翻墙,而北京似乎也开始允许向外资推出VPN服务),我等普通维基百科用户对于此条规则提意见,网信办当然不会采纳,不过那些跨国企业、外贸电子商务从事者、外宣官媒等等可就不一定了。鉴于目前仍在意见征集期内,现在我们还是静观其变吧。--🔨留言2021年11月21日 (日) 09:09 (UTC)[回复]
  • 说个和维基相关的,如果该条例最终通过,要不要禁止大陆管理员授予用户IPBE权限(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为翻墙提供技术支持)?--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1年11月30日 (二) 16:34 (UTC)[回复]
  • IPBE是用来豁免维基百科为代理IP设置的编辑限制的,如果连WP都访问不了,给你IPBE也没用,这个其他用户先前就回答过了,而且自从基金会行动后,管理员人手现在已经比较吃紧了,当然居住在中国大陆的管理员本身在安全上就要有所顾虑,不管你是否有曾授予他人IPBE权限。一定要限制IPBE权限授予的话,最好视乎此条例具体执行情况再做进一步决定。--🔨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16:15 (UTC)[回复]

新问题

Wikipedia:Unblock-zh.org是不是危了?--Bovemdep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3:07 (UTC)[回复]

审议通过的版本尚未发布?网站的封禁机制不属于“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因此与此无关。--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3:34 (UTC)[回复]
有没有可能整个维基百科都不属于可以存取的内容⋯⋯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1日 (六) 20:38 (UTC)[回复]
同 Ydyh000,授予 IPBE 仅为便利编辑,而非提供绕过“数据跨境安全网关”。如果授予者或管理员对其安全存有疑虑,离任及停止活跃不失是一个好方法来减低风险。--SCP-0000留言2024年9月1日 (日) 04:54 (UTC)[回复]

去岁拉美月举办于8月20日至9月19日。今天才想起来。中文维基人集体失忆又一例证。

建议推迟一个月在9月20日至10月19日举办。现召集主持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1:34 (UTC)[回复]

1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3日 (二) 01:34 (UTC)[回复]
我们或许需要一个社群行事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3日 (二) 21:13 (UTC)[回复]

基于报复心态而游戏维基规则

User:TonyTTCH由于在编辑弥助上与人起冲突,便于数个条目以没有来源、原创研究等理由,径行删除大量内容,甚至包括了典范条目大恶臭,使得条目残破。以上行为一个月多了都没人处理,本人已将其恢复原状,并视需要加上来源请求模板。--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6:51 (UTC)[回复]

T某的部分删除没有问题(例如假面騎士系列),请不要扩大化/不AGF。--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9月4日 (三) 09:53 (UTC)[回复]
我并非无差别回退,例如我没有回退他在三国的编辑。--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9月5日 (四) 04:37 (UTC)[回复]

新闻动态病句

“以色列国防军宣布包括赫什·戈德堡-波林等6名被哈马斯绑架者遇害,随后以色列爆发抗议活动(图)。”这“被…遇害”是病句啊,还有“6名”没写出6名什么,整句应该写作“……等6被哈马斯绑架者害……”。请更正。--钢琴小子 2024年9月8日 (日) 08:47 (UTC)[回复]

“以色列国防军宣布包括赫什·戈德堡-波林等6名被哈马斯绑架者遇害,随后以色列爆发抗议活动(图)。”
“被……绑架者遇害”。
换成“以色列国防军宣布包括赫什·戈德堡-波林等6名哈马斯人质遇害,随后以色列爆发抗议活动(图)。”应该好些?--Miyakoo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8:5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