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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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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关公布管理人员任免案投票人数等事 32 12 Ericliu1912 2024-10-04 09:58
3 修订维基百科: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中的领导人更替 56 9 Cmsth11126a02 2024-10-05 22:41
4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43 16 魔琴 2024-09-22 13:08
5 建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格式指引 8 5 Kitabc12345 2024-09-22 04:04
6 增补WP:OWN的内容 37 13 春卷柯南 2024-10-06 07:30
7 非中文重定向问题 33 9 自由雨日 2024-10-06 03:02
8 提议大陆简体模式下中国古代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引入工具书对合并字保留繁/异体字的惯例 28 6 自由雨日 2024-10-10 07:17
9 应当允许使用“中共政府”一词 70 15 Sanmosa 2024-10-10 10:02
10 再谈一遍关注度(人物)的省市区人大和政协委员争议 12 9 Fire-and-Ice 2024-10-05 16:40
11 管理人员申请指引基础修订 8 5 人间百态 2024-10-11 22:41
12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是否需要更改? 94 19 自由雨日 2024-10-07 02:22
13 修订Wikipedia:关注度 (书籍)建议 15 5 Underconstruction00 2024-10-12 10:16
14 傀儡方针新增“在退出状态下编辑”一节 9 4 人间百态 2024-10-12 22:37
15 疑似单方面通过格式手册 20 11 Nostalgiacn 2024-10-05 14:02
16 修改Wikipedia:格式手册#自由链接的格式 10 7 太西浜 2024-10-06 00:59
17 《非原创研究》方针《翻译》的草案被当作通过后立即对条文作多次改动 37 6 Starcopter 2024-10-12 14:55
18 证明一方有某观点,是否可以引用其所控制的媒体,即便这个媒体被认为不是可靠来源? 14 7 Bovemdep 2024-10-07 13:26
19 活动组织者用户组 3 2 ZhaoFJx 2024-10-10 08:28
20 仲裁委员会的流程 2 2 Hoben7599 2024-10-12 11:31
21 提议明确限定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范围 15 5 Patrickov 2024-10-11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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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提议增加Wikipedia:列明来源中网页内容多项参数格式的标准 20 8 Nostalgiacn 2024-10-13 01:31
25 存废复核请求积压 3 2 Sanmosa 2024-10-09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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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3 3 Sanmosa 2024-10-12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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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讨论需要社群广泛关注:重新整理

维基百科格式与命名

目前此主题无正在讨论的议题 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引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现行条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议条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

Wikipedia talk:字词转换处理 § 《WP:字词转换处理#历史》一章中的“模板:Tq 只能用于讨论和项目页面。请勿在条目中使用。”

在以前有繁简两版本的文章现在仍然需要人手合并,但目前已经大致完成。”这反映的应该是中文维基百科极早期的状态了吧?应该依事实修订为“目前早已完成”或“已于20XX年完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6:35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消歧义项描述末尾是否需要加句号?

目前该格式指引中加了句号。但论述《WP:消歧义的荐与不荐》中强调不要使用完整句子,TW提醒模板{{uw-dab}}中称“不要加句号”,英维也不用句号。目前中维的消歧义页似乎是加句号或不加句号的页面都很多,明显并未统一格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0:10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消歧义项后接描述句,使用冒号还是逗号?

目前格式指引和实际运作似乎都借鉴英维使用逗号,但似乎冒号更符合中文的标点习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0:22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建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格式指引

前一阵子有不少条目移动至中文维基学院(例如Template:新北市区公车路线中的部分条目),而移动过去的条目目前有一部分是用计划间链接的方式处理,因此,我提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正式的格式指引以确立这类条目的链接处理方式。

另外,现有“模板型”一节似乎可以拆出至Wikipedia:模板消息/姊妹项目,如此修改较有弹性,不必都放在此页面。--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0:30 (UTC)

Talk:中国地理 § 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意义指什么?

条目名为“中国地理”,但通篇介绍的内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就是“中国大陆地理”——即少部分涉及主权声索等问题时实质上是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违规;其余不涉及主权等问题时则是单纯介绍中国大陆这片区域的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国大陆”,违规。如果是一般的条目,只消将条目名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或“中国大陆地理”然后明确介绍范围即可。但“中国地理”本身是极重要的“中国”类条目,更是《中国》条目《地理》章节的主条目,可以说中维必须要存在一个名为“中国地理”的条目,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类似{{中国历史}}模板和《中国历史》条目对明确中维“历史意义的‘中国’一词指什么”的重要性)。综上,该如何处理本条目?或者说,在中文维基百科,“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是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5日 (三) 19:25 (UTC)

Talk:余杭 (消歧义) § 余杭重定向至余杭区,根据WP:消歧义指引应恢复原先的主题目写法

具体见WP:消歧义#快速创建。另见WP:格式手册/消歧义页#链接至主要条目@Berth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5日 (六) 17:46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有关“国民政府”、“国民党政府”及“国民党当局”等词的使用

更新:参照WP:互助客栈/方针#应当允许使用“中共政府”一词讨论中提到“国民政府”、“国民党政府”及“国民党当局”等词的部分,现拟议增修下述条文至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中: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1日 (五) 07:5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近期有多个带书名号的重定向被提出存废讨论,鉴于争议已经扩大化、白热化,且涉及几乎所有这类重定向,我认为存废讨论已经不适合再继续讨论,所以在客栈开启讨论。首先就我认为为何应允许保留/创建发表立论:

  • 中国大陆的大部分百科类工具书,若以作品名称为条头,则必须带有书名号,如《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百科全书》等等,简单搜索或阅读纸质版均可验证。在今年年初《禁止使用示亡号》相关讨论中,@Ghren曾指出“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我对这一观点极为拥护。虽然在中维“命名常规”和“重定向”并非“格式手册”,但细化到这一书名号问题,显然是属于编纂百科全书时的格式问题。在传统百科全书几乎都带书名号作条头的情况下,即使是提出中文维基百科(或者至少说大陆简体模式)也改用带有书名号的命名格式都并非不合理,更何况仅仅是多创建一个重定向而已
  • 承接上条。我作为一个“从传统百科全书来的读/编者”,已经完全形成了“作品名作条头时应带有书名号”的烙印。我若想搜索《不忘初心》这首歌,则必然会带书名号“《不忘初心》”进行搜索,若仅输入“不忘初心”,我会预期进入一个介绍习近平“不忘初心”相关论述的条目,或是进入一个消歧义页。于我而言,“不忘初心”只是这首歌的标题,必须带上书名号“《不忘初心》”才能指代这首歌。此外,很多情况下(主要是在不存在同名作品的情况下),直接带书名号搜索也是直达相关条目最快捷的方式,几乎没有输入法输入“管子 (书)”比输入“《管子》”更方便,若直接输入“管子”则需经过消歧义的步骤,同更烦琐。在错字、标点符号上的全半角区别(外文维百还有单复数、大小写区别等)等都能创建重定向的情况下(参见WP:重定向用途),根据传统百科全书的惯例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难道不合理吗?

其次,再对@Cwek所提出的“应该删除的理由”进行反驳:

  • @“命名常规不支持作品名带书名号的命名”“用重定向代替就是一种变相的规避命名常规不允许的行为”:重定向不适用命名常规,并且大部分重定向(除关注度重定向等外)本身就是为了将不合命名常规的页面跳转至符合命名常规的页面,即绝大部分重定向都不符合命名常规。
  • Cwek认为“虽然条目名称不允许使用书名号,但可以通过重定向代替,并且使其可以内链”,甚至据此对我作出了尝试游戏规则”的严重指控。下面对这一内链问题分类讨论,以说明这一问题完全是无效理由:
    • 首先,《WP:内部链接》目前都并非正式指引,我也未在该论述中看到任何有关“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的表述。根据常识,我也不理解为何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管子 (书)|管子]]》”和“[[《管子》]]”,哪一种代码更加简洁明了?同时,《中国大百科全书》等传统百科全书的规定甚至是所有书名号均需加入内链。即便如此,我们就假设中维规定了“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下面论证即使在有这一规定的情况下,仍完全无法推出“应删除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 重定向并不是只有内链的作用,也有助于搜索,前面已指出在无同名作品等情况下输入“《管子》”是最方便的。
      • 即便删除所有书名号重定向,仍可以通过[[管子 (书)|《管子》]]的方式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
    • 因此,“删除书名号重定向”“可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两者完全互为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即完全无关。如果Cwek想禁止书名号进入内链,显然应该提出修订WP:内部链接指引。若指引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书名号重定向依然有其作用;若指引没有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即便不允许书名号重定向的存在,书名号也依然可以进入内链。
  • @“Cwek认为的‘仅应保留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有的标题’”: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并非完全是出于{{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这一理由,如当年《切韵》存废复核里,3条中的2条都并非这一理由。此外,前面已论证,创建带书名号重定向的理由是出于存在带书名号命名的学术惯例,即将“这种条目命名方式作为重定向引入中文维基百科”,而非仅仅是将“这些标题引入”。

我知道,在中文维基百科,像我这样的“书名号派”是极少数,希望严格遵循传统百科全书等学术惯例(或者说希望在大部分问题上遵循“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的观点也经常不受待见。但俗话说得好,做事总得留有余地,凡事不能做得太绝。我从未谋求在中维(或大陆简体)在命名中引入书名号,在书名号不位于标题两端的那些条头也从未发起过任何移动讨论,但目前眼看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都即将被当作异端邪说而遭受清除,我便不得不在此提出讨论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22:10 (UTC)

维基百科提议

Wikipedia talk:字词转换处理/公共转换组 § 交集板块:减少重复、节省资源

不少转换规同时存在于两个或多个公共转换组,浪费资源,对此更新修正疲于奔波、亦浪费人力。不如设置可容多个公共转换组嵌入的“交叉板块”——相当于次级的公共转换组。例如,Movie组、迪士尼组、Pixar组之间设置“交集板块”“迪士尼-Pixar长片”,Movie组、迪士尼组之间设置“交集板块”“迪士尼非Pixar长片”,Movie组、Pixar组之间设置“交集板块”“Pixar非迪士尼长片”;如此,任何一个迪士尼或Pixar出品的电影长片的转换规则都应收录在以上三个“交集板块”之一,而移出Movie组、迪士尼组、Pixar组页面本身,最终转换效果不变。另外,在提交公共转换组编辑时,亦可警告不应增加已收录在属于本公共转换组的“交集板块”的字词或要求复查。希望尽早提出此想法,以免导致上节“预储”设计细节日后大改。--— Gohan 2024年7月10日 (三) 07:0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仲裁委员会的选举

今天看到Wikipedia talk:仲裁委员会#公示RFC结果及仲裁方针草案下早有公示过的仲裁委员会试行方案。在其之后仍有讨论关于是否有解任管理员的权力问题,但目前本人认为细节基本商榷的差不多了。目前唯一一个剩下的需要形成共识的事情就是在试行期间仲裁委员会需要多少支持率才能上任。定下这个可以直接开始筹备选举了。那么这下面先讨论支持率的问题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04:38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为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检讨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员解任投票,甫应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术实务运作尚难称熟稔;又逢显著外来干涉及共识形成程序疑虑,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乱象丛生、弊端频出,社群矛盾对峙趋于激烈,此实无庸置疑。与此同时,定期审视更新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有助于人才新陈代谢,充实本站高级维护量能。时值仲裁委员会组织筹备停滞之际,“远水难救近火”,故谨以此话题为首,先行就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若干既存问题略作检讨,望社群踊跃发表意见。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过急,但求气象有所更新尔。本人谨提出三个大问题,社群可拨冗予以回应,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专门讨论之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建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格式指引

前一阵子有不少条目移动至中文维基学院(例如Template:新北市区公车路线中的部分条目),而移动过去的条目目前有一部分是用计划间链接的方式处理,因此,我提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正式的格式指引以确立这类条目的链接处理方式。

另外,现有“模板型”一节似乎可以拆出至Wikipedia:模板消息/姊妹项目,如此修改较有弹性,不必都放在此页面。--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0:30 (UTC)

提议英维指引en: MOS:TVINTL经本地化后引入中维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视

目前,英维en: MOS:TVINTL有限制维基百科应收集怎样的播放信息,但中维没有相关限制,导致各电视节目(包括剧集及日本动漫)均记录了世界各地每一地区的播放信息或重播信息,本人认为条目内记录每一地区的播放信息或重播信息是非常冗长而没经筛选,更甚有条目的播放信息比例占整个条目一半或更多,有机会违反WP:SOAPWP:NOTTVGUIDE。对此,引入en: MOS:TVINTL也许可解决问题。
en: MOS:TVINTL: Broadcast
This subsection should cover broadcast and releas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eries or season. This can include: the original network or streaming service of release in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g. the British network for a British series such as Doctor Who); a change in network throughout the run, such as with Futurama; start and end dates; and discussion of technical data such as picture and audio format, accompanied by critical commentary. Days or timeslots are not inherently notable, but if covering a series that switches these during its run, it may be helpful to note them for each season. If episodes are released all at once on a streaming service, it may be more appropriate to title this section "Release" rather than "Broadcast". Any syndication deals can also be noted.

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 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pecial cases such as an American series airing its finale first in France; or a mass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 deal, such as Netflix acquiring the international rights for Riverdale and Designated Survivor. If reliable sources exist for English broadcasts in other countries, a talk page discussion should decide whether these are notable.


可以这样本地化: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个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广播或串流信息。 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料;其余地区除了特殊情况外,包括如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信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否则不应被记录。

下列资料不应记录:

  • 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
  • 电视重播信息
  • 电视延后播放信息(只记录该地区最先出现的信息)
  • 马拉松式播放信息(例如在一天内连续播放5集电视节目)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相关串流平台官网、其他可靠来源均没有记录相关节目的准确播放地区且相关播放平台设置了IP限制 (特别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信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

由于此条文适用于所有曾于电视广播的节目,故在此提案。部分字眼可改,只求尽快通过。--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16 (UTC)[回复]

个人感觉:“值得注意的”是重点,但不十分明确。短期内或频繁的重播可能琐碎,得到有效来源介绍的则可考虑。“除了特殊情况外”后面的语句可能仍需润色,不好懂。“播放时间”如果有来源我觉得可以,但可能很多是查证不足。“下列资料不应记录”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我不太明白,或许应补充例子。建议邀请活跃编者,可预期存在反对声音,另外它是指引,强制力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很高,只能作为理由依据。--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回复]
  • “值得注意的”段落可以extend,但应如何extend则交由社群决定。
  • “频繁的重播”当然是琐碎,难道要准确收录何时重播?
  • “播放时间”见下方解答
  • “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不是电视节目条目编辑者不明白是正常的。
最后那点,请参阅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日本动漫游戏 § 提议将WP:MOSACG跨媒体部分提升为指引的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复]
那之前疫情的时候部分作品由于制作原因推迟播出,算不算电视延后播放信息?而且这一段(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信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应该要加上特摄作品的信息。(有部分特摄作品也会标注其代理信息)--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8 (UTC)[回复]
第一点:想法是只记录该集数最先出现的播放平台,例如“A节目在B平台的播放时间是0900,在C平台的播放时间是0930,在D平台的播放时间是1200…”,这样写实在太冗长及无谓。想法是“A节目于B、C、D平台上架。”
第二点括号内的是我个人想法,当然是不会加入条文之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04 (UTC)[回复]
第一个的话这个不反对(反正超级战队系列特摄作品条话一般都是按散文方式写在哪一个平台上架不大受会受影响,但是假面骑士和奥特曼系列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影响删内容。)第二点的话就是说所有电视类条目都得遵守该规范吗?--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回复]
总之曾在电视广播的节目条目也适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4 (UTC)[回复]
MOS:CHINA,修改为“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8:21 (UTC)[回复]
下一版本会更正。--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3 (UTC)[回复]

版本2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个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广播或串流信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广播或串流资料;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信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

下列资料不应被记录:
  • 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
  • 电视重播信息
  • 马拉松式播放信息(例如在一天内连续播放5集电视节目)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下列资料必须曾被播放平台官网或第三方可靠来源记载方能保留:
  • 夸地区网络播放平台上架影片的准确上架地区 (特别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信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及相关代理公告了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 特摄作品等)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07 (UTC)[回复]
另ping @PexEric、@BlackShadowG、@Cdip150、@U:Skiate--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12 (UTC)[回复]
“下列资料不应记录”之后的内容,不是英维既有的内容,不少看起来过于一刀切,个人认为相关条文有些不合实际操作:
第一条,日本动画作品的时刻表通常使用三十小时制,不记录“播放时间”,只记录日期很容易出错
第二条的实际操作预计会删除很多内容,需要更多人参与讨论,以减少潜在的编辑冲突,以还珠格格#电视节目的变迁举例,要删掉“复播”的内容。一些记录特定电台的播放节目模板,如{{中视八点档}}《还珠格格》几轮重播都有记录,这些又如何处理。
第三条个人认为有记录必要,一来是平台发布方式的不同,如Netflix是一次性全部发布的,二来中国大陆节目播放是有政策限制的,2014年之前是“一剧四星”,之后是“一剧两星”([1]
可靠来源才加入内容,这应该是一般的内容要求。“下列资料必须曾被播放平台官网或第三方可靠来源记载方能保留”的描述十分累赘,完全可以合并成一句话概括:“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
PS:错字“地区”。--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8:49 (UTC)[回复]
1. 编辑者有责任将日本30小时制转换至中文地区的24小时制,这样可提高条目可读性。(注:近期日本动画条目已停止记录30小时制播放时间表,仅列出24小时制首播及完结日期。)
2. 不记录重播信息,只记录首播信息是英维要求。节目模板可以保留。
3. 可以删除,反正第二条有相同功用。
4. 下一版本会更正,并放在首段。
整个句子可能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播放信息。 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需要登录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链接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6:00 (UTC)[回复]
对于日本动画的话,电视播放途径会有一手来源(官方本身有类似onAir的来源),可以考虑保留时间。网站播放途径不确定其发布时间是不是确定的,可以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1:10 (UTC)[回复]
整顿完TV后就该整顿TV anime,电视联播网也不知道是什么…英维已有部分条目采用电视联播网归纳全日本电视台,与中维日剧条目差不多处理方法。
况且播放时间能证明什么?
时段可以,但准确时间万万不可。试想想,如果上一节目时段因为紧急直播10分钟而导致此节目延迟10分钟结束节目,编辑者通常在条目解释为何延迟播放此节目,唯解释普遍没有来源且与节目条目无关,备注长度砧比节目介绍,香港电视条目正深受其害。--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3:25 (UTC)[回复]
往常处理也是不考虑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如果需要的话,是有来源引述时在动画节目章节内导言中提及。时间的话,需要多精确?onair来源中来精确到“23:00”的话,就按照这个时间描述则可。电视联播网现在ja都不提及的,电视播放渠道只需要按照来源说明哪个电视台播放基本足够。——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回复]
  • 这里该处理整体电视条目,而非单指日本电视动画…
  • “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在日本条目实属少见,唯香港条目是普遍。
  • “23:00”时段即可,免得又说因为xxx事而延误xx分钟播放。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13 (UTC)[回复]

版本3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个广播或串流信息。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广播或串流信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广播或串流信息;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信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播放信息。 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需要登录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链接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

下列资料不应被记录: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电视节目即日延误播放信息(包括为何延误播放及延误时间)
  • 电视节目重播信息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21 (UTC)[回复]

那包含在特定节目内的应不应该记录准确播放时间?(例如目前在翡翠台播出的小书痴以及东电在某些时段冠其他名称的动画)--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6日 (五) 07:13 (UTC)[回复]
准确播间是类似香港TVB晚上八点档爱回家,电视节目时间表写20:00播放至20:30结束,但实际播放时间是20:03-20:27。
故写播放时间时只需提及“此节目逢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时正首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7:43 (UTC)[回复]
与原有时段严重不符的特殊偶发延误信息应可记录,例如延误半小时以上。亦即经常延误的节目不宜记录,例如习近平时代的央视新闻联播其后的电视剧等节目;据称胡锦涛时代的央视新闻联播延误极少,由此导致的节目延误应容许记录。--—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2:09 (UTC)[回复]
如何符合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
请提供相关记录的例子,谢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6:06 (UTC)[回复]
与本问题无关(即不应因部分内容无来源而全面禁止以至牵连有来源的内容)。但有例子:フジテレビは地震発生时……映画‘ヲタクに恋は难しい’を放送……报道特番に切り替わり、深夜1时25分ごろに続きの放送が再开された。その后、2时间15分押しで深夜1时35分から‘さんまのお笑い向上委员会’……--—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3 (UTC)[回复]
只限于临时的节目时间改动,有来源(例如报道)的情况就可以作为描述文段提及。至于其原有的周期性播放时间点,也按照已有来源参照描述则可。例如[2]这种,每个播放电视台的周期播放时间是可以引述来源上描述的,如果当时的播放时间有偏差(例如上面提及的《爱回家》的时间)或者突然的变动,有来源提及就描述,没就不管。——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8日 (日) 02:06 (UTC)[回复]
建议第2点改为: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
再者,一个节目若在渗透率二成的卫星电视或收费有线电视频道首播,而后在渗透率九成的地面电视频道重播,后者应容许记载。故建议第3点改为:
  • 重播信息,除非传播媒介不同而使该重播频道渗透率倍增于此前任一已播出频道
此外,“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信息”文法不通,难以理解,应予修改;“在生产地区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个广播或串流信息”中,“系列”显然是机械翻译,亦应修改。
另外,建议条文可能致使编者以为跨国播出只能在“播出国家/地区”栏目列出原产国或中维六地(例如以为GEM TV ASIA的此列法违规)而令所示播出范围小于实际,需要澄清;“广播”一词有歧义,在部分地方仅意味大气电波播出,亦需更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7:48 (UTC)[回复]
  • 第一点(+)支持,下一版本会更正。
  • 第二点有点麻烦,毕竟以“渗透率”作标准有争议。
  • 第三点是英维要求,应如何改善?
  • 第四点(+)支持,下一版本会更正。
  • GEM TV ASIA是采用内嵌字幕,除了香港是嵌入中文外,其余东南亚地区是嵌入英文,故列出东南亚地区其实是不符合最后一点原则。
  • 英维是采用“广播”,中维可用“播放”,下一版本统一至“播放”。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43 (UTC)[回复]
更正一点:GEM TV ASIA实际使用的是DVBSUB形式的隐藏式字幕并非是内嵌字幕。(部分运营商会将外挂式字幕转为内嵌式字幕)--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7 (UTC)[回复]
“等主要中文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同一频道同一时间播出何必作出区隔?省去几个字国名?如此致使读者以为GEM TV ASIA在此时段香港才播出此节目,在其他地方不然。因此主张在任一地方满足条件即可;同样,在任一地方属于首播即可,而不应刻意遗漏同一频道同一时间播出同一节目而非首播的地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这是英维“English licensee”所主张的。在英维,同一频道列A地区不列B地区是常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33 (UTC)[回复]
查无相似主张。英维的Release章节并不规定:若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英语、非英语国家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英语国家;或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多地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国家或地区。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多地播出同一节目应视为单一行为,不宜片面陈述,正如可标识跨国流媒体“全球”播出。--—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4 (UTC)[回复]
当然是查无主张啦,因为这仅是实际操作。
个人是反对“全球”一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媒体可以全球通行,以 “全球”作结表示该名编辑者没有进行资料搜集、原创研究、发放错误讯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2:59 (UTC)[回复]
若在该串流媒体的任何任务区可看,“全球”无可厚非;或许只需一个自定义或变态的“ 全世界”模板作解释或tooltip。--—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2 (UTC)[回复]
服务地区(Service Area)--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50 (UTC)[回复]
按照您的说法那b站本身也不能作为可靠来源。(B站本身限制海外地区浏览中国大陆的影视内容只能通过B站以及代理商社交媒体查询。)--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8:42 (UTC)[回复]
外维是直接禁止引用播放清单(不论英维还是其他维),但我的条文中却只要求该播放清单全球任何一地均可阅覧及能清楚辨认属地即可。
bilibili应该是不受影响,而YouTube, Netflix, Disney+, Viu OTT,爱奇艺等全球性平台才是影响较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56 (UTC)[回复]
虽然因为确实没有主张,但是确实是有这么做的(在WP:共识中有提到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类似于J2更名为TVB Plus英语社群这边鉴于该频道只是更名并增加财经节目并不符合独立关注度所以没有跟现在中维一样创建新条目而是将条目进行移动。(要是真按照英语的共识那高清翡翠台J5应该要合并到无线财经 体育 信息台并删除大量琐碎细节内容。以及按照命名常规将无线财经 体育 信息台更名为更常用的无线财经体育信息台)--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回复]
虽然二位都未明指“主张”是什么,但是在下意会有关主张后随机搜索思绪中首先浮现的电视节目,竟就足以驳倒“确实是有这么做的”:英维“如懿传”条目国际播出章节列出:Star Chinese Channel在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播出、三个越南电视台播出三次越南语配音的版本,无论如何设想都不符合“若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英语、非英语国家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英语国家;或一个电视频道同时向多地播出同一节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国家或地区”或“不应记录”“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英)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此外,毫不认同有关英维J2的评论,离题不赘。--—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1 (UTC)[回复]
然而相关方针指的是原生英文的节目。例如瑞克与莫蒂汪汪队立大功这两个条目都是以散文的形式标注具体提供的配音版本以及配音版本的播出频道。(实际就是要求跟英文一样尽量使用散文和信息框的形式,而不是纯信息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5 (UTC)[回复]
日后希望您在提出有关方针或指引的说法,请明示依据或直接引述。至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levision查无有关“原生英文的节目”的条文,否则请指明;版本3至今所有人的提案中亦无“原生中文的节目”一说,您提出“原生英文”所为何故?不免怀疑您在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下属的一串讨论中的近两次留言已离题,也难以猜测“确实是有这么做的”(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到底是指怎么做?--—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回复]
看了一下,确实没有直接写明禁止非英语但是提到英语系国家优先。(对应段落en:MOS:TVINTL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6:43 (UTC)[回复]
要是真在某特定区域播出,直接写对应的地区就行(例如无职转生在东南亚地区曾在ANIMAX播出就直接写东盟就行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10:37 (UTC)[回复]
你要说“东盟”或“东南亚”的话,请证明此动画可在泰国以Animax观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4:41 (UTC)[回复]
该频道本身在泰国已经于2017年停播,但是部分节目仍可在TrueID以点播的形式提供。类似于ANIPLUS在香港的情况。(而且在无职转生的英语条目中对于该台播出的地区描述用的是模糊的东南亚地区而并未精准到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0:05 (UTC)[回复]
如无渗透率作标准,而全面禁止重播信息,则会导致一个电视节目若在几乎没人会看(例如渗透率低于百分之一、收视率低于万分之一)的频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渗透率九成八)的频道第二次播出,而后者不得记述,违背情理。--—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6 (UTC)[回复]
真要按渗透率台湾的无线五台(台视、中视、华视、民视以及公视)与第四台(有线电视)的基本频道渗透率相当(台湾的无线五台在第四台是必传频道)那怎么算呢?(香港这种被TVB和政府垄断而不能自由收视的地方真是令人悲哀。)--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7:08 (UTC)[回复]
渗透率相当,显然不符合我所提议的条文中的豁免条件:“除非传播媒介不同而使该重播频道渗透率倍增于此前任一已播出频道”。--—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11:51 (UTC)[回复]
若要用渗透率作标准,则大大提高编辑难道或引起编辑争议。
“我认为A媒体渗透高些,B很少人看。”
“我认为B媒体渗透高些,A没有人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3:02 (UTC)[回复]
相较收视率或其他数字,渗透率稳定、透明、标准一致,最为可取。若无更佳标准、不取渗透率,可以改为禁止“同一收视方式或受众更狭窄的收视方式的频道重播之信息”;若仍有争议,恐怕只能改成禁止“同一频道重播信息”;以免“一个电视节目若在几乎没人会看(例如渗透率低于百分之一、收视率低于万分之一)的频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渗透率九成八)的频道第二次播出,而后者不得记述”。此外,或许需要括注“(惟特有中文名称可标注相应电视台或频道)”。--—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6 (UTC)[回复]
这个世界有基于广告的“电视覆盖率(TV Overlay Rate)”。--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36 (UTC)[回复]
依据目前资料理解,在任何框定区域内,A频道与B频道的渗透率的比率、A频道与B频道的覆盖率的比率,是一致的(因为A频道与B频道的渗透率的分母一致,A频道与B频道的覆盖率的分母亦一致;A频道的渗透率、覆盖率的分子一致、B频道的渗透率、覆盖率的分子亦一致)。所以渗透率、覆盖率孰优孰劣,在我的提议条文(“渗透率倍增”)中没有差异。--—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他愿不愿意愿意到相关地区收看是他个人决定,总之这个台在该著作权地区是有提供服务。
以日本为例,TVer的覆盖范围与ABEMA一致,可观看人数达124,090,000人。
TVU福岛覆盖全福岛县,可观看人数达 1,817,228人
TBS电视台覆盖整个关东广域圈,可观看人数达43,191,414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49 (UTC)[回复]
“渗透/覆盖不到”即循此种方式无法观看,外乎意愿。--—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我想探讨一下“范围”,以上面的全球和东盟为例,难道要为了几个没有营业国家/地区而特地列出实际有播出的国家/地区吗?这对串流节目、大型赛事可是一大麻烦(例如欧洲歌唱大赛特地把俄罗斯以外的欧洲国家写出来)。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日 (三) 03:46 (UTC)[回复]
至少英语社群相关方面都是直接写模糊的地区而不是写对应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来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3:51 (UTC)[回复]

版本4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的播放信息。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播放信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播放信息;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信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节目的播放平台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因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为由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整组播放信息。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需要登录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链接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

下列资料不应被记录: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
  • 电视节目重播信息(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覆盖比率/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的覆盖比率/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节目原产地区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08 (UTC)[回复]

你的文本内容越来越累赘,有些内容不妨说得再直白一点,修改一下部分描述:“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原产地之外的播放信息。编辑者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非原产地的播放信息,如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还有原生中文节目在还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或者大规模的国际播放信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来源是否可靠请通过讨论协商。”

英维原文可没有“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因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为由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整组播放信息。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需要登录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链接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这段,而是建议讨论来源是否可靠,因为条目使用可靠来源本身就是“内容指引”,需要的是讨论来源是否可靠(WP:RSP)。--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55 (UTC)[回复]

第一段不反对,第二段仅重申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链接只是外部链接,并非来源。更什有编辑者直接扔了Netflix链接出来,当开启链接时发现是Error。
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需要登录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 重新解䆁WP:可供查证WP:外部链接方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3 (UTC)[回复]
而如直接使用WP:RSP,bilibili及Youtube已经不给使用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5 (UTC)[回复]
WP:RSP描述是,官方内容作为一手资料可靠,也符合可供查证的自身说明(WP:ABOUTSELF)。bilibili及Youtube也适用,不过结合“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的描述。更建议使用官方在官网、社交平台、或bilibili及Youtube上预告节目播放的日期动态/公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22 (UTC)[回复]
现行条文

由于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在生产地区以外的播放信息。 相反,如果来源可靠,鼓励编辑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产地区的播放信息。这些可能包括: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区的播放信息;相关地区的通用语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制作节目的播放信息;或大规模国际发行协议。节目的播放平台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及符合可供查证原则,否则其他编辑者有权因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为由移除未能辨认可观看地区的整组播放信息。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需要登录方能阅读播放清单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Category:电视外部资源模板相关链接及社群媒体并不是可接受能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

提议条文

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原产地之外的播放信息。编辑者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非原产地的播放信息,如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信息。节目的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都需要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关于个别播放平台节目链接是否可被直接引用,请在本指引讨论页讨论协商或评选,唯讨论重点应放在著作权法可供查证原则。

曾经有编辑者把盗版链接放入播放平台区域,故希望借此指引提醒编辑者著作权法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34 (UTC)[回复]

上方讨论太长未看全,就该版本的疑问(如已有结论,希望加脚注):原产地之内的播放信息似乎被暗示可“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原产地的准确定义,范围,联合制作、外包、仅外销等。很多字句应修饰,如“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等,由于非定稿我暂时不全部列出。“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听上去有点奇怪,有点像某个来源非公开可用(需登录/部分地区/线下来源)就不适合作来源,可能意思需改善,比如不能访问现象本身、无法存档的网页内容,不适合作来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9:36 (UTC)[回复]
@YFdyh000:
欢迎任何具建设性的修饰句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1:07 (UTC)[回复]
改为“原产地的首播信息”就行,上面《还珠格格》就是限制播放信息在“首播”。
YFdyh000提到的情况,我想起了近期一个例子《食草老龙被冠以恶龙之名》,日本轻小说,由中国大陆澜映画制作的动画版在bilibili上首播(2022年7月),2023年1月才在日本电视台播出([3])([4])。这种涉及跨国著作权的节目,“原产地”算中国大陆,还是日本。
早年中港港台合拍剧也不少,不过都属于“中文使用地区的”,所以反而没有这些记录争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35 (UTC)[回复]

版本5

希望这是最终版


标题:播放信息

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分青红皂白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信息。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信息,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信息;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信息。节目的OTT播放平台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关于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非原创研究原则。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
  • 电视节目重播信息。(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回复]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语序希望优化;地区性或可能失效的视频的网络播放源,有时是有用的,作为某些信息的一手来源,{{Cite AV media}},但提供者唯一且无法存档的确实不宜用。“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被运用时如何区分,我担心存在理解差异。
“个别”是“特定(某个)”吗。“直接引用”,所以有间接引用吗。建议可在、协商或评选、唯应,感觉语意重复。“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
“准确播放时间”指的是实际播出时点、时长吗,是否与下一条有重复。
“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指什么,已宣布的推迟播放不宜记录?--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回复]
  • 对不起,不能使用“视频”字眼,因实际应用场合不同,放在繁体字地区,意思截然不同。
  • 网络电视是IPTV,网络播放平台是OTT。
  • “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这个可以。
  • 没有重复。
  • 意指不应收录恒常延误播放信息。如果每一集也记录为什么延迟播放,那么与电视指南有什么分别?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31 (UTC)[回复]
@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
如没有特别大的问题,3日后将按照版本5进行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9:55 (UTC)[回复]
我发现有些概念有待厘清,网络电视目前英维对应是Streaming television,IPTV也可以翻译做“网络电视”。搞清楚条目内容和概念,可以更准确描述内容。Streaming television在描述上包括IPTV和OTT等情况。--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54 (UTC)[回复]
沿用中文解释及例子,因为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中文社群均认为OTT是类似Netflix, Disney+,甚至有播放平台以OTT自居,如myTV SUPER。更什台湾有OTT协会,大部分台湾网络播放平台也加入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33 (UTC)[回复]
换句话说,除非有人重新整理该两个条目至英维内容,否则再改也没有意思。但是在中文社群而言,英维对OTT的理解是错误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47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5:36 (UTC)[回复]
——
3日内无反对声音,现就版本5进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20日星期一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3:25 (UTC)[回复]
(+)支持版本5。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6日 (四) 14:33 (UTC)[回复]

版本6(分句公示)

标题: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经筛选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等中文使用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08 (UTC)[回复]
另外,这4个items不是规范重点,因为规范主体是下方的“限制收录”部分,基本上,如马来西亚的播放资料若不是中文(转播),其收录次序将大大降低。
至于指定的6个地区,是中维中文支援地区。基本上,如欲质疑这6个地区的正当性,只能前往元维基反映意见,包括可能新增“英国繁体”、“美国简体”等。
至于“马来西亚”及“新加坡”,这边提及的并不是“官方语言”,而是“通用语言”。--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17 (UTC)[回复]
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为相关平台及播放清单通常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若相关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则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如编辑者对于个别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有疑问,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节目的播放时间应以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为准,如来源使用其他报时制式,请转换至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报时制式。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32 (UTC)[回复]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例子:如节目时间表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了解,没意见。--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9 (UTC)[回复]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想明确:推迟指起播,延长非推迟。a或b的延误播放信息。本次《新闻联播》需要xx分钟,若作案例,算偶发吗,是以前少见现在常见。判断偶发是否偏主观。--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33 (UTC)[回复]
我不相信会有可靠来源记录一节目每集延播的原因。况且,如果是因为上一节目或上一大事而造成的延播,应放在上一节目或上一大事条目记录,因为与本节目无关。
新闻联播自伟大领袖上台至今,已经算是恒常。不过,不知道有哪间媒体敢质疑下一节目因伟大领袖的讲话而导致延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53 (UTC)[回复]
不需要每集,一集的也能写。不理解,如果电视剧因晚会延播一次,在晚会条目写它导致电视剧播出延迟/取消,恐怕过于不重要。电视报可能叙述,或者按常识?我说的是,新闻联播因某项大事延长,如何算定数还是偶发;下一节目里是否提,我感觉意义小,类似突发的不可抗力。--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3:25 (UTC)[回复]
按常识即可,因为这些延播通常没有可靠来源记录。即使有,但维基百科可不是电视EPG,恒常记录延播会导致文章比例出现问题,如果条目来源一半是关于延误播放,余下的是其他部分,显然出现了问题。但若只有少部分的来源是关于延误播放,那问题不大且显得偶发。--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6日 (六) 11:28 (UTC)[回复]
*电视节目重播信息。
**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记录
**如节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独立可靠来源引用重播资料并作主题介绍,请记录相关主题介绍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编辑者可在本章节简单提及重播日期、时段及引起主题介绍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Factrecordor:这句是英维中English license 定义,封禁了非英文播放平台。
为确保中维指引与全球对接,避免认知落差(毕竟现时只有中维这样恒常操作)及公平对待每一节目(避免只有中维过分详细地列出锁碎/全部资料)。换句话说,阁下的论点1不能对接世界各地。--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57 (UTC)[回复]
换言之,如按照英维指引精神,应这样记录
示例:一套美国剧
曾在德国、法国播映:不记录(与中文社群有什么关系?)
曾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播映:不记录(与中文社群有什么关系?)
曾在台湾、香港、德国、法国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包括台湾XX频道(2000年),香港XX频道(2002年)等。”
曾在台湾、香港、澳门、中国内地、马来西亚、德国、法国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包括台湾XX频道(2000年),香港XX频道(2002年),澳门XX频道(2002年),中国内地XX频道(2003年),马来西亚XX频道(2004年)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7:10 (UTC)[回复]
说一下一些看法:一种语言的维基百科里,看似之于某语言社群没关连的项目实在多的是。例如我以为中维中充斥着本来自英维的内容,与英维中本来自中维的内容,本质是不同的。在中维,很多人是自发性从英/外维翻译成与中文世界没有关连的条目。但依我看来,在英维不少跟英语世界没有关连的条目,则都是懂英文的其他语言维基人前去编写。若不是个维基百科,说不定英语世界的人已经会在大量提删这些条目。以我理解这就是上述所谓的文化不同。--Will629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2:22 (UTC)[回复]
据我自己的见闻,在中维里如果一个条目全部都是英文来源不会受到“歧视”,但在英维一个条目全部都是中文来源的话,会大受质疑。正如最初所说,我认为在这些方面,中维的态度更正确,我们不必跟他们看齐,更不应出现以眼还眼的想法,是英维应当学习我们。--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42 (UTC)[回复]
Wikipedia:是英文维基说的!Wikipedia:诚如英文维基所说,虽然只是论述,不是方针,但足见全球对接不是必需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51 (UTC)[回复]
假设有两套没有在中文地区播映过的德国旧电视剧,一套只在德国本土播映过,一套在欧洲很多国家都播映过,如果它们的条目对中文读者是有意义的,我相信对于这些读者来说,两者在欧洲的差别也是有一点意义的,值得中维仅仅多用一两句去记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06 (UTC)[回复]
如果放宽至中文来源记录相关播放资料,可以吗?
因为如果该节目对中文读者是有意义的,应该有中文来源记录,从而知道该节目对中文社群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7 (UTC)[回复]
如上文所说,中维没有“歧视”全外文来源的风气,中维也对翻译条目乐此不疲,原则上我(-)强烈反对以来源语文作为判断准则,甚至担心这种观念若蔓延,他朝条目主题本身的关注度都要按来源语文来判断。--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10 (UTC)[回复]
留名等看之后会在中维看到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资料,反正我手上是有这些资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8 (UTC)[回复]
不过如果之后看到 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资料,会不会被批评WP:NOTIINFO就令一回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31 (UTC)[回复]
如上,只要有限制数量的规则,琐碎内容不能无限制大量罗列,不是什么大问题。--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0:56 (UTC)[回复]
中文字幕配音/其他语言(原产地)—>无要求
其他语言(非原产地)—>请@Factrecordor建议一个可行可量化数字限制收录。(初步我打算extend这句“ 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信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1:15 (UTC)[回复]
同上,3个,如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3日 (三) 18:25 (UTC)[回复]
  • 中文及原产播放信息:无限制,可使用播放清单。
  • 如没有中文播放信息:3个(大至小),但必须曾被第三方可靠来源记录。
    • 跨洲份优先(跨洲份数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欧洲跨美洲
    • 以整个洲份为主要“可观看地区”
    • 当地本地化(如该节目曾于当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不包括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单纯转播及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单纯转播
——
这个可以吗?@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0:57 (UTC)[回复]
没问题。--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15:45 (UTC)[回复]
我认为最大3个太死板,如果有4个外国地区的播放信息真的很受关注的,也要强迫删除其中1个?这样似乎又不合理。--素菓霖 2024年7月9日 (二) 09:46 (UTC)[回复]
“ 我认为最大6个太死板,如果有7个外国地区的播放信息真的很受关注的,也要强迫删除其中1个?”
“ 我认为最大7个太死板,如果有8个外国地区的播放信息真的很受关注的,也要强迫删除其中1个?”--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12 (UTC)[回复]
虽然全球只有中维 “没有“歧视”全外文来源的风气”,但如果编辑者认真起来,把全球国家及地区的所有播放资料连来源一并列出,在文章比例上有一定问题,而且显得资料不经筛选,过分详细。如单计首播平台,也有超过100个来源也是关于播放资料,还不计个别重播资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2:18 (UTC)[回复]
最主要应concern是假设我写了YouTube TV可以看A节目,但不幸地,Youtube TV的服务地区只有美国,对于常用中文社群地区,应通过什么途径使用Youtube TV收看此节目,相关方法是否符合平台的著作权法?另外,YouTube TV只有英文配音及英文字幕,对于常用中文社群,是否会故意利用YouTube TV收看此节目也成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27 (UTC)[回复]

集中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我对串流平台的讨论没有意见。--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11 (UTC)[回复]
经过一天,我认为以散文简述及限制数量,比起全禁,更能平衡需求。初步提案如下:
  1. 非中文地区作品在产地以外非中文地区的电视播放信息,不能列于信息框,可在内文以散文形式简述。限制如下:数量只限三个(但中文地区不受此限制);如曾播放国家/地区只有一至三个(包括中文地区),则可以全数提及国家/地区、电视频道与首播年份;如曾播放的国家/地区多于三个,为免陷入何地可以作为例子的争论,列出中文地区之余,其他地区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一类的语句简单概括;如中文地区已有三个或以上,其他地区亦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一类的语句简单概括。
    示例:一套美国剧
    • 曾在德国、法国播映:“此剧2000年曾在德国XX频道播映,2002年曾在法国XX频道播映。”
    • 曾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
    • 曾在台湾、香港、德国、法国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包括台湾XX频道(2000年),香港XX频道(2002年)等。”
    • 曾在台湾、香港、澳门、中国内地、马来西亚、德国、法国播映:“此剧自2000年起曾在多个地区播映,包括台湾XX频道(2000年),香港XX频道(2002年),澳门XX频道(2002年),中国内地XX频道(2003年),马来西亚XX频道(2004年)等。”
  2. 原产地的重播信息,不能列于信息框,可在内文以散文形式概述。限制如下:只可收录编者所知(按照来源)的最早一次重播及最近一次重播的具体信息,包括播放频道及时间。最早一次及最近一次重播年份对了解重播情况有参考作用,但由于未必能确定是否最早及最近,最近的重播也需要更新,建议避免在文中直接使用“最早”“最近”这类字眼。若重播次数超过两次,其他重播可概括为曾于XX频道(若不止一个,可写“多个频道”一类字眼)重播多次(若有来源统计次数,可具体写“X次”)。时间方面,若重播频密程度达一年多次,可精细至重播首天的日期,否则只可提及重播年份。若节目的重播曾被二手来源作为主题介绍,可写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则不受上述限制。
    示例:此剧曾在不同频道重播多次,较早期的有1999年在XX频道的重播,较后期的有2018年在XX频道的重播。
  3. 非原产地的重播信息,一般没必要收录,有二手来源证明具特别回响除外。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7 (UTC)[回复]
举例:七十二家房客:到目前为止,此节目逢星期一至五下午3-5在大湾区卫视(包括之前的南方卫视)重播,连续重播了十年有多,按照阁下的理据,应如何记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38 (UTC)[回复]
对于这种情况,最好当然是找到来源视之为非常见情况,作出特别介绍,最理想的描述就是直接采用你上述的描述(但未必需要仔细至时段),连具体年份也变得不重要。若来源未能支持写得那么仔细,也可简述为“此剧经常重播”。但若对引用来源及非原创持绝对严格的态度,但手上实际又只有电视节目表的话,那么我建议写:“此剧在XXXX年已有重播(如有旧节目表证明,如没有则可不写这句),2020年代仍有重播。”我主张的理念是一旦情况复杂,数量过多,就尽量简略概括,而不要因噎废食,因有些条目情况复杂,就要那些简短的也一起陪葬。--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1 (UTC)[回复]
但是如果是换到另外的频道首播(实质仍是该公司范围内的频道重播)类似于翡翠台的橘色荣耀!(该节目是重播同公司另外一个电视频道的电视节目)--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9日 (二) 12:06 (UTC)[回复]
可观看人数一致(740万人可以收看),媒介一致(免费电视),配音也不是在翡翠台优先发放(J2有粤配先),故应放弃翡翠台资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2 (UTC)[回复]
但除非能证明TVB Anywhere版本的翡翠台有播橘色荣耀(观众群由香港变成全球),这个就可以记录(J2没有TVB Anywhere版本)--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5 (UTC)[回复]
该节目只在香港地区有著作权,所以海外不会播出。--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11日 (四) 06:49 (UTC)[回复]
@PyruvateStevencocoboyCyrussKK1230Ckh3111Apple vTw dramaNickiceYau Sze LongBosco64Will629Ricky36SeoTaeRedmi123465BenkwokmarsTanqrsucks任晏延紅軍28HkmjaiWiKilover022Underconstruction00Achanhk各位,这是关于电视剧条目格式的指引修订,旨在对一些琐碎的播放信息进行限制,主要着眼于重播信息、非中文地区播放信息、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信息,请看看有没有意见?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35 (UTC)[回复]
没有意见,Factrecordor大的补充条目我觉得可以写进去。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6月27日 (四) 16:12 (UTC)[回复]
没有意见--WiKilover022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04:46 (UTC)[回复]
@Cdip150@Kalin8111请问两位对后续讨论有没有意见?--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4 (UTC)[回复]
中文好像不是马来西亚的官方语文,如何定义它属于中文地区?近数十年加拿大是华人热门移民地点,我也可以说那里的华文华语市场不容忽视。参考汉语国家和地区列表 ?--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1:25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其实缅北汶莱也是啊——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6:08 (UTC)[回复]

版本7(分句公示)

1.标题: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2.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经筛选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3.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4.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5.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6.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7.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8.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9.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为相关平台及播放清单通常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0.若相关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则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1.如编辑者对于个别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有疑问,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2.节目的播放时间应以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为准,如来源使用其他报时制式,请转换至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报时制式。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3.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4.*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例子:如节目时间表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5.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6. *电视节目重播信息。
**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记录
**如节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独立可靠来源引用重播资料并作主题介绍,请记录相关主题介绍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编辑者可在本章节简单提及重播日期、时段及引起主题介绍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修订版本

10.5 至于电视频道首播节目,可分别列出“数码地面电视”、“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宽频电视”及“线上频道”的播放信息。关于商业性质“数码地面电视”的可观看地区资料,如电视台官网或其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的可观看地区,其默认的可观看地区定为电视台所在城市,这是因为“讯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编辑者因此无法准确判断其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1:05 (UTC)[回复]

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因该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对当地社群引起重大回响,则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设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回响,编辑者可以选择从下列序列中选择最多3个其他语言的播放平台,唯相关资料必须曾被第三方可靠来源收录。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数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欧洲跨美洲。
      • 以整个洲份为主要“可观看地区”。
      • 当地本地化,如该节目曾于当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及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并没有任何后制工作。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26 (UTC)[回复]
不反对--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7日 (三) 16:39 (UTC)[回复]
基于已清除所有反对意见,此版本将在3日后开始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20日 (六) 06:43 (UTC)[回复]
(?)疑问家有儿女先在香港J2台播出,然后在澳视澳门台播出。因为澳门可以收看J2台,所以在澳视台播出之前澳门观众已经在J2台看过一次。这种情况,家有儿女可不可以收录澳视的播放信息?(就这样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1日 (日) 19:05 (UTC)[回复]
这个反倒是先收集TDM的信息吧。(当时TVB的授权只有香港地区直到TVB Anywhere上线澳门为止。)--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1日 (日) 21:32 (UTC)[回复]
澳门可以虽然收看J2台,但是在收费有线电视及OTT 平台 TVB ANYWHERE,与免费电视TDM的媒介不一,根本比较不到,所以楼上说的没有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00:35 (UTC)[回复]
我换个例子:贾神探,先在TVB明珠台播出,然后在澳视澳门台播出。翡翠台和明珠台在澳门一直都是可以免费收看的,所以在澳视台播出之前澳门观众已经在明珠台看过一次。这种情况,贾神探可不可以收录澳视的播放信息?(就这样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3日 (二) 05:20 (UTC)[回复]
然而TVB播出的贾神探只有香港地区的授权并没有在澳门地区的授权所以依旧只能收录TDM的资讯(实际上澳门合规传输香港台的途径就只有公共天线、澳门有线电视以及TVB Anywhere并且TVB Anywhere因播出节目著作权仅限香港的原因并未上架明珠台节目)--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3日 (二) 07:17 (UTC)[回复]
如果明珠台在澳门公共天线合规传输,那么TVB放在明珠台的节目应该也要有澳门的授权,如果TVB没有贾神探的澳门授权,TVB是不可以把贾神探放在明珠台播放的,只能放在只有香港合规看到而澳门合规看不到的频道。既然贾神探可以在明珠台播放,应该可以合理推断TVB也有澳门的授权,否则TVB这样会侵犯著作权。--素菓霖 2024年7月25日 (四) 09:38 (UTC)[回复]
所以首段先说“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如果需要改至“节目的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我无任欢迎,不过大家有没有听过“讯号溢出”这个名词?--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25日 (四) 11:38 (UTC)[回复]
讯号溢出这个词我还真的没听说过,但是无线电有一个类似的词叫溢播。补充:有线电视以及公共天线的话通常会买转播权所以提供点播、回看服务容易侵犯著作权的但是转播没问题。(前几天深圳天威视讯与TVB打了官司,结果TVB胜诉要求深圳天威视讯禁止对TVB旗下频道提供回看功能。[5])--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7月25日 (四) 23:57 (UTC)[回复]
@Kalin8111:
如无任何新建议或回复,3日后将公示第7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0:16 (UTC)[回复]
如果贾神探有来源说TVB有港澳的授权、澳视有澳门的授权,这种情况,贾神探究竟可不可以收录澳视的播放信息?(就这样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8月1日 (四) 18:35 (UTC)[回复]
没有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0:40 (UTC)[回复]
如果不可以,(-)反对:作为当地第一间本土免费台播出,本土台的信息不应该因为外地免费台在当地已经播出而不收录。而且明珠台是英文台,澳视台是中文台,这样令到英文台可以收录,中文台反而不可以收录,非常奇怪。--素菓霖 2024年8月2日 (五) 21:20 (UTC)[回复]
但是TDM是放的是原音版,而TVB放的是粤语配音版(只不过配音不在第一声道),并且英语社群并未考虑信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导致区域外播出。--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8月2日 (五) 23:20 (UTC)[回复]
但是如果你找到TDM来源,用以证明有回响,那应该不受影响。--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00:29 (UTC)[回复]
目前的话就只有《澳门日报》的新闻稿[6]--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8月3日 (六) 03:53 (UTC)[回复]
至于明珠台,有没有来源证明他可以在澳门通过大气电波播放明珠台?刚Google完及查阅澳门电视广播,澳门大气电波版明珠台应该是信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的其中一个例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13:25 (UTC)[回复]
@Kalin8111、@甜甜圈真好吃:更新了10.5,应该可以解决阁下的意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1:10 (UTC)[回复]
假如澳门真的是通过自己的大气电波播放明珠台,而且不是信号溢出播放,是不是要删除贾神探在澳视的播放信息?--素菓霖 2024年8月9日 (五) 03:30 (UTC)[回复]
然而,目前澳门合规的TVB频道接收方式只能通过TVB Anywhere澳门、澳门有线电视以及澳门基础电视频道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播出。(TVB从2018年之后才开始统计澳门公共天线以及有线电视的收视率。2019年之后就增加了TVB Anywhere澳门的跨平台收视率。)并且两地政府并不允许免费电视服务跨范围发射信号。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于2024年8月21日 (三) 09:1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甜甜圈 2024年8月9日 (五) 05:05 (UTC)[回复]
我可以肯定地说,阅下使用错误例子。如果阁下用日本电视节目来反驳我,有机会成功挑战。在日本,在于证明于数码地面电视的播放情况。
单说日本大阪府,有动画节目用每日放送品牌作推广,但实际首播电视台是东京都的TOKYO MX,可能你的心态是“ 作为当地品牌电视台推广,当地品牌电视台的信息不应该因为外地台在已经播出而不收录。 ”
.
至于港澳地区,基本上在地面数码频道类别,除了CCTV外,没有任何重复频道。--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4:27 (UTC)[回复]
我想重点不是例子对不对,而是有机会遇到这种例子,你们说了这样多东西,还是没有说清楚10.5会不会要删除贾神探在澳视的播放信息?假设TVB拥有港澳著作权,也假设TVB和TDM是用相同的合规的方法免费播放给澳门观众。--素菓霖 2024年8月13日 (二) 10:12 (UTC)[回复]
我觉得这东西不可能有假设。您还不如问广东有线、澳门有线电视以及通过大气电波在广东和澳门播出的香港电视台转播巴黎奥运的问题呢?香港政府提供的奥运会转播权仅限于香港而不包含周边的澳门以及广东。而这两个地区是由央视授权。(按法理上澳门和广东两地转播香港播出的巴黎奥运赛事是属于侵权。但实际上广东和澳门这两地的有线电视钻了漏洞称购买的是频道转播权而不是对应节目著作权,所以不存在“侵权”。而明珠台播出的贾神探同理所以不应该直接在澳门地区的资讯写入而只能写在香港地区。)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于2024年8月21日 (三) 09:1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甜甜圈 2024年8月13日 (二) 11:39 (UTC)[回复]
而且我感觉你这个行为不像是在合理回应,而是像在为阐释观点而扰乱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CIVWP:BLP,已由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于2024年8月21日 (三) 09:1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甜甜圈 2024年8月13日 (二) 12:02 (UTC)[回复]
这些根本无法假设,按照阁下的例子,首先要证明“明珠台”于澳门“地面频道”类别的合法性,难道您见过维基百科列出盗版来源?
我可以很肯定地说,香港元朗朗屏邨可接收地面电视版的深圳卫视,那么我可不可以因此声明香港部分地区可以免费收看深圳卫视节目?如果可以的话,那不是WP:原创研究?
如要反驳我,欢迎阁下拿出任何地区节目于同一地面电视类别中外地台先于本地台播放的实际例子及来源证明,看看如何解决,而非纸上谈兵。--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13日 (二) 14:12 (UTC)[回复]
你们这样的说法好似想说当地政府经营的基本电视频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是在转播盗版节目和侵权,我觉得堂堂一个政府不可能会这样做,你们的说法比我的假设更不合理。这里有没有澳门的编者可以说明下香港台在澳门的合法性是怎样?--素菓霖 2024年8月17日 (六) 22:28 (UTC)[回复]
@Kalin81111.请参见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对公共天线的定义。[7]香港通常是大厦物业与公天公司签订合同由公天公司自行在大厦接收信号转播并且有一些具有免费电视台的公共天线公司(例如目前运营公共天线业务的有线宽频)会通过自家的光纤网络传输HOY TV的信号类似于澳门公天的统一信号源。2.香港有线电视曾经有一段时间落地过澳门-MACAU到12年的时候停止转播。----甜甜圈 2024年8月18日 (日) 00:15 (UTC)[回复]
首先,请证明“澳门基本电视频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有免费转播正常版明珠台。
其次,请问阁下知不知道中国广电版翡翠台/明珠台会因为著作权限制或其他政治原因修改节目信号源?正常一个转播机构应该这样做。而澳门公共天线版明珠台除非是讯号溢出,否则不应在澳门大气电波出现。
最后,关于香港公共天线业务,目前香港几乎所有大厦也跟i-cable 签订公天合同,即使香港北部可以接收深圳信号,也全部筛走了。不知道澳门公天是不是由大公司主导。如是,正常也应该被筛走不是澳门的信号。除非@阁下家的天线是自行搭建,于是有这样的见解。--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26 (UTC)[回复]
据澳门政府新闻局的报道称,是澳门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原先是基本频道公司管理后来澳广视于2023年12月接手相关业务。[8])购买频道转播权自行接收信号,并向公天公司提供。(澳门邮电局在接受相关质询时通常会提及引入开放频道这类的套话。)[9][10]----甜甜圈 2024年8月19日 (一) 15:29 (UTC)[回复]
@HK5201314(主要回复在上方此处为碎碎念)既然澳广视与有线有节目交换协议,那顺带落地有线的三个免费台问题不大。(主要是澳广视有没有这个意愿。)----甜甜圈 2024年8月19日 (一) 15:58 (UTC)[回复]
[11]----甜甜圈 2024年8月20日 (二) 00:09 (UTC)[回复]
翡翠台明珠台都没有说澳门基本电视频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是修改过的节目信号源,反而有来源说广东省会有修改,这种情况应该是请证明“澳门基本电视频道公司提供的公共天线服务播的翡翠台/明珠台是修改过的。”--素菓霖 2024年8月21日 (三) 17:18 (UTC)[回复]
@Kalin8111目前澳门公天的相关业务由澳广视管理,现在的情况是在澳广视因观众收视习惯原因默许了无著作权节目澳门地区的传输。(虽然相关频道确实买了转播权。)而澳广视在前几天接受澳门立法会的质询时表示计划对公天传输的节目进行规范。(借鉴广东有线自行遮盖无著作权节目和违反澳门当地法律的节目)详见上方澳广视接受澳门立法会质询的回应文件。----甜甜圈 2024年8月21日 (三) 22:36 (UTC)----甜甜圈 2024年8月21日 (三) 22:47 (UTC)[回复]
需要证明的应是阁下,根据提议条文,如官方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可观看地区,其默认可观看地区为电视台所在城市。换言之,阁下应提出证据,证明澳门地面电视可收看香港明珠台,否则的话“??人在澳门可收看地面电视版明珠台”仅是阁下个人见解,原创研究,自行收集数据所得信息并通过维基发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0:18 (UTC)[回复]
(!)意见:这种方针不涉及违反道德、操守、法律等问题,设收录标准的目的只是解决罗列过多的问题,希望在解决罗列过多的同时,也能适度平衡别人想收录什么的需求。我认为我们讨论方针,应该围绕这种精神去想办法,而不是本末倒置,想好一条规则就把它当成什么定律似的,不停研究技术层面上是能找到解释还是违背了“定律”。所以,我们应该想的是这种情况有多影响整体收录量?有多少地区会经常发生这样情况?如果一个频道同时在两个地区播放(不管技术上是怎样播放),变成了A与B两地的代表,可否调整表达格式,或加入附注,让此频道可以只占用一项,留出配额予B地当地的频道?--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15:37 (UTC)[回复]
该段落的重点是编辑者应在列出播放频道前先根据来源作著作权调查及分开免费及收费的观看方法。就我认知,澳门公天公司会接入有线电视讯号到地面电视清单内,让澳门居民通过搜台行为接收“有线版明珠台”,其接入费已包含在公天账单;香港公天公司在未有数码地面电视前也有这样的操作,主要接收中国地方卫视频道,其接入费已包含在大厦管理账单。
@Kalin8111却经常以“假设”、“假如”为首讨论内容,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他所言合理。
如果是一个频道同时在两个著作权或以上地区播放自制节目,例如CCTV1CCTV4大湾区卫视半岛电视台CNN等国际性频道。如果是外购节目电视台,如明珠台GEM TV ASIA、及日本大部分电视台。而实际上有争议的只有是明珠台,因为只有他是把外购节目通过无线方式广播而有外地公天公司接入至其有线版至无线电视及其节目实际著作权是“港澳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2:19 (UTC)[回复]
这个报导已可看出澳门公共天线转播的就是香港原版的明珠台。而且甜甜圈提供的澳视回应也说对公天传输的节目进行规范和修改还只是在项目当中,就是现在还未正式推行,这样就是说现在的澳门公共天线看到的全部频道都是没有经过修改的版本。--素菓霖 2024年8月31日 (六) 00:31 (UTC)[回复]
然而文章中并未直接提及澳门地区有没有遮盖反倒是提了广东有线有遮盖--台湾还是太城市化了先消灭一波支持绿营台岛臭蛙--甜甜圈 2024年8月31日 (六) 10:25 (UTC)[回复]
而且按照您的观点,解放军驻港部队早在2008年就能看央视综合频道为什么不直接把部分无法在香港版播出的节目列为可以播出?(08年天威签订合同时央视综合频道尚未落地香港)[12]----甜甜圈 2024年8月31日 (六) 13:32 (UTC)[回复]
阁下的来源没有说明“大气电波+无修改版本明珠台可以在澳门播放”,阁下提出的论点仅是基于来源作WP:原创研究(因为A及B,所以C)。--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0:26 (UTC)[回复]
@HK5201314[13]之前TVB在18年的时候就说过要冲出香港走向澳门了。----甜甜圈 2024年9月2日 (一) 07:15 (UTC)[回复]
这个现象在欧洲国家公共广播比较常见。(例如北欧的瑞典和挪威以及捷克和斯洛伐克都有将对方的公共广播公司通过付费电视的方式传送。)----甜甜圈 2024年9月1日 (日) 03:47 (UTC)[回复]

版本8(分句公示)

1.标题: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2.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经筛选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3.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4.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那合拍节目呢,所涉及合拍地区的都算吗?比如日美合拍,日本和美国各自的首播都写?--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28 (UTC)[回复]
是的(请在提问前先阅读上方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0:20 (UTC)[回复]
早就看了啊,现在讨论的是版本8--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27 (UTC)[回复]
5.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把本条扩充成: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中文使用地区在各地区的首播信息;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中文使用地区在各地区的不同中文主题曲或配音的首播信息;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中文使用地区在各地区的不同电视台的首播信息;--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48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 / 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 /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 /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哪种顺序表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29 (UTC)[回复]
上方会改为“…的各原创版本的首播信息”,突显节目的原创性,如字幕、配音、主题曲等。
下方没有分别,只是按中文使用基数及比例排列。--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52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港澳台新马的顺序还是要固定一下,避免有些所在地区的用户内心不舒服--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06 (UTC)[回复]
@HK5201314改“如字幕、配音、编排、主题曲、高清化等”,因为有时候会播导剪版或者精装版或者修改了部分顺序和首播排版,另外也有老片高清化重播--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09 (UTC)[回复]
6.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 关于第5和6点:除了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中文使用地区,那汶莱缅北等中文使用地区算不算?--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31 (UTC)[回复]
“ 等中文使用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0:19 (UTC)[回复]
那就直接写出来“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汶莱、缅北等中文使用地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28 (UTC)[回复]
请阁下到元维基,要求维基基金会在中维语言转换模块增加“汶莱中文、缅北中文”,并提供充足意见,否则的话就免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37 (UTC)[回复]
缅北的中文和中国大陆的中文一样,汶莱和大马的中文基本一样,只不过不是属于同一个国家而已--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41 (UTC)[回复]
请阁下到元维基说明阁下想法,要求他们更新中维语言选项。如果这里也明文标示那两个地区,请问阁下知不知道会影响多少条文及模块连带需要修正?--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47 (UTC)[回复]
我记得@HK5201314以前说过“阁下急来干什么?一定要全部条目在手册生效后马上统一?维基编辑者只是义务工作者,看到哪个不符合才改,慢慢改,最多也就发一个动员令。”--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57 (UTC)[回复]
两个是不同概念,“阁下急来干什么”那句是指相关条目慢慢地依照新手册修订,不需要再立共识讨论。而阁下的提议是需要大幅度修改现行方针、指引、格式手册、模块,每一个修改也需要“强共识”,因为牵涉维基百科方针,以及关乎元维基在中维的维护。关于方针,还要重新审视有什么方针因为提案修改而重新修订,这个是与时间竞赛,避免方针之间的冲突。
But the way, 阁下知不知道格式手册是Under方针及指引,任何格式手册内容需要按照方针及指引编写,有一些论点不是阁下想改就改的,是需要按程序的。
最后,请在发表意见前先阅读WP:方针与指引先(不是“论述”,这里没有人会用“论述”论证),了解清楚整个讨论流程及引用内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7:03 (UTC)[回复]
WP:方针与指引 很久以前已阅--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7:37 (UTC)[回复]
7.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如何定义和量化“大规模”?--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44 (UTC)[回复]
下方有写,一般是跨地域、跨语系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27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还是量化比如跨多少地区,比如仅仅是中日美三国播出呢?是“是跨地域、跨语系”但算不算“大规模的国际播放”。应该量化 比如全球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达到百分之多少才算“大规模的国际播放”--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12 (UTC)[回复]
如果是日本制作, 中日美同时播放,其收录地区是中日。如果是法国制作,中日美同时播放,其收录地区是中。如果是法国制作,日美英同时播放,其收录地区是日美英。(这样描述是三地也采用同一个播放平台作计算;详见17)--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10 (UTC)[回复]
@HK5201314最好具体量化标准,不然到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31 (UTC)[回复]
请阅读17--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46 (UTC)[回复]
@HK5201314早就看了,不够细化量化--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13 (UTC)[回复]
8.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9.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为相关平台及播放清单通常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流媒体平台通常还有代理版权时限,代理版权过期后呢?--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3:58 (UTC)[回复]
维基百科:列明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05 (UTC)[回复]
@HK5201314不知道你看懂没,我再说详细一点,比如某动画2019-2023年在A平台上架,2023之后到期下架,2023-2025又在B平台上架。那么该列举上架的A和B平台记录?还是现在正在上架的B平台的记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10 (UTC)[回复]
他说的应该是应不应该提及曾经上架的平台。(部分作品平台是以独占形式购买,平台独占权到期后改为非独占形式在其他平台上架。)----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7:27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也有这个平台独占到期后,在另一平台独占上架。--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33 (UTC)[回复]
那就是重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25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比如 大陆这边,航海王 2015之前代理是搜狐视频,2015之后转爱奇艺了,那应该写搜狐还是爱奇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17 (UTC)[回复]
如果版本一致, 搜狐。如果有来源证明 爱奇艺 的播放引起讨论,可以同时记录 爱奇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05 (UTC)[回复]
@HK5201314网播和传统播出的形式不一样,最好以实时平台为主,过期的平台也可列出来,并注明版权过期。--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28 (UTC)[回复]
请阅读WP:非原创研究,谢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45 (UTC)[回复]
@HK5201314不谢,这不属于非原创研究。而且正在网播的平台才是可靠来源,可以证明该节目正在网播,过期版权怎么证明该节目曾经网播过?--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12 (UTC)[回复]
看来阁下还未熟读WP:可靠来源WP:列明来源WP:可供查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0:18 (UTC)[回复]
@HK5201314 请勿随意对他人妄下判断,这句话可以改为“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为代理存在期限,且相关平台及播放清单有可能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32 (UTC)[回复]
代理存在期限并不是考虑因素,因为任何来源总会有过期的一天,请问阁下知不知道维基来源有Web achieve 工具为相关被引用的网站存档,如果播放清单被任何原因下架,我们也可以通过Web achieve 工具寻找相关资料,这个处理方法即使是引用一般可靠来源,也是这样操作。--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43 (UTC)[回复]
你试一下把 10年前到期的 搜狐视频 航海王 页面找出来看看--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48 (UTC)[回复]
首先,请问“10年前到期的 搜狐视频 航海王”有没有被维基引用?
其次,搜狐视频并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请问引用价值是什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53 (UTC)[回复]
我只是举个例子,想说明过期下架的不容易找,且很难找到快照类型网页作为来源--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6:00 (UTC)[回复]
10.若相关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则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1.如编辑者对于个别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有疑问,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2.节目的播放时间应以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为准,如来源使用其他报时制式,请转换至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报时制式。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同一条目,是否应该统一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47 (UTC)[回复]
不需要,资料应以一般人“readable”,而非使用需要换算的报时制式。--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6:56 (UTC)[回复]
@HK5201314完全有必要,一个条目,一会12小时制,一会24小时制度,给人看晕了。另外日本很多深夜档写25时或24时30分,在中文这边应该写成次日1时或0时30分还是尊重日本原文写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01 (UTC)[回复]
近期日本深夜节目条目时间制式已开始采用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并主动回退30小时制,现把这个行为成文化。--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48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也就是说比如 日本 9月11日23:30-24:30, 中文是写 9月11日23:30-次日0:30 还是 9月11日23:30-9月12日0:30 ?这个应该规范一下--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33 (UTC)[回复]
13.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4.*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例子:如节目时间表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我觉得以实际为准,比如台视 专题官网会写整点时间,但是台视官网自己的节目表又写的是实际播出时间 https://www.ttv.com.tw/taiwan/ProgramList.asp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06 (UTC)[回复]
“ This page can't be displayed. Contact support f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24 (UTC)[回复]
跟从“节目时间表”,因为这是电视台的正式文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44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比如台视官方的某部动画专题和台视节目表,都是台视官网的一部分,播出时间存在差异。那以哪个为准? 比如小魔女DoReMi https://www.ttv.com.tw/drama22/DoReMi/default.asp 台视官网动画专题写的是整点,但是节目表写的是实际播出时间。两个时间点都在台视官网里。--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30 (UTC)[回复]
15.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16. *电视节目重播信息。
**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记录
**如节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独立可靠来源引用重播资料并作主题介绍,请记录相关主题介绍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编辑者可在本章节简单提及重播日期、时段及引起主题介绍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同一地区不同电视台播出,算重播还是首播?因为有很多情况是不同电视台播出,编排和配音是不一样的。--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56 (UTC)[回复]
同一地区不同电视台播出实际上也算重播例如东京都会电视台在今年为了纪念播出数码暴龙大冒险动画首播25周年这种就算[14](日本方面称为実质再放送)而大中华地区的节目重播更为普遍。除非相关的重播有媒体报道。(上面这个25周年纪念重播除了电视台和数码暴龙官方之外,就没有其他媒体报道提及这个事情。)----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3:27 (UTC)[回复]
葬送的芙莉莲 (动画)首播台视,第二次在纬来,但是首播没中文配音,在纬来有中文配音。这种呢--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3:50 (UTC)[回复]
原先无配音后来补充配音配音这种或者更改配音语言(例如台配版每日妈妈)的可以收录。----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4:02 (UTC)[回复]
首播只有原声主题曲,本家或者别家电视台第二次播出加上了粤语或者国语主题曲呢?--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2 (UTC)[回复]
还有那种 在A台是一种配音,换到B台又重新配音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3 (UTC)[回复]
其实都是有其他媒体报道的 你又不没关注--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3:52 (UTC)[回复]
日本那边自然有其他媒体报道,大中华地区就不好说了。(大中华地区除了代理商之外的其他媒体一般对电视播出动画的报道比较少。)----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4:06 (UTC)[回复]
哪家电视台播出 他们自己的媒体会宣传的 对家不可能给你宣传--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0 (UTC)[回复]
台湾最近还出现 首播是国语 重播是台语或者客家语 亦或是 首播台语 重播是国语或客家语。这种怎么算--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16 (UTC)[回复]
这里面前面已经提到了。(上面提提每日妈妈的时候就说了不需要再重复提问)----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4:30 (UTC)[回复]
现实情况比这复杂多了,现在所谓的这个小团体修改方针不搞清楚不厘清,未来一堆麻烦事棘手事和困扰,到时候更加说不清道不明--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41 (UTC)[回复]
说到这个那您觉得配音相关内容是不是琐碎以及爱好者(WP:FAN)才会关注的?(之前有条目主编辑因为中国大陆配音没有影响力为由把中国大陆配音资讯给删了)----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5:02 (UTC)[回复]
不同版本之间的区别,我不认为是琐碎。同一个版本不停列举二次三次等重播信息才是琐碎--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09 (UTC)[回复]
但是编者认为配音本身就是琐碎以及爱好者内容呢?(认为配音只有作品以及配音爱好者会关注而删除掉除日本声优之外的其他地区配音员)----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7:33 (UTC)[回复]
你我他都是编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37 (UTC)[回复]
麻烦阁下看清楚此分段,这个分段是避免“ 同一个版本不停列举二次三次等重播信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36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其实不用写那么弯弯绕绕,直接改成“可适当记录同一平台同一版本的第一次重播,但避免记录同一平台同一版本的第二次第三次以上的重播”--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39 (UTC)[回复]
这个是不理会播放平台,只要“ 同一版本的第二次第三次以上的重播”也不在没有回响下记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02 (UTC)[回复]
再看看其他人什么观点,个人认为制定方针应该先细化量化,到时候执行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不然最后又是一笔糊涂账--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34 (UTC)[回复]
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因该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对当地社群引起重大回响,则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设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回响,编辑者可以选择从下列序列中选择最多3个其他语言的播放平台,唯相关资料必须曾被第三方可靠来源收录。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数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欧洲跨美洲播放的序列是高于只在欧洲播放。
      • 以整个洲份为主要“可观看地区”。
      • 当地本地化,如该节目曾于当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及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并没有任何后制工作。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HK5201314考虑过一个问题没有,如果该方针落地,几千个条目需要修改,到时候怎么实际操作?建议再加一条“条目创建三年以上的,可适当按原先约定俗成的方式保留;条目创建不足三年的,以新方针为主。”--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3:17 (UTC)[回复]
阁下急来干什么?一定要全部条目在手册生效后马上统一?维基编辑者只是义务工作者,看到哪个不符合才改,慢慢改,最多也就发一个动员令。--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00 (UTC)[回复]
已追加第18-20条,可以讨论一下--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35 (UTC)[回复]

修订版本

10.5 至于电视频道首播节目,可分别列出“收费本地频道”、“免费本地频道”、“收费外地频道”及“免费外地频道”的播放信息。关于商业性质“数码地面电视”的可观看地区资料,如电视台官网或其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的可观看地区,其默认的可观看地区定为电视台所在城市,这是因为“讯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编辑者因此无法准确判断相关频道的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为避免一少部分编辑者因为不熟悉电视频道的传播媒介而对提案表示混乱,故修改了收录内容,以达到“一望而知”目标。--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0:15 (UTC)[回复]

@Kalin8111:如无反对意见,3日后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2:11 (UTC)[回复]
所以如果明珠台真是在各个平台无加减无插播,原装直送给澳门观众的话,现在这个10.5会不会要删除贾神探在澳视的播放信息?--素菓霖 2024年9月11日 (三) 18:20 (UTC)[回复]
Tvb在18年的宣传片确实提及在澳门无插播并且开始统计澳门收视率。[15]但是并未提及是对哪一种收视方式进行统计。----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0:28 (UTC)[回复]
并且其他语言条目中只有法语的条目提及了在港澳的播出情况。法语条目中的列表只标注主要地区(香港)并未标注周边地区(澳门及广东省)的播出情况。(也就是说其他语言社群就只关注电视台主要覆盖区域的播出情况)----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3:22 (UTC)[回复]
现在这个版本,明珠台是外地频道,澳广视是本地频道(不探讨是否收费),也可以收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3:43 (UTC)[回复]
已经是外地频道的话,“关于商业性质“数码地面电视”的可观看地区资料,如电视台官网或其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的可观看地区,其默认的可观看地区定为电视台所在城市,这是因为“讯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编辑者因此无法准确判断相关频道的可观看地区。”的作用是什么?--素菓霖 2024年9月13日 (五) 02:02 (UTC)[回复]
主要是针对主要服务地区的问题。(香港tvb是持有香港本地的免费电视牌照理论上播出范围只能是香港但实际上大气电波可以覆盖到邻近的广东省和澳门并被当地的有线电视传送)----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3:02 (UTC)[回复]
翡翠台在广东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观看,所以翡翠台覆盖范围应属于粤港澳大湾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4:25 (UTC)[回复]
还是香港。因为香港方面给tvb的牌照已经限制在香港本地播出而香港方面对这方面管理比较宽松不像日本那么严格只能覆盖电视台牌照所在的都道府县除了东京(关东都市圈)、大阪(关西都市圈)和爱知(中京圈)三个都道府县的电视台的牌照是覆盖所在都市圈区域(爱知县的爱知电视台和大阪府的大阪电视台只能覆盖爱知县和大阪府)----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05:05 (UTC)[回复]
于2004年9月正式获得在广东省的合法落地播放权--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17 (UTC)[回复]
重点是你总不能说翡翠台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本地台嘛!--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6:53 (UTC)[回复]
@HK5201314这要看站在什么角度,如果把粤港澳看做三个地区,那么翡翠台就不是广东本地台,如果把粤港澳大湾区看做一个城市群整体,那么翡翠台就是大湾区的本地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05 (UTC)[回复]
请运用常识,谢谢!
粤港澳大湾区 简称大湾区、GBA(缩写自:The Greater Bay Area),是由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江三角洲伶仃洋组成的城市群,包括广东省九个相邻城市:广州深圳两个一线城市副省级市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肇庆七个地级市,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9:41 (UTC)[回复]
重点是你发了这段话 进一步证明了翡翠台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本地台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04 (UTC)[回复]
然而粤港澳大湾区本身就是个经济区概念。类似于东南亚的印马新三角(马来西亚柔佛、新加坡与印度尼西亚廖内群岛省的一个经济区)难道新加坡的电视频道是印马新三角的频道?----甜甜圈 2024年9月13日 (五) 13:24 (UTC)[回复]
@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两者没有可比性,一个是中央政府统一组织创建的,一个是三个地区自发且没有相关框架统筹的,另外马来西亚东西两部分也类似于一国两制#马来西亚,那么西马和东马怎么算--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14 (UTC)[回复]
OK,那我改为“电视台上级监管机构所在的管辖地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41 (UTC)[回复]
举个例子 比如DisneyXD或者Animax这种呢?虽然节目在这个地区播,但是电视台不是本地的,比如新马,都不清楚有没有机构对这种国外电视台进行监管。另外,考虑一下,卫星接收的电视台怎么表述,因为据我了解,以前广东看香港的电视台、福建看台湾的电视台很多都是用卫星锅--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22 (UTC)[回复]
你也懂得说“ 电视台不是本地的”,那即是“外地电视台”。--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0:16 (UTC)[回复]
口头讨论而已,实际方针写出来就要严谨一些--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38 (UTC)[回复]
18 自新方针发布之日起,条目创建三年(含)以上的,可适当按原先约定俗成的方式保留;条目创建不足三年的,以新方针进行编辑为主。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4:23 (UTC)[回复]

这句有很明显的问题,目前维基并没有“日落条款”,意指编辑者见到有问题就改,没有编辑者留意的不用刻意维护。而且这句并没有准确时间点,今年起计三年及明年起计三年也不同。--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39 (UTC)[回复]
修改为“自新方针发布之日起……”--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07 (UTC)[回复]
但假设相关内容存在明显问题呢?(例如类似于哆啦a梦条目的过度收录重播问题影响条目长度的)----甜甜圈 2024年9月14日 (六) 05:57 (UTC)[回复]
见第20条--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6:27 (UTC)[回复]
19 原则上不应收录非正规平台(如未获得相关牌照的私营电视台、盗版资源的流媒体平台等)。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20:05 (UTC)[回复]

这句可以--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5:50 (UTC)[回复]
好的--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3:04 (UTC)[回复]
20 方针未提及或疏漏部分,以实际情况或约定俗成进行编辑。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20:05 (UTC)[回复]


版本9(分句公示)

1.标题: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2.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经筛选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3.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4.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5.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字幕、配音、主题曲、高清化及其他由播放平台后制处理方式);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6.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7.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8.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9.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为相关平台及播放清单通常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0.若相关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则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0.5 至于电视频道首播节目,可分别列出“收费本地频道”、“免费本地频道”、“收费外地频道”及“免费外地频道”的播放信息。关于商业性质“数码地面电视”的可观看地区资料,如电视台官网或其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的可观看地区,其默认的可观看地区定为相关电视台上级监管机构所在的管辖地区,这是因为“讯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现象,编辑者因此无法准确判断其可观看地区。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至于电视频道首播节目,可分别列出“收费本地频道”、“免费本地频道”、“收费外地频道”及“免费外地频道”的播放信息,也可分别列出“地面频道”及“卫星频道”的播放信息。@HK5201314--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5:20 (UTC)[回复]
这个不改,因为@Kalin8111分不清各传播媒介之间的分别。由此可见,其他编辑者也有机会分不清。--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16 (UTC)[回复]
@HK5201314他不清楚不代表别人不清楚,中国内地早期好多电视剧都是先在地方台播出后,才在卫视播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40 (UTC)[回复]
然而严格意义来说地方台和卫视台这两个词并没有准确的定义。(例如英国的BBC One这种全国播出的频道会给地方新闻预留节目时段而且还在卫星平台上播出,那您觉得这种频道是属于卫星台还是地方台?)----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 2024年9月22日 (日) 03:06 (UTC)[回复]
只有本地能看的见,外地看不见的叫做本地台。卫视是全国都看得见的。比如湖南卫视是卫视,长沙电视台是地方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0:46 (UTC)[回复]
你这样说,CCTV4的广播范围是全球,所以它是全世界最大的“本地台”,对吗?如果是,那真的是“全世界人民的电视台”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30 (UTC)[回复]
请在发言前运用WP:常识立论,谢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33 (UTC)[回复]
看来@甜甜圈真好吃 说的没错,港澳台地区编辑者估计没见过“地方台”。不过既然@HK5201314已经说了,地方台先于卫视台播出,两个都可以写,那到时候出现编辑争议的时候就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参考第16点(不过也可以参考第5点,其实只要卫视台和地方台播出的版本出现如字幕、配音、主题曲、高清化及其他由播放平台后制处理方式等任何一处不同,都可以算不同版本,因为基本上本地台都是拿片源直接播出,最多中间插上官方,卫视台一般都会重新编排一下再播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58 (UTC)[回复]
您这种概念的话港澳台的编辑者很难理解。况且有些卫视国内根本看不到或者属于定向上星方便省内偏远地区覆盖的,例如广东大湾区卫视省内版是属于本地频道而海外版是属于对外上星频道不对中国大陆播出以及新疆广播电视台的维语和哈语综合频道和西藏广播电视台的西藏藏语卫视均属于定向上星(虽然这几个少数民族频道在总局的登记是卫星综合频道)。----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 2024年9月22日 (日) 11:52 (UTC)[回复]
一部电视剧如果先在某市电视台首播,然后再在他们所在的省的卫视面向全国播出,请问,写哪个时间?这种情况早期内地比比皆是,所以多写一句话“可分别列出“地面频道”及“卫星频道”的播放信息”是没问题的@HK5201314@甜甜圈真好吃--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12 (UTC)[回复]
Q:请问,写哪个时间?
A:两个也可以写,详见16。--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4:26 (UTC)[回复]
@HK5201314 两个都写是不是还要证明两者观看人数超过一倍?那早期节目找不到收视率,或者地方台没有统计收视率,怎么算?--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33 (UTC)[回复]
这个得看在当年有没有反响。例如后宫甄嬛传当年在地方台首播的时候就有媒体报导。不过其他的抗日神剧大概率是没报导。----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吃瓜群众 2024年9月22日 (日) 22:38 (UTC)[回复]
不过说实话中国大陆的电视烂账确实挺多的。例如陕西卫视播出日本电视台电视剧(35歳の少女)播出三集就不再播出了。目前根本找不到来源证明陕西卫视播出就更别提地方台了。----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吃瓜群众 2024年9月22日 (日) 22:45 (UTC)[回复]
找到当年当地的报纸,一般本地报纸会刊登节目表。其实台湾的早期节目也一样查不到具体播出时间,也是只能查报纸。做的最详细的还是香港,基本上大部分具体时间都查的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40 (UTC)[回复]
请留意,这里的“可观看人数”不等于“收视率”或“观看次数”,这里的“可观看人数”是指那个平台的受众人数。以CCTV-4CCTV-6相比,CCTV-4的受众对象是全世界,受众人数是73亿人口,即地球总人口(不管某人有没有购买频道观看或有没有开电视收看,他选择不看是他的问题)。而CCTV-6的受众对像是中国大陆,受众人数是14亿人口,即中国总人口。在没有来源情况下,如果a电影先于4播放后于6播放,那不记录6。如果a电影先于6播放后于4播放,那同时记录4及6。--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6:28 (UTC)[回复]
所以先着紧“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及准确度。若然搞不清楚“可观看地区”,你连如何筛选收录信息也成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6:32 (UTC)[回复]
所以 打个比方 如果一部剧 最开始在 市级电视台播出 然后 省级电视台 然后 CCTV8 最后 CCTV4,那么这四个电视台的播出时间都应该记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7:41 (UTC)[回复]
是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23:27 (UTC)[回复]
“关于商业性质“数码地面电视”的可观看地区资料,如电视台官网或其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的可观看地区,其默认的可观看地区定为电视台所在城市,这是因为“讯号溢出(Signal overspill)”现象,编辑者因此无法准确判断相关频道的可观看地区。”的作用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没有明确答复。用贾神探作为例子,无论明珠台可不可以在澳门合法收看,都不会影响收录澳视的播放信息。所以那段的作用是什么?--素菓霖 2024年10月4日 (五) 07:43 (UTC)[回复]
因为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电视牌照或频率竞标的条件中通常会限制特定区域播出。(例如日本、美国、印尼、菲律宾等。) 此处只是为了理清相关地区的电视牌照制度。(大中华地区目前只有香港和台湾实行电视牌照制度。)-- 柯文哲:在京华城案收取的资金99%用于公共利益,所以不算贪污!--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4日 (五) 08:06 (UTC)[回复]
毕竟有部分长期待在井底的两岸三地人士是不知道地区频道的区别的。@Kalin8111-- 柯文哲:在京华城案收取的资金99%用于公共利益,所以不算贪污!--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4日 (五) 08:17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 请友善评论,阁下提及的“井底”会让人联想到成语“井底之蛙”,同时“”及其绿色的肤色,又能影射某个地区的人或某种颜色的党派阵营。--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23:59 (UTC)[回复]
这部分会由“数码地面电视” 改至“无线电视”,因为修改了比较准则。
另外,不拿TVB这个具争议的公司作比较。以HOY TV作例,HOY TV条目指出其频道可以在澳门及深圳部分地区收看。阁下贵为澳门地区的编辑者,请问澳门可否合法通过大气电波或有线方式收看HOY TV节目?翻查资料,HOY TV并没有任何中国大陆及澳门的宣传活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05 (UTC)[回复]
11.如编辑者对于个别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有疑问,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1.5. 原则上不应收录非正规的播放平台播放信息(如未获得相关地区政府合法广播牌照的私营电视台、盗版资源的流媒体平台等)。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2.节目的播放时间应以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为准,如来源使用其他报时制式,请转换至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报时制式。另外,编辑者需要确保同一条目需要使用同一报时制式及列出方式,如有对报时制式及列出方式有争议,请在相关条目讨论页通过协商解决。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3. *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4.*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例子:如节目时间表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例子1:如节目时间表或官网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例子2:如节目官网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节目时间表和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建议在条目讨论页协商解决。
@HK5201314--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4:59 (UTC)[回复]
但是例子2的话,之前韩国有这个做法但是现在不用了。韩国修正广播法之前一般都是把一个节目拆成两部方便插播广告在修正广播法,放宽在节目中插播广告现之后就把拆分的两个节目合并到单一节目内。(而两岸三地的话目前没有把一个节目拆成两个节目的做法)----加油!赖皮寮你会拉更多的天线宝宝进来的 2024年9月22日 (日) 02:54 (UTC)[回复]
版本8我提过,被@HK5201314无视了。“比如台视官方的某部动画专题和台视节目表,都是台视官网的一部分,播出时间存在差异。那以哪个为准? 比如小魔女DoReMi https://www.ttv.com.tw/drama22/DoReMi/default.asp 台视官网动画专题写的是整点,但是节目表写的是实际播出时间。两个时间点都在台视官网里。”--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0:49 (UTC)[回复]
@航站区:如没有问题,3日后将开始公示程序。
“例子:如相关节目设有官方网站,优先使用官方网站的播放时间,并列出相关来源;如相关节目不设官方网站或官方网站没有提及播放时段,请参考节目时间表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请注意,如表列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14 (UTC)[回复]
“比如台视官方的某部动画专题和台视节目表,都是台视官网的一部分,播出时间存在差异。那以哪个为准? 比如小魔女DoReMi https://www.ttv.com.tw/drama22/DoReMi/default.asp 台视官网动画专题写的是整点,但是节目表写的是实际播出时间。两个时间点都在台视官网里。”--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18 (UTC)[回复]
说直白点,就是官网里两种时间都写了,以哪种为准--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22 (UTC)[回复]
节目官网 —>电视台节目时间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37 (UTC)[回复]
好的 相关细化请写入条例--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41 (UTC)[回复]
15.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6. *电视节目重播信息,我们不建议收录同一版本的重播资料,若然:
**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观看人数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观看人数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记录
**如节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独立可靠来源引用重播资料并作主题介绍,请记录相关主题介绍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编辑者可在本章节简单提及重播日期、时段及引起主题介绍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因该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对当地社群引起重大回响,则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设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回响,编辑者可以选择从下列序列中选择最多3个其他语言的播放平台,唯相关资料必须曾被第三方可靠来源收录。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数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欧洲跨美洲。
      • 以整个洲份为主要“可观看地区”。
      • 当地本地化,如该节目曾于当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及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并没有任何后制工作。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2:48 (UTC)[回复]

@航站区:有没有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4:49 (UTC)[回复]
@HK5201314 我有个问题,如果早期节目,首播具体时间无法考据了,但是重播时间记录很清晰,那么这个重播时间能否记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5:41 (UTC)[回复]
有说首播时间需要来源吗?--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12 (UTC)[回复]
@HK5201314我的意思是首播时间已经查不到了(也就是说没有首播时间了),但是有记录清晰的重播时间,那么这个重播时间能否记录?--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7:47 (UTC)[回复]
有来源的话理应可引伸出回响。那当然可以记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16:14 (UTC)[回复]
18.方针未提及或疏漏部分,编辑者建议在条目讨论页以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5:51 (UTC)[回复]

Ping多一个作讨论@SunAfterRain:最近严捉播放地区来源的编辑者。--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16:00 (UTC)[回复]
@HK5201314如果你能100%确定真的就是那样的话写我没意见,但问题是实务上一堆都无法确认,代理商拿了但没讲(也无法从公开来源得知)他拿了那个区域的情况也大有所在。--SunAfterRain 2024年9月29日 (日) 09:23 (UTC)[回复]
所以这部代理做法只能含糊表达。例如以“中文授权”取代“台港澳旗”。你只能证明他有以中文代理,不能证明准确代理地区。
举个例子,你能证明REMOW这间代理取了哪140国家地区的鹿乃子代理权(英维相关部分的来源也没有说明哪140个,故此做法仅是“有在英文地区以英文上架”。)?
又或者,你能证明北海道辣妹金古锥于全球的代理是不是REMOW(噢!这个故事有点复杂!It’s anime Facebook曾经于其宣传帖文回复承认拥有“北海道”于全球的代理权,但最后It’s anime YouTube频道某帖文说明此片只能在S.Korean观看)?
其望后续需整顿代理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9日 (日) 10:12 (UTC)[回复]
所以证明不了就不要写啊,这不是整不整顿的问题,你要搞著作权研究去站外玩,站内只能放可以有效证明的东西(例如说谁是总代理这类除非有内线消息不然无法证实的东西就应该放到站外)--SunAfterRain 2024年9月29日 (日) 17:51 (UTC)[回复]
@SunAfterRain:根据阁下留言,可否当成支持提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05:07 (UTC)[回复]
你有办法给出资料证明的东西我没意见。另外如果有通过的话记得@我一下--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1日 (二) 07:38 (UTC)[回复]
而且还有部分平台或电视台不公开代信息或者委托第三方做中间代理例如战斗陀螺X在香港通过周边代理商购买节目时段形式播出(台湾目前并不允许赞助儿童节目以及在儿童节目播出前后播出与节目相关的产品广告)以及卡片战斗先导者在台湾通过武士道台湾总代理元美国际映像出售给巴哈姆特动画疯。----英语维基百科:经过社群的认定大纪元时报最可靠的媒体(尤其是喜欢阴谋论反疫苗的人)--吃瓜群众 2024年9月29日 (日) 11:07 (UTC)[回复]
@HK5201314 条例18 如果无问题,请一并公示--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4:24 (UTC)[回复]

版本10

标题:播放信息

维基百科不是电视指南,请勿不经筛选地列出电视节目的所有播放信息。编辑者在附上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可在条目中记录值得注意的播放信息,如节目原产地的首播信息;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字幕、配音、主题曲、高清化及其他由播放平台后制处理方式);原生中文节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区的首播信息;或大规模的国际播放信息。

原则上不应收录非正规的播放平台播放信息,包括未获得相关地区政府合法广播牌照的私营电视台、盗版资源的流媒体平台等。
节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为相关平台及播放清单通常不会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若相关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明文记录可观看地区,则不受此限。如编辑者对于个别OTT播放平台及网络电视平台播放清单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有疑问,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
至于电视频道首播节目,可分别列出“收费本地频道”、“免费本地频道”、“收费外地频道”及“免费外地频道”的各类别频道播放信息。如电视台官网或其他可靠来源没有说明频道的“本地授权”范围,其默认的“本地授权”范围定为相关电视台上级监管机构所在的管辖地区,若然编辑者希望记录外地频道版本的某节目可在本地收看,只需在相关频道的条目提供来源证明该频道的外地授权范围即可。

节目的播放时间应以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为准,如来源使用其他报时制式,请转换至当地时间12小时制或24小时制报时制式。另外,编辑者需要确保同一条目需要使用同一报时制式及列出方式,如有对报时制式及列出方式有争议,请在相关条目讨论页通过协商解决。

我们不建议编辑者在条目列出下列信息,例外情况除外。

  • 准确播放时间。(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时段)
    • 例子:如相关节目设有官方网站,优先使用官方网站的播放时间,并列出相关来源;如相关节目不设官方网站或官方网站没有提及播放时段,请参考节目时间表列明节目的播放时间。请注意,如表列播放时间是06:00-06:30,但实际的播放时间是06:03-06:12及06:15-06:27。编辑者应记录播放时间是06:00-06:30。
  • 电视节目重播信息,我们不建议收录同一版本的重播资料,若然:
    • 在该节目授权区域内的相关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受众人数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受众人数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记录
    • 如节目的重播被第三方独立可靠来源引用重播资料并作主题介绍,请记录相关主题介绍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编辑者可在本章节简单提及重播日期、时段及引起主题介绍的播放平台。
  • 推迟不足30分钟或并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节目原产地区播放平台或以中文制作的节目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因该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对当地社群引起重大回响,则不在此限。
    • 如相关节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设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回响,编辑者可以选择从下列序列中选择最多3个其他语言的播放平台,唯相关资料必须被第三方可靠来源收录。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数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欧洲跨美洲。
      • 以整个洲份为主要“可观看地区”。
      • 当地本地化,如该节目曾于当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及添加当地字幕。
      • 于当地转播,并没有任何后制工作。

如方针未提及或疏漏部分,建议编辑者在条目讨论页以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唯相关共识仅适用于讨论页所在条目。

甜甜圈真好吃航站区、@Kalin8111 :如1日后没有问题,将开始公示程序。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38 (UTC)[回复]

怎么18条删减了这么多?--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45 (UTC)[回复]
你在9月21日提出第18条并没有进行删减工作。--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09:48 (UTC)[回复]
10.5条后半句没有了啊?--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0:22 (UTC)[回复]
把“可观看地区”微调至“本地外地”之分,改了一句。--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0:49 (UTC)[回复]
@HK5201314还有第15条怎么没了?--航站区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23:53 (UTC)[回复]
补回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0:14 (UTC)[回复]
@航站区、@Kalin8111、@甜甜圈真好吃、@SunAfterRain、@Factrecordor、 @YFdyh000、@CaryCheng、@Milkypine、@Nostalgiacn、@神秘悟饭、@Cwek
我应该ping了所有参与由这则留言起计上方所有参与本次手册讨论的编辑者了(不包括下方 #方针研究 部分的编辑者,因为与制定手册无关。),如有任何违漏,欢迎再ping。
由现在2024年10月10日UTC时间上午0304开始, 公示版本10至2024年10月16日UTC时间上午0304。--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03:04 (UTC)[回复]
(+)支持。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10日 (四) 04:19 (UTC)[回复]
因为我支不支持我反正是(+)支持的我就明确告诉这一点。--中文社群容得下fack 乔·拜登却容不下赖皮寮--吃瓜群众 2024年10月10日 (四) 05:41 (UTC)[回复]

方针研究

无奈只能(-)反对,仅仅“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就不能作为来源的话,未免过严。举例说:西游记 (无线1996年电视剧),那个年代TVB还没有网站,这样的规定岂不是不能引用首播前的广告(广告里有说明首播日期)作为来源?(那个广告只在香港播出,理论上只有香港地区才能看到)[当然有人在FB上传了那个广告而可能非法地突破了地区限制,故也因此将来可能随时会被移除]--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17日 (五) 18:24 (UTC)[回复]
  • 我有合理怀疑阁下并没有仔细阅读清楚条文,仅意气用事。
  • 请望淸楚“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是针对那些媒介。
    • 针对那些媒介提及的例子,请问阁下可否拿出链接?
  • 既然阁下不打算改可供查证,不看得出对阁下提及的例子有任何影响,因条文建议编辑者依靠可供查证为个别媒体进行协商。
  • **条文并无要求传统电视内容提供来源**
  • FB已被可靠来源方针定为不可靠(不是我改的)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1 (UTC)[回复]
@Cdip150--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7 (UTC)[回复]
问题不是出在针对哪些媒介,也不是是否要求传统电视内容提供来源的问题。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地区限制的链接本来就是可供查证允许的东西,所以根本不可以“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为由去说“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换句话说,在现有可供查证方针下,这些链接本应就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使用,但您这样一改变成把它默认为不适当、而需要额外的协商才能用,有僭越可供查证方针之虞。另外,由于有关问题需要继续研讨,恕敝人要先把公示中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我希望阁下可以看清楚到底是什么需要什么的来源。 该句的首句是“可观看地区”需要来源,如果坚持是反对,看看阁下有没有违反WP:非原创研究方针。换句话说,你要用一个网络电视播放清单证明A,B,C地区可以观看。
然而,运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证明A,B,C地区可以观看,实际是违反WP:非原创研究的 “综合已发表材料”段落。--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13 (UTC)[回复]
为了你,再改。但下次可否不要在公示完结当天反对?其实我可以因公示完成而无视阁下的反对。
———
节目的OTT播放平台网络电视的节目可观看地区均需列明来源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关于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法非原创研究原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37 (UTC)[回复]
应该是描述有歧义,需要更准确的描述,现在的条文是可以理解成限制地区访问的链接不能作为来源,这个思路会出现Youtube中国大陆不能访问,所以不能用。
而你想限制的是来源不能用于说明可观看地区。如,Ani-One Asia的Youtube频道,过去的视频简介是没有写明可观看地域([16]),近年有了“播放地区:孟加拉、不丹、汶莱、柬埔寨、斐济、香港、印度、印尼、寮国、澳门、马来西亚……”([17])--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20 (UTC)[回复]
对,没有错!这是呼应其他维(不限于英维)的实际做法,但稍微放宽。其他维是完全禁止使用播放清单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而我的提案只需符合著作权法和非原创研究原则即可。
.
以下是个人见解,与新提案可能有关。
Netflix, Disney+, Amazon Prime Video, YouTube, IQIYI, Viu OTT 的播放清单是肯定违反非原创研究方针。
friDay, KKTV, LiTV, Hami Video, myTV SUPER, now E 的播放清单可能违反是非原创研究方针中的“综合已发表材料” ,因播放清单中没有说明可观看地区,只在平台使用条款说明。--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56 (UTC)[回复]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如果“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记录了可观看地区,能否记录?--Ghren🐦🕑 2024年5月24日 (五) 06:23 (UTC)[回复]
是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8:22 (UTC)[回复]
由于@Cdip150在本人回答及更正部分用词后3天没有进一步回复。根据WP:共识#一般公示基本规定,现视播放清单不能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问题已经获得解决。
————
现就版本5 V2进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31日星期五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5:53 (UTC)[回复]
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可以注明是在哪个地区下浏览(事实上cite模板还有location参数可以注明是哪个区的),自然也不会有原创研究的问题。还有搞清楚“综合已发表材料”的前提——是将多个内容作出综合才会触法,也即是说如果从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作为来源去证明香港区可以观看及香港区的播放时间,是不会违反非原创研究方针中的“综合已发表材料”,因为根本不是在多个内容中综合出来的资料,而只是取自一个内容。阁下上面的理由足见阁下对于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的见解并不正确,故此上述问题并未合理解决。而且,阁下在恢复公示后,Ghren君抛一个问题出来才又修改(公示后才将“不合适”改为“不建议”,两个完全不同的意思),加上有关条文还是基于阁下对于非原创研究的可能不正确之见解,故此恕敝人还是要把公示中止,有关问题需要继续研讨。(还有请阁下说话前查明事实——我早在公示结束前3天已经提出反对,而非您说的在公示完结当天才反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27日 (一) 19:4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如何证明你从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作为来源去证明香港区可以观看?按Netflix,除了网络限制区不能浏览外,全世界也可浏览,你要如何证明特定播放清单内的特定集数可在特定区域成功观看?这个见解请在及后的商议自行发表,而非在此发表。
其次,请看清楚“ “综合已发表材料””是针对哪些例子?
第三,请看清楚该段首句“ 以下是个人见解”,如阁下认为Netflix可以基于著作权及非原创可被引用,阁下应待通过后自行与其他编辑者商议。
回应@Ghren在上方述“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如果“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记录了可观看地区,能否记录?”,既然该播放清单有提供所需信息,为何不能遭引用?
——
另外,公示继续,因提案提及对于非原创研究的理解是以集体商议为主,而非个人见解。以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33 (UTC)[回复]
承Ghren君在下面所说的:“就算是借阅,也是有指定图书馆的(地区限制)”,意味读者只需亲身前往指定图书馆便可查证得到;换成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的话,就是读者亲身前往香港并浏览Netflix便可证实得到“香港区可以观看”;注意Ghren君也说的“‘需要注册、付费、特定区域、启动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网站’……也无损于来源的可靠性”。既然是维基制度内允许的东西,本应就是不用事先商讨就能用的东西,“这个见解请在及后的商议自行发表”根本无从谈起,不然您这样有僭越方针之虞。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针对的是“因为A和B,所以C”的情形,而编者直接浏览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后将香港区的播放信息写在条目里,明显就不是“因为A和B,所以C”的情形(这是看到来源说了A,条目里照写A);所以直接引用Netflix播放清单并不违反非原创研究。(是故阁下所说“运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证明A,B,C地区可以观看,实际是违反WP:非原创研究的‘综合已发表材料’段落”本身就是错误的说法,况且读者可以亲身前往A,B,C地区浏览有关信息来进行验证)
那么既然一开始就不可以认定引用Netflix播放清单是违反非原创研究,何解还要“应待通过后自行与其他编辑者商议”?当本身就没有违反非原创研究时,从何谈起“对于非原创研究的理解是以集体商议为主”?也就是说,“关于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这种规则本来就不该订出来,这是变相预先假定引用特定OTT平台是在进行原创研究。
另外我是说“两个完全不同的意思”,何解您会理解为“不能遭引用”?我根本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想说您公示后才改为意义不同的内容,根本不宜继续公示。不过我也要指出的是:“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并非“不建议作为来源”的合理理由,原因如前述——读者可亲自前往所指的可播放地区浏览该网络电视平台进行验证。
基于上述指出的问题仍然有讨论必要,本人中止此公示,在没有得到明确结论前不应恢复公示,还望阁下留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28日 (二) 19:51 (UTC)[回复]
首先,针对Netflix,实际是违反“ 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的场所。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综合或总结,并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以上意味着维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个人观点、经验或争论的场所。”段落,而非综合已发表段落。
Netflix有这样的播放清单,但只字不提哪里可以看。如编辑者单凭一个Netflix播放清单就可判定哪些地区可以看,此仅是“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27 (UTC)[回复]
这边的人没人接触过Netflix等以外的早年OTT平台?够Yeah在互联网档案馆上的存档随便点一部动画[如一骑当千第二季]的立即播放按钮进去会显示“此片只在香港地区放映”。相信这难以说是原创研究。--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06:30 (UTC)[回复]
问题是这个是一个编辑者自行测试的一个过程,如果阁下可在不用转换ip的状况下获得该影片的可观看地区,那应该没有人会质疑是这是原创研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18 (UTC)[回复]
网络档案馆就是以其服务器及其IP地址存储某一网站在某日子的存档,然后再开放给大众阅覧存档。因此在上面是能够在够Yeah服务范围[如香港]的情况下显示上述语句,这不会因为改IP而出现变动。同样,若一个只服务中国大陆的OTT服务由港澳台用户使用也可能显示“此影像只供中国大陆地区的用户”使用。为何你会认为需要别人改IP才能试出?--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11:46 (UTC)[回复]
如果阁下可在不用转换ip的状况下获得该影片的可观看地区,那应该没有人会质疑是这是原创研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55 (UTC)[回复]
假设您在中英街接收香港的移动信号或者是在厦门接收台湾的移动信号。应该不算是原创总结吧?--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7日 (四) 11:59 (UTC)[回复]
如果是香港,是原创研究,因为香港电讯商不公布移动网络的街道覆盖范围(这是他们的内部资料)。而台湾不算,因为他们三家电讯商有主动公布覆盖范围。--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9 (UTC)[回复]
另求管理员@Ericliu1912,希望我是对非原创研究方针的理解是没有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30 (UTC)[回复]
“实际是违反WP: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段落”这句明明就是阁下说的,所以您现在是反口吗?不过也不紧要,请注意方针开头的序言实际上是下面段落细节的浓缩版,条目内容实际有否违反方针,当然要依方针后面段落的明细来判断,而非仅拿方针的序言就算,也就是说条目内容有没有犯“维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创研究……经验或争论的场所”,当然还是要看回相关段落(这里也就是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的详细解释。您现在仅仅引用方针开头的序言就片面去说违反,怎么可能恰当?
假设某人在香港,从播放清单观看得到某节目,然后该人在该节目的条目中写香港区可以看,这是一个非常直观的描述,不属于“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5月30日 (四) 23:57 (UTC)[回复]
这个是其中一个笑话:PUI PUI 天竺鼠车车
“木棉花授权地区以外地区:Netflix”,意指公众可在朝鲜俄罗斯等网络限制区开Netflix即可查证…
还有的是“亚洲:Netflix”,意指公众可在朝鲜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网络限制区开Netflix即可查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回复]
我需要行政员@AT看看街灯的这个表述有没有错,毕竟之前有管理员以此进行封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00 (UTC)[回复]
您这样相当于是说用Netflix作为来源表示朝鲜可看会是原创研究,继而去说用Netflix作为来源表示美国可看也是原创研究,您这样无疑是在以偏概全。还是这句:“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2日 (日) 17:43 (UTC)[回复]
一个Netflix播放清单,配上播放地区,请问如何写才不算原创研究?
文章没有表述的而强行配上个人见解不是原创研究,这个“管理员”说法我一定会大规模推广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0:26 (UTC)[回复]
另外,格式手册的精神不是防止人治吗?
“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这句在不少编辑者视为“如有任何争议,依管理员决定为最终依归”,而不是“如有任何争议,依白纸黑字为最终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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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提案只有阁下一人反对,其他人也支持,显然阁下希望扰乱共识。此外,本提案参与者普遍即日互相讨论交换意见,显然提案有迫切需要,而阁下也在我每次回应后临近“一般公示基本规定”临界点才提出回复,显然有“拉布”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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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知是哪位管理员(不点名批评曾被我ping过而默不出声的管理员),更改了公告栏的标题,原标题已无法反映当前讨论的内容,故本人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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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烦请希望@Cdip150表达意见前ping一ping提案所有参与者,让他们知道阁下的看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1:28 (UTC)[回复]
“编者直接浏览香港区的Netflix播放清单后将香港区的播放信息写在条目里”这句我想已经说得很白;
文章没有明确表述,但若文章本来就有所指的意思,则不属于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或个人见解,很明显您这样的理解是在断章取义。
“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从来就不是由管理员一个来决定,这是您个人猜想出来的见解,无从稽考。事实上也是要各人依照现有的规则去认定,谈不上任何“人治”。
注意共识不是点票,况且其他人表示支持时敝人仍未指出问题,坦白说如果您不是另外又发起#提议外部链接指引WP:ELNO同时编入WP:可供查证,我也未必察觉到上述提案与现有的方针不相配,所以我才出手,并不是要希望扰乱共识。还有我除了一次是隔八天和一次是隔两天半回复外,基本上自阁下最后回应后不足两天就回复阁下,何来每次回应后临近“一般公示基本规定”临界点才提出回复?另外本人因现实生活繁忙不太可能每天都上来回复,隔几天才上来这种事在参与本讨论前已经出现,并非刻意拉布。再一次提醒阁下在说话前查明事实,勿轻率作出指控。@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5日 (三) 00:17 (UTC)[回复]
试说明下列影片的完整可播放地区及说明阁下是基于什么证据会有这个见解?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771389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0:54 (UTC)[回复]
参考“文章没有明确表述,但若文章本来就有所指的意思,则不属于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或个人见解,很明显您这样的理解是在断章取义。”,请问文章本来所指的意思是什么?如果阁下可根据Netflix的播放清单说明播放地区,那看来阁下才是“断章取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48 (UTC)[回复]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个地区,每个地区都各浏览一次该网址便可查验。日本区看到这是WIND BREAKER—防风少年—,其他区均显示404信息。
尽管网站没有表明香港可以浏览,但您在香港确实可以浏览该网站的话,如果仅因为网站没有明确表示香港可以浏览,所以不能说香港可以浏览,就是在断表面之意,而未取可以一望而知的实际意义(真的可以在香港浏览)。--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9日 (日) 04:01 (UTC)[回复]
  • “一望而知”概念仅适用于本地OTT平台,如一看到KKTV就想起只有台湾可以观看。
  •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个地区,每个地区都各浏览一次该网址便可查验。”难道阁下不是花了4天才得出完整可观看地区?如果可通过“一望而知”就知道可观看地区,那还需要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个地区,每个地区都各浏览一次该网址便可查验?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7:37 (UTC)[回复]
不懂你们说什么,但自己试出限制显然不可靠、原创研究、非可供查证。网站可能屏蔽代理、云主机等,校园网、家宽IP或网站防火墙等都会干扰结果。--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04 (UTC)[回复]
既然日本限定的难不到阁下,可挑战台湾限定的。
这个是村里来了个暴走女外科于Netflix的播放清单,当使用台湾代理器(大品牌)进入此播放清单,应被跳至(重路由至)南美洲,从而得出404。
在这个情况下,阁下提出的“就是在断表面之意”就更不成立,因为测试过程可以被干扰。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592470--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26 (UTC)[回复]
“一望而知”并非“合计只望一次而知”啊,是在说前往各地区进入一次后即可知道当前的地区能不能看,而非立即从播放清单的表面就知道哪里能看。
事实上最正确的查验方法是亲身前往各个地区进入一次该网站,我用代理只不过是尽量模拟真实情况来节省时间,不然我要花更长更长的时间才能答得到您(我切换到台湾区后是可以在Netflix看到村里来了个暴走女外科),即使代理可能会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准确,但不应因此也要认定亲身前往特定地区浏览也是原创研究。另须注意花很久时间才能查证不代表不可查证,如果我旅行往日本在Netflix的播放清单看得到WIND BREAKER—防风少年—,然后当我说在日本可以用Netflix看也要被视为原创研究,我觉得有些不合情理。其实上面Nostalgiacn君已经指出了一点:英维对应的规则其实并没有禁止或不建议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已经可见一斑。还是这句:“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11日 (二) 06:39 (UTC)[回复]
回应“英维对应的规则其实并没有禁止或不建议因应地区IP而调整播放内容的网络播放平台链接”,
本人于6月9日到英维互助客栈求助区查询Netflix播放清单可不可以证明可观看,结果有2名编辑者回答,一名有名编辑者表示会违反非原创研究方针,一名IP用户表示如引用则会被封禁,即使是管理员也如此。--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1 (UTC)[回复]
回应“即使代理可能会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准确,但不应因此也要认定亲身前往特定地区浏览也是原创研究。”,
请问哪条方针指引容许“维基人到现场目测后在维基内记录所见所闻”?--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5 (UTC)[回复]
@HK5201314Cdip150我看了最近的一大串讨论,Cdip150的观点大概是来自英维的en:WP:SOURCEACCESS,本地可供查证尚缺乏这方面的讨论。
就实体书而言,这个规则是默认的。简而言之,编者在A国图书馆能找到这本书,B国编者在当地找不到,不能以此为由认为这个书“不存在”。你们上面的讨论算是互联网版本,除了一般的付费墙拦截问题,Netflix的国别限制访问又出现新的问题。
我认为上面讨论混淆了“能否访问网页”和“网页上内容”两个概念,后者容易理解,和“各地图书馆藏书”的例子一样,B国无法访问网站,不等于A国访问看到的内容不算数。
前者就是现在争论的点,网络技术让A国编者可以用VPN换地区一个一个试能否访问,以得出“那些地区能访问”的结论。这个行为,个人认同YFdyh000的说法试出限制显然不可靠、原创研究、非可供查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5:55 (UTC)[回复]
@Nostalgiacn:
街灯管理员的例子应是:
编者A在A国图书馆能找到这本书,编者B在B国图书馆找不到这本书。于是编者A用该书本的“ISBN编号”说明A国图书馆能找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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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不断强调:
“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使用某种来源)就一定是原创研究。”
换做例子,应是:
“内容有没有原创研究,完全要看编者写成怎样才会知道,不可能事先认定(引用ISBN编号证明该书本可于某地阅览)就一定是原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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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可供查证方针仅指出内容本身,而非通过该内容的标题及其内容而说明可在哪个图书馆获取相关书本。--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10 (UTC)[回复]
这就是我说的混淆了“能否访问网页”和“网页上内容”两个概念。Cdip150说的是后者,你其实是想针对的是前者。为了避免前者的情况,限制“平台的链接”。造成他忧虑是变相限制“网页上内容”的利用。
需要在描述上厘清两者差异,避免可能的误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47 (UTC)[回复]
原句:“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因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通常不会记录可观看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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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针对的也是后者呀!“能否访问网站”是可供查证本身规管的(现已放弃相关句子),而“网页上内容”是原创研究规管的(此公示的句子)。网站本身没有提及的要诬蔑它有说的是原创研究,对吗?
原案也提及播放链接只是不建议作为证明“可观看地区”的来源,而不是不建议作为“正式标题”/在“??平台上架”的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2:08 (UTC)[回复]
我明白你的意思,毕竟2024年5月22日我就在用Ani-One Asia的例子说明这种情况。请循其本Cdip150质疑的文段是“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单从这个描述,是可以简单解读为“B国无法访问网站,等于A国访问看到的内容不算数”这个结论。
然后你们讨论开始歪楼到“能否访问网页”这个议题上了。说到底还是在条文上厘清两者差异,避免可能的误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3:16 (UTC)[回复]
(?)疑问:下列资料即使附上来源也不应被记录:“电视节目重播信息。”这是不是指大时代 (香港电视剧)#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内容全部都要删除?--素菓霖 2024年6月15日 (六) 12:45 (UTC)[回复]
如果是“大时代 (香港电视剧)#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内容”,一半准确。事件的重点应放在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及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而非节目的播放信息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4:55 (UTC)[回复]
只针对@Kalin8111提出的疑问给出思想实验
  • A是一个全球/区域性的作品,从上映到现在已经10年以上,也有至少多个系列作(含翻拍、重制、重剪辑或电影版)产生,一或多个区域每年重播。假设有账号有能力针对每次重播提出来源,页面增加将近1000个来源。在这个情境,是否适合记录。
  • B是一个区域性的作品,从上映到现在大约将近1年,因为当地有多种平台(包含单一公司有数种播放平台),除了在首映的平台重播外,也在其他数个平台重播,假设有账号有能力针对每次重播提出来源,页面增加将近20个来源,在这个情境,是否适合记录。
  • 第二项的情境,B每年固定增加同样数值的重播信息及来源,在这个情境,是否适合记录。
  • 第三项的情境,B可以使用的来源几乎全部是第一手来源,是否WP:关注度不足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20:17 (UTC)[回复]
“ 第一手来源”通常即指@Cdip150最关注的“播放清单”问题。如果他没有其他反对论点的话,3日后即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5:20 (UTC)[回复]
@HK5201314我个人认为你如果一直没办法公示完成,调整方向,同时分项公示,先把已经结束且没有异议的用讨论关闭的方式处理,随着时间经过,你的主题和讨论的方向会无可避免的琐碎/复杂/肥大混合些许离题。
可以关闭/通过的,即使只有少数或小部分,能关闭就能避免过度增生。其他还不能关闭/通过的留着继续处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8 (UTC)[回复]

基于Cdip150对条文的异议并本人因他的异议而作出了用词上的修订(目标与原第五版一致)。在修订后7日内,共有3名编辑者均对他提出见解及例子表示了其结构性问题,而他并没有对相关问题有任何回应,根据WP:共识,Cdip150提出的疑问已获得解决。 因此,本提案(版本5)将继续公示,由2024年6月18日公示7日至2024年6月25日。以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58 (UTC)[回复]

(-)反对:大时代的情况如果不能记录播放日期,怎样带出因那次重播而引生的现象: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和TVB的广告大赚和颁奖典礼等?这样会令一些重点信息变成半天吊,规则要再修改。--素菓霖 2024年6月23日 (日) 18:22 (UTC)[回复]
然而重播时发生的股市相关事件跟大时代这个电视剧本身是没关系的,纯粹就是巧合并且相关效应有独立条目压根就没必要在电视剧自身的条目里写。--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3日 (日) 21:44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他说的是大时代 (香港电视剧)不是大时代,而且有一点倒是很值得留意的——“这段时间的广告时段比往常的长”,那次重播吸引了很多商家买TVB那个时段的广告,这点又不能说没有关系。--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复]
目前暂时发现没有发现TVB在重播该剧时广告商购买的广告数量明显增多的相关来源。(所以相关言论属于观众自行观看节目得到的原创总结。)--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4日 (一) 01:54 (UTC)[回复]
找到有来源:东方日报独立媒体。--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07:56 (UTC)[回复]
“ 重播而引生的现象”,即“回响”段落,而非“ 播放信息”段落,而目前“回响”段落还没有规定,故只要将重点放在“ 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和TVB的广告大赚和颁奖典礼等”并记录于“回响”段落即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1 (UTC)[回复]
正如相关段落放在影响段落,而非“播放信息”,故看不到有影响。--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9 (UTC)[回复]
@Kalin8111--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2:11 (UTC)[回复]
回看整个对答过程,我问“大时代 (香港电视剧)#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内容全部都要删除?”,你答“一半准确。事件的重点应放在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及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而非节目的播放信息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如果相关段落放在影响段落就没有东西要删除,那连“一半准确”都没有。然而你说“一半准确”,即就算放在影响段落,有部分内容还要删除。而因为“而非节目的播放信息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这句话,那么要删除的部分内容就是当中的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而只能留下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和TVB的广告大赚和颁奖典礼的内容。那么依照你的“一半准确”的回答,就算放在“回响”“影响”段落怎可能没有影响?你的第一次回答和第二次回答自相矛盾。--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06 (UTC)[回复]
这个仅是重点问题,如该重播没有关注度,理应删除。
但阁下的例子有关注度,继而应放在 “回响”“影响”段落,重点描述其重要事件,而非“播放信息”段落。如果 财政司司长的发言和TVB的广告大赚和颁奖典礼的内容 放在“播放信息”段落,这是离题。
至于一半准确论则视乎阁下如何理解,阁下说“是不是全部都要删除”,我会说如果该段落放在“播放信息”,应删除,因离题。如该段落放在“回响”“影响”段落,仅应删除过分仔细的句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2 (UTC)[回复]
又发现了其实是没有可靠来源记录该段落所有论点,删除(除广告商大赚外的所有)是正常不过。
P.S. 不怪得要挂模版啦!--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8 (UTC)[回复]
另外,独媒的那个是blog,而非报导。而东方的没有证据支持论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3 (UTC)[回复]
由于出现新的反对理据,有关问题需要继续讨论,恕敝人中止公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复]
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源于提问者选择来源有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3 (UTC)[回复]
另外,该提问者已错失提问时机,在其他编辑者回应8日有多才有进一步回应,与现有公示程序条文有冲突。根据WP:共识,问题已获得解决,另无需再回应,因此不影响公示。如有任何问题,请另提出更改WP:共识议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8 (UTC)[回复]
你的回应前后矛盾,已经不是正当合理回应,问题未解决,公示应当中断。--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10 (UTC)[回复]
这个来源可以吧[18]--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7 (UTC)[回复]
这个是应放在影响,而不是播放信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1 (UTC)[回复]

针对该提案用户参与的广泛性问题的相关质疑

(-)反对,这个讨论好像完全没有尝试通知经常编辑这类条目的用户前来参与讨论,甚有疑虑。--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34 (UTC)[回复]
无效反对(没有针对提案作出实质意见),此讨论已维持3个月又3日,足够引起社群关注度。而且路西法人的共识议案不包括此方针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53 (UTC)[回复]
经常编辑的用户不一定会注意方针讨论,不赞成你这样在后面闭门造车,再要求在前面实战的遵从。--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33 (UTC)[回复]
请针对下方所有提案也这样说--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8 (UTC)[回复]
以往看见很多讨论在某个阶段都召唤活跃编辑者,原则上我认为每个方针讨论都应该这样,但我比较专注自己感兴趣的范畴。其实讨论拖得久,或者像上面那样纠缠在有没有来源,其中一个原因,正是熟悉此话题的人士参与不足。例如你们在讨论大量内容缺乏来源的大时代条目,而我就是曾为此条目添加唯一学术性来源的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8 (UTC)[回复]
@Factrecordor我也觉得讨论人数太少,讨论广泛性不足。——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58 (UTC)[回复]
“熟悉编辑者”:有啊,大部分熟悉议题的也在公示前已表达意见及润色条文,你可以看到版本5的支持程度。但因为管理员Cdip进行无限拉布行为,导致拉布产生的回应多于完善条文产生的回应。--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7:06 (UTC)[回复]
@Factrecordor赞同你这个观点!——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58 (UTC)[回复]
  • 第一眼印象,“不分青红皂白地”在这里绝非合适用词,可用“不经筛选地”一类字眼。
  • 我反对将这些信息视为没有价值的东西。我的观念是,它们很多时候价值不那么高,若情况是不加以限制,它们的数量就会过于庞大,则唯有作出取舍。中文维基是指以中文写成,并不是只收录和中文地区有关连的内容。如果英维的方针也基于上述精神,大致可以接受。但我觉得英文地区的人因近代的长期主导地位总有点自大,不重视外文外事,往往只视作一种猎奇,反而变得眼光狭隘,相反我们需重视外文外事,更懂海纳百川。文化不同,做法也可不同。
  • 不能写准确的播放时间,但能够写时段,那么时段具体来说是什么?没有数字的“深宵时段”、 “黄金时段”?有数字的“月九”、“十点档”?如来源所写的就是具体时间,那么是否会变成原创研究一个时段名称去描述它?时段与具体时间的字符相差不多,有如此限制的必要?
  • 说起大时代的重播回响,我想起自己曾在亚洲电视外购剧集列表的编辑。虽然亚视末期在黄金时段重播旧节目,沦为笑话,但该台其实曾在1990年代中在黄金时段播放1970年代日剧配音版,并获得正面回响。现实中出现过的情况是千奇百怪的。
  • 我认为条文应明确指出:“当节目的重播曾被二手来源作为主题介绍,可写于回响、影响等合适章节,这情况下可在该段落提及日期与时段。”不必研究这一半和那一半可不可以,这种情况下写多一点点,能有什么不良影响。
  • 关于一般(没有回响记载)的重播情况,我想起无线电视多年前所拍的金庸剧,在其传统的翡翠台的重播次数,二十至四十年来可能平均就只有两三次,就算是平均五六次上下,如果全世都是这种情况的话,我会觉得在内文以一两句散文概述,只提及重播年份,无伤大雅;然而,那些旧金庸剧至今还在中国内地各卫视时有重播,恐怕没有谁有兴趣一一列出来。因此,我猜这种差异形成了有些地方的人热衷记录重播信息(因为较“珍贵”也并不那么琐碎),有些地方的人不习惯这样做(重播太常见太琐碎了)。研究重播也未必只有电视迷才有兴趣,《文艺生活》2010年第12期《我国电视剧重播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视听》2019年第6期《新媒体语境下经典电视剧重播的价值》、《电视研究》1996年第8期《谈优秀国产电视剧重播的价值》 。
  • 大致看了一遍第5版本,如果没理解错,非中文地区作品在产地以外的非中文地区的播出信息,是被禁止收录。如上,我倾向如有二手来源支持内容写成回响、影响一类章节,不应受此限制。
  • 记得@JuneAugust君在扩编白色巨塔 (2003年电视剧)选dyk时曾引用重播报道;当时我也加了此剧在台湾因太受欢迎,首播后立即重播之先河。有否意见?
  • 关于串流播放平台的讨论较为复杂,我想仔细再看一遍,想想有没有意见。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37 (UTC)[回复]
这个是一个优质论点,请容我连同这个“关于串流播放平台的讨论较为复杂,我想仔细再看一遍,想想有没有意见。”一并回答。--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52 (UTC)[回复]
首先回答论点2,在我翻译英维前研究所有维基项目,发现只有中文维基百科非常好人地点列世界各地不同媒体的播放信息。即使是韩维、日维、法维及英维也只专注自己地区的播放信息,不记录中文地区的播放信息,即使是他们的节目卖至中文地区,也不记录,而英维也明文禁止这个行为。
但考虑到中文维基很喜欢无限放大中文节目回响,以证明节目对中文社群的重要性,故在翻译时考虑放宽中文节目在非中文地区的播放状况。--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05 (UTC)[回复]
说到这个日维这边有部分作品的话,是有标注中文地区的播出信息。(例如爆旋陀螺系列、爆丸这种玩具广告类动画。)--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复]
数量是极少,差不多每一万条就有一条这样操作。--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4 (UTC)[回复]
美英日是传统的作品输出“大国”,韩国现在也成顶流(韩维规模很小),他们的作品在各地播出,以至被译成各地语文,是习以为常之事,当然不觉得列出来有什么意义,但中文地区作品能在其他语言地区播出,尤其能反过来输出至英美日那些“大国”、尤其被配译为外语,这情况仍时被视为可贵之事,能引起来源特别提及之事,这不是中文维基的风气,而是中文地区的风气。这正是文化差异。--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复]
但是有部分中文维基人把这个习惯带到了其他语言社群的非中文作品中就不大好。(之前就有在日语维基看见过在日本动画条目中写大中华地区播出情况的)@Factrecordor--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55 (UTC)[回复]
例如某部以新干线为主题的动画。提及的内容如下(这段内容像是中文这边的动画爱好者写的。):

香港 2018年11月22日から2019年8月15日まで无线电视翡翠台にて、‘新干线战士’のタイトルで毎周木曜、金曜の17时20分-17时50分に放送。広东语 & 日本语二ヶ国语放送、繁体字字幕あり。 台湾 2019年3月31日から2020年9月13日まで东森幼幼台にて、‘新干线变形机器人’のタイトルで毎周日曜日、10时30分に放送。 --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4:00 (UTC)[回复]

新干线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国外での放送(第1期)日语新幹線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国外での放送(第1期):看完这个描述,觉得很羞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9 (UTC)[回复]
也有不丑的时候,如香港首播《大拇指姑娘》,早于日本首播。播映《美少女战士》时原作者武内直子访问无线配音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6:56 (UTC)[回复]

针对该提案流程合规性和用户参与的广泛性问题的相关质疑

此讨论已形成共识反对为此大范围通知,如有对提案的实质意见可在上方提出。另外也有编者提出航站区在此讨论串下可能存在扰乱行为,请注意。由于保持开放此讨论串弊大于利,且有妨碍共识形成的可能,现关闭此讨论。另若题主希望更多人参与,可以通知邀请他人参与以上讨论、留下有效意见。如对此关闭有异议,欢迎到我的用户讨论页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2:20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还是无法苟同,个人认为还需要更加广泛讨论,讨论人数不够,且共识性并不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8:45 (UTC)[回复]
约定俗成十几年了,岂能是十几个人一两个月内所达成所谓的“共识”,并强加于“代表”整体用户,很多用户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个方针讨论,个人认为广泛对用户发布通知,在更大范围内召集用户讨论所达成“共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9:11 (UTC)[回复]
然而按照方针制定的流程只有公示阶段才会在站内公告中通知。并且有部分格式手册并不属于正式的方针指引。例如:MOS:ACG明确提及不建议使用电视节目的变迁模板来描述播出信息建议使用散文或者以其他列表形式。但实际上有部分ACG系列作品例如:数码暴龙、光之美少女仍旧在使用电视节目的变迁模板描述节目信息。----甜甜圈 2024年9月11日 (三) 23:08 (UTC)[回复]
通过繁体“电视节目的变迁”查到,目前总共1959个条目使用电视节目的变迁模板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90%9C%E7%B4%A2&limit=500&offset=0&ns0=1&sort=create_timestamp_desc&search=%22%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7%9A%84%E8%AE%8A%E9%81%B7%22&sort=create_timestamp_desc&advancedSearch-current={%22fields%22:{%22phrase%22:%22\%22%E9%9B%BB%E8%A6%96%E7%AF%80%E7%9B%AE%E7%9A%84%E8%AE%8A%E9%81%B7\%22%22}} 通过简体“电视节目的变迁”,目前总共305个条目使用电视节目的变迁模板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90%9C%E7%B4%A2&limit=500&offset=0&ns0=1&sort=create_timestamp_desc&search=%22%E7%94%B5%E8%A7%86%E8%8A%82%E7%9B%AE%E7%9A%84%E5%8F%98%E8%BF%81%22&sort=create_timestamp_desc&advancedSearch-current={%22fields%22:{%22phrase%22:%22\%22%E7%94%B5%E8%A7%86%E8%8A%82%E7%9B%AE%E7%9A%84%E5%8F%98%E8%BF%81\%22%22}} 涉及范围过大,仅仅18个人的在未经过大范围通知告知的情况下的讨论,绝对不能代表广大用户的“共识”以及改变十几年来的约定俗成,如果把“少数人暴政”凌驾于“所有人的共识”之上,我认为是有违“民主”的。而且话说回来,凭什么英文维基en: MOS:TVINTL有限制,中文维基就一定要对标英文?这个方针讨论的立意点是不是都有点“崇洋媚外”的感觉?——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23:27 (UTC)[回复]
然而MOS:ACG只针对日本ACG作品限制使用电视节目的变迁模板并不限制其他类型作品。(而相关模板的搜索结果是包含其他类型的作品)----甜甜圈 2024年9月11日 (三) 23:48 (UTC)[回复]
由于MOS:ACG草案提案人另于互助客栈发起新讨论,两边讨论同一话题不符合集中讨论原则,且讨论意见均认为有关规范应定于范围较广的影视规则而非仅限日本动漫,是故MOS:ACG讨论关闭。更多讨论请集中于此处进行。——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1:58 (UTC)[回复]
现在出的一些新日本动画作品条目基本没人往这里面放这种模板。----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0:40 (UTC)[回复]
MOS:ACG并非指引内容,指导仅供建议。——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1:52 (UTC)[回复]
然而MOS:TV现在在整体层面是论述,而就部分细节是指引(而该提案是将这部分细节成为正式指引)。并且有部分收录重播的内容,甚至比描述动画剧情还长例如哆啦A梦 (电视动画) ----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2:47 (UTC)[回复]
然而相关讨论之后就放弃了。(原因是部分配音无法找到来源推行不了。)----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2:28 (UTC)[回复]
请留意,“中文维基就一定要对标英文”在此版本已经不成立。英维是明文禁止列出其他语系地区的播放信息,其他维也有不成文规定不列出其他语系地区的播放信息,而中维在提案当刻仍然畅通无阻,想怎样列出就怎样列出。提案清楚列明列出条件,以“可供查证”为核心,辅以WP: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指引编写这部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1:51 (UTC)[回复]
并且维基的共识也是属于约定俗成,只不过是将这种形式明确化了而已----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6:12 (UTC)[回复]
还是那句话,目前讨论人数不够,无法代表民意基础。——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7:13 (UTC)[回复]
但问题是爱好者通常不会特意参与到维基百科站内事务的讨论中,所以爱好者反倒成了站内事务讨论的沉默大多数。----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5:26 (UTC):::前段期间管理人员解任投票通告Mys_721tx的管理员解任投票(第2次)就进行了大范围的用户通知。技术层面上完全可以操作。——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7:09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爱好者,正确一点来说是热衷编辑Wikipedia:爱好者内容的人,虽是不少,是沉默大多数的一部分,但也有正常贡献者觉得站务很烦,不想插手,他们也属于沉默大多数。对我来说,有时参与站务讨论也是逼不得已。--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5:40 (UTC)[回复]
@Factrecordor@Underconstruction00@甜甜圈真好吃 Wikipedia:制定新规则时,沉默不代表同意 制定新规则时,沉默不代表同意。为了避免说明泛滥,方针或指引的草案都应经过广大维基社群的讨论来取得共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7:15 (UTC)[回复]
前段期间管理人员解任投票通告Mys_721tx的管理员解任投票(第2次)就进行了大范围的用户通知。技术层面上完全可以操作。——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7:09 (UTC)[回复]
并且真要按照民意基础,那不管是中文社群还是英语社群除了公示阶段是民主其他的时间就只能算是精英政治。(类似于2024年美国大选贺锦丽特朗普的对决在正式投票之前都是精英选出来的。)----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5:30 (UTC)[回复]
精英政治也要先有一群精英通过某些方法竞争或选拔出来做代表,这里只是看谁更有空留意讨论。--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18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你看的很透彻啊--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20 (UTC)[回复]
我们都不是精英,只是比较关心政局、碰巧路过、碰巧有人在耳边谈起、某种原因进入了不完整的咨询名单而已。--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26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所以这个提案从根本上就站不住脚--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7:36 (UTC)[回复]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这个论述完全背离了维基百科的初心。——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7:11 (UTC)[回复]
毕竟现在社群的情况确实不大好。最后好奇问一个问题,您觉得重播资讯给您以及相关爱好者带来有什么样的作用,对阅读者来说说有没有必要?(上方的修订案已经要求必须提供来源证明重播的重要性。)----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07:42 (UTC)[回复]
又不是所有人都关心什么格式手册/电视,我就不关心,为什么要大范围通知?2017年的时候政策简报滥发还被人批评了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2日 (四) 08:10 (UTC)[回复]
个体不能代表一般,你不关心不代表别人不关心,关心的人也不一定会关注到这个方针讨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8:50 (UTC)[回复]
@航站区:不知道阁下有没有阅读Bulltin的习惯?请问阁下知不知道这则讨论已在三个月内多次被我挂上Bulltin了(超过4次,详细请阅读Bulltin的编辑记录),个人认为已经足够了,不过阁下可以留意,我每一次正式公示当刻,会通过ping通知所有参与讨论的编辑者。最后,由于阁下没有就提案表示相关意见,仅作出规程问题,故已当“不正当合理回应”处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1:45 (UTC)[回复]
想必没有多少人知道Bulltin为何物?故你所谓的多次挂在上面,是否具备所谓的“广泛性”。另外我针对提案的广泛性和流程性问题进行了质疑,但被你单方面宣称为“不正当合理回应”处理。故,我对你一言堂行为表示反对。——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2:39 (UTC)[回复]
Bulltin实际上就是公告栏。除非阁下能证明收录重播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提供相应的来源。例如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富士电视台重播鬼太郎6数码暴龙重启之战的报道以及港澳台地区对于动画的重播报道。----甜甜圈 2024年9月12日 (四) 13:39 (UTC)[回复]
东映アニメーションの日曜朝アニメ、放送延期‘ワンピース’‘デジモン’‘プリキュア’ http://www.oricon.co.jp/news/2160397/full/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4:52 (UTC)[回复]
WP:共识:不对提案进行实则性点评的意见、并非正当合理的意见,以及与提案本身无关的意见,皆不视作此条文所指的“新留言”与“相关意见”。
“Mys_721tx的管理员解任投票(第2次)就进行了大范围的用户通知”是通过Bulltin通知编辑者。对上一个要利用同等规模通知提案是@LuciferianThomas的互助客栈提案。个人认为这个提案没有那个这么严重,要动用管理员的权限处理提案内容。另外,公示指引仅要求挂上Bulltin 7日,无正当合理的反对意见即可,请问阁下有多久时间没有参与提案倡议工作?--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3:39 (UTC)[回复]
WP:CONLIMITED 哦哦,原来你是独裁者啊,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咯。——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4:48 (UTC)[回复]
你们有争议的话,大不了就继续讨论,多通知几个人也行,别吵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2日 (四) 17:06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的观点是,约定俗成十几年了,怎么能是十几个人一两个月内所达成所谓的“共识”?这种重要的方针讨论,没有通过大范围通知通告就进行,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那些错过讨论的用户怎么办,谁来代表他们的“共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56 (UTC)[回复]
@HK5201314可能我说的语气有点重,对阁下造成了困扰表示歉意,但是我也要强调的是,我不是“阻碍讨论进度”而是质疑相关流程和广泛性。——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54 (UTC)[回复]
@Ericliu1912本人是去逛不当行为布告板才看到这“讨论”演变成这样的。说实在话,这个叫航站区的,前面自己根本没参与讨论,现在出来嚷共识不足却又不是提出自己对提案的不同意见,最后还加上一段疑似不文明的话。先不论此事是否真的共识不足,本人认为他的做法已构成扰乱。本人明白您可能想先作劝喻,但在本人看来,此事是非颇为分明,甚至已上提报区,即使立刻行动也不为过--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7:29 (UTC)[回复]
“前面自己根本没参与讨论,现在出来嚷共识不足”阁下提出的这个观点我不认可,理由同上不再赘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7:59 (UTC)[回复]
本人为免误判,特意用 Ctrl-F 寻找页面上有您的签名的位置才敢留言的。这不是观点,而是观察结果。--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12日 (四) 18:11 (UTC)[回复]
@Patrickov我觉得 十多个人还是无法代表广大的共识。而且是改变十几年的约定俗成。所以我才提出扩大人数和加长时间。毕竟这个讨论都快结束了,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19 (UTC)[回复]
@Patrickov另外 刚刚不小心误操作了,现在恢复了,请见谅。——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8:20 (UTC)[回复]
WP:CONLIMITED 部分编者在特定地方和时间所达成的共识,不能凌驾更广泛的社群共识。
Wikipedia:何谓共识#不是闭门造车 一个编者小团体的共识并不能超越又更广泛的编者讨论形成的方针和指引。
Wikipedia:制定新规则时,沉默不代表同意 制定新规则时,沉默不代表同意。为了避免说明泛滥,方针或指引的草案都应经过广大维基社群的讨论来取得共识。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2:37 (UTC)[回复]
沉默不代表同意,并不等于沉默就是不同意。更广泛的社群共识指的是Wikipedia:方针与指引里列出来的共识。这个讨论并不属于这种情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4日 (六) 02:49 (UTC)[回复]
Wikipedia:制定新规则时,沉默不代表同意#共识 共识方针写道“在方针指引的修改上,维基百科要求比其他页面更高的参与度和共识”。沉默是不够的;更甚者,方针指引若总是由那群活跃于互助客栈的人来修订,亦不算是充足的共识。创建新规则或废除旧规则都应该证明其讨论有足够参与者和共识。
Wikipedia:方针与指引#种类 方针在编辑者社群获广泛接受,描述所有用户通常应该遵守的标准。
——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4:57 (UTC)[回复]
@航站区认为讨论不够广泛的话,建议去看看受影响范畴有什么活跃编者,PING多些人过来。我自己也只能这样做。--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9:05 (UTC)[回复]
@Factrecordor看看能不能谁有@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的权限,广发消息--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9:28 (UTC)[回复]
然而召集再多的人,还不如一个有用的意见更有实用性(虽然相关的意见有可能会对爱好者造成限制但是只要是好主意就能接纳)。@DarkWizardCody----甜甜圈 2024年9月14日 (六) 10:07 (UTC)[回复]
并且拥有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群发消息权限的,基本不会群发与部分主题相关的公告并且部分人不愿意接受这种消息认为是一种骚扰。----甜甜圈 2024年9月14日 (六) 11:18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现在一小撮人在小范围搞一个所谓的小圈子共识,没有与其他广大编辑者达成共识,单方面大改十几年的约定俗成,到时候真正实践起来,又要兴起一轮又一轮编辑战。--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1:28 (UTC)[回复]
现在一小撮人闷声改了方针,广大编者完全不知道,那他们到时候按照传统模式编辑是对还是错?这里不是小条目的小方针,而是牵扯成千上万条目的方针重大修改。--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1:31 (UTC)[回复]
我真的很好奇您说的这种约定俗成和传统模式是什么?----甜甜圈 2024年9月14日 (六) 11:40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详见第18、20条--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2:10 (UTC)[回复]
@航站区:恕我直言,我认为你对共识的理解是错误的。我知道你也会说,维基百科上不是所有人都能去关注客栈上的方针讨论,维基百科上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公告栏上面的讨论,但是这反而说明了为什么认可在你看来“小圈子”中形成的共识是有必要的。因为维基百科上的人都很忙,不是所有人都能来参与讨论来形成共识,所以说让不是那么忙的、愿意讨论来形成共识的人来形成共识才能推进,使社群进步。如果说所有需要制定的方针和指引都需要“沉默的大多数”来参与讨论,写下想法的话,那么可以说维基百科就很难作出任何实际上的改变了!那么解决方案,就是要我们对于共识的理解更加灵活。假如今天通过的内容,形成的共识不符合社群大部分人的意见,那么很快就有人能找到这个问题并改回正确的提案。今天也许只有8个人讨论,以后推翻这个讨论的可以由更多的人来讨论推翻之前的共识。我个人很喜欢这样对共识的理解,因为只有这样去解读共识的意义才能让社群灵活面对新视角,对于需要改善的地方作出改变。
同样,我也能理解也许你不同意此提案。但是我认为提出程序性异议是一个很不妥当的做法。从我个人角度出发,我认为你所说“小圈子”共识的问题根本不存在。我之前也讨论过这方面的修改,而我并没觉得我需要留下更多的意见。如果你认为提案内容有哪些方面不妥当,又或者你认为哪里可以改善,你可以直接提出来。但是希望你以后不要以阻止提案的推进而质疑共识的程度,我觉得这样是很让人头疼的,并且也不是有很多人愿意去向你解释为什么此处的共识是够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1:50 (UTC)[回复]
只能说,因人而异,虽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且和而不同,愿求同存异--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1:54 (UTC)[回复]
希望你能读完我的留言再回复。--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1:58 (UTC)[回复]
WP:假定善意 有没有可能我已读完了,我才回复的?对了,我已多次强调,本人对流程性和广泛性提出相关质疑而非阻碍讨论进度,谢谢。——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2:01 (UTC)[回复]
那你读完了的回复确实是没有想和我讨论的意思。那就bye--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4日 (六) 12:28 (UTC)[回复]
上面该说的都说的大差不差了,不用再赘述了,另外,预祝您中秋快乐--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2:33 (UTC)[回复]
公告栏又不是昨天才成立的,况且方针指引都明确告诉你了公示要放在公告栏上[严格来讲不知道公告栏的人根本不该参与讨论,连共识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要淌浑水?],怎么自己不关注没参与到还要反过来怪东怪西的?再来我没兴趣关注这个议题为什么还得被你以参与人数不足发一堆我没兴趣深入的通知到讨论页?--SunAfterRain 2024年9月17日 (二) 05:34 (UTC)[回复]
WP:假定善意 全部看完再说,请友善发言,勿断章取义——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07:42 (UTC)[回复]
假定善意和断章取义不是这样用的。一码归一码,这个讨论有没有共识我不清楚也没有要评价(WP:太长不看),您们慢慢讨论;但我完全不认为您反过来“检讨”公告栏有没有公告作用是合理的,谢谢。--SunAfterRain 2024年9月17日 (二) 11:07 (UTC)[回复]
同理 Special:Diff/84171042 对比 你说的原话“[严格来讲不知道公告栏的人根本不该参与讨论,连共识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要淌浑水?],怎么自己不关注没参与到还要反过来怪东怪西的?”——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1:52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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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布管理人员任免案投票人数等事

现行管理人员任免案,均采行安全投票,且不提供投票者名单,仅投票管理员(监督员、监管员)可以查阅。鉴于安全投票制度之初衷,暨当事人安全及隐私等疑虑,不公开具体投票者尚能理解。然而,或许应考虑定期公布投票人数(情况允许者,并应先行公布有资格投票者人数),俾便社群追踪任免案之整体动态。另不确定相关方针与指引本来是否有明文规定应提供投票者名单?一并请社群讨论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13日 (六) 12:30 (UTC)[回复]

支持公布具投票资格人数,个人建议可在开放用户投票前15日公布具投票资格的用户人数;至于用户名单是否一并公布、是否有任何安全或隐私等疑虑,可视具体情况调整,或是有任何疑虑也可直接提出。--Kriz Ju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21:08 (UTC)[回复]
开放用户投票前先行公布有资格投票者人数与名单应可行(说实话现在不都有MMS发送名单了吗)。但“定期公布投票人数俾便社群追踪任免案之整体动态”个人尚看不出必要性,望进一步阐明?-Peacearth留言2024年7月19日 (五) 03:24 (UTC)[回复]
虽然本意不是如此,不过明文要求公布选举人名单也好,提前让大家检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7月30日 (二) 23:43 (UTC)[回复]
技术上投票前,投票权人名单必定会在phab公布,增设方针明文要求我不反对。反而我认为应该关闭隐藏已投票人名单的功能,方便社群查核,毕竟投票选项已经保密,保密已投票人名单有意义吗,别人只能知道谁投了票,又不知道投了什么。--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19日 (五) 11:41 (UTC)[回复]
保密已投票人名单有意义,不排除有人威胁特定用户必须或不能投票的情况,前者会使投票满足最低票数要求,后者会使投票无法满足最低票数要求。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9日 (五) 12:03 (UTC)[回复]
看来还是有点意义,不过我仍然认为应该公开已投票名单,或者在投票完成之后公开已投票者名单。--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22日 (一) 09:19 (UTC)[回复]
考虑到近期的事情,我不认为短期内我们可以这样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3日 (二) 04:47 (UTC)[回复]
WMLO拖拽并施压反对方,我不认为短期内我们可以这样做。 -Lemonaka 2024年7月31日 (三) 03:24 (UTC)[回复]
@Lemonaka此提案并未要求公布具体名单,祇要求公布人数,应无影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日 (六) 14:58 (UTC)[回复]
对于提案表示支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18:22 (UTC)[回复]
(+)支持此提案。--Rice King 信箱 · 留名边缘人 2024年8月8日 (四) 04:43 (UTC)[回复]

七天时间已过,总结一下目前的共识。参与讨论的用户就安全投票前应公布有资格投票人数及名单一事上基本达成共识,然在是否定期公布投票人数和在投票后公布投票人名单上并未达成共识。根据目前共识,个人建议在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方针条文中增添以下内容:

现行条文
  • 投票:安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提议条文
  • 投票安全投票开始前1514日内,行政员应公布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的用户人数及用户名单。安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6日 (五) 05:47 (UTC)[回复]

  • 说噢,公布名单就公布名单,也不用每次都统一用机器人留言ping用户吧?自动确认用户有的也早已退休不编辑维基百科了(可能也有的都逝世了)。反正谁在进行选管理员,公告栏不是都会写吗?就算一个用户具备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如果还没逝世的,但他要投不投、想回不回维基百科投票那是用户自己的事情,不是吗?就算撇除这点不说,请问解任的安全投票Bug到底修复了没?另外写在其它页面很难吗?--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23:05 (UTC)[回复]
    本次提案并不涉及是否使用机器人留言问题。如果阁下觉得不应该使用机器人留言而仅需在公告栏通知,也欢迎阁下您新开一个话题讨论该问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1:50 (UTC)[回复]
    这本来就不应该用机器人一个个通知啊,根本就已经是常识了。但这个社群没有动脑过不说,居然还要浪费时间方针对这种常识讲话?难道要叫一个死掉的用户回来投管理员投票或是罢免投票?不愧是鬼月说鬼话。且在上面提到的解任案之后,就对安全投票Bug问题忘得一干二净,标准的维基百科社群模式早已习以为常。--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0日 (二) 05:54 (UTC)[回复]
为什么是十五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7 (UTC)[回复]
因为用户@Kriz_Ju的留言吧:“个人建议可在开放用户投票前15日公布具投票资格的用户人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9日 (一) 15:53 (UTC)[回复]
(-)反对:实务上投票者名单会发布在 phab(如phab:T368610),任何人皆可查阅及转贴至本站,未见为何需要行政员公布。谢谢。--SCP-0000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1:21 (UTC)[回复]
一、技术门槛虽不高,却不可谓无;二、在本站正式公布,较有公信力。不过上面已提到,其实我本来是希望相关申请期间由监票者定期公布投票人数,现在的方案倒确可谓离题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5 (UTC)[回复]
一、难不成行政员更有技术能力理解?且解决技术门槛的问题应通过增加说明来解决,而非由行政员公布。二、未见行政员公布增加公信力,难道没有“行政员”公布的投票名单便会有问题?且如果存在问题,行政员的公布也不会解决当中的技术问题。如有需要,社群中任一编者皆可转贴至本站,此举仅增加行政员的负担而毫无用处。谢谢。--SCP-0000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10:51 (UTC)[回复]
@SCP-2000那么您是否认同应向讨论用户通知存在投票者名单这点。如果认同的话是否支持将其写进方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12:15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2日 (一) 13:22 (UTC)结束:赞成该方案者多数,进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3:22 (UTC)[回复]

@人间百态考虑其他类似程序多用两周(十四日),建议别特立独行用十五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9日 (四) 10:05 (UTC)[回复]
已修改,既然如此那我就重新公示下 公示7日,2024年9月5日 (四) 10:18 (UTC)结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8 (UTC)[回复]

根据SCP君所言,此方针修订只会增加行政员的负担。不过“应向社群告知投票名单”大体得到共识。综上鄙人撤销该方针修订并宣布向社群告知投票名单一事大体得社群共识。--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5日 (四) 14:27 (UTC)[回复]

这是为什么?既然“应向社群告知投票名单”大体得到共识,那么就写入又何妨?--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6日 (五) 00:50 (UTC)[回复]
他在哪里讲的这话?另外行政员现在唯一的主要“负担”就是主持管理人员申请,这要“增加”也算是合理增加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6日 (一) 07:17 (UTC)[回复]
@人间百态SCP-2000。——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5 (UTC)[回复]
见此留言,所以您还是没有给予合理解释为何要让行政员负责一个任何人也可以做到的事情。--SCP-0000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4:47 (UTC)[回复]
@SCP-2000那末是否可以改为经行政员确认即可?若届时确无人负责,再由行政员自行处理,是否有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4日 (二) 05:37 (UTC)[回复]
@SCP-2000人间百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4日 (五) 01:58 (UTC)[回复]

参考此讨论,我建议修订维基百科: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中领导人更替的港澳项目,修订如下:

  1. ^ 只限非同额竞选
  2. ^ 只限非同额竞选

现寻求大家意见。--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4日 (日) 07:28 (UTC)[回复]

此种“选举”似乎不受“候选人”同额与否影响吧?以往即使有民主派“候选人”也祇是陪跑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4日 (日) 12:03 (UTC)[回复]
完善选举制度”前香港的还有陪跑空间,现在连陪跑也没有;澳门除了第一届外都是同额竞选。--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5日 (一) 00:20 (UTC)[回复]
既然如此,那似乎更无更改必要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5日 (一) 02:00 (UTC)[回复]
感觉没有必要这样搞得更复杂。--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4:59 (UTC)[回复]
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影响实际是香港政制史上单一事件最大,在特首选举方面对选民构成影响尤甚。以往的选民构成导致曾俊华对比林郑月娥并非毫无胜算,而曾俊华、林郑月娥本人之别无疑动摇今时今日香港前途。因此,过往香港特首选举的确比现在重要得多。--—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7 (UTC)[回复]
@Ericliu1912CopperSulfate如果这样太复杂,我有更简单方案:取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在ITNR地位。--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5日 (一) 05:33 (UTC)[回复]
我个人感觉,鉴于其在中文世界的影响力,即使是同额选举造成的更替,也值得列出。--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7:22 (UTC)[回复]
那个讨论不是无共识?还是那个说法:不区分重要性或者“实权”性,列出世界政区索引+港澳的行政领导或立法机构更换则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5日 (一) 06:28 (UTC)[回复]
支持ITNR取消或限制港澳特首选举。ITNR是对重要性的判定,单独列出港澳更是判定中的判定。除前次讨论所述理由外,规模更大、自治程度更高、各派各候选人竞争更激烈、候选人更能左右城市前景的东京都知事选举都能遭遇刊登争议,各方面更无足轻重的港澳特首选举更无理由继续保留ITNR的“重要性”尚方宝剑。即使与香港自身的政治大事相比,香港公民党解散也被大片以“重要性”(包括国家或国际意义等)为由反对,公民党解散难道不及李家超(再次)当选重要、李家超(再次)当选难道就比公民党解散更具国家或国际意义?另外,近期两个台风,在英维ITN都提及菲律宾、台湾、中国(大陆),在中维ITN都恰好不提造成显著死伤的菲律宾(在第一个台风候选时我还指出应提及菲律宾但被无视),地域中心真可休矣。--—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4 (UTC)[回复]
@神秘悟饭容我插一下嘴。首先,在香港和澳门,谁就任行政长官肯定比一个政党的存亡(哪怕是民建联)更加重要,因为行政长官是有实质权力的职位,政党则只是一个组织而已。另一方面,香港行政长官不曾有人做足两任,假如李家超连任,将会是董建华以来第一次,至少这一次会是有意义的,下次的事下次再算。反而以人口而言,澳门就真的无关痛痒,要取消的话先取消澳门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5日 (一) 10:10 (UTC)[回复]
公民党解散的意义在于香港政治环境变化累积的结果;而李家超当选或再次当选无足轻重在于,今时今日香港特首发挥空间有限;只要曾俊华之流无法再入闸,无论是李家超、林郑月娥或邓炳强上任,都不会左右香港的前途,最大差别可能只是有无“夜缤纷”。您可认为公民党解散不重要,但是显然东京都知事选举、加州州长选举等基于上上述理由比香港特首选举更重要,更应列入ITNR;虽然法治国家检察官裁量空间有限,值得怀疑加州检察长发挥空间与香港特首孰大孰小,遑论州民普选加诸考虑。何况,李家超连任或再次当选,并不保证做足两任;董建华在第二届就任也不会确信自己不能做足两任。况且,以少数党身份连任东京都知事四、五届大概不会被提名,香港建制派做足两任特首也不值ITN一提。--— Gohan 2024年8月7日 (三) 04:01 (UTC)[回复]
以上内容显然是基于编辑自我主观意见来判断,认为一个非独立性地区的政府领导更替比惯例上视为同等级别的港澳行政领导更替还要重要。当然前者的提报尽管提,虽然还是可以认为重要性有待确认,但后者我认为还是保留,要不然干脆只保留世界政区索引的行政领导轮替和立法机构轮替了,连其他欧盟、教宗更替大老远的事不难么重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8日 (四) 03:28 (UTC)[回复]
欧盟是有成员国让渡主权的超主权实体,是比几乎任何国际组织都重要;教宗是独立国家的元首,本就符合“世界政区索引所列国家或地区的国家元首更替”,无须费心。我本来主张保留港澳立法会选举,但若阁下想要剔除一并港澳所有选举和教宗更替,我也不反对、乐于成全。
“香港特首或其选举不(再)(比较)重要”,甚或不及未纳入ITNR的官员,是可靠来源的主流判定,绝非只是编辑自我主观意见:
搜查实在费时低效、事倍功半,如有反驳再作补充。--— Gohan 2024年8月12日 (一) 10:51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说现在就拿掉香港比较有争议一点。根本就算是董建华也已经是钦点的,只是从来没人做足两任甚至追加任期,至少接下来这次再出现预期的情况就能完全反映您我都了解的所谓转变,之后剔除就没有争议了。相对来说,澳门很早就完成这个转变过程,现在即可剔除--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3日 (二) 05:46 (UTC)[回复]
(-)反对:等额选举与否,和是否应该列入新闻动态无关。不管是不是等额选举,选出来的都是正儿八经的特区行政长官,亦符合基本法。--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9:34 (UTC)[回复]
若特首不在ITNR单独点名列出,此话倒算有力;但特首就在ITNR单独点名列出,此话苍白无力,需要额外的支持理由。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领地、属土的首脑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港澳的特首选举凭什么列入ITNR?--— Gohan 2024年8月12日 (一) 10:53 (UTC)[回复]
本质上和来源无关,只是港澳在中文区(四地+东南亚两地)的特殊地位确定这个特例。所以单纯列出一堆怀疑来源并不能改变这个特殊性。所以要么只有世界地区,要么保留。再列出更多所谓的怀疑来源都不再和不值得驳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3日 (二) 06:57 (UTC)[回复]
WP:中文圈中心:由于系统性偏见的存在,中文维基百科一般条目内容中,尤其是牵涉中文圈地理、历史、人文等的条目和主题,往往会长期存在一定的中文圈中心。我们可以容忍系统偏好的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系统偏好合乎中立观点方针⋯⋯--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13日 (二) 13:55 (UTC)[回复]
这是一定情况下必然的,除了en没那么严重(作为事实上的国际常用语言),所有语言都有自己的语言区中心情况,也会优先关注语言区内的事物。也就是港澳在中文的独特性,比起日本东京或者美国加州的地区行政、立法的更替重要性略高,可以与国家/地区、超国家政体的欧盟、类似国家政体的教廷类似一同表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5:40 (UTC)[回复]
既然你承认香港澳门是特例,这样证明责任就是在保留香港澳门于ITNR的人(而不是相反),因为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已说明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优先度高于系统性偏见。--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14日 (三) 07:39 (UTC)[回复]
由于阁下除“中文区”“特殊地位”外至今未提出任何香港、澳门值得单独提点的论据,大家不得不判断您的这条观点应否属于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当合理意见并加以考虑或排除。您也听我说过:“故意、直接的系统性偏见不应继续存在。故意、直接的偏见,在ITN体现为将相对不重要的事情拔高至相对重要高度以至于刊登;无意、间接的偏见,例如重要的大事由于无人编写或条目不合格而无法刊登,则可无可奈何地接受。若既接受无意、间接的偏见,又容许故意、直接的偏见,则致使系统性偏见加倍放大。”--— Gohan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2 (UTC)[回复]
上述的来源,本质上就是基于提出支持者的主观立场,认为任何行政、立法机构选举只有“民选”的才“值得”推选,只要有来源或者“报道”提出不是这个观点的,就认为与他们这些编辑的主观断点不符而加以刁难。以本项目无主观现实立场来看,我认为这个领导人更替根本不应该考虑其选出方式是否所谓符合“民选”而才考虑列出,唯一考虑就是它是不是不平凡的政治实体(也就是世界政权/地区列表,或者包括具有超独立政体的类政府组织欧盟、具有类似政体性质的基督教廷),同样的港澳现时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体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所以可以在中文区语境下单列,虽然从来源来看,以现实主观立场来看,一些媒体似乎想暗示中央政府对其施加他们不期望的影响力。——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3日 (二) 07:09 (UTC)[回复]
港澳现时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体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来源请求]--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13日 (二) 13:53 (UTC)[回复]
{{Citation needed|港澳现时仍和其中央政府的政体具有一定的独特性|time=2024-08-13T13:53:23+00:00}},事实上,除非事实上撤销了港澳的特别行政区身份(类似撤销独立关税区、出入境管制,或者行政区平替成直辖市、省或降格成地级市,等)。当然贵等主观地认为那样的观点,那我也无法纠正你这样的主观想法。——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5:45 (UTC)[回复]
@Cwek嗯……我反而认为您举的情况是de jure,而神秘悟饭主张的是de facto……--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4日 (三) 07:33 (UTC)[回复]
嗯……什么时候我们事实上见到“特别行政区”这个名号消失了?你看到中央视图对香港施加影响力是一个事实,但“特别行政区”还在也是一个事实,等到“特别行政区”这个名号都不存在的话,再来讨论港澳是否不再算入那一类独特性。其他媒体和某些人现实怎么看是他们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7:47 (UTC)[回复]
简言之,如果事实上出现了“特别行政区”名号消失(平替成直辖市、省或降格成地级市,等)乃至导致部分行政机制转变(例如撤销独立或独特关税区别、出入境管制、行政部门统一化管理、或者加入政委,等)而形成与过往独特性消失的话,或者可以考虑不保留港或澳的行政、立法机构的更替ITNR允许,要不然没啥继续讨论下去的需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4日 (三) 07:57 (UTC)[回复]
如果阁下所谓“上述的来源”,是指我在上方列出的多方可靠来源,那么阁下的论断纯属臆测、错误总结。在下以“香港+特首”/“特首+选举”/“李家超+特首”等的关键字,限域Google第一时间想到的中文维基百科认定、较少争议(排除台湾、香港)的可靠来源中文网站,排除仅属被访者而非作者或记者本人的论断,从各站Google结果的前几页中,不偏不倚地得到以上仅属作者或记者本人、与本话题相关的论断。原想搜查更多,但因“费时低效”,顾及“不想听的人不会听”,提前结束搜查。阁下若认为此等来源不可信,应提出更可靠的来源及论证,而非空口放言。而所谓“认为任何行政、立法机构选举只有“民选”的才“值得”推选”的总结更是错误。姑且不论特首选举从来不是普选,从“规模更大、自治程度更高、各派各候选人竞争更激烈、候选人更能左右城市前景”、“发挥空间有限”、“遑论州民普选加诸考虑”,乃至可靠来源的“忠诚的代理人”、“特首作为特区事务“第一责任人”稍高于正部级。 然而,这个关系近年受到冲击。……从这个表述可见,北京赋权港澳办可以对港府行使监督权,即是在权力位阶上高于特区政府”等言论可见,“民选”或其程度只是衡量其重要性的因素之一,绝非必要条件或主要因素。此外,阁下除“中文区”一语外,显然无法回答“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领地、属土的首脑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港澳的特首选举凭什么列入ITNR?”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都有不同的“特别行政区”,若存活至现在能否因其“特别行政区”五字而单独纳入ITNR;世上千奇百怪的政区名衔不少,其中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者亦不少,凭什么不列入ITNR?--— Gohan 2024年8月14日 (三) 08:14 (UTC)[回复]
如果真的认为这个独特性“不存在”的话,那或者可以考虑不再保留港澳的立法、行政体系更替。但我还是认为:其一ITN项目不属于百科条目内容,不属于使用NPOV的情况;其次这些来源本身就有与中国中央政府冲突的倾向,所以自然宣传或者“评论”认为中国中央在控制香港(因为西方阵营失去了香港作为对中国执政指责的踏脚石);再者从事实上且我所见,港澳在中文区或者相对于中国这个政体整体上仍存在一定的独立(独特)性,所以于本项目立场上,可以考虑保留作为立法、行政体系更替的项目。如果出于所谓去除语言系统性偏差,也需要考虑纳入其他相对于其依附的主题政权具有独立(独特)性,类似现在港澳的“特别行政区”的特征(包括:税务区别、出入境管制区别、行政立法体系与其依附的中央性质政府有区分的区别等),或者可以考虑类同情况,一并加入ITNR项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15日 (四) 01:10 (UTC)[回复]
  • 虽然您之前指责我的论述“编辑主观自我偏见”,但是您的观点才是没有信源支撑的如此产物。社群认定的可靠来源以及主流学术研究都有“香港特首不(再)(比较)重要”的公论。您对社群认定的可靠来源的看法令人嗟叹,这里不是以一家之言推翻可靠来源公论的地方。
  • 不过至为关键的是,一国内的独特性能够解答“世界上存在不少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领地、属土的首脑都未列入ITNR,不被信源评为接近独立国家的港澳的特首选举凭什么列入ITNR?”吗?ITNR用以辅助判定重大性,而非独特性;独特会有加分,但不足以构成重大;政区的独特(如有)更不能构成其所设官职的重大。
    • 独特性即使对重大性加分,可能是加在夏宝龙等之职,而非李家超之职——近年可靠来源有说李家超是习近平、夏宝龙的执行人/代理人,几无称夏宝龙、中联(络)办主任是李家超的联络人/传话人。
  • 类似现在港澳的“特别行政区”的特征(包括:税务区别、出入境管制区别、行政立法体系与其依附的中央性质政府有区分的区别等)”为何会导致当地首长或其职位重要?即使全部满足这些条件,当地首长职位仍有可能不具较大实权或影响力。
    • 美国原住民保留地(名义或/且实际)首长会比加州州长重要?或相对比加州州长更值得列入ITNR?
    • 假定某特殊政区甲满足您提出的其他任何条件,但与国内其他地区的边境管制达70分,而该国其他地区与他国的边境管制为10分;而香港与中国大陆的边境管制达90分,中国大陆与与他国的边境管制为50分;您认为此甲地首脑能否列入ITNR?
    • 为何偏偏圈定这些“类似现在港澳的“特别行政区”的特征”,而不包括“首长本地产生、不经外地当局任命”、“独立自主维持或发展防卫或军事力量”、“自主防务”、“不适用民法”或“无司法审判”等等?这些条件是否因地设法,只为纳入港澳而排除其他接近独立国家的属地、领土?
  • 您曾说过“要不然干脆只保留世界政区索引的行政领导轮替和立法机构轮替了,连其他欧盟、教宗更替大老远的事不难么重要”,最近又说“可以考虑类同情况,一并加入ITNR项目”、“如果事实上出现了“特别行政区”名号消失(……)乃至导致部分行政机制转变(……)而形成与过往独特性消失的话,或者可以考虑不保留港或澳的行政、立法机构的更替ITNR允许,要不然没啥继续讨论下去的需要。”;您在““特别行政区”名号”不消失的前提下,到底能否接受“干脆只保留世界政区索引的行政领导轮替和立法机构轮替”?
    • 另外,此前看漏“大老远”或对此三字不熟悉,地理距离“大老远”是您主张去除“欧盟、教宗更替”的主因?
--— Gohan 2024年8月15日 (四) 10:26 (UTC)[回复]
@CwekITN虽然不是条目但却是刊在首页的条目导览,对维基中立性影响可能比个别条目更大,我认为它比条目更需要受NPOV约束。现在的问题只是您的主张和@神秘悟饭的主张之间,有哪些比较吻合这个方针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6日 (五) 02:11 (UTC)[回复]
我觉得大家先考虑一个问题:两个特区的CE与LegCo选举的重要性实际上真的如我们想像中的那么高吗?如果不是的话,那直接将这部分删掉就可以了。我这里质疑的也同时包括完善前的情形。Sanmosa DC·祝林昀儒8月17日生日快乐 2024年8月17日 (六) 14:56 (UTC)[回复]
既然国家强调港澳的体制是“一国两制”,那至少是个高度自治的特区嘛,又因为我们中文维基是中文的,自然不可避免多一些关于大陆、港澳台、星马的--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3日 (二) 05:14 (UTC)[回复]
我在8月14日已说过:“⋯⋯证明责任在保留香港澳门于ITNR的人(而不是相反),因为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已说明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优先度高于系统性偏见。”--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9月3日 (二) 08:33 (UTC)[回复]
考虑到WP:BIAS,在下现在亦不再反对删除剩余的港澳选举相关条文。--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9月3日 (二) 12:40 (UTC)[回复]

对澳门部分作公示

已通过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已7天没有新留言,我大胆在此对澳门部分作以下公示:

提议条文

⋯⋯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

公示7日,2024年8月31日 (六) 15:25 (UTC)结束

请求大家对此公示发表意见,另外香港部分也请求大家参加讨论。--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24日 (六) 15:25 (UTC)[回复]

@Ericliu1912CopperSulfate神秘悟饭cwekPatrickov超级核潜艇Sanmosa通知曾参加讨论者。--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8月24日 (六) 16:51 (UTC)[回复]
再看一下条文以后,我改变意见:全部剔除(即跟@神秘悟饭Sanmosa意见相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4日 (六) 16:57 (UTC)[回复]
(+)支持:有进展好过无进展。理想状况仍是剔除所有特首选举。--— Gohan 2024年8月25日 (日) 05:02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剩余部分的公示

已通过
移除WP: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中有关香港和澳门的部分。--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10月5日 (六) 14:41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WP:共识#提案讨论及公示时间,互助客栈的提案在7日内无新留言时或已讨论达30日后,可在已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公示。考虑到讨论的走向,现公示自WP: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移除以下条文的提案7日:

以上。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3:00 (UTC)[回复]
程序上(-)反对:参与者对相关动态重要程度主观认知不一,未见明显共识。共识方针相关规定前提严格,不应滥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8日 (三) 03:03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在下方ping了其他讨论参与者过来了,算是先确认一下意向。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3:25 (UTC)[回复]
@Cmsth11126a02CopperSulfateCwekPatrickov超级核潜艇神秘悟饭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3:24 (UTC)[回复]
我不反对。--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9月18日 (三) 03:53 (UTC)[回复]
维持不反对。--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9月18日 (三) 06:17 (UTC)[回复]
对于香港特首选举,主张移除方的确论证合理有力;反对移除方的意见有地域中心或量身定制之嫌,不甚合理。就本人意向,不反对移除此句(即提案),尤其支持移除香港特首选举。--— Gohan 2024年9月18日 (三) 09:11 (UTC)[回复]
同意上方最后一句,其他我依然不反对。--Cmsth11126a02 (留言) 国民党的正确名称是大陆国民党2024年9月18日 (三) 16:04 (UTC)[回复]
(+)支持:有一件事其实提案者应该在这里补充一下:现在是将被提案的事件剔出ITNR,不是连ITN都不能上,只是以后这些事件上ITN需要讨论而已。其实这不是什么严重的改动。@Ericliu1912君虽然表面上是说程序上反对,但不排除背后还有“觉得这个改动很重大”或者其他考量。本人也是重新阅读提案后才认同提案者主张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1日 (六) 02:21 (UTC)[回复]
支持。--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4:57 (UTC)[回复]
@Ericliu1912这个提案其实已经放了9天了,我ping来的其他参与者除了Cwek与超级核潜艇外都有出面表态,而且都是表态支持,我认为已经能基本确认提案有共识基础了,因此我建议重新公示此提案7日。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7日 (五) 13:49 (UTC)[回复]
看起来有共识,我没意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7日 (五) 17:03 (UTC)[回复]
现重新公示2024年9月18日 (三) 03:00 (UTC)的提案7日。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8日 (六) 09:45 (UTC)[回复]
我不反对。--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14:54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现行条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议条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回复]

这一问题,我支持Shizhao前辈的说法,即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
至于判定的客观标准,和判断条目的标准一样。即是否有“提出新观念”,或是否有“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后者又称“原创总结”)。另见客栈条目探讨区的类似问题,有更详细的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9:00 (UTC)[回复]
我原则上支持这个观点,但是假如我们像条目一样在模板中添加大量参考资料,就会严重影响模板的视觉效果。然而,在“不需要(或不方便、不能)添加参考资料”的前提下要求“不能进行原创研究”,实质上相当于将证明是否存在原创研究的责任转嫁给了质疑者。
我认为应该明确模板中给出参考资料的方法,例如放在noinclude标签中、放在注释中、放在讨论页中等。--——🦝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0:48 (UTC)[回复]
(!)意见:如果因为“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而]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那么将模板从具体涉及的条目移除,是较为可行、中性的解决争议办法,而不必一定采取删除模板的方式。模板本身一般仅用于提供导航便利,而不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以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为缘由提出删除模板本身,或许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23 (UTC)[回复]
如果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那么大部分没有客观标准的navbox都应该删掉。例如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1/02#Template:上海市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7/31#Template:北京市,但是类似的navbox可能有几千个。--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47 (UTC)[回复]
确实看不出删除类似导航模板的充分理由和必要性。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6:51 (UTC)[回复]
没有人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就像没有人认为一篇条目是原创总结一样),关键是看它总结是否会“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以及我在条目探讨中也表示应该对“暗示”的判定尽量从宽处理。当然,若主题本就没有明确定义,比如说“XX市老街”(假设并没有任何政府或学者定义该市哪些街是“老街”),那么应当按原创研究删除,但它的本质问题是“提出新观念”,而非“原创总结”。我认为如没有明显“得出或暗示新结论”,那么应当由提删者承担举证责任;但若本身主题就没有明显的定义,那么应当由创建者承担“定义”(即给出来源)的责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3:24 (UTC)[回复]
“导航模板”是否是原创研究,本议题讨论其实有点狭窄,没有考虑到维基百科既有的组织条目方式。在英维早就有指引了,维基百科: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的“导航模板”就提到何时分类替代,何时列表替代,“毫无意义”的时候,个人认为就是删除的时候。
当然退一步不看英维总结的经验,要重造轮子的话。个人同意Interaccoonale提出的,在导航模板讨论页之类的地方给出的收录标准,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原创总结。个人在更新{{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前后,都会在讨论页给出当年的数据来源。
导航模板部分收录范围并不明确,不像“XXX公司游戏”、“XXX的歌曲”。一些模糊不清的,如{{北斗企鹅工作室}},我不理解为何有“主要配音作品”一栏,按“惯例”其他日配公司模板都只有配音员如{{青二Production}}。上面提到的城市条目也是如此,收录范围不明,都没有“惯例”,还不如跟着当地旅游局/旅游册子的内容收录。--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2:12 (UTC)[回复]
收录范围不明者还有{{楚原}}。当某部电影不列在其部分导演作品里,读者不知道是不被收录,还是根本不是他导演的,这算什么导航呢?-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6 (UTC)[回复]
楚原这个模板理论上合适的做法是把所有导演电影都收进模板。--GZWDer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6:29 (UTC)[回复]
其实还是导航模板收录范围不明的问题,如果是收录“楚原”执导作品,导航模板名称应该为“楚原执导作品”,只有名字就好像与他相关都能收录,结果就是连他演出过的作品,还有父亲和妻子都在这个导航模板里面。--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39 (UTC)[回复]
最近我还提删了一个完全按喜好收录的{{舟山群岛}}模板,但社群似乎强烈地不认为这是原创研究,然后我建的新模板{{舟山群岛住人岛屿}}也说是我矫枉过正了 囧rz……搞不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6:55 (UTC)[回复]
与你讨论的编者似乎是香港人,也许香港岛屿列表和{{香港岛屿}}的区别算是一个参考点,全香港共263个岛屿,导航模板收录的为何那么少。我还发现一个范围更大的{{太平洋岛屿}},也是中维特有的模板。--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7:11 (UTC)[回复]
我认为{{香港岛屿}}这样的无收录标准模板纯属原创研究。模板是嵌入条目内的“表格”,应当有明确标准;只有分类不嵌入条目内,不需要“穷尽”分类项(也通常不会穷尽,因为分类不能创建“红链”)。类比就是{{中国历史}}模板即便没有创建西夏条目也不能不放在模板里,否则显然是严重的误导性内容或表达特定政治意涵的原创总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7:17 (UTC)[回复]
以下仅供参考。引述WP:NAV(非方针/指引):“导航模板是收录多个相关链接的群组模板,以便在页面与页面之间进行导览。”回归模板的目的/功能,模板只不过是页面间导航工具。“相关”也不是什么严谨的表达。模板不是集合,即使WP:NAV#导航模板例子(尤其是Template:NBATemplate:Harrypotter)也不太有“明确的标准”。--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58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NBA、HaryyPotter不属于原创总结,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一个“主题”,就像“武汉市”条目作为主题并不是非要按武汉市志的目录来组织内容一样。但岛屿模板类似一个“列表”,我认为随手收录构成了原创总结,就像HarryPotter模板中书籍列表部分不能随手只收录魔法石、密室、凤凰社、混血王子4本书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2:16 (UTC)[回复]
仅供参考。上述岛屿模板基于关注度&数量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但有条目则应收尽收。对于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Template:Harrypotter中的角色、地点、网站似未穷尽?再如WP:NAV#导航模板例子中的Template:激素Template:几何术语Template:希腊神话Template:程序设计语言皆未穷尽。--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2:47 (UTC)[回复]
“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可以用“明确收录标准”解决,WP:列表方针也是需要明确收录标准的。因为岛屿是有绝对明确清单的,所以我认为无收录标准的模板属于原创研究;《哈利·波特》的角色、地点等则相对不那么明确。换句话说就是,越是有明确清单的事物(比如浙江省1949年以来有哪些台风登陆),我越是认为必须全收或必须限定标准收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8 (UTC)[回复]
岔开一个话题,为何Template:NBATemplate:NBA场馆是两个分开的导航模板?从我个人认为后者应该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我也认同Template:NBA不太有“明确的标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56 (UTC)[回复]
Template:NBA有包括NBA场馆列表,那个列表应该是Template:NBA场馆的基准,原则上没有问题。留意在NBA,场馆可变空间比球队大,所以球队可放主模板,场馆则有另开模板的必要。反而Template:NBA场馆是不是应该叙述一下“哪个场馆是哪个球队的主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5:08 (UTC)[回复]
上面既然指出部分导航模板存在“不可能完全收录”,“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的情况,应该考虑将Wikipedia:导航模板#替代的某些观点,如“过于空泛/涵盖范围太大的主题,例如Category:花卉,应当以分类或列表代替”通过作为指引,“在导航模板讨论页之类的地方给出的收录标准,避免误解”
也可以在维基百科: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增加一些新条文,一如WP:STAND无共识,只能写一段小的WP:LISTD达成共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36 (UTC)[回复]
再举个例子,《T:除名太平洋台风名称》模板,若按“有条目则应收尽收”来操作,当并非每个台风都有独立条目时,这显然会带来错误信息。另外,岛屿的符合关注度的程度其实是非常非常大的,甚至几乎所有岛屿(包括无人岛)其实都是会得到有效介绍的,所以重点在“数量”上——那么就假设未来“除名台风名称”变得很多,该怎么做?我想应当是按年份组织,而非“凭感觉选择性收录”才对。同理,若岛屿过多,那么应当按面积、人口等门槛来定义收录标准(且最好是可靠来源中组织类似清单时使用过的定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0日 (二) 03:59 (UTC)[回复]
英维的相关编辑指引,如维基百科: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等,虽然本地不是指引,但是潜意识还是以这种方式处理三者的关系。这里举例一个主动缩减范围的例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从“中国大陆电子游戏公司”变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导航模板要收录所有大陆电子游戏公司是不合适的,这是分类的功能这个模版不应该存在,支持缩减范围的观点。
维基百科是非牟利的,又不用搞SEO,部分编者可能出于{{孤立页面}},所以使用导航模板把内容集合起来,但是以不明确的标准创作出来的导航模板,很容易出现比重失衡。为何要针对导航模不能原创研究,其实维基百科: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版本落后,“导航模板”缺点内容没翻译全。“导航模板”的内容可以是有倾向性的,有违WP:中立。一些导航模板如{{对土著人民的种族灭绝}}会出现“为何有XX,没有YY”的争论,最后还是要给出可靠来源,有资料佐证的情况下才能修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56 (UTC)[回复]
我比较熟悉粤语片,估计楚原模板的思路是粤语片时期电影作品(不论执导和演出)数量太多,且近半没条目,故不穷举,只收录蓝连,电视演出则不算很多,且只有小量红连,故穷举。不知是否@Will629的想法?昨天在存废复核那边谈起,据我观察,红连与是否穷举是影响导航模板观感、引发争议的主要因素之一,可探讨相关准则。--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5:31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红链几乎没有问题。只要有两个蓝链就可以起到导航作用。当然,红链不应是不太可能会创建条目的项目。(这里只说对存废而言,我认为“红链”不应成为删除理由,并非鼓励创建含有大量红链的导航模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1日 (三) 15:39 (UTC)[回复]
我认为穷举会造成太多红连,所以楚原导航模板中电影部分里,我的收录范围都是有条目的。--Will629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3:49 (UTC)[回复]
这么重要的讨论怎么不叫上@红渡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7 (UTC)[回复]
人家已经立场鲜明地要求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我再留言也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6:02 (UTC)[回复]
我认为navbox收录标准不明不是大问题。英维的指引只是将这一点列入导航模板的“缺点”(en:Wikipedia:Categories,_lists,_and_navigation_templates#Disadvantages第五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7日 (二) 16:20 (UTC)[回复]
然而第5条也有明确说明:“Templates can go to Wikipedia:Templates for discussion if they appear to push a POV.”(没错,他们有专门的“模板存废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09:14 (UTC)[回复]
对于内容不完整、标准不清晰,除非刻意为之,否则我不觉得属于POV,如同不完整的列表、条目。--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8:20 (UTC)[回复]
然而同样是“不完整”或“仅列出部分观点/事物”,模板给人造成的印象和条目/列表能一样吗……(视觉影响力应该是模板>列表>条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3:01 (UTC)[回复]
对于视觉影响力大小的主观判断,见仁见智。如果用手机看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大多数模板在手机上估计并不显现。--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31 (UTC)[回复]
P.S. 参见:Template:Template displayTemplate:Navbox documentation。 --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5:31 (UTC)[回复]
不要再扰乱讨论了好吗?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英维第5条,你有没有读过?还有你的逻辑完全就是诡辩逻辑,不回复这种废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4:47 (UTC)[回复]
诸君如何看待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Template:中国近代大学建筑的删除理据:“自定义的一套收录标准,无可靠来源支撑。”?用户能否制定标准(有人将此认定为WP:原创研究)?针对当前模板普遍无来源但屡次因此被提删这一情况有什么看法?怎么看待这种(自定义标准+无来源)用户总结的模板的合理性?--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2:40 (UTC)[回复]
这讨论的最顶层是不是错用了现有条文及提议条文模板?那是quote条文本身不是写论点。--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47 (UTC)[回复]
有关导航模板收录范围不明的观感,看了近来的争议,我看因素很多,可分为“看似多了”及“看似少了”两大方向。
“看似多了”当然就像近来热话,以地区为主题的导航模板在不同元素上任意扩展,过于庞杂。或是琐碎的穷举。相信需要经历漫长时间的讨论,可能难以取得共识。
“看似少了”例子有上文所举的楚原模板,及像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Template:老北京城[锚点失效]@Sheminghui.WU谈到的Template:日本新左翼中的代表性团体。这个方向的厘清也许更易取得进展。如上文所说,少的原因未必是原创研究、非中立观点引致的范围收窄或偏好,可能只是不想收录红连、编者根本不知道原来还有更多项目可收录、或编者暂时想不起更多项目而已。其实模板和条目一样,都是应该由大家一起编写的,但大家对导航模板的态度好像更当作一种个人作品,创建者未必有WP:OWN之心,反而旁观者先这样默认,对收录范围产生不必要的疑惑。以上回应了@自由雨日的一些看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50 (UTC)[回复]
本着谨慎的态度,我详细看了上面的讨论,目前倾向于支持自由雨日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我认为可以将导航模板分为“主题类”和“列表类”。
“主题类导航模板”,没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主要有A、B、C,但除此之外也可能包含D、E,不同编者的认知可能存在不一致),那么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原创研究,但是如果个别模板明显内容组织混乱、不足以阐释主题的(比如模板武汉市),可以具体说明理由进行提删。
“列表类导航模板”,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就是A、B、C,除此之外的D、E肯定不是,毋庸置疑的不是),那么收录A、B,不收录C很容易导向原创研究,所以两种处理方式:1、照单全收,2、给出有参考依据的标准,在模板中解释这个标准(人数超过多少、面积大于多少、名次排在前100名等等,比如大陆有明确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收录其中绝大部分内容,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完整名单”或者“更多”的链接,让读者可以看到完整内容(通常是列表类条目)。--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6:30 (UTC)[回复]
其实我一直不喜欢打开后面积很大的模板,之前有一个导航模板类比条目的观点,“主题类”这种扩展性较大的,可否像条目那样有长度参考上限,能够拆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33 (UTC)[回复]
“列表类导航模板”也不一定能严格列出,例如某年航空事故,肯定是集合,但也肯定不能照单全收。有没有参考依据呢?目前看来只是收有关注度的。按伤亡和失踪人数算?{{2023年航空事故}}就有领空关闭系统故障这种根本没伤到人的事故,2020年还有一起没公布伤亡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2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其理想上“应该规定”有参考依据,比如只收造成人死亡的,等等(更理想的是依据相关可靠来源的标准)。但不代表没有参考依据就非得提删,毕竟一些列表类导航模板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原创研究)“新结论”。就像理想上应该规定所有条目所有字句(常识除外)都要有来源,但不代表一遇到无来源内容就要移除、无来源条目就非得提删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6 (UTC)[回复]
是的,只要不导致或者暗示新结论即可。如果因为一个参考标准而不得不排除某些理应列入的条目,或者为了“照单全收”而罗列成百上千个条目(甚至可能大半是红链),都不会给读者带来什么好处(bonum)。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5:08 (UTC)[回复]

建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格式指引

前一阵子有不少条目移动至中文维基学院(例如Template:新北市区公车路线中的部分条目),而移动过去的条目目前有一部分是用计划间链接的方式处理,因此,我提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正式的格式指引以确立这类条目的链接处理方式。

另外,现有“模板型”一节似乎可以拆出至Wikipedia:模板消息/姊妹项目,如此修改较有弹性,不必都放在此页面。--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0:30 (UTC)[回复]

可以在客栈展开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31日 (六) 09:03 (UTC)[回复]
不反对移动至方针板讨论。--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11:10 (UTC)[回复]
更像是一份说明,而不是一份可行的指引,没必要升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09:13 (UTC)[回复]
@Cwek:您不支持升级的理由是因为该页面的格式亦或者是该页面的定位?如果是前者,能否给出一份修改的指导。如果是后者,可否更详细的阐明一下为什么不需要一份指引来确立上类条目的链接处理方式。--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4:06 (UTC)[回复]
因为跨项目链接本来就没有明确限制的,唯一明确限制是类似MOS:INTERLINK跨同项目的不同语言,通过直连同项目外语代替本地创建条目的方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2日 (一) 14:14 (UTC)[回复]
其中还是有如WP:MOSSIS这种类似格式指引的章节。--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9月2日 (一) 23:07 (UTC)[回复]
(+)支持User:Hibiscus105两次无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两次撤销维基百科条目神韵艺术团和姊妹项目条目n:纽时:神韵严苛训练、行为控制、精神操纵之间链接,建议将Wikipedia:维基媒体姊妹项目升级为格式指引。Kitabc12345 海南 2024年9月21日 (六) 20:04 (UTC)[回复]

增补WP:OWN的内容

本案

10年前我见过有人以我不是在地居民为理由,认为我编辑当地条目就是别有用心,暗示我不能编辑外地条目,这种情况颇令人泄气,而最近我在观察一宗编辑争议的时候,看到其中一方涉嫌作出类似的表述(12)。大家知道,很多关于世界各地的条目都并非由在地编辑撰写,这没有问题,问题是主编对于主题的理解(这放在所有地方都一样)。鉴于WP:OWN是方针,且并未明文规定阻止外地人编辑本地条目等同霸占条目,现提议在该方针中“言行”一节的底部加入“你不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我们家乡的条目”或类似表述。--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8日 (日) 23:18 (UTC)[回复]

  • “你不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我们家乡的条目”
  • “你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你们家乡的条目”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9日 (一) 02:46 (UTC)[回复]
(+)支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2:47 (UTC)[回复]
而且若任由此种言论发展,那以后地球人都不能编辑地球上的任何事物,大家统统只能编辑外星条目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9日 (一) 03:16 (UTC)[回复]
(+)支持:很有必要明文指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3:31 (UTC)[回复]
(+)支持:维基百科人人都可以编辑,在符合本站可供查证的情况下撰写是完全不会涉及“条目所有权”的问题。--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41 (UTC)[回复]
(+)支持:但要我说春卷柯南君遇到的这种“暗示”真不算啥,要说宣称条目所有权,我维的常规姿势水平怎么也得是这样才行。--Zheng Zhou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4:10 (UTC)[回复]
(!)意见 我觉得举例的攻击性意见更接近人身攻击而非所有权,因为他不会去检验和依照其他的编者是否符合“所有者”身份。对于加入,总体上是支持的,如果能包含“校友”案例会更好。(~)另外,感觉“言行”章节可商榷,以免不明确和滥用,当前的2/3/4/6/7/10/12等等项均可能存在有理由或者被容忍的用法,因此示例与“指责其他维基人独断所有权是很不礼貌的,这会被视为人身攻击”有冲突,与示例相似是否一定涉嫌声称所有权。“举止”同上。如果有更稳妥和模板化的方式指出疑似所有权行为,以寻求解释或注意,可能会更友好?--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00:57 (UTC)[回复]
(+)支持:任何人也有资格修改wiki内容,不论身份。--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8:10 (UTC)[回复]
(+)支持 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21日 (六) 02:21 (UTC)[回复]

既然HK5201314君不回应,我先提议以原案为本,引入YFdyh000君提出的修订,以覆盖宗教、公司、社团、学校等共同联系:

现行条文
  • “你有资格编辑这个条目吗?”
提议条文
  • “你有资格编辑这个条目吗?”
    • “你不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我们家乡的条目。[注 1]
  1. ^ 来自同一宗教/教派、公司、社团,或其他具有共同联系的人士排斥他人编辑相关条目的言行视作同论。

顺带一提,我刚才看过,英文版OWN中“你有资格编辑这个条目吗?”中的“资格”主要是说编辑战参与者在维基百科的资历英语Wikipedia:But I'm an administrator!,但字面上也可以包含上述各种共同联系。所以甚至可以不做任何修订,直接释法了事。不过大家认为有必要的话,我仍然愿意继续推动本案。--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20日 (五) 07:20 (UTC)[回复]

不过建议备注新增“爱好者”类别。例如某一公司的爱好者,为了排斥其他人增减内容,占领了条目的主导权。在阁下的备注内,“ 或其他具有共同联系的人士 ”可能不适用,因为“联系”是双向的,有来有往;而“爱好”是某一人单向热爱某一事物,但该事物不会对爱好者发出回馈或好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8:18 (UTC)[回复]
说起“爱好者”我反而先想起“饭圈”的那些——我觉得相比起某公司的忠实顾客,追星人士更有可能排斥他人编辑他们“正主”的条目。而我草拟附注的时候有想过是该用“共同特征”还是“共同联系”,只是“特征”偏向描述一群人的共通点,而“联系”的链接性更强。不过即使是“饭圈”或公司常客,也不是没有可能从“正主”(如官方歌/影迷会及随之而来的一切福利,甚至偶像在社交专页对歌/影迷应援的认证)或公司(如航空公司等提供的常客/会员福利)取得任何回馈和福利。--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21日 (六) 01:47 (UTC)[回复]
“ 来自同一宗教/教派、公司、社团、兴趣,或与条目主体对象有各种关系的人为排斥他人编辑相关条目的言行视作同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40 (UTC)[回复]
举例:
1. 假设小明的推是WP:维基娘,经常有编辑者把维基娘的拉屎过程列入她的条目之中,也有新闻报导她的拉屎过程。在这个情况下,需然大体有WP:维基百科不是什么进行回退,但是,小明却说“我认为维基娘拉屎过程不重要,所以现警告其他编辑者,若然添加拉屎过程,我会回退及提告。”
2. 假设小美的兴趣是编辑维基百科。有一日,她看见维基百科有恶意讯息,例如“维基百科涉嫌非礼伪基百科,并附上来源。”由于这件事有争议,但小美却不断强调“时效性内容/ 一时关注度的新闻内容”为由删除恶意讯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8:09 (UTC)[回复]
加入“兴趣/爱好”可以,但“与条目主体对象的各种关系”我感觉比我所提出的“共同联系”/“共同特征”更局促。比如说,我喜欢一个明星/公众人物,对方却并不认识我,而且ta可以在我作出不当行为后跟我“割席”。客观来说这是不是一种“关系”呢?反倒是十多年前有一个未成年人在Youtube发布自己改编的歌曲,遭到网民嘲笑甚至辱骂,之后那个人的亲属要求Facebook移除相关内容(PS. 这已经涉及到生者传记方针中适用于未成年人的部分,和OWN没关系了),这更像是“与条目主体对象的关系”吧。如果你接受“共同特征”我可以这样改。另外,例一也太无聊了吧⋯⋯--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26日 (四) 15:41 (UTC)[回复]
(+)支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29日 (日) 02:14 (UTC)[回复]
@春卷柯南:几时开始公示程序?--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05:21 (UTC)[回复]
分案拟根据本人的提案自周五起公示。本案将纳入我们之前的讨论结果,改为“来自同一宗教/教派、公司、社团,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或具有其他共同特征的人士排斥他人编辑相关条目的言行视作同论。”,预定周日起公示。除非要把传记条目传主亲属宣示条目管理权的行为也一并管制(我暂不打算,毕竟要兼顾编采自由和传主家属的精神权利)。--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10月1日 (二) 22:19 (UTC)[回复]

分案

既然你们正讨论WP:OWN,如果有编辑者以“非官方信息”为由回退编辑,算不算另类的OWN? 毕竟这个行为应该算是为官方背书,而且个人认为这个算是官方通过代理人的OWN。
例如:“官方没有说明这个论点,所以这个论点不应出现在条目之中。”--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5:49 (UTC)[回复]
首先,非官方信息须是可靠来源。其次,编写的位置(章节,备注或脚注)、比重。--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8:32 (UTC)[回复]
假设那个段落“可靠来源。其次,编写的位置(章节,备注或脚注)、比重。”是合乎维基要求,但有编辑者认为:“官方没有说明这个论点,所以这个论点不应出现在条目之中。”,所以想顺便加上这句。--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1:55 (UTC)[回复]
“官方没有说明”拓展到“未受官方认可”?这样就包含官方否认,避免官方OWN。--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2:13 (UTC)[回复]
我是觉得如果只是涉及到官方没有证实的信息,或官方未认可但通过其他可靠来源传出,且得到大众接纳的观点,这种情况没必要上纲上线到OWN,更适合通过WP:VWP:NOR及其附从方针,或WP:BRD等流程来解决。但如果有人坚持官方认可的表述而不容许他人修改,我会觉得YFdyh000的思路是比较可取的,可以改为“(产品/服务)官方不认可这些内容”。另外我已自作主张,把目前的讨论分为两段,第一段讨论我目前推动的修订,第二段则检讨该方针其他内容,以免讨论失焦。你们如果有需要可以直接修改小标题。--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13日 (五) 03:37 (UTC)[回复]
OK--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6:49 (UTC)[回复]
有时官方信息甚至是错误的,有时是出于不中立,有时可能只是笔误。我们需要保留指正的空间。--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1:14 (UTC)[回复]

现提出以本章讨论为基础,对OWN做出两项修订——

  • 比照英文版,在“言行”一节的最上方加入下列内容:

这条主要是避免本节中任何一条被好事者单独援引,无限上纲。

  • 本资料由XXXX资料著作权维护中,请勿擅自更改,或企图攻击抹黑,违者XXXX将提出法律诉讼。⋯⋯”修改为“本条目现由XXX管理,未经许可,请勿擅自更改,以致损害XXX之形象,否则将被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承HK5201314君发言,不一定只有公司、团体或其服务对象才能“宣示管理权”,还可以是爱好者(团体)等。另外做了一些语句修订。--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27日 (五) 11:03 (UTC)[回复]

公示条文

WP:OWN新增:

  • “你不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我们家乡的条目”
  • “你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你们家乡的条目”
  • “(产品/服务)官方不认可这些内容”
  • “(产品/服务)官方认可这些内容”

若没有反对意见,3日后开始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02:40 (UTC)[回复]

一、个人认为书生兄所提出的表述不适宜列入方针正文,以免其他用户摸不着头脑——我一看也不明白他到底要表达什么,后来跟他私下聊过天,互相交流说法(暂时不便公开)。况且第二句的说法是非常吊诡的。二,如果要合并公示的话,那我分开本案和分案岂不是多此一举。其实本案的内容基本已经达成共识,可以直接公示,只是我打算对本案提出新修订;至于分案就看你和YFdyh000怎样想吧。--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19日 (四) 14:05 (UTC)[回复]
既然我已经提出新修订,我看这次公示还是先搁置吧。--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27日 (五) 11:03 (UTC)[回复]
反对。文案过于口语化,需要精简。--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7:34 (UTC)[回复]
反对你的说法。现有“言行”章节下的所有例句都是白话文,改为严肃书面语反而会过于紧绷。英文版对应条文也是如此。(不过我也反对目前这次拟议公示就是了。)--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9月20日 (五) 07:45 (UTC)[回复]
我对前二点表示支持。--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46 (UTC)[回复]
支持前二点,反对后二点,一些官方不认可的内容可能真是不适合,会很容易有争议。我认为要接触到对方的人格才算,例如“你不是(产品/服务)官方的人/职员/买家/用家/...”才算。--素菓霖 2024年10月4日 (五) 07:49 (UTC)[回复]
有鉴于上方列出的四点并未得到社群的广泛支持,且尚未正式公示(连公示结束时间都没有),以至于有编辑误以为上方四点即为最终公示方案,我再次重申希望HK5201314君搁置或取消本次公示,否则如果我单方面公示我提出的修订,很可能会对社群成员造成混淆。--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10月5日 (六) 13:19 (UTC)[回复]
最近很忙,现授权阁下处理这行政步骤。(撤回议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5:18 (UTC)[回复]

既然HK5201314君同意撤回其公示方案,鉴于本人即将外游,未必能及时进行公示,故另提出公示方案如下——

现行条文

言行

  • “你有资格编辑这个条目吗?”

⋯⋯

  • “本资料由XXXX资料著作权维护中,请勿擅自更改,或企图攻击抹黑,违者XXXX将提出法律诉讼。”(违反方针Wikipedia:不要诉诸法律威胁)
提议条文

言行 下列言论不应单独视为意图或着手宣示条目所有权的例证,但当有关用户在发表下列言论的同时,坚持条目必须包括或排除特定内容,却无法援引方针、指引来支持自己的论点,且对其他编辑者的修订和讨论持排斥态度,则有可能是宣示条目所有权的表现。

  • “你有资格编辑这个条目吗?”
    • “你不是本地人,没有资格编辑我们家乡的条目。[注 1]

⋯⋯

  • “本条目现由XXX管理,未经许可,请勿擅自更改,以致损害XXX之形象,否则将被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另见不要诉诸法律威胁方针)
  1. ^ 来自同一宗教/教派、公司、社团,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或具有其他共同特征的人士排斥他人编辑相关条目的言行视作同论。

另简单回应素菓霖君的疑问,如果是说公司职员或顾客,则可归入上方“来自同一⋯⋯公司、⋯⋯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的范畴,不需要另订条文,HK5201314君想规管的似乎是企业(或其打手)在本站文过饰非,或控制条目叙事,且不容他人改作的行为。上述修订自2024年10月6日 (日) 02:14 (UTC)起 公示7日,2024年10月13日 (日) 02:14 (UTC)结束。--春卷柯南-发前人所未知 ( ) 2024年10月5日 (六) 23:30 (UTC)[回复]

非中文重定向问题

Wikipedia:重定向#非中文重定向问题中有此语言(或使用此语言的文化)与目标条目有明确关系(例如:公司/作品/人物/地方的外文原名),和/或 有合理期望中文用户会使用此语言指称目标条目(例如部分专业文献常见之拉丁化外文人名),最近有提删人物的罗马化拼音(非简单的罗马化,而是媒体中常用的拉丁字母姓氏),建议将罗马化拼音写入相关段落,因为中文里面(包括学术期刊和新闻媒体)确实经常会使用人物、地名的常用罗马化拼音或拼写而非原始的文字系统。除此之外,各地翻译标准不一的情况下,非中文重定向也可以确保能够导向到同一条目。 (注:中日韩三语的罗马化重定向排除)

其次,豁免条款里面,重定向标题与维基数据记录的目标条目外文标题相同或非常相似,对于描述性质的事件类条目,似乎用处不大,比如2020年美国总统选举,大概中文用户不会想在中文去搜索2020 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election。--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0:35 (UTC)[回复]

我这两天也想提的,没想到被@Kethyga“抢先”了()另外今天还和@微肿头龙讨论这个外文重定向问题,讨论内容供参考:《UT:微肿头龙#外文重定向与外文消歧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0:38 (UTC)[回复]
另外,我一直都有还一个想法,就是将《MOS:外语名称》和《WP:外文重定向》相统一,均定为“一、外文专有名词及相应的罗马化转写”“二、专科术语(包括生物学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0:42 (UTC)[回复]
仅仅“罗马化转写”不好,像俄语、乌克兰语,转写方案有多种,而且标准转写,确实如上面讨论中所说,实际中很少人用。对于人物来说,一般还是有一个确切的罗马拼音,比如俄罗斯签证政策中的护照签证页,就是比较好的参考,通常该人物的罗马拼音应该是唯一的。--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0:59 (UTC)[回复]
罗马转写和罗马拼音的关系是?思考...我可以理解为“罗马拼音”是“可能存在的多种罗马转写”中的“其中一种”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1:37 (UTC)[回复]
俄语罗马化#转写表中有些字母存在多个转写方案,但是实际应用的其实和英文中常见的比较接近,但是也不能说是英语名称。类似汉语拼音虽是一项国际标准,但是在港澳台新马等地,由于各种原因不使用汉语拼音作为拉丁化的姓名。算是多种罗马转写的一种。--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2:12 (UTC)[回复]
豁免条款可以仅限于固有之专有名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13:44 (UTC)[回复]
感觉Kethyga和您有关“豁免”的重点不对吧?条文中“豁免条款”说的是对“要求可靠来源”的豁免,而不是“可创建重定向的豁免(类似巡查豁免)”。“2020 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election”的“可靠性”是没问题的(即符合豁免条款),应该限制的内容是“哪些短语不应创建重定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3:55 (UTC)[回复]
和Eric Liu意思差不多。基础词汇重定向有意义,衍生的标题倾向不创建。--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3:01 (UTC)[回复]
那就是我说的“可创建重定向”的词汇问题了,和豁免条款关联不大,限制创建内容就好。(另外不能叫“基础词汇”吧?貌似“基础词汇”指的是“天”“地”“人”“你”“我”“他”这种词汇。应该说是“标题若由多个已经有外文重定向的词汇组合而来”,那么不用创建,类似这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23:34 (UTC)[回复]
想问为何单独排除日韩不可以创建罗马化重定向?难道在学术期刊里的日韩人名会转成汉字?相比于非汉字文化圈,日韩两国的人名汉译恐怕更困难吧?如果在学术期刊里看见其他国家人物我还能猜测中文名,日韩就不行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4:04 (UTC)[回复]
啊我竟然没注意到Kethyga把日韩排除了……我反对排除,《中国大百科全书》里日韩名也都用罗马化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4:18 (UTC)[回复]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6/21#Genshin_(消歧义)——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4:59 (UTC)[回复]
这……思考...确实是有点打我自己脸了 囧rz……不过其实也没有很矛盾。应该说对日韩专有名词而言,我既不赞成像“Genshin (消歧义)”那样通过翻译外文消歧义页滥建这种页面,也不赞成Kethyga提的完全排除。我还是支持“是否会在中文文献中出现”这种判断标准。在一些中文学术文献里,确实会有日本人名不以汉字形式而以罗马化形式出现的用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5:07 (UTC)[回复]
上面只是暂时的想法。其实对于中文的罗马化也不是不可以创建。比如“Chiang Kai-shek”(蒋介石),也不至于出现“常凯申”误译事件。--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2:50 (UTC)[回复]
就“其次”而言,方针是“创建者应在条目本身或重定向页的讨论页加入证明外文名称的可靠来源,除非外文名符合以下豁免条件之一”,应当注意到此处的“豁免条件”是“加入证明外文名称的可靠来源”之“豁免条件”,而非“可以创建的条件”。--绀野梦人 2024年9月10日 (二) 07:52 (UTC)[回复]
完全正确。我前面也说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0日 (二) 07:55 (UTC)[回复]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原文重定向可以是多个语言共有的,重定向模板应该放哪个语言?--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4:31 (UTC)[回复]
举个例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8日 (三) 14:34 (UTC)[回复]
比如波克罗夫的原文可以是俄语也可以是乌克兰语。--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4:46 (UTC)[回复]
哦哦。那就放两个语言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8日 (三) 14:48 (UTC)[回复]
两个还好,要是有五六个(--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4:50 (UTC)[回复]
没有放置模板的个数限制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8日 (三) 14:53 (UTC)[回复]
是没有啦。--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4:57 (UTC)[回复]

现行条文
有合理期望中文用户会使用此语言指称目标条目(例如部分专业文献常见之拉丁化外文人名)
提议条文
合理期望中文用户会使用此语言此文字指称目标条目(例如部分专业文献常见之拉丁化外文人名)
提案。--Kethyga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9:25 (UTC)[回复]
有没有系统层面或者技术层面的支持,例如用外语在维基百科内搜索可以链接到对应的外语或者中文条目,我个人以前也有需求需要通过维基百科的条目的拼音顺序检索相关条目(例如补全错拼的人名)?----Cat on Mars 2024年10月1日 (二) 16:39 (UTC)[回复]
@CatOnMars 技术上应该可以。在日语维基百科中搜索勒布朗·詹姆斯ja:特别:検索/勒布朗·詹姆斯),在搜索框下会提示“显示来自中文维基百科的结果”(中国語版ウィキペディアの検索結果を表示しています。)如果在技术上解决外语标题搜索,会方便很多。--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04:07 (UTC)[回复]
“文字”一词并不能指某个单词/短语,应使用“该外文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5日 (六) 19:02 (UTC)[回复]

提议大陆简体模式下中国古代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引入工具书对合并字保留繁/异体字的惯例

在大陆简体模式下,对中国古代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若其中某一简化字属于两个或多个汉字的合并字,则该字可以保留原繁体字或异体字,如“凌濛初”可不简化作“凌蒙初”、“南壄”可不简化作“南野”、“昇平”可不简化作“升平”。若某一繁/异体字本身已在简体中文环境较常出现(如“濛”字),则该字本身便不应加入全局繁简转换(或应从已在的全局转换中移除);否则,对其中繁/异体字会被转换的专名而言,若通用度高可在全局转换进行相关处理以防被转换为简化字[1],其他情况则一般只在页面内手工转换或加入相关公共转换组。在条目内(尤其是以该专名为主题的条目)首次出现时,这些保留繁/异体字的专名须标注简化字写法。第一次修改于2024年9月16日 (一) 19:41 (UTC)、第二次修改于2024年9月27日 (五) 23:46 (UTC)、第三次修改于2024年9月29日 (日) 13:43 (UTC)、第四次修改于2024年9月29日 (日) 22:00 (UTC))

参考资料

  1. ^ 这里说的“通用度”有两层含义,既包括了“简体中文环境下该专名繁/异体字写法出现的普遍程度”,也包括了“在中文维基百科出现的频率”,均高者称“通用度”高。

需注意的是,过去属于繁/异体字,但已成为(或在人名等局部成为)规范汉字的情况不在本条文之列,那些情况理所应当地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存在“应保留繁/异体字”的说法。之所以提出这一条文,是因为这是《中国大百科全书》《辞海》乃至《现代汉语词典》等中国大陆工具书的惯例,也有助于百科全书更好地保持权威性和准确性。《辞海》凡例:“三、人名、地名等,一般用简化字。简化字意义不明确的,适当保留原来的繁体字或异体字,如“高適”(人名)的“適”不作“适”,“王濬”(人名)的“濬”不作“浚”,“南壄”(地名)的“壄”不作“野”。”《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出版条例汇编》(1985)中有:“12-1 繁体字应用范围,中国古代人名在下述情况下不用简体字。①两个(或两个以上)汉字因精简汉字数目合并成一个,另一个仍可使用的,如“凌濛初”不用“凌蒙初”。②简化后,字形变化过大,易使熟悉的人名变成不易辨认的人名,如“朱簾秀”不用“朱帘秀”,“洪昇”不用“洪升”。[1](需注意,该条例成文时间早,第②条中,按2013年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那两个例子其实均属于第①种情况“合并字”(“昇”甚至已经在人名中恢复为规范汉字),而且“字形变化过大”评判较为主观,故这里暂时先不参考之、不引入中文维基百科。)此外,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附录《我国历代纪元表》中,南朝宋顺帝刘準的“準”写作繁体,其年号“昇明”写作异体,这种处理均不符合《通用规范汉字表》的规定(《字表》中“準”为纯粹繁体字,“昇”则只用于人名时才是规范汉字);规范性词典的代表尚且未“遵从”《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处理而保留了繁体字、异体字,更有力地说明了这种处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此外,“昇明”的这种情况(年号)正是我提案中“人名、地名专有名词”中“等”的情况。

此外,提案的用词为“……该字可以保留……”,并非强制贯彻。因为注意到@杰里毛斯等编者称“刘知幾”(辞海中百均作“刘知幾”)等“繁简混用”的写法观感不佳(我个人则未觉不妥),故每一条目可以保持弹性处理空间。此外,何为“古代”也具有模糊性,并且不同工具书对此的定义也不同,比如《辞海》使用了“胡適”而《中百》使用了“胡适”,但不论如何,我想1949年之后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控制区内的人物以及当代有规范性的地名等不应属于此条文之列(故“黄霄雲”等情况不应据此条文保留繁体字,是否使用繁体字应参考另行讨论形成的共识)。

前面已邀请@杰里毛斯君,另再邀请关注字词转换的@神秘悟饭君参与讨论。另邀请关注人名标题的@向史公哲曰君。--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3日 (五) 10:33 (UTC)[回复]

另外,对于大马简体的情况,不知@微肿头龙君有没有什么高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3日 (五) 10:38 (UTC)[回复]
马来西亚的和大陆的完全一致就行了,本地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繁简规范。个人并不是很建议强制处理这些情况,应个别条目个别处理,毕竟现实中也没有一锤定音的处理方式。另外,我好奇海外华人的名字大陆是怎么处理的,因为马来西亚并不存在“官方”汉名,所以有人的名字(自我认同)是真的繁简混用的(并不是因为打不出造成的,不过情况属于极少数)。--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1:18 (UTC)[回复]
据我观察,工具书(《中百》《辞海》《现汉》等等)其实是挺“一锤定音”统一处理的,基本上都是直接保留繁体字/异体字(但另一方面,普通可靠来源确实一般不保留……包括中小学基础教育也一般都直接使用简化字,我觉得这可能是这个修订条文的最大争议点)。海外华人的名字……举个例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3日 (五) 11:22 (UTC)[回复]
我也较少关注这些古人物,所以对于怎么处理就暂时不再多给意见。海外华人的现在我也给不出例子,但因为在现实中真遇过此情况,所以好奇之下才问的。--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1:28 (UTC)[回复]
这是仅在对应条目生效还是在全站生效?如果全站生效的话技术上可能有点麻烦。(把所有人名带適的全部列入转换表?还是遇到高適就手动转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3日 (五) 11:15 (UTC)[回复]
在技术能做到的前提下(包括不应明显影响载入效率)尽量扩大范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3日 (五) 11:20 (UTC)[回复]
我不赞成这样的改法。这种“弹性处理空间”有多“弹性”呢,可以解释一下吗?同时存在两种不同写法可能会让读者误解。您说古代地名中可以保留繁体字和异体字,又说“当代有规范性的地名等不应属于此条文之列”,河南浚县(濬縣)自然是“当代有规范性的地名”,但“浚县(濬縣)”此名来自宋代的“浚州(濬州)”,“濬州”的“濬”字是否应该保留呢?另外,据我观察我周围有很多人不太认识繁体字,过多地保留人名中的繁体字会不会导致许多本来认识的常用人名、地名现在反而认不出来呢?——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1:36 (UTC)[回复]
我猜传统百科全书保留异体字和部分繁体字是为了让读者知道这个人名原本的写法,本站为读者提供了多个阅读模式,多点击一下便可知晓人名的原写法,似乎不需要在这方面向传统百科全书看齐。——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1:48 (UTC)[回复]
@杰里毛斯啊……没想到您这么反对 囧rz……我以为您既然支持“钱浩樑”“董湘崑”“黄霑”这种写法,应当也不会反对古代专名使用繁/异体字……(对我来说是后者的接受度远高于前者……)“弹性处理空间”有多“弹性”,既然用词是“可以”,那么就是,对每一篇条目,都可以探讨共识要不要采用繁/异体字。“濬州”的“濬”字是否保留,我目前没有明确意见,刚搜了一下《辞海》在正文使用时直接用括号给出了两种写法,《中百》则不同条目有不同写法,工具书也没有统一(不像“凌濛初”那种几乎所有工具书都写“濛”的情况),这种情况恰恰应该就是我说的主要的“弹性”情况。“传统百科全书保留异体字和部分繁体字是为了让读者知道这个人名原本的写法”我不太认同,否则为什么传统工具书均特别只保留“合并字”呢?而且如果只是“要让读者知道”,那完全可以就在条目中用括号标注一次繁/异体字,条目正文以及其他条目中的该专名用简体字即可,完全没必要整本书出现该专名时均用繁/异体。闫运利(2022)也表示,为了检索便利、照顾用字习惯,《中国大百科全书》网络版建议采用简体字,但纸质版仍建议“选用‘高適’等繁体字,以坚守百科全书编纂的权威性和准确性”,而事实是,目前网络版仍并没有采用他的建议,仍使用繁/异体字。另外,维基百科也不存在他说的“检索问题”(因为重定向功能丰富)。
另外,我提出的这个提案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事实性修订,因为在提出之前,“凌濛初”“刘準”等条目大陆简体模式就已经一直采用繁/异体字了。提出以后,由于用语是“可以”,也不会造成大量条目被改成繁/异体的情况。--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3日 (五) 15:32 (UTC)[回复]
对于“钱浩樑”,我其实没有什么意见,当时是在询问,个人生活中提到他时一般使用规范字。“黄霑”是因为这个写法虽然不规范,但比较常见,类似于“王濬”。“董湘崑”是因为这是他的法定姓名,我当时以为词典有这个字,又想到同样法定姓名中有“崑”的梁靖崑几乎就没有被写作过“梁靖昆”,脑袋一热就移动了。——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27 (UTC)[回复]
说回您的议题,我对您提到的“王濬”这种使用量大的常用名字其实是没什么意见的,我不太赞成的是向传统百科靠拢大量采用“高適”“晏幾道”这种不常见的名字,那样维基百科里只有在“李适”等少数读“括”的古代人名中才能看到“适”字了。我前两天曾说这些写法对我来说“还好”,但我觉得放在一个人人可编辑的百科全书上很难统一,输入起来很麻烦,所以向您询问要有多“弹性”。您回复我说“不会造成大量条目被改成繁/异体的情况”,但前面又曾提到“尽量扩大范围”,我还是没有明白您这个提案涉及的范围,可以再稍详细地解释一下吗?谢谢。——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6:27 (UTC)[回复]
“尽量扩大范围”不是说尽量扩大“这么做的专有名词个数”,而是“确定某个词保留繁/异体字之后,就纳入全局转换,而不是将范围局限在该专名一个条目内”……魔琴不是第一句就问的是“这是仅在对应条目生效还是在全站生效?”嘛?--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3日 (五) 16:45 (UTC)[回复]
输入不是问题吧?如果确定使用“(刘)準”字,原始码可以输入“准”啊,做好转换就行。--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3日 (五) 16:47 (UTC)[回复]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输入确实不是个问题。我先观察观察其他人的意见。——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06:08 (UTC)[回复]
不限于专有名词,简体模式不是规范/正体简体模式,香港、澳门繁体模式也不是规范繁体模式,自然都可分别保留简体文本/繁体文本不罕见中的异体字。例如简体文本不罕见的“峯”、“羣”、“昇(平)”、“飚”、“肖”等异体字应在简体模式中保留,繁体文本不罕见的“鉄”、“飈”、“肖”等异体字应在繁体模式中保留。各自模式罕见的异体字仍应转换,例如“飚”专属简体、在繁体文本罕见,“飈”、“鉄”专属非简化字、在简体文本罕见,仍需转换。至于个别人名、地名等的繁体字,除非大名鼎鼎,建议全域一般维持转换繁简;否则宜在个别页面单独处理(禁止转换)。--— Gohan 2024年9月14日 (六) 08:39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闫运利.《中国大百科全书》纸质版与网络版关系探讨 [J/OL].新闻研究导刊, 2022, 13 (2): 191-193. CNKI XWDK202202062.

参考魔琴的技术性问题疑虑和杰里毛斯的“可能令读者困惑”疑虑,增加“一般不全局转换”和“须标注简化字写法”的条文,且不将杰里毛斯有直接争议的“高適”“晏幾道”等作为典例,改举例为人名、地名、年号(其他专名)各一例(这样也更有代表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6日 (一) 19:35 (UTC)[回复]

@杰里毛斯发现大陆工具书(方志类似工具书?)中这条规则的应用比我想象的更广。刚刚在查《舟山市校史集》,234页,1956年创办的学校“梅湾冷坑巡迴二部制小学”的“迴”字竟然也保留了繁体思考...(当然我无意在这里引入更多复杂规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8日 (三) 20:02 (UTC)[回复]
咦,难道是把校名也算作了地名?——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5:20 (UTC)[回复]
跟地名无关吧🤣校名也是专有名词,如果是古代校名应该也类似年号情况保留繁/异体的。我说的“应用广”是指①新中国(而非古代)创办的学校②方志不算典型的百科、词典等工具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5:24 (UTC)[回复]
不反对引进学术惯例,惟(一)渠应用多广?应予明定;(二)是否与本站现有字词转换系统冲突?有何需要调整之处?(三)实际执行是否可能造成编者不便?均请述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9日 (四) 16:22 (UTC)[回复]
(一)既然用词是“可以”,应该不必明定吧?因为一旦明定“所有古代专名均需作此处理”等必然导致争议(如杰里毛斯前面就有反对意见),所以每个专名均可以单独讨论“是否采用繁/异体字”,就像每个“存在本名、字号等不同称呼的古代人物”均可以个别讨论标题到底用姓名还是字号等一样。(二)既然一般不加入全局转换而只是个别条目内手工转换,那么应该不冲突。尤其是注意到“凌濛初”“刘準”等条目之前其实已经长期采用本提案的做法保留繁体字了(其中“濛”加入了全局转换,或者说全局转换未依照《字表》规范转换为“蒙”)。(三)如第二条所述,执行上应该没有不便之处,因为语法并不难。主要不便之处可能还是在于大陆编者也许不熟悉相关专名的繁/异体写法,比如尽管工具书惯例写作“刘準”,但也存在大量可靠来源写作“刘准”,大陆编者可能不熟悉“刘準”这一写法,而取消字词转换。这一问题应该可以通过加入“<!-- -->”注释等方式解决。--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6:38 (UTC)[回复]
绿色文字似乎忽视公共转换组转换。通用度不高不低者,视乎个别公共转换组用途,亦可加入个别公共转换组。此外,“条目内手……”应改为“页面内手……”,以覆盖模板等页面;“手工转换”与“手动转换”在本站长期分立徒增困惑,建议统一使用不会令读者以为需要自己动手的前者。--— Gohan 2024年9月27日 (五) 23:26 (UTC)[回复]
@神秘悟饭感谢建议,已经改写。看看目前如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7日 (五) 23:46 (UTC)[回复]
尚可。但不必对三种转换分别界定三种情境,公共转换组、手工转换可合述。本人上述言论只为说明理由而已。--— Gohan 2024年9月29日 (日) 08:06 (UTC)[回复]
已改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9日 (日) 13:43 (UTC)[回复]
又增加了“已在简体中文较普遍出现的繁/异体字”的处理细则,以免遗漏相关情况致条文不清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9日 (日) 22:00 (UTC)[回复]

公示7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9日 (三) 23:17 (UTC)[回复]

应当允许使用“中共政府”一词

在讨论政府概念时,强调该政府由何政党执政或主导执政是很常见的用法。如美国共和党总统执政即称为共和党政府、民主党总统执政即称为民主党政府;台湾亦有国民党政府、民进党政府的说法;另有“联合政府”描述多党联合执政的概念。既然如此,在需强调中国政府由中共领导、执政的施政偏向时,使用“中共政府”、“共产党政府”即如上述例子一样是很普通的用法,惟现行方针两岸四地用语里竟明确禁用“中共政府”一词,建议在该段落删去相关表述。--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3日 (五) 17:53 (UTC)[回复]

多说一句,我认为基于相同的理由、中共当局在部分条目内也是合理使用的一部分,而且可能更具有中立性,我认为这个词也应该正式解禁--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3日 (五) 18:22 (UTC)[回复]
对中国共产党的称谓#中华民国对中共的贬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16 (UTC)[回复]
“中共政府”一词具有负面意义,和民主前的“国民党政府”一词差不多。这个和称呼多党制国家的历届政府不一样。另附上过往讨论供参考: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存档1#关于指代名称引起的一些问题Wikipedia talk:避免地域中心/存档4#修改避免地域中心方针Talk:中国共产党/存档3#关于条目中“中共”一词的使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存档3#增修MOS:两岸以促衡平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1:20 (UTC)[回复]
未见“中共政府”一词在仅讨论中国大陆内部施政问题时有何贬义,如果您认为可以从中共认为是侮辱的角度来判定何为贬义的话,那么所有中立表述都会具有贬义--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4日 (六) 15:41 (UTC)[回复]
感觉类似建国后的“中共当局”、中文的“台军”,不承认其合法性的在用,所以显得贬义。--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20:59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中共当局”确有贬义的话,那您对“中共政府“一词的评价为何呢?顺便说下个人看法。我认为“政府“(government)是有较积极意味的称呼,“政权“(regime)是有较负面意味的称呼,而“当局“(administration)则是介乎于政府和政权之间的中性用法。--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03:44 (UTC)[回复]
我认为这种强指性的名词,本身就有类似“捧杀”的意味,不建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15日 (日) 07:24 (UTC)[回复]
强指性是指?如何捧杀?我未能理解您的意思--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09:36 (UTC)[回复]
如下面所说。——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9月18日 (三) 07:26 (UTC)[回复]
除非所引用原文这样说,不然可能是有暗示性的非中立表达。对说话人来说,“政府”比“政权”的权威性高,但我不觉得会更积极或负面,还得看上下文。比如某某政府做了坏事,在暗示其他党派执政时可能更好;某某政权做了好事,暗示它虽未成功但民心所向。--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9:02 (UTC)[回复]
大陆的政体和你提到的多党制有区别,不同情况应该区分对待,比如“朝劳政府”“苏共政府”就听起来很奇怪。
如果需要强调中国政府由中共领导、执政的施政偏向,我认为应该直接使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政下,……”。--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9月15日 (日) 09:54 (UTC)[回复]
太长了,有时间需要以主语形式来强调--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5日 (日) 11:18 (UTC)[回复]
加顿号就好了嘛,“中共、政府如何如何”,就像“党和国家”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6日 (一) 09:51 (UTC)[回复]
“中共”这个词长期被台湾地区污名化,导致这个词在某些地区已经不单纯只是中立的名词了。类似于“支那”一样,现在已经不是中立名词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04:01 (UTC)[回复]
看不出中华民国如何污名化中共一词,难道对岸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你才高兴?(笑)[开玩笑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6日 (一) 09:50 (UTC)[回复]
随手一搜 一堆青鸟1450在污名化“中共”,现在“维尼”和“包子”都被他们恶意指代了。另外,还有出征那些使用“大陆用语”的,称之为“支语”,也有俗称他们为“支语警察”——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1:44 (UTC)[回复]
哈?不管是“维尼”还是“包子”不都是大陆网民先兴起的?就连用“支”、“蜘蛛”称呼中国的不也是自reddit上某个简中sub才开始大量流传的?--Miyakoo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20:03 (UTC)[回复]
哪位大陆网友发明的?怎么证明是大陆网友?确定不是1450或者恨国党反串?——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23:47 (UTC)[回复]
哪位“青鸟”、“1450”发明的?怎么证明是“青鸟”、“1450”?确定不是大陆人或者恨台党反串?
确定不是1450或者恨国党反串?1450就算了,恨国党是自动除大陆籍还是不可能是大陆人?--Miyakoo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3:41 (UTC)[回复]
把维尼和包子拿出来说事也有点好笑了,强显IP属地之前也是一群人信誓旦旦说网上全是1450,结果呢出征这个词又是谁最开始用的呢。[离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1:01 (UTC)[回复]
“中共”类似“支那”?那要不要把《中国大百科全书》给起诉了每次看到Ericliu君称“中共当局”我都非常感动,将大陆习惯称为“中国”的台湾用户似乎现在都已经占多数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6日 (一) 10:17 (UTC)[回复]
我其实偏好用“大陆当局”,“中共当局”政治意涵较浓厚,使用场合狭窄一些。说起来,此话题正好就是讨论相关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8日 (三) 03:09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知道,另外也注意到您“大陆当局”和“中共当局”两词一直区分地很清楚()我说的“感动”是说“不像很多台湾人将大陆称为‘中国’”,类似前面魔琴的意思。我也倾向不赞成中维用“中共政府”一词(当然更不赞成“中共当局”等),只是不认可前面将“中共”一词都排斥的矫枉过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8日 (三) 05:56 (UTC)[回复]
我知道(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8日 (三) 05:58 (UTC)[回复]
所以“中共中央“是贬义词(?)--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6日 (一) 11:58 (UTC)[回复]
@静魔魔女 请勿断章取义,我说的是“导致这个词在某些地区已经不单纯只是中立的名词了”--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02 (UTC)[回复]
@航站区:请勿偷换概念。台湾地区一些团体厌恶、敌视中共,不代表“中共”一词本身不中立;就像目前世界主流价值观厌恶纳粹,不代表“纳粹”一词就不中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6日 (一) 12:19 (UTC)[回复]
他说的不是全无道理,不过这可能涉及地区词和简称习惯的差异。在文章中用中共指整个中国共产党,现在‘大多’是非认同者在写,且多是批评态度。在大陆简体现行习惯下,会称“中国共产党”(中性)、“党”。不过文章标题可能简写“中共”。“中共中央”、中共xxx部门等简称是另一回事。类似称呼一个人的大名、乳名、外号所呈现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词汇中立不代表用法中立。--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46 (UTC)[回复]
啊?“中共”这个词不中立?那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鲜出炉的报道也不中立?中国共产党自己都在用这个词,肯定是没问题的吧。--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46 (UTC)[回复]
“中共xxx”与直接的“中共”我认为情况不同,以及标题与正文不同。可以尝试将正文中的全称全部替换后阅读,语感有无差异。--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55 (UTC)[回复]
是的“中共”这个词长期被台湾地区污名化,导致这个词在台湾等地区已经不单纯只是中立的名词了(在大陆地区仍然是中立名词)——对中国共产党的称谓#中华民国对中共的贬称--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5:30 (UTC)[回复]
引用@自由雨日的话:

台湾地区一些团体厌恶、敌视中共,不代表“中共”一词本身不中立;就像目前世界主流价值观厌恶纳粹,不代表“纳粹”一词就不中立。

我觉得这显而易见,没有什么好争执的。台湾有人厌恶、敌视中国,觉得“中国”是不好的词语,是不是也要提议把“中国政府”列为禁语呢?--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4:33 (UTC)[回复]
不认同,那么支那也可称中立词语,受到台湾法院支持,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避免使用之词汇怎么能禁止呢。--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4:46 (UTC)[回复]
“中共”是“中国共产党”的简称,“中国”是一个地区的总体称呼。“支那”这个词语本为音译的中立词,是因为侵华战争期间日军的使用而带上负面意涵的。而台官方使用的词多为“对岸”、“中国大陆 /(大)陆方”、“中共”。所以这些称呼都是不中立的吗?如果说是贬义称呼的话,恐怕以前的“共匪”更符合标准吧。如果说是因为民间使用导致这个词语有不好的意涵,那应当先证明这种用法已经相当广泛。--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5:42 (UTC)[回复]
中共本来是中性词汇,但因为反中共的势力通常用此简称代替全称“而带上负面意涵”,这不代表中共完全是负面词汇,但也必须注意其负面效果。不止是“民间使用”。“证明这种用法已经相当广泛”未理解,是要求可靠来源说简称“中共”带来的意涵,还是要某种使用统计。--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6:01 (UTC)[回复]
我想起了我写1932年经济项目纲要条目时的遭遇,老实说这里的讨论某程度上算是当时DYK的争论的翻版。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8:21 (UTC)[回复]
你说“支那这个词语本为音译的中立词,是因为侵华战争期间日军的使用而带上负面意涵的。”同理“中共这个词语本为音译的中立词,是因为国共内战至今国民党和后来的民进党的污名化而带上负面意涵。”--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6:08 (UTC)[回复]
首先,中共是中国共产党的缩写词,不是音译词。其次,“支那”这个词仅有大日本帝国(及其傀儡)在使用,无论是国共两党还是民间都不会使用这个词。而“中共”一词无论是中国共产党还是台湾政府,甚至是及其反对共产党的法轮功都在使用,具有泛用性。最后,先不说“中共”这个词在台湾或其他地方是否有负面意涵,如因为一个词被部分个人或团体抹黑而带上负面意涵就不得使用,那“港独”(香港独立的缩写)、“台独”(台湾独立的缩写)这样在中国大陆有着毫无争议且极其明显的负面意涵的词汇也不可以使用?--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3:19 (UTC)[回复]
那似乎不是@静魔魔女的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7日 (二) 15:47 (UTC)[回复]
@糯米花--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3:39 (UTC)[回复]
抱歉,引用错了--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3:46 (UTC)[回复]
改一下吧?以免给当事人(以及其他用户也可能)造成困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2:25 (UTC)[回复]
最一开始我被莫名其妙地at到那边看了一眼以后改和不改已经没有本质区别了x--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26日 (四) 00:28 (UTC)[回复]
其实扪心自问,当今媒体使用“中共政府”一词,相对于所谓“中国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等,通常正面意涵不大;又中共一党执掌北平政权已七十余年,未见更易趋势,故一般而言亦无必要特地使用带政党性质之“中共政府”称呼大陆当局,以为区别。本人认为相关规定应予保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8日 (三) 03:09 (UTC)[回复]
民进党网军利用绿媒到处造谣抹黑,企图把中共污名化。柯文哲就是被绿营污名化例子。--北极企鹅观赏团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3:46 (UTC)[回复]
有句老话说得好“揣着明白装糊涂”,其实大家懂得都懂--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6:50 (UTC)[回复]
关于中共一词,我的意见同User:Techyan/媒体综述#题外话:有关“中共”一词的用法。关于中共政府一词,附议Eric Liu的发言。如果需要强调政府由中共领导,可以使用“中共(党委、市委、……)、政府”等形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5:03 (UTC)[回复]
另外我其实想解禁MOS:中共不允许直接出简写的规定,至少允许“中共中央”和“中共(某)委”。这两个词还是很常见不会有疑义的,写全称也很麻烦。如果还认为可能有歧义的话加内链大概就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1:04 (UTC)[回复]
我想应该是台湾人不太能够意识到“中共政府”这个词带给大陆人的别扭感,或许这样比喻就能理解了: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缩写成“中共政府”,就像把“中华民国统治下的台湾”缩写成“中国台湾”一样。
你说“中华民国”的缩写是不是中国呢?是,但是我想大部分人都能理解这样径直缩写不恰当。
对于大陆人来说,虽然共产党是长期执政,但是党和政府终究还是两回事,“中共政府”这个词很明显党政不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19 (UTC)[回复]
或者再讲一个例子,“中共政府”这个词就好像把2024年以后的赖清德政府叫成赖清德内阁一样。赖清德的确对卓荣泰内阁有(事实上绝对的)领导力,但在组织架构上是分开来的(总统府并不直辖行政院)。同样,虽然中共的确领导政府,但是中国政府并不是中国共产党组织架构的一部分。--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7:08 (UTC)[回复]
那就是我讲的(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4日 (二) 05:39 (UTC)[回复]
本站只限制“中共政府”、“中共当局”、“中共军队”,却不限制党国程度远远更低的其他“◯◯党政府”、“◯◯党当局”、“、“◯◯党军队”等,确是不合比例、不合事理。至于前三者的负面词性或与之关联的负面语调是否多于后者,相关研究更可靠,各人观感难免受限而偏颇。但若尚无相关研究,暂且分析:词性方面,均为政党名称以同等结构构成,词性无差异,或者说对党国程度越深者越准确。与之关联的负面语调方面,以下三角度观察:一、中共中央台办使用的“民进党当局”与陆委会使用的“中共当局”,相较其比例及所在语句的激进程度,前者更高;二、数以千计的中国大陆官方媒体使用的“民进党当局”与为数甚少的台湾官方媒体使用的“中共当局”,以平均单家媒体相较其比例及所在语句的激进程度,前者也更高;三、中国大陆教科书使用的“国民党当局”与台湾教科书使用的“中共当局”,相比所在语句的激进程度,前者遥遥领先;中国大陆教科书使用的“国民党政府”与台湾教科书使用的“国民党政府”,相比所在语句的激进程度,前者仍然遥遥领先。总之,“中共政府”、“中共当局”等词在实务中相较于中国大陆所用的同等词语,与之关联的负面语调实非突出。当然不可忽视的一点是,中国大陆长年将国外不具褒贬的字词赋予褒贬之意,以致部分人士对有关字词观感不佳。可以设想:中国大陆人对“习近平政权”、精通中文的日本人对“岸田政权”的正负语调值评分,前者平均评分会更接近负值;中国大陆人对“习近平当局”、精通中文的北美华人对“拜登当局”的正负语调值评分,前者平均评分会更接近负值;中国大陆人对“中国政客”、精通中文的大马华人对“马国政客”的正负语调值评分,前者平均评分会更接近负值。或许无需民调,复查在中文维基百科,是哪国的“政客”最常被改成非“政客”之词,哪国的人名+“当局”之语最常被改名,即知一二。--— Gohan 2024年9月24日 (二) 08:25 (UTC)[回复]
我也一直倾向支持1927—1992年的民国政府禁用“国民党当局/政府”来指代。事实上民国大陆时期的条目用到“国民党当局/政府”的很可能是照抄或者简单改写(close paraphrase)中共材料,可能有POV的问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0:54 (UTC)[回复]
行宪以前,除有必要强调等情况外,可通用“国民政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5日 (三) 05:46 (UTC)[回复]
不能一概而论,还要具体区分中原的“临时政府”“北洋政府”“汪伪政府”以及东北的“伪满政府”--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6:35 (UTC)[回复]
噢,是的,我的意思是用以指称训政时期国民党执政之中国政府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5日 (三) 06:47 (UTC)[回复]
还是要说一下:“国民政府”与“国民党政府”是两个不同的词,前者是1947年中华民国行宪前的中央政府的正式名称与行宪后(至解严前?)的中央政府的通称,而后者才是强调中华民国的党国体制的称呼。Sanmosa 武昌起义113周年纪念 2024年10月10日 (四) 02:02 (UTC)[回复]
举两个例子:如果对一个台独分子或港独分子说“你是中国人”那么他会觉得被冒犯了;如果对一个美国黑人唱“阳光彩虹小白马”那么他会觉得被冒犯了。所以原本很多词汇本来是中性或中立的,但是使用的意图或者场景不同,给人造成了不适或者冒犯,那么就是“非中立”或“非中性”——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0:00 (UTC)[回复]
再补充一个,原本诸葛亮称“卧龙”庞统称“凤雏”,本来是形容忠诚和智慧的褒义词,结果现在“卧龙凤雏”在大陆的网络意思完全变味了,变成了形容俩傻子--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0:32 (UTC)[回复]
西虹市首富》导致的。[离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0:50 (UTC)[回复]
所以你要因此提禁“中国人”这个词吗?--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1:09 (UTC)[回复]
确实不能在务实的台独工作者这类相关人员条目里描述他为“中国人”,因为不符合中立性--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4:59 (UTC)[回复]
(+)支持,但是要提醒您,这个提禁若是MOS:CHINA内的,将覆盖全部条目哦。--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07:30 (UTC)[回复]
离题提示,另外,你当然也可以单独去提案,把务实的台独工作者赖清德条目提案禁止提及他是“中国人”--航站区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15:03 (UTC)[回复]
“既然如此,在需强调中国政府由中共领导、执政的施政偏向时”,为什么需要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因特定政党执政而产生的施政偏向(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长期由一党执政,其倾向不言自明)?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强调这种施政偏向?Fire Ice 2024年10月5日 (六) 10:45 (UTC)[回复]

再谈一遍关注度(人物)的省市区人大和政协委员争议

我现在建议,鉴于中国“大人数议会”的特殊性,另行规定只有相关人大、政协、党委机关的常委会成员才能因为关注度(人物)获得关注度,以此解决相关争议。如果随随便便一个上海市普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可以无条件被视为有关注度的话,那么简直要造成小条目成堆的灾难了。另外如果诸位不同意我的提议,认为应该保持现行文本,我认为这等同于诸位认同我后续创建相关普通省市区人大代表条目的合理性--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9月13日 (五) 18:43 (UTC)[回复]

对大陆政治人物的关注度建议标准是Wikipedia_talk:关注度_(人物)/存档4#c-GZWDer-20230828192000-有待讨论的。地方的人大和政协,
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政协副主席(这些是副省级)以下的都不作为收录标准。--GZWDer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3:48 (UTC)[回复]
(...) 吐槽,很多地方(甚至是全国人大)的代表都不知道是哪位,尤其是名字重名的代表,消歧义我都不敢碰 囧rz……--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42 (UTC)[回复]
是欸,就没有什么网站/文件完整地介绍这些代表的详细资料(比如出生日期)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7:28 (UTC)[回复]
十二大、十三大的时候有,[19]。--Kcx36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7:49 (UTC)[回复]
我认为首先应该要确定地方人大是否“立法机关”,如果地方人大不是“立法机关”,又或是社群认为可以在指引执行上不将地方人大视为“立法机关”的话,那为地方人大代表创建条目一般而言是不合理的。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3:13 (UTC)[回复]
@Sanmosa,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条和第八十一条,
  1.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具有地方立法权。--———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9月27日 (五) 03:12 (UTC)[回复]
那需要讨论的事情就是我们要不要在指引执行上不将地方人大视为“立法机关”了,我倾向于这样做。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7日 (五) 13:47 (UTC)[回复]
我认为就算论证了某级别有关注度,最好的做法也是特设列表综合一起,因为人数极庞大,但官方发布的通常就只是一个没有更多信息的名单,很多人的内容只是来自所在单位的简单履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4:01 (UTC)[回复]
更多的是只有名字。--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07:29 (UTC)[回复]
在上次2022年的讨论中,我认为“不能把省人大认为是立法机关”,建议改为“国家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或代表”,但是Sanmosa指出“世界上有国家是联邦制的”。(Wikipedia_talk:关注度_(人物)/存档3)查阅英文维基百科BIO指引,果有惊喜,所以中维确实需要英维的指引(正论)。按照英维BIO所写,假定notable的是“担任过国际、国家或(对于采用联邦制或类似政府体制的国家的)州/省级公职,或担任过这些级别立法机构成员的政治人物和法官。”(Politicians and judges who have held international, national, or (for countries with federal or similar systems of government) state/province–wide office, or have been members of legislative bodies at those levels.en:WP:BIO)这一做法就避开了非联邦制国家的地方立法机关的问题。Fire Ice 2024年10月5日 (六) 08:23 (UTC)[回复]
再看分类:历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创建条目最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已建至2794个,最少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也有211个,我随便查几个,认为均满足GNG要求,这已经达到了英维BIO指引希望满足BIO就几乎能满足GNG的期望(你维其实也怀有这种期望,只是没见明文写罢了)。Fire Ice 2024年10月5日 (六) 08:40 (UTC)[回复]

管理人员申请指引基础修订

本站“管理人员申请指引”往年设有申请通过之最低总票数标准(“投票通过标准是有效支持票数至少25票”),以免参与太寡,难以形成授予权限之充分共识,此适用于管理员及行政员,并经年沿用;另外,监督员用户查核员也适用相同或更高标准。惟该等规定今已不见于指引,似乃当年社群全盘更新管理员安全投票及(或)“临时”权限相关规定时,修订未及注意,无意间予以删去,而与其他两方针有所参差,结果亦颇显突兀,甚而需要标注例外;与其如此,不如直接恢撤销规定即可。今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在即,本人提议补回相关文字,以确保管理员及行政员申请通过之基本共识基础:

现行条文

行政员须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员申请是否获得通过。支持率达75%者,将获授予申请之权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和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员申请支持率达65%、但不足75%者,亦得获授予为期六个月的“临时权限”;临时权限与一般不限期权限无异,但需在任期结束前重新申请,并在投票中的支持率达75%,才能继续保留权限。

提议条文

行政员须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员申请是否获得通过。各该申请之有效支持票数至少25票,且支持率达75%者,将获授予申请之权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和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员申请支持率达65%、但不足75%者,亦得获授予为期六个月的“临时权限”;临时权限与一般不限期权限无异,但需在任期结束前重新申请,并在投票中的支持率达75%,才能继续保留权限。

以上,请社群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6日 (一) 06:43 (UTC)[回复]

此外,本人注意到用户查核方针中有仲裁委员会相关描述,本地行将建设仲裁委员会,虽基金会尚未返还本地自行任命用户查核员之权限,惟相关规定或仍应予调整,以实际反映本地现况。并此叙明,以供参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16日 (一) 06:43 (UTC)[回复]
更早的时候是要求支持票加反对票不小于25票。--GZWDer留言2024年9月17日 (二) 15:46 (UTC)[回复]
再稍候几天,看有没有新意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26日 (四) 17:42 (UTC)[回复]
属于小修改,我觉得连公示也不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3日 (四) 13:13 (UTC)[回复]

7日时间已过,基本无反对意见,就此修订 公示7日,2024年10月18日 (五) 14:41 (UTC)结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1日 (五) 14:41 (UTC)[回复]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是否需要更改?

台湾的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会在9月1日起修订“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名称为“新冠并发重症”。在这个条文的名称中,台湾的部分是不是要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名称修改为“新冠并发重症”?相关的条目,以及字词的转换,是不是也要相应更改?--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4:35 (UTC)[回复]

一律用“2019冠状病毒病”即可,我看新加坡的官方译名也可以考虑废掉了【直译但是用词不同,还是留着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6日 (一) 15:24 (UTC)[回复]
其实就著现在的情形,我也倾向于一律用“2019冠状病毒病”。我建议设置转换机制,使“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与“新冠并发重症”,如果社群认为适合的话)在台湾以外的模式、“2019冠状病毒疾病”在新加坡以外的模式一律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但是反之不然。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8:24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提出一个草案了。--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3:22 (UTC)[回复]
提案可以,目前需要看社群有没有其他意见--Benho7599 坚决拥护以芙宁娜同志为核心的枫丹 2024年9月18日 (三) 15:21 (UTC)[回复]
那我开个公示?--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7:53 (UTC)[回复]

糯米花的提案

现行条文
  • 条目内文中(不含参考来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条目内文应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状病毒疾病”;台湾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或SARS-CoV-2(中国大陆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台湾作“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状病毒2型”;新加坡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进行命名,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称呼应以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状病毒疾病”;台湾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或SARS-CoV-2(中国大陆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台湾作“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状病毒2型”;新加坡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进行替换。在“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三者之间、“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状病毒2型”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四者之间可以分别设置字词转换
  • 如未有共识支持,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四者之间、“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状病毒2型”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五者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或手动把它们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将被视同破坏,并应将被修改的称呼恢复至首次出现上述几种称呼之一时的版本。
提议条文
  • 条目内文中(不含参考来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注 1],否则条目内文应使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状病毒疾病”;台湾作“新冠并发重症”)或SARS-CoV-2(中国大陆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台湾作“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状病毒2型”;新加坡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进行命名,行文中存在的其他称呼应以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新加坡作“2019冠状病毒疾病”;台湾作“新冠并发重症”)或SARS-CoV-2(中国大陆作“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台湾作“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状病毒2型”;新加坡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进行替换。在“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新冠并发重症”三者之间、“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状病毒2型”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四者之间可以分别设置字词转换
  • 如未有共识支持,在“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及“新冠并发重症”四者之间、“SARS-CoV-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型”、“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状病毒2型”及“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五者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或手动把它们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将被视同破坏,并应将被修改的称呼恢复至首次出现上述几种称呼之一时的版本[注 2],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注 3][注 4][注 5]

--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3:30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文件等专有名词,如“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不得改成“北京市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19冠状病毒病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2. ^ “首次出现同义词之一时的版本”的定义如下:
    1. 设1712年2月27日A把“该患者的2019冠状病毒病已经治愈”改为“他已治愈”,1712年2月30日B把“他已治愈”改为“该患者的新冠并发重症已经治愈”,应该计算B的加入动作为“首次加入”,因为两次动作已相隔相当一段时间,故若C将“该患者的新冠并发重症已经治愈”改为“该患者的(同义词)已经治愈”,应退回至1712年2月30日的版本。
    2. 设A把“该患者的2019冠状病毒病已经治愈”改为“他已治愈”和B把“他已治愈”改为“该患者的新冠并发重症已经治愈”两个动作的相隔时间在24小时内(例如两者都在1712年2月30日发生),此时应该计算加入“该患者的2019冠状病毒病已经治愈”句的动作为“首次加入”(该动作可能是1712年2月1x日作出的),因为两次修改动作相隔的时间较短,故若C将“该患者的新冠并发重症已经治愈”改为“该患者的(同义词)已经治愈”,除非该同义词是“2019冠状病毒病”(与A修改前的版本一样),否则应退回至A修改前的版本。
  3. ^ 上述规定具有无限追溯力(无限溯及过往)。
  4. ^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5. ^ 此规则在2020年7月19日进行了一次修订,该修订根据《忽略所有规则》方针直接实施,详情见此

重提一律使用COVID-19的直译,停用台湾官方名称

2020年的妥协案中,禁用了已经占优的“新冠”等名称,各地区采用COVID-19的直译“2019冠状病毒(疾)病”,而台湾因为不是WHO成员而得以使用其自定义的官方译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这并不符合字词转换的要求,且因此无法写入全站字词转换表。既然我们选择了不用(在各个地区都压倒性地常用的)“新冠”等名称,我们应该一视同仁,在各用字版本均使用WHO命名的“COVID-19”的直译。现在台湾官方正好修改了其疾病名称,台湾的维基人也不用去适应一个新的名称,各地编者也不需要花费时间在复杂的字词转换上。(而且既然台湾都用了“新冠”,COVID-19命名的政治争议应该起不了什么波澜了。)

因此我提议停用台湾官方名称,各用字版本均采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作为COVID-19的中文名称。我在谷歌简单搜索了一下发现“2019冠状病毒疾病”明显比“2019冠状病毒”更常用,因此我建议台湾用字和新加坡用字一致,为“2019冠状病毒疾病”。使用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的页面可以用{{NoteTA}}单向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2019冠状病毒病、2019冠状病毒疾病作为COVID-19的中文直译加入全站字词转换表。

吐槽一句,“新冠并发重症”是什么鬼名字?“新冠并发重症重症患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19:14 (UTC)[回复]

根据卫福部原文确实是指重症患者大概 囧rz……
‘另修订病例定义,调整临床条件为“发烧(≧ 38℃)或有呼吸道症状后14 日(含)内出现肺炎或其他并发症,因而需加护病房治疗或死亡者。”’--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4年9月19日 (四) 15:30 (UTC)[回复]

草案(章节标题和标点符号的修改并没有尽数体现于高亮中)·预览
修订方面:

  1. 废除“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用词,台湾改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已有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允许使用单向转换。
  2. 补充SARS-CoV-2已经加入全站字词转换的信息。讨论存档
  3. 修改了中国大陆对于变体的命名格式,改用希腊字母中文名称,而非英文名称。
  4. 未来的变体命名系统一段,“希腊字母均已使用于命名”的条件修改为“希腊字母已用尽”。已经跳过NyXi
  5. 删除了已实质变动的条文的共识讨论链接。
  6. 调整目录结构,合并相近的但书并独立成段,精简部分段落,调整一些语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19:43 (UTC)[回复]
Special:Diff/84260775/84260838:修改了中国大陆对于变体的命名,改用希腊字母中文名称。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20:04 (UTC)[回复]
能不能允许用“COVID-19”(不转换)?📕📙📒📗📘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戒赌热线:2343-2255 2024年9月18日 (三) 22:08 (UTC)[回复]
这本来就是允许的,你是否真的有认真看过条文?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22:33 (UTC)[回复]
囧rz……不好意思,只看了魔琴君的修订,漏看了前面的内容。📕📙📒📗📘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戒赌热线:2343-2255 2024年9月18日 (三) 23:23 (UTC)[回复]
此方案也可以--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22:36 (UTC)[回复]
为什么不所有地区统一一律使用世卫组织的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8日 (三) 19:46 (UTC)[回复]
(&)建议一律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一劳永逸解决转换等问题。不能因为新加坡官方使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就保留这一名称,就像不能因为中国大陆官方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就保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名称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07:54 (UTC)[回复]
我觉得先不要大规模的重整格式比较好。就我上面‘设置转换机制,使“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与“新冠并发重症”,如果社群认为适合的话)在台湾以外的模式、“2019冠状病毒疾病”在新加坡以外的模式一律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但是反之不然’的提议,我在这里给出我的版本的草案更改)。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22:56 (UTC)[回复]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可设置单向转换。同时基于“新型冠状病毒”在2019年之前曾出现并使用过的先例(例如[20]),以及有学术界提及需为尚未出现的“SARS-CoV-3”做准备的事实[21],反对使用包括台湾新使用的“新冠并发重症”等带有“新冠”的词语指称COVID-19及SARS-CoV-2(当然专有名称、来源标题及原话引用的依旧除外)。所有地区词宜统一使用世卫组织的“2019冠状病毒病”及其衍生称呼(例如“2019冠状病毒疾病”)。--💊✖️2️⃣3️⃣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07:40 (UTC)[回复]
也可以。--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2:44 (UTC)[回复]
现ping过往讨论参与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14:41 (UTC)[回复]
(3/4) @Temp3600Theodore XuTigerzengDiskdanceUjuiUjuMandanUniversehkUranus1781Walter GrassrootWolfchWonderwind2002WpcpeyXinuGodXiplusYFdyh000Ye JiluoYejianfeiC9mVio9JRyYolopertzYumetoChasingAirCwekLovewhatyoudoPigpppだ*ぜチルノ一片枫叶利諾可卡達听风吹过的声音和平至上唐吉訶德的侍從太子太保啦啦安忆尤里的1994巴波忒有钱悔晚斋扬州炒面君把酒唱离别丶林木甜浪子魚淺藍雪游魂瑞丽江的河水Renamed user 219981023809123890284098240維基小霸王落花有意12138葉又嘉蘇州宇文宙武蟲蟲飛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14:44 (UTC)[回复]
游魂和虫虫飞也Ping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4:46 (UTC)[回复]
只手动筛选了本地永久封禁(用小工具)但未列入WP:BANLOG的用户。全域锁定需要一个个点进去查,累。反正ping了他们也收不到。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14:48 (UTC)[回复]
虫虫飞快来讨论啦!--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9月20日 (五) 01:04 (UTC)[回复]
:“虫虫飞”在2021年9月被基金会行动全域锁定了。--Sinsyuan✍️💙🐻 2024年9月20日 (五) 01:40 (UTC)[回复]
(+)倾向支持,不过( π )题外话:百度百科对SARS-CoV-2的译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型”,比WHO中文网页提供的名称多一个“型”字 囧rz……--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5:46 (UTC)[回复]
WHO中文网页和大陆地区词毫无关系,WHO经常使用和任意一地中文均不相同的术语,比如将SARS称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5:54 (UTC)[回复]
但如果这样说的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实际上仍称SARS-CoV-2为“新型冠状病毒” 囧rz……--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7:24 (UTC)[回复]
新型冠状病毒”本来就是大陆最通用的官方名称啊 囧rz……只是社群不允许使用它当大陆地区词(所以同理我也反对使用新加坡的“2019冠状病毒疾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7:34 (UTC)[回复]
不许用“新冠”更好,“新型冠状病毒”一词MERS时期就有用过,本就已说明它再怎么常用,难以脱离其指代对象不稳定的本质,只能说中文圈在这方面欠缺考虑。--💊✖️2️⃣3️⃣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0:08 (UTC)[回复]
我完全赞成您“中文圈在这方面欠缺考虑”的看法,我一直极度困惑为什么要把一个病毒在正式场合叫作“新冠”这种“不稳定”的名字。不过,不管这种用法“是否欠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这一名称确实已经成为中文多地最通用的指代SARS-CoV-2的词,在中国大陆等地甚至是官方用法(现在在大陆口语或书面上使用“新(型)冠(状病毒)”一词,如无特殊语境,可以说不可能被人理解成MERS病毒等非COVID-19病毒),所以以“命名本身不合适”为由反对在中维使用我认为不一定很有说服力,也有点原创研究的味道。我是出于“能统一地区词就不要转换”的理由支持不使用“新(型)冠(状病毒)”“2019冠状病毒疾病”等名称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0日 (五) 10:16 (UTC)[回复]
这不是原创研究的问题,而是日后维护方便性的问题,既然“不稳定”,且世卫已经有了一个词义上更稳定的称呼,那当然就是以世卫的为准,有鉴于本世纪才过去五分之一就已经出现三次冠状病毒疫情了,且现在是人类与病毒共存的状态,禁掉新冠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管第四次、第五次乃至后面的冠状病毒疫情是否出现,我们不需要再为了区分2019年“新冠”和未来某一年“新冠”的问题而烦恼。--💊✖️2️⃣3️⃣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2:29 (UTC)[回复]
既然可靠来源(包括《中国大百科全书》等工具书)都已经使用了这种“不稳定”的名字,那么维基百科就不必替可靠来源操心,“2019年“新冠”和未来某一年“新冠”的问题”我想可靠来源以及政府部门会远比维百编者烦恼得多,所以我说编者的这种“超前考虑”是没必要的。当然,这不代表我支持使用“新冠”,理由就是统一,所以其实我们实质意见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0日 (五) 12:43 (UTC)[回复]
不,考虑到此次疫情的体量如此之大,超前考虑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然到时候又要进行批量替换,早点统一按世卫称呼省下这力气总是更好的。而且事实上本站也有针对某一事物称呼不遵照当地来源常用称呼的情况,一大典型例子就是中国大陆普遍使用“中国台北”称呼台湾体育代表团,但本站出于该称呼的中立性问题,无论何种语言变体都不遵从这样的惯例。--💊✖️2️⃣3️⃣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2:48 (UTC)[回复]
事实上本站也有针对某一事物称呼不遵照当地来源常用称呼的情况:我知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0日 (五) 12:54 (UTC)[回复]
现在还是有人写条目时在正文中用“新冠”,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厘清这个问题,真不是水晶球、原创研究之类的问题,毕竟没有哪一次疫情像这次这样,在维基百科里开如此之多的条目,写如此之多的内容。--💊✖️2️⃣3️⃣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13:04 (UTC)[回复]
所以我个人的意见是:对于病毒名称大陆简体应使用世卫组织中文网站的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甚至应该考虑全变体统一,就像COVID-19那样)或直接使用英文SARS-CoV-2以避免混淆(我非常确信“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的名称极罕用;SARS-CoV-2条目中的来源是社会组织“深圳市生命科技产学研资联盟”,尽管这个组织受到民政部承认但我不认为该组织对病毒的命名可以作为官方名称用)。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这个名称虽然确实有歧义但现时在中国大陆仍是绝对的官方名称且大多数人都认可,因此我对该名称的态度保持(=)中立。--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6:58 (UTC)[回复]
支持除了第一次出现之外的正文直接使用英文“SARS-CoV-2”,前面给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条目也是这么做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7:03 (UTC)[回复]
正文其实还有一段需要例外,就是命名段落;另外我认为其实条目内文的事宜都是后话,现在当务之急是确定大陆简体的病毒名称(我甚至觉得这件事应该另起一段开始讨论了)。--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1日 (六) 17:26 (UTC)[回复]
@忒有钱今年的学术论文,仍然是用“新型冠状病毒”。--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7:50 (UTC)[回复]
另外,您指的“大陆简体病毒名称”是指“变体下的病毒名称”(对应疾病名是“2019冠状病毒病”),还是“大陆官方使用的名称”(对应疾病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1日 (六) 17:52 (UTC)[回复]
主要指“变体下的病毒名称”,但此前得出的“大陆官方使用的名称”的共识也有误。--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16 (UTC)[回复]
“变体下病毒名称”的话,我觉得也是所有地区词一律直接使用WHO的用语就好了。“大陆官方使用名称”,确实,我也觉得不应是什么“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而是“新型冠状病毒”。--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15:20 (UTC)[回复]
Google搜索中,世卫组织“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用例仅1处,而“2019冠状病毒病”有1,760例,故考虑WHO的唯一一例“2019冠状病毒疾病”为误用。故而(-)倾向反对中维使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一词。我希望所有地区词模式均统一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9日 (四) 15:59 (UTC)[回复]
理论上“疾病vs病”可以算是“COVID-19直译”的地区词。我是无所谓,新加坡人和台湾人肯定也能看得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1日 (六) 18:10 (UTC)[回复]
我个人没那么坚持,能统一为COVID-19且不用转换也省事。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9月19日 (四) 17:43 (UTC)[回复]
同。--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9月20日 (五) 01:06 (UTC)[回复]
+1。--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7:03 (UTC)[回复]
(+)支持 从台湾cdc官网原文来看,“新冠并发重症”一词更像是特指在2024年9月以后,得了COVID-19且表现出较严重症状的患者(“另修订病例定义,调整临床条件为“发烧(≧ 38℃)或有呼吸道症状后14 日(含)内出现肺炎或其他并发症,因而需加护病房治疗或死亡者。”[1])。用这个名词来指代从2019年开始的疾病名称并不合适。把所有地区对于COVID-19的指代全都直译为“2019冠状病毒病”更合适一些。Wonderwind2002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05:26 (UTC)[回复]
我是支持使用COVID-19的直译或者直接用英文的(至于病毒我支持只使用直译“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况且这是少有的能够达成共识的中立命名。--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33 (UTC)[回复]

以上暂时可以得出停用台湾官方用词的共识,现在拆分出两个议题以推进讨论进程。若对于此共识有异议的请在本条留言下方提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7:12 (UTC)[回复]

拆分议题A:是否转换疾病-病

目前台湾正体以外的模式下,COVID-19的中文直译亦有地区词差异,陆、港、澳、马采用“2019冠状病毒”,新采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自由雨日认为既然不用陆、台官方使用的“新冠”,也不应该用有新国官方背景的“疾病”,而且省去了字词转换的问题。我认为“疾病”和“病”是COVID-19直译的差别,和“新冠感染”“新冠并发重症”性质并不同,取此而去彼其实可以自圆其说。现拆分出来讨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7:12 (UTC)[回复]

我支持全部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4:55 (UTC)[回复]
我原则上支持全部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但如果新加坡编者认为“2019冠状病毒疾病”更符合新加坡中文的语法习惯,成为字词转换我也觉得未尝不可。--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27 (UTC)[回复]
我支持在新加坡以外的模式全部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至于是否在新加坡模式转换为“2019冠状病毒病”可以再探讨。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3日 (一) 13:29 (UTC)[回复]
不论官方定名,“2019冠状病毒疾病”在新加坡非官方主流来源亦远比“2019冠状病毒病”常见,应当保留。--— Gohan 2024年9月29日 (日) 08:08 (UTC)[回复]
这样的话,“新(型)冠(状病毒)”在中国大陆非官方主流来源更是远比“2019冠状病毒(疾)病”常见,岂不是更应保留?(~)补充:我认为不必保留“zh-sg 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原因绝非“既然不保留中国大陆等地的官方/民间用词,那么公平起见也应不保留新加坡官方/民间用词”这个理由(这只是论证该做法合理性的一个理据),而是我有强烈的“能不转换地区词就不要转换地区词”即“尽量各地统一”的观点。既然新加坡常用“2019冠状病毒疾病”,那么想必也不会对“2019冠状病毒病”这一名称感到困惑,统一成“2019冠状病毒病”带给新加坡读者的困扰比起其他地区来其实反而是最小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9日 (日) 19:01 (UTC)[回复]
新冠病毒和新冠病毒感染是不同定义。(~)补充 部分文献还略称“冠状病毒病(COVID-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22],或误称“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23]。感觉名称不是特别严格,只是常见度及规范有不同。--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00:41 (UTC)[回复]
我似乎没提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这是COVID-19的官方中译)?这些文献显然是极少数,“新型冠状病毒”是绝大多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0日 (一) 03:37 (UTC)[回复]
是,参考2019冠状病毒病的标准译名栏目。我是指,“新型冠状病毒”对应2019-nCoV,无法与“2019冠状病毒病”来比较常用性吧。--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07:12 (UTC)[回复]
啊抱歉,看岔了……这里是讨论疾病,那就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新冠感染”“新冠”比“2019冠状病毒病”常用得多。--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0日 (一) 08:33 (UTC)[回复]
对“新型冠状病毒”去留不置可否。但不止一人指出“新型冠状病毒”存有歧义。故“新型冠状病毒”与意义惟一的“2019冠状病毒疾病”不可类比。多说一点,“2019冠状病毒疾病”与“2019冠状病毒病”的转换应纳入全局转换。--— Gohan 2024年9月30日 (一) 01:58 (UTC)[回复]
“新型冠状病毒”已经是专有名词(至少在大陆是),而非“新型的冠状病毒”这种普通短语。现在不论是中文可靠来源还是口语语境,99%以上的“新型冠状病毒”都是指SARS-CoV-2。当然,我不会因此而倾向保留这一名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0日 (一) 03:40 (UTC)[回复]
若能指出“2019冠状病毒疾病”与“新型冠状病毒”有共同缺点,则援引“新型冠状病毒”反对保留“2019冠状病毒疾病”尚且在理;若非如此,近似集体主义式拉人下水,并无说服力。--— Gohan 2024年10月4日 (五) 08:46 (UTC)[回复]
并无共同缺点,(※)注意:请避免使用“近似集体主义式拉人下水”等诉诸动机、违反善意推定的说辞。已经指出我反对“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理由并非援引或类比“新型冠状病毒”等,而是因为我观点强烈倾向“尽量统一地区词”,这是我一贯的观点而不是突然用来论述本地区词的。您可以反对我“尽量统一地区词”这一观点,但不要无端将对方的行为或动机说成是“拉人下水”。@微肿头龙您对“zh-sg的‘COVID-19’地区词”这一问题怎么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4日 (五) 10:11 (UTC)[回复]
新加坡地区词我也不是很知道,我只知道他们比较习惯简称“冠病”,其他不太知道。我比较希望所有地区词统一使用一种称呼啦。病-疾病这种小差别我觉得对于理解没有特别大的影响,应该不需搞地区词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4日 (五) 14:16 (UTC)[回复]
并非诉诸(任何人的)“动机”,只是对脱离任何人的意志的“论证”/做法的譬喻。说是“近似……拉人下水”,主要是就印象过深的“既然不用陆、台官方使用的“新冠”,也不应该用有新国官方背景的“疾病”,而且省去了字词转换的问题”而言,当时忘记阁下说过的“我认为不必保留“zh-sg 2019冠状病毒疾病”的原因绝非“既然不保留中国大陆等地的官方/民间用词,那么公平起见也应不保留新加坡官方/民间用词”这个理由(这只是论证该做法合理性的一个理据)”。这种“既不,也不”的“论证”/做法(并非动机)喻为“近似……拉人下水”并不为过。另外阁下也承认这是“论证该做法合理性的一个理据”。阁下若不满意,可另想一个生动的譬喻。无论譬喻为何,既无共同缺点,援引“新冠”铲除“2019冠状病毒疾病”无说服力这点不变。“2019冠状病毒疾病”与“2019冠状病毒病”显然相似,共有专业、严谨、意指惟一的优点,相对而言更应共进退;有何理由以一个不相似、不专业、不严谨的名称逼退一个专业、严谨、意指惟一、在地(中文)常用的正式名称?
“尽量统一地区词”本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各地用词一致,一般不会作为地区词讨论;地区词的有无,取决于外界,而非维基百科的意志;抹杀现实存在的地区词差异,也与字词转换处理传统背道而驰。
此外,“2019冠状病毒疾病”与“2019冠状病毒病”是否转换、“2019冠状病毒疾病”可否在维基百科继续存在,是两码事。不知上方有无讨论。如果不设地区词转换,认为“2019冠状病毒疾病”书写有错的人改为“2019冠状病毒病”,是否地区词破坏或其他类型破坏?避免这种无价值的改动(或相反的改动),不是好事一桩?
况且,“2019冠状病毒疾病”与“2019冠状病毒病”若不作地区词转换,将有违地区词处理指引要旨(“贴近其语言习惯”)及一贯做法。世卫对“AIDS”通称“艾滋病”,www.who.int几无“爱滋病”、“爱之病”;多数星马人不会不知“艾滋病”、“爱滋病”为何物;维基百科仍然转换三者。此外“骨痛热症”等例比比皆是。何以惟独“2019冠状病毒病”变成明知各地用词不同却不被转换的孤例?--— Gohan 2024年10月6日 (日) 08:45 (UTC)[回复]
新加坡中文用户的确基本不可能不理解“2019冠状病毒病”,也有些来源使用。但是这两个名字都远远不是最常用的名字,新加坡媒体最主流叫法应该是简称“冠病”。不转换也是有理由的,既然都用了官方名字不用常用名,为什么要统一命名呢?不过我觉得这个问题实在不值得耗费大量精力,所以(=)中立 转不转换都差不多。
PS: 这ping的人真多呀...--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4年9月30日 (一) 19:39 (UTC)[回复]
“2019冠状病毒疾病”是全称,“冠病”类同“新冠”是简称,此外还有“2019冠病”、“一九冠病”等。早前考虑过“冠病-新冠”纳入转换组,调查过度转换风险之后作罢。不过现在(不加复查地)粗略回想,似乎只需禁止“新冠病毒”被转换即可避免过度转换?--— Gohan 2024年10月4日 (五) 08:47 (UTC)[回复]
fyi, google:"2019冠状病毒病"+site:.sggoogle:"2019冠状病毒疾病"+site:.sggoogle:"2019冠状病毒病"+site:.twgoogle:"2019冠状病毒疾病"+site:.tw,星、台分别有17、32倍的使用量差距。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日 (三) 13:56 (UTC)[回复]
回应“省去了字词转换的问题”:“2019冠状病毒疾病”与“2019冠状病毒病”之间一对一等价转换,干净利落,不存在任何问题;与历史用法/构词错综复杂的中港台其他名称完全不同。--— Gohan 2024年10月6日 (日) 08:47 (UTC)[回复]

拆分议题B:病毒名称

当前版本的《共识》,SARS-CoV-2(世卫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进行了地区词转换。除了“综合征-綜合症-症候群”这一地区词以外,差别在于是“呼吸-呼吸道-呼吸系统”以及“2”后跟不跟“型”。我这两天简单搜索了一下,其实有个疑问,就是《共识》反映各地区的用词倾向——这种倾向是否存在?SARS-CoV-2的中文直译本身就是复杂且罕用的词汇。上面也有些对于大陆译名的质疑声音。现在单独拆分出来讨论如何处理病毒名称。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7:12 (UTC)[回复]

中国大陆肯定是“新型冠状病毒”绝对常用;台湾那边我看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同样称“新型冠状病毒”;香港卫生防护中心倒是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其他地区我不太确定。--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6:39 (UTC)[回复]
中文直译“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应该作为病毒的正式名称,至于“新型冠状病毒”可以做简称和俗称。--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24 (UTC)[回复]
请给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这一中文名称是正式名称的来源,以及证明“新型冠状病毒”是“俗称”而非“正式名称”的来源。另外WHO称“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见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06:45 (UTC)[回复]
@自由雨日当时有官方文件给出具体正式命名,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这个名字是带“系统”的,见此。另外,WHO的具体正式命名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这个名字才是不带“系统”的,见此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3日 (一) 13:27 (UTC)[回复]
@Sanmosa啊抱歉,WHO的名字我没仔细搜,单纯根据上面魔琴的留言说带“系统”了。但上海市标准化协会的那个文件我在社群讨论存档里看到过(也是您给的),但我有点怀疑那是该协会自己翻译的(虽然当然是可靠来源,可以证明大陆“有”这一翻译),并未被官方、学界和民间普遍接受的名字——比如卫健委的文件就是“新型冠状病毒”,学界今年仍用“新型冠状病毒”,民间我很确定99%都叫“新型冠状病毒/新冠”。当然我只是论证“地区词模板”和“描述各地命名的章节”里用“新型冠状病毒”作为大陆名称,其他正文部分我认为应使用世卫组织的中文名或直接用英文SARS-CoV-2。--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13:39 (UTC)[回复]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顶多只能当香港的正式名称,另新加坡联合早报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与香港卫生防护中心使用的名称接近。--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5:12 (UTC)[回复]
要不全部用“2019冠状病毒”?--糯米花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06:59 (UTC)[回复]
这是严重的原创研究,显然不可以……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中文可靠来源将其称作这个名字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07:03 (UTC)[回复]
有的,比如新加坡联合早报曾经用过。--DrizzleD (按此给我留言) 2024年9月30日 (一) 19:22 (UTC)[回复]
我认为这不算固定的大规模使用……类似于YF提到的那些误用“新冠病毒”的例子,只是媒体较为随意地使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30日 (一) 19:33 (UTC)[回复]
是不是把“2019冠状病毒病”误解成“2019冠状病毒/病”了()它其实是“2019/冠状病毒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3日 (一) 07:06 (UTC)[回复]
我当时其实是有特地搜索过来源才确定现行的转换的,至于来源现在依然放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条目里,大家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验证。在这个前提下,我认为现行的病毒名称相关规定不需要更动。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3日 (一) 14:08 (UTC)[回复]
我其实对这个词的转换是否必要抱有疑问。按我对字词转换的理解,地区词转换主要应该是用于“许多外国译名以及新生词语[有]非常大的分歧”(Wikipedia:字词转换处理)的情况,如“帛琉”“帕劳”等影响阅读和理解的地区词差异。而像“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这种打错一个字可能都没人发现的词,地区词差异可能带来的阅读障碍可以说基本不存在。另外,地区词转换的常用性质,虽然确实能够反映一些用词倾向,但是样本量实在太少,大陆和台湾也似乎没有政府背书(?),我觉得不如全部使用世卫的命名,视作“名从主人”。如果说怕读者用错常用词的话,我们都禁用“新冠”了,这个问题真的不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5日 (三) 01:19 (UTC)[回复]
(+)滋磁统一成世卫名称。--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9月25日 (三) 18:15 (UTC)[回复]
另一个问题是去掉末尾的“型”之后“2”会和变体希腊字母粘起来,而港台一般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即,Omicron而非奥密克戎),这中间需要空格(否则会出现2Omicron这种东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日 (三) 13:52 (UTC)[回复]
好像没人看我就展开来解释一下:
目前SARS-CoV-2有几种变体用希腊字母命名,WP:CC19规定是都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其实是拉丁文转写),但是我们又有Module:CGroup/SARS-CoV-2 variant,中国大陆用希腊字母的汉译。(所以其实这一条也没有严格执行。)另外,Omicron新加坡模式也用奥密克戎。经过考察我认为简体可以合并为汉译,繁体保留英文名。
即,以Omircon变体为例:
zh-cn 奥密克戎变体
zh-hk Omicron变体
zh-tw Omicron变体
如果我们统一用世卫名“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综合症、症候群)冠状病毒2”,我们会有:
zh-cn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奥密克戎变体
zh-hk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2Omicron变体
zh-tw 严重急性呼吸症候群冠状病毒2Omicron变体
这样“2”、“Omicron”黏在一起的情况,我觉得不太合适。
不过恰好hk和tw好像都爱在“2”后加“型”🤔如果繁体统一加“型”这样就不会有问题了……但应该算是原创名称了……其实我觉得百度加“型”挺符合汉语习惯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17:10 (UTC)[回复]
世卫中文怎么称呼SARS-CoV-2奥密克戎毒株?--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6日 (日) 17:13 (UTC)[回复]
似乎是主导性地(英语:dominantly)使用汉译“奥密克戎”。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18:12 (UTC)[回复]
google:"Omicron"+"株"+site:who.intgoogle:"奥密克戎"+"株"+site:who.int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6日 (日) 18:13 (UTC)[回复]
就算加“型”字,用英文“SARS-CoV-2”时也会出现问题吧?我的观点是正文尽量直接用英文“SARS-CoV-2”而不是冗长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6日 (日) 18:22 (UTC)[回复]

现在Wikipedia:关注度 (书籍)的条件只有文学奖项,但学术书籍获有关范畴的学术奖项也该纳入,像《中国植物志》获得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现行条文

该书曾获得主要的文学奖项,比如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茅盾文学奖等,该奖项本身必须符合关注度。

提议条文

该书曾获得主要的文学奖项,比如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茅盾文学奖等,该奖项本身必须符合关注度;或学术类书籍曾获得有关范畴的主要学术奖项,该奖项本身必须符合关注度。

--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27日 (五) 08:23 (UTC)[回复]

我尝试重写一下提案的行文架构:
现行条文

该书曾获得主要的文学奖项,比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茅盾文学奖等,该奖项本身必须符合关注度

提议条文

该书:

书获得的奖项本身具备关注度。

以上,@Underconstruction00。有一点建议是可以考虑在条文里列举若干个主要学术奖项。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8日 (六) 09:53 (UTC)[回复]

其实可以简单浓缩成“该书曾获得具关注度的文学奖项或学术奖项”。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9月28日 (六) 10:21 (UTC)[回复]
那就需要视乎“不属学术类书籍但曾获得主要学术奖项”与“属学术类书籍但获得无关范畴的主要学术奖项”是否会合理出现的情形。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8日 (六) 11:42 (UTC)[回复]
同意浓缩方案,一来跨界获奖情况应该很罕见很特殊,我只想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诺贝尔文学奖有点像,二来只要是主要奖项,就算跨界也是关注度。至于会颁给书籍的主要学术奖项列举,暂时没想到,征集各位意见。--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02:07 (UTC)[回复]
新版草案:
现行条文

该书曾获得主要的文学奖项,比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茅盾文学奖该奖项本身必须符合关注度

提议条文

该书曾获得具备关注度的文学奖项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茅盾文学奖)及/或学术奖项(如英国皇家学会科学图书奖中央研究院人文及社会科学学术性专书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

以上。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30日 (一) 14:19 (UTC)[回复]

于2024年10月8日 (二) 13:35 (UTC)作调整。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0月8日 (二) 13:35 (UTC)[回复]
建议将“及/或”直接改为“或”,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就可收录了,不必强调两项都满足的情形。--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4:23 (UTC)[回复]
10月14日没反对就进行公示。--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2:16 (UTC)[回复]

傀儡方针新增“在退出状态下编辑”一节

为了就在退出状态下编辑维基百科做进一步说明,建议在傀儡方针对“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一节中的“在非登录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相关条文作出调整,参照英文版方针新增“在退出状态下编辑”一节(加入于“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中作为子章节),作为新的方针内容。拟提议全文如下:

在某些情况下,拥有账号的编辑者有可能会以未登录状态编辑维基百科,原因例如登录状态意外过期,以新设备访问维基百科,经其他网站编辑维基百科,遗忘账号密码等。未登录的编辑者不得主动欺骗其他编辑者,例如直接声明没有账号或将会话用于本方针前述列出的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为了保护隐私,在退出状态下编辑的编辑者永远不需要将其用户名与编辑时的IP地址相关联。

如使用多重IP地址进行编辑,以迷惑他人或违反上述原则,亦可视作是使用多重帐号的行为。注册用户在未登录情况下进行编辑,其IP地址亦会被视为另一个账户。故如果您因无心之失退出并作出编辑,您可联系管理员或拥有监督权限的用户以避免被误会。(引自原条文“在非登录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维持不变)

如果您担心IP编辑者实际上是一个拥有账户的用户,并且在退出时以不适当的方式进行编辑,您可以将此方针通知IP编辑者({{subst:uw-login}}可用于此目的)。如果继续发生这种行为,您可通过傀儡调查页面发起调查。

待提议通过后,从“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一节删除“在非登录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条文,并创建快捷方式WP:LOGOUT。--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9月27日 (五) 15:55 (UTC)[回复]

找到一个翻译腔问题:“会话”应该是指英文的 session 吧?虽然本人知道有这个译法,但用在这里怪怪的。据闻这个词语亦可以译“阶段”,本人甚至认为用“认证”这个词语代换也可以。进一步说,“包括没有注意到登录会话已过期、更换电脑、直接从链接转到维基百科页面以及忘记密码”整句都有点翻译腔,建议改为:“在某些情况下,拥有账号的编辑者会在未登录状态下编辑维基百科,原因可能包括其登录认证过期而不自知、以另一设备访问维基百科、直接从其他网站的链接访问维基百科,或忘记其账号密码等”。英文版对应条文的第二个原因“Changing computers”感觉非常像是智能手机普及前写下的条文,不改不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7日 (五) 16:46 (UTC)[回复]
建议“拥有账号的编辑者有可能会以未登录状态编辑维基百科,原因例如登录状态意外过期,以新设备访问维基百科,经其他网站编辑维基百科,遗忘账号密码等。因此,”。原文going to a Wikipedia page directly from a link不太理解。不知道是否该称“经其他渠道/非官方的网站编辑维基百科”。原文no policy against未体现。--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09:30 (UTC)[回复]
session就是“会话”的意思。不过呢,我看了一下,中国大陆网站都没看到过“登录会话已过期”的说法,只有“登录过期”、“登录失效”的说法。至于“登录会话”或许只在欧美网站的中文版才有吧。而百度百科关于“session”的词条是这么说的:Session直接翻译成中文比较困难,一般都译成时域(时域,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个词)。--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9月28日 (六) 14:48 (UTC)[回复]
中国大陆就是译成会话啊(例子),应该算标准译法,只是很多人可能不理解含义。初次听说web session译成时域,读秀中只有一本书这样写,绝大多数都译作会话。时域对应time-domain。--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28日 (六) 15:49 (UTC)[回复]
@YFdyh000Shwangtianyuan所以本人不是直译啊。很多香港的正式文件常说“如有争议以英文版本为准”,但中文维基百科并非如此,就算是翻译,本人也宁愿是按自己对文意的理解,重新使用符合中文语境的字词,并尽可能减少地域争议。--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9月28日 (六) 17:43 (UTC)[回复]
感谢您的意见。不过说到翻译腔问题,我看到用户页指引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作为文章所在页,用户的内容有时会遭到恶意的破坏,甚至变为一场编辑战但英文版的对应原句是:As with article pages, user pages are occasionally the targets of vandalism, or, more rarely, edit wars.其中第一句中文翻译竟然是“作为文章所在页”,很明显是严重的翻译问题,正确的翻译是:“与条目页面一样”。这边我跟各位预告一下,我之后除了小幅修订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用户名方针已开始按照英文版的内容再结合中维本地化进行重修;用户页指引的修订我仍在研究之中。--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9月29日 (日) 14:44 (UTC)[回复]
各位好,已经按照阁下的意见对提议条文进行了修改。请问还有其他意见吗?--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3日 (四) 09:25 (UTC)[回复]

七天时间已过,对该提议修订基本无反对意见,就此提议 公示7日,2024年10月19日 (六) 14:37 (UTC)结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12日 (六) 14:37 (UTC)[回复]

疑似单方面通过格式手册

本人已于今年8月份起规制用户“阿南之人”。该人在无共识的情况下擅自通过所谓“格式手册”并要求相关方按照自己的想法编缉维基百科条目,视相关领域为自已的禁脔。本人原则上同意其中绝大多数内容,惟强烈反对单方面设立“格式手册”的行径,并呼吁社群讨论并审视该“格式手册”。--——Kone718 2024年10月1日 (二) 15:11 (UTC)[回复]

(-)强烈反对:该格式手册完全经由充分讨论、合法程序而公示通过。对内容有异议,可以重新就格式手册本身发起讨论并请求修改您想要修改的内容,而不是在这里针对完全合理的所谓“单方面设立‘格式手册’的行径”本身。--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日 (二) 15:16 (UTC)[回复]
本人并不是总是有时间,每个维基人都有线下生活。且为了避免陷入争议,我几乎不看方针的讨论,从未见到“充分讨论、合法程序”的公示。本人将在近日提请对其中不合理的条款重新修定。正好趁着国庆假期,大家有时间的多一点。——Kone718 2024年10月1日 (二) 15:30 (UTC)[回复]
@Kone718那您当初就不应该随便回复。本人如果错过了什么讨论也只能自叹倒霉,而不是随便指责对方胡乱通过。--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日 (二) 15:34 (UTC)[回复]
谁能给我个链接指个路到底在哪公示的?在这里说了这么长时间了我也没见公示内容。——Kone718 2024年10月1日 (二) 15:39 (UTC)[回复]
这里啊,近视1000度的人都能看到。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日 (二) 15:43 (UTC)[回复]
很遗憾,本人只近视500度,且学业繁重没能看到。而且本人亦在讨论中提有提案,除了第5条有争议外,其他无争议条款也可成为格式手册。——Kone718 2024年10月1日 (二) 15:49 (UTC)[回复]
@阿南之人 仔细看了一下,本人认为
1.本人立场亦与您大体相同,完全是可以谈的。
2.格式手册语焉不详,漏洞颇多,本人希望在我们两人间达成共识后大幅扩充。
3.不知您是否愿意加本人的即时通信工具详谈,维基这边效率太低了。
——Kone718 2024年10月1日 (二) 15:57 (UTC)[回复]
你有没有discord或者telegram的帐号?有的话可以进行验证然后加入#wikipedia-zh-autoconfirmed,接着我们慢慢聊也行。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日 (二) 16:00 (UTC)[回复]
提请重新修订是完全允许的。但您以“自己不看讨论”为由声称他人“单方面通过”则显然已经违反WP:OWN。--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日 (二) 15:35 (UTC)[回复]
什么鬼?我都出公示7天了,期间只有支持的意见和微小修订的请求,没有任何有效反对理由。如果你有意见就应该在当时提出,而非完结后在互助客栈WP:GAME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1日 (二) 15:18 (UTC)[回复]
@Kone718阿南之人君那时有Ping您的啊,您不回,怪谁?又,隔壁Starcopter至少懂得具体说出他认为的问题所在,您这句“单方面”很不着边际。讨论总要有人主持吧?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日 (二) 15:31 (UTC)[回复]
不好意思先离题一问,有必要本人会另开讨论,@Kone718君,本人怀疑您在原创译名,刚刚又发现一个近泊岬。先前巡新页面的时候,就觉得奇怪也暂挂{{title}},请问这些在来源内看不到的也搜索不到的地理名是哪里看来的、是何故让您决定用日文名介绍俄罗斯地理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06:55 (UTC)[回复]
我看了上方的“俄罗斯远东地区地名规范”讨论以及Wikipedia:格式手册/俄罗斯远东地区用语蝼向半岛岔头子湾近泊岬似不在规范的范围内,需要专家解惑。--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07:06 (UTC)[回复]
Wikipedia:沉默与共识,所以如果认为某些规则的制定与你相关的,请不要保持沉默,就算你在假期,否则通过了,只能噎着。——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日 (三) 08:02 (UTC)[回复]
莫名其妙的议题,阁下是否要对所有自己未曾参与的方针指引进行一番抗议?你要是觉得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在此抗议已经太晚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09:41 (UTC)[回复]
既然当时有PING你,就没什么好说了。但你还是可以发起讨论尝试修订以前的共识。不过当时的讨论未有移动到Wikipedia:格式手册/俄罗斯远东地区用语的讨论页,或留下链接,这样不好,谁能处理一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0月2日 (三) 11:37 (UTC)[回复]
页面历史有diff。WP:CON/TRIAL的知晓率是否有问题?User_talk:LuciferianThomas#关于撤销 存档至--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3日 (四) 12:23 (UTC)[回复]
WP:CCC,甫通过即推翻的提案又不是没有,但也得提出建设性意见啊,这个格式手册通过的流程没有问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日 (三) 11:41 (UTC)[回复]
上面魔琴说得对,共识是可以修改。“疑似单方面通过”的表述真的很糟糕,双方都这样,那就是没完没了,也完全不符合共识形成所要求的正当合理的意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6:02 (UTC)+1 [回复]

修改Wikipedia:格式手册#自由链接的格式

请注意不要作过多的链接,例如不要把一句的每一个词,或者通篇文章都为同一个词作出多次的链接:只要链接该词第一次出现就够了。

很显然的一个例子是一个词语出现在infobox当中,然后阅读内文的时候通篇都是黑字而想要查看相关内容时可能都不记得在上面的信息框里面出现过这个链接。

改为类似“在适当的位置加入一定链接”这样更宽松的并附上几个例子可能比较好--太西浜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6:59 (UTC)[回复]

(+)赞成调整、宽松化和举例。想法:“但注意不要作过多的链接,例如过度的把一句话中每一个平常的词都加上链接,或者整篇文章中将某个词反复链接。在一段阅读范围内,同一个词建议只链接一次。”。注:阅读范围,指习惯上的阅读顺序、距离,同屏的信息框和正文中的链接可重复,可能跳过去直接阅览的新主要章节中的重要词汇也可考虑与上方附近章节中的词汇重复链接。较远的词汇第二次出现时是否允许重复链接我持中立态度。--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7:28 (UTC)[回复]
较远的词汇第二次出现我能想到的是导语和正文,还有就是前面是合并描述概要后面是分开阐释细节,就像四面半六面体#皮特里八面体里面“皮特里八面体是正八面体的皮特里对偶”出现第二次对这个加以说明的时候用了重复的链接是很方便的,尤其是对于一些术语掌握不深的情况时--太西浜留言2024年10月1日 (二) 18:42 (UTC)[回复]
(!)意见:有点离题:我不知道中国大陆、香港、澳门是否如同台湾,会区分副词、形容词的后缀(副词须用“地”,形容词须用“的”,例如快乐说话、快乐孩子),如果有,那么“过度把一句话中每一个平常的词都加上链接”显然是须更改的错字,因为“加上”是动词。另外,我也(+)赞成这个提案。-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10月2日 (三) 09:50 (UTC)[回复]
(!)意见:由于视觉问题,可考虑把信息框和正文分开处理。
  • 同一链接在同一信息框最多出现一次
  • 导言的链接应限于与条目主题有重大关系的概念
  • 在内文则应于读者“需要”了解有关用语的意义时加上链接(具体情况可斟酌,例如短条目应该全文只用一次链接,部分包含长章节(超过25行或一个屏幕高度)的条目则可考虑在该长章节以后首次出现有关词语时再加上一次链接)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4日 (五) 16:17 (UTC)👍 自由雨日觉得这挺赞的。[回复]
(+)强烈支持:和我撰写条目时的做法完全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4日 (五) 16:51 (UTC)[回复]
我自己写条目时通常都是至多一章节一次,大多数情况全文一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4日 (五) 17:54 (UTC)[回复]
这个不是通常不应该链接的对象的说明,各类情况的处理方式,都在维基百科:格式手册/链接说透了。建议将维基百科:格式手册/链接的相关内容变成格式指引。
现在这个修改,覆盖范围不够全面,上面提到的每章节只用一次的习惯,就是跟同一章节要尽量避免设立重复链接MOS:OL)。英维翻译过来的各类指引,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中维编辑,既然使用要求,英维长期实践可行,请考虑一下将对应章节指引化,在类似纲要的维基百科:格式手册修修补补,重造轮子反而空耗精力。--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5:53 (UTC)[回复]
其实问题是首先这个纲要有点过于笼统,这个用语的“只要第一次出现”相当直白,没有什么解释的空间,也不能反映现在MOS:OL里这个细部,而一般编者“符合格式手册”就去看那个最纲要的而不会纠结这些角落里的用语了,毕竟文件的上下级关系摆在那里,而且不冲突,就是讲只连一次不也避免了重复链接╮😔╭。完美符合手册的高品质条目里面反而有一些个人很难受的地方。而且这个现在英维我看比起中维现在搬的这个甚至还没有通过指引化的要细节了很多,这个话题其实就是讲那个en:MOS:REPEATLINK,那个用语十分精确的句子do not re-link in other sections if not contextually important there,双重否定就讲了上下文和阅读性的问题,至于怎么算重要了,比起一刀切,什么时候能做甚至该作这个重复链接也是该想想的呢--太西浜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6:48 (UTC)[回复]
当然指引化是有必要的,只不过现在纲要里就像上面指出的一样,和这个尚未指引化的现状内容有一点混淆,比那个还要落后一点,同步一下工作量还是比较小的,对应MOS:BUILD也只是一个章节的问题。就像MOS:IWL都能只作为一个章节先指引化,如果按工作量给出一个路线图的话,把纲要里过于绝对的文字先改改→再先一个章节一个章节指引化→最后全篇指引化,看起来是可行的--太西浜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6:59 (UTC)[回复]

非原创研究》方针《翻译》的草案被当作通过后立即对条文作多次改动

2024年9月22日公示版本

中文维基百科针对编者自行翻译外文专有名词有一定的限制[1]。当可靠来源中存在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编者禁止自创新译名,下文均讨论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的处理原则。外文人名、地名若要翻译,超出各地标准、规范、惯例(如中国大陆的翻译规范有《外语译音表》等)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外文专有名词(如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见下段例外情况)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对于不译成中文的外文专名,其罗马化相关规范参照《命名常规·外文命名》处理,不论出现在标题还是文中,唯若原文非拉丁字母则建议在正文首次出现时给出原文写法;大小写格式则标题应符合《命名常规》要求,正文参照《格式手册/序言章节·外语名称》处理(不论是否出现在序章首句)。

对某一专有名词或某一系列专名,若对于“应允许编者自行翻译”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则不受前述限制,允许编者选用非可靠来源的译名乃至自行翻译,而不属于原创研究。可能形成这种共识的情况如:可靠来源中虽未出现某一专有名词的中译,但存在翻译该类名词时固定的选词、语法、格式习惯[2]。这些共识可能存在于方针指引(如《命名常规·日本动漫游戏条目》),也可能在某单篇条目讨论页中形成。若随着时间推移,原未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中文译名的外文专有名词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了中译,且与编者根据共识选用非可靠来源或自行翻译的版本不同,则应及时修改为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

参考资料

  1. ^ 本条文所说的“专有名词”包括了“专名短语”,如三个英文单词组成的电影名。在英文中,要判断一个词(或短语)是否为专有名词,一个较为简单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语则为每一实词的首字母)是否总是大写?
  2. ^ 如可靠来源中暂未出现(某一音乐家的)“第10交响曲”这一中文名称,但其第1至第9交响曲无一例外地被统一译作“第X交响曲”,且该地音乐界存在将所有音乐家的交响曲均译作“第X交响曲”的惯例,则可能可以形成“编者可自行翻译该音乐作品名”的共识。
2024年9月29日被6次改动后的版本

对于外文材料(这里所说的“材料”涵盖范围从篇章、段落到语句、词语,即一切外文文本)而言,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翻译的中文译本/译名,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如果外文材料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中文译本/译名,除专有名词之外(见下两段条文),本方针并不限制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

中文维基百科针对编者自行翻译外文专有名词[1]有一定的限制。当可靠来源中存在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编者禁止自创新译名,下文均讨论可靠来源完全未出现某一外文专有名词中译时的处理原则。外文人名、地名若要翻译,超出各地标准、规范、惯例(如中国大陆的翻译规范有《外语译音表》等)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外文专有名词(如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见下段例外情况)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2]

对某一专有名词或某一系列专名,若对于“应允许编者自行翻译”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则不受前述限制,允许编者选用非可靠来源的译名乃至自行翻译,而不属于原创研究。可能形成这种共识的情况如:可靠来源中虽未出现某一专有名词的中译,但存在翻译该类名词时固定的选词、语法、格式习惯[3]。这些共识可能存在于方针指引(如《命名常规·日本动漫游戏条目》),也可能在某单篇条目讨论页中形成。若随着时间推移,原未在可靠来源中出现中文译名的外文专有名词在可靠来源(包括官方中文资料)中出现了中译,且与编者根据共识选用非可靠来源或自行翻译的版本不同,则应及时修改为可靠来源发表的译名。

参考资料

  1. ^ 本条文所说的“专有名词”包括了“专名短语”,如三个英文单词组成的电影名。在英文中,要判断一个词(或短语)是否为专有名词,一个较为简单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语则为每一实词的首字母)是否总是大写?
  2. ^ 对于不译成中文的外文专名,其罗马化相关规范参照《命名常规·外文命名》处理,不论出现在标题还是文中,唯若原文非拉丁字母则建议在正文首次出现时给出原文写法;大小写格式则标题应符合《命名常规》要求,正文参照《格式手册/序言章节·外语名称》处理(不论是否出现在序章首句)。
  3. ^ 如(某一音乐家的)“Symphony No. 10”暂未被任何中文可靠来源译作“第10交响曲”,但该地音乐界存在将这种命名的交响曲均译作“第X交响曲”的惯例,则可能可以形成“编者可自行翻译该音乐作品名”的共识。

公示给社群看的条文一个版本,在9月29日宣称要结束讨论及写入方针实际执行的条文,却是于同日有多处被改动的另一个非公示版本。按本版及《非原创研究》的编辑记录,“阿南之人”宣称“公示期间没有任何有效反对理由,提案通过”[24],阿南之人君于(UTC 15:03)把本版的条文在《非原创研究》改写“翻译”章节,惟 “自由雨日”于(UTC 15:40)却开始对该相关条文作出连续6次的删改及新增内容,包括增加原本在公示条文中不存在的新段落、原“交响乐”论述的“第1至第9交响曲”之内容有明显的改动,并且,在草案的原首段有三分之一的正文内容,被改到该页面近最下处以脚注及较细小的字体显示[25],另加入公示条文没有提及的“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中文译本”及“官方中文资料”等,其改动幅度已超出《微小修订》的范围。由于该案在9月22日的公示已被撤销并撤除公告栏,相关用户却认为公示通过,当条文被写入方针页后,提案者立即对条文一再作出改动,显示相关的草案条文的公示及宣称结案等皆有缺失,以及该草案的叙述和结案者对该草案是否有充分理解等问题,故此提出以下十点以助归纳处理方案。

(1)阿南之人君在2024年9月22日把草案条文公示[26],随后的9月23日 HK5201314君指出公示草案的条文,并没有提及“名从主人”的名词中译问题[27],自由雨日君虽被告知当时公示的条文受到质疑[28],但在9月22日起的公示条文没有作任何修改。
(2)在下于9月27日提出六点质疑,除了问 自由雨日君关于中文维基的可靠来源数量及哪类来源不是译名的可靠来源,也指出例外情况的“交响乐”论述有明显缺失,公示条文中的“如可靠来源中暂未出现(某一音乐家的)‘第10交响曲’这一中文名称,但其第1至第9交响曲无一例外地被统一译作‘第X交响曲’”,问 自由雨日君条文的阐述有原创研究的问题,且作者如没有同类作品就不可能这样推论[29],随即有其他编辑指出条文对作品的排序假设“是危险的做法”[30],惟 自由雨日君表明拒绝回应,公示草案的条文亦维持9月22日版本。
(3)在下于9月27日对草案提出六点质疑,由于公示版本的条文显然需要通过讨论及进行必要的修订,且草案在9月22日公示后也不是只有在下认为条文有缺失及需要修改,故此同时执行撤销公示的程序,包括划线撤销9月22日的公示,并且在公告栏撤除该草案的公示[31]
(4)在9月27日,阿南之人君宣称修改已经获得绝大多数用户的同意,而且该用户没有提出任何正当合理的意见,仅仅因为上面的争议而针对提案人,属于WP:GAME之行为,公示继续[32]。在下立即指正草案条文确实有问题,再次表明撤销公示,请回应提问及勿作出如WP:GAME等不当指控[33],另请回答同意该版本草案的用户实际人数。
(5)Tisscherry君在9月28日认为“公示应继续,没有需要撤下”,并以“大方向”称您担忧的问题属于细项子法,如同ACG的细项问题,另行提出修正[34]。对此,HK5201314君回应“你说的‘另行提出修正’需要配合命名常规扩权。若然不扩权,两边不对接”[35],然而 Tisscherry君却接著称“可以一同另行整理提出论述,用参见的方式补充说明,毕竟现在新增的是要放在非原创研究方针的翻译章节里,不该让比重失衡。”[36],又称“后续讨论看过后完全仅是是细项问题,请另行提出修正,或另开WP专页作论述。”[37],否定草案条文需要配合“名从主人”、更正“第10交响乐”的论述、名词中译适用之可靠来源、《命名常规》等的修改,停止公示及进行讨论。
(6)在下于9月29日再次提醒,理应在条文通过前处理草案的缺失及修订条文,如需要对其他方针指引进行配套的修改,亦要与现草案一并讨论及探讨怎样去修改,指出将该提案称为所谓的“大方向”或之后可再去改其他方针指引并不合理,并且指出情况如同在9月15日的公示[38],当时有编辑指出“回复是一回事,有没有体现在方案中又是另一回事。”并强调“目前问题涉及方针直接执行,不属于所谓‘细节’”[39]。在下指出草案忽略现时有大量条目存在跨语言“绿色连接”之译名问题,绿连使用中译名词却连接外文条目,问该草案的条文被写入《非原创研究》方针后,在马利兹叛变索马里兰战役等条目的“中译绿连”是否需要被移除中文译名[40],并表示切勿将9月22日公示条文写入方针指引[41],可是自由雨日、Tisscherry、阿南之人,均没有对此回应。
(7)在9月29日,阿南之人宣称“在公示期间没有任何有效反对理由,提案通过”[42],Tisscherry君称“您所提的,再后来已经由自由雨日君提出修正,也就是现在呈现的版本”[43],可是在9月22日后指出的缺失,根本没有作任何修正,公告栏亦早已撤除该草案的公示[44]
(8)阿南之人君在9月29日(UTC 15:03)将条文替换《非原创研究》“翻译”章节的原内容[45],自由雨日君却在第37分钟(UTC 15:40)对 阿南之人君宣称已通过公示条文作出6次改动,包括改动“第十交响乐”论述、新增公示条文完全没有提及的“官方中文资料]”、增加多在公示条文不曾存在的一新段落,内容包括“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中文译本/译名,除专有名词之外”,自行添加在公示条文中所没有的观点,却自称是“微小修改”,在下也预期相关用户会拿出“微小修订”中的“现实性对应调整(事实性修订)”说辞,但新增部分却把“官方中文资料”链入只管“条目名称”的《命名常规》,与《非原创研究》的管制包括条目内容并不对接,再者添加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已不是无须讨论及公示的微小改动。
(9)自由雨日君在9月29日对《非原创研究》翻译章节条文的改动,包括“第十交响乐”、“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中文译本/译名”、“名从主人”都是在9月22日公示后提出的草案条文缺失,在下于9月27日撤销公示后已不只一两次表明要考虑上述的问题[46][47][48],并指出“不在写入方针之前改好明显的缺失,比维持现有方针形成的负面影响及未知弊处就会更大”“不应采取目前的方式,在有意见指出不妥及有正当质疑理据的情况下,仍要继续走完立法流程”,故此在下绝非在没有合理反对意见而撤销公示,自由雨日君在 阿南之人君径自结案后不足40分钟便立即对“翻译”条文中包括及不限于上述的部分作出改动、增添内容及段落,其举动已经刺破了 阿南之人君宣称“在公示期间没有任何有效反对理由”的说法[49]
(10)草案在9月27日已明文撤销公示,及在公告栏撤除该草案[50],阿南之人君移除公示日期的划线后,在下再于其下重申公示已撤销,并且指出条文有严重缺失及需要进行讨论,该草案也没有继续于公告栏进行这次公示,再者 Patrickov于9月27日回应在下指草案不妥当的六点质疑后,自由雨日君立即表明不再参与后续讨论,请不要再ping我或叫我做出答复,拒绝在公示期间进行沟通,然后在9月29日《非原创研究》再对条文“加料”,由于增加相关改动牵涉到条文的编写,进而影响方针的执行,由于先把公示条文通过再对相关自作改动本有争议,这次改动条文的举动,也反映在客栈立法讨论发生草率结案,否则何来不在客栈讨论上述新增部分并议定相关条文,再作公示,亦正好印证相关的修改本应在客栈的讨论及在公示之前,便要明确反映在公示条文之中。

正如第(8)点,自由雨日君的新增内容,以“官方中文资料”链入只管“条目名称”的《命名常规》,与《非原创研究》的管制包括条目内容并不对接,改动有误,又增设“如果外文材料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中文译本……”,正文变注释等的改动,目前是有足够理由回退该方针页的翻译章节,连在9月22日的公示条文中也不存在的部分。在草案被宣称公示结束及条文被移到方针页后,自由雨日君自称因疑虑去添加内容[51],然而官方译名的问题在公示时已有用户提出,其第1至第9交响曲涉及原创研究的论述亦然,拒绝中止公示及商议修改草案乃有违于共识,这些意见如不合理又何来要急着在条文搬到方针页后立即改来改去。该提案是否有共识才公示也成疑,公示者宣称大多数用户同意,却拒绝回答所谓“绝大多数用户”的实际人数。在更改重要方针的实际操作上,阿南之人君在《非原创研究》把翻译章节的原文全部移除及改为提案的条文[52],并在编辑摘要宣称改动是“提案通过”,自由雨日君却自称其提案是“新增条文”,关闭讨论的结案者与提案者的做法和观点显然有冲突,若不是提案中的论述在这方面发生混淆,就是连把提案条文公示及宣称无有效反对理由而结案的 阿南之人君也对提案的理解有误,亦反映公示的条文在这方面也有严重缺失,没有把需要更改的方针之原条文一并修改及进行公示,连同立即改版等举动均有损以该提案去管制全体中维基用户的合法性。加之在讨论中,异议有被忽视,实有必要指出该提案改动方针的情况及所发生的问题以供参考及因应。

知会@自由雨日提案者、@阿南之人关闭讨论者、@Tisscherry宣称要继续公示者

知会@Ericliu1912HK5201314Patrickov神秘悟饭在9月22日公示前后发表意见的编辑及用户,亦期待有意参与本案的各编者及用户之意见。--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4:47 (UTC)[回复]

本人认为您重新把自己的不同意见汇总再于上面的十点述事后另开一表叙述较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5日 (六) 04:54 (UTC)[回复]
以上十点的主要作用是提述公示前后的过程,虽然相关的提案已在近日被存档,但有需要告知在过程中发生了什么问题。--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5:03 (UTC)[回复]
我对您提出的内容的疑惑一直是,您一直说有问题,但又不说出怎么调整问题,就像现在您写了很多问题,但还是不知道您的问题是什么问题,您能不能一句话总结,是要把通过的内容撤下还是要重新修改公示,您觉得写不好不对,可以另外提出您的版本,让大家来帮您走一次流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5:10 (UTC)[回复]
请翻看已经移到《非原创研究》Talk的存档,在下发现问题有清楚指出,如第10交响乐不能作这种推测,在下不直接改条文,先问提案者,是礼貌及避免与其发生争执的做法,提案者如能够随后回答,就有助在下提议改动公示条文,况且,您本身也宣称可之后再改及反对暂停公示。--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5:26 (UTC)[回复]
请问您的诉求是?不要修改直接撤销到初始版本?您要不另外提出个版本,让大家看看哪个比较符合社群需求。
9月22日公示版本后的讨论,我的认知是都没有符合有效的建议,故没有任何版本异动。
个人意见认为妥适做法是,自由雨日恢复为9月22日公示的版本,后面提出的微调内容,如果不是公示的就不要放上。--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5:03 (UTC)[回复]
在最后一段提过了,在所谓通过后,立即对条文在公示期间的质疑进行改版,如没有有效意见就不需这样去改版,且改动幅度及引入官方中译等,已经不是微调可盖之,草案本就不应在9月29日当作通过,现在可先处理被再三改版及立法过程、关闭讨论的问题,先回到原版本,再讨论也是可以的,对于翻译章节如认为有适合的版本,任何用户都可以提出。--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5:18 (UTC)[回复]
我对我没有仔细看过自由雨日的修正就先留言致歉,仅只是修饰语句,并没有做出和9月22日公示通过的版本有不同语意的调整,提案人请也详细阅读WP:微小修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5:22 (UTC)[回复]
在下不会称为修正,例如新增“如果外文材料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中文译本/译名,除专有名词之外(见下两段条文),本方针并不限制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当中的“如果外文材料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其所指的外文材料的著作权,究竟有受所限,还是不受所限,这显露出不暂停公示及先改相关条文的坏处。--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06:04 (UTC)[回复]
重申,自由雨日君后来的修订,仅只是语意上的微调,没有阁下认为“偷渡(容我粗暴使用此名词)”问题,微小修订本就不是修正,请阁下不要WP:GAME,自行超译方针与指引是危险的,您要嘛提出另一个版本,而不是只能强调有问题而没有办法明确协助解决问题。--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0:55 (UTC)[回复]
Tisscherry君作为指控方,您有绝对责任去解释指出提案的错处已等于WP:GAME,阿南之人将其认为已通过的条文搬到方针后,自由雨日在40分钟内就开始对“已公示”的条文增加在公示中没有的内容段落,增加条文完全没有提到的“官方中文资料”,并且引至只管条目命名的《命名常规》指引,又把条文的正文搬到注释等,请 Tisscherry君说明以上种种改动“仅只是语意上的微调”,本来在公示期间提出及当时可通过讨论进行的修改,却被当作没有反对意见及提案通过,可是条文取代了方针中的原文后,却在所谓通过当日立即对条文作出6次改动,正如之前提到,公示给社群看一个版本,在方针页要求全体中维用户遵守的却是之前公示不同及经过多处改动的版本。--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6:04 (UTC)[回复]
有关修订不符合微小修订的必要条件(“单纯语法调整、错别字更正或现实性对应调整”或“并未实际更动方针指引文字”任何之一),的确理应宣告无效。除不合规定外,某段时期的提案是对“翻译”章节第一段有所改动的,后来才变成只新增第二段、不改第一段;在旷日持久的数百条讨论之后如此不经公示修订第一段,不合情理。--— Gohan 2024年10月6日 (日) 08:56 (UTC)[回复]
修定之前的即存内容(第一段),阿南之人覆盖后,自由雨日君撤销,并且让原本的内容好读,没有改变原本的意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第一段两位认为不能修,一定要公告,顶多撤销第一段即可。--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1:16 (UTC)[回复]
该提案的公示通过属于无效,原因如下:
(1)覆盖原文还是新增条文涉及对提案的基本理解,阿南之人自己作为该案的结案宣告者,及相关条文在《非原创研究》方针的写入者[53],进行这两项重大操作前定当对该提案有充分的理解,其把公示条文替换该翻译章节的原文按其对提案的理解应属无误,若然连提案之基本也不理解就不能有效判断在公示期内是否没有任何有效反对意见。
(2)提案是“新增”及没有提及要改方针翻译章节的原文,提案条文全部使用新增条文的绿色字显示,即使在9月15日及22日的两次公示,提案者均没有提到要对当时的翻译章节原文作任何改动,公示也是新增条文,因此预期维持现有条文而不作改动。不过,这点和上面(1)提到阿南之人所理解的做法有冲突。
(3)提案本来只提到新增补充说明[54],但在8月就完全变成新增两段新条文,没有提及要去改动“现行条文”,所以自由雨日在9月29日在方针翻译章节补回及改写第一段[55],必然和上面(2)所指出,在9月提案的两次公示都仅是提出在翻译章节新增两段条文有冲突,因为公示条文完全没有提到要对“现行条文”作出任何改写。
(4)这点是回应“让原本的内容好读”的宣称,就单看第一段,自由雨日于9月29日在方针对公示没有提及的第一段作改写,与方针原文第一段之比较[56],改了后的条文不见得比原文好,甚至表达含糊不明,单是其新增的这句“如果外文材料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中文译本/译名”在表达上已经有问题,假定要改也应是“如果外文材料的中文译本/译名没有受到著作权的限制”的表达方式,
(5)接续上面的(4)第一段的后来改动,印证出之前该提案的一大缺失,根本在公示前就要提出对翻译章节的现行条文进行必须的修改,并通过讨论的共识再一并公示,可是之前该提案的9月公示没有提述改动原文,查看该公示提案的用户也会因此信纳“现行条文”维持不变,只增加两段条文。宣称公示通过后就立即在方针页面对不在公示范围的条文作出改写,该做法在立法程序上是极具争议性,过去至少近两年都未见有方针指引的章节有这种程度的公示后立即再作改写(如有请举出实例),一旦这种所谓“仅只是语意上的微调”改写方针指引的方式成为常态,将会对《共识》构成冲击。--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8:17 (UTC)[回复]
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如果阁下不能够提出“任何有效的版本”,请不要一再提出长内容来为了反对而反对。
重申,请您提出“新的”修订版本。
如果以上无一能达成,请您停止,谢谢您。--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9:16 (UTC)[回复]
Tisscherry君,您张贴“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和之前打出的WP:GAME一样,在于试图压制对该次立法程序及在公示后再自行删改提出质疑,在下有需要详细列出争议点,避免被指胡乱开案,您认为所提出的理据太长,看不看是您的自由,如同不能强制您对争议点作出正面的答复,在本版开案没有规定必须同时提出新的修订版本,刚好下面的《证明一方有某观点,是否可以引用其所控制的媒体,即便这个媒体被认为不是可靠来源?》就是开案时没有提出“任何有效的版本”且纯属提问,也没有提出要改哪个方针指引,期望您能以正面角度看待是次讨论。--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6:22 (UTC)[回复]
本人并不反对第一段有关改动之大方向,惟须符合程序,另对“材料”涉嫌扩充词义存疑。重点是,不符合微小修订条件的正文改动,不能以“微小修订”为由改动。以公示通过版本为基准,自由雨日2024年9月29日 (日) 21:24‎ - 10月5日 (六) 16:59‎ 的两次改动勉强算是微小修订;但是此前三次2024年9月29日 (日) 17:40‎ - 2024年9月29日 (日) 18:56‎ 的改动超出微小修订范围,2024年9月29日 (日) 17:34‎对第一段的改动也‎超出微小修订范围。既然您同意撤销第一段改动,不知是否同意撤销2024年9月29日 (日) 17:40‎ - 2024年9月29日 (日) 18:56‎的三次改动?不过,以上判断基于公示通过版本及其余原方针内容,至于公示通过有效与否无暇顾及。--— Gohan 2024年10月7日 (一) 06:56 (UTC)[回复]
9月22日公示的草案,9月29日写入方针后,立即被接连改动,先不论是否“微小修订”,都是极具争议,公示过的章节并不预期会再被立即改动。--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6:51 (UTC)[回复]
  • 作为维基人,你们有没有谁能在三句话以内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真是又臭又长。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0月7日 (一) 01:09 (UTC)[回复]
    一大争议点是9月29日至今自由雨日的改动(除撤销第一段外)是否符合微小修订规定?以至有效或无效?--— Gohan 2024年10月7日 (一) 06:58 (UTC)[回复]
    确实,太复杂了,看不太懂Or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7日 (一) 09:30 (UTC)[回复]
    @神秘悟饭Ericliu1912先恢复到 阿南之人君在9月29日宣称公示通过后删改《非原创研究》翻译《章节》之版本[57],也假定 阿南之人君使用9月22日条文取代原条文的理解无误,现时可把《翻译》冻结在该版本,由于仅属按照公示条文还原 阿南之人君在29日的版本,因此不需再次公示即可进行,至于后续的修改或是否对《非原创研究》该章节重写,可以另行在客栈开案启动讨论,并在取得共识后另行公示。--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6:51 (UTC)[回复]
    回应神秘悟饭,我认为符合微小修订,语意上没有被修改成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意思。阿南之人覆盖的版本将原本的内容覆盖掉,原本的内容是要该保留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23:29 (UTC)[回复]
    公示条文写入方针当日立刻连续6次再改动,做法合理吗?为什么拒绝/不能先停止公示,更改条文再公示?这种改动都叫“微小”,那以后做这种幅度的改动都可以跳过讨论及公示了。方针指引不是私人条款,不论在方针加插一段,还是删改正文或注释的叙述,如引入只管条目命名的《命名常规》并不对应管制内容的《非原创研究》,本来应在提出讨论后按共识公示而行,不应将程序本末倒置。对于条文应怎样改写可以重新开案--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2:09 (UTC)[回复]
    这是原本方针内的既存内容: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由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应比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的版本优先使用。
    这是自由雨日君放回的第一段:对于外文材料(这里所说的“材料”涵盖范围从篇章、段落到语句、词语,即一切外文文本)而言,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翻译的中文译本/译名,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如果外文材料没有不受著作权所限的中文译本/译名,除专有名词之外(见下两段条文),本方针并不限制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
    在原本的文字基础上,调整文字位置修饰语句,将通过公示内容适当填入,这样不是微小修订吗?--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20:18 (UTC)[回复]
    在下开案时已列出在公示及9月29日经删改的比较条文,上面也指出不符合“微小”的原因,且该案确实是“在旷日持久的数百条讨论之后如此不经公示修订第一段,不合情理”及“对‘材料’涉嫌扩充词义存疑”,引入只管条目名的《命名常规》却与管制全部内容的规章不对接,请勿扩大“微小修改”的解读来合理化对方针作出这种幅度的改动,Tisscherry君亦未有回应为什么拒绝/不能先停止公示,更改条文再公示。--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2:05 (UTC)[回复]
    不同意他标记为“微小修订”的改动皆未更改原意。但不论有无“被修改成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意思”,“语意上没有被修改成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意思”不是“微小修订”任一条件。此外,撤销第一段是正当的,所以我说“除撤销第一段外”,“复原”二字被自动转换为简体“撤销”。--— Gohan 2024年10月9日 (三) 08:51 (UTC)[回复]
    在9月29日如因宣称该案通过的用户误解提案而把方针的原条文全部替换为22日的公示条文,因而需要还原该章节在28日的原“现行条文”,作为一项补救措施并非不可考虑,但也仅为再加上在28日时该章节的原条文,亦即翻译章节的内容将会为在28日时于该章节的原条文及在22日公示的条文,因为一旦超出撤销在29日被替换的“现行条文”版本,便须要启动修改条文的讨论,按共识修订条文及公示的程序。--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6:54 (UTC)[回复]
    两位,您们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如果真的无法停止绕圈圈,我开始在考虑是否有需要请管理员介入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02:45 (UTC)[回复]
    很难看出“单纯语法调整”/“错别字更正”/“现实性对应调整(事实性修订)”/“并未实际更动方针指引文字”均不包括“语意上没有被修改成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意思”吗?我从未视阁下为敌,并相信阁下是能以理服人的,实在不解您的“语意上没有被修改成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意思”从微小修订方针何处而来。--— Gohan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31 (UTC)[回复]
    “为对方针指引等规定的单纯语法调整、错别字更正或现实性对应调整”,那请问您觉得意思都不对了,是哪里不对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11 (UTC)[回复]
    WP:微小修订:“为对方针指引等规定的单纯语法调整、错别字更正或现实性对应调整(事实性修订),且无人对相关修订提案是否单纯语法调整、错别字更正或现实性对应调整(事实性修订)提出合理质疑。或并未实际更动方针指引文字。”单纯地直观字面意思。“如果两位觉得读起来意思完全不同了”,“如果两位读来觉得完全不同意思了”,两位可以明确让社群明白,哪里意思不同了吗?我认为两位的质疑都不属于合理质疑。--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03:29 (UTC)[回复]
    Tisscherry君,不用贴出“微小修订”的内容也不需刻意使用粗体,在下相信 神秘悟饭君有参阅“微小修订”后才发表意见[58],就当您嫌开案的10点太长不看,但在下于10月6日回复您时在第(2、3、4)点已经指出不符合微小修改的原因[59],遗憾的是紧接着只见到您发出停止该讨论的警告及指控[60],就看返条文,单是原章节的首句“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被改成“对于外文材料(这里所说的“材料”涵盖范围从篇章、段落到语句、词语,即一切外文文本)而言”已显著有别,故此不能说是不合理的质疑,在29日自由雨日君的连续6次改动也不是全部有标注“微小修订”[61][62],可是您却一直认为在29日不在公示范围的全部改动只是“微小修订”[63][64]。Tisscherry君在9月公示前后多次宣称“大方向”要求尽快通过提案后再改“细节”,当时立即有编辑指出做法不妥[65]。您宣称《非原创研究》方针在29日未经公示的连串条文改动属于不需讨论共识及进行公示的“微小修订”,您的观点认为该等改动都没有超出“微小修订”的容许范围,涉及方针条文的解读,当然您可以考虑由管理员或由行政员解释“WP:微小修订”及裁示。--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9:53 (UTC)[回复]
    Starcopter君,不要重复贴链接,不要超译我的话,我说的修改细节和您一直提出的您认为的问题没有关系,我没有的意思不要您觉得就写出来。
    如果您继续过度解释他人的留言,那将涉及WP:GAMEWP:TPG违规,可以提至WP:ANO,我的意思是这样的,您似乎对于WP:共识有误解,管理员执行共识,我想要到ANO得出您是不是在WP:POINT的共识。
    至于行政员,这件事没有需要到他们处理共识,我想请求判定的也差不多。
    您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到现在只有我在回应您的“问题”,不只我,太长的没有重点的讨论维基人都不看的,一如您现在又在绕圈圈了,那我也只能跟您复读,您要重贴几次也没关系,如果自由雨日或我的任何发言违规了,会有其他资深维基人出来把我们放到ANO的,正如您现在的可能POINT。
    “对于外文材料(这里所说的“材料”涵盖范围从篇章、段落到语句、词语,即一切外文文本)而言”,第一段这样的修订,是符合新增条文的文句调整,您认为不能修订只能原文重现的原因为何,我到现在还是不能明白。--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0:36 (UTC)[回复]
    Tisscherry君,在下是有回复您“我认为两位的质疑都不属于合理质疑”的问题并提出例证[66],不如简单点,就问您两个问题:(1)“Tisscherry君认定在提案条文于9月22日的公示完全不需要一并提出修改当时在《非原创研究》的‘现行条文’?”请回答(是/不是);(2)“Tisscherry君认定在9月29日在《非原创研究》发生的“不在9月22日提案条文公示范围内”的6次改动全部都只是《WP:微小修订》?”请回答(是/不是);虽然这两个问题只需回答(是/不是)却有助明白您对本案的观点。--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7:36 (UTC)[回复]
    您的两个问题我都看不懂,念出来了还是不明白您的意思,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WP:雪球,诉求是什么?再这样讨论下去没有共识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14:16 (UTC)[回复]
    Tisscherry君反对提出9月29日的6次改动是合理质疑,认定该6次改动只是《WP:微小修订》,并且反对撤销当中的任何一个版本,这样理解您表达的意思,对不对。--Starcopter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6:55 (UTC)[回复]

证明一方有某观点,是否可以引用其所控制的媒体,即便这个媒体被认为不是可靠来源?

有人认为中共官媒不算可靠来源,有人认为法轮功媒体不算可靠来源。那么,如果我为了证明下列属于事实:

1. 中共认为法轮功是邪教。

2. 李洪志说过中国在COVID-19期间死了四亿人。

我可否引用中共官媒和法轮功媒体的报道呢?以及这种引用是否为某项方针所保护呢?

或者提及一个更广泛的问题:证明一方有某观点,是否可以引用其所控制的媒体,即便这个媒体被认为不是可靠来源?--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0:03 (UTC)[回复]

理论上,应该要有第三方资料来佐证“某媒体持有某观点”此一事实;直接用特定报导揣测,严格来说属于原创研究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6日 (日) 00:36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某个个人或者某个组织是否持有某观点”可否用“其控制的媒体所发布的内容”来佐证。理论上确实需要第三方资料,但如果真的如此执行,那岂不是每个单位发布的新闻稿、每个政府发布的法令都是不可靠来源?--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1:27 (UTC)[回复]
就比如我要证明习认为“台湾是中国的神圣领土”的话,我能引用这个页面吗?--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1:38 (UTC)[回复]
取决于不可靠的原因、是否能省略“xxx表示”。如果来源一贯发布错误信息,哪怕涉及自己的信息也无权威性,可能就不适合以WP:BIASED引用。如果只是利益相关,但有代言人意义(比如媒体视作可靠的发言平台),那么可考虑用。--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8:07 (UTC)[回复]
道理是这个道理。我想在原本的方针里找一个依据。--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08:20 (UTC)[回复]
Re@The Puki desu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

朝鲜官方媒体包括:朝鲜中央通讯社、由我们民族自己、劳动新闻、朝鲜之声广播电台、我的国家等媒体

社群认为……有关媒体……通常不可靠。但可以作为朝方的第一手或观点来源,在直接引述下作为朝方的论点。……

--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Bovemdep讨论贡献)于2024年10月6日 (日) 09:29 (UTC)加入。[回复]
这只是一个论述,我并不是认为这个论述有问题,而是觉得这个论述似乎没有方针提供支持。--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19:59 (UTC)[回复]
@The Puki desu你在复数页面活动都只为了一个单一目的,请你不要失控外溢
  • WP:讨论页WP:管理员布告板复数版区和WP:互助客栈感觉到明显失控暴走的现象,尤其是这个页面的这个主题和后续的文字诉求,在2021年5月3日注册的账号,即使忽略这类型账号应该对相关内容有基本熟悉程度(因为确实有2020年以前注册,包含少编辑活动的账号陈述自己是新手),在WP:互助客栈/方针而不是WP:互助客栈/求助询问方针页已经记述的内容是奇异的。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20:44 (UTC)[回复]
共识的效力大于方针--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05:26 (UTC)[回复]
@Bovemdep你径行贴上下方文字已经足够,如果需要检附全文,你再自行寻找原始文字出处,我没有更动任何一个字词。虽然是摘录,文字没有异动。
  • 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中的材料可以用作说明其发布者(如某人、组织或其他实体)或该来源自身信息的参考来源,通常在发布者相关条目或以该来源本身为主题的条目中,而不要求是由该领域的专家发表
  • 关于作者本人的。如果是被某个组织或社团出版的,也可以用于关于这个组织或社团的条目
  • 只是直接和他本人有关的,不能采用牵扯到第三方的,或和主题不直接有关的部分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0月6日 (日) 20:28 (UTC)[回复]
忘记签名了……--Bovemdep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05:25 (UTC)[回复]
如果只是“证明有这种观点”,那么只引用相关来源是可以的。然而,“有这种观点”这件事本身有什么意义?有这种观点所以这种观点值得在条目中提及?有这种观点所以这种观点是重要的?要看条目到底在写什么吧?--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0月7日 (一) 01:11 (UTC)[回复]
Wikipedia:可靠来源当描述某人或某组织的观点时,直接引用该文是最好的引用方法。根据阁下提出的例子,引用中共来源称“中共认为法轮功是邪教”是可以的,但不能引用中共来源称“法轮功是邪教”。同样地,引用法轮功媒体称“李洪志说过中国在COVID-19期间死了四亿人”是可以的,但不能引用法轮功媒体称“中国在COVID-19期间死了四亿人”。--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01:51 (UTC)[回复]

活动组织者用户组

隔壁其他区讨论的CampaignEvents扩展已然引进,故参照元维基的建议写了草案。简单来说,活动组织者可以启用CampaignEvent活动注册 campaignevents-enable-registration,创建CampaignEvent活动 campaignevents-organize-events,和向注册者发送电子邮件 campaignevents-email-participants。该权限将由管理员管理,并在Wikipedia:权限申请处申请。草案全文放在Wikipedia:活动组织者,还请各位审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6日 (日) 03:04 (UTC)[回复]

要求会不会太高?这个权限也不是站务权限,可能并不需要去与巡退看齐。有些活动负责人大概没有太多时间在站内编辑?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16:18 (UTC)[回复]
有道理,我照猫画虎MMS改了下,plus 已添加——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0日 (四) 00:28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的流程

关于仲裁委员会选举的预讨论已开启,然而关于仲裁委员会运行的流程仍没有一个定论。为了防止出现仲裁委员会选举出来后却无法审理案件的窘境,故此鄙人提出仲裁委员会的初步草案。待仲裁委员会的RFC通过后我将会给出进一步的方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7日 (一) 05:47 (UTC)[回复]

早前社群已经通过并且实施高风险主题制度,之后或许可以授予委员会设立及撤销高风险主题之权力。(Special:Diff/84544387#高风险主题)--Benho7599 三民主义 2024年10月12日 (六) 03:31 (UTC)[回复]

提议明确限定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讨论范围

如题,近期有用户开始在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对部分媒体的外语人名/地名之可靠性及准确性展开讨论。个人认为由于人名/地名译名的复杂性及其中的专业性成分,特别是小语种的并不为大多数人所掌握,加上纵观整个中文圈,只有中国大陆新华社拥有相对最为权威且资料量最为丰富的译名标准及人名地名辞典供参考,台湾虽然有个“国家教育研究院资料库”,不过显然做不到像新华社这样连译音表都有的,而港澳针对人名基本上都是按粤语发音来翻译,且没有一个统一的翻译标准。这意味着真要认真起来探讨各中文媒体人名地名翻译可靠性,恐怕绝大多数中文媒体都可以拿来挑刺,而要是遇上法语这样的发音复杂程度偏大,特例偏多的那更不得了![67]

因此个人在此提议今后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里面明确只允许探讨来源所述内容是否与事实本身冲突,是否因观点偏颇影响准确性,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曲解原意、扭曲原文等等偏向内容方面的问题,除非个别特殊情况,否则不允许针对人名/地名翻译准确性进行探讨,同时过往所有此类探讨也统统认定为无效。原本根本没有必要特意加入此限制,但无奈近期已经有人开始在可靠来源/布告板发起此类讨论,望通过追加此类限制,让可靠来源/布告板更多聚焦各来源内容方面的问题。--💊✖️2️⃣3️⃣留言2024年10月7日 (一) 14:44 (UTC)[回复]

  • (-)倾向反对“除非个别特殊情况,否则不允许针对人名/地名翻译准确性进行探讨”,因为把一种语言的拼写和发音规则强加在另一种语言之上,严格而言也属于与事实本身冲突因观点偏颇影响准确性曲解原意、扭曲原文。但不反对收紧限制。(在下的反对是针对收紧的程度。)
@Liu116:那是@PÑēüḾôňïę1357写的用“*”分成两行的同一条留言。。你直接在他的留言中间插入评论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10:02 (UTC)[回复]
  • (-)强烈反对一刀切推翻过往所有相关讨论。现在好不容易把最臭名昭著的两个赌博机构——指鹿为马会和澳踩从“可靠来源”的神坛上拉下来。一旦一刀切地推翻翻过往所有相关讨论,这两个机构的支持者们必定卷土重来。📕📙📒📗📘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戒赌热线:2343-2255 2024年10月7日 (一) 16:29 (UTC)[回复]
  • 我认为译名能挑问题的不止是你口中那些赌博机构,相当一部分中文媒体根本就没有懂小语种的编辑人员及记者(因为他们不需要也不好找这类人),比如法国球员Benjamin Pavard,按照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应该是翻译成“邦雅曼·帕瓦尔”,然而我们看到半岛电视台叫他“本杰明·帕瓦德”[68]、BBC叫他“本杰明·帕瓦”[69],法广居然也把他的姓翻译成“帕瓦德”[70],更不用提各大香港主流媒体不少都是用的“班捷文”[71][72][73][74][75][76]。可以这么说,人名地名翻译在中文媒体界算得上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不是个别媒体的问题,不然你觉得德约科维奇这样的错误译名是怎样在中国大陆流行起来的[77]?如果你只去针对那些“赌博机构”,我们旁观者也许觉得这些机构的人本身各方面专业素养明显不如新闻媒体也就算了,可你居然最近连东网和AM730这样的主流媒体都去开始针对了,给人一种感觉就是在拿新华社的标准在要求这些媒体。不特意在这里提议追加限制才怪了。个人认为在WP:非原创研究#翻译WP:命名常规等页面的框架范围内进行人名地名的规范,结合业界权威、约定俗成、常用性等各方面因素来决定译名是否合适足够。--💊✖️2️⃣3️⃣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9:36 (UTC)[回复]
    香港赛马会在营运方面需要面向大量横跨所有阶级的群众,且有专业团队做翻译,其实这方面反过来是香港传媒公信力比马会低,甚至有媒体跟随马会译名的做法。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似乎想把全部会引用马会的来源(甚至一些不是用马会译名的来源)都否定掉。其实本人最担心的还不是人名,而是地名,因为马会所译的队伍名称不少是与地名有关。让他这样下去的话,搞不好类似交通运输类条目也会受到牵连,因为一些译名来源被否定了变成要靠译名表做事,反而会译出一些读者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来。本人是有点认为PÑēüḾôňïę1357君可能没留意到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这一点--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8日 (二) 17:24 (UTC)[回复]
    我当时也是这么和他说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17:31 (UTC)[回复]
个人倾向@神秘悟饭和@Liu116的看法,只要因其他方面可靠而评价为可靠的这些来源中存在译名,就应该优先用这些译名(不论它在编者看来译得“好不好”),而不是编者自行研究发音等(哪怕是根据权威工具书)。但也不是完全不认可@PÑēüḾôňïę1357的看法:主要是针对“刚刚出现的某人名等专有名词译名”(即该人物等并没有常用译名、通用译名的情况下),如果发现A媒体普遍存在明显比B媒体不贴合原文发音甚至错译等(且这些译名都是新出现译名)的现象,那么当然可以据此分析媒体在某语言翻译上的可靠性,进而在不同媒体之间作出选择。因此,反对一刀切完全禁止“人名/地名翻译准确性”相关讨论。尤其是假设一种情况:某媒体在其他方面均较权威,但却多次给出类似于“朴菩蝙蝠”之类的明显错译,那么自然可以通过布告板将该媒体给出的某语言译名视作不可靠。副知@Heihaheihaha。--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09:48 (UTC)[回复]
如果出现你说的情况,那么还是要视乎具体影响,来判断是否符合上面说的特殊情况,需要在可靠来源/布告板里面去探讨。提这个提案本来的目的就是防止这样的讨论过于泛滥,而我认为PÑēüḾôňïę1357就有准备抠更多媒体译名的倾向,当然一些具体的措辞可以进一步调整。--💊✖️2️⃣3️⃣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0:24 (UTC)[回复]
这一层阁下大可以放心。我并不准备抠更多媒体译名,因为我既没有精力也没有意图。之前发起关于东网和AM730的讨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的某个政敌以“可靠来源”为挡箭牌,强行用明显不符合原文发音的译名取代符合原文发音的非原创译名,然后@自由雨日君提议我在《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布告板》发起讨论。我本来是想动用《WP:忽略所有规则》的,但有管理员告诉我需要参与争论的用户达成共识才行。
至于@Patrickov君“搞不好类似交通运输类条目也会受到牵连”的担忧,能不能具体说明一下:为什么阁下认为交通运输类条目也会受到牵连?在我的认识里,赌博机构对球会名称的翻译,是完全独立于且不考虑地名(甚至也可能不考虑现成翻译)的,否则也不会在“纳士维”之外,而且存在把“Nash”译成“拿殊”的先例的情况下,另外搞一个“拿舒维尔”出来。📕📙📒📗📘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戒赌热线:2343-2255 2024年10月8日 (二) 19:03 (UTC)[回复]
地名问题,举一个快速例子。智利Coquimbo现在维基百科是译科金博,但没有可靠来源。香港赛马会给其足球队的译名是哥甘保[1],而星岛日报[2]亦使用之。上网搜索过,其他网站引用此二名者不是赌博相关就是共笔网站。如以您的立场而言,两名皆需否定,那会变成无来源可用。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9日 (三) 15:28 (UTC)[回复]
“科金博”是《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提供的译名。📕📙📒📗📘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戒赌热线:2343-2255 2024年10月10日 (四) 03:08 (UTC)[回复]
那是讲普通话的人才会用的译名。香港赛马会和星岛所用的译名对香港而言是比较在地。如果因为香港没有相类的权威翻译工具而需使用普通话译文,本人不否认是感到不爽。
(~)补充:Fifaindex亦有使用“哥甘保”译名[3],有关译名似亦参照香港赛马会。虽然该网站似为游戏网站,惟有关游戏系列本身曾跟国际足联合作,不排除有关译名一定程度上受其认可,而开发商艺电亦不能以等闲待之。若如是,情况恐怕远比您所主张的复杂--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1日 (五) 15:28 (UTC)[回复]
你没有进一步去探讨更多来源译名问题的倾向是好事,最好其他编者也能意识到类似探讨不能受到鼓励。我对于赌博机构不是很了解,不过我认为一般情况下,编辑条目并不需要拿赌博网站做来源,因为能用比赌博机构更好的网站,译名更是只从少数那些相对可靠的网站里面去找,在中国大陆那个少数相对可靠的毫无疑问一般是新华社>其他官媒>澎湃等其他可靠的大陆媒体,像自媒体我们认定不可靠,是拿的编采团队本身素质难以令大家信任这样的理由,不需要拿译名说事,港澳那边不好说,香港赛马会的人名翻译其实和一众港澳主流媒体差不多(可能主流媒体那边略高),都是一样的一般不考虑小语种发音,毕竟那边没有什么明确标准。译名这块的处理有的时候应该诉诸权威(例如上面提到的Benjamin用在法语时该用邦雅曼),有的时候又该约定俗成(例如Novak Djokovic、Hilary Clinton),有的时候只能从诸多可靠来源当中去挑(例如俄乌战争期间引起讨论的乌克兰地名翻译),更多时候只能靠编者自己根据工具书原创一个。我也知道部分编者对于条文具体的描述方面有些意见,这点也欢迎提出更好的方案,但总之今后的来源可靠性探讨还是该更多聚焦主要内容、主要观点、编采团体整体素质等方面的问题,而非一些对于上述问题影响不大的错误。--💊✖️2️⃣3️⃣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1:39 (UTC)[回复]
阁下也认为“一般情况下,编辑条目并不需要拿赌博网站做来源”,这是好事。然而我在上文中提到的那个政敌(恳求诸位不要艾特他)却刚刚好相反:他不但公开主张赌博网站作为译名来源比翻译工具书更可靠,甚至公开声称《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提供的译名是“原创译名”。更有甚者,他会在选择普通话译名的时候,在已经有《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作为来源的情况下,还非得去找些名不见经传(既不是赛鹿会也不是澳踩)的赌博网站作为参考,还公然把这些赌博网站地址加入编辑摘要。然后一会儿声称“赌博网站的译名和《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一样,因此赌博网站是可靠来源”,一会儿又声称“从工具书译出中文译名不是可靠来源”“使用《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翻译中文译名是不是原创?”。正因如此,我才不得不强烈反对一刀切地推翻过往所有相关讨论,因为一旦推翻这些讨论,主张赌博机构是可靠来源的用户(们)就一定会卷土重来。
顺便一说,那些编辑摘要中含有赌博网站地址的编辑,我曾经要求全部删除,但千村狐兔君以“未达RD2准则”为由拒绝,真是可惜、可叹。如果有任何人能指点迷津,教教我怎样才能说服管理员把那些挨千刀的赌博摘要全部删除,我将不胜感激。📕📙📒📗📘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戒赌热线:2343-2255 2024年10月10日 (四) 16:40 (UTC)[回复]
用人名翻译是否正确判断来源可靠程度有点歪理,毕竟按这标准,采用怪奇比利、爱快罗密欧这种翻译全都不专业应当加入黑名单。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8日 (二) 11:13 (UTC)[回复]
@Milkypine:不是“用人名判断是否可靠来源”,是“单单在这个可靠来源的某语言译名”上(判断是否可靠)。比如说,可靠来源A和B,“赌坚反”兄的意思是:如果发现A来源在翻译法语人名方面总是远不如B来源,因为都是可靠而且都是新出现名词(即常用度无相上下、均为罕用),如果按以前的规则就会是“先到先得”,即使其他编者用了A后来编者也不能改成B;然后就希望通过布告板将“A来源在法语人名译名上不可靠”来实现优先使用B来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13:36 (UTC)[回复]
  • 支持将“以音译人名(尤是与原语言发音相近程度)评判来源(译名)”排除出可靠来源布告板,否则将推翻几乎全部知名或重要来源(译名),毕竟哪个知名或重要来源不存在英语“John”译为源于希伯来发音的“约翰”等情形?其他理由已经详述,不再赘述。
    • 回应“一刀切推翻过往所有相关讨论”:Wikipedia:可靠来源不涉音译或译名。Wikipedia: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结论中涉及译名的只有三个来源,全部是在近一个月内作出或更改的。其中两个来源footylogic、澳门彩票公司在讨论前中期及公示的结论都不局限于译名或人名,惟最后张贴的结论离奇地局限于译名。因此,若前二来源张贴的结论不离奇,“可靠来源布告板排除译名评判”只会影响一个来源——香港赛马会——的结论,而最近对香港赛马会的讨论其实是悬而未决、无共识。故而,对既有结论的影响可谓微乎其微。
  • 但可容许在一地有不止一个译名同等最符合有关方针指引(命名常规及地区词处理等)时,以主人母语发音讨论(单人译名)个案。例如在某地可靠来源中A译名与B译名6:4开,其余符合方针指引情形相当,则可依主人母语发音选择B译名;但若为8:2,其余符合方针指引情形相当,即只有一个译名最符合方针指引,则无需讨论发音,直接取用最常用者。讨论个案应在相应页面,而非可靠来源布告板。
--— Gohan 2024年10月9日 (三) 08:47 (UTC)[回复]

提议对维基百科不是什么部分条文修订

个人认为,中维的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的部分条文仍有欠缺的地方。参考英文维基的方针,现对方针的部分条文修订做出提议。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创新意念的地方”

拟修订第四条。

现行条文

讨论非维基事宜。请谨记讨论机制是用于协调编者正确编写百科全书。如有维基百科相关事宜需要讨论,不妨于其他用户的讨论页交流商议。亦可在条目讨论页解决条目相关问题。然而,请勿在条目内展开任何讨论。亦请勿在条目讨论页展开无关该条目编辑的讨论,又或者当作询问处来寻求指引或技术协助。如果留言内容不符合讨论页指引,则可以移去。本站亦设有知识问答页,无关维基百科的问题可以发至该处。

提议条文

讨论非维基事宜。请谨记讨论机制是用于协调编者正确编写百科全书。如有维基百科相关事宜需要讨论,不妨于其他用户的讨论页交流商议。亦可在条目讨论页解决条目相关问题。然而,请勿在条目内展开任何讨论。亦请勿在条目讨论页展开无关该条目编辑的讨论,又或者当作询问处来寻求指引或技术协助。如果留言内容不符合讨论页指引,则可以移去。本站亦设有知识问答页,无关维基百科的问题可以发至该处。但是,“知识问答”栏目应用于讨论合理的学术与兴趣上的问题;维基百科不是拥有条目的产品或公司的客户服务支持。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博客、网站空间提供者、社交网络或追思网站”

在这一节中,除修订条文外,拟新增一条内容(新增条文的编号是5,通过后改#号):

修订原有条文
现行条文

个人网页维基人均有其用户页。然而,用户页只应用于展示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资料。适量自我介绍并无问题,但千万别把用户页面当成个人网页或网志,亦请勿放置大量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如果想展示履历或制作个人网页,请移步其他免费网站。用户页作用应为提供合作平台,而非错放重点在社交或娱乐。维基百科相关幽默内容或者可以放于适当命名空间之下。

提议条文

个人网页维基人均有其用户页。然而,用户页只应用于展示与维基百科相关的资料。适量自我介绍并无问题,但千万别把用户页面当成个人网页或网志,亦请勿放置大量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如果想展示履历或制作个人网页,请移步其他免费网站。用户页作用应为提供合作平台,而非错放重点在社交或娱乐。维基百科相关幽默内容或者可以放于适当命名空间之下。维基百科条目应使用正式的语调,而非以互联网发布风格撰写。

新增条文

5.与维基百科无关的项目内容。请勿存放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材料,包括用户空间。请参阅WP:UPNOT了解不得包含的内容的示例。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目录”

拟对本节条文进行修订,将“商业黄页、名录”、“经商资源”和“销售目录”整合为“开展业务的资源”,重新编号;并增加导语(注:Wikipedia:独立列表在中文维基百科仍为论述,尚未取得共识,故“简单列表”暂不考虑引入方针,第一条暂以“电话簿条目”为方针):

现行条文
  1. 主题关系松散的数据库列表。纯粹的名人名句、格言、人物、作品列表都不适合维基百科。您如果想编写名句或格言列表,请使用本网的姊妹项目维基语录。当然,如果某件事著名的原因正是因为它与某列表的主题相关,创建列表也许是合适的。维基百科也会为了方便读者翻查,而创建适当的参考列表或表格。但请谨记维基百科已经有自动生成的页面分类([[Category:]]),请尽量利用此功能。
  2. 宗谱电话簿条目。维基百科只应该为有某程度的成就、名声(或者臭名)的人物写传记条目。一个标准就是某人是否获多处外部资源所提及,如值得信赖的网站或书籍。较次要的人物可以在相关条目中提及。(参看Wikipedia:成为维基百科传记的标准。)
  3. 商业黄页、名录。请不要在条目中只列出公司名称、地址等一般信息,或是用来招揽生意。请对公司的历史、发展、现状、特点等进行介绍。条目的讨论页也只应该用于讨论条目本身,而不得用于招揽生意等。
  4. 目录、目录项目、电子节目指南、或经商资源。例如,电视(广播)台不应该列出未来活动、当前宣传、当前节目表等,不过重大活动、宣传、或历史意义节目的清单或时程表或许是可以接受的。同样地,企业条目不应该包含全部专利申请的清单。此外条目讨论页不是用来谈论条目主题的商业经营。
  5. 销售目录。条目不应该包括商品价格或可获得信息,除非其有来源并且提及的理由正当。在百科全书的意义可以由主流媒体来源(非单纯商品介绍)提供对这些细节的评论而不是顺带一提。价格和商品获得信息可能随地方或时间变化甚大。维基百科不是价格比较服务
  6. 非百科式的跨领域分类。像是“服务于 Y 组织的 X 种族人物、文化人物、宗教团体”或“Y 城市的 X 食物专门餐厅”。诸如此类的跨领域分类不被认为有充分道理以创建条目、除非这些类别的交集在某方面上具有文化上的显著特殊现象。
提议条文

维基百科包含许多维基百科内条目的链接列表,用于内部组织或描述值得注意的主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维基百科充当了其自身内容的索引或目录。但是,维基百科并不是宇宙中现存或曾经存在的一切的目录。请参阅Wikipedia:其他选择以了解替代方案。基于此,维基百科条目不是:

  1. 电话簿条目。维基百科不应复制白页黄页之类的列表。
  2. 主题关系松散的数据库列表。纯粹的名人名句、格言、人物、作品列表都不适合维基百科。您如果想编写名句或格言列表,请使用本网的姊妹项目维基语录。当然,如果某件事著名的原因正是因为它与某列表的主题相关,创建列表也许是合适的。维基百科也会为了方便读者翻查,而创建适当的参考列表或表格。但请谨记维基百科已经有自动生成的页面分类([[Category:]]),请尽量利用此功能。
  3. 宗谱。维基百科只应该为有某程度的成就、名声(或者臭名)的人物写传记条目。一个标准就是某人是否获多处外部资源所提及,如值得信赖的网站或书籍。较次要的人物可以在相关条目中提及。(参看Wikipedia:成为维基百科传记的标准。)
  4. 非百科式的跨领域分类。像是“服务于Y组织的X种族人物、文化人物、宗教团体”或“Y城市的X食物专门餐厅”。诸如此类的跨领域分类不被认为有充分道理以创建条目、除非这些类别的交集在某方面上具有文化上的显著特殊现象。
  5. 电子节目指南。电视(广播)台不应该列出未来活动、当前宣传、当前节目表等,不过重大活动、宣传、或历史意义节目的清单或时程表或许是可以接受的。
  6. 开展业务的资源。条目及其相关讨论页均不应用于开展条目主题的业务,条目的讨论页只应用于讨论条目本身。应避免的列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联盟、客户、竞争对手、员工(首席执行官、监事和类似的高级职员除外)、设备、房地产、办公室、商店位置、联系信息、专利申请、产品和服务、赞助商、分支机构和旅游景点。请不要在条目中只列出公司名称、地址等一般信息,应对公司的历史、发展、现状、特点等进行介绍。条目不应该包括商品价格或可获得信息,除非其有来源并且提及的理由正当。在百科全书的意义可以由主流媒体来源(非单纯商品介绍)提供对这些细节的评论而不是顺带一提。价格和商品获得信息可能随地方或时间变化甚大。维基百科不是价格比较服务,无法比较竞争产品或不同供应商的单一产品的价格和可用性。

修订提案通过后,快捷方式亦根据条文内容进行调整。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手册、攻略书、教科书、科学杂志或物种列表”

拟增加导语: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不是手册、攻略书、教科书。因此,维基百科条目不应是:

拟修订第二条:

现行条文

旅游指南。例如,关于巴黎的条目应该叙述埃菲尔铁塔卢浮宫等名胜,但您最喜欢的酒店的电话号码、香榭丽舍大街卖的牛奶咖啡的价钱……都不是适当的内容。这些信息请考虑写入维基导游。需要注意的是,出于著作权上的考虑,请勿随便抄录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权持有者。

提议条文

旅游指南。例如,关于巴黎的条目应该叙述埃菲尔铁塔卢浮宫等名胜,但您最喜欢的酒店的电话号码、香榭丽舍大街卖的牛奶咖啡的价钱……都不是适当的内容。维基百科不是创建酒店或美食指南、游记等内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录标准,但最终条目不必包括每个旅游景点、餐馆、酒店或场地等。虽然每个城市的旅游指南通常会提到邻近城市的景点,但维基百科的每个城市条目应该仅列出实际位于该城市的景点。如果您确实希望帮助编写旅行指南,我们非常欢迎您为我们的姊妹项目维基导游做出贡献。需要注意的是,出于著作权上的考虑,请勿随便抄录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权持有者。

拟增加一条“案例研究”:

9.案例研究。许多主题都是基于因素X与因素Y的关系,从而产生一篇或多篇完整的条目。例如,这可能指位置Y中的情形X,或项目Y的版本X。当两个变量放在一起代表一些具有文化意义的现象或其他一些值得注意的兴趣时,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通常,由于国际边界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因此需要为一系列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主题撰写单独的条目;诸如中国汽车制造业之类的条目就是恰当的例子。然而,关于“北京的榆树”或“蓝色卡车”的条目可能会构成观点分歧原创研究,因此不能写成条目。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

拟增加导语:原则上,所有维基百科条目都应包含最新信息。我们鼓励编辑者撰写有关重大时事的独立条目。然而,并非所有可供查证的事件都适合在维基百科收录。即使引用最近的新闻报道作为来源,也要确保维基百科条目不包含以下内容:

拟修订第四条,增加“名人八卦”:

现行条文

日记。即使个体值得关注,并非所有涉及的事件都是如此。例如名人和体育明星的新闻报导可能频繁出现且涵盖大量琐事,但使用来源会导致条目过度详细,看起来像本日记。不是每一场比赛、进球、或挥手都有足够意义写进人物传记内。

提议条文

名人八卦和日记。即使个体值得关注,并非所有涉及的事件都是如此。例如名人和体育明星的新闻报导可能频繁出现且涵盖大量琐事,但使用来源会导致条目过度详细,看起来像本日记。不是名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细节,每一场比赛、进球、或挥手都有足够意义写进人物传记内,只有有关注度的事件或读者可能感兴趣的内容才值得纳入。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

拟大幅修订。

现行条文

维基百科绝对不是官僚体制。应该通过讨论、达成共识来化解纠纷,而不是盲目跟随默认的方针和程序。要避免编写过分冗长的指示。如果您认为某人发表意见、提名等的程序有问题,这并不等于应该马上否决这次发表。请尊重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执行规条。

提议条文

虽然维基百科具有一些官僚机构元素[1],但并不依据严格的规则运作。维基百科不是一个准司法机构,规则也不是社群的目的。尽管有些规则可能会被执行,但书面规则本身并没有设置公认的做法。相反,它们记录了社群已经存在的关于应该接受什么和应该拒绝什么的共识。

尽管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应该被认真对待,但它们也可能被滥用。不要在不考虑其原则的情况下对方针文字进行过于严格的解释。如果规则确实妨碍了您改进百科全书,那就忽略它们。要避免编写过分冗长的指示。分歧是通过基于共识的讨论来解决的,而不是严格遵守规则和程序。此外,方针与指引本身可能会发生变化,以反映不断发展的共识

如果您认为某人发表意见、提名等的程序有问题,这并不等于应该马上否决这次发表。请尊重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南的精神,而不是照本宣科执行规条。

修订“维基百科不是战场”

拟大幅修订。

现行条文

维基百科不是战场,每个用户都应该以文明冷静、保持合作精神的态度,来与其它用户交流。不要侮辱、骚扰或恐吓意见与您相反的人。您应该用您的智慧来处理问题,礼貌地进行讨论。某用户假若行为不文明、不冷静、不合作,又侮辱您、骚扰您、恐吓您,这不是以牙还牙的机会(如“不关我的事,是他开始的!”)。请以事论事、针对对方发言的客观事实而进行讨论,并无视他的主观语调。您甚至可以完全无视他的发言。

另外,请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换句话说,不要为了证明某种做法不好,而故意大肆去做。不要用维基百科来对维基百科、维基人、维基媒体基金会进行法律上或任何方式的威吓。维基百科有其他渠道处理法律问题。(如果您认为您的合法权利正被侵犯,您可与其他涉及事件的用户讨论事件,或把事件提交适合的邮件列表,或联络维基媒体基金会,如属侵犯著作权事宜,可参看Wikipedia:联络我们/条目问题/侵权。)恐吓行为不被容忍,及可能会导致用户封禁

提议条文

维基百科不是记仇或挑起个人冲突的地方,也不是进行意识形态斗争或培养偏见、仇恨或恐惧的地方。利用维基百科讨论进行个人斗争直接违背了我们的方针和目标。除了避免在讨论中发生争执外,不要试图通过单方面更改方针来推进您在分歧中的立场。另外,请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换句话说,不要为了证明某种做法不好,而故意大肆去做。

我们希望每个用户以文明冷静、保持合作精神的态度,来与其它用户交流。不要侮辱、骚扰或恐吓意见与您相反的人。您应该用您的智慧来处理问题,礼貌地进行讨论。某用户假若行为不文明、不冷静、不合作,又侮辱您、骚扰您、恐吓您,这不是以牙还牙的机会(如“不关我的事,是他开始的!”)。请以事论事、针对对方发言的客观事实而进行讨论,并无视他的主观语调。您甚至可以完全无视他的发言。如有必要,请温和地指出您认为哪些讨论可能被视为不文明,明确表示您希望继续向维基百科的目标前行并专注于内容问题。如果冲突继续困扰您,请充分利用维基百科的争议解决指引。总有一些用户愿意调解他人之间的纠纷。

在较大的争议中,要阻止将维基百科变成派系之间战场的冲动。要善意推定每个编辑者都是为了改进维基百科而存在的——尤其是当他们的观点与您不一致时。与您喜欢的任何人合作,但不要组织一个扰乱(或旨在扰乱)维基百科基本决策过程的派系,该过程基于创建共识。较大争议中的编辑者应该真诚地努力寻找不同观点之间广泛的一致原则。

请不要利用维基百科来对维基百科、维基人、维基媒体基金会进行法律上或任何方式的威吓。维基百科有其他渠道处理法律问题。(如果您认为您的合法权利正被侵犯,您可与其他涉及事件的用户讨论事件,或把事件提交适合的邮件列表,或联络维基媒体基金会,如属侵犯著作权事宜,可参看Wikipedia:联络我们/条目问题/侵权。)恐吓行为不被容忍,及可能会导致用户封禁

新增“维基百科不是实验室”

新增章节“维基百科不是实验室”,加在“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后、“维基百科不是战场”前。

关于维基百科的内容、流程和相关人员的研究可以提供有价值的见解和理解,有益于公共知识、学术研究和维基百科社群,但维基百科不是公共实验室。分析维基百科上的文章、讨论页面或其他内容的研究通常不会引起争议,因为维基百科的所有内容都是开放且可自由使用的。但是,扰乱社群或对条目产生负面影响(即使是暂时的)的研究项目是不允许的,并可能导致丧失编辑权限。在开始一个可能引起争议的项目之前,研究人员应当在互助客栈上展开讨论,以确保它不会干扰维基百科的使命。无论项目类型如何,建议研究人员在其用户页面上尽可能透明,披露机构联系和意图等信息。

某些编辑者明确要求不参与研究和实验。请尊重编辑者退出研究的意愿。

待提案通过后,创建重定向WP:NOTLAB。

在提案提交之前,我已做多次修改,但仍有一些文字有改进的空间。各位对我的提案有何看法,欢迎提出意见。

参考资料

  1. ^ Joseph Michael Reagle, Jr.; Lawrence Lessig. Good Faith Collaboration: The Culture of Wikipedia. MIT Press. 2010: 90–91. ISBN 9780262014472. 

--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7日 (一) 16:16 (UTC)[回复]

个人基本认可所有修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01:34 (UTC)[回复]
建议在“案例研究”中的举例“北卡罗来纳州的橡树”改为“北京的榆树”(当然其他地方都可以,这里仅为举例所用)--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0:39 (UTC)👍 自由雨日觉得这挺赞的。[回复]
已经根据您的意见修改。其实中文维基的方针指引最主要的还是要本地适配。--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8日 (二) 14:59 (UTC)[回复]

延长RfA提名窗口

查阅RfA改革之前的方针(版本71204923):“管理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须于自荐或被提名3天内回答三个基本问题,若未于3天内回答投票将可以被任何自动确认用户提前关闭”。现今RfA规定提名在窗口期内提名并回答“三个问题”(在此7天内,愿意接受提名的用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管理员被提名者或自荐者须回答三个基本问题),对于晚受提名的候选人来说时间未免过紧。譬如这次ASid的提名在6日12:48 (UTC)才正式提出,仅有一天半的时间回答“三个问题”。因此建议回答“三个问题”的时间限制放宽到正式提名的72小时以后。

此外,7天的提名窗口也太短,这次甚至有两则提名意愿询问是在最后一天做出的,观感上还是有点紧张。而23日至1日中间鲜有咨询意愿者,这段时间也挺浪费的。可能需要在方针中明确,预讨论开始时即可咨询意愿,在讨论串中预先提名,在正式提名时间开始后再列出格式,视作正式提名。或者将其视作社群共识,下次执行即可,因为这样做也是符合现行方针的。

以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1:29 (UTC)[回复]

补充:是至少为正式提名的72小时以后,即5日之前提名的截止时间仍在8日0时。或者可以一律放宽到11日0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1:31 (UTC)[回复]
搞这么多程序性的东西不知道还以为是在弄换灯泡的宗教仪式。——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0月8日 (二) 02:20 (UTC)[回复]
换灯泡需要的维基人越来越多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2:30 (UTC)[回复]
(+)支持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8日 (二) 02:24 (UTC)[回复]
(+)支持--Dryrace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2:50 (UTC)[回复]
我觉得所谓“预讨论”的时候完全可以开始提名,这段时间最初的目的是解决一些意外问题的,目前使用安全投票进行RfX已经相对成熟,没必要空置这么一大段时间。题外话,“咨询意愿”不是随时可以么,为什么非要等到某个特定时刻才去做,而且这种事情在私下岂不是更好 Stang 2024年10月8日 (二) 03:24 (UTC)[回复]
是这样,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提名堆到2号甚至是4号以后才扎堆出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8日 (二) 05:45 (UTC)[回复]
(+)支持这也要换个灯泡?--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0月8日 (二) 05:19 (UTC)[回复]
其实既然个人申请仍有子页面,且目前已不要求连署,理论上可直接延长期限至开设子页面后三日内(或自荐或被提名三日内,同原规定),不应限制在初始提名期内即须完成作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8日 (二) 07:08 (UTC)[回复]

提议增加Wikipedia:列明来源中网页内容多项参数格式的标准

由于站内有用户使用{{cite web}}、{{cite news}}模板时多使用默认填入,致使呈现效果中website栏往往是网址,而title段则全数采用网页标题,呈现效果如[at 1]所示。个人认为此类显示并不直观。目前站内指引尚未对此做出说明,恰逢站内有人提议将WP:WBM转正,故在此提议增加多项参数格式的标准。

  • 报纸
现行条文
  • 如果该篇文章有网络版,请在文章标题上加原文的链接。
  • 网址选项为选填,如果该篇文章在实体版面与网页中都有,则请将网址的地方填上,填入方式请参考“网页”的引用方法。
  • 如果该版次有专门名称,请附上该版次所属的版名。版名选项为选填。(只适用于报纸报导部分)
  • 引用以YouTube为平台之新闻影片时,须注意上传者是否为“官方正式代表”(频道名称旁边的勾号注记“✓”),通常官方代表的账号,于“频道简介”的信息中皆能链入该媒体的正式网站。
  • 来源若为“维基新闻”,请改用{{wn|该新闻标题}}
  • 由于部分新闻机构阅览新闻全文时,可能需要相关会员权限的关系,若相同内容于其他第三方公正来源(如:政府校院机关)有收录时,可斟酌改使用第三方来源网址。
  • 若纸本报纸新闻与网页版新闻的内容相同,但不共用同一个标题时,title栏位标注纸本版与网络版的标题,需依照该新闻优先曝光的位置为基准。
    • 如:{{cite news|title=第一曝光標題(OO版:第二曝光標題)}}
提议条文
  • 如果该篇文章有网络版,请在文章标题上加原文的链接。
  • 网址选项为选填,如果该篇文章在实体版面与网页中都有,则请将网址的地方填上,填入方式请参考“网页”的引用方法。
  • 如果该版次有专门名称,请附上该版次所属的版名。版名选项为选填。(只适用于报纸报导部分)
  • 引用互联网平台(如:搜狐新浪微博YouTube)之新闻时,须注意发布者是否为“官方账户”。
  • 来源若为“维基新闻”,请改用{{wn|该新闻标题}}
  • 由于部分新闻机构阅览新闻全文时,可能需要相关会员权限的关系,若相同内容于其他第三方公正来源(如:政府校院机关)有收录时,可斟酌改使用第三方来源网址。
  • 若纸本报纸新闻与网页版新闻的内容相同,但不共用同一个标题时,title栏位标注纸本版与网络版的标题,需依照该新闻优先曝光的位置为基准。
    • 如:{{cite news|title=第一曝光標題(OO版:第二曝光標題)}}
    • title栏位不应填入与标题无关的信息,如分类、发布者等。
  • work及其等效参数应填入刊登该新闻的出版物名称,或是某个专栏、副刊的名称。请勿填入网址。
  • 网页:
现行条文
  • 引用来源需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证Wikipedia:可靠来源,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是维基百科三项核心内容方针之一。另外两者是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采纳可靠的已经出版的来源,任何没有标明可靠参考来源的编辑内容均有可能被其他编辑移除。
  • 留意该链接是否含有木马,还有是否含有广告讯息。
  • 留意该链接是否有时效性,有些网页不会存在过长时间。
  • 网页语言是指该网页显示的语言(繁体中文、英文、简体中文、韩文等),使用时请用以下模式,关于此标示请参阅{{Languageicon|语言标示范本}}的相关说明。
    • (简体中文) {{zh-hans}}
    • (繁体中文) {{zh-hant}}
    • (英文) {{en}}
    • (法文) {{fr}}
    • (朝鲜文) {{ko}}
    • (德文) {{de}}
    • (日语) {{ja}}
提议条文
  • 引用来源需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证Wikipedia:可靠来源,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是维基百科三项核心内容方针之一。另外两者是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采纳可靠的已经出版的来源,任何没有标明可靠参考来源的编辑内容均有可能被其他编辑移除。
  • 留意该链接是否含有木马及网页内文是否含有广告讯息。
  • 留意该链接是否有时效性。有些网页不会存在过长时间,编者可以使用时光机或其他网络存档服务添加网页存档,以防止产生失效链接。若无合理理由,不应移除网页存档。
  • work及其等效参数应填入网站的名称。请勿填入网址。
  • 网页语言是指该网页显示的语言(如: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等),应当使用语言标示模板,更多信息请参阅{{Languageicon|语言标示范本}}。

以上,供社群讨论。--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1:30 (UTC)[回复]

看上去可以。网页标题本身有版块名称的呢,算不算“分类”。标题中的“(图)”是否宜保留不变。--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3:53 (UTC)[回复]
个人观点:前者(=)中立,后者(+)支持移除。--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15:08 (UTC)[回复]
基本支持所有修订。最近糯米花参与了多项方针指引讨论,并提出了多个极具建设性的意见乃至指引修订条文,在此深表谢意和敬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8日 (二) 19:14 (UTC)[回复]
(...) 吐槽:如果RefToolbar智能一点,也不至于website栏往往是网址,而title段则全数采用网页标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16:25 (UTC)[回复]
支持改动,不过我个人是那种标题原封不动复制贴上,可能要找几个例子展示一下谁该出现在标题谁又不行。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10日 (四) 02:26 (UTC)[回复]
这是接下来要讨论的点,试举例:
  • 【本地新闻】#1 开发工业区一工厂发生火灾 现场浓烟滚滚 (图) #2
  • 【不断更新】#3 开发工业区一工厂发生火灾 现场浓烟滚滚
  • 【有片】#4 开发工业区一工厂发生火灾 现场浓烟滚滚
  • 【俄乌战争】#5 乌军称占领某某某地 俄重申当地仍在俄控制
  • 开发工业区一工厂发生火灾 现场浓烟滚滚_本地_某某新闻网#6
其中,#1至#6是否需要保留?个人意见是#1、#5中立,其他支持移除。请社群讨论。--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05:08 (UTC)[回复]
(!)意见:遇到英文来源的话,|work应该允许使用斜体。标题和网址的部分,个人采(=)中立态度,不要变成硬性规定就好,容许编者在这方面选择求快。--EzrealChen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4:12 (UTC)[回复]
斜体这段我是从{{cite news}}的doc说明搬下来的……现行条文已有“可参考{{Cite news}}/{{Cite web}}”。--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0日 (四) 14:16 (UTC)[回复]
@糯米花既然有编者对“work参数是否使用斜体”有争议,不如就不将其升为正式指引?可将“使用斜体”去掉,或者写上“社群对‘是否使用斜体’无共识”?(题外话,我个人偏好是不用斜体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01:54 (UTC)[回复]
doc并非方针指引,修改起来较为随意,您若认为应允许用斜体可直接修改该doc(当然,这种可能引起争议的修改最好也在修改前征求一下社群意见,但肯定不会像修改方针指引那样正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01:51 (UTC)[回复]
(:)回应:感谢两位回复。从编辑历史来看,{{Cite news}}的“请不要使用斜体”似乎从创建时(2008年)就已存在,经历多次修订后依然保留,所以我先改成“请不要使用斜体,但在处理英语等外文来源时可以斟酌使用。”其实据我观察,绝大部分的编者都没有加斜体的习惯,所以也想看看其他编者有没有什么看法。--EzrealChen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3:04 (UTC)[回复]
稍微补充一点,我个人会加斜体的习惯最早是参考英维的,后来也得知{{Citation}}系列模板的原型哈佛参考文献格式以及其他的如APA格式也会加斜体。--EzrealChen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3:09 (UTC)[回复]
我个人是认为中维的参考文献格式应该主要参考中文学术文献(包括工具书,但主要是论文)的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不论参考文献本身是英文还是其他语言)。我平时读大陆学术论文比较多,一般是没有斜体格式,大陆的参考文献著录标准GB/T 7714—2015也是不用斜体,不知道台湾的中文文献在著录英文参考文献时一般用不用斜体?当然,即使大部分中文文献的文后著录不用斜体,毕竟斜体具有其作用,而且在英文文献的文后著录格式里有这种斜体用法,故我不完全反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03:16 (UTC)[回复]
(:)回应:据我所知,台湾的中文文献引用英文文献满多会使用斜体,上课教的也是以《MLA格式手册》为准(即要用斜体)。--EzrealChen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4:29 (UTC)[回复]
这样的话,我就更不反对中维用斜体了()当然一篇条目内应该统一格式,可以以该条目主编者的偏好为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22:21 (UTC)[回复]
参考文献中英文斜体的用法,见《APA格式手册》([78])。中国大陆在引用英文文献也是有使用斜体的。“请不要使用斜体”应该去掉。一篇条目中统一即可。--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3:22 (UTC)[回复]
目前社群共识为何?--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1日 (五) 04:56 (UTC)[回复]
根据社群共识,删去了禁止使用斜体的部分。--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06:02 (UTC)[回复]
“留意该链接是否有时效性”那一段应该是依据WP:ELDEAD的,处理上和既有方针有一点不同。失效链接对维基百科条目没有任何意义,应该删除。建议是应该尽量提供可替代的文献支持条目相关内容,其次才是使用网页存档替代,也就是cite 系列的“|dead-url=yes ”。
前车可鉴,2018年美国国家图书馆也因为成本和能力放弃了存档全部Twitter(现X)内容([79]),既有的存档网站能坚持多久,我并不乐观。--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7:31 (UTC)[回复]

存废复核请求积压

谁来处理一下那些积压近半年,甚至逾半年的存废复核请求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0月8日 (二) 13:56 (UTC)[回复]

不见得有共识,管理员便难以裁决。通常处理存废复核请求较初始存废讨论困难,参与人数较少,而双方意见更为激烈,也均是事实,故理当不予强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8日 (二) 22:17 (UTC)[回复]
那好歹华裔政要列表的DRV能处理一下吧,“双方意见更为激烈”在该处可是无法技术上成立啊。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0月8日 (二) 23:05 (UTC)[回复]

跨年份体育赛季的条目命名

现行条文
提议条文

体育赛季 当体育联赛、杯赛以及球队的赛季条目名称跨年份时,请以“2024年至2025年XXXX(赛季)”格式命名,例子:“2024年至2025年NBA赛季”、“2024年至2025年法国足球甲级联赛”、“2024年至2025年英格兰足总杯”、“2024年至2025年杰志体育会赛季”。

社群已针对此议题讨论过六次(2009年2月2012年11月2014年7月2018年12月2021年10月2022年7月),提议将两年前讨论中的方案九新增在Wikipedia:命名常规 (体育)。--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3:06 (UTC)[回复]

@CaryCheng@Easterlies@Ericliu1912@YFdyh000,两年前参与讨论的用户。--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3:09 (UTC)[回复]
@B612cess@慕尼黑啤酒@Kims6331@Jeffchu2014@ItsLiana,创建相关条目的用户。--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3:14 (UTC)[回复]
(+)支持--慕尼黑啤酒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4:04 (UTC)[回复]
好。不过是否可与另一命名常规整合为“体育命名常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9日 (三) 03:14 (UTC)[回复]
可,已调整。--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3:58 (UTC)[回复]
那末,若得社群共识,应该就是将相关内容直接加入上述页面,并予移动至“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体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9日 (三) 17:48 (UTC)[回复]
支持统一,可以整合成Wikipedia:命名常规 (体育),这样不会重复。另外诸如曼城2023年至2024年球季这类具体队伍赛季条目,也可把规范后的例子写进内容。--东风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4:11 (UTC)[回复]
已新增例子。--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04:19 (UTC)[回复]
(+)支持,另外想请问各位关于女子俱乐部的条目命名是否能统一为XX(队名)女子足球俱乐部/体育俱乐部?曾经看过XX俱乐部女队、XX俱乐部女子队、XX (女子)、XX女子足球部(举例的是隶属男子俱乐部的女子俱乐部),个人觉得既然它们本质上都一样是隶属某男足的女子足球俱乐部,那就统一一种名称比较好理解。——Liebhart 💬👩‍🚀⚽ 2024年10月9日 (三) 09:07 (UTC)[回复]
( ✓ )同意:那些本来名称上有足球/体育会的,我认为可以以此方式(女子 + 足球/体育会)进行统一。但有些球队本身是没有“足球/体育会”这些字眼的(例如飞燕诺英语Feyenoord (women)),个人认为以“名称 + 女子队”(即 飞燕诺女子队)这方式命名较为合适。B612cess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4:50 (UTC)[回复]
( ✓ )同意——Liebhart 💬👩‍🚀⚽ 2024年10月10日 (四) 06:04 (UTC)[回复]
本人认为必须先观察现实中文语境常用称呼,再据此定出格式;且若有多数可靠来源倾向为特定队伍使用某名称,则仍应凌驾社群自定义之通用惯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0月9日 (三) 17:47 (UTC)[回复]
(+)支持--糯米花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2:44 (UTC)[回复]
(+)支持--Kims6331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3:51 (UTC)[回复]
(+)支持 B612cess留言2024年10月9日 (三) 14:18 (UTC)[回复]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近期有多个带书名号的重定向被提出存废讨论,鉴于争议已经扩大化、白热化,且涉及几乎所有这类重定向,我认为存废讨论已经不适合再继续讨论,所以在客栈开启讨论。首先就我认为为何应允许保留/创建发表立论:

  • 中国大陆的大部分百科类工具书,若以作品名称为条头,则必须带有书名号,如《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百科全书》等等,简单搜索或阅读纸质版均可验证。在今年年初《禁止使用示亡号》相关讨论中,@Ghren曾指出“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我对这一观点极为拥护。虽然在中维“命名常规”和“重定向”并非“格式手册”,但细化到这一书名号问题,显然是属于编纂百科全书时的格式问题。在传统百科全书几乎都带书名号作条头的情况下,即使是提出中文维基百科(或者至少说大陆简体模式)也改用带有书名号的命名格式都并非不合理,更何况仅仅是多创建一个重定向而已
  • 承接上条。我作为一个“从传统百科全书来的读/编者”,已经完全形成了“作品名作条头时应带有书名号”的烙印。我若想搜索《不忘初心》这首歌,则必然会带书名号“《不忘初心》”进行搜索,若仅输入“不忘初心”,我会预期进入一个介绍习近平“不忘初心”相关论述的条目,或是进入一个消歧义页。于我而言,“不忘初心”只是这首歌的标题,必须带上书名号“《不忘初心》”才能指代这首歌。此外,很多情况下(主要是在不存在同名作品的情况下),直接带书名号搜索也是直达相关条目最快捷的方式,几乎没有输入法输入“管子 (书)”比输入“《管子》”更方便,若直接输入“管子”则需经过消歧义的步骤,同更烦琐。在错字、标点符号上的全半角区别(外文维百还有单复数、大小写区别等)等都能创建重定向的情况下(参见WP:重定向用途),根据传统百科全书的惯例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难道不合理吗?

其次,再对@Cwek所提出的“应该删除的理由”进行反驳:

  • @“命名常规不支持作品名带书名号的命名”“用重定向代替就是一种变相的规避命名常规不允许的行为”:重定向不适用命名常规,并且大部分重定向(除关注度重定向等外)本身就是为了将不合命名常规的页面跳转至符合命名常规的页面,即绝大部分重定向都不符合命名常规。
  • Cwek认为“虽然条目名称不允许使用书名号,但可以通过重定向代替,并且使其可以内链”,甚至据此对我作出了尝试游戏规则”的严重指控。下面对这一内链问题分类讨论,以说明这一问题完全是无效理由:
    • 首先,《WP:内部链接》目前都并非正式指引,我也未在该论述中看到任何有关“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的表述。根据常识,我也不理解为何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管子 (书)|管子]]》”和“[[《管子》]]”,哪一种代码更加简洁明了?同时,《中国大百科全书》等传统百科全书的规定甚至是所有书名号均需加入内链。即便如此,我们就假设中维规定了“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下面论证即使在有这一规定的情况下,仍完全无法推出“应删除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 重定向并不是只有内链的作用,也有助于搜索,前面已指出在无同名作品等情况下输入“《管子》”是最方便的。
      • 即便删除所有书名号重定向,仍可以通过[[管子 (书)|《管子》]]的方式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
    • 因此,“删除书名号重定向”“可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两者完全互为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即完全无关。如果Cwek想禁止书名号进入内链,显然应该提出修订WP:内部链接指引。若指引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书名号重定向依然有其作用;若指引没有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即便不允许书名号重定向的存在,书名号也依然可以进入内链。
  • @“Cwek认为的‘仅应保留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有的标题’”: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并非完全是出于{{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这一理由,如当年《切韵》存废复核里,3条中的2条都并非这一理由。此外,前面已论证,创建带书名号重定向的理由是出于存在带书名号命名的学术惯例,即将“这种条目命名方式作为重定向引入中文维基百科”,而非仅仅是将“这些标题引入”。

我知道,在中文维基百科,像我这样的“书名号派”是极少数,希望严格遵循传统百科全书等学术惯例(或者说希望在大部分问题上遵循“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的观点也经常不受待见。但俗话说得好,做事总得留有余地,凡事不能做得太绝。我从未谋求在中维(或大陆简体)在命名中引入书名号,在书名号不位于标题两端的那些条头也从未发起过任何移动讨论,但目前眼看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都即将被当作异端邪说而遭受清除,我便不得不在此提出讨论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22:10 (UTC)[回复]

囧rz……完全不能理解这些重定向为什么非删除不可。📕📙📒📗📘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戒赌热线:2343-2255 2024年10月11日 (五) 23:48 (UTC)[回复]
@自由雨日不说其他,@Cwek第三次回应就已经指斥您GAME,本人感到这讨论难于正常进行……
本人第一句想问他的是:为何重定向会被视为规避?规避了什么?
其实对本人而言,条目名不准带书名号似乎是技术考虑为主(第一个想到的是“影响条目排序”),不是什么“道德”问题。重定向也要管制的话可能太严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2日 (六) 02:49 (UTC)[回复]
原则上不反对自由雨日在上面所说的观点,个人认为应该禁止带书名号的是条目与列表名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1:51 (UTC)[回复]

高风险模板指引的导语修订

现行条文

这个指引是Wikipedia:保护方针的延伸。其目标旨在保护所有应被维基百科社群认定为高风险模板模块。这些模板和模块应该只被管理员修改,修改之前需要在模板讨论页得到共识。

根据这项指引而被保护的模板列于Category:被半保护的模板Category:被保护的模板;模块列于Category:被半保护的模块Category:被保护的模块

提议条文

根据保护方针,页面保护可不限期应用于被社群认定为高风险模板、模板重定向和模块。对于受到全保护的页面,仅可由管理员编辑;而受到模板保护的页面则可以由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编辑。对于受到上述两种保护类型的页面应谨慎编辑,修改之前需要在模板讨论页得到共识。此外,对于受到半保护或延伸确认保护的页面,任何现有用户(需达到相应的用户级别)均可以编辑模板和模块,但用户应确保对其编辑达成共识并避免编辑战。

根据该指引而被保护的模板列于Category:被半保护的模板Category:被保护的模板;模块列于Category:被半保护的模块Category:被保护的模块

高风险模板指引的导语目前看来已经过时,特别是本维引入“模板保护”已有多年,而现有指引的导语显示“这些模板和模块应该只被管理员修改”,而且是仅针对全保护的页面。为了理清上下文与内部链接关系,特此提议修订本指引的导语。--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32 (UTC)[回复]